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系属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唯一一家在全省范围内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服务外包供应商,我司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和增值的人力资源服务,已实现“自有网络一地签约,全省服务”。
捷特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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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有话说
HR英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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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请假缺勤9天,被除名后提交医院证明,公司要赔钱吗?
拍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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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暂停医保服务政策解读
因工作原因被打击报复,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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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构版
【事项描述】
1、参保、异动业务暂停时间∶10月22日(星期四)17时;
参保、异动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参保、异动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等业务。
长沙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暂停医保服务政策解读
2、医保结算业务暂停时间: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18时,
医保结算业务恢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8时;
结算业务停办期间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门诊、特门特药、住院结算业务及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的长沙APP、智慧人社APP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查询等业务。
【解读】
(一)暂停窗口业务。
10月22日17时起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等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暂停医保服务期间,异地医疗报销、异地生育报销、生育津贴等窗口业务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新平台上线后通过补录方式优先办理,办结时限相应顺延,窗口无法使用查询功能故无法对员工资料、信息进行审核。
(二)暂停门诊、特门特药业务。
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
暂停服务期间,员工看普通门诊或特门特药购药,可先行全额垫付现金购药,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补报。
(三)暂停全市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员工在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在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及报销手续。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1、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入院登记手续;
2、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新平台上线后进行补出院结算或参保人全额现金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回长沙线下提交资料进行非联网结算;
3、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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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纸质转院证明,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新平台上办补转院登记手续;
4、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补入院登记手续;
5、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补出院结算手续,或由参保人全额现金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拍案说法
员工未请假缺勤9天,被除名后提交医院证明,公司要赔钱吗?
基本案情
陆谦2003年3月入职某金融护卫中心。
2016年12月3日陆谦因肺炎向护卫中心请假一周至2016年12月9日,护卫中心予以批准。
病假期满后陆谦未续假,自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8日未办理请假手续亦未出勤,护卫中心依据其规章制度-“中心员工惩处规定”4.2.8款之规定,给予陆谦行政除名的处分并与之解除了劳动合同。
2017年3月8日,陆谦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称其未出勤这段时间患抑郁症需休息,请求裁决护卫中心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200元。
2017年4月21日,仲裁委裁决护卫中心向陆谦支付赔偿金23400元。
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陆谦虽未请假连续9天未上班,但确因病需要休息,不应视为旷工
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陆谦提供了2016年12月11日去医院就医的病志及医院出具的抑郁症诊断书。
拍案说法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陆谦虽连续9天未上班,虽未及时遵守请假制度,系因病需要休息,不应视为旷工。护卫中心以陆谦旷工为由与陆谦解除劳动关系无陆谦旷工的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其不向陆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400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定,判决护卫中心给付陆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400元(1300元×9个月×2倍)。
单位上诉:陆谦无视单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达9天之久,不向单位请假,属旷工
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单位认为,陆谦无视单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达9天之久,为了请病假,什么病假条都能开出来,在自身没有病的情况下还开了抑郁症
拍案说法
的病假条。我单位不知道陆谦有抑郁症。陆谦的诊断书也是后补的,陆谦也没向我单位交过诊断书。
按照单位制度,员工不能到岗工作要向单位请假。陆谦不向单位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工作即为旷工。一审法院认定陆谦无旷工事实错误。
二审判决:陆谦未履行请病假手续不出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护卫中心《员工请假休假规定》4.3.1规定: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实行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及病志,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休假。护卫中心《中心员工惩处规定》4.2.8规定:除名适用于员工旷工。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不改或连续旷工3
拍案说法
天以上(含3天)的,中心有权予以除名。本案中,陆谦2016年12月3日因肺炎向护卫中心请假一周至2016年12月9日,护卫中心予以批准。
2016年12月10日病假期满后陆谦仍未到岗工作,现陆谦未向本院举证证明其自2016年12月10日至18日不到单位上班履行了请假手续。
虽陆谦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提供了2016年12月11日去医院就医的病志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但没有及时交到护卫中心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履行请病假手续,反而是在护卫中心作出除名决定后才将该病志及诊断交与单位,故护卫中心根据“中心员工惩处规定”4.2.8款规定以陆谦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护卫中心提出的上诉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陆谦要求按照1810元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赔偿金,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沈大劳人仲字(2017)3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护卫
中心按每月1300元的标准向徐广军支付赔偿金23400元。徐广军没有向一审法院起诉,应认为服从仲裁裁决。徐广军现上诉请求按照1810元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赔偿金,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综上,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陆谦的诉讼请求。
案号:(2018)辽01民终2155号(当事人系化名)
(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案例仅供参考!)
拍案说法
拍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链接
事前陈家落是盛天房地产公司担任常务副总,龙元公司施工人员陆大有因工地事务纠纷对陈家落怀恨在心,遂指使他人“教训“陈家落。
作案后,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陈家落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陈家落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且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了刑罚。
随后,陈家落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为陈家落是在下班时间,散步途中遭受伤害,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所以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的时间和空间要求,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陈家落不服,提起诉讼。对此,你们认为法院会怎么判?为什么?
因工作原因被打击报复,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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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有话说
公司发了Offer但又反悔,应聘者要求公司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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