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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和信:周讯 | 一周法治要闻(7.29)

其他分类其他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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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求是和信周讯

崇法/尚德/敬业/协作/奉献  

【2022年度 第 7 期】

2022

致力法治中国   实现人生价值

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7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为题公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2020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约19.1万件,其中经审查提出抗诉1.2万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万件,抗诉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均大幅上升。
02 法治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针对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问题提出30条举措。
03 山东增设不少于10天育儿假 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天
       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条文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致力法治中国   实现人生价值

04 司法部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的罚款
      《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于今年7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不得通过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或者“立法放水”。关于设定程序,立法法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修改都有明确规定,罚款事项的设定必须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设定。没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予以取消。
05 我国首次就民事强制执行专门立法
       2022年6月21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执行难”进行专门立法。针对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
06《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手册》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组织编写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手册》,并于近日发布。 据了解,《手册》立足于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在系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总结吸纳部分省(区、市)现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从调解理论、调解实务、文书档案等方面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供相关政府部门和调解组织在工作中借鉴和参考。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从一起房地产破产案件看实际控制人债权的认定                                                                   --认知“深石原则”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李萍律师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债台高筑,被众多债权人纷纷起诉,土地房产相继被多个法院查封,导致A公司最终申请破产清算,受理法院指定了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这是我们破产重组团队承办的N个房地产破产案件之一,毫无例外地,这家民营房地产企业同样是被高额的民间借贷压垮了,但有意思的是,我们在债权申报期间,接到了实际控制人,也就是A公司大股东的债权申报,申报额高达2亿,几乎占了总债权申报额的一半,其债权一旦被确认,其他债权人无法接受几乎是可以肯定会出现的情况,因此,管理人对实际控制人的债权审查必须慎之又慎。
       在审查实际控制人的债权过程中,管理人通过调查确认了以下事实:第一,A公司实质上是夫妻公司,虽然从工商登记来看股东为两人以上,但其中一名股东的股权其实是为借贷进行担保而作的转让,不能被认定为实质意义上的真实股东,真实股东只有实际控制人夫妻二人;第二,A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夫妻之间存在大量款项往来,这说明A公司的财务甚至财产并不独立;第三,A公司的大量民间借贷通过实际控制人帐户进行,说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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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混同的情况。从债权审查的形式来说,通常债权人提供借贷凭证及相应的银行转款证明,在没有其它否定证据的情况下,其债权就应予以确认;本案中,实际控制人提供了大量银行转款凭证以证明其债权金额的真实性,但从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事实可以认定,实际控制人存在与公司资金混同的情形,公司的财务及财产不独立,其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行为对造成公司破产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确认其债权与其他债权人同一债权地位受偿,必然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债权的确认问题在我们团队中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全额不予确认;一种认为根据证据可以确认的债权应当确认,但列为劣后债权。笔者倾向第二种意见,应当确认其债权为劣后债权。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破产工作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关联企业成员之间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应当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顺序清偿,且该劣后债权人不得就其他关联企业成员提供的特定财产优先受偿。”这条规定虽然针对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债权,但笔者认定亦当然地适用于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破产法作为商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事关系的利益平衡当中必须体现其公平性。企业集团优化资源配置、规模化经济的作用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同时也带来了打破正常商事关系平衡的相关问题。母公司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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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对各关联公司的控制关系,使得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关联交易形成的债权具有特殊性,其具有当然地为控制人利益倾斜的经济属性,这就决定了破产法不能机械地将该类债权等同于普通债权来处理。
       由此,我们必须来认识一下破产审判当中著名的“深石原则”,又称“衡平居次原则”。这一审判规则是在美国著名的“泰勒诉标准电气石油公司案”等破产案件的审理中逐步形成的,当控股公司对从属公司拥有的债权系由于其不正当地利用控制关系而形成时,控股公司对从属公司享有的债权就不应当与外部债权人获得同等的清偿权益,将控股公司的该等债权劣后于其他债权清偿事实上是对控股公司的惩罚性措施,也是对其他债权人的补偿性措施。美国破产法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该调整债权人利益之规则,最终成为美国破产法之中影响至深的法律规定。学者们对美国“深石原则”在适用中的具体规则看法并不一致,但总体来说有以下规则:①从属公司资本不实; ②控制公司行使对从属公司的控制权时,违反了诚实信用义务; ③控制公司无视从属公司独立人格而违反法律规定; ④控制企业与从属公司资产混同。〔3〕 可见,深石原则追求的是商事关系中的实质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不当控制”、“不当关联”是深石原则适用的实体判定标准。
       回归到本案,虽然我国破产法并没有类似于“深石原则”的直接成文法规定,但是对于实际控制人的债权认定问题,笔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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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团队依据“衡平居次原则”的法理,作出了对实际控制人债权劣后清偿的审查意见。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破产工作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的适用主体扩大至自然人股东的债权人,彰显的是对某一债权进行重新定性的判断集中于交易的实质与分析债权人的行为, 只有出于各方利益关系的公平性调整,才是对破产法追求实质公平的最好诠释。

服务   创新   人和   发展

       1、7月23日上午,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第四十四次会议在求是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合伙人会议主席曾庆春律师主持。本次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为实现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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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月26日,由潍坊市卫健委主办的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在高新区新城街道健康东街社区拉开序幕,本次活动由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广大老年人进行法律服务,尤其是养老领域诈骗的相关问题。我所王洪磊律师、王栋实习律师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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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月26日,在求是大厦18楼会议室组织全所律师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活动现场,党员律师积极带头募捐,示范带动全所律师积极参与捐赠,身体力行倡导“广施善举、奉献爱心”的良好风尚,为慈善事业贡献力量。点滴善举,汇聚大爱。此次捐助活动共收到善款22300元,充分展示了我所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大爱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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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月26日,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行政法律中心主任曾庆春律师受邀到临朐县审批局,为该局工作人员提供关于行政处罚法亮点解读和执法工作注意事项方面的培训,收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王秋文律师、刘延利律师、吉平律师参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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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月27日,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行政法律中心主任曾庆春律师、马恒明律师、成强律师、董科新律师、吉平律师到诸城市提供征迁及信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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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月28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王玉珺实习律师做客潍坊广播电台“银龄之声”节目。正值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王玉珺在介绍了我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与听众朋友们分享了关于“代办养老保险”诈骗的典型案例、主要表现形式、补救措施以及防范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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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月28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在求是大厦18楼会议室举行,通过网络集体学习刘桂明老师主讲的《人生处处是超越-青年律师成长的设计与选择》,本所青年律师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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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求是和信律师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的服务宗旨,执着地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团结一致、诚信热情地服务于社会,在传统诉讼业务及政府法制、土地征迁、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清算与破产管理、房地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司上市与挂牌、证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移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专家型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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