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求是和信:周讯 | 一周法治要闻 (10.27)

其他分类其他2023-10-27
202

10 / 27

法治热点律师解读律所动态
封面:窦荣刚

主办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求是和信周讯

崇法/尚德/敬业/协作/奉献

[ 2023年  第26期 ]

2023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1 最高检印发意见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共23条。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要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02 北京政府机关将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
北京市经信局近日发布的《北京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北京将在全市政府机关内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健全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和信息化统筹工作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和水平。工作方案选取了13家试点单位,自行灵活设立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包括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提升指导监督能力、提高数字思维素养、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等。同时,工作方案还鼓励各区级政府在选取有条件的下级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各类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3 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上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信息不对称一直是制约居民消费扩大的痛点之一,为此,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公开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政府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让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公示平台网址为tsgs.12315.cn,小程序、公众号名称为“12315投诉公示”,公众可以查询特定商家投诉情况、掌握投诉热点、浏览本地最新投诉等。
 
04 爱国主义教育法表决通过 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律师说法 | 女婿向岳父借钱,需要夫妻俩共同偿还吗?
                                                     作者  张淑霞 辛   帅
案情简介: 
        老邵、小邵系父女关系,徐某系小邵丈夫。2021年4月份,徐某以购买挖掘机为由,向老邵借款50000元。老邵从银行取出现金后交付给徐某,徐某给老邵出具了借条。后老邵向徐某催要时,徐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2022年3月18日,老邵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徐某偿还其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
       被告徐某辩称,1、2021年4月份,其向老邵借款50000元是事实,但老邵诉称该借款是用于被告购买挖掘机不属实,被告在2021年从没有购买过挖掘机,被告与小邵是在2021年2月23日登记结婚,该笔借款是小邵从自己的娘家处所借,也是经小邵的手交付给被告,被告接到该款于2021年4月17日就转给过小邵,让她生活所用。被告在内蒙古经营一家公司,是被告个人投资私有企业,被告接到该借款后,在内蒙交给小邵5000元现金,剩余的钱被告和小邵旅游花了。因该笔借款发生在2021年4月,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是用于被告与小邵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被告与小邵负有共同偿还义务,原告单独起诉被告一人,实属漏列被告,所以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因为原、被告的特殊身份关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系,女婿向岳父借钱根本不存在借款利息的问题,且借条未约定借款利率,因此原告主张的从借款之日2021年4月16日到付清为止,按照月息1分主张利息,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老邵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民间借贷案件中,女婿向岳父出具借据,以夫妻共同债务抗辩的,如何来认定偿还责任?原、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主张案涉款项为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被告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不予支持该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徐某主张向其岳父的借款是由夫妻二人共同消费了,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且其妻子小邵并未进行追认,故对其抗辩主张,不予支持。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1、10月23日,“求是和信30年”第三期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在我所求是会客中心成功举办。座谈会在公司重构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曹春明的主持下召开,马东宁主任致辞并向嘉宾进一步介绍了目前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及我所的发展历程,同时籍此求是和信成立30年之际,充分发挥求是和信在帮助顾问单位搭建信息互通及资源对接的平台作用,倡导各位嘉宾畅所欲言,为全面提升我所法律顾问服务水平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2、2023年10月23日重阳节,我所党支部、工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重阳节座谈会活动,为退休律师献上鲜花并送去祝福。活动由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刘世伟主持,退休律师王克民、刘延利律师以及青年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3、10月23日我所姜晓凤律师应潍坊市科学技术局邀请,为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讲授了《公平竞争审查实务要点》。讲座中,与会人员纷纷展开热烈的讨论,大家积极讲述困惑,姜晓凤律师结合自身经验进行了细致解答,现场气氛活跃。会后,参会人员表示受益匪浅。求是和信律师将持续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保驾护航,为法治潍坊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4、10月24日下午,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第二党支部、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求是大厦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董事长于凤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海波及第一、第二支部党员,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马东宁,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陶书健及支部委员会部分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中,双方还共同签订《党建共建合作协议》。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5、10月26日下午,我所召开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 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学习教育活动。会上,我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马东宁带领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党组律师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以及全国律师行业协会贯彻落实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律所的建设与发展,对“五点希望”深入剖析阐释。 与会律师们还共同学习了我所新修订的《业务集体研究办法》和《案件专家全过程指导办法》。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6、10月26日,潍坊市财政局组织举办了以“行政执法常见问题分析”为主题的财政大讲堂,我所史远律师应邀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史远律师通俗易懂地讲解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法律风险,最后,史远律师还就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诉讼程序中常见问题作了经验分享。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7、10月27日上午,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行政法律中心主任曾庆春律师受中共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邀请,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如何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线上授课,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各单位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共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求是和信律师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的服务宗旨,执着地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团结一致、诚信热情地服务于社会,在传统诉讼业务及政府法制、土地征迁、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清算与破产管理、房地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司上市与挂牌、证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移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专家型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14F 求是会客中心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扫一扫关注我们

地址:中国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大厦14-18层
电话:(0536)2080799
传真:(0536)2080798
网址:www.qshx.com.cn
邮箱:qshxlawyer@126.com

往期作品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