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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和信:周讯 | 一周法治要闻 (9.2)

其他分类其他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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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律师解读律所动态
封面:曹春明

主办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求是和信周讯

崇法/尚德/敬业/协作/奉献

[ 2022年度 第12期 ]

2022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1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表决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9月2日表决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02 修改商标法建议加快修法进程
议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商标使用原则,在叠加考虑审查程序诸环节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制度予以贯彻;健全商标恶意注册规制体系和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标异议和无效的依据,设立恶意注册负面清单,建立恶意注册赔偿和惩罚制度;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专利和商标的注册体系,提高注册审查的质量。
03 制定金融稳定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国务院金融委)职责,提出建立处置资金池,并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稳定法草案,按照立法程序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后续工作。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04 四部门发布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日前,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加快,基本满足数字乡村建设需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用多点突破,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同步实施,打造一批标准应用试点,形成标准支撑和引领数字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05 山东出台房地产新政让买房住房更放心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适当延长住宅项目质量保修期限,以有效制度供给推动提升住宅交付质量,解决困扰群众的烦心事。
06 六部门: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增多,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律师说法 | 房屋闲置五年,物业费该不该缴纳?
                                                        作者  姜晓凤
案情简介:
2015年,孙某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孙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由于孙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催促,但孙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
2020年,物业公司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时,孙某与物业公司各执一词。
孙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物业公司辩称,虽然孙某的房屋自2015年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孙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孙某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及违约金。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律师说法:
孙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孙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双方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缴纳物业服务费是孙某的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虽然孙某的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一分不少地支出。
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孙某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但依据《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计量情况为衡量标准)后,其空置期间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50%收取。因此潍坊的居民朋友们如果交房后暂时不入住,可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物业服务费虽不能减免,但可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计量情况为衡量标准)后,其空置期间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50%收取。
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1、8月26日-27日,2022桂客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律师业的昨天、今天、明天”,共话中国律师界的“九二派”传奇,回顾历史、审视当下、预知中国律师界的变革与未来。我所律师沈子清、孟奇、鞠小璇、唐言、王洪磊律师参加该高峰论坛。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2、8月27日,我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明江律师应邀为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作《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EPC项目工程总承包商如何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专题讲座,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地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分别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培训。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3、我所第二民事法律中心主任方明辉应邀参加潍坊电视台访谈栏目“物业服务面对面”,现场嘉宾分别有潍坊市人大法工委、潍坊市住建局、奎文区住建局、潍城区住建局及相关街道社区和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代表,以及心理专家、物业专家和法律专家等。栏目主题是讨论小区公共部位的维修责任到底由谁来负责。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4、8月30日,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行政法律中心主任曾庆春律师、马恒明律师、成强律师、王秋文律师、董科新律师到诸城市市委向市委书记张建伟汇报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解决方案,为化解政府历史遗留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5、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行政法律中心主任曾庆春律师受邀到潍坊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聘任仪式,并聘请曾庆春主任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建设百年强所  辉煌律师事业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求是和信律师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的服务宗旨,执着地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团结一致、诚信热情地服务于社会,在传统诉讼业务及政府法制、土地征迁、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清算与破产管理、房地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司上市与挂牌、证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移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专家型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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