注册

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116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7-29
157

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第116期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一、法律资讯

1. 地方密集成立这一新机构,什么信号?(07/20)

2. LP开始降GP管理费了(07/21)

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多地党委科技委员会密集亮相。梳理公开信息,今年以来,河南、内蒙古、浙江、辽宁、江苏、吉林、四川、海南、甘肃、江苏等省份组建的省级党委科技委均已亮相,其中河南、吉林、四川、海南、甘肃、江苏等都明确透露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双主任”,配置之高可见一斑。
细究会议内容不难发现,各地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两条主线,一是打造更多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作用;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

在某种意义上,管理费是一众中小GP在下行周期中的“生存线”。募不到新基金,没钱做新投资,也没有退出回报,许多中小GP只能靠管理费过活。对GP来说,管理费是最稳定的收入。不过,这部分收入也正在发生“变化”。
“管理费的变化,也反映出来行业对GP的要求越来越高了,只靠收管理费过活不太可能了,本质上还是要靠投出有价值的项目来挣钱。”北京某早期基金执行董事对母基金研究中心表示。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一、法律资讯

3. 关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央重磅定调!(07/21)

新华社7月21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作出明确部署。
《决定》提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
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4. 上新!科创200指数来了(07/22)

7月21日,上交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告称,将于8月20日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200指数。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创200指数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规模系列指数对科创板市场的覆盖度。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36家,今年以来沪深市场“面值退市”公司数量已创历史新高。作为一项运行已逾14年的“老规则”,面值退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市场出清功能。如在今年的案例中,近九成属于ST类公司,其重大风险暴露后,市场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加速了这些问题严重公司的“退场”。
同时,包括多家百亿级市值公司在内,也有一些非ST公司已触发或正面临“面值退市”的风险。其中,有相关公司高管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认为:公司股价跌破1元的因素可能也包括市场情绪波动下的错杀,而在20个交易日的时间窗口内,往往来不及实施资产重组、再融资等可根本性改善企业现状的资本运作。

一、法律资讯

5. “面值退市”老规则遇新现象:非ST公司密集告警(07/23)

据介绍,科创200指数对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从科创50、科创100样本以外选取科创板市值偏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只证券作为样本。指数样本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每次调整数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7月24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时空科技(605178.SH)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耀华的通知,获悉杨耀华先生与周蕾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公告称,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杨耀华与周蕾签订的离婚协议,杨耀华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76.407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8%,分割至周蕾名下。
时空科技24日大跌6.46%,收报12.02元/股,总市值11.9亿元。如果按今天收盘价计算,周蕾将分走的时空科技476.41万股股份总市值高达5726万元。

一、法律资讯

6. 突然公告:离婚!“分手费”超5700万元(07/25)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二、监管动态

1. 宣布了!这两家A股拟退市(07/21)

2. 见证历史!A股公司首例市值退市锁定!(07/22)

7月21日下午,广汇汽车和*ST天成两家公司双双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广汇汽车终止上市的还包括其可转债。两家公司退市原因,均是触及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广汇汽车停牌前市值仍有64.66亿元,其将成为史上锁定面值退市时市值最高的公司,广汇转债则将成为首只因正股低于面值而退市的高评级可转债品种。2023年年报显示,广汇汽车的营业收入仍高达1380亿元,净利润也没有亏损。

7月22日,*ST深天(000023.SZ)股价再度跌停,报1.90元,按照这一股价和公司总股本计算,公司最新总市值仅为2.64亿元。这是公司股票连续第18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
 根据记者测算,即便后续两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连续涨停,其股票市值仍将低于3亿元,这样公司股票收盘市值将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3亿元,从而触发市值退市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若*ST深天因此退市,将成为史上首个A股公司市值退市案例。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二、监管动态

3.证监局最新要求!数十家上市公司响应(07/24)

7月23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河北上市公司监管通讯(2024年第3期,总第9期)》(以下简称“《通讯》”)。《通讯》在监管要求栏目称,上市公司应积极建立舆情应对制度。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各类舆情事件层出不穷,上市公司面临日益复杂的舆论环境,企业管理舆情的难度也与日俱增,一旦应对不当,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6月以来,已有至少3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但是2024年1月到5月,仅有1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可见上市公司近期在密集跟进舆情管理制度。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1. 提高市场流动性,上交所最新发布!(07/19)

三、新规速递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7月19日消息,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做市指引》”)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
据悉,为规范上交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提高市场流动性,上交所制作《基金做市指引》。《基金做市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做市业务的总体要求、业务申请条件与受理流程、基金做市商的报价义务、权利、评价、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

2. 重磅!A股新规,明日实施!(07/21)

自证监会宣布暂停转融券以来,沪深两市的转融券交易便不断压降。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9日,A股转融券余额规模已经降至约264亿元,而在今年初,A股市场转融券余额规模尚超过1000亿元,这意味着目前转融券余额仅为今年初的约1/4。
自7月22日,融券保证金的上调也将正式落地。按照证监会要求,届时,证券交易所会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3. 7部法律写入三中全会决定,背后什么信号?(07/22)

三、新规速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contents

                目录                 

                     关于我们

                              ABOUT US

01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2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3

                     新规速递

                             NEW RULES

04

01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

关于我们
ABOUT US

关于我们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由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德恒专业团队强强联合组成。我们关注金融证券领域的最新市场热点和前沿法律问题,致力于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大型客户提供跨地域、多专业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业务领域涵盖金融证券合规、风险处置、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

陈雄飞
合伙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刑法学博士,研究员,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主要从事刑事诉讼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代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几十起,为多名原省(部)级领导、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

核心团队

北京

核心团队

上海

秦  韬
合伙人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管委会委员,德恒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首批特邀专家委员,上海市国资委金融证券领域委托推荐律师,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拥有17年国际国内诉讼仲裁经验,成功处理操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对赌、融资租赁、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贸易融资、银行贷款担保、基金投融资等重大金融证券案件。

张忠钢 合伙人

现任德恒金融专委会执委(资管组主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蝉联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500推荐律师,以及2022年度、2024年度《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律所》推荐上榜的制造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张律师现任上海律师协会第十二届仲裁专委会委员,上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维权专委会委员和破产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张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超过18年,在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投融资和并购、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资管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核心团队

深圳

安  健 合伙人

德恒深圳创始合伙人、德恒刑委会顾问、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顾问。自2002年执业以来,业务相关范围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延伸至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范畴,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及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案件。对涉及证券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对相关的法律领域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

唐永生 合伙人

德恒证券专委会执委,德恒深圳高级合伙人、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多次登榜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ALB 《亚洲法律杂志》等专业评级机构榜单。

核心团队

深圳

黄  磊 合伙人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规中心副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黄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合规和基金合规工作。

陈 琦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员,拥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聚焦于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平安创投等金融证券领域知名机构,曾成功处理ABS、资管产品兑付系列争议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企业控制权争夺系列纠纷等重大商事案件。

CONTACT US

德恒北京

电话:+86 10 5268 2888
传真:+86 10 5268 2999
地址: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德恒上海

电话:+86 21 5598 9888
传真:+86 21 5598 9898
地址: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白玉兰广场23层

德恒深圳

电话:+86 755 8828 6488
传真:+86 755 8828 6499
地址: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层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2

1.地方密集成立这一新机构,什么信号?(07/20)

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多地党委科技委员会密集亮相。梳理公开信息,今年以来,河南、内蒙古、浙江、辽宁、江苏、吉林、四川、海南、甘肃、江苏等省份组建的省级党委科技委均已亮相,其中河南、吉林、四川、海南、甘肃、江苏等都明确透露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双主任”,配置之高可见一斑。
市级层面,除南京、成都外,5月以来,河南多个市委科技委也相继召开首次会议,包括洛阳、焦作、濮阳、周口、商丘等。
密集成立
早在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中央科技委员会的职能是: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经过一年时间的酝酿,今年以来,各地省级、市级党委科技委开始紧锣密鼓地部署。

有何侧重
细究会议内容不难发现,各地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两条主线,一是打造更多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作用;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认为,各地党委科技委的工作,一定是跟当地主导产业、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科教资源紧密结合,核心目的“就是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形成合力
“我们这几年不遗余力推动科技体制改革,成立党委科技委实际是要统筹科技、教育、人才等协同发展,而不是单纯地科技是科技的,人才是人才的。”马亮认为,各地党委科技委成立,有助于打破过去行政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社会创新资源,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加强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
“新型举国体制体现在市场机制下如何保障政府投入,跟传统的举国体制有很多本质不同。”马亮认为,一定要选择那些市场不愿意干、市场也干不好的领域,比如基础研究领域聚焦突破;或者像人工智能等前沿性科技领域,“新型举国体制一定是超越原有的举国体

制,更多地尊重科技创新的规律,然后去推动这种创新”。
比如,南京提出,要着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大力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发展,支持重大科研机构和基础设施、重大科创平台、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成都提到,加快国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瞄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绿色氢能等前沿科技领域有针对性地部署攻关任务。
(来源:投行业务资讯)

阅读原文

2.LP开始降GP管理费了(07/21)

在某种意义上,管理费是一众中小GP在下行周期中的“生存线”。募不到新基金,没钱做新投资,也没有退出回报,许多中小GP只能靠管理费过活。对GP来说,管理费是最稳定的收入。不过,这部分收入也正在发生“变化”。
国资LP“拿捏”住了管理费
“最近和不少国资LP同行交流,感觉大家对出资GP的LPA核心条款有很多共同的趋势性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管理费。此前业内通行的认缴2%基本很少了,一般都是实缴2%,或者认缴1%。”某华东地区国资LP投资负责人林伍(化名)告诉母基金研究中心。
甚至有母基金不想给管理费了——去年底,华中某省会城市成立百亿招商母基金,并对外进行子基金管理人招标,其中有关管理费的说明为:拟从招商母基金出资部分将不支付管理费,其他出资部分按照行业惯例与子基金管理人、其他出资人商定。
已经收到手的管理费,也可能需要“返还”——上述合伙人告诉母基金研究中心,现在有许多国资LP约定,如不满足业绩指标或返投等要求,后续GP需要将部分管理费退还给LP。
并且,在管理费支付方式上,一次性支付的LP变得越来越少。某母基金招募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告对管理费支付的规定为:子基金当年实际支付管理费金额按照提取管理费的70%给付;次年上半年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合格后,再给付15%;余下的15%在基金清算时给付。

“管理费的变化,也反映出来行业对GP的要求越来越高了,只靠收管理费过活不太可能了,本质上还是要靠投出有价值的项目来挣钱。”北京某早期基金执行董事对母基金研究中心表示。
GP主动降管理费“内卷”
对GP而言,选择主动降管理费,实属无奈之举。“作为募资工作者,我最有发言权。这都是为了募资为了生存,人家LP说了,有其他GP管理费是这个标准收或者干脆可以不要管理费,那我们肯定也要跟上啊。而且一支基金募到最后就差那么一点资金缺口,为了争取出资,我们就主动去降管理费了。”某华东地区IR告诉母基金研究中心。
GP主动降管理费“内卷”,这也反映出,VC/PE行业这场史无前例的大出清,已经进入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
今年5月,中基协官网上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更新了内容,注销类型增加了“12个月无在管注销”,这无疑是在出清“僵尸机构”,首次公布就已经有68家VC/PE管理人因为该原因而注销。注销类型的“12个月无在管注销”,对VC/PE行业来说,募资再度被“划重点”,成为GP的生存关键。一直募不到资,将被注销管理人资格。这将加速VC/PE行业的优胜劣汰,也是在净化市场环境,创投江湖的分化已经开始走深,市场正在淘汰没实力的 GP。
我国基金管理人一直维持在15,000家左右,而2022年4月份开始逐步下滑,特别是2022年底前和2023年,呈现大幅下滑态势,存量出清速度加速。

对GP而言,降管理费只是一时的无奈之举,但在行业安身立命的根本还是提高自身的专业度与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铁还需自身硬”,行业一旦进入下行通道,要扭转颓势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多修内功、找到自己的生态位才是最关键的,在2024年“活着”就是胜利。
(来源:投行业务资讯)

阅读原文

3.关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央重磅定调!(07/21)

新华社7月21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作出明确部署。
《决定》提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
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形成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涵盖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成为服务不同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融资、金融机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居民财富管理的主阵地。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眼下监管部门坚持质量优先,严把IPO准入关,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平衡,更大力度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悉,围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结合新“国九条”相关部署,相关部门将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
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说,在上市公司监管领域,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公司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他认为,要全方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事后处罚”的同时也要兼顾“打早打小”“及时矫正”;更要倾听市场声音,回应投资者关切,解决事前防范不够、穿透监管不够、执法合力不够、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不够等问题,缩小与投资者期待之间的差距。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荀玉根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应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激发经营活力,还应深化退市机制,加速优胜劣汰,并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注销、加大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提升投资价值。
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副总监谢亚轩认为,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即通过一系列内生稳定的机制建设,提升市场韧性,保证资本市场功能有效发挥,进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预期有待增强的情况下,价格急剧波动尤其是快速下跌,会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须通过制度的完善优化,保持价格的相对平稳,进而平稳发挥市场功能。
荀玉根认为,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需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加股市中长期资金供给。
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最终要体现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能力方面。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和预期管理等方式积极释放稳信心信号。推动提高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市值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增长性和可预期性,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地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将有利于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田利辉说,上市公司要形成相对稳定的分红制度、明晰分红计划、增加分红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这样投资者才会乐于长期投资。
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监管部门始终重视投资者保护。证监会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的态度回应投资者关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上市证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就涉及证券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作出专业回应。 

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应进一步完善股权认证、流转等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地方项目投资、资方对接、企业长效辅导等业务中去,同步加强与高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做好转板工作。
有序扩大开放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政策空间足,随着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公司、增加业务种类的申请不断获批,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对外资的吸引力均不断提高。”赵锡军表示。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也建议,继续优化对外开放制度,推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放宽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限制,为外资提供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让外资“进得来”。同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通过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引导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升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能力;严格退市制度,畅通退市渠道,促进风险类公司出清等方式,为外资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让外资“留得住”。
(来源:中国证券报)

阅读原文

【观点解读】
相较于证监会此前在国九条背景下发布的十六条意见,本次《决定》由中共中央发布,级别更高,再次强调要建立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至今的增量市场的状态可能已经基本结束,转入存量市场状态,这其实也是发达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相较于增量市场的IPO为主,存量市场将以并购为主。对于律师业务,未来上市公司之间的收并购、吸收合并、存量上市公司的治理,会成为非常重要的业务范围,甚至上市公司的主动退市(该制度目前在中国较为缺乏)将会出现,律师应有意识的进行该等方面的布局。

4.上新!科创200指数来了(07/22)

7月21日,上交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告称,将于8月20日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200指数。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创200指数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规模系列指数对科创板市场的覆盖度。
近年来,上市公司数量稳步提升,投资者对科创板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的投资需求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上交所已发布和即将发布的科创板指数超过20条,科创板“机构市”特征初步形成。上交所表示,未来,将持续完善科创板指数体系,不断扩大科创板指数体系的覆盖面,巩固指数体系的市场影响力。
科创板指数“上新”
根据上证科创板200指数编制方案,该指数以2022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1000点为基点。指数样本空间由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非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的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据介绍,科创200指数对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从科创50、科创100样本以外选取科创板市值偏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只证券作为样本。指数样本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每次调整数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采用缓冲区规则,排名在前160名的候选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在前240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指数定期审核时设置备选名单,当指数因为样本退市、合并等原因出现样本空缺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更换样本时,依次选择备选名单中排序靠前的证券作为样本。

行业分布方面,该指数在机械制造、电子、医药医疗等行业占比较高(合计权重约49.04%),与科创50指数、科创100指数形成良性互补。研发投入与业绩成长性方面,科创200指数样本公司2023年合计研发投入419亿元,同比增长16%,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14%,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均高于科创板市场平均水平。
科创板指数体系持续完善
上证科创板200指数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共同构成上证科创板规模指数系列,反映科创板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上交所表示,科创200指数与科创50、科创100指数形成差异化定位,进一步丰富了科创板规模指数体系。科创200指数表征中小科技创新企业整体表现,以最新一期样本为例,过去一年日均市值中位数约为50亿元,市值规模在100亿元以下的样本占比约94%,与科创50样本310亿元、科创100样本130亿元的市值中位数形成互补,将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规模系列指数对科创板市场的覆盖度。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科创200指数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规模系列指数对科创板市场的覆盖度,与科创50、科创100指数样本合计总市值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市值的比例约88%,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基准参考和投资工具。

阅读原文

目前,上交所已发布和即将发布的科创板指数已超20条,境内外产品跟踪规模超1500亿元(其中,科创50、科创100两个宽基指数的产品规模占比超过90%),初步形成覆盖宽基、行业主题、策略等类型的科创板指数体系,有效引导资金支持“硬科技”发展,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

阅读原文

36家,今年以来沪深市场“面值退市”公司数量已创历史新高。作为一项运行已逾14年的“老规则”,面值退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市场出清功能。如在今年的案例中,近九成属于ST类公司,其重大风险暴露后,市场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加速了这些问题严重公司的“退场”。
同时,包括多家百亿级市值公司在内,也有一些非ST公司已触发或正面临“面值退市”的风险。其中,有相关公司高管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认为:公司股价跌破1元的因素可能也包括市场情绪波动下的错杀,而在20个交易日的时间窗口内,往往来不及实施资产重组、再融资等可根本性改善企业现状的资本运作。
(说明:现行交易类退市规则写作“1元退市”,但部分上市公司公告仍延用“面值退市”,其作为原规则概念已成市场约定俗成提法,故本文统称“面值退市”。)
市场资金对“面值退市”的情绪起伏,让一些挣扎在“1元股价”生死线上的非ST公司时不时会呛几口水。近几个交易日,吉视传媒、亚泰集团、利源股份、华夏幸福的股价几乎贴着1元钱的“水面”沉浮不定,而东方集团、岭南股份则再次没入水面以下,今日还有山子高科突遭跌停,报收1.11元/股。
当前,在低价非ST公司群体中,面值退市的警报声此起彼伏。
今年的面值退市案例数量已创出新高。据财联社记者的统计,在今年已退市或待退市的49家公司中,有36家涉及面值退市,其中非ST的退市公司已有4家。

5.“面值退市”老规则遇新现象:非ST公司密集告警(07/23)

这4家公司中,有的过去三个年度(2020-2022)的信息披露考评等级处于优秀(A)、良好(B)区间;有的2023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还有的市值规模、业务规模、员工数量规模都较为可观。对比那些已经戴帽的风险警示股,这些非ST公司的情况似乎还不算太差。在其遭到面值退市的市场选择背后,有企业自身的风险因素,也有来自市场环境变化的压力。
“一方面,市场环境对低价股不友好,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低价股都有严重问题,前些年很多企业热衷高送转,导致股本较大,遇到市场情绪不好的时候容易出现股价偏低。当前的情况是在之前的环境和政策下企业所无法考虑到的。如果有纠偏措施,让企业能够更从容地应对政策的调整,更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有些周期股所处行业目前在底部,市场本身给的估值就比较低,如果恐慌情绪蔓延也会导致错杀。在这种情况下退市,其实对各方都不利。”一位经历了多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考验的上市公司董秘向财联社记者说道。
企业:期盼政策支持以化解退市危机
目前,包括非ST公司在内,企业应对面值退市风险的短期办法多是增持、回购、引入外援,这类举措的好处是决策时间短,可快速救急,但也可能只有短期的脉冲效果,无法在抵抗面值退市的“持久战”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记者的采访中,“时间太紧张了”是自救企业普遍的感受,“希望能在借鉴各成熟资本市场面值退市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市情对目前规则作进一步完善。比如非ST公司如遭遇1元退市,可否延长20个交易日的考察期,给予企业更多的调整时间。” 前述上市公司董秘提出建议。

专家:适时引入新公司法“无面额股”机制
“面值退市”并非本次资本市场改革推出的新规则,而是在沪深市场已运行十余年,有着丰富的案例,迄今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而在当前的大环境、新情况下,除上市企业外,一些市场专业人士也对面值退市规则的进一步优化提出了新的思考。
面对这类非ST公司的自救难题,有法律专家建议,适时引入新公司法“无面额股”机制,给予达到一定要求公司进行灵活调整的空间。也有公司高管建议优化制度安排,对非ST公司提供更为充裕的考察时间。
有市场专家建议,对于非ST,良好遵守各项规范且具备一定持续经营能力的上市公司,因股价低迷有跌破1元风险的,可尝试给予其实施缩股的选择。如此既不会冲击面值退市加速问题严重公司出清的基本功能,也可兼顾各方利益诉求。
专家还指出,当前制度安排其实也考虑到了在极端外部环境下,上市公司批量触发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问题,沪深市场《上市规则》关于交易类退市的规定中均明确:证券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等情形的,本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条(本节)规定的指标。这其实就是在区分,哪些是上市公司自身的内在因素,哪些市场等外部因素导致的触发交易类退市——专家提示道。
(来源:财联社)

阅读原文

7月24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时空科技(605178.SH)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耀华的通知,获悉杨耀华先生与周蕾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公告称,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杨耀华持有公司1191.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周蕾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杨耀华与周蕾签订的离婚协议,杨耀华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76.407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8%,分割至周蕾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耀华持有公司714.9183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7.2%;周蕾持有公司476.407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4.8%。
时空科技24日大跌6.46%,收报12.02元/股,总市值11.9亿元。如果按今天收盘价计算,周蕾将分走的时空科技476.41万股股份总市值高达5726万元。
杨耀华为时空科技第二大股东
杨耀华现任时空科技副董事长,北京新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而北京新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时空科技实际控制人宫殿海所控制企业,宫殿海持股比例约74%。时空科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即杨耀华离婚后,时空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宫殿海。
值得一提的是,杨耀华今年6月份在二级市场分两次卖出时空科技合计近百万股,共套现约1200万元。在两次套现后,杨耀华持股12%,为时空科技第二大股东。

6.突然公告:离婚!“分手费”超5700万元(07/25)

公司已连亏三年
时空科技于2020年8月21日登陆上交所,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及智慧城市物联网系统开发及产品化应用服务,主要应用于城市景观照明及智慧城市。
公司上市当年业绩即变脸,2020年营收净利双双下降,其中净利润同比下降35.30%。到了2021年,时空科技更是出现亏损,当年亏损1771.40万元。此后时空科技业绩深陷泥潭,2022年和2023年营收持续下滑,净利润分别亏损2.09亿元和2.07亿元;已连续三年亏损。及至2024年,时空科技经营仍未好转,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6009.15万元,同比增长48.86%;净利润亏损3559.97万元,同比收窄。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到-67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仍为亏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原文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3

1.宣布了!这两家A股拟退市(07/21)

7月21日下午,广汇汽车和*ST天成两家公司双双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广汇汽车终止上市的还包括其可转债。两家公司退市原因,均是触及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条款。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广汇汽车和*ST天成分别有股东10.65万户和2.65万户,而广汇转债截至7月18日停牌前,余额仍有28.82亿元。
广汇汽车、广汇转债拟退市
7月18日,广汇汽车股票和可转债已经停牌,而在停牌前一日(7月17日),广汇汽车、广汇转债竞价双双跌停。广汇汽车封单超1600万手,金额超12亿元,广汇转债封单金额也超2亿元。截至7月17日收盘,广汇汽车股价报0.78元/股,广汇转债价格报45.767元。
值得一提的是,广汇汽车停牌前市值仍有64.66亿元,其将成为史上锁定面值退市时市值最高的公司,广汇转债则将成为首只因正股低于面值而退市的高评级可转债品种。2023年年报显示,广汇汽车的营业收入仍高达1380亿元,净利润也没有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广汇汽车是中国最大的乘用车经销与服务集团、中国最具规模的豪华乘用车经销与服务集团、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提供商及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二手车交易代理服务实体集团。公司实控人是曾经的“新疆首富”孙广信,其通过广汇集团持有广汇汽车32.93%的股权。

逼近1元退市前,广汇汽车方面一度试图“挽救”,控股股东和董监高都抛出了增持计划。7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还与金正科技签署了《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试图引入实力股东,但最终没能避免退市。
*ST天成拟退市
资料显示,*ST天成于1997年上市,主营业务包括电气设备制造、矿产资源开发及金融。近几年,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徘徊在1亿多元,净利润已经连续5年亏损,扣非净利润则至少连续12年亏损。7月19日,*ST天成股价报0.73元,市值仅剩3.72亿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

阅读原文

7月22日,*ST深天(000023.SZ)股价再度跌停,报1.90元,按照这一股价和公司总股本计算,公司最新总市值仅为2.6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公司股票连续第18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
根据记者测算,即便后续两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连续涨停,其股票市值仍将低于3亿元,这样公司股票收盘市值将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3亿元,从而触发市值退市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若*ST深天因此退市,将成为史上首个A股公司市值退市案例。
资料显示,*ST深天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为主业、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产业包括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物业管理等。公司混凝土业务集中在深圳市和株洲市;房地产开发主要在深圳市、西安市和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主要在深圳市。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称,公司混凝土业务受市场需求不足、行业资金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混凝土单位营业成本上升,企业运行艰难程度不断增加。
从*ST深天披露的财务数据上看,公司近年营业收入明显萎缩,从2020年的17.83亿元,降至2023年的1.78亿元,利润方面则已连续多年亏损。
面临市值退市风险的公司有增多趋势
在*ST深天之前,建车B(200054.SZ)已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股票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触发市值退市规定,成为史上首只触及市值退市规定的B股,建车B已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2.见证历史!A股公司首例市值退市锁定!(07/22)

阅读原文

另外,除上述公司之外,一些上市公司此前市值也一度跌破3亿元,也面临市值退市风险。比如,*ST美讯不久前就曾发布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3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市值退市风险,近期公司市值虽回到3亿元以上,但离3亿元不远,最新市值仅为3.11亿元。 宁通信B近日也发布公告提示称,公司股票2024年7月17日收盘市值为人民币2.87亿元,首次低于人民币3亿元。
总体上看,内地证券市场市值退市情形从今年开始首次出现,并有增多趋势。
建立有效的退市制度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重要的一环,与发行注册制共同构建了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为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市值退市是退市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让市值这一由市场决定的指标作为退市的条件,引导市场资金减少流向极低市值公司的倾向,鞭策低市值公司通过提升业绩、完善治理、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等方式提升市值,有利于加快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生态的形成。
(来源:证券时报)

7月23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河北上市公司监管通讯(2024年第3期,总第9期)》(以下简称“《通讯》”)。《通讯》在监管要求栏目称,上市公司应积极建立舆情应对制度。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各类舆情事件层出不穷,上市公司面临日益复杂的舆论环境,企业管理舆情的难度也与日俱增,一旦应对不当,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数十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6月以来,已有至少3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但是2024年1月到5月,仅有1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可见上市公司近期在密集跟进舆情管理制度。
7月24日,上市公司建邦科技公告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7月22日,学大教育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表示,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3.证监局最新要求!数十家上市公司响应(07/24)

从上市公司公布的舆情管理制度内容来看,39家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制度框架内容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大多涵盖舆情的定性与分类、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舆情处置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以嘉亨家化为例,舆情管理制度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新华锦在舆情管理制度中表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Wind数据显示,目前已经发布舆情管理制度的上市公司包括:坤彩科技、诺泰生物、博思软件、顶点软件、铭利达、商络电子、凯盛新材、华映科技等。
(来源:券商中国)

阅读原文

新规速递
NEW RULES

04

1.提高市场流动性,上交所最新发布!(07/19)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7月19日消息,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做市指引》”)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修订后的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7月21日起实施。上交所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0号)同时废止。
据悉,为规范上交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提高市场流动性,上交所制作《基金做市指引》。《基金做市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做市业务的总体要求、业务申请条件与受理流程、基金做市商的报价义务、权利、评价、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
券商等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基金做市商
《基金做市指引》规定,上交所对做市服务实施差异化管理,分为主做市服务和一般做市服务。经上交所认可,可以为上交所上市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和一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主做市商;仅可以为上交所上市基金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一般做市商。
做市业务申请与受理方面,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及其子公司,或上交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可向上交所申请成为基金做市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做市服务评价指标,上交所会定期评价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做市服务情况,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

做市商考评时,按流动性的“高”“中”“低”三个类别划分三个评价标准,流动性越高的类别评价标准越严格,流动性越低的类别评价标准越宽松。LOF和公募REITs按流动性“低”进行做市考评。
此外,考虑到不同类别基金产品在价格水平、流动性等方面的特性差异,上交所根据上市基金资产类别设置做市服务报价义务。例如,股票型ETF、公募REITs的最小申报金额20万元,债券ETF的最小申报金额为30万元,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最小申报金额为100万元。
细化做市商报价义务豁免情形
为提高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的积极性,上交所在适当情形下豁免做市商义务。《基金做市指引》明确,导致做市商无法继续提供做市服务的,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做市商申请,相应豁免做市商的做市义务。豁免情形消失后,做市商应当立即恢复相应做市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终止其开展做市业务,书面通知做市商并向市场公告:一是不再符合《基金做市指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是超过6个月不为任何基金提供做市服务;三是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客户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四是上交所规定或者做市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做市商被终止开展做市业务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开展做市业务。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阅读原文

2.重磅!A股新规,明日实施!(07/21)

自证监会宣布暂停转融券以来,沪深两市的转融券交易便不断压降。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9日,A股转融券余额规模已经降至约264亿元,而在今年初,A股市场转融券余额规模尚超过1000亿元,这意味着目前转融券余额仅为今年初的约1/4。
自7月22日,融券保证金的上调也将正式落地。按照证监会要求,届时,证券交易所会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A股融券余额已减少至约295亿元,创出最近4年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转融券业务的重要出借方,随着公募基金2024年二季报披露结束,ETF最新的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浮出水面。Wind数据显示,自今年2月多家基金公司宣布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以来,ETF的转融券业务已经有了明显下降,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市场ETF转融券出借规模仅剩59.57亿元,相比去年末暴降近92%。
融券保证金比例上调将落地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在证监会依法批准证金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并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后,A股市场转融券余额规模快速下滑。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9日,A股转融券余额规模已经降低至约264亿元,而在今年初,A股市场转融券余额规模尚超过1000亿元,这意味着目前转融券余额仅为今年初的约1/4。
与此同时,证监会7月10日规定,除了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同时批准证券交易所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融券保证金的上调也将正式落地。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A股的融券交易。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A股融券余额已减少至约295亿元,创出最近4年新低。而截至2023年底时,A股市场融券余额仍超过700亿元,这意味着,今年以来A股市场融券余额已减少超过一半。
(来源:券商中国)

阅读原文

2.7部法律写入三中全会决定,背后什么信号?(07/2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更好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备受社会关注。1月9日,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5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民营经济促进法果然被写入计划。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要举措。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就提出,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出,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力争年内提请审议。
《决定》提出的立法项目中,反跨境腐败法2023年9月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属于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监察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属于“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2023年12月25日,监督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法是一部重磅立法。《决定》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举措中,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指出,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和金融创新日趋活跃,金融活动越发复杂,金融法的体系也逐渐扩张、内容愈加庞杂。金融法调整的领域广泛,累积的法律规范数量众多,诸如公司、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票据、担保等领域,皆为金融法的调整范围。“金融市场的各个领域又是相互关联的,各种金融活动也是相互影响的,金融法的规制也必须通盘考虑,须有整体思维。”李曙光说。
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都曾建议制定金融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建议,加快推进金融领域的基本立法,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金融法,统一金融行业基础性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行业法治水平。
《决定》明确提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李曙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某种程度而言,金融本身就具有创新与监管赛跑的特征,不断有新的金融产品、金融业态以及金融要素市场出现,所以金融永远在创新当中。但是法律却相对保守,需要沉淀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决定是否以及如何介入监管,这与金融本身的特征密切相关。

“金融体制改革要找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切入口、着力点,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服务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张占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说。
张占斌认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以法治促进金融助力实体经济、提升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原文

往期作品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