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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三期

内部专刊

从这里起航

从这里起航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总裁办公室
2020年 第三期
《动力源通讯》编辑组
总编:李尧
主编:刘春蕊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liuchunrui@dpc.com.cn

目录

CONTENTS

公司动态   COMPANY DYNAMICS
04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我公司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 
06 /  动力源参加北京证监局2020年上市公司视频监管工作会
07 /  通力合作 迎接挑战 —— 通信业务线首批PCBA产品成功交付
企业文化   PARTY BUILDING CULTURE
08 /  聚疫情期间的新思考系列之 — 疫情防控下的物料部
10 /  「普法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提高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12 /  疫情期间的新思考系列之 — 疫情是一面神奇的镜子
学习天地   SPECIAL REPORT
13 /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必知
14 /  收盘交易机制已调整,你知道吗?
财税专题   FISCAL COLUMN
16 /  个税汇算清缴之“大病医疗篇”
18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年度汇算是个啥?
19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20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 ——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我公司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

文 /  行政服务中心 

NO.1

公司动态

COMPANY DYNA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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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检查组到我公司对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贾兴华带队,区应急局局长贾效明、副局长王平、园区基地办、园区安监等领导参与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公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
在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潘总的陪同下,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现场检查了配电室、食堂、煤气室、警卫室等,查询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双十六条”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并向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表示慰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两个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无场所通风记录,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上级检查组表示,后期工作将继续落实“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真正实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 “两不误”。
本次检查,公司各部门均全力支持,尤其是研究部、中试中心、通信业务线等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员工快速响应、积极配合,现场整齐,顺利完成此次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的检查。动力源公司希望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把安全及防疫工作做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检查组在行政中心的陪同下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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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参加北京证监局2020年上市公司视频监管工作会

为传达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北京证监局2019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部署2020年监管工作重点和要求,北京证监局克服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现场会议的困难,开拓创新手段,首次利用“北京上市公司网络培训系统”以视频方式于3月31日召开北京辖区2020年度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动力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振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胡一元、常务副总经理王新生、财经管理部总监何继红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线上会议。

会上,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结合国内外宏观形势和近期资本市场改革,分析了上市公司需要关注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一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更加鲜明。2019年以来,证监会积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启动了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举措,形成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未来一段时期内,改革还将以更大力度、向更深层次持续推进。二是防风险强监管的工作重点依然突出。当前阶段资本市场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各种风险不断暴露,风险彻底化解依然任重道远,强监管仍然是未来的工作重点。三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取得重大突破。新证券法出台,注册制分步实施,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市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监管转型同步推进。改革大背景下,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取向进一步明确,监管模式发生新变化,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更加强调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强化监管协同。
北京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倩总结回顾了2019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北京证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于资本市场的指示批示精神和证监会统一部署,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改革进程,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有力维护了北京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辖区各类主体2019年实现融资1.28万亿元,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力支持科创板建设,截至3月中旬,辖区科创板公司达16家,并列全国第一;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摸排风险底数,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平稳化解了24家高比例质押公司风险,确保1家公司平稳退市,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恪守监管主责主业,加强年报审核,完善公司风险分类,强化现场检查,督促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寓服务于监管,上市公司董监高网络培训成功实施,加强优秀公司宣传报道,优化上市公司发展软环境;重视投资者保护,引导辖区上市公司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动力源作为北京辖区的上市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配合落实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认清强监管形势,树立尊法守法意识,适应监管模式新变化,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专注主营主业,抓好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文 / 董事会办公室 王思宇

THANK YOU

通力合作 迎接挑战
通信业务线首批PCBA产品成功交付

在这段特殊时期,疫情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公司中试中心、工艺部、研究部、通信开发部、安徽工厂各部门迎难而上、积极协调,紧密配合,解决了各种难题,最后,通信业务线首批PCBA产品成功交付,特此感谢。

一、战胜疫情,适应客户的严格要求:
1、由于PCBA是第一次以成品方式销售,在以往半成品入库时,是没有“老化”要求。装备部技术人员到安徽驻场指导老化工装的搭建和调试,研究院根据产品性能快速制定老化标准,测试科24小时不间断进行批次PCBA老化实验。
2、原有PCBA是在系统内进行安装,没有相适用包装规范,通过对板件固定、受力、运输各种情况分析,开发部对包装规范进行完善,有效避免运输等情况造成产品损坏。
3、在客户提出程序变更后,开发部能够快速更新源文件进行测试及文件发行,工艺部迅速制定符合客户要求的工艺规范,产线迅速响应及时解决突发情况。
4、两名客户人员在发货前到达安徽工厂进行验收,对于客户关心的问题(产能、质量、交付等)和严格的产品要求,我们工厂人员都能给出具有数据支撑的解答,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肯定。
二、保证交付
日本客户提出了严格要求、项目涉及的各环节人员都能全策全力,秉承一切为市场服务的原则,最大化满足市场需求。
PCBA产品的销售是业务线应对市场变化而开拓的新市场,对当期与未来有着重要的意义。由于项目非常重要,引起了何总的高度关注,最终我们成功完成了首批的交期,相信后续还将会有更大规模的市场等待着我们去开拓。

文 / 通信业务线 苗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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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物料部 

NO.2

企业文化

PARTY BUILDING CULTURE

疫情期间的新思考系列之
—— 疫情防控下的物料部

公司在元月25日,成立了由何董事长挂帅的公司疫情领导小组,并发布了《北京动力源新型冠状肺炎防控预案》,向全体员工提出了防控措施,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掌握员工动态等注意事项。复工来临时,疫情领导小组又发布了到公司的防疫措施和体温测试等各项要求。 
物料部负责人第一时间将重要信息转发到相关微信群中,即使公司在元月31日晚上发布的《关于2月3日至9日灵活办公的通知》,部门负责人也会马上转发给员工,保证复产员工第二天的按时出勤。
现就疫情开始至今,把一些工作中的感悟和思考记录下来:  
 1、疫情上报,不折不扣
疫情上报是公司的命令,是公司上级对于疫情管理的要求,最多时,每个员工每天要通过微信上报四项和疫情相关内容:在物料部微信群,每个员工早晨上报体温和所辖小区的疫情情况(周、六日照报),然后由部门负责人报中试中心,此项内容一直坚持延续至今;十点前(后改九点前)个人上报防疫健康情况,内容全面并含午餐需求;下班时报告个人体温;最后还有一项,在微信小程序中的《北京健康宝》上报。此项工作体现了员工集体主义观念,以及一切行动听指挥的责任感。
2、居家办公,如同在岗
公司复工后,要求员工上班同时又要保证办公室员工人数在一定数量内。物料部门有

两名同事符合居家办公的条件,他们按照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认真填写 《居家办公相关周计划表》《居家办公周结果认定表》。表单的认真填写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员工负责。虽然表单的要求比较详细,但部门负责人还是要求居家办公的员工要充实做事,认真自报每一个小时的工作内容,之后由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实。应该说,员工实际工作是饱满的,填写报表是认真的,部门的物控工作是正常有序的。
3、力保出勤、不计得失
疫情期间,因北京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外省市的同事无法正常回京居住。公司允许大通勤的情况下,我部门有三位同事从河北廊坊以跑通勤的形式来公司上班。她们每天都需要自驾车往返行驶200公里左右才能做到正常出勤。在这期间,对于她们来说每天都需要早出晚归,往往周一需要早四点就从家出门;晚六点半下班时,晚上九点多钟才到家。汽车燃油的多少都已经不重要了,只是为了能够让工作正常,保证部门工作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他们在天天到岗,就是敬业精神和默默付出的一种体现。
4、保证配料及时,人员少不误工
2月10日公司复工最初的一段时间,因部分外埠员工未能返京,另有几名本市员工因家庭实际困难也未能到岗。物料部14名员工仅有7名员工到岗上班。6名库管员仅1人到岗,制单员空缺,这给物料的配发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为满足生产、研发及各部门的物料需求,物料部充分调动现有人力资源,由物流主管承接了制单工作,物料部经理、库房主管、收发室的收料员都充当了临时库管员的角色,最终克服了人员少的困难,保障了物料配发工作的正常进行。
5、坚持早会,完成目标
物料部的晨会制度已经坚持了数年之久,复工之后也未停止。只是为了防疫需要,避免人员聚集,将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开会的形式改为企业微信的电话会议形式。这样既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的感染风险,也能使未到岗的员工一同参加会议。会上不仅对每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安排,同时,部门人员就疫情的防控、复工的体会也进行了充分交流,并且都有会议纪要。微信早会,能够让居家未到岗的员工,感受到物料部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对集体的归属感。也坚定了大家抗疫胜利的信心,努力争取早日回归工作岗位。
 6、疫情期间、力保运输
疫情期间的全国运输行业除运送防疫物资外,其余的都停止了业务往来。这种情况下,导致了我们公司复工后有几批货物无法及时发运到安徽动力源和销售客户手中。为了能够确保第一时间发运,发货员刘雨经过几日的调查、追踪和沟通,在2月19日终于找到了极少数能够运输的车辆,为有需求的部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运输信息和货运,使货物能够第一时间到达客户手中使用。虽是本职工作,但疫情的特殊期间,这种为完全保证发运任务不遗余力、爱岗敬业的精神,还是值得点赞的。
物料部作为中心二级部门,在供应链上是个重要的环节,都在管理末梢。正像一个人的躯体,“心脏、头颅”是何等的重要,而物料部也许就是个“阑尾”。但也不可缺少,没有它,整个身体的免疫系统也会被打破。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已进入下半场,而国外的确诊病例却大幅度上升。公司不放松对疫情的管控,员工也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聚会、不串门、戴口罩,不给部门、公司和国家添麻烦,我们只有坚守一方,才能在挑战中成长进步。

疫情突发严重的时间恰是2020年春节期间,不少人准备外出旅游或者像往常过年一样,购物、聚会,守夜、走亲访友等。当国家一声令下,要居民“不要移动”,“不要联通”、“在家不出门、不聚集”时,对每一个中国人而言,都是一次经历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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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董事会办公室 王思宇

「普法宣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提高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要求,我公司全体员工需了解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国安家安全观,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中指出当前我国境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继续巩固,复工复产积极有序推进。由此可见我国在维护人民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方面的取得的巨大成就。
山河无恙,你我相安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确定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
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举报方式:1、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39;2、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希望动力源全体员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的意识,做到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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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新思考系列之
——疫情是一面神奇的镜子

文 / 工艺技术部 胡美燕

这次疫情,病毒来势之凶,疫情传播之烈,范围扩散之广,全社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之大,堪称前所未有。是的,让14亿人都待在家里不敢出门这种事,真是史无前例。而被"关"起来这几个多月里,我们担忧、焦虑、感动、期盼……体验了无数种情绪,也忽然看懂了很多事。
好像每个人,都经历了一场灵魂洗礼,现在,情况日渐向好,生活慢慢恢复正常。但我们应该永远记得这次疫情带来的教训和启悟。
疫情是一面神奇的镜子,照射了我们的生活和自己的状态。通过镜子照射,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生活:
健康管理方面:
针对这次的疫情,有一个词和肺炎的出现率一样高,这个词就是"免疫力"。
你感染了,能不能康复,其实取决于你的免疫力能否打败病毒大军。我们的免疫力强弱怎么造成的呢?我们的作息时间是否正常?我们是否每天都是颠倒黑白度日?我们有多久没有运动啦?我们的饮食情况是否健康?前面的这些问题影响我们免疫力的强弱。而这次疫情,也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和状态进行了新的审视和思考。
时间管理方面:
每次都觉得假期很短暂,哪怕是7天,也觉得很快就过去了,这次疫情的原因,我们休了一次最长的假期,但是这个假期大多数时间我们基本在家。不允许去公共场合和聚会,原来常去的地方都已关门,在假期里我们都度过什么样的生活呢?有的过“吃喝睡”的生活,有的捡起或开发自己的爱好和新技能(比如烘焙、厨艺、绘画等),有的打开买了好久没有开封的书籍等等。我们都在这段时间开始改变自己。
欲望管理方面:
你有多久没有逛街?你有多久没有去外面品尝美食?你有多久没有外出旅行?你有多久没有去看一场喜欢的电影?有人会说等疫情过后,我要去我喜欢的餐馆各种吃,我要去我喜欢的购物中心各种买买买...但是,疫情的原因让我们开始淡化这种欲望,我们慢慢学会了对欲望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学会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自律和有节奏感,这样的生活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疫情是一面神奇的镜子,让我们在当中学会了反思和审视,通过这些反思和审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变得更好。

NO.3

学习天地

SPECIAL REPORT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必知

1、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关注哪些特殊规定?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的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与沪市主板不同,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4、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符合哪些要求?
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5、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提示投资者注意。

摘录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摘录人:董事会办公室王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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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免责声明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收盘交易机制已调整,你知道吗?

对于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股票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此外,基金、债券、债券回购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维持不变。
3.收盘交易机制调整后,投资者能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撤销申报吗?
和每个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中的后5分钟(9:20至9:25)相同,在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投资者的撤销申报。
4.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即时行情包括哪些内容?
与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相同,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5. 投资者在开市期间未成交买卖申报,会有何种安排?
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
6. 对于开市期间停牌并于当日复牌的证券,投资者能否在停牌期间继续申报?后续交易如何安排?
股票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基金、债券、债券回购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停牌期间,投资者不可以继续申报。
7.上交所交易监管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开市期间停牌且须于当日复牌的证券,其停复牌时间做了何种调整?
上交所对交易监管相关规定中关于“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做了调整,将证券停牌时间调整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8.投资者参与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在申报价格方面应注意什么?
此次规则调整后,投资者参与上交所市场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时,在申报价格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则:
一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二是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摘录自:上交所投教 摘录人:董办王思宇

近期,上交所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收盘交易机制规则,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异常交易风险,降低收盘阶段的价格波动。今天,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下此次规则修改的内容吧!
1.此次收盘交易机制调整后,交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呢? 
本次交易机制调整明确了股票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 
对于股票交易而言,调整后,每个交易日的交易阶段将包括: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即9:15至9:25),连续竞价阶段(即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即14:57至15:00),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提醒投资者注意:对基金、债券、债券回购交易的连续竞价时间仍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此次收盘交易机制调整是怎样影响收盘价产生方式的?
此次收盘交易机制调整后,股票交易收盘价的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也就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系统将对已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价的确定原则同开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

9.如果沪股通交易的每日额度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尽,投资者参与的申报是否会受到影响?
当沪股通的每日额度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尽后,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沪股通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但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不受影响。

NO.4

财税专题

FISCAL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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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之“大病医疗篇”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1、扣除方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4、填表详细说明如下:
(1)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2)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3)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4)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5、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选择扣除年度【2019】—【大病医疗】
(3)确认患者信息、医疗信息无误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填写大病医疗相关信息,例如:与纳税人的关系:可选择“本人”“配偶”“子女”;据实录入医疗费用总金额;据实填写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
(6)完成填写后,点击【提交】。如果想查询填报记录,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年份【2019】,即可看到具体填报内容,若有问题,还可以进行修改,非常方便。
6、常见问题
问:大病医疗支出信息需要每月申报吗?
答:不需要,大病医疗支出因其全年累计计算的特点,无须每月申报,可以在年底时一次性汇总报送。
问: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不能每月扣除,需要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答:因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按年享受的,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
问: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不可以,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问: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问: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还是按照家庭累计?
答: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且按人分别计算限额。
问: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近期,很多动力源的小伙伴都纷纷向《动力源通讯》编辑部反应,想多了解一些关于“个税”方面的知识。的确,个税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尤其在改革之后,很多政策都发生了改变,很多人对此了解甚少。在之前的内容里,我们已经为大家介绍了部分相关的知识,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孟庆苏和财经管理部税务主管宋秋红,两位老师将从不同的方面为大家解答,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编者按语

文 / 人力资源部 孟庆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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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问:家中有多个符合大病医疗的人员,是否需要分次填报?
答:不需要,只要是扣除范围内的家庭成员,可以在同一张信息表中填报有关信息,并分别享受扣除额度。
问: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仅可以让纳税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项扣除优惠、全年拉通算账缴税,也让部分收入高来源多的纳税人将收入加总后找税率,以此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税收公平的原则,对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尤其是平时未申报享受的扣除项目,以及大病医疗等年度结束才能确定金额的扣除项目,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享受。因此,年度汇算给纳税人“查遗补漏”机会,以确保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才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而多预缴了退还、少缴了补缴。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仍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先按月或按次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实践中因个人收入、支出情形各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很难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而这一“差额”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多退少补,以达到相同情况的个人税负水平一致的目标,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及其他所得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年度汇算的“年度”怎么算?
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 1 月 1 日起至12 月 31 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 2019 年的 12 月 31 日,那么它就属于 2019 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 2020 年的 1 月 1 日,那么它就属于 2020 年度。

文 / 财经管理部 宋秋红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即: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 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为什么要年度汇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9 年 1 月 1 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见税法第二条)。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能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也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税制相接轨。由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应运而生(见税法第十一条)。

办理年度汇算要哪些步骤?
年度汇算通常要经历前期信息或资料准备,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步骤。 
您准备好信息和资料后,可以自己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选择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还可以请涉税专业服务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

年度汇算是个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

未按规定办理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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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年度汇算涉及以前年度吗?
不涉及。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19 年度汇算仅需汇总2019 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问题 2:我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么?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 1 月起至 12 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您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导致 12 月仍不能足额扣除、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的,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
问题 3: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1.基本减除费用 6 万元;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之

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动力源通讯》编辑组
投稿咨询:刘春蕊
投稿邮箱:liuchunrui@d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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