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书刊名称: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69期
发布作者: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
发布时间:2023-08-24
阅读次数:476
书刊简介: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20230825
其他信息:《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69期》电子宣传画册作品由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于2023-08-24制作并发布于FLBOOK电子杂志制作平台。FLBOOK是一款HTML5电子杂志、电子书刊、电子画册制作平台,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发布电子书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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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3年8月25日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资本市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
本周五,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三大交易所共同宣布,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对此,多位受访私募人士表示,本次下调证券交易经手费是响应“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积极举措,能更多地让利于市场参与者,提升市场流动性,激发市场活力。
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长赵红介绍,建院五年来,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五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十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约占上海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25%。
从行业来看(不含执行类案件),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案件中,证券业案件数量较多,为17,137件,银行业案件为8,091件,保险业案件为1,468件,其他金融行业案件为2,270件。
1.现阶段T+0不成熟!研究延长交易时间!证监会重磅发声!
4. 政策“组合拳”提信心增活力 资本市场最优生态值得期待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8月18日,证监会公开“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提升交易便利性等,全面覆盖股票、债券、期货市场。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又有上市公司公告购买的信托产品逾期兑付。
近期先锋电子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在去年8月共用5000万购买了中融信托旗下的裕嘉1号和汇聚金1号两只信托产品,但是到今年到期后尚未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华融、中国东方,五家机构合计被罚近1.35亿元(13494.01万元),民生银行时任董事会秘书被给予警告。
1.近1.35亿元!农行、民生、广发、华融、东方收巨额罚单
6.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公布 支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8月22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一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创新企业CDR”)、货物期货市场、沪深港通等领域的税收政策。
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流程,北交所再出新政策!
8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配套指南,进一步优化北交所新股发行上市流程。
8月18日,SOHO中国发布2023年度中期业绩公告。在公告中,SOHO中国表示集团可能出现交叉违约。
公告称,SOHO中国的一家子公司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望京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当地税务机关的税项缴纳通知,要求其在2022年9月1日前支付望京SOHO项目塔1和塔2的相关土地增值税人民币17.33亿元,自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SOHO中国在公告中表示,于2023年6月30日,已支付土地增值税人民币3060万元,尚有人民币19.86亿元的土地增值税和相关滞纳金未被偿付。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8月22日晚,此前公告被证监会立案的泉为科技公告,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泉为科技2019年度和2020上半年连续财务造假,其中2019年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目录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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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本期内容速览 (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关于我们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资本市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
1.请问证监会对贯彻落实这项决策部署有何考虑?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答: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是党中央对资本市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稳定资本市场预期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证监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
现阶段T+0不成熟!研究延长交易时间!
证监会重磅发声!
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这一主线,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更好发挥资源配置、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持续优化市场生态,有效提升市场活力、效率和吸引力,保持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实现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工作中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标本兼治。既立足当下,加快推出一批可落地、有实效的政策举措,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又着眼长远,坚持改革开路,统筹发展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二是突出重点。解放思想,找准发力点,力争在引入源头活水、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畅通性等问题上取得突破。三是稳字当头。把握好稳和活的关系,统筹活市场、稳预期、守底线各项工作,坚持在维护市场总体平稳的前提下提升市场活跃度。四是发挥合力。加强跨部委沟通和政策协同,同向发力,形成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的强大合力。
“活跃资本市场”的表述在近十年的政治局会议中系首次提出,而“提振投资者信心”的表述则是时隔近15年在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中再现。新表述提出的核心原因在于,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助力。围绕经济复苏基本指引和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要求,资本市场需要保持稳定、连续的政策指引,给予市场主体积极的预期引导。在此背景下,证监会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激发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
本周五,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三大交易所共同宣布,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对此,多位受访私募人士表示,本次下调证券交易经手费是响应“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积极举措,能更多地让利于市场参与者,提升市场流动性,激发市场活力。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三大交易所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8月18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发文称,为贯彻落实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形成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工作合力,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
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长赵红介绍,建院五年来,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五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十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约占上海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25%。
从行业来看(不含执行类案件),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案件中,证券业案件数量较多,为17,137件,银行业案件为8,091件,保险业案件为1,468件,其他金融行业案件为2,270件。
发布20件典型案例12件涉资本市场
当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五年来的20件典型案例,其中12件涉及资本市场。包括:
1、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潘某等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投资者诉鲜某操纵证券市场民事损害赔偿案
3、全国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纠纷案——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案
4、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丁某等315人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5、全国首例新三板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定向增发投资者诉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邵某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
6、全国首例运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执行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沈某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案
投资端:引导多路资金入市提升中长期资金配置比例
加快投资端改革,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是活跃资本市场的重点和难点。此次活跃资本市场的一揽子举措中,涉及公募、私募、社保、险资、银行理财、个人养老金、外资等多方资金。
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秦培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投资端方面,亮点在于从机构、杠杆资金和海外资金三方面,扩大资本市场资金供给。首先,推动权益类基金扩容,助力中长期资金入市。其次,适当鼓励杠杆资金进入,提升市场资金流动性。再次,促进A股和H股协同发展,吸引海外资金入市。
此次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的举措亮点较多。中金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首席国内策略分析师李求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比如支持社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扩大投资范围,将指数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纳入投资选择范围等。一系列举措有助于提升中长期资金在权益市场的配置比例,也有助于多元化机构投资者制定配置策略、对冲投资风险等。
政策“组合拳”提信心增活力
资本市场最优生态值得期待
8月18日,证监会公开“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提升交易便利性等,全面覆盖股票、债券、期货市场。
当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中金所就深证1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征求意见。未来,相关政策将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有序落地。
监管部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稳定市场预期,为改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市场环境。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荀玉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稳增长举措和活跃资本市场措施不断落地,市场信心有望得到提振,资金供求关系将迎来改善。
又有上市公司公告购买的信托产品逾期兑付。 近期先锋电子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在去年8月共用5000万购买了中融信托旗下的裕嘉1号和汇聚金1号两只信托产品,但是到今年到期后尚未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 8月22日,先锋电子开盘下跌,早盘一度股价跌幅超6%,截止收盘跌了1.61%,报13.42元/股,最新总市值仅为20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8月以来,已有微光股份、金房能源、金博股份、南都物业、咸亨国际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购买了中融信托旗下的产品发生了逾期兑付问题。对于近期发生的逾期兑付风波,中融信托曾回
应称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并透露公司也有多个产品于近期完成到期兑付清算。
先锋电子公告信托产品逾期兑付股价一度跌幅超6% 8月21日晚间,先锋电子发布《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其显示,公司曾经在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分别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2000万元购买了中融-裕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方是中融信托。
具体来看,汇聚金1号信托产品的期限是2022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1%;裕嘉1号信托产品的期限是2022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20%。 但是,先锋电子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购买的这两只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 先锋电子表示,已就信托计划逾期兑付的后续事宜与中融信托进行了沟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融信托方面的正式文件回复,后续将继续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月22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一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创新企业CDR”)、货物期货市场、沪深港通等领域的税收政策。
公布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从具体内容来看,一项政策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为继续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增值税政策方面,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在印花税政策方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另外几项政策均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为继续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
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流程,北交所再出新政策!
8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配套指南,进一步优化北交所新股发行上市流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本次发行上市流程优化,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前提下,着眼于内部流程改进和效率挖潜,将新股发行上市流程整体用时缩减了20%左右。
北交所指出,此举对进一步提高市场投融资对接效率、降低投资者参与成本、促进市场交投活跃具有积极意义。一是降低投资者“打新”资金占用成本,增强投资者参与申购的积极性。二是减少发行上市整体用时,提升企业融资效率。三是盘活市场交易资金,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
“北交所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流程,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资金占用成本,缩短申购时长能够提升资金循环使用效率,提高单股的申购资金量,吸引更多打新资金的聚集。”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记者表示。
打新资金占用时长缩短
市场人士指出,此次优化发行上市流程,是北交所6月2日发布优化市场服务“十八条”的具体落地举措之一。
今年6月2日,北交所、股转公司发布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提升服务能力综合行动方案》(下称《方案》),首批共18条内容。
《方案》中提到的工作措施中包括:优化申购程序,压缩发行上市时间。优化发行承销全流程服务,推动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银团模式”参与新股战略配售。
从北交所8月21日优化新股发行上市流程的具体措施来看,主要体现在缩短申购资金冻结时长、缩减申购及上市环节的业务办理间隔两方面。
近1.35亿元!
农行、民生、广发、华融、东方收巨额罚单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华融、中国东方,五家机构合计被罚近1.35亿元(13494.01万元),民生银行时任董事会秘书被给予警告。
罚单显示,农业银行因十九项违法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4584万元。其中,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
民生银行因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等14项案由被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
元,分支机构350万元。时任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白丹因对公司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广发银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等14项案由被合计罚款2340万元。其中,总行550万元,分支机构1790万元。
中国华融因违规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被罚款711.912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1.91265万元,罚没合计1423.8253万元。
东方资产因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被罚款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信息,相关金融机构快速回应。
8月18日,SOHO中国发布2023年度中期业绩公告。在公告中,SOHO中国表示集团可能出现交叉违约。
公告称,SOHO中国的一家子公司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望京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当地税务机关的税项缴纳通知,要求其在2022年9月1日前支付望京SOHO项目塔1和塔2的相关土地增值税人民币17.33亿元,自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SOHO中国在公告中表示,于2023年6月30日,已支付土地增值税人民币3060万元,尚有人民币19.86亿元的土地增值税和相关滞纳金未被偿付。
国家统计局一系列数据反映出房地产市场仍在持续探底,2023年下半年房企违约风险依然严峻,后续可能仍有房企出现债务违约。鉴于目前严峻形势,央行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关于房地产,央行重点提出,落实好“金融16条”。证监会也出面表态,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房地产、城投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继续抓好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坚持“一企一策”,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8月22日晚,此前公告被证监会立案的泉为科技公告,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泉为科技2019年度和2020上半年连续财务造假,其中2019年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为此,泉为科技领到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时任实控人兼董事长邵鉴棠及李佩欢、黄喜、钟宏标等高管也均领到了警告,并处以50万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去年8月,泉为科技(当时名字还是国立科技)曾自曝,对2019、2020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于是将2019年贸易收入的13.71亿元更正为7.9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造假期间泉为科技的市值不过在20亿左右徘徊,目前最新市值也仅19.52亿元。
立案到调查完毕仅两月出头
此前在6月15日晚泉为科技曾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5),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
政策指引(1.0)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目录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四、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五、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六、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七、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八、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九、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十、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十一、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十二、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十三、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十四、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体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支持,以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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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刑法学博士,研究员,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主要从事刑事诉讼以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代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几十起,为多名原省(部)级领导、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
我们由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德恒专业律师团队联合组成,长期从事金融证券领域业务,专注于上市发行、并购重组、资产管理、投融资、合规治理、刑民交叉、争议解决等法律实务。我们关注金融证券领域的最新市场热点和前沿法律问题,致力于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客户提供跨地域、多专业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现任德恒金融专委会执委(资管组主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宝武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平安建投和平安资管的入库律师,蝉联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荐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超过18年,在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投融资和并购、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资管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管委会委员,德恒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首批特邀专家委员,上海市国资委金融证券领域委托推荐律师,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拥有17年国际国内诉讼仲裁经验,成功处理操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对赌、融资租赁、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贸易融资、银行贷款担保、基金投融资等重大金融证券案件。
德恒证券专委会执委,德恒深圳高级合伙人、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多次登榜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ALB 《亚洲法律杂志》等专业评级机构榜单。
德恒深圳创始合伙人、德恒刑委会顾问、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顾问。自2002年执业以来,业务相关范围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延伸至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范畴,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及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案件。对涉及证券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对相关的法律领域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规中心副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黄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合规和基金合规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员,拥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聚焦于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平安创投等金融证券领域知名机构,曾成功处理ABS、资管产品兑付系列争议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企业控制权争夺系列纠纷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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