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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2022年第一期

最新政策:

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政策解读:

长沙捷特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1楼

本期
看点

长沙市公积金60个热点问题解读(上)

案例解析:

工作时间帮领导跑腿办私事 发生意外伤害 可以算工伤吗?

捷特动态:

长沙捷特“2022新战略 新目标 新机制” 全员大会隆重举行!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做为湖南首家实现“自有网络 一地签约 全省服务”的综合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计服务员工超 40 万人次,目前服务员工超 8 万人次,合作伙伴超 3000 家。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1楼

捷特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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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政策

 P4-10

关于2022年湖南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暂定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关于延长湖南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通知

3

案例解析

 P21-22

工作时间帮领导跑腿办私事 发生意外伤害 可以算工伤吗?
员工生病后提供虚假病假证明 单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2

政策解读

 P11-20

长沙市公积金60个热点问题解读(上)

4

捷特动态

 P23-25

长沙捷特“2022新战略 新目标 新机制”全员大会隆重举行!

▌最新政策

捷特视野

▌最新政策

捷特视野

        鉴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2022年度全省职工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尚未公布,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
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待遇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缴费和待
遇计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前,暂按以下规定办理有关业务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职工个人缴
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正常申报2022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缴
纳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
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
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申报
2022年度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进行。
       ( 二)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人员工资之和)
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

关于2022年度湖南省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暂定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三)需办理停保、转出的,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甲报、缴费。可以领取待遇的,应当
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前,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申报、缴费。
       (四) 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暂以2021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 6728元/月),按
2022年度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指数,预核并预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2年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在2022年度全省垠镇店民月八均可又配收入公
布后再核定、计发。
        (五)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暂按全省2020年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发相关待遇。

二、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及时进行缴费结算、缴费
和待遇核定、结算,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已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个缴人员,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如缴费工
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
或3(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
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 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统一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基数结算已缴的社会保险费(退费、补
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指数也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
        (三)已停保、转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缴费基数(工资)不再调整、缴费不再
结算。职工养老保险已停保、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缴费工资指数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
基准值计算。
        (四)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预核和预发待遇的,统一重新核定后,按新的标准发
放或结算,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6日

▌最新政策

捷特视野

▌最新政策

捷特视野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扣除价格因
素,实际增长8.1%;比2019年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
14.3%,两年平均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
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7%。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增长8.8%,中位数是平均数
的8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504元,增长7.7%,中位数是平均
数的9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902元,增长11.2%,中位数是平均数
的89.3%。
       按收入来源分,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29元,增长9.6%,占可支
配收入的比重为55.9%;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增长11.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16.8%;人均财产净收入3076元,增长10.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人均转
移净收入6531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6%。
  与2019年相比,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项来源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工资性
收入增长6.9%,经营净收入增长6.0%,财产净收入增长8.4%,转移净收入增长
7.2%。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
影响,实际增长12.6%;比2019年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
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0%。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
长11.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5.3%。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178元,增长12.2%,占人均消费支出
的比重为29.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419元,增长1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5.9%;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641元,增长8.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4%;人均
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423元,增长13.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
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156元,增长14.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1%;人均教育文
化娱乐消费支出2599元,增长27.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人均医疗保健
消费支出2115元,增长1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
消费支出569元,增长2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
  与2019年相比,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八大类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食品烟酒增
长8.6%,衣着增长3.0%,居住增长5.6%,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5.4%,交通通信增长
5.0%,教育文化娱乐增长1.7%,医疗保健增长5.4%,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
4.2%。

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2021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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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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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报告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1)*100%。
  ③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由于受城镇化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各时期的分城乡、分地区人口构成发生变化,有时会导致全国居民的部分收支项目增速超出分城乡居民相应收支项目增速区间的现象发生。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的收支增长中。
  ④比上年增长栏中,括号中数据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⑤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趋势的统计量。平均数既能直观反映总体情况,又能反映总体结构,便于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但容易受极端数据影响;中位数反映中间位置对象情况,较为稳健,能够避免极端数据影响,但不能反映结构情况。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3、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94824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此推算,2022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948240元(47412 元×2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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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湖南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受理期限3个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 2021 )116号)要求,现将全省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工作如下:
       一、保持申领渠道畅通。
       要继续保持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的畅通,按《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1 ) 13号)规定审核,对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采取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原因。对因系统调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办结的,要先受理,告知原因,取得理解。
       二、确保通知传达到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务必尽快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经办机构、每一名经办人员及12333工作人员,确保申领畅通。对于特殊情况,
        要制定预案,防范风险,做好引导,从讲政治的角度做好阶段性扩围政策平稳退出工作。
联系人:彭室蓉 联系电话:0731-84900157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

长沙市公积金60个热点问题解读(上)

2021年贷款倍数是多少?

       从2021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PS:目前,2022年个贷倍数暂未公布,如有最新政策,我们会及时发布,记得关注我们哦~

长沙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哪些异地城市可以在长沙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长沙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支持的城市:武汉、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PS:其中,岳阳、株洲、湘潭按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办理,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职工提取公积金有时间间隔限制吗?

       职工每次只能选择一种情形申请提取,12个月内不能申请同一类型提取。
       PS:“同一类型提取”是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还贷提取(提前结清除外)和租房提取。不同类型提取无时间间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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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人社发〔2021〕61号

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套数如何计算?

        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只要尚未注销,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PS:婚内房产原则上住房未出产权证的以期房备案时间为准,已出产权证的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职工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为原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期房备案时间在婚前,产权登记时间在婚内的住房不计入婚内房产。

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息?

① 登录网上业务大厅(www.csgjj.com.cn)进行查询;
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
③ 支付宝APP的“市民中心”板块有公积金查询功能;
④ “我的长沙”APP内可查询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
⑤ 本人前往办事网点,通过“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刷身份证即可查询。目前岳麓区、
     天心区、芙蓉区管理部的办事大厅内设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
⑥ 本人前往办事网点窗口查询。

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职工申请贷款时,如果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PS: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的,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也不能按缴存基数合并计算月收入。

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年限是多少年?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
        PS: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期限与《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挂钩。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

        有。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在外省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所需资料如下(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③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④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⑤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⑥契税完税凭证;
       ⑦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⑧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当前工作地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曾经工作地的应提供与购房时间一致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购房地为职工家庭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认定,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职工可以主动提供户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据户口簿住址认定。
       PS:1、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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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经测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能否按20万元核定?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须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政策规定,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额度按20万元核定。)

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能否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城市只有《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岳阳、株洲、湘潭可以合计可贷额度,其他省内异地城市不可合计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购房提取?

        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PS:该条“非限购地区”指湖南省内非限购地区,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有(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③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④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凭证);
       ⑤借款合同;
       ⑥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再次提取的提供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⑦异地购房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注意事项:
       1、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需剔除。
        5、湖南省外的购房地需为夫妻一方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湖南省外的购房地为职工配偶当前工作地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在湖南省外的购房地为职工配偶曾经工作地的应提供与购房时间一致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
        6、购房地为职工家庭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认定,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职工可以主动提供户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据户口簿住址认定。

什么性质的房产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
      2、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的;
      3、住房产权有异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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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为什么必须设置强密码?如何设置强密码?

       根据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防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络攻击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保障广大公积金用户的信息安全,确保中心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业务大厅于2021年4月16日启用强密码登录。
       按照系统提示,强密码要求登录密码长度应为8-16位、必须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

商转公的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公积金贷款测算可贷额度,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职工家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如已办理该套房结清还贷提取,则计算贷款额度时应剔除已提取的结清还贷金额。

职工申请商转公使用他套房抵押,必须是本人名下的房产吗?
设定抵押的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商转公贷款,职工原则上应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长沙公积金中心。
如果所购住房未出产权权属证书,可以用本人或他人名下其它住房设定抵押;当所购住房产权权属证书出来后,职工应置换抵押物,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其它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人对该住房具有所有权,能对住房进行处分;
       2、住房产权完整没有瑕疵,没有争议;
       3、没有列入拆迁范围;
       4、能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
       5、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
       6、能办理住房抵押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异地公积金转入长沙中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异地中心公积金转入长沙中心,需要职工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至缴存管理部或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市公积金中心。

没有在公积金业务系统预留手机号码,职工如何注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有3种方式可以绑定手机号码再申请注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①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的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即可注册成功;
       ②单位专管员通过网厅单位版的修改员工信息功能,添加手机号码;
       ③职工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申请绑定手机号码。

单位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可以在网上办理哪些业务?

       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后,单位专管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
      1、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及管理中心内部转移;
      2、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3、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4、单位地址、邮编变更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明号码升位和手机号码变更;
      5、查询本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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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动态

捷特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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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使用本房抵押的贷款流程是什么?

       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当本套住房已出产权权属证书的,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使用本房抵押的贷款流程是: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中心放款。

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次数限制?

       有。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即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即主借款人和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配偶各算1次贷款记录,但配偶在贷后与主借款人形成夫妻关系作为共同还款人加入公积金贷款的,则该笔公积金贷款不算入配偶的贷款次数。
       PS:如果职工及配偶婚前各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还可再申请1次公积金贷款。若职工和配偶其中一方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那么职工家庭则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必须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不适用前款规定。

职工办理了对冲还本业务后,再申请提前全部结清是否需要间隔12个月?

       不需要。办理提前全部结清业务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职工没有正常还款导致贷款逾期会有什么后果?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和逾期罚息。
       职工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以及职工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长沙公积金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何计算家庭住房套数?

       公积金贷款支持已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其中首套房产权面积不超过144㎡),不支持第三套以上自住房。
       公积金贷款支持单身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房,不支持第二套以上自住房。
        PS:职工家庭在长沙和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套数合并计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其他贷款资料显示的两地之外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公积金缴存地指夫妻双方公积金正常缴存所在城市。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由谁申请贷款?

       职工及其配偶分别在我中心和签约城市缴存的,我中心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应作为主借款人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配偶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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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婚前买房,婚后配偶能否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该职工的配偶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来申请贷款。

购房提取有没有次数限制和时间限制?

       有。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应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职工已买房但尚未交房能否申请租房提取?

       不能。职工家庭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可以申请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其中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未完待续 将在下期继续更新
       注:以上政策信息截止至2021年12月;如有更新,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来源: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图片来源:千库网

事件回顾

       王某就职于A工厂,从事零件生产工作。2020年5月5日上午十点左右,其直属领导,车间主任张某让王某帮忙去工厂附近的B学校给其寄宿的儿子送生活用品,王某在从学校返回工厂的路上,一辆小汽车将其撞倒,致使王某右手小臂骨折。
        后经交警认定,在该起事故中,小车为全责。那么,王某受伤是否能算作工伤呢?

事件解析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上班时间发生意外,一定都算是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但是对于工伤的认定,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要素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这三个要件是相铺相成、缺一不可。上班时间为领导跑腿,虽然是在工作时间,但是并不是为了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因此帮领导跑腿发生意外,不能认定为工伤。

讨论

       有人认为,既然是领导安排的事情,不管是什么事都应该算做工作。故应该算做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小伙伴们有什么好的想法、见解及真实案例,可以留言中一起讨论哦!(点击界面下方的...图标,再点击“留言”即可参与)

工作时间帮领导跑腿办私事
发生意外伤害 可以算工伤吗?

政策解读

捷特视野

▌案例解析

捷特视野

       长沙捷特,做为一家2003年成立的本土老牌人力资源公司,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做出了如下重要调整:
        1、2021年7月,与神州英才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更好的契合多元化客户需求,赋能企业新力量,助力企业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2021年9月,任命熊超杰先生为长沙捷特新一任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事务,并对公司每年度经营指标达成、公司未来发展负责。
       3、2021年12月,长沙捷特正式乔迁新址——长沙绿地中心T1栋21楼,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2021 谋改变 创新貌

长沙捷特
“2022新战略 新目标 新机制”
全员大会隆重举行!

2022 新征程 新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新年贺词中说:我们要常怀远虑、居安思危,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致广大而尽精微”。这一句话,同样适用于每一家企业,每一名员工。

       1月5日下午,长沙捷特“2022新战略、新目标、新机制”全员宣讲大会如期举行,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出了重要规划。

案例解析

捷特视野

▌捷特动态

捷特视野

       2008年1月小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6月19日起小齐一直向公司邮寄病假证明称身体不适需要休病假。2017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小齐2017年7月提供虚假病假证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自2017年8月31日起与小齐解除劳动合同。次日科技公司向小齐邮寄送达了上述通知。后经过仲裁及诉讼程序,小齐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庭审过程中,公司出具了2017年7月3日、17日、31日的三张休假证明书原件,并表示经向就诊医院核实,小齐在上述日期并无就诊记录、上述三张休假证明书也并非该医院出具。经法院调查,证实公司所述属实。再经询问,小王对公司所述事实也予以确认,表示自己确实生病了,但无法就此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公司进一步说明,公司作出解除决定的依据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均载明“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查证属实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王对《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真实性认可,确认知晓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具备事实与制度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故判决驳回了小齐的诉讼请求。

员工生病后提供虚假病假证明
单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事件回顾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小齐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科技公司以该行为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为合法解除。鉴此法官需提醒劳动者,如果生病了,务必提交真实的病假证明,如果病发突然,就医地点无法出具病假证明材料,也应该保存就诊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事后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出具合格有效的病假材料。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换言之劳动者如果确实存在生病的事实以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则依法享有请休病假的权利;
       相应的,劳动者应对生病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应根据公司规定提交请休病假的手续。劳动者对生病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政策解读

捷特视野

▌政策解读

捷特视野

        最后,人力资源中心经理周琴女士,就公司新的薪酬福利进行了系统讲解:
       全新的薪酬福利方案,对薪酬结构、津贴、补贴、福利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升级优化,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红利,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利方面,更加注重员工成长关怀激励,从员工子女教育、培训学习、奖学金成长计划等多方面出发,不但关注员工工作,也更加关爱员工家庭和谐幸福。

新薪酬 新福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
       如今,长沙捷特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担负着新时代的发展使命;未来我们将不忘初心:不断迎接新理念、拥抱新挑战,助客户增效赋能、帮员工实现价值、为社会积极贡献!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会上,公司总经理熊超杰先生,就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目标,做了详细的讲解,给予了员工明确的努力方向,让员工看到了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在公司战略层面:重点向外包、培训方向发展突破;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招聘能力弯道超车;不断探索细分赛道,加快新产品的孵化速度与投入程度。
       不断为员工搭建发展平台;关注员工成长,加大管理人员与优秀员工的培训;建立公司合伙人机制与股权激励;关注员工的安全感、舒适感、成就感。
       期间,熊总还温馨的邀请了入职1至10年及以上的员工上台互动,跟所有捷特人分享入职捷特以来的所感所想,以及对未来的自己、未来的捷特的美好期待。

新战略 新目标

        随后,市场部经理魏波女士,首次正式的向大家介绍公司新的愿景、使命、价值观,与全体捷特人共同追求愿景、不辱使命、践行价值观!
企业愿景
实现企业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企业使命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员工实现价值
为社会贡献价值
企业价值观
专注:专注人力,深耕湖南
专业:专业团队,精准赋能
关注:关注客户,提升服务
关爱:关爱员工,落地一线
超越:敢于突破,勇于挑战
卓越:携手伙伴,追求卓越
       企业文化是公司的灵魂,也是我们捷特人共同努力的方向和行动准则,把五湖四海的我们凝聚到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一起奋斗!

新愿景 新使命 新价值观

联系我们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1楼
业务咨询:177-0078-3362
捷特官网:www.jt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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