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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微课堂7月汇总(2022年)

文档/电子书行业2023-01-03
493

目录

CONTENTS

2022年7月

(841-871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个人购买商住两用房,用作自已经营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856课

PAGE 16

公司租用的办公室,准备再转租给另一家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841课

PAGE 01

公司筹建期发生的筹办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842课

PAGE 02

税务机关核定个人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843课

PAGE 03

因疫情防控需要购置的消毒液、口罩等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的防疫物资支出,所得税如何处理?

844课

PAGE 04

我司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医疗机构开具了个人名称的普通发票,该笔费用可否进行税前扣除?

845课

PAGE 05

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846课

PAGE 06

企业发生了存货等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是否要备案?

847课

PAGE 07

业务员出差报销的出差补贴,是否需要发票?

848课

PAGE 08

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年终奖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49课

PAGE 09

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850课

PAGE 10

2022年7月1日实行的印花税法,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851课

PAGE 11

请问个体工商户跟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852课

PAGE 12

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853课

PAGE 13

买卖合同、产权转让合同签订时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854课

PAGE 14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855课

PAGE 15

目录

CONTENTS

2022年7月

(841-871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纳税人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回转让的股权,已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吗?

857课

PAGE 17

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858课

PAGE 18

纳税人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如何办理?

859课

PAGE 19

服务性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部分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860课

PAGE 20

企业签订咨询、审计服务类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861课

PAGE 21

企业出租房屋免租期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862课

PAGE 22

企业出租房屋免收租金期间如何缴纳房产税?

863课

PAGE 23

企业自用房产计算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包含土地价款吗?

864课

PAGE 24

企业新建的房屋如何征房产税?

865课

PAGE 25

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866课

PAGE 26

津贴、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867课

PAGE 27

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需要从高适用税率吗?

868课

PAGE 28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没有收到当期货款要不要交增值税?

869课

PAGE 29

个人取得的彩票代销业务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870课

PAGE 30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是否每次支付时都需要备案?

871课

PAGE 31

2022/7/1

财税微课堂841课

公司租用的办公室,准备再转租给另一家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不需要缴纳房产税,需要按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单位或个人承租房产后再转租的,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0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

财税微课堂842课

公司筹建期发生的筹办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筹建期的公司所发生的筹办费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也可以按照所得税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规定处理(摊销期限不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0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3

财税微课堂843课

税务机关核定个人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03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4

财税微课堂844课

因疫情防控需要购置的消毒液、口罩等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的防疫物资支出,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购置的用于劳动保护性质的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可按劳动保护支出处理,准予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04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5

财税微课堂845课

我司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医疗机构开具了个人名称的普通发票,该笔费用可否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为出差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取得的个人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费用全额扣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05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6

财税微课堂846课

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不能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情形,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 691号)第十条

0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7

财税微课堂847课

企业发生了存货等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是否要备案?

不需要。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0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8

财税微课堂848课

业务员出差报销的出差补贴,是否需要发票?

不需要。
1、补贴不需要发票。直接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里,一起做差旅费处理;
2、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3、单位应该制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按制度规定报销。

08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9

财税微课堂849课

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年终奖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年终奖,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它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吿》(国家税务总局公吿2015年第34号)

09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0

财税微课堂850课

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该“被拆迁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但“拆迁补偿款”不包括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补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1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1

财税微课堂851课

2022年7月1日实行的印花税法,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1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2

财税微课堂852课

请问个体工商户跟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典》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12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3

财税微课堂853课

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13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4

财税微课堂854课

买卖合同、产权转让合同签订时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14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5

财税微课堂855课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税(2017)77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5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6

财税微课堂856课

个人购买商住两用房,用作自已经营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需要。根据政策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房产用于经营,则需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1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7

财税微课堂857课

纳税人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回转让的股权,已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吗?

不予退还。根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 ,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1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8

财税微课堂858课

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根据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基于此,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提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了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第866号)

18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19

财税微课堂859课

纳税人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如何办理?

土地增值税原备案类优惠政策,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

19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0

财税微课堂860课

服务性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部分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需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时,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需要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2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1

财税微课堂861课

企业签订咨询、审计服务类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不需要。咨询、审计服务类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2

财税微课堂862课

企业出租房屋免租期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根据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22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3

财税微课堂863课

企业出租房屋免收租金期间如何缴纳房产税?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23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4

财税微课堂864课

企业自用房产计算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包含土地价款吗?

计税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款。企业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计税,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24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5

财税微课堂865课

企业新建的房屋如何征房产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地税字【1986】18号)第十九条

25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6

财税微课堂866课

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不能。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26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7

财税微课堂867课

津贴、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不属于,属于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7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8

财税微课堂868课

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需要从高适用税率吗?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28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29

财税微课堂869课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没有收到当期货款要不要交增值税?

需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29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30

财税微课堂870课

个人取得的彩票代销业务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三条

30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2/7/31

财税微课堂871课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是否每次支付时都需要备案?

不需要。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31

政策依据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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