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产业信息动态-9月13日

华阳集团产业技术研究总院    主办

内刊

2024年9月13日

375期

Information dynamics of industry

产业信息动态

——摘选自国家能源局《做好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目 录                        CONTENTS

技术前沿

复材领域重大突破!碳纤维巨头再出新品!

17

13

2026年底,隆基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为BC产能

行业聚焦

权威之声

05

做好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

宏观政策

11

预计2025年底前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会展信息

2025第五届中国(武汉)新型电力产业博览会

23

21

绿色低碳属性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专业评论

01

权威之声

authority   VOICE

做好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

来源:国家能源局

权威之声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综合绿证和自愿减排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二、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申请有关信息。
四、加强交易监管。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指导有关方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有关方面要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五、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3年7月,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24年1月,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2024年7月,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以绿证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相关政策印发以来,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断提升。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提升我国全球碳定价话语权、服务企业国际履约的基础性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自愿减排市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可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大型活动、企业、产品碳中和等。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
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为明确绿证市场和CCER市场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通知》,明确绿证与CCER衔接的具体要求。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绿证与CCER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国际认可、满足企业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有助于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问:《通知》设立两年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绿证制度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都具有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电、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但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定位。绿证制度旨在对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激励补助,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自愿减排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聚焦于可以实现额外减排效果的领域和项目,鼓励减排机理清晰、亟需经济激励、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发展,精准服务于全社会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随着国际社会对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企业需要通过绿证制度和自愿减排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碳排放等方面目标。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绿证与自愿减排机制中存在重复获益可能,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相关规定,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基于此考虑,《通知》明确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在过渡期内,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方法学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除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外,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方式再行研究明确。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3月之前已完成CCER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通知》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问:《通知》在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交易和申请CCER重复获益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结算电量信息,按月核发对应绿证。为避免项目重复获益,《通知》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自愿选择参与绿证交易或者申请CCER,其中:
对于拟选择参与绿证交易的项目,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申请CCER,并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公示。
对于拟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参与绿证交易,并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CCER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
对于在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前已交易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计入期内已交易绿证信息推送至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时按电量等额核减。
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减排量登记的计入期及CCER登记量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项目计入期内CCER登记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进行核销,并将核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未通过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被“冻结”的绿证将解除“冻结”,可以参与绿证交易。
问:《通知》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的具体操作方式,为保障落实,同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等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绿证“冻结”、核销、交易,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有关信息;
二是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等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安全可溯、防篡改;
三是做好数据查验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等单位要组织建立绿证核发交易与CCER登记数据查验机制,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权威之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综合绿证和自愿减排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二、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申请有关信息。
四、加强交易监管。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指导有关方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有关方面要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五、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3年7月,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24年1月,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2024年7月,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以绿证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相关政策印发以来,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断提升。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提升我国全球碳定价话语权、服务企业国际履约的基础性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自愿减排市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可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大型活动、企业、产品碳中和等。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
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为明确绿证市场和CCER市场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通知》,明确绿证与CCER衔接的具体要求。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绿证与CCER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国际认可、满足企业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有助于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问:《通知》设立两年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绿证制度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都具有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电、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但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定位。绿证制度旨在对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激励补助,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自愿减排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聚焦于可以实现额外减排效果的领域和项目,鼓励减排机理清晰、亟需经济激励、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发展,精准服务于全社会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随着国际社会对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企业需要通过绿证制度和自愿减排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碳排放等方面目标。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绿证与自愿减排机制中存在重复获益可能,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相关规定,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基于此考虑,《通知》明确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在过渡期内,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方法学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除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外,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方式再行研究明确。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3月之前已完成CCER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通知》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问:《通知》在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交易和申请CCER重复获益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结算电量信息,按月核发对应绿证。为避免项目重复获益,《通知》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自愿选择参与绿证交易或者申请CCER,其中:
对于拟选择参与绿证交易的项目,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申请CCER,并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公示。
对于拟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参与绿证交易,并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CCER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
对于在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前已交易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计入期内已交易绿证信息推送至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时按电量等额核减。
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减排量登记的计入期及CCER登记量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项目计入期内CCER登记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进行核销,并将核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未通过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被“冻结”的绿证将解除“冻结”,可以参与绿证交易。
问:《通知》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的具体操作方式,为保障落实,同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等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绿证“冻结”、核销、交易,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有关信息;
二是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等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安全可溯、防篡改;
三是做好数据查验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等单位要组织建立绿证核发交易与CCER登记数据查验机制,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权威之声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3年7月,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24年1月,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2024年7月,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以绿证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相关政策印发以来,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断提升。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提升我国全球碳定价话语权、服务企业国际履约的基础性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自愿减排市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可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大型活动、企业、产品碳中和等。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
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为明确绿证市场和CCER市场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通知》,明确绿证与CCER衔接的具体要求。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绿证与CCER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国际认可、满足企业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有助于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问:《通知》设立两年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绿证制度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都具有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电、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但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定位。绿证制度旨在对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激励补助,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自愿减排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聚焦于可以实现额外减排效果的领域和项目,鼓励减排机理清晰、亟需经济激励、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发展,精准服务于全社会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随着国际社会对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企业需要通过绿证制度和自愿减排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碳排放等方面目标。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绿证与自愿减排机制中存在重复获益可能,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相关规定,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基于此考虑,《通知》明确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在过渡期内,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方法学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除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外,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方式再行研究明确。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3月之前已完成CCER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通知》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问:《通知》在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交易和申请CCER重复获益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结算电量信息,按月核发对应绿证。为避免项目重复获益,《通知》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自愿选择参与绿证交易或者申请CCER,其中:
对于拟选择参与绿证交易的项目,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申请CCER,并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公示。
对于拟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参与绿证交易,并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CCER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
对于在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前已交易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计入期内已交易绿证信息推送至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时按电量等额核减。
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减排量登记的计入期及CCER登记量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项目计入期内CCER登记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进行核销,并将核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未通过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被“冻结”的绿证将解除“冻结”,可以参与绿证交易。
问:《通知》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的具体操作方式,为保障落实,同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等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绿证“冻结”、核销、交易,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有关信息;
二是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等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安全可溯、防篡改;
三是做好数据查验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等单位要组织建立绿证核发交易与CCER登记数据查验机制,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通知》,明确绿证与CCER衔接的具体要求。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绿证与CCER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国际认可、满足企业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有助于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问:《通知》设立两年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绿证制度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都具有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电、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但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定位。绿证制度旨在对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激励补助,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自愿减排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聚焦于可以实现额外减排效果的领域和项目,鼓励减排机理清晰、亟需经济激励、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发展,精准服务于全社会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随着国际社会对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企业需要通过绿证制度和自愿减排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碳排放等方面目标。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绿证与自愿减排机制中存在重复获益可能,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相关规定,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基于此考虑,《通知》明确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在过渡期内,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方法学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除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外,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方式再行研究明确。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3月之前已完成CCER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通知》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问:《通知》在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交易和申请CCER重复获益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结算电量信息,按月核发对应绿证。为避免项目重复获益,《通知》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自愿选择参与绿证交易或者申请CCER,其中:
对于拟选择参与绿证交易的项目,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申请CCER,并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公示。
对于拟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参与绿证交易,并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CCER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
对于在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前已交易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计入期内已交易绿证信息推送至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时按电量等额核减。
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减排量登记的计入期及CCER登记量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项目计入期内CCER登记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进行核销,并将核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未通过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被“冻结”的绿证将解除“冻结”,可以参与绿证交易。
问:《通知》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的具体操作方式,为保障落实,同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等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绿证“冻结”、核销、交易,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有关信息;
二是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等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安全可溯、防篡改;
三是做好数据查验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等单位要组织建立绿证核发交易与CCER登记数据查验机制,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权威之声

对于拟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采取企业承诺的方式声明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再参与绿证交易,并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CCER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
对于在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前已交易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计入期内已交易绿证信息推送至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时按电量等额核减。
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CCER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减排量登记的计入期及CCER登记量等信息,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项目计入期内CCER登记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进行核销,并将核销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未通过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相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被“冻结”的绿证将解除“冻结”,可以参与绿证交易。
问:《通知》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作出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的具体操作方式,为保障落实,同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等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绿证“冻结”、核销、交易,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有关信息;
二是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系统等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安全可溯、防篡改;
三是做好数据查验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注册登记机构等单位要组织建立绿证核发交易与CCER登记数据查验机制,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权威之声

02

宏观政策

MACROPOLICY

宏观政策

预计2025年底前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来源:孝感市发改委

9月11日,湖北孝感市发改委公布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积极争取能源科技创新等政策支持。目前,全市已争取国家新型储能示范试点1个,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3个,其中:中广核大悟县大新镇50MW/100MWh储能电站纳入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同时,应城、云梦县入选国家能源局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
积极依托国网省电力公司资源优势,探索开展大悟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协调中广核、大悟县能投等企业共同参与,充分挖掘大悟本地新能源消纳开发空间,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地区。积极会同供电公司引导独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电价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独立储能等主动作为、合理布局、优化运行,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行业聚焦

INDUSTRY FOCUS

03

行业聚焦

2026年底,隆基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为BC产能

来源:中国能源网

2024年以来,光伏行业正在经历“冰火两重天”的严峻考验。
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隆基绿能加快了泰睿硅片、HPBC二代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的量产突破,预计到2026年底隆基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至BC电池。
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在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 BC产品推广不会面临太大的压力。“回顾光伏过去多年来的发展,只要产品效率得到明显提升,那么这些高效产品在推广中都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我们对公司BC产品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BC组件效率提升的额外价值
回顾全球光伏行业的发展历史,过去的发展可以理解为组件效率不断提升的过程。从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之后的20年时间里,光伏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从14%提升到现在的24%。钟宝申表示:“每一次大的技术变化都带动了效率的提升,或者说因为效率的提升带动了行业的变革。”
此前,光伏行业高度关注组件效率的根本原因是光伏发电的成本与面积高度相关。因为太阳能的能量密度较低、收集光能的成本较高,而传统封装材料、安装及运维成本相对来说是刚性成本。如果能在比较小的面积中产生更多的发电量,那这些刚性成本就可以被摊薄。
学校屋顶上一排排隆基Hi-MO X6组件成为泰国法塔尼大学践行绿色校园理念的生动注脚
在同等面积下,和TOPCon相比,隆基BC二代产品的发电量高6%。这些增加的发电量可以给客户带来更多的价值。钟宝申在业绩说明会上举了个例子:无论是屋面电站还是地面电站,一个电站的税前利润率大约是30%~40%,发电量增加带来的收入增加意味着可以将税前利润提高15%~20%。
而对于TOPCon来说,如果要在同样面积下达到BC电站的投资收益,需要再增加15%~20%的TOPCon组件装机量。钟宝申算了一笔账:假设电站投资成本是3元/瓦, 则需要额外再投资0.45~0.6元/瓦。
BC产能的大规模投放
今年上半年,隆基HPBC二代电池量产线全线贯通,技术、成本指标全面达标。这标志着隆基HPBC二代电池技术进入高效化发展的新阶段。
基于HPBC二代技术,隆基推出了面向集中式市场的Hi-MO 9组件产品,输出功率高达660W。在产品发布后不到2个月的时间,隆基已获得超过1GW的Hi-MO 9订单。
而在今年8月,BC组件首次入选大型央企招标项目,有望成为BC产品打开国内集中式市场的重要开端。
隆基携手波兰合作伙伴共同打造的Hi-MO X6分布式光伏电站
目前,隆基已有HPBC二代产能1.5GW,每月产出100MW产品。钟宝申透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隆基将加快BC电池产能建设,预计明年一季度将有20GW HPBC二代产能大规模投放,预计到2025年底BC产能将达到70GW,到2026年底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为BC产能。与此同时,隆基还不断刷新了HBC、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全面巩固企业长期的技术竞争优势。
在业绩说明会上,钟宝申还回答了BC产品的两大核心问题,一个是成本问题,一个是专利问题。
关于降本方面,随着BC生产经验的积累、生产规模的提升,BC产品的降本还有很大空间。虽然目前隆基HPBC二代组件成本 比TOPCon组件成本略高,但钟宝申相信,“在未来的两年内,BC和TOPCon组件成本会处在相近的水平。”
关于专利方面,隆基已经有充分的布局和研究,也看到了很多新技术路线的选择。截至2024年6月30日,隆基已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3166项,拥有BC技术专利数量近200项。“对于BC产品来讲,我们完全有能力在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下,进行全球化产品的推广。”

行业聚焦

此前,光伏行业高度关注组件效率的根本原因是光伏发电的成本与面积高度相关。因为太阳能的能量密度较低、收集光能的成本较高,而传统封装材料、安装及运维成本相对来说是刚性成本。如果能在比较小的面积中产生更多的发电量,那这些刚性成本就可以被摊薄。
在同等面积下,和TOPCon相比,隆基BC二代产品的发电量高6%。这些增加的发电量可以给客户带来更多的价值。钟宝申在业绩说明会上举了个例子:无论是屋面电站还是地面电站,一个电站的税前利润率大约是30%~40%,发电量增加带来的收入增加意味着可以将税前利润提高15%~20%。
而对于TOPCon来说,如果要在同样面积下达到BC电站的投资收益,需要再增加15%~20%的TOPCon组件装机量。钟宝申算了一笔账:假设电站投资成本是3元/瓦, 则需要额外再投资0.45~0.6元/瓦。
BC产能的大规模投放
今年上半年,隆基HPBC二代电池量产线全线贯通,技术、成本指标全面达标。这标志着隆基HPBC二代电池技术进入高效化发展的新阶段。
基于HPBC二代技术,隆基推出了面向集中式市场的Hi-MO 9组件产品,输出功率高达660W。在产品发布后不到2个月的时间,隆基已获得超过1GW的Hi-MO 9订单。
而在今年8月,BC组件首次入选大型央企招标项目,有望成为BC产品打开国内集中式市场的重要开端。
隆基携手波兰合作伙伴共同打造的Hi-MO X6分布式光伏电站
目前,隆基已有HPBC二代产能1.5GW,每月产出100MW产品。钟宝申透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隆基将加快BC电池产能建设,预计明年一季度将有20GW HPBC二代产能大规模投放,预计到2025年底BC产能将达到70GW,到2026年底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为BC产能。与此同时,隆基还不断刷新了HBC、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全面巩固企业长期的技术竞争优势。
在业绩说明会上,钟宝申还回答了BC产品的两大核心问题,一个是成本问题,一个是专利问题。
关于降本方面,随着BC生产经验的积累、生产规模的提升,BC产品的降本还有很大空间。虽然目前隆基HPBC二代组件成本 比TOPCon组件成本略高,但钟宝申相信,“在未来的两年内,BC和TOPCon组件成本会处在相近的水平。”
关于专利方面,隆基已经有充分的布局和研究,也看到了很多新技术路线的选择。截至2024年6月30日,隆基已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3166项,拥有BC技术专利数量近200项。“对于BC产品来讲,我们完全有能力在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下,进行全球化产品的推广。”

行业聚焦

志着隆基HPBC二代电池技术进入高效化发展的新阶段。
基于HPBC二代技术,隆基推出了面向集中式市场的Hi-MO 9组件产品,输出功率高达660W。在产品发布后不到2个月的时间,隆基已获得超过1GW的Hi-MO 9订单。
而在今年8月,BC组件首次入选大型央企招标项目,有望成为BC产品打开国内集中式市场的重要开端。
目前,隆基已有HPBC二代产能1.5GW,每月产出100MW产品。钟宝申透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隆基将加快BC电池产能建设,预计明年一季度将有20GW HPBC二代产能大规模投放,预计到2025年底BC产能将达到70GW,到2026年底国内电池产能计划全部切换为BC产能。与此同时,隆基还不断刷新了HBC、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全面巩固企业长期的技术竞争优势。
在业绩说明会上,钟宝申还回答了BC产品的两大核心问题,一个是成本问题,一个是专利问题。
关于降本方面,随着BC生产经验的积累、生产规模的提升,BC产品的降本还有很大空间。虽然目前隆基HPBC二代组件成本 比TOPCon组件成本略高,但钟宝申相信,“在未来的两年内,BC和TOPCon组件成本会处在相近的水平。”
关于专利方面,隆基已经有充分的布局和研究,也看到了很多新技术路线的选择。截至2024年6月30日,隆基已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3166项,拥有BC技术专利数量近200项。“对于BC产品来讲,我们完全有能力在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下,进行全球化产品的推广。”

04

技术前沿

TECHNOLOGY FRONTIER

技术前沿

复材领域重大突破!碳纤维巨头再出新品!

来源:Carbontech

9月10日,美国赫氏(Hexcel)宣布推出其新的HexForce®1K机织增强织物。这种轻质织物利用了Hexcel专有的HexTow®AS4C 1K碳纤维,可以生产高强度、低重量的复合材料,成为复合材料领域的一次重要突破。
HexForce®1K机织增强织物的核心技术在于其使用的1K碳纤维。这种纤维包含每束1000根单丝,与传统的3K、6K或更大规格的碳纤维相比,1K碳纤维的优势在于其重量极轻,同时具有极高的强度。赫氏表示,这款新材料的推出,使其能够在产品组合中实现面重低至60 GSM(每平方米克重),同时保持机械性能。
赫氏表示,HexForce®1K机织增强织物非常适合各种工业应用,如高尔夫球杆,曲棍球棒和汽车部件。该公司还在评估该材料在航空航天和国防领域的应用,例如先进空中机动平台的组件,其中1K光纤HSCP 4000规格符合严格的资格要求。
前不久,赫氏公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二季度销售额为5.004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公司上半年销售额为9.727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上半年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商业航空的持续复苏。
赫氏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领域:
商业航空是赫氏的核心市场之一,占据了公司大约50%的收入。赫氏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在飞机结构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大型商用飞机、军用飞机、直升机和无人机的机身、机翼、尾翼等部件中,帮助航空器大幅减轻重量,从而提高燃油效率和飞行性能。Hexcel与全球航空巨头如波音和空客有长期合作,是这些企业复合材料的主要供应商。
在这一方面,赫氏2024年第二季度商用航空销售额为3.207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宽体和窄体飞机的销售额均实现了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其他商用航空与 2023年第二季度相比增长了15.4%,公务机和支线飞机的销量均有所增长。此外,今年3月,赫氏推出新型HexTow®IM9 24K连续碳纤维,适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主要和次要结构件。
赫氏的复合材料也被广泛应用于国防领域,特别是先进的战斗机和军用无人机。公司通过为国防设备提供高性能、轻量化的材料,提升了其在国防市场的竞争力。随着全球国防开支的增加,赫氏在这一领域的表现持续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1.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0%。
在工业领域,特别是电动汽车和高性能跑车领域,赫氏的复合材料被应用于车身、底盘和其他结构件的制造。随着汽车行业对减重的需求不断增长,赫氏的碳纤维复合材料有助于提升车辆的能效和性能。许多汽车制造商将其碳纤维材料用于高级跑车和赛车中,以确保在减轻重量的同时提高车体强度。
此外,赫氏的复合材料还被应用于体育器材(如高尔夫球杆、网球拍、曲棍球棒)和工业设备中。这些材料的高强度和轻量化特性为运动器材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性能优化。在工业领域,2024年第二季度总销售额为4080万美元,同比下降 22.3%。原因是汽车业务的增长被其他子市场的下滑所抵消,公司重点将继续放在使用碳纤维的高端工业领域。
在产能方面,赫氏的重要生产基地有美国犹他州工厂和法国里昂工厂等。随着对高性能复合材料需求的增加,赫氏计划在未来几年内进一步扩展其产能。公司已经宣布了一系列扩展项目,特别是在碳纤维和织物生产方面。2023年,Hexcel宣布计划在法国和美国的生产设施中增加新的生产线,以提高1K碳纤维织物的生产能力。
HexForce®1K编织织物的推出无疑是复合材料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随着全球对轻量化、高强度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有望在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和汽车制造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技术前沿

前不久,赫氏公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二季度销售额为5.004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公司上半年销售额为9.727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上半年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商业航空的持续复苏。
赫氏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领域:
商业航空是赫氏的核心市场之一,占据了公司大约50%的收入。赫氏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在飞机结构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大型商用飞机、军用飞机、直升机和无人机的机身、机翼、尾翼等部件中,帮助航空器大幅减轻重量,从而提高燃油效率和飞行性能。Hexcel与全球航空巨头如波音和空客有长期合作,是这些企业复合材料的主要供应商。
在这一方面,赫氏2024年第二季度商用航空销售额为3.207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宽体和窄体飞机的销售额均实现了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其他商用航空与 2023年第二季度相比增长了15.4%,公务机和支线飞机的销量均有所增长。此外,今年3月,赫氏推出新型HexTow®IM9 24K连续碳纤维,适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主要和次要结构件。
赫氏的复合材料也被广泛应用于国防领域,特别是先进的战斗机和军用无人机。公司通过为国防设备提供高性能、轻量化的材料,提升了其在国防市场的竞争力。随着全球国防开支的增加,赫氏在这一领域的表现持续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1.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0%。
在工业领域,特别是电动汽车和高性能跑车领域,赫氏的复合材料被应用于车身、底盘和其他结构件的制造。随着汽车行业对减重的需求不断增长,赫氏的碳纤维复合材料有助于提升车辆的能效和性能。许多汽车制造商将其碳纤维材料用于高级跑车和赛车中,以确保在减轻重量的同时提高车体强度。
此外,赫氏的复合材料还被应用于体育器材(如高尔夫球杆、网球拍、曲棍球棒)和工业设备中。这些材料的高强度和轻量化特性为运动器材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性能优化。在工业领域,2024年第二季度总销售额为4080万美元,同比下降 22.3%。原因是汽车业务的增长被其他子市场的下滑所抵消,公司重点将继续放在使用碳纤维的高端工业领域。
在产能方面,赫氏的重要生产基地有美国犹他州工厂和法国里昂工厂等。随着对高性能复合材料需求的增加,赫氏计划在未来几年内进一步扩展其产能。公司已经宣布了一系列扩展项目,特别是在碳纤维和织物生产方面。2023年,Hexcel宣布计划在法国和美国的生产设施中增加新的生产线,以提高1K碳纤维织物的生产能力。
HexForce®1K编织织物的推出无疑是复合材料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随着全球对轻量化、高强度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有望在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和汽车制造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技术前沿

赫氏的复合材料也被广泛应用于国防领域,特别是先进的战斗机和军用无人机。公司通过为国防设备提供高性能、轻量化的材料,提升了其在国防市场的竞争力。随着全球国防开支的增加,赫氏在这一领域的表现持续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1.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0%。
在工业领域,特别是电动汽车和高性能跑车领域,赫氏的复合材料被应用于车身、底盘和其他结构件的制造。随着汽车行业对减重的需求不断增长,赫氏的碳纤维复合材料有助于提升车辆的能效和性能。许多汽车制造商将其碳纤维材料用于高级跑车和赛车中,以确保在减轻重量的同时提高车体强度。
此外,赫氏的复合材料还被应用于体育器材(如高尔夫球杆、网球拍、曲棍球棒)和工业设备中。这些材料的高强度和轻量化特性为运动器材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性能优化。在工业领域,2024年第二季度总销售额为4080万美元,同比下降 22.3%。原因是汽车业务的增长被其他子市场的下滑所抵消,公司重点将继续放在使用碳纤维的高端工业领域。
在产能方面,赫氏的重要生产基地有美国犹他州工厂和法国里昂工厂等。随着对高性能复合材料需求的增加,赫氏计划在未来几年内进一步扩展其产能。公司已经宣布了一系列扩展项目,特别是在碳纤维和织物生产方面。2023年,Hexcel宣布计划在法国和美国的生产设施中增加新的生产线,以提高1K碳纤维织物的生产能力。
HexForce®1K编织织物的推出无疑是复合材料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随着全球对轻量化、高强度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有望在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和汽车制造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05

专业评论

Professional comments

绿色低碳属性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来源:协鑫集成科技

9月5日,“2024 inclusion·外滩大会”在上海黄浦世博园区隆重召开。外滩大会是上海举办的最具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和前沿科技大会,也是致力于推动金融科技和前沿科技探索的重要盛会。大会围绕“科技·创造可持续未来”为主题,旨在分享前沿科技趋势、探索产业新机遇、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以人文视角共同探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与责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张坤参加盛会并出席论坛发言。
本次大会由外滩大会组委会主办,并得到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今年大会嘉宾延续高规格阵容,国际嘉宾数量创下历届新高,包括美国三院院士迈克尔·乔丹、著名科技学者凯文·凯利、美国硅谷创业教父史蒂夫·霍夫曼以及来自彭博、美国运通等海外机构代表等重量级嘉宾出席。同样本次大会也备受全球权威媒体高度关注总覆盖量2亿+,总浏览量7100万+,总互动量10万+。
9月5日下午,“数智技术推动智能汽车和绿色电力产业升级”见解论坛在上海黄浦世博园C7场馆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碳中和五十人论坛和蚂蚁集团研究院联合举办,众多新能源行业大咖和顶尖专家学者将齐聚一堂,本次论坛以“迈向绿色电力的下一阶段:创新驱动与产业协同”为主题,旨在探讨绿色电力与人工智能(AI)、数字技术的耦合发展等热点话题,协鑫集成执行总裁张坤出席圆桌对话,并代表精彩发言。
大会上,张坤就新能源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以及AI赋能新能源行业进行解答,并呼吁行业上下游树立良性可持续化发展理念,以低碳论英雄,产业链需协同降碳,回归行业向绿的底色。
张坤在对话中表示,“在绿色电力的征途中,技术与低碳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我们坚信,唯有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才能带来产业上限拓展和内卷生态改善,实现生态的持续优化。协鑫的 FBR 颗粒硅无疑是行业技术突破的翘楚,从源头上赋能产业链降碳减排。另外,协鑫吉瓦级钙钛矿项目投产进入倒计时,协鑫钙钛矿技术在‘高效率、大尺寸、高稳定性’三方面均位居世界顶尖水平,更预示了协鑫钙钛矿将引领行业迈入‘三维’竞争新时代。”他进一步提出,绿色能源需要绿色制造,绿色低碳属性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协鑫致力于将绿色理念融入制造全过程,通过绿色制造生产绿色能源,为地球减负,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本次外滩大会还打造了1万平方米的科技展览区和3000平方米的绿色市集,为参会者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科技盛宴。本次大会展览区共展示十多个行业级重磅技术产品的首发亮相,其中协鑫集成携“黑科技产品”钙钛矿叠层组件和碳链组件SiRo亮相活动现场。就在今年6月,碳链组件SiRo正式发布。协鑫携手蚂蚁共同开发的“协鑫碳链平台”,涵盖了产品供应链溯源、产品碳足迹管理,以及企业组织碳管理等功能,是全球首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光伏产业“碳链管理平台”,可实现动态追溯下单块组件碳值行业最低。通过碳链平台,协鑫可与全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降碳,实现行业低碳化,真正做到能源“生而低碳”的价值主张。此次活动,不仅是对公司自身技术创新实力的一次展示,更是绿色电力与人工智能(AI)、数字技术的耦合产业融合发展趋势的积极响应。
未来,协鑫集成将继续秉承“低碳、科技、活力”的品牌理念,携手行业伙伴,共同探索绿色能源的无限可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绿色力量”。

专业评论

专业评论

会展信息

2025第五届中国(武汉)新型电力产业博览会

展会时间:2025/4/8---2025/4/10
展会地点:武汉国际博览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619号
主办单位:湖北省电力机电行业协会 湖北省电力企业服务协会 湖北省太阳能空气能行业协会
会议背景
专业性强——汇聚全国众多知名电力产业上下游企业,展品代表了当今国内输配电领域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来自全国1200+参展商,将吸引30000+专业人士汇聚一堂。
品牌优势——保持一贯的“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特色,以秉承“引领强强对话成就您的事业”为宗旨,通过多年品牌发展壮大,成为同行业展览会中的“新航标”。
主展优势——展会主办方资源众多,各主办单位均为行业内权威协会,与政府相关部门拥有多年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与国内相关协会和机构合作密切,每年都组织邀请众多当地买家组团参加,能够积极推动中国(武汉)新型电力产业展的良好快速发展。

会展信息

EXHIBITION INFORMATION 

会议直达:2025第五届中国(武汉)新型电力产业博览会

产业协同”为主题,旨在探讨绿色电力与人工智能(AI)、数字技术的耦合发展等热点话题,协鑫集成执行总裁张坤出席圆桌对话,并代表精彩发言。
大会上,张坤就新能源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以及AI赋能新能源行业进行解答,并呼吁行业上下游树立良性可持续化发展理念,以低碳论英雄,产业链需协同降碳,回归行业向绿的底色。
张坤在对话中表示,“在绿色电力的征途中,技术与低碳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我们坚信,唯有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才能带来产业上限拓展和内卷生态改善,实现生态的持续优化。协鑫的 FBR 颗粒硅无疑是行业技术突破的翘楚,从源头上赋能产业链降碳减排。另外,协鑫吉瓦级钙钛矿项目投产进入倒计时,协鑫钙钛矿技术在‘高效率、大尺寸、高稳定性’三方面均位居世界顶尖水平,更预示了协鑫钙钛矿将引领行业迈入‘三维’竞争新时代。”他进一步提出,绿色能源需要绿色制造,绿色低碳属性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协鑫致力于将绿色理念融入制造全过程,通过绿色制造生产绿色能源,为地球减负,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本次外滩大会还打造了1万平方米的科技展览区和3000平方米的绿色市集,为参会者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科技盛宴。本次大会展览区共展示十多个行业级重磅技术产品的首发亮相,其中协鑫集成携“黑科技产品”钙钛矿叠层组件和碳链组件SiRo亮相活动现场。就在今年6月,碳链组件SiRo正式发布。协鑫携手蚂蚁共同开发的“协鑫碳链平台”,涵盖了产品供应链溯源、产品碳足迹管理,以及企业组织碳管理等功能,是全球首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光伏产业“碳链管理平台”,可实现动态追溯下单块组件碳值行业最低。通过碳链平台,协鑫可与全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降碳,实现行业低碳化,真正做到能源“生而低碳”的价值主张。此次活动,不仅是对公司自身技术创新实力的一次展示,更是绿色电力与人工智能(AI)、数字技术的耦合产业融合发展趋势的积极响应。
未来,协鑫集成将继续秉承“低碳、科技、活力”的品牌理念,携手行业伙伴,共同探索绿色能源的无限可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绿色力量”。

做精做优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邮箱:hycydt123@163.com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2号

高    杰       杨晓成       周晓辉      刘志平

张    静                         马晓璐

刘景利       

段昕永

李淑敏       

张利武
李淑敏       王   磊
朱瑞峰

主        编

副主编

编辑部主任

副主任

编辑

武天宇

校对审核

马晓璐       刘志平

做精做优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邮箱:hycydt123@163.com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2号

高    杰       杨晓成       周晓辉      刘志平

张    静                         马晓璐

刘景利       

段昕永

李淑敏       

张利武
李淑敏       王   磊
朱瑞峰

主        编

副主编

编辑部主任

副主任

编辑

武天宇

校对审核

马晓璐       刘志平

往期作品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