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财税微课堂8月汇总(2022年)

其他分类其他2022-12-26
457

目录

CONTENTS

2022年8月

(872-902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公司报废因技术升级被淘汰的原材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吗?

887课

PAGE 16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872课

PAGE 01

企业支付的哪些项目属于佣金?佣金合法吗?

873课

PAGE 02

支付佣金的证据链有哪些?

874课

PAGE 03

公司残保金未足额缴纳,注销的时候会要求补交吗?

875课

PAGE 04

企业接受个人的实物捐赠,要确认收入吗?

876课

PAGE 05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877课

PAGE 06

公司注销清算,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878课

PAGE 07

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879课

PAGE 08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880课

PAGE 09

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881课

PAGE 10

个人取得分红七种情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882课

PAGE 11

季度企业所得税错误少预缴,汇算补缴后还有滞纳金风险吗?

883课

PAGE 12

房产未办证是否影响缴纳土地使用税、契税和房产税?

884课

PAGE 13

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是否需要缴税?

885课

PAGE 14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收入享受2022年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886课

PAGE 15

目录

CONTENTS

2022年8月

(872-902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因供应商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支付给供应商的购货款还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888课

PAGE 17

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889课

PAGE 18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残次品和中间试制品收入,会影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890课

PAGE 19

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金需要缴个税吗?

891课

PAGE 20

电子专用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892课

PAGE 21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893课

PAGE 22

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894课

PAGE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增值税吗?

895课

PAGE 24

活下来,哪里有钱就在哪里赚一点

896课

PAGE 25

子女接受父母无偿赠与的房产,要缴纳契税吗?

897课

PAGE 26

企业零星购买化妆品可以开专用发票吗?

898课

PAGE 27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附征的城建税可以退还吗?

899课

PAGE 28

进口货物需要缴纳城建税吗?

900课

PAGE 29

建造工程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可以一性次所得税前扣除吗?

901课

PAGE 30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缴纳税花税吗?

902课

PAGE 31

2022/8/1

财税微课堂872课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免征。根据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0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

财税微课堂873课

企业支付的哪些项目属于佣金?佣金合法吗?

1、佣金包括代办费、介绍费、居间费、推荐费、经纪服务费。
2、佣金是合法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经营者支付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支付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0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3

财税微课堂874课

支付佣金的证据链有哪些?

1. 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合同(若是在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则无需单独提供);
3. 银行付款证明;
4. 关于佣金付款结算进度的说明;
5. 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比如佣金发票等;
6. 佣金收取方资格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等;
7. 佣金计算分配表等。

03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4

财税微课堂875课

公司残保金未足额缴纳,注销的时候会要求补交吗?

会。
残保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残保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残障金。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残保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残保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残疾人就业条例》

04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5

财税微课堂876课

企业接受个人的实物捐赠,要确认收入吗?

需要。公司收到的非货币性捐赠需要按照实物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价确认收入,并入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05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6

财税微课堂877课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0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7

财税微课堂878课

公司注销清算,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1、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法》第186条

0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8

财税微课堂879课

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如连续12月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08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9

财税微课堂880课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情况一:当月发现开错
操作方法:作废
普票和专票一样,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后点击作废,再根据需要重新开具。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并在作废发票上写上“作废”。
情况二:隔月发现开错
操作方法:开具红字发票
普票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专票跨月红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并抵扣税款,要让购货方做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电子发票不能作废,也无需退回,只能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

09

温馨提示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0

财税微课堂881课

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缴纳的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中的财产保险,允许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自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1

财税微课堂882课

个人取得分红七种情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股东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显明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7、企业代持转付个人分红款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得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

1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2

财税微课堂883课

季度企业所得税错误少预缴,汇算补缴后还有滞纳金风险吗?

对于没有按照正确方法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虽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经通过汇算补缴了税款,在汇算清缴补税时不会自动生成滞纳金,但是如果税务局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时一旦发现,税务局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征收滞纳金。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

1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3

财税微课堂884课

房产未办证是否影响缴纳土地使用税、契税和房产税?

办证只影响交契税,不影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对于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经交付使用的房产,应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在次月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屋产权的承受方,纳税义务时点,可以自“签订房产转移合同的当日”“取得房屋转移凭证的当日”二选其一。如未办理产权但已开始使用,最晚应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缴纳契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税发〔2003〕89号:对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在已购买房产但未办理产权的情况下,符合“产权未确定情况”,理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自交付使用的次月缴纳房产税。

13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4

财税微课堂885课

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是否需要缴税?

涉及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视同销售无形资产,需要按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2、印花税: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3、企业所得税: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转移利得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按规定享受5年内递延缴纳。
4、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满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的规定情形,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4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5

财税微课堂886课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收入享受2022年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不能享受。根据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适用5%征收率,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15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6

财税微课堂887课

公司报废因技术升级被淘汰的原材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吗?

不需要。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原材料因丧失使用价值,报废或者变卖处置的损失,不属于政策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1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7

财税微课堂888课

因供应商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支付给供应商的购货款还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可以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1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8

财税微课堂889课

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不能加计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18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19

财税微课堂890课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残次品和中间试制品收入,会影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有影响。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19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0

财税微课堂891课

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金需要缴个税吗?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2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1

财税微课堂892课

电子专用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不可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可以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1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2

财税微课堂893课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不适用。根据政策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税公告[2022]15号)

2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3

财税微课堂894课

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政策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3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4

财税微课堂895课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增值税吗?

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24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5

财税微课堂896课

活下来,哪里有钱就在哪里赚一点

华为内部论坛22日下午上线了一篇《整个公司的经营方针要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利润和现金流》的文章,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在文内提到,全球经济将面临衰退、消费能力下降的情况,华为应改变思路和经营方针,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利润和现金流,保证渡过未来三年的危机。“把活下来作为最主要的纲领,边缘业务全线收缩和关闭,把寒气传递给每个人。”
看详情,请关注“久久号老账房”公众号文章:
活下来,哪里有钱就在哪里赚一点

25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6

财税微课堂897课

子女接受父母无偿赠与的房产,要缴纳契税吗?

需要缴纳。房屋买卖、赠与、互换要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7

财税微课堂898课

企业零星购买化妆品可以开专用发票吗?

不可以。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2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8

财税微课堂899课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附征的城建税可以退还吗?

不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28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29

财税微课堂900课

进口货物需要缴纳城建税吗?

不需要。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29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30

财税微课堂901课

建造工程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可以一性次所得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3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8/31

财税微课堂902课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缴纳税花税吗?

需要缴纳。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3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13397490986 寻老师
19198127889 谢老师

咨询电话

湖南省长沙县开元中路41号开源鑫贸大楼4701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01号

公司地址

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Boss's financial and tax control escort

扫一扫
关注老账房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