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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和信:周讯 | 一周法治要闻 (08.18)

其他分类其他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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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律师解读律所动态
封面:刘家祺

主办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求是和信周讯

崇法/尚德/敬业/协作/奉献

[ 2023年  第19期 ]

2023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1 海关总署推出23条综合保税区改革举措
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5个方面推出23条改革举措。具体来看,上述改革举措主要包括调整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模式、简化生产用设备解除监管手续、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支持保税维修提质升级以及调整重点商品管理措施等。以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特殊区域171个,其中综保区161个,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
02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直销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8月7日至11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直销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京开展。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18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的飞速发展,使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3 我国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律制度体系已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规定要求,制定修改18件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和相关决定,并在数十部其他法律中对资源保护利用作出相关规定,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法律和有关问题的决定,既涵盖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系统,还注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依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
04 科研机构作为“技术投资人”支持科研人员到创新企业兼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委派吴某、赵某至中某科公司工作同时承担研究所的科研任务。随后吴某以钱某为发明人和申请人申请了“常压固相烧结碳化硅陶瓷异形件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后吴某变更专利申请人为其设立的一家精密陶瓷公司。研究所认为其享有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专利申请系吴某在研究所的本职工作,亦是其利用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应归研究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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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 父亲不支付抚养费,女儿能否要求随妈妈的姓?
                                                     作者  姜晓凤 刘家祺
案情简介: 
       安某某与郭某原系夫妻关系,安某轩是两人的婚生女。2017年3月3日,安某某与郭某在博兴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子女安排中约定:“婚后于2015年6月12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安某轩,婚生女安某轩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关于安某轩的姓氏及名字,不经男方同意,女方不得擅自作更改,如有违反,女方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并一次性支付安某某之前所付抚养费;婚生女抚养费1000元/月,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支付,直到孩子十八周岁;自2017年3月3日开始支付,每月5日前打到女方在中国农业银行博兴支行名下。男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探望婚生女安某轩,男方可每月接走孩子两次。”协议离婚后,安某某未按约定支付安某轩抚养费。2021年4月安某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安某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并要求变更安某轩随母姓。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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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涉案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安某某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安某轩主张其支付抚养费于法有据,故判令安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某轩自2017年3月份至2021年4月份抚养费共计50000元,并自2021年5月起,于每月5日前给付安某轩当月抚养费1000元,至安某轩18周岁止。又根据公序良俗及协议约定,依法驳回了安某轩变更姓氏的诉求。
律师说法: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安某某与郭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合法有效。安某某未能支付抚养费,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协议的义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安某某与郭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姓名的变更,须经安某某同意,现安某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安某轩变更姓氏,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某轩在起诉时不满6岁,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要求安某某配合变更姓氏随母,依据不足,故不予支持。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1、8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山东文康(莱西)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浩,山东文康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姜海燕、副主任郇恒吉,山东文康(莱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永林,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冯金凤,山东文康(莱西)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朱永兵到我所与行政法律中心交流研讨行政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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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月14日,潍坊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在我所18楼会议室举行。我所公司重构法律事务中心曹春明、李萍、牟斌、孟奇四位律师作为管理人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3、8月17日下午,我所董科新律师受邀为奎文区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讲座,董科新律师以“规范行政执法、预防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亮点解读和执法工作注意事项”为题作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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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所企业合规法律事务中心陈健律师被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聘为特邀调解员。调解中心由海口市政府推动设立,采取市场化运作,对标国际调解规则,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商事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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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求是和信律师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的服务宗旨,执着地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团结一致、诚信热情地服务于社会,在传统诉讼业务及政府法制、土地征迁、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清算与破产管理、房地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司上市与挂牌、证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移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专家型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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