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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通讯》2023年 第三期

DYNAMIC POWER COMMUNICATION

动力源通讯

2023年
第三期

内部专刊

about us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坐落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区。作为中国电源行业首家上市企业,动力源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多年来一直秉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于电力电子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在绿色能源、智慧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在数据通信、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旗下拥有北京迪赛奇正、香港动力源、安徽动力源、北京新能源、雄安动力源等全资子公司。
动力源凭借自身产品实力,成为中国铁塔,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设备主流供应商。所研发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国家体育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上海世博园、港珠澳大桥、大兴国际机场等项目。
动力源一路走来,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并多次受到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北京市政府、中科院、相关行业协会的嘉奖,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突出贡献企业称号、标准创制突出贡献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奖等奖项与荣誉。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8号
电话:010-8368226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动力源通讯》
2023年第三期
主办单位
总裁办公室
Editor-in-chief
总编:李 尧
Editor in chief
主编:张建超
Art editor
美编:宋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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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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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dynamics

NO.01

公司动态

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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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与采购部举行法律交流座谈
客服中心举办春季系列培训活动
北京动力源为新国标的实施注入新动能!
动力源精彩亮相菲律宾国际光伏、电池储能展览会

大家一起“趣跳绳,HIGH五一”
动力宝贝 源聚六一亲子短视频分享活动圆满举办
提高安全生成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动力源有序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务研究 | “签字”和“盖章”是否缺一不可

国常会: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动态

企业文化

学习天地

政策推送

2023年第3期 | 07

06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mpany dynamics

公司动态

精心筹划 多方协同 成效显著 !
客服中心举办春季系列培训活动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繁华的春天是忙碌的:
3月14日-17日,安徽铁塔运维部各地市主管、技术人员入厂培训;
3月16日-20日,营销中心南方市场部售后人员入厂培训;
4月9日-13日,营销中心北方市场部售后人员在京培训;
现场培训人数凡70人、累计培训时长66小时。
自惊蛰起的精心筹备,至谷雨前的圆满结束,客服中心春季系列培训活动忙而有序、从容开展……
提纲挈领抓培训
根据2023年的战略规划,摆在客服团队面前的有两大目标任务:一是完成KPI指标;二是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而客服团队面临的问题是办事处售后人员变动大,很多办事处换了新人,亟需加强对产品了解,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以上情况,客服中心总监霍永新指出:当务之急,是以培训为切入点和抓手,统一思想、提振士气,提高团队整体业务水平。3月初,霍总在部门会议上提出两点:“第一、对内,马上着手准备办事处售后人员培训、早培训早受益,这是我们客服中心春季工作的重要任务!第二、对外,根据需求办好客户培训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在后评估成绩上取得优势,为集采做准备!”
从容始因细筹谋
三项原则:任务既定,营销中心对总体培训工作提出了两项原则:1、安排好售后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培训,不可因培训学习造成客户投诉;2、务必保证培训效果;3、例行节约办培训。
分工准备: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客服中心针对培训内容多、培训时间有限的实际情况,专门召开部门会议,要求从需求收集、内容编制、授课形式、课时安排等各方面着手,做到优化设计、精心安排、充分准备。客服中心各部门立即分工负责、分头行动。客服综合管理负责会议组织,梳理会务清单并逐条沟通落实; 运维部负责培训课件编制、讲师对接、培训内容时长评估、培训产品实物准备、考题;客服中心各部门对备件管理、客诉管理、工程管理、费用管理、派工管理等内容进行备课宣贯。

法务部与采购部举行法律交流座谈

2023年5月5日上午10点,法务部总监关雪应采购部邀请,通过现场+线上会议的形式,与采购部(北京+安徽)同事就关于诉讼时效及合同签订要点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中,关律师就诉讼时效的定义、类型、影响、起算规则、中止、中断以及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交流,比如: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质审查、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密切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出现履约瑕疵应及时进行书面沟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采购部同事结合工作实务情况就上述内容与关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3年第3期 | 09

08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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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精细安排:
一、两场培训统筹安排,即节约费用又保证了办会质量。
经综合考虑,南北方市场部售后培训分开举办。南方市场部新人较多,先组织南方培训。准备期间,安徽办反馈安徽铁塔有培训需求,铁塔省公司运维部领导预携各地市运维主管、技术人员约40人入厂实地培训交流。安徽办与铁塔运维部售后订单签约在即,坚决不可在“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掉链子。经慎重考虑,客服中心决定两场培训统筹安排,既可保证办会质量,又能节省差旅费用。
针对安徽铁塔的培训,会务组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详细了解客户需求、动态跟踪客户参会人员增减情况,并与安徽动力源行政部随时联动,调整会议保障方案;会务人员提前到达安徽厂逐一落实会议接待、会场布置、工厂参观等方面细节,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准备预案。与此同时,培训讲师也对培训课件内容进行了针对性优化。
二、俾夜作昼、争分夺秒。
本轮培训内容包括模块化电源2.0,嵌入式电源、微站电源、智能备电、换电柜、高压直流、光伏、光储的产品介绍、维护指导和故障处理。培训时间紧、内容多,为保证培训质量,课程安排充分利用了晚上时间。南方培训到晚10:30,北方培训到晚9:00,累了,就靠咖啡浓茶提提神,很辛苦,也很充实。
多方协同齐助力
培训会议得到了相关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安徽动力源的高翔总对培训工作做出了指导、质量部总监王家洋全程陪同客户参观工厂。数据通信业务线运维经理周海军、技术支持工程师于云鹏、光储业务线产品经理王立刚、客服中心技术支持兰君伟、张建武、郭恒丰作为培训讲师在技术方面进行了讲解和交流。客服中心马茜源、范宁、邹定国、孙振宇、王海龙就备件管理、客诉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宣贯。安徽动力源和北京总部行政部门在培训场地布置、食宿交通等方面提供了保障。

已着新装焕新荣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春季系列培训圆满结束,成效显著。
客户培训助力签约成功。4月13日,安徽办与安徽铁塔售后订单顺利成交!客服中心通过对安徽铁塔的培训完成了对订单签约的助力,同时在客户培训方面获得了宝贵经验。
售后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售后培训的主要是区域技术支持、售后主管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过程中,大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讨论热烈,课堂氛围良好!为检验培训效果,本次考试增加了开放式试题,考察应变能力、处理问题思路、解决方案多样性及优劣讨论。据统计,本轮售后培训考试85分以上的占比达75%。培训结束后,技术支持和售后主管对办事处因工作未能参加培训的售后工程师的二次培训已在进行中。通过最近实际工作观察,新人解决问题能力明显提高;通过一季度办事处备件管理现场稽查,备件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各项管理要求的执行力较培训之前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现场集中培训在增强组织认同感、团队凝聚力方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在这样的环境中,大家互相学习、彼此鼓励。借用四川办售后主管宋剑峰的一句话:“你我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春季系列培训,谷雨之前圆满结束,谷雨过后满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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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2023年第3期 | 11

10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蓄势聚能 勇立潮头
北京动力源为新国标的实施注入新动能!

2023年3月30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自行车协会主办,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等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储能电池企业、储能集成及应用企业、换充电设备生产商及运营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上下游高层密集交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杜彬作为企业代表出席。大会重点完成了三项新国标的宣贯,并围绕电动自行车及集中充电设施应用情况、技术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成果丰硕!

我司代表杜彬指出,此次新国标的制定过程代表着电动自行车行业成熟规范的过程,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5亿,安全充换电需求愈加强烈,低碳绿色出行更是保障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动力源近几年一直与铁塔及其他主流运营商的保持良好合作,目前也正在配合铁塔能源完善4.0智能换电柜的产品标准,我司必将持续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研制开发新一代更安全、高效的电动自行车智能检测充换电系统,包括充电桩、充电柜以及换电柜三种充换电设备产品形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另外,公司的充换电柜产品也和滴滴、美团等企业从电源配套和整柜定制研发及一体化方案角度提供了专业支撑和服务。
在如何实施新的国家标准,推动充电安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我司代表建议:一是加快标准化进程。通过标准去引导和规范电池和电池接口的标准化;二是优化消防配置和运行。促进整个行业采用更加安全经济的消防方案;三是加强规范引领。对市面上存量充电设施的升级改造、过渡甚至退出做出规范和引导;四是强化标准的全方位引领和支撑。新的标准体系应引领电源系统、控制系统、运营及运维平台的标准细则;五是深化行业机制改革。鼓励更多行业领军企业加入进来,集思广益、优势互补、通力协作、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共同引领行业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电动自行车产业随着新国标的实施进入高维度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深刻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电源创新及物联网、大数据及小程序等便民需求,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解决方案等多方面开展研究。作为国内首家上市的专业电源企业,动力源从2019年起进入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备领域,陆续推出了包括换电柜、充电柜、储物柜、充电桩等全套充换电产品,从电源系统到设备全部自研自产。北京动力源承诺必将严格执行新国标要求,蓄势聚能、勇立潮头,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2023年第3期 | 13

12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PARTY BUILDING CULTURE

NO.02

企业文化

值此春夏相交之际,菲律宾市场的新能源发展态势愈发如火如荼,动力源决心在这火热之势中写下属于我们浓墨重彩的一笔!
2023年5月16日,为期2天的菲律宾国际光伏、电池储能展览会完美谢幕。动力源携光伏储能产品及解决方案精彩亮相,在展会中备受瞩目。
作为能源纯进口国家,菲律宾对于能源自给非常重视。菲律宾政府曾颁布2008可再生能源法(Republic Act 9513: Renewable Energy Act of 2008),明确公布了可再生能源的战略目标:开发本土可再生能源、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以及实现能源自给。但是在国家财政有限的情况下,菲律宾不少岛屿农村地区仍然存在最后一公里供电问题,因此,菲律宾为全面实现农村和离网电气化提供了额外的政策。随着技术的发展,离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望成为下一轮的挑战和增长点。
动力源在此次展会中亮相的离网逆变器将为此提供现实、高效的解决方案,同时,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等产品亦将充分展示公司在光伏储能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加速菲律宾可持续能源转型和发展,推动全球清洁能源发展新革命。
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是大势所趋,动力源将坚定不移地成为清洁能源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不断增强能源技术研发实力、解锁更多创新产品,为实现零碳世界的梦想而不懈努力。
“畋不掩群,不取麝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祖先留给我们的规训世世代代流淌于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菲律宾对于新能源的迫切需求、全球清洁能源浪潮的兴起、中华民族流传千年的智慧与动力源的环保理念将汇成一股力量,注入历史的长河中,奔腾向前、生生不息!

动力源精彩亮相
菲律宾国际光伏、电池储能展览会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ARTY BUILDING CULTURE

企业文化

动力源大家庭离不开每一个为之奋斗、付出的小家,更离不开支持、陪伴我们一路前行的家人和宝贝。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动力源面向家有儿童的家庭,推出了以“动力宝贝 源聚六一”为主题的短视频分享活动,记录、分享宝贝的成长点滴,传递动力源家庭的快乐。
活动期间,超过二百个家庭拍摄上传了主题亲子视频,其中有童真童趣,有才艺展示,有家长见证孩子的每个成长时刻,让孩子在这特别的节日氛围里展现自我,分享欢乐。
动力源也为孩子们准备了精致丰富的节日礼物,希望动力宝贝们通过此次活动,可以收获快乐。
让我们牵手孩子,在陪伴中厚植亲情,在互动中寻找亲子沟通的密码,构建温馨、和谐的幸福家庭。

动力宝贝 源聚六一
亲子短视频分享活动圆满举办

文 / 总裁办公室

为庆祝“五一劳动节”的到来,感谢中试中心和生产中心全体职工的辛勤奉献,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中试中心举办了一场以“趣跳绳,HIGH五一”为主题的跳绳竞技活动,各部门员工都踊跃报名参赛。
4月28日上午11:00,35名参赛队员和4名裁判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开始了团队赛的比拼。比赛中,每组五人完成跳绳和答题的接力比赛,根据用时长短排出名次先后。这项挑战个人能力的比赛,也考验了大家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团队作战战略。其中,何晓光(总)带领中试和生产各部门经理自组一队参加比赛,调动了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比赛愈加激烈。在各队激烈的角逐中,选手中卯足劲争分夺秒,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伴随着大家的加油声、笑声和欢呼声,中试中心“趣跳绳,High五一”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此次活动不仅丰富了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身体素质,而且还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机会,展现了工作外的另一番风采。同时,活动培养了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增进了部门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展现了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

大家一起“趣跳绳,HIGH五一”

文 / 中试中心

14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2023年第3期 | 15

PARTY BUILDING CULTURE

企业文化

提高安全生成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动力源有序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2023年第3期 | 17

2023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本次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动力源积极响应,制定了主题月活动方案,并对活动主题进行了深刻解读。
一、“人人讲安全”
1、从字面直接理解,每个人都去多分享安全知识,潜移默化中提升安全意识。公司曾有很好的传统,就是车间每日班前会都要专门提示安全注意事项,慢慢形成固定思维,形成安全“下意识”。坦诚而言,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在一个不太重视安全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所以想从普通认知、思维,再到改变行动习惯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比如大家都知道开车系安全带是为了安全,但如果没有交通监管无处不在摄像头拍照处罚和车辆自身的报警提示,有多少人会自觉的系呢?如果能从安全月开始,一直坚持下去,安全生产局面会有质的提升。
2、高一个层面就是重视。真正重视安全的人并不多,讲安全就是首先从认知上知道安全是怎么回事,进一步从思维上理解掌握支撑安全生产背后的电气知识、消防知识、化学知识等等,这是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知行合一,如果在上述基础上,切实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就是“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转化了。

二、 “个个会应急”
钱伯斯词典把应急(Emergency)定义为:突然发生并要求立即处理的事件。
词义:1.应付急需;应付紧急情况。
2.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3.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抗旱救灾、应急避难等等。
所以,“个个会应急”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有处理超出我们预期事件的能力。
这些意外事件可能是:
在日常生活中前面的车突然刹车了、电梯突然故障了、油锅突然着火了等等;
在工作中突然发生了意外的情况,如物料泄漏了、开关着火了、突然停电了等。
具有上述类似情况下紧急处理的能力,这是“人人会应急”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工业社会环境下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必需能力。
有句话叫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对于应急更是如此。如果你没有一定的应急意识、知识储备、应急演练经验等,在紧急的情况下,你是很难做出正确的第一反应,一旦你错过了“黄金时间”,恐怕只能遗憾了!
那么我们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储备呢?
一是风险意识。如果你一直认为意外不会发生,那么你会下意识的放松和忘记,一旦紧急情况来临之时,你只会惊慌失措、呆若木鸡、大脑一片空白,你的技能和技巧都用不上了;
二是风险辨识。养成习惯之后就会变成本能,就是很轻松的事情;
三是技能和技巧。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即使你意识再好、风险辨识再到位,但你的身体跟不上你的意识,也可能是悲剧一场。为何公司每年都举行应急演练,就是切实培养大家的技能和技巧。

2023年第3期 | 19

18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SPECIAL REPORT

实务研究 | “签字”和“盖章”是否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实务中,当事人起草合同书时常常采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等类似表述的情况。
就其中当事人约定既要签字又要盖章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往相关案例中认定“签字和盖章”的约定构成合同生效条件。但这些案例的裁判思路一般都直接跳过合同的成立要件,直接探讨合同生效,而忽略了生效要件与成立要件相互区别的问题,从法理和逻辑上均存在难以自洽之处。我们认为,以“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此类表述为例的约定并非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效力不当然受是否同时具备签字和盖章而影响。
以合同书方式订立的合同,签字或盖章任一均构成《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成立法定要件,系强行性规范,当事人对此不可进行意定变更。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本身未对有关合同成立的条款性质是强行性规范还是任意性规范作明确规定。基于一般法理,《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对法律行为的效力(通过条件或期限)附加限制,但不允许当事人自行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其关于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规定,应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签字或盖章只是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意味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此时当然的法律效果即为合同的成立,而除其他法定或约定情形外,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因此,“签字或盖章”任一均为法定的合同成立要件,根本无需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即使当事人另行约定“签字和盖章”,该约定也因违背《民法典》关于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规定而归无效。

SPECIAL REPORT

学习天地

学习天地

NO.03

分享 / 法务部

2023年第3期 | 21

虽然可能有不同观点认为,当事人约定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系当事人关于合同效力而非合同成立的约定,因此不能适用有关合同成立的判断规则。但实际上,通过“签字”或“盖章”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此判断合同成立与否才是法院在审查此类问题时的重点。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等进口代理合同纠纷再审案中,该案《协议书》虽有机床公司负责人的签字、潮福源公司和家具商城的盖章,但机床公司未盖章、潮福源公司和家具商城负责人未签字。法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的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的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且《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此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何细战等诉中国铁路物资广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案中,该案《股权质押协议》第五条约定:“本合同有效期: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后失效。”法院认为,《股权质押协议》虽无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但有中铁物资广州公司一方的印章以及何细战本人的亲笔签名,其效力更高于授权代表签名,协议内容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依法成立。由于该协议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协议,自协议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应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可另作约定。合同的成立只需要签字或者盖章,有其一即可。因此,即使当事人另行约定“签字和盖章”后成立,该约定也因违背《民法典》关于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任一情形具备时合同成立的规定而归无效。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在依法成立后生效
即使按合同效力规则判断,“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不构成双方约定的有效的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普通要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与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定性相类似,该类要件由法律统一规定,当事人不可另行约定。但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约定,这正是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存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合同末尾都有这样一个所谓的“生效”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虽是约定成俗,但对这样的条款性质和法律效果的分析,仍需基于合同法本身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理论基础作出判定,而非望文生义,仅因其约定“生效”两字即径行以效力判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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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前文所述,因签字或盖章是法定的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此时当然的法律效果即为合同的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合同的生效条款只有在约定有特别生效要件时才具有实际意义,而“签字或盖章”是法定的合同成立要件,这种意思表示的方式根本无须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其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释义,若某种内容要称之为“条件”,需要满足四个特征:
1. 条件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一部分。这是与法定条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后者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由当事人意思决定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作为法律行为附款的条件只包括意定条件(当事人依法律行为而设定的条件),而不包括法定条件(法律规范直接为该行为设定的必备有效条件)。其中,法定条件虽然能控制法律行为的生效或失效,但并非当事人自由意志的结果,与意定条件的功能相去甚远,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即使当事人合意将法定要件载入契约条款,也不能构成意定条件,因为此处的合意无非是将法定要件复述一遍而已,无关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2. 条件是一种将来的或然事实,该事实未来可能发生,未来也可能不发生,具有或然性。换言之,已经发生的以及将来确定不会发生的事实,应视为未附条件。
3.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是当事人用以限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或者失效的附属意思表示,而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内容。“附条件”中的“附”是指附属的意思。也就是说,应当将所附条件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供货条件、付款条件(即法律行为的负担)等相互区分,后者是民事法律行为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非决定其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
4. 所附条件中的事实应为合法事实,违法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根据以上四个特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若要构成合同生效条件,首先必须是“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条件”。但若“签字和盖章”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则“签字”和“盖章”均未达成前,合同尚未成立,因此自然不存在双方约定的“签字和盖章”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但如果“签字”或“盖章”任一个已经达成,合同成立,则“签字和盖章”这一条件本身中必然包含已经发生的事实,也不符合有效条件的定义。即便退一步讲,“签字和盖章”构成混合条件,其中任一个构成条件均可,但两者中何者为意思表示、何者为条件又属约定不明,法院也无权代替合同当事人选择在先的就是意思表示、在后的即是条件。而且如果一方先签字,另一方却先盖章,又该如何代为选择?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和混乱情形,就是因为“签字和盖章”本身是法定的意思表示作出方式,不具备逻辑或法律上成为一个“条件”的可能性。综上,以合同书方式订立的合同,签字或盖章是《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成立法定要件,系强行性规范,当事人对此不可进行意定变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在依法成立后生效。“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并不满足生效条件的四个特征,因此并不构成双方约定的有效的合同生效条件。

20 | 创绿色环保世界 做能源利用专家

2023年第3期 | 23

POLICY PUSH

政策推送

国常会: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但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要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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