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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118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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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第118期
(2024年8月2日-8月8日)

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8月2日-8月8日)

一、法律资讯

1.董宇辉,突传大消息!(08/07)

2.地方国资加速“揽A” “硬科技”上市公司受青睐(08/08)

8月7日消息,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与辉同行”)近日发生工商变更,原全资股东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董宇辉为股东并全资持股。这也意味着,俞敏洪旗下新东方已完成出售与辉同行,董宇辉已完全掌控与辉同行。
公开信息显示,与辉同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自然人股东董宇辉认缴额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宇辉。

7月以来,地方国资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提速趋势明显。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已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已经或将“易主”地方国资;而进入7月,更是出现12个此类案例,掀起一波小高潮。从行业类型来看,以硬科技领域公司居多。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将有更多的地方国资以“资本换时间”的方式加大投资新兴产业,优化当地经济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另有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以实现“资本招商”,或将成为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新模式、新趋势。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一、法律资讯

3.2024年A股首例主动退市案:昔日客车霸主亚星客车“陨落”(08/08)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客车生产企业之一,亚星客车曾拥有诸多耀眼光环。它是国内第一家研制出客车专用底盘的企业,也是国内第一家客车销量突破5000辆的企业,曾经连续7年客车全国销售第一。
8月4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客车”,600213.SH )对外披露了退市方案。方案提出,根据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拟由亚星客车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潍柴扬州”)向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4.抢抓布局窗口期 理财公司快步“到县城去”(08/08)

理财公司加快布局农信机构渠道。招银理财8月5日披露,其新增一家理财产品代销合作机构——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今年以来,招银理财至少与10家农商行达成了代销合作。
下沉产品代销渠道是近年来理财公司一大发展趋势。原因在于:第一,对大多数理财公司而言,大行、股份行渠道基本饱和,想要扩大规模就必须下沉;第二,城农商行压降自营理财业务形成的空白,被理财公司盯上了。“现在是理财公司布局的时间窗口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更新,罚单密集落地。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此轮罚单涉及交行、浦发、民生、华夏银行等17家银行业机构,所有机构合计被罚超1700万元。
从近期密集落地的罚单中可以看见,信贷领域仍是金融机构受罚的重灾区,这也侧面体现了金融监管的“长牙带刺”常态化逐步落实。在50余张罚单中,针对信贷领域违法违规的仍超半数。

二、监管动态

1.罚单密集落地!17家机构合计被罚超1700万元(08/03)

2.两家A股公司,遭证监会立案!(08/03)

8月2日晚间,日海智能(002313)公告,公司于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无独有偶,另一家上市公司锦富技术(300128)昨日晚间也披露了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二、监管动态

3.江苏四家农商行被启动自律调查:国债交易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08/07)

8月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显示,近日,交易商协会监测发现,江苏常熟农商行、江苏江南农商行、江苏昆山农商行、江苏苏州农商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上述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4.华林证券收罚单(08/08)

8月7日晚间,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西藏证监局指出,华林证券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二是业务数据报送不准确;三是多份情况说明前后不一致;四是人员任免及执业资格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上述情形违反多项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1.ABS业务重要指引发布!9月1日起实施(08/03)

三、新规速递

8月2日,《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正式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指引》明确了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要求,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指引》内容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开展ABS业务建立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的总体要求、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明晰管理人实施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自律监管要求。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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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们

                              ABOUT US

01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2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3

                     新规速递

                             NEW RULES

04

01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

关于我们
ABOUT US

关于我们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由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德恒专业团队强强联合组成。我们关注金融证券领域的最新市场热点和前沿法律问题,致力于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大型客户提供跨地域、多专业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业务领域涵盖金融证券合规、风险处置、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

陈雄飞
合伙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刑法学博士,研究员,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主要从事刑事诉讼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代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几十起,为多名原省(部)级领导、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

核心团队

北京

核心团队

上海

秦  韬
合伙人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管委会委员,德恒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首批特邀专家委员,上海市国资委金融证券领域委托推荐律师,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拥有17年国际国内诉讼仲裁经验,成功处理操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对赌、融资租赁、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贸易融资、银行贷款担保、基金投融资等重大金融证券案件。

张忠钢 合伙人

现任德恒金融专委会执委(资管组主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蝉联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500推荐律师,以及2022年度、2024年度《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律所》推荐上榜的制造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张律师现任上海律师协会第十二届仲裁专委会委员,上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维权专委会委员和破产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张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超过18年,在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投融资和并购、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资管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核心团队

深圳

安  健 合伙人

德恒深圳创始合伙人、德恒刑委会顾问、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顾问。自2002年执业以来,业务相关范围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延伸至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范畴,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及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案件。对涉及证券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对相关的法律领域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

唐永生 合伙人

德恒证券专委会执委,德恒深圳高级合伙人、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多次登榜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ALB 《亚洲法律杂志》等专业评级机构榜单。

核心团队

深圳

黄  磊 合伙人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规中心副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黄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合规和基金合规工作。

陈 琦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员,拥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聚焦于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平安创投等金融证券领域知名机构,曾成功处理ABS、资管产品兑付系列争议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企业控制权争夺系列纠纷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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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2

1.1.董宇辉,突传大消息!(08/07)

8月7日消息,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与辉同行”)近日发生工商变更,原全资股东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董宇辉为股东并全资持股。这也意味着,俞敏洪旗下新东方已完成出售与辉同行,董宇辉已完全掌控与辉同行。
公开信息显示,与辉同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自然人股东董宇辉认缴额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宇辉。
从携手共进走向彻底切割
2022年6月,彼时新东方部分业务开始转型做直播商务,董宇辉是东方甄选农产品的一名普通主播。董宇辉的卖货方式不是那种聒噪的菜市场吆喝叫卖,也不是说一通千篇一律的营销话术,而是像一位渊博的老友和网友聊天。比如他卖大米,会说“我爱这世间三样东西:The sun,the moon and you,太阳是白天,月亮是夜晚,你是永远。”
很快,这种独特的直播方式引起海啸般的关注度。自董宇辉2022年6月9日爆红后,东方甄选粉丝呈现爆发性增长,7天粉丝增长300多万。同时,90天内东方甄选直播销售额达1.4亿,其中超过8500万销售额由董宇辉贡献。可以说,董宇辉令当时陷入转型泥潭的新东方顺利走出困境。
好景不长,2023年12月5日,东方甄选爆发“小作文”事件,起因是东方甄选因主播董宇辉“小作文”到底由谁撰写引起的风波。董宇辉庞大的粉丝为其叫屈,最终导

致东方甄选粉丝损失近10万,同时公司股价暴跌。为了平息众怒,2023年12月14日,俞敏洪道歉称“公司管理有很大漏洞”,并且很快专为董宇辉成立了一家公司——“与辉同行”。
“小作文”风波后,俞敏洪和董宇辉陷入持续不停的舆论风暴中,东方甄选的股价一路下跌,最终曾经携手并进的二人选择和平“分手”。俞敏洪称:“为了能够让宇辉更好地发挥才能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我们决定,成立与辉同行公司,由宇辉担任董事和总经理,全权掌控公司的业务决策。”董宇辉则形容这次分割为“脱离了港口庇佑的独自驾驶”。
2024年7月25日,俞敏洪和董宇辉分别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长文“官宣”分手。同日,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本集团知名主播之友好离任》表示,出于董宇辉的职业抱负、对其他事业的投入及个人时间安排,董宇辉与东方甄选友好协商后离任公司,该离任于当日生效。
根据东方甄选披露的出售公告,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7658.55万元(人民币)。
对于收购款项,俞敏洪在上述“分手”公开信后的评论区解释称“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有网友计算表示,俞敏洪送给董宇辉的离职大

礼包(包括超过7600万元的公司+与辉同行成立以来至今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1.41亿元+东方甄选向与辉同行免费提供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可谓“十分厚道”。不过,也有人质疑这实际是俞敏洪精心设计的交易,这一交易以“成本法”而非“PE”法对与辉同行进行估值,并且没有将董宇辉个人IP价值计入其中。
事实上,董宇辉的出现或许早已突破了俞敏洪做老板的心理防线。俞敏洪在《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一书中讲述了两次关于员工提出“过分要求”的例子,他表示,有老师觉得公司离开自己就不行,在他已经给对方高出市场标准一倍以上的工资之后,对方还来和他谈工资。这件事导致处于创业初期的他内心有防范“大厨效应”的想法,于是就“大包大揽”,几乎一个人备所有的课,并且不让一位老师负责一门课,防止“一家独大”现象。他自称:“我既是老板,又是做饭最好吃的人,这样的话我的饭店就安全了。”
与董宇辉的“分手费”是否拖累了新东方业绩?
8月1日,新东方发布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2024财年第四季度财务业绩。
2024财年第四季度,新东方营收11.37亿美元,同比大涨32.1%,主要受教育新业务以及东方甄选自营产品及直播电商业务带动;但股东应占净利润为2700万美元,同比减少6.9%;经营利润更是只有1053万美元,同比大减78.1%。

8月6日晚间,新东方-S(9901.HK)公告,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对股票回购计划进行调整。根据该调整,公司根据回购计划授权回购的股票总价值从4亿美元增加到7亿美元,扩大后的回购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截至上述公告日期,该公司已回购价值约3.3亿美元的美国存托股。
南财快讯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新东方,相关人士回应称,扩大回购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司非常有信心,也希望投资人能有信心。
“公司后续会考虑将一部分回购的股权用于员工激励。”该人士透露,新东方基本上每隔几年会发放部分股权激励。此外,新东方将于8月19日举行董事会会议,借以审议建议宣派特别股息。截至8月7日收盘,新东方港股报55.8港元/股,市值为924亿港元。截至8月6日收盘,新东方美股报74美元/股,市值为122亿美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原文

2.地方国资加速“揽A” “硬科技”上市公司受青睐(08/08)

7月以来,地方国资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提速趋势明显。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已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已经或将“易主”地方国资;而进入7月,更是出现12个此类案例,掀起一波小高潮。从行业类型来看,以硬科技领域公司居多。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将有更多的地方国资以“资本换时间”的方式加大投资新兴产业,优化当地经济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另有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以实现“资本招商”,或将成为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新模式、新趋势。
地方国资“揽A”热情高涨
7月,我国平均气温热出新高度;而在A股市场上,广东、海南、四川等地方国资频频下场“揽A”,热情更为高涨。
如广东国资近一个月动作频频,资本运作迅速升温。继7月初拟拿下雪峰科技控股权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广东省政府又通过“协议转让+放弃表决权”等组合方式拟入主海王生物。
究其背后原因,与广东国资高度重视并购重组不无关系。7月22日,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提出,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产业上下游的并购重组,自上而下明晰主攻方向,自下而上谋划重大项目,上下联动拓展产业领域,由点及线拓展产业链条,促进企业资本运营与产业经营融合发展。

除省属国资外,广东省内多地国资也相当积极。7月,佛山市顺德区国资局拟拿下世运电路控制权,珠海市国资则将耗资20.83亿元拍下世荣兆业51%的股份。再往前拉长时间,茂化实华、普路通等分别被茂名市国资委、广州市花都区国资局成功“收入囊中”。
事实上,广东并非孤例,其他地方国资并购A股上市公司的力度与意愿毫不逊色。
四川国资拟入主宏达股份、红旗连锁等公司后,近日四川成渝筹划收购荆宜高速公司85%股权,四川国资整合进一步提速;河北国资则相继获得沧州明珠、风范股份、大晟文化等民企上市公司控制权;湖北国资将久量股份、奥特佳、上海雅仕等多家公司纳入版图;浙江、安徽、海南等地方国资也均有收获。
 瞄准“硬科技”布局
从行业属性来看,地方国资的收购目标越来越倾向“硬科技”成色足的企业。
以7月为例,沧州市国资委拟入主的沧州明珠是国内少数几家同时掌握湿法、干法、涂覆隔膜关键工艺、设备技术的隔膜生产企业。而黄山市国资和湖北省国资分别入主的光洋股份和奥特佳,均为国内较为知名的汽车零部件及电子电路制造商。
记者还发现,不少地方国资收购背后,已不满足于本地产业整合的需求。

8月2日,海南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军平在华铁应急实控权交接暨赋能提升大会上表示,并购华铁应急股权是今年以来海南控股的第二次跨省并购,标志着公司走出海南岛、布局全国业务跨上了新台阶,也是海南省属国企综合实力提升的一个标志。
广东国有上市公司广东宏大拟以巨资控股雪峰科技,通过此举,有利于促进双方进行产业整合,扩大规模优势,提升其行业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两者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广东宏大的“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运作水平。
“事实上,A股上市公司易主广东、山东、江苏等地方国资的现象,从去年开始已经形成小气候。”李锦对记者说,随着去年下半年新质生产力的提出,国资入主A股的现象很快就形成了一个小高潮。
易主步入“新阶段”
各地国资“揽A”现象何以频频出现?又为何在7月进一步提速?
李锦分析称,民营企业易盲目扩大投资,导致资金流困难,甚至资不抵债,这为国有资本并购提供了机会。同时,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方面较为活跃,而国企通过科研短时间内难以实现未来产业发展。过去,国企在新质生产力方面投入比较少,见效周期长。实际上,目前国资入主A股民企可谓“以资本换时间”。
“区别于上一波国资纾困上市民企,这一波国资入主的

目的则剑指新兴产业的优链强链补链,这是一股新势
头。”李锦称。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易主案例中,地方国资披露的收购目的印证了李锦所言的新势头。
如华润三九收购天士力的“实现中药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延链”;又如十堰市国资委表示,取得久量股份的控制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延伸和优化产业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李锦分析,国企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大量的投入来重新搞科研,投资风险往往变得更大。“地方国资通过收购优质的上市公司并引进当地,使得新质生产力迅速强大起来,这对于国企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思路。”
此外,《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今年8月1日起施行,或也是地方国资加速收购上市公司的原因之一。
前润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在此前传统的“税收奖补”招商模式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对项目的甄别能力,盲目追求优惠条件,为吸引企业提供过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没能“招龙引凤”,反倒让投机的“候鸟企业”抓住了机会。这些“候鸟企业”通常以获取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为目的,将项目短期搬迁到当地,一些平台经济项目甚至可以轻易迁往享受更多优惠政策的地方,这使地方政府不得不持续不停地给予企业优惠以留住其经济贡献。

前润母基金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可以预见,未来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将越来越多地采用“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模式。
“在今后一段时间,A股易主国资将形成一个小的浪潮,这是我们可以预料到的。”李锦如是称。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观点解读】近年来,通过转让+定增+表决权委托的“三步走”组合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受到地方国资青睐。通过这种组合方式,地方国资能够以较低现金成本入主上市公司,还能够保留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被并购上市公司与当地产业政策、产业资源协同发展通常系地方国资的主要动机。

阅读原文

3.2024年A股首例主动退市案:昔日客车霸主亚星客车“陨落”(08/08)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客车生产企业之一,亚星客车曾拥有诸多耀眼光环。它是国内第一家研制出客车专用底盘的企业,也是国内第一家客车销量突破5000辆的企业,曾经连续7年客车全国销售第一。
8月4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客车”,600213.SH )对外披露了退市方案。方案提出,根据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拟由亚星客车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潍柴扬州”)向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此前两天,亚星客车已宣布,潍柴扬州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情况,提议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
公开数据显示,亚星客车筹划退市停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5.75元/股,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收盘价为5.84元/股。亚星客车提出,结合市场案例情况,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拟在5.84元/股基础上给予一定溢价。
亚星客车本次退市事项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截至目前,亚星客车直接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已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并推动上级股东相关国资监管审批程序。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客车生产企业之一,亚星客车曾拥有诸多耀眼光环。它是国内第一家研制出客车专用底盘的企业,也是国内第一家客车销量突破5000辆的企业,曾经连续7年客车全国销售第一。它的发展壮大为国内客车技术领域填补了大量空白。
在此次遭遇发展危机之前的2009年前后,亚星客车也经历过一次重大“挫折”,但在外部力量的支持下重新站了起来。不过,如今的市场环境已不比十几年前,退市或将成为这个客车行业昔日霸主的最终归宿。
为何主动退市?
亚星客车提出主动退市一事颇受资本市场关注,因为其一旦成功退市,将成为2024年A股首例主动退市企业。
对于退市原因,经济观察网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亚星客车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我们去年净资产为负,导致被警示(退市风险警示)了。如果今年继续为负,那明年就达到财务强制退市标准。我们一季度净资产负两个亿,今年中报业绩预告是亏损大约3000万左右,这样下去今年净资产肯定转不了正。如果等到明年再退,那时候股价就更低了。现在这个价格毕竟还不低,早点退相当于是对中小投资者担负起国企的责任。”
除自身经营表现不佳外,亚星客车与同属于山东重工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中通客车(000957.SZ)之间还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两者相比,中通客车在销量、经营业绩等各个方面的表现都好于亚星客车。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至2023年,中通客车分别实现净利润9832.64万元、6965.41万元。今年上半年,中通客车累计销量为5703辆,同比增长78.55%;预期净利润9800万元至1.19亿元,同比增长90%至130 %。
2022年至2023年,亚星客车分别实现净利润-1.96亿元、-3.37亿元。今年上半年,亚星客车累计销量为2128辆,同比增长167.00%;预期净利润为-1800万元至-27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降低。
“跟中通客车之间的同业竞争一直都有,我们2019年10月份的时候发了个承诺,就是五年之内解决同业竞争,这样的话(退市)也是解决同业竞争的一个手段。”上述亚星客车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外部环境也在倒逼亚星客车主动退出。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又称新“国九条”),其中提出,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内容包括: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等等。
“‘国九条’出来之后,要求上市公司对金融消费者提供支持和保护,我们大股东就打算把其他股东股份收过来,然后从市场退出去。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对中小股东负责,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上述亚星客车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

亚星从辉煌到陨落
亚星客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客车生产企业之一,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5月的华东空军后勤部汽车修理所。
1958年,华东空军后勤部汽车修理所与扬州汽车修理厂合并组建扬州汽车修配厂(后多次更名),主要生产货车。
1979年,扬州汽车修配厂设计并制造出JT661A型客车与‌655型客车底盘,结束了中国长期用卡车底盘改装客车的历史。1985年,扬州汽车修配厂更名为扬州客车制造厂,正式进入以客车为主的生产时代。上世纪80年代至今,扬州客车制造厂陆续成功研发出国内第一款专业客车JT663、‌第一款卧铺客车JT6970、‌第一款后置式底盘客车JS6970H、新能源客车JS6126GHEV、‌公路客车YBL6125H等业内明星车型,填补了中国客车市场的大量空白。
‌1996年8月,扬州客车制造厂改组成立江苏亚星客车集团(下称“亚星集团”),之后被列入首批国家300家重点企业,江苏省十大重点企业集团。两年后,亚星集团发起成立亚星客车,并于1999年8月将后者推向A股市场。亚星客车由此成为扬州市首家上市公司。
亚星客车成立当年,其市场占有率高达36%,也达到企业市场表现(市占率层面)巅峰。2000年前后,亚星客车更是连续7年保持客车全国销售第一的成绩。

在这之后,由于与奔驰进行战略合作后产品定位过高,错失市场机遇;作为扬州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缺乏活力,车型更新过慢,无法紧跟市场;以及控股权中途变更等多种原因,亚星客车销售业绩一落千丈。数据显示,2009年亚星客车亏损约9634万元。
2011年,亚星客车控股权被扬州市国资委无偿转让给隶属于山东重工旗下的潍柴扬州。在后者的支持下,亚星客车积极向新能源市场转型。2016年,亚星客车实现净利润6230.78万元,达到历史最高值。
然而,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以及自身产品市场竞争力不足、客车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亚星客车盈利水平再次下滑。2020年至2023年,亚星客车累计亏损约6.89亿元。
在2023年年报中,亚星客车将公司持续亏损归结于:客车行业受居民出行总量、出行结构以及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联动影响,随着高铁、家用车、共享出行等多元化交通方式的持续发展,客车的可替代元素越来越多,客车行业持续处于弱周期状态。
为此,亚星客车正将发展重心转移至海外市场。在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亚星客车称,受益于前期海外市场的开拓,今年出口业务增幅较大,上半年销售收入预计为10亿元至13亿元,同比增幅为161%至239%,净利润亏损也大幅收窄至2000万元左右。

不过,在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市场环境与国家要求等情况下,亚星客车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依旧作出了主动退市的决定。对于退市后,潍柴扬州是否有计划将亚星客车与中通客车进行重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之后就不清楚了,我们暂时还没有退市后明确的说法。”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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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抢抓布局窗口期 理财公司快步“到县城去”(08/08)

理财公司加快布局农信机构渠道。招银理财8月5日披露,其新增一家理财产品代销合作机构——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今年以来,招银理财至少与10家农商行达成了代销合作。
下沉产品代销渠道是近年来理财公司一大发展趋势。原因在于:第一,对大多数理财公司而言,大行、股份行渠道基本饱和,想要扩大规模就必须下沉;第二,城农商行压降自营理财业务形成的空白,被理财公司盯上了。“现在是理财公司布局的时间窗口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到县城去”节奏加快
尽管招银理财规模稳坐行业第一,且背靠招行强大渠道,但最终也跟随同行的步伐“到县城去”。
据统计,今年以来,招银理财至少开拓了10家农村金融机构代销渠道,大部分位于浙江,包括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等。
加快拓展行外渠道,进军下沉市场,招银理财动力充足:一方面,招银理财规模增长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追赶者规模增长势头迅猛,差距逐渐缩小。
追赶者规模增长的秘诀在于代销渠道。近年来,兴银理财、信银理财、南银理财等下沉渠道,产品覆盖至城农商行、民营银行。例如,2023年末,规模居第二的兴银理财,合作的中小银行代销机构超470家,其中390家为农信机构;规模居第三的信银理财代销机构累计127

家,而且还在大力拓展合作机构,今年以来已拓展近30家农信机构。
实际上,大多数理财公司都在持续拓展代销机构。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4年上)》显示,已开业的31家理财公司中,3家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仅由母行代销;2024年6月全市场有511家机构代销了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较年初增加20家。
抢抓窗口期布局
在多位受访人士看来,加快下沉至农信机构,主要是为了抢占压降存量业务的窗口期。
今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要求,未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城农商行于2026年底前存量自营理财压降为零。“中小银行以后就没有自营理财供应,肯定要引入代销产品,这样才能维护零售客群。”一位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说。
对于大行、股份行理财子公司来说,必须借助这个窗口期,提前布局。“必须抢占这个‘阵地’,因为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后面再拓展会比较困难。”上述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4年上)》显示,截至6月末,全国108家农村金融机构,存续产品只数为6343只,存续规模为9792亿元。这意味着,对理财公司而言,仅农信机构就存在近万亿元规模的空间。
华宝证券预计,将有约2万亿元市场份额可能转为代销

现有理财公司或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的产品,已拓展较多城农商行代销业务的理财公司具备较大先发优势。
把控冲规模节奏
今年以来,不少农商行加强了理财产品代销。一位浙江农商行人士表示:“我们以前不怎么做代销,今年多了很多,我们要为财富客户提供更多产品选择。”
尤其是在当前信贷投放形势下,守住财富管理业务,赚取代销费用,对中小银行来说是一种务实的选择。还有一层意义在于,或许可以借力理财公司压降存量理财。“最近就有不少理财公司、资管公司借助压降窗口期,商谈如何把这些银行的存量资产接过去。”一位资管行业人士透露。
不过,受访人士提醒,要把握冲规模的节奏。对于中小银行特别是农信机构而言,其客群主要分布在县域甚至农村,他们能否接受产品净值波动,还有待观察。
“对于理财公司来说,规模增长得太快,可能会埋下一堆隐患,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客户投诉、声誉风险等。”上述资管行业人士认为。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观点解读】在抢抓县城理财产品业务布局的过程中,尤其在当前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导向下,商业银行应更多关注管理和适当性义务,严格遵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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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3

1.罚单密集落地!17家机构合计被罚超1700万元(08/03)

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更新,罚单密集落地。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此轮罚单涉及交行、浦发、民生、华夏银行等17家银行业机构,所有机构合计被罚超1700万元。
50余张罚单密集落地
昨日,银行业机构迎来55张罚单的密集落地,国开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均有涉及,所有机构合计被罚约1752.13万元,此外,有两人被终身禁业。
其中,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因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等原因被罚款490万元,是本轮罚单受罚金额最高的银行业机构。
另有三家商业银行被罚金额超百万元。其中,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因为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00万元。福建福州农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投前调查不到位、审查审批不审慎;少计表内风险资产等被罚180万元。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被罚100万元。
梳理来看,本轮罚单涉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无锡锡商银行、苏州银行、上饶银行、浦发银行、南昌农商行、福建福州农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长汀汀州红村镇银行等商业银行分支行,以及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三家农信社,共计17家银行业机构。
部分罚单则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做出处分,本

轮罚单中,时任福建福州农商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方某、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尉某等2名从业人员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常态化
从近期密集落地的罚单中可以看见,信贷领域仍是金融机构受罚的重灾区,这也侧面体现了金融监管的“长牙带刺”常态化逐步落实。在50余张罚单中,针对信贷领域违法违规的仍超半数。
以长汀汀州红村镇银行为例,该行因违规向乡镇卫生院发放项目融资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为掩饰风险,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三项违法违规被罚85万元,时任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被处以警告。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业务,笔数较多,办理频繁,流程较长,的确比较容易触及合规方面问题。总体而言,监管部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有助于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依法合规发展业务,更有效地防控信用风险。
“罚单的密集落地也体现了监管‘长牙带刺’常态化。”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密集受罚体现银行信贷领域仍有很多问题亟需整顿,“例如,今年银行净息差进一步承压,放贷过程中‘松懈’,还体现在‘三查’不尽职,资金违规流入房产等场景等问题上。”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对于信贷领域的违规,一方面,仍需强化金融监管,提高违规,

一方面,仍需强化金融监管,提高违规成本,规范机构经营;另一方面,还需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完善科学考核机制,加强业务培训。
董希淼认为,针对信贷业务违规,金融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帮助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强化信贷管理和内控管理;借助科技手段,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系统,提升贷款用途监控的能力和效率;建议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借款人编造贷款资料、挪用贷款用途的违规成本,建立挪用贷款黑名单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信贷环节违规。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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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间,日海智能(002313)公告,公司于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日海智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2日,深交所就对日海智能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认定公司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事实。
具体来看,彼时公告显示,日海智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首先是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日海智能因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等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至2020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343.32万元、368.29万元、878.12万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减3014.19万元。
其次是财务会计报告差错更正,日海智能于2022年10月31日、2023年4月1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两家A股公司,遭证监会立案!(08/03)

因补计提多项资产减值准备、重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事项,日海智能将2019年、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7813.58万元、-54663.58万元、2229.44万元分别更正为6461.29万元、-75986.98万元、-16282.94万元,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额分别为-1352.30万元、-21323.40万元、-18512.38万元。
此外,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决定显示,日海智能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日海智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79件,合计涉及金额55556.49万元。日海智能最早于2023年3月2日触及披露标准,累计涉及金额28238.65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
日海智能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板块: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设备业务、通信工程服务业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为日海智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7.74%,实际控制人为当地国资——珠海国资委。
7月9日晚间,日海智能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至5000万元,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07亿元。
对此,日海智能表示,公司集中无线通信模组行业优势,加大模组核心技术投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聚焦大客户,重点投入和提升海外业务销售,提高运营能力和产品交付,模组业务销售额同比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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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毛利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款回款金额有所增加,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同比减少。
无独有偶,另一家上市公司锦富技术(300128)昨日晚间也披露了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锦富技术业务涵盖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领域。消费电子行业相关业务包括液晶显示模组及整机业务、消费电子元器件业务、智能检测及自动化装备业务等。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包括锂电池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业务。此外,该公司还涉足电力设备维护及安装工程业务。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锦富技术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8.35%,实际控制人为当地国资——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来源:券商中国)

8月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显示,近日,交易商协会监测发现,江苏常熟农商行、江苏江南农商行、江苏昆山农商行、江苏苏州农商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上述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这四家农商行总部分别在常熟、常州、苏州、苏州,均在江苏南部,其中江苏常熟农商行(601128.SH,简称为常熟银行)、江苏苏州农商行(603323.SH,简称为苏农银行)为上市银行。
上述四家农商行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迅速在债券圈引发热议。就在8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江苏分行要求辖内农商行在国有大行卖出长债期间不要大规模增加债券仓位。
不过,对于交易商协会所称四家农商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的说法,是否与上述消息有关暂未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联系了上述其中一家农商行相关人士,但暂未获得回复。
“我们都是交易盘,并没有大买盘,央行相关举措有点打击交易热情。”8月6日,一位江苏南部地区某农商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8月7日,对于上述四家农商行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一位江苏某农商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希望交易商协会能来查明白,以官方结果为准。
据华福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徐亮统计,从8月5日、6日机构现券净买入数据来看,大行卖出240011的规模大概在700亿元,一是240011大行净买入数据为-732

3.江苏四家农商行被启动自律调查:国债交易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08/07)

亿元,另一个是240011的二级流通量环比增加了718亿元。而据机构统计,这期间大行卖出的债券,主要由农商行、券商自营购入。
“从全天(8月6日)的市场表现来看,虽然利率在早盘的上行幅度较为显著,但经历日内后半程的修复行情,大部分期限及品种的单日收益率变动均不足1bp,10年国开与30年国债甚至下行1.3bp。以10年国债活跃券为参考,240011最终收于2.15%,相较前一交易日不涨不跌,而2.15%很有可能也是多空博弈后一个新的平衡点。”华西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郁认为。
浙商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覃汉分析称,临近2.30%“关键点位”的30年品种再次出现调整,但本次行情相较于前有三个改变,背后是市场和政策的再博弈:一是不同于前期全品种集中调整,本次更多是单个券种的卖盘陡然增加导致的长债调整;二是从核心卖盘主体来看,不同于前期核心卖盘是基金,买盘是银行,本次两者地位逆转;三是从调整时间点看,三次关键点位的调整是早盘/午盘/午盘后,本质上展现了政策的温和变化。
民生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谭逸鸣表示,无论是通过“亲自”借券卖出、还是指导大行卖债等方式,不宜低估央行对长端风险的关注,但或更多是信号意义和预期管理,借时间换空间,以等待与财政配合的时间点,故而央行操作引发市场大幅调整甚至负反馈的可能性预计不大,主要是阶段性扰动,而非趋势的扭转。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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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晚间,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西藏证监局指出,华林证券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二是业务数据报送不准确;三是多份情况说明前后不一致;四是人员任免及执业资格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上述情形违反多项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要求,华林证券在监督管理措施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每 3 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西藏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关于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等问题,林立作为华林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通过官网,予以公开谴责,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华林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已积极进行整改,后续公司将持续提升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事实上,今年以来,华林证券多次收到监管罚单。
今年1月,西藏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显示,华林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

4.华林证券收罚单(08/08)

七项问题,包括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务特征;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备选库管理不完善;交易系统风控指标设置存在缺陷;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人员及薪酬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由于上述情况违反多项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林证券表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整改。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不影响公司现有净值型产品正常运作,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5月9日,华林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林证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证监局指出,华林证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业绩预告中未考虑红博会展仲裁案存在的风险迹象、未准确计提业务及管理费,导致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1.72亿元至2.18亿元与202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归母净利润0.25亿元至0.37亿元存在较大差异;在2024年2月18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后,迟至2024年2月27日才进行披露等。

华林证券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后续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财报数据显示,华林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3亿元,同比增长1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483万元,同比减少12.83%;基本每股收益0.0203元,同比减少12.8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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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
NEW RULES

04

1.ABS业务重要指引发布!9月1日起实施(08/03)

8月2日,《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正式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指引》明确了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要求,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明确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要求
《指引》内容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开展ABS业务建立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的总体要求、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明晰管理人实施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自律监管要求。
《指引》第四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建立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加强业务报价内部管理;不得以明显低于项目平均成本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投标报价与非投标报价均应当执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管理人应当在综合考虑前端项目承做、项目销售和后端项目存续期管理基础上合理测算成本、分配业务执行费用,保证足够的费用投入,避免因费用不足影响执业质量。
根据《指引》第五条,管理人应当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中明确资产证券化项目成本核算方式、报价内部约束线、报价形成方式、决策程序、留痕与存档方式等内容,并于制定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内部约束制度报送协会。
在《指引》第六条中,还对上述报价内部约束线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根据要求,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线为管理人所管理的单一资产证券化项目整体收入包

括管理人和销售机构获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销售佣金等各类收入,且应当扣除聘请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费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约束线应当包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项目报价应当同时满足绝对值内部约束线和费率内部约束线。管理人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约束线可以在参考上一年度发行项目平均成本等因素基础上确定,项目平均成本应当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投入与所有应当计提的摊销。
引导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竞争生态
协会在《指引》起草说明中特别指出,近期,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ABS)参与人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竞标的情况,不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亟需通过发布自律规则予以规范。主要起草思路如下:
一是问题导向,规范低价竞争行为。针对部分ABS业务参与人存在报价内部约束相关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共性问题,《指引》旨在推动业务参与机构建立健全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机制,使得一级市场低于成本参与竞标行为得到规范。
二是强化管理人自我约束。《指引》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出发,通过完善管理人内控机制来限制管理人通过低于成本参与竞标行为,明确ABS管理人不得低于成本开展业务,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人执业质量,最终保护ABS投资者的权益。
业界积极看待《指引》出台
国泰君安资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本次出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明确了管理人应当建立ABS业务内部约束制度,合理确定业务报价。

本指引出台目的在于强化管理人产品发行和产品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整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指引》的出台,对于ABS行业整体发展有很强的正向引导作用。《指引》既充分考虑到了ABS管理人执业质量的重要性,最终落脚点意在实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资产证券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同时,《指引》也强调自律监管,明确协会将对管理人ABS业务报价内部约束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与自律管理,对于违反《指引》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或纪律处分措施,这有利于促进市场化机构更加聚焦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从而更有效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该负责人指出。
东证资管副总经理周代希认为,此次协会倡导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将有助于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机构更多的把视角聚焦在做深交易结构的安全、做强前期尽调和发行后的资产过程管理,淡化对追求项目数量和业务规模的追求,切实提升资产证券化这个产品的生命力。东证资管前期已经积极筹备,将积极按照指引内容修订公司内相关制度,在9月1日前形成可以指导工作开展的公司内制度。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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