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求是和信:周讯 | 一周法治要闻 (04.12)

其他分类其他2024-04-12
218

04/ 12

法治热点律师解读律所动态
封面:孙晓蒙

主办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求是和信周讯

崇法/尚德/敬业/协作/奉献

[ 2024年  第12期 ]

2024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1 财政部:中美双方在经济、金融领域达成重要共识
4月8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就美国财政部部长耶伦访华情况向媒体吹风,并答记者问。廖岷表示,中美是全球前两大经济体,深化经济金融政策沟通协调和互利合作,对于维护两国和全球经济金融稳定、促进疫后经济复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中方对此始终秉持开放、积极的态度,此次经中美双方深入磋商讨论,最终在经济、金融领域达成重要共识。下一步,中方愿与美方一道,在经济、金融工作组项下努力将上述共识转化为务实合作成果,为中美经济关系发展不断贡献正能量。
02 金融监管总局强化反保险欺诈工作
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反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违法犯罪势头有效遏制,行业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反欺诈意识明显增强。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3 国家数据局公开征求意见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消息:研究起草《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探索发展数字低空基础设施等系列行动。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04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正式实施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近日正式实施,旨在推动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升都市圈整体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都市圈是指以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城市为核心,以1小时交通通勤圈为基本范围,与周边城镇经济活动联系紧密、通勤便捷高效、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同城化地域。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律师说法 | 婚没结成,改口费能退吗?
                                                     作者  唐言 郝坤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小明与燕子经人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月25日,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小明父母给予燕子礼金128000元及改口费20000元。后二人同居生活。同年6月底,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而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就礼金的返还达成和解,燕子退还了小明礼金76800元。然而,双方对于改口费产生争议,小明认为改口费系缔结婚姻的赠与,现双方分手,理应返还;燕子则认为“改口仪式”已经完成,改口费应属于其个人财产,无需退还。遂小明诉至法院要求燕子返还改口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当前我国法律未就改口费予以明确规定,故应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按照习惯处理。本案中,小明与燕子订婚当日,小明父母单方给予燕子改口费20000元,结合订婚时的风俗,该笔款项的性质应等同于彩礼。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缔结婚姻,小明要求燕子返还改口费的主张应予支持。考虑到双方已同居生活,酌定燕子返还小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明改口费12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
       现实生活中,在男女订婚过程中,除了彩礼,还有众多的赠与,诸如见面礼、改口费等,这些赠与是否属于彩礼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可以看出,彩礼的限定词是“按照习俗给付”,那么改口费能否认定为彩礼,应考虑当地是否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及给付标准,同时结合给付时间、方式和财物价值等事实来认定。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财物价值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案件中,小明父母向燕子给予改口费是订婚仪式中的一个环节,是男方父母对女方表达承认和接纳的一种方式,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且本案中改口费系单方给付,数额较大,具备彩礼的习俗性、给付性和金额性等特征,应属彩礼范畴。
离婚为条件。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1、4月8日,浙江仁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到我所参观交流,并在求是会客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了“票税案源开拓与实战应用及律师商业思维”的专题分享。通过本次座谈会,与会律师们对票据知识、案源开拓、实战应用以及律师商业思维等方面有了更深入地认识,律师们纷纷表示听了刘主任的讲座,在票据知识、商业思维、如何做好律师专业化等多方面均受益匪浅。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2、4月9日下午,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年度第一期管理知识学习交流会在求是会客中心18楼会议室召开。我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马东宁、管委会副主任陶书健及十余名部室主任参加了本次学习交流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本次学习交流首先由各部室主任结合自身的履职经历、业务开展及团队成员情况,主要围绕团队活力激发、团队建设及团队开拓等主题进行了逐一发言,并就部室团队管理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了积极交流与探讨。马主任表示,我所应当坚持推进业务专业化分工和业务一体化改革道路,希望大家多提建设性意见,适时举行第二期管理知识学习交流活动。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3、4月10日下午,我所执行事务部郝义华、刘家祺律师应潍坊高新金马公学小学部的邀请,分别为小学部三年级至六年级1000余名同学及200余名教师和家长进行了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主题分享。通过此次讲座,师生和家长们都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也学会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为建设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将更加积极的组织社会公益宣讲,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4、4月11日,我所董科新律师受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邀请,为2024营丘镇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营丘镇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讲座中,董科新律师讲解了多个在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办理的真实案例,从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出发,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的方式,强调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受到参加培训党员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5、4月12日,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香一行七人莅临我所交流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征收补偿工作经验,我所行政法律中心律师参加。奎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晓军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交流活动。双方对征迁过程中的方案制定、方法步骤、违法建筑与危房拆除的程序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我所行政法律中心丰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经验得到了参会领导的高度认可,双方将在后续城市更新项目中展开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求是和信律师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的服务宗旨,执着地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团结一致、诚信热情地服务于社会,在传统诉讼业务及政府法制、土地征迁、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清算与破产管理、房地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司上市与挂牌、证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移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专家型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14F 求是会客中心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扫一扫关注我们

地址:中国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大厦14-18层
电话:(0536)2080799
传真:(0536)2080798
网址:www.qshx.com.cn
邮箱:qshxlawyer@126.com

往期作品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