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CONTENTS
2022年9月
(903-932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918课
PAGE 16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有限制吗?
903课
PAGE 01
税务申报逾期会有什么问题?
904课
PAGE 02
小微企业是否需要提前备案,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905课
PAGE 03
股权九条生命线
906课
PAGE 04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公司给每个客户准备了1万元的螃蟹券,请问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907课
PAGE 05
我在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平时预扣个税的时候是否允许两个单位都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908课
PAGE 06
我取得一笔介绍费40万元,对方要求我提供发票,而且对方说要给我扣缴个税,我大约需要缴纳多少税?
909课
PAGE 07
公司赚钱了,把钱分给股东个人要缴税吗?
910课
PAGE 08
这个月我公司通过政府部门捐赠了一批口罩给重庆,有相应的单据,这批口罩是否要交增值税?
911课
PAGE 09
李克强总理9月7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
912课
PAGE 10
收到一张发票,票面税率栏是*号,这个发票有用吗?
913课
PAGE 11
去年因计算错误导致多缴税,今年还可以退还吗?
914课
PAGE 12
今年考取了初级职称,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915课
PAGE 13
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的防疫工作者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916课
PAGE 14
9月申报纳税期延至20日,注意补缴缓缴税款
917课
PAGE 15
目录
CONTENTS
2022年9月
(903-932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需要交残保金吗?
919课
PAGE 17
免租期要缴房产税吗?
920课
PAGE 18
收到一张没有填写税号的发票,可以用吗?
921课
PAGE 19
我公司是生鲜超市一般纳税人,将公司自采的海鲜现场加工成熟食后销售,如何交税?
922课
PAGE 20
合伙人之间签订的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
923课
PAGE 21
企业闲置生产线折旧费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924课
PAGE 22
法律援助人员取得法律援助补贴是否需要缴税?
925课
PAGE 23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销售,能否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926课
PAGE 24
纳税人从事鲜活肉蛋产品的批发、零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927课
PAGE 25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亏损后,弥补亏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928课
PAGE 26
企业取得留抵退税款,在计算附加税的时候能减除吗?
929课
PAGE 27
企业购入寿山石作为会议室的摆件,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930课
PAGE 28
企业请某老师去做内训,后不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和发票。由单位某个财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去代开培训发票,可以吗?
931课
PAGE 29
接了一个甲供材料工程,能采用简易计征吗?
932课
PAGE 30
2022/9/1
财税微课堂903课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有限制吗?
有限制。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01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
财税微课堂904课
税务申报逾期会有什么问题?
1.税务机关将根据情况对逾期申报进行处罚;如有应纳税额,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2.申报期结束只能将相应材料带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大厅进行补申报。
3.逾期申报将被扣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
02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3
财税微课堂905课
小微企业是否需要提前备案,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不需要备案。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三款
03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4
财税微课堂906课
股权九条生命线
1、67%——绝对控制权
2、51%——相对控制权
3、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邀约收购线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10%——临时会议权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3%——临时提案权
9、1%——代位诉讼权
04
★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
2022/9/5
财税微课堂907课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公司给每个客户准备了1万元的螃蟹券,请问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1万元的螃蟹券,说明客户可以免费领取1万元的螃蟹,属于无偿赠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05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2022/9/6
财税微课堂908课
我在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平时预扣个税的时候是否允许两个单位都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可以的,若是每个单位都按月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年终通过汇算清缴来多退少补。你也可以选择在一个单位享受5000元的扣除,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扣缴义务人在为其申报个税时,可以从员工“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否”。
06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7
财税微课堂909课
我取得一笔介绍费40万元,对方要求我提供发票,而且对方说要给我扣缴个税,我大约需要缴纳多少税?
支付你的中介费属于劳务报酬,由于已经超过了每次500元的额度,对方需要取得你去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不征收个税,而是由支付单位来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1、增值税免征。
2、支付单位应扣缴的个税=400000*(1-20%)*40%-7000=12.1万元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
07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8
财税微课堂910课
公司赚钱了,把钱分给股东个人要缴税吗?
分红给股东个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公司赚钱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两种税的征税对象不同,计税依据不相同,依据的政策也不相同。
在企业利润分配环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股东个人,而非企业,企业税后的利润分配至自然人股东,这一税收是针对个人股东征收的,即为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08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9
财税微课堂911课
这个月我公司通过政府部门捐赠了一批口罩给重庆,有相应的单据,这批口罩是否要交增值税?
免征。根据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四条
09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0
财税微课堂912课
李克强总理9月7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
1、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且地方和中央财政进一步予以支持。
2、在今年第四季度,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统一提高扣除比例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
3、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
4、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期限截止2022年年12月31日。
10
★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
2022/9/11
财税微课堂913课
收到一张发票,票面税率栏是*号,这个发票有用吗?
有用。免税、差额征税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减按1.5%征收的情况,税率栏自动打印*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11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2
财税微课堂914课
去年因计算错误导致多缴税,今年还可以退还吗?
可以,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12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3
财税微课堂915课
今年考取了初级职称,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二章
13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4
财税微课堂916课
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的防疫工作者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可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14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5
财税微课堂917课
9月申报纳税期延至20日,注意补缴缓缴税款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已陆续到期,要记得按期缴纳,避免产生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1、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2、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15
★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
2022/9/16
财税微课堂918课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1、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期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2、延缓缴纳的税费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延缓缴纳的税款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16
★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
2022/9/17
财税微课堂919课
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需要交残保金吗?
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 (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17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8
财税微课堂920课
免租期要缴房产税吗?
需要缴纳。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18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19
财税微课堂921课
收到一张没有填写税号的发票,可以用吗?
不可以。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19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0
财税微课堂922课
我公司是生鲜超市一般纳税人,将公司自采的海鲜现场加工成熟食后销售,如何交税?
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 2019第31号)
20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1
财税微课堂923课
合伙人之间签订的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
不需要。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属于正列举,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列举范围内,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1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2
财税微课堂924课
企业闲置生产线折旧费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不能。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2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3
财税微课堂925课
法律援助人员取得法律援助补贴是否需要缴税?
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23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4
财税微课堂926课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销售,能否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不能享受。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24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5
财税微课堂927课
纳税人从事鲜活肉蛋产品的批发、零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25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6
财税微课堂928课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亏损后,弥补亏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时间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6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7
财税微课堂929课
企业取得留抵退税款,在计算附加税的时候能减除吗?
可以减除。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27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8
财税微课堂930课
企业购入寿山石作为会议室的摆件,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购入寿山石作为会议室的摆件,属于投资资产,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扣除。如企业后期转让或者处置该摆件,购入时的成本准予一次性扣除。
具体政策如下:
1、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一条
28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29
财税微课堂931课
企业请某老师去做内训,后不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和发票。由单位某个财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去代开培训发票,可以吗?
风险不仅限以下几点:
1.属于虚开发票,因为某个财务人员没有提供培训服务;
2.财务人员单位员工(拿工资)不可能从单位取得一般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申报通不过);
3.如果是国企,财务人员可能“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如果是私企,财务人员可能“涉嫌”侵占股东财产!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2022年8月22日):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时,综合所得/非居民所得的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不可填写。
29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2/9/30
财税微课堂932课
接了一个甲供材料工程,能采用简易计征吗?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30
答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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