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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简报

电子杂志报刊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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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简报

第29期

2020年2月

积极备战,与时间赛跑

沉稳应对,团队协作

      在未复工前,国际物流各模块小伙伴早早进入“网络办公”模式。与时间赛跑,提前下单,联系货代订舱和制作单据,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受疫情管控影响,目前到上海和宁波的货物,集装箱托卡和司机不能正常过来装货,且本地车辆和司机也较为稀少。2月19日,收到复工审批通过消息,仓储部门便立即联系车辆,人员,为发货做准备。 2月21日,仓库正式进入发货模式,但是缺少人员,各模块售后同事黄柏勋,关务同事南以勒,区域物流同事徐浩铭等人助力仓库,化身搬运工。搬运货物装柜,同天就出运了保加利亚,挪威,英国,北美四票货物。
       国际物流平台部根据在手订单和客户交期,密切关注制造部产能恢复情况。每日跟踪与通报产能需求及满足进度,同时积极联系确认发运安排,快速安排货柜与船期。在将已完工库存转化为销售业绩同时,同时加大各子公司库存储备订单。截止2月27日,发货累计41票,发货额达1665.11万元

    

抗疫情、战出口

        -----我们在行动

        在政府和企业的高效组织和共同努力下,目前服务于宁波舟山港的集卡企业正快速复工,司机返岗人数持续增加。
        至22日,共有953家集卡企业复工,占1660家企业总数的57.4%;实际返岗司机6801人,提前超额实现预定2月底返岗司机6000人的目标。同时,司机网上申请复工人数已达15686人,后续司机  资源将得到进一步地保障。

▲上海港

▲宁波舟山港

     作为中国经济重镇的上海,在2020年开春之际正在经历着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的战役,进出口业务也因此受到影响。
     伴随着2月10日复工期的到来,作为全球最大港口的上海洋山港,其集装箱装卸业务如何,直接反映出我国进出口业务的现状。
     近日东海大桥的日均通车量已恢复至9000辆左右,是2月初日均3000辆的3倍。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2日印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施行免港务费、保安费、减半引航费、减免包干费停车费等政策。

▲广州港

疫情之下的码头复工 有序进行

集装箱业务较上周明显好转

      近期,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WHO充分肯定中国做法,两周内新增确诊病例下降80%。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有序推动复产复工,并从金融、税务、交通、政务服务等多方面助力复工复产。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自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多重利好因素推动下,过去一周,港口生产形势有所改善。
       随着各地工厂、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的持续推进,港口集装箱业务量环比大幅增加。统计显示,八大枢纽港上周吞吐量环比增加40.2%,其中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深圳盐田港增幅分别为67%、95%和79%。同比来看,八大枢纽港集装箱吞吐量下降20%,与前一周51%跌幅相比已明显好转。

       各地港外集卡车队复工情况进一步好转,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柴油价格下调等政策利好带动下,各地港外集卡司机复功率超过50%,由于当前业务量处于低位,各港集装箱公路集疏运总体保持顺畅。需要指出的是,个别铁路集疏运条件较好的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出现明显增长,例如大连港增长20%,天津港散改集业务也显著增长。
       随着社会生产的陆续恢复,湖北省以外的长江港口生产情况有所好转。统计显示,南京、重庆两港货物吞吐量环比分别增长11%和28%。集装箱业务恢复相对迟缓,环比小幅下降。湖北省港口目前仍主要以满足防疫物资和连续生产企业的物流需求为主。

巴基斯坦、巴林、印度海关新规

巴基斯坦:提单必须提供NTN号码

· 强制性提供6位海关编码(HS CODE)。
· 舱单及提单必须显示进口商的进出口号码(IEC),消费税进口商的身份证号
 码(GSTIN)和通知方(印度具名实体)的永久账户号码(PAN)。
· 货物发票金额,目前在海运抵达舱单(SAM)上是非强制的,不需要显示在提单
上。
– 适用于所有出口印度的集装箱
· 强制性出境货物舱单规定,船舶在印度装货港开航前,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舱单。
· 适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装载的集装箱。
· 客户必须在船舶到达装货港至少48小时之前提交装运指示。
· 客户必须在集装箱入闸之前至少42小时提交货物装船准单。
批准舱单提交后的修改规定
· 长途航行超过4天 -预计抵达时间48 小时前。
· 中途航行2至4天 -预计抵达时间24 小时前。
· 短途航行不到2天 -预计抵达时间6 小时前。
· 运载散装货物,不论其航程时间 – 直到货物进口申报。
· 一般不迟于船舶开航后24小时。
· 运载散装货物,不迟于船舶离境后72小时。
无船承运人提单(House BL “HBL”)申报安排
· 在印度的货运代理人,必须在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72小时提交           无船承运人提单(HBL)。
· DPD,DPD / CFS的详细转运信息,应在当地港口的发运人或收货人在船舶             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通知承运人。

巴林: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 (HS CODE)

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及转运规定(SCMTR) 延迟生效

据巴基斯坦最新港口要求,NTN号码必须提供并显示在提单上。
在递交 SI 时,应提供收货人 NTN 号码并显示于收货人栏处最后一行;如收货人为银行或 to order 时,需提供并显示最终收货人即第一通知人的 NTN 号码在提单上。针对 SOC 箱,请在品名栏处显示箱属 NTN 号码。

巴林港务局最新公告,要求所有进口巴林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海关编码(HS CODE)。具体要求如下:
· 对于所有进口巴林的商品,货物载货清单必须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HS CODE)
· 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巴林港口卸货)
· 港口当局将对违规行为将会处以罚款和修改费。

       根据印度财政部、税务部和海关委员会(CBIC)的最新通告,《海运货物舱单及转运规定》 (SCMTR) 的生效日期将推迟至2020年8月1日。具体如下:
·新系统和新流程将在生效之前进行微调。
·2020年8月1日或之后 的任何违规行为,将处以印度卢比50,000至200,000的罚款。
– 适用于所有进入印度的集装箱:
·海运抵达舱单 (SAM) 必须在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提交。例如: 韩国 / 中国 / 印度次大陆航线 (KCIS) 及中国 / 印度 / 越南航线 (CIVS) 西行航线就是巴生港, 而达累斯萨拉姆就是海湾 / 印度 / 非洲航线 (GIA) 北行航线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
· 装货港必须严格遵守装运指示规定的截止时间 。
· 所有在印度港口作为“当地进口卸货”或“中转运卸货”或“保留在船上的集装箱”。

>>海运抵达舱单 (Sea Arrival Manifest ”SAM”)

>>海运出境货物舱单 (Sea Departure Manifest ”SDM”)

>>海运抵达舱单(SAM)

>>海运出境货物舱单 (SDM)

部分国家由于疫情原因
实行海运船舶入港检疫等管制措施

① 停泊时,该船舶将接受港口卫生办公室甄别。② 对船舶和船员进行检查,包括厨房、储藏室、货舱及船舶其它舱室部件。③ 如确症,船员或船舶将由卫生部隔离,检疫范围和期限由卫生部决定。
(4)槟城港:根据港口卫生局通知,如船舶来自中国港口且船员出现发烧、呼吸不畅、咳嗽等症状,船舶将被隔离,不允许船舶作业,并对每位船员进行健康检查,且不许下地。
泰国港口管理局派遣检疫小组上船,尤其对来自中国的船舶,启动筛查高危船员的程序。他们要求船方在抵达前24小时提交以下报告,包括:货物运输资料、通过无线电报报送健康状况的海事信息、海事健康声明、停靠港、新型冠状病毒2019疾病筛查表问卷、船员体温记录表(在抵达港前7天监控并记录所有船员的温度记录)。船上检疫小组还将对船员进行体温测量,提供一些防护口罩和酒精消毒液,并提供有关如何预防病毒的建议。如果船员发烧或有任何可疑症状,必须立即向公共卫生部疾病控制局报告(致电1142),并提交船员名单,发烧的船员将安排上岸就医,同时船舶将被隔离检疫14天。
多米尼加卫生当局规定,船舶抵达前48小时,需填写《健康调查表》给卫生当局和港务局,内容包含:去年12月12日以后,该船是否靠过中国港口,如有,请列明靠泊时间、港口名称;去年12月以来,船员有否到过中国,船员有否发热、咳嗽、头痛等症状。

▲越南

     目前还没有针对上一港挂靠中国港口船舶的特殊规定。到越船舶,越南检疫部门要求船舶在靠泊前接受检疫,一般检疫在船舶等泊的几小时内即可完成。
     抵港船舶需向港口检疫局(PQA Control)汇报船员健康状况,有否发热及呼吸困难症状;2.如有疑似症状船员,需报告港口健康部门;禁止外国船舶船员下船,暂停船员换班。
(1)巴生港:船舶在14天内停靠的最后一个港口是中国港口,将由卫生署检疫,所有船员逐一检查;如果船舶在14天内未靠泊中国港口,但有中国船员在船舶抵达巴生前14天内上船,将由卫生署检疫,所有船员逐一检查。
(2)丹戎帕拉帕斯(PTP):①任何挂靠PTP的船舶,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的,必须隔离且由卫生部门进行检查。②如果检查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将由马来西亚卫生部进行管理。(3)柔佛(Johor):根据海事卫生部(MOH)建议,马来西亚港口仍可接受中国船舶,但须符合以下程序:

▲泰国

▲巴基斯坦

▲马来西亚

▲多米尼加

      虽然每个国家对入港船舶的检疫程度不同,但是出货前及时了解到货港口需要的检疫流程,是否影响货物清关,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是必要的。
       

科威特禁止“疫区”船舶靠泊!

2月25日起 科威特禁止“疫区”船舶靠泊

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海港和过境点传播的一部分,科威特海事部门将遵照卫生部和全球卫生流行病关于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指示,
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伊拉克、韩国、意大利、泰国、新加坡还有日本。科威特所有港口均被禁止接收从上述国家或地区抵达的外国船舶,即日执行,除非有新的通知。此外,科威特还因冠状病毒问题暂停了与新加坡、日本、韩国、伊朗、泰国、意大利和伊拉克的航班。
注:当局在当天另一份通知中表示运输石油的船只不在禁令之列。

沙特标准、计量和质量局宣布,将强制在Saber平台上上传产品图片

近日,沙特标准、计量和质量局在Saber官网上发布新的通知,自2020年3月15号开始出口到沙特的产品被列入需要在SABER平台注册的,在填写产品资料时,产品图片也将被强制要求上传。
上传的产品图片要求如下:
1. 清晰的产品标签图像
2. 清晰的产品条形码/二维码图像
3.图像显示产品的身份和形状,以及每个模型的图像(若有)
4. 商标的图像
5.能源效益标签图像(若有)

众志成城  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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