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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2021年第三期

长沙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系属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唯一一家在全省范围内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服务外包供应商,我司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和增值的人力资源服务,已实现“自有网络一地签约,全省服务”。

捷特首语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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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新政策

P07/10

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1

最新政策

 P04/06

关于印发《株洲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拍案说法

C

目录

ontents

HR英才集

P17

3

P11/15

汇聚湖南英才,让优秀的人在一起

员工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捷捷有话说

P16

员工拒绝加班,能辞退吗?

4

5

长沙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系属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唯一一家在全省范围内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服务外包供应商,我司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和增值的人力资源服务,已实现“自有网络一地签约,全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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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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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湖南英才,让优秀的人在一起

员工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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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加班,能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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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构版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减轻职工家庭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取对象
      凡按照本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该套住宅的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房屋权

关于印发《株洲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

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利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提取金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房屋权利人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二、提取条件
      1.提取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个人账户未冻结、未记入黑名单制度管理。
       2.房屋权利人已签订加装电梯框架协议。
       3.加装电梯楼栋通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审查,且加装电梯工程已竣工验收。
       4.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受家庭住房套数的限制,且无提取间隔时限要求。
       5.提取人与房屋权利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需双方同时到网点申办业务。
       三、提取时限、提取次数、提取额度
      1.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同一家庭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同一套房屋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扣除政府补贴后实际分摊的工程建设费用,且个人账户余额保留最低限额100元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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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取资料
      1.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提取人为房屋权利人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人为房屋权利人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以及双方关系证明资料。
      (1)双方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
      (2)双方非同一户籍或未注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由原户籍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人事档案中家庭关系证明等任一有效关系证明。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框架协议(含电梯建设资金分摊方案)。
      注:以上资料均需原件;第2项资料仅在同一单元楼栋首位业主申请提取时提供。
      五、办理网点
      中心所有网点均可受理申请。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株金管委〔2021〕5号)的规定执行。
      2.此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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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株洲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的既有住宅。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翻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日

      照及应急疏散等要求。同一小区加装的电梯必须保持统一的结构和风貌。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门栋单元为单位,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还需经本楼栋和相邻楼栋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产权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其他门栋单元或者小区内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四)加装电梯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不得妨碍人员疏散、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使用等。
      加装电梯用地必须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超出该小区土地使用红线范围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超占部分权属,有权属单位的须征得原权属单位同意,所有超土地红线的电梯用地必须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五)城市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三、职责分工
      株洲市旧城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管机构,统筹领导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安排、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各区政府要成立或者明确本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公示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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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矛盾协调等工作。
      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便捷高效、易于操作的实施办法,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审查和备案工作。
     涉及到管网线迁移的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数字电视、网通等管网线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优先办理,原则上只收取材料和人工费。
      四、实施主体
      本单元共同出资业主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协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鼓励企业采取“设计 + 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整体运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企业机构版

      五、其他事项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民生工程,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连同其所占的土地面积计入分摊面积,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办理细则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另行制定。
      (三)对已经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正常开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四)市主管部门应统一公布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生产安装、设计、基建单位名单等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办法,鼓励同一小区成建制统一品牌加装电梯。
      (六)株洲城区外各县市镇需要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可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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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拍案说法

员工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基本案情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
      刘某某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XX大酒店工作,被安排在房务部从事健身教练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2018年7月2日18时左右,刘某某在酒店健身中心前台私自拆开察看同事周某的(密封的)工资单。周某发现工资单被拆开后即通过保安部调取监控了解情况。
       酒店《员工手册》行为准则严重违规章节第18条规定:“无端骚扰客人或员工,窥视他人隐私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同时《员工手册》行为准则纪律处分章节规定,严重违规第一次触犯即予以开除。该员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了刘某某。
      2018年7月8日,经酒店经过商议,并得到工会同意,于2018年7月8日起与刘某某解除劳动关系。

拍案说法

      2018年8月14日,刘某某向无锡市梁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酒店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请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8年9月17日,仲裁委作出裁决:对刘某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不予支持。
      同月21日,刘某某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私自拆开察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属于窥视隐私行为,公司解除合法。
      一审法院认为,酒店制定的《员工手册》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已直接向刘某某送达,并通过劳动合同附件的形式向刘某某告知,该《员工手册》的制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系员工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故酒店认为刘某某私自拆开察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属于窥视隐私行为,并无不当。
      根据《员工手册》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刘某某在2018年7月2日私自拆开察看同事的工资单,属于窥视同事隐私的严重违规行为,酒店据此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符合酒店《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酒店在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前,通过函件将解除决定和理由通知了工会委员会,工会亦同意酒店的处理决定,因此酒店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
      综上,酒店解除与刘某某劳动合同,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该解除行为合法、有效。刘某某要求确认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拍案说法

       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私自拆开察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与窥视隐私行为的性质并无本质差别。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酒店《员工手册》行为准则严重违规章节第18条规定:“无端骚扰客人或员工,窥视他人隐私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刘某某上诉认为《员工手册》并没有明确工资单属于员工隐私,属强词夺理。密封的工资单,从外表看,属于信件类,从内容看,反映的是个人工资收入,涉及个人财产情况。故刘某某私自拆开察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就与窥视隐私行为的性质并无本质差别。
      
      

拍案说法

      江苏高院经审查认为,王照天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是:
      刘某某上诉认为酒店无证据证明刘某某手中拿的就是工资条,也无法证明拿的是他人的工资条,对此,本院认为,首先,员工周某向酒店反映工资单被他人打开的情况,证明存在私拆他人工资单的情况存在;其次,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刘某某在查看他人的工资单,在察看时明显伴有撕拆的动作;第三,事发后,酒店人事部、保安部、健身中心负责人约谈刘某某的情况,相关人员也出庭作证。证人之间,能够相互应证。
      综合分析,一审认定刘某某私自偷拆其他员工工资单的事实成立。
      综上,刘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号:(2019)苏02民终2948号

拍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相关法律链接

捷捷有话说

      上海某公司临近放假,要求员工春节放假带电脑回家,结果一位员工拒绝带电脑回家的要求,于是公司果断给予了开除。
      这位员工一走出公司大门,回头就把公司给告了。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就法律而言,休假的员工是没有工作义务的。
      于是法院表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判处该公司赔偿19.4万元。
      这家公司的管理确实是不够人性化,甚至连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没有,仅凭员工不愿意加班就辞退,不得不说,真的“头铁”。
      如果是你,面对这种高仲裁风险的事件,你能处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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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方:长沙捷特人力资源                 本期刊特邀资深顾问:陈筱慧

员工拒绝加班,能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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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英才集创立于2019年,是专属湖南企业HR从业人员学习、交流、发展的非盈利性平台。英才集成立之初,以“汇聚英才,分享知识,共享资源”为初衷,通过线上社群的交流分享、线下沙龙的培训学习,与全体HR共同成长进步,帮助HR打造优质的行业社交圈,结识优秀人士,在行业内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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