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专刊
DYNAMIC POWER COMMUNICATION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总裁办公室
2020年 第一期
《动力源通讯》编辑组
总 编:李尧
主 编:张建超
责任编辑:各通讯员
版面设计:张建超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02 / 梦想 从这里起起航
公司动态 COMPANY DYNAMICS
04 / 疫情防控和学习两不误
营销中心开展线上产品知识网络培训
06 /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动力源合大光伏电站全面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工作
08 / 抗疫情坚守一线 践初心勇担使命 —— 致敬与时间赛跑的研发团队
10 / 肯尼亚驻中国大使馆公使华维鲁·基曼尼
先生一行到访动力源洽谈考察
企业文化 PARTY BUILDING CULTURE
12 / 文化践行者的先进人物之 ——西北区域市场部贾旭安向公司捐赠150个口罩
18 / 控疫情 动力源行政服务中心在行动
17 / 同心协力 共克时艰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致全体共产党员的倡议书
学习天地 SPECIAL REPORT
19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常态推进
22 / 肺炎事件的教训——预防为主 备战备荒
23 / 中国股市巨额罚款案:光大乌龙指顶格倍数罚 “一指”罚没5.23亿元
财税专题 FISCAL COLUMN
28 / 3项新政重磅推出!支持疫情防控力度空前
30 / 国家税务总局18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战
32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知道的10个问题
疫情防控和学习两不误
营销中心开展线上产品知识网络培训
公司动态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影响。市场方面,除了营销模式由线下面对面,变成线上模式,就连原计划在2月初年会时各业务线对办事处同事进行产品和方案的培训也无法实现,。
为了今年取得良好业绩,即便疫情期间,我们也丝毫不敢放松我们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为了做好产品培训工作,营销中心请各业务线提供了相关产品的培训材料,于2月13日组织区域市场部、专网市场部、办事处、经营管理部、客服中心进行了学习。为了提升培训效果,我们当前正在跟IT部门共同构建渠道和平台,通过直播课堂的模式进行在线学习。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营销中心的市场和技术支持两个方向,内容主要是产品知识培训和掌握管理流程,具体学习培训情况如下如下:
针对技术支持、市场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通信业务线的智慧能源产品、微站电源、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光伏基站解决方案;通用业务线的换电柜、备电产品、数据中心 、轨道市场;电车业务线的电驱动、辅驱电源产品、氢动力产品;直流业务线充电产品等培训内容。
本次营销中心开展的线上网络培训,实现了营销中心“抗疫不停学”的初衷,提升了全员对公司产品知识的储备,开辟了疫情期间线上自主学习的新模式,为疫情结束后市场销售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作为产品研发团队,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命令;订单的交付时间就是我们要死守的deadline。
5G微站电源相关产品的开发,是研究院近期最重要任务之一,时间紧、任务重,由于是为最新5G解决方案配套,其技术形态仍在不断摸索和完善过程中,直到1月13日,研究院才接到了客户发给我们的DCDU外部通讯协议。研究院5G电源产品开发团队和通信业务线经过紧锣密鼓地方案论证后,最终制定了非常有挑战性的项目目标和计划:
2月中旬完成单板调试;
2月底前要完成整机调测并给客户寄出样机。
从解读通讯协议、形成初步方案和详细方案,再到编写软件代码,进行硬软件调试,最终进行联调和通过一系列现场模拟测试,时间只有短短的1个多月!而中间还间隔着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
抗疫情坚守一线 践初心勇担使命
—— 致敬与时间赛跑的研发团队
面对客户需求和订单要求,大家迎难而上、责无旁贷。通信业务线的产品经理、项目经理、通信产品开发部工程师们,和研究院开发团队顿时拧成了一股绳,共同形成了项目突击团队。
在大家披星戴月的共同努力下,项目进度稳步推进。不料,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爆发了,一时之间,风声鹤唳。政府针对各个地区的严重情况做出了相应的延长春节假期安排,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各部门及时做出了全面的安全应对措施来保障企业员工及家属的安全和健康,安排各部门选择灵活的办公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避免近距离接触导致加快病毒的传播。
病毒不容情,时间也不等人哪!
在这个非常时期,电源研究院院长张文学教授亲自上阵,一方面稳定军心,在部门内部宣传用正确的心态、科学的态度积极做好防疫工作;一方面倡导研究院员工应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强调灾害面前员工更要保有主人翁意识。疫情迟早会过去,作为研发人员,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能轻易击退研发精神、使命及工作热情。
在张教授身体力行的带领下,微配电项目克服了重重困难,在春节后第一周内即完成了硬件原理图和PCB的设计,下一步即可如期开展通信协议和CPU变更以及机箱内部布局工作。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针对当前疫情的蔓延,研究院各部门负责人都承担起团队带头人的责任,挺身而出,奋勇争先,根据本部门人员返京情况、隔离需求等等实际情况,通过居家办公+现场办公相结合,在保障大家的健康安全前提下,带领研发人员快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将以滚石上山、埋头苦干的狠劲保障重点项目按计划进行,力争确保提前完成2020的年度任务目标。
传统佳节,因坚守而动人;防控疫情,用奋战来回应。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以来,给人民的生命带来危险,对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面对疫情的不断扩散,动力源合大光伏电站全体员工迅速果断展开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本着“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导方针,按照吉林省、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到人,确保电站安全生产。
2020年2月3日,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镇政府及顺利村村委会一行4人工作组,针对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进行防疫、防控检查,经过对电站各项书面材料、防护用品、消毒用品以及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按国家及农安县委文件的规定一次性顺利通过,工作组领导对我站防疫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面对疫情,动力源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总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到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的战斗中来,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护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护战贡献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动力源合大光伏电站全面部署疫情防护工作
2020年1月13日,肯尼亚驻中国大使馆公使华维鲁·基曼尼先生、FOCAK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芝凯、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理事长北京大学教授其鲁、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孙京伟一行到访动力源参观考察,就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拟投资肯尼亚新能源与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洽谈。
动力源常务副总裁王新生、副总裁朱岩等领导热情接待,并举行项目交流洽谈会议。会议由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孙京伟主持。
华维鲁·基曼尼公使一行参观了动力源展示中心,现场了解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荣誉和三大业务领域,对动力源长期致力于电力电子技术的创新给予高度赞扬,并对动力源在智慧能源领域的相关技术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
在随后的洽谈会上,副总裁朱岩首先对华维鲁·基曼尼公使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对出席项目涉及的我方技术团队进行了介绍。他强调,作为中国电源行业的首家上市企业,动力源全面布局国内和国际市场,聚焦数据通信、智慧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三大领域,形成全方位覆盖城市的智慧能源运营网络,达到智慧能源与城市的融合,为人们的生活及城市运行提供全产业链的绿色能源保障。
在随后的洽谈会上,副总裁朱岩首先对华维鲁·基曼尼公使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对出席项目涉及的我方技术团队进行了介绍。他强调,作为中国电源行业的首家上市企业,动力源全面布局国内和国际市场,聚焦数据通信、智慧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三大领域,形成全方位覆盖城市的智慧能源运营网络,达到智慧能源与城市的融合,为人们的生活及城市运行提供全产业链的绿色能源保障。
华维鲁·基曼尼公使表示,目前肯尼亚政府大力推动发展新能源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空间和前景非常广阔,欢迎并邀请动力源到肯尼亚拓展业务,为当地的能源发展“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 推动中肯工业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
肯尼亚驻中国大使馆公使华维鲁·基曼尼
先生一行到访动力源洽谈考察
双方均表示愿意秉持工业先行理念,加强在可持续发展、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区域之间协调合作等领域的交流,促进双方互利共赢,为中肯之间架起一座能源合作的桥梁。
企业文化
文化践行者的先进人物
西北区域市场部贾旭安向公司捐赠150个口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心。一时间,防护口罩成为必需品,也是当前最紧缺的医疗物品之一。随着公司复工,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复工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想方设法采购防护口罩,但苦于特殊时期物资的确紧缺,口罩采购“一罩难求”。
近日,西北区域市场部总监贾旭安了解到,公司内部口罩需求量大,口罩供应非常紧张。得知消息的贾旭安第一时间找到了自己从事医疗器械行业的朋友,利用个人资源在紧缺的口罩市场筹集到150个口罩,并于近日无偿捐赠给公司。
“防疫当前,这些口罩虽然不多,但可以用在刀刃上,给同事以帮助,给公司以支持,算是尽我的一份心意。”贾旭安质朴的语言背后是同舟共济的团结意识,守望相助的大爱情怀和勇于担当的主人翁精神,也映射出动力源人团结一心、勇于克服苦难的企业精神。
多一个口罩,就是多一份安全。这150个口罩无异于雪中送炭,也大大增强了全体员工和公司一起打赢防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疫情无情,但我们有爱,相信这些爱与温暖,将让我们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取得最终的胜利!
PS:疫情当前,动力源涌现出一批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希 望大家发现身边的这样的故事或人物,尽快与总裁办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将这份温暖和感动分享给大家,期待您的分享!
文化践行 责任担当
——疫情防控 动力源行政服务中心在行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严峻,公司第一时间公司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拟订了详细全面的日常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在上级领导和防控小组的部署要求下,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全体成员有组织、有纪律的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在此期间,为保证全体动力源人的身体健康安全,行政服务中心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为大家购买口罩、消毒工具、消毒制剂等防疫必须用品,加强对公司各个角落的消毒工作,并在公司门口设立检查登记点,实行进出公司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对全体职工的外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执行弹性工作制,做好值班安排,保障出入人员的有序检测和健康出行,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推进。
同时,为了保障全体员工能吃上营养套餐,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供应商购买新鲜的食材,并按分餐制发放给大家,有效防止了交叉感染。 期间,行政服务中心每日都会根据员工出勤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整理并逐级上报,员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很好的完成了每天部署的消毒、通风、统计、供餐、体温测量等大量且繁琐的工作。
在公司防控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全体职工务必在各自岗位上继续为防疫工作努力奋战,既要坚定必胜信心,又要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保持清醒头脑,增强风险意识,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为实现2020年的既定目标而奋斗!
我们相信,动力源人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一定会取得打赢抗击疫情的阻击战 !
防控举措,引导广大职工群体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公司上下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当先锋、做表率,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抗击疫情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共产党员当先锋作表率,让鲜红的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四、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全体党员要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中共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
同心协力 共克时艰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致全体共产党员的倡议书
全体共产党员:
同志们!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引导全体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初心,担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言。
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园区管委和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二、讲政治、顾大局,汇聚抗击疫情的强大正能量。
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规矩。带头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园区管委和公司部署,带头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带头落实科学
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汽轿车重组项目属于国资国企改革,博雅生物重组项目是民营企业小额快速项目。在特殊时期,并购重组对于支持国有企业做优做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主业扩张,具有重要意义。
科创板审核有序“互动”
在A股开市前,上交所发布通知称,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仍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
自节后开市以来至2月12日,4家科创板公司登陆A股。申报企业也在有序更新财务资料,回复上交所的审核问询函。
在2月3日复工的第一天,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的企业纷纷中止审核。2月5日,已过会的南新制药发布了多份财务数据更新后的回复上交所审核资料,上交所于同日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处于问询中的企业,也在积极进行回复。2月7日,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交所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解释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2月11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交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答了公司营业收入、研发费用、预计负债、代垫费用等9方面的30多个问题。
截至2月12日,未上会的在审科创板申报企业中,有10家处于问询状态,4家待问询,61家中止审核。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上市和申报公司中,多数为中小民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科创板工作有序进行,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随着上市公司陆续恢复日常经营,各项业务也展开常态化运作。记者注意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科创板审核等各项工作在正常推进中。
“这次疫情主要影响的是湖北省,对其他地区上市公司影响相对有限,因此资本市场各项工作基本可以照常进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市按既定计划正常开市,监管层各项工作也及时到位,一切都在计划之中进行,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资本市场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并购重组正常推进
2月4日晚间,小康股份公告称,因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项目的现场审计和核查受到疫情影响,致更新财务数据所需的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开展,公司申请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小康股份董秘申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月3日返岗首日,就接到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人员的电话,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同时给予了政策指导。
2月11日晚间,一汽轿车和博雅生物公告显示,两家公司的并购重组项目近日将提请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具体日期以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在防疫的特殊时期,并购重组工作依旧正常进行。
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上市公司也需要做好“两条线”作战的准备,一条线是防疫,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另一条线就是发展,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
“并购重组是盘活存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渠道。”有业内人士
学习天地
从新型冠状病毒中吸取教训——预防为主 备战备荒
新入职员工公司级安全培训中,只有一句话至始至终强调——“当代人会保护自己,那是一手本事,一手了不起的本事。”
因为当代人面临的可能突发性事件之多,远远超乎很多人想象;这些突发性事件对人的危害,远远超乎很多人想象;确保自己不受伤害,对综合素质即掌握这些突发性事件的知识和防范能力要求之高,远远超乎很多人想象。
在这个背景下,当代安全管理,国家、社团(企业也是一种社团)、个人三个层面,都要从系统工程高度看待。
以上所言,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得到了应验。
这次抗击疫情过程大致为两个阶段:去年12月宣布发现新型冠状病毒;1月23日,宣布“封城”,至此国家基本进入“准战争状态”,这是第二阶段。套用军事术语,前者是外围接触战,第二阶段进入白热化,病毒已攻破城防,登堂入室,形势严峻,甚至可以说危在旦夕。
疫情肇始我们就坚信并且事实也证明,我国强大的医疗实力和举世无双的全民动员组织能力,历经磨难但生命力绵延不绝的中医传统,加之“冬瘟春自遁”,战胜疫情就在春暖花开时节。
与此同时,必须承认,胜利所付出代价和成本无疑是相当惊人的。惊叹于人民战争之伟力,感动于医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拼搏战斗的同时,不能不清醒认识到这实际上意味着在防疫问题上我们一直处于被动应付,在国家、地区和个人层面几乎完全丧失了战略主动权。
文 / 安委办 黄贵杰
必须思考的是SARS那么大的教训为何没能让我们“长一智”,为什么十七年后再次陷入了更加被动的被动局面?
全面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远非本文能涵盖万之一分,仅仅谈一个方面,即对突发性事件缺乏预见。
缺乏预见,自然就缺乏准备,哪怕是平时“低调的不能再低调的”口罩也是一罩难求。这样的无准备之仗,岂有不被动之理?
短短不到二十年,连续两次大规模疫情,而且处于全面被动应付的局面,这让我们不能不回顾历史,不能不寻找我们现在缺乏的东西。
今天要预防、消灭新型冠状病毒,不仅仅预防、消灭新型冠状病毒,将来肯定还会出现新病毒,粮荒、大洪水、大地震等等突发大事件也绝非不可能,为了不再陷入“保卫战”这样的被动局面,不可或缺必须要再次拿起的依然是“预防为主,人民战争”和“备战备荒为人民”这两大法宝。
我们每个人都是人民的一员,每个人都是眼下这场人民战争也是将来必然还将发生的人民战争的战士。保护好自己,就是为战争立的最大战功。那么预防为主备战备荒,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如何体现?
前提要知道预防什么,这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课题。
首要预防的就是下一次灾害,其他暂且不论。
在这个精神底色下,温和、理智,对自然索取和对人互怼的克制,就很难切实实现了。
所以,结合大自然运行周期和国人心理行为特征,在不太遥远的将来很有可能再次发生传染性疾病。
预防为主与备战备荒,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其实就是“治未病”在社会管理运行层面的体现——上医治国是也。
历时四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听证的轰动证券期货市场因“光大乌龙指”引发的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2017年正式落槌,此案是一例涉及ETF及股指期货的新型内幕交易案件,此前无先例,因具有跨市场、跨品种的特点,案件处理引起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策略交易系统程序错误,造成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引发市场剧烈波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进行股指期货和ETF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极其严重。证监会决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23亿元;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
杨剑波不服行政处罚,遂起诉证监会,一审、二审及再审听证均围绕本案的错单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证监会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说明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与法律逻辑,在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最终得到了司法的认可。
此案再次表明,对扰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证监会绝不手软,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无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花样如何翻新,情况如何纷繁复杂,证监会都将始终立足现行法律赋予的权限,能动执法,及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依法该担的责、该受的罚一样都不能少。
中国股市巨额罚款案例之一:
光大乌龙指顶格倍数罚 “一指”罚没5.23亿元
注意,这些基本知识不是僵死的,你的知识积累也要动态更新的。因为瘟疫病原属于中医易经中的“化生”,其生存策略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高度相关。如果把过去知识机械套用,恐怕难逃“教条主义”,要结合自然地质地理气候和人文环境现实动态掌握这些知识。
后面就是必要的物质准备。这次病毒传播一罩难求,大家印象不可谓不深刻。这次疫情过后,大家务必提前做好有关物质准备。下面清单供参考:
粮食粗细搭配,平时维持可供全家食用3个月的量;
食用油,盐,糖,淀粉等等调味调料,平时维持可供全家食用3个月的量;
肉,蛋,茶等等,平时维持可供全家食用2个月的量;
果蔬,平时维持可供全家食用半个月的量。不好保存,只好如此;
具备通宣理肺,舒肝平胃,温补阳气和元气功能的一类温和中药,常备;
消毒用品,平时维持可供全家使用6个月的量;
口罩等防护用品,平时维持可供全家使用3个月的量。
准备好上述“精神食粮”和“物质食粮”,就是对家人和自己的切实关爱,也是对国家和民族切实的贡献。您说呢?
从非典到新冠肺炎, 十七年,那么从新冠到新某某多少年?应该不会比十七年更长。
既然预防对象明确了,怎么备战就清晰了。
首先要积累瘟疫基本知识,从中医和西医两个角度积累。好在从现在开始苍天给机会和时间,让大家完成这样的积累。只要你不沉迷于手机,沉迷于“正能量”,间或抽出一点时间学习一二,不难做到。要知道,居安思危才是真正的正能量。
财税专题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3项新政重磅推出!支持疫情防控力度空前!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政策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政策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通知》指出,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照政策指引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要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面。推出“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等5项措施,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通知》明确,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要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要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增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力量配备,制作疫情防控税收热点问题答疑,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要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
——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方面。推出“确保安全办理”“加强引导办理”“开辟直通办理”“拓展预约办理”“推行容缺办理”等5项措施,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严格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心放心办税缴费;要增强办税服务厅导税和咨询力量配置,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要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通知》强调,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要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提示其错峰办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集聚;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8项措施助力打赢
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推出“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等3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对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及时优化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尽量采取网上线上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确保政策简明易行好操作,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懂政策、会申报,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等4个方面推出18项具体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10问
——调整税收管理措施方面。推出“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发票供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加强权益保障”等5项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指出,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要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骗取税收优惠或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围绕大局尽责担当,切实做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添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加力,为共渡难关、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添劲。
02 2月初,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用物资,通过红十字会无偿捐赠,用于抗击疫情,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红十字会给我公司开了一张接受捐赠票据,请问该票据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2020年第8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和《财政部(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你公司取得了红十字会开具的接受捐赠票据,能够证明你公司的无偿捐赠行为,因此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请你公司将接受捐赠的票据留存好,以备查验。
03 为了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公司运输了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1月份取得的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我公司已在1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近期难以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请问能不能先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再开具红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据此,你公司可以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随后再按规定开具对应红字发票,开具期限为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
04我是一家生活服务公司的会计人员。我们公司2020年1月的销售额为35万元,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们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免税销售额应当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
01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我公司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无偿捐赠了一批方便食品,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请问,我公司是不是要先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2020年第8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和《财政部(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因此,你公司无需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自主进行免税申报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应将证明已捐赠的相关材料留存好,以备查验。
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05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业务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免征增值税政策规定。我公司2020年1月份销售额5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2020年第8号)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由于你公司1月份开具的专用发票已经跨月,无法作废,只能在2月份及以后属期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仍应将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记载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据实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征税项目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
若你公司在2月份开具了对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了普通发票,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红字发票对应的负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将普通发票对应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若你公司由于购销双方沟通等原因,在2月份未能及时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你公司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报冲减1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免税销售额等项目。在后期补开增值税红字发票和普通发票后,进行对应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红字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普通发票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不应重复计入。
06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业务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免征增值税政策相关规定。我公司1月份销售额100万元,已经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在2月1日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后续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你公司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则可对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将当期应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若选择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则可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或“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1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1-2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上述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07 我公司是一家石化企业,为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今年1月底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了一批汽油,用于防疫车辆使用,2月5日已按照征税销售数量申报消费税,请问后续应该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有关捐赠税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消费税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予以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因此,你公司1月份捐赠汽油是可以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的。如果在2月纳税申报期已按照征税销售数量申报了消费税,可以选择在2月纳税申报期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如果应予免征的消费税税款已缴纳,你公司可以申请办理退税或者抵减以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进行消费税免税申报时,需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08 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想要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但疫情期间出行多有不便,无法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请问应当如何开具证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你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你公司开具证明,并尽快通过网络将办理结果告知你公司。
09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9年出口销售给国外的一批货物,因为质量原因近期被退回,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再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上述货物还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现在我们应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因此,你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的电子数据,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尽快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通过网络将办理结果反馈你公司。如果你公司在海关办理退税手续时,需要提供纸质《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会将纸质资料邮寄到你公司指定地址。
10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2019年与一家新加坡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并已于2019年12月份完成了软件开发并交付给对方。2020年1月,新加坡公司提出对软件部分功能进行修改的需求,因疫情原因,我公司短期内无法完成修改功能的软件开发测试工作,因此,对方无法向我公司付汇,可能造成我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收汇,请问我公司能继续办理退(免)税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的,待收汇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因此,你公司即使直到2020年4月份仍未收到外汇,今后办理收汇后,即可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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