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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微课堂3月汇总(2024年)

文档/电子书行业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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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2024年3月

(1450-1480课)

公司办公楼装修,装修费40万元,请问税务上能否一次性扣除?

1465课

PAGE 16

我公司因为是第一次违规,税务局按"首违不罚"没给行政处罚。虽然没处罚,但是会不会计入纳税信用,影响留抵退税及与信用有关的事项办理?

1450课

PAGE 01

我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几个个人股东准备将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451课

PAGE 02

单位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了一批货物,要不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1452课

PAGE 03

因为继承签订的一些产权转移单据需要交印花税吗?

1453课

PAGE 04

发票上购买方栏只填写了企业名称,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这些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1454课

PAGE 05

商家按照客户的要求,开具了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可以使用吗?

1455课

PAGE 06

如何查验发票?

1456课

PAGE 07

劳务派遣公司在税务上都存在哪些稽查风险?

1457课

PAGE 08

自然人股东,用技术成果出资入股,需要评估吗?

1458课

PAGE 09

数电发票是否允许异地开具?

1459课

PAGE 10

可以用债权出资入股吗?

1460课

PAGE 11

公司不给员工进行工资申报,且未代扣代缴个税,企业和员工个人有哪些税务风险?

1461课

PAGE 12

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受让方需要打款给公司还是转让方?个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1462课

PAGE 13

公司减资的合理性建议与风险提醒?

1463课

PAGE 14

关于存量公司依法调整注册资本,划重点!!!

1464课

PAGE 15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目录

CONTENTS

2024年3月

(1450-1480课)

福利费没有发生,还需要按工资薪金14%计提吗?

1466课

PAGE 17

2023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467课

PAGE 18

个税手续费返比例是多少?

1468课

PAGE 19

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办理哪些事项?

1469课

PAGE 20

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无法满足开票需求时,如何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1470课

PAGE 21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1471课

PAGE 22

企业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1472课

PAGE 23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1473课

PAGE 24

哪些未经法定程序将资金抽回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1474课

PAGE 25

注册公司成功后需要做什么 ?

1475课

PAGE 26

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5年实缴”,那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

1476课

PAGE 27

如果5年内没有完成实缴,会有什么后果?会有什么处罚?

1477课

PAGE 28

注册资金太大,是否允许减资?

1478课

PAGE 29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减资需要注意,以下8大行业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

1479课

PAGE 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需要公示吗?

1480课

PAGE 31

2024/3/1

财税微课堂1450课

我公司因为是第一次违规,税务局按"首违不罚"没给行政处罚。虽然没处罚,但是会不会计入纳税信用,影响留抵退税及与信用有关的事项办理?

当然不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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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2024/3/2

财税微课堂1451课

我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几个个人股东准备将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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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2024/3/3

财税微课堂1452课

单位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了一批货物,要不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若贫困地区属于目标脱贫地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免征增值税;若不属于目标脱贫地区,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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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政策依据

2024/3/4

财税微课堂1453课

因为继承签订的一些产权转移单据需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

政策依据

根据《印花税法》的规定,以下产权转移书据需要交纳印花税: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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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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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5

财税微课堂1454课

发票上购买方栏只填写了企业名称,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这些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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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政策依据

上述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对于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个人或国外客户的,可以不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温馨提示

2024/3/6

财税微课堂1455课

商家按照客户的要求,开具了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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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政策依据

2024/3/7

财税微课堂1456课

如何查验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实际真伪鉴定结果应以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为准。
数电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数电票信息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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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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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8

财税微课堂1457课

劳务派遣公司在税务上都存在哪些稽查风险?

风险一:集中并且大量向同一家企业派遣人员,导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
风险二:虚假构造劳动力并虚假支付劳动力工资以及保险,差额计算增值税,造成税收流失。
风险三:没有如实申报个税,也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在企业所得税上没法税前扣除。
风险四:只和个别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只给个别员工缴纳社保,大部分员工既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带来了税务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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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2024/3/9

财税微课堂1458课

自然人股东,用技术成果出资入股,需要评估吗?

是的,需要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对所提供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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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1、根据新《公司法》第48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的第九条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政策依据

2024/3/10

财税微课堂1459课

数电发票是否允许异地开具?

真实业务,由于企业合理的特殊原因,需要在外地开具数电电子发票的,也是允许的。
但是数电纸票和税控纸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是有规定不能跨省开具的,如果有这种情况,会面临罚款风险。
注意:若是企业长期出现异地开票行为,有可能被税务风险预警,需要有合理解释。因为税务局完全可以监控到企业的开票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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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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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1

财税微课堂1460课

可以用债权出资入股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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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依据

2024/3/12

财税微课堂1461课

公司不给员工进行工资申报,且未代扣代缴个税,企业和员工个人有哪些税务风险?

风险一: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面存在不得扣除的风险。
风险二:对于支付方企业来讲,由于未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存在税务机关按照税款的0.5倍-3倍的罚款。
风险三:对于取得工资的个人来讲,企业未扣缴个税,则需要个人应在年终后的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汇算清缴办理自行申报。
(1)个人如果不按时汇算清缴并自行申报的,存在滞纳金。
(2)如果经过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个人拒不履行纳税申报的,就会涉嫌偷税,会有滞纳金+补缴税款+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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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2024/3/13

财税微课堂1462课

需要受让方打款给转让方。股东的股权转让,是两个股东之间的事,法定的个税扣缴义务人依然是受让方,企业仅仅是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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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将扣缴义务人认定标准明确为:“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法规,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法规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政策依据

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受让方需要打款给公司还是转让方?个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2024/3/14

财税微课堂1463课

公司减资的合理性建议与风险提醒?

公司减资的合理性建议:
1、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对于注册资金太大但是又意义不大的公司来讲,减资无疑是个最好的选择,这种企业减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消灭巨额出资义务。
2、必要严格按照上述公司法流程进行减资,切记不要省略环节,否则属于违法减资,比如必须履行通知、公告的义务等。若公司在减资时既未依法通知债权人,亦未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股东在明知该公司负有债务的情况下,仍向登记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承诺公司对外无债权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减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个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问题,避免因为减资留下税务风险。
违法减资的法律风险:
1、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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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2024/3/15

财税微课堂1464课

关于存量公司依法调整注册资本,划重点!!!

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3.、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4、、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5.、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过渡期内未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在九十日内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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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政策依据

2024/3/16

财税微课堂1465课

公司办公楼装修,装修费40万元,请问税务上能否一次性扣除?

对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修理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若问题中的办公室装修费用达不到以上2个条件,不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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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老账房集团——老板财税管控落地护航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政策依据

2024/3/17

财税微课堂1466课

福利费没有发生,还需要按工资薪金14%计提吗?

即企业不再需要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是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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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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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政策依据

2024/3/18

财税微课堂1467课

2023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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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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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9

财税微课堂1468课

个税手续费返比例是多少?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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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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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政策依据

2024/3/20

财税微课堂1469课

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办理哪些事项?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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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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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1

财税微课堂1470课

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无法满足开票需求时,如何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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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2

财税微课堂1471课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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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3

财税微课堂1472课

企业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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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2024/3/24

财税微课堂1473课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不能。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业务不能够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的是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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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5

财税微课堂1474课

哪些未经法定程序将资金抽回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1. 无合法正当理由,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构成抽逃出资。
2. 违反减资法定程序做出的减资行为,应认定为名为减资实为抽逃出资性质。
3. 将股东本属于资本公积金的出资转变为公司对其的借款,并采用以物抵债的形式予以返还,属于股东变相抽逃出资行为。
4. 提供虚假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虚构购销合同,以所属公司为出票人,在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被认定为筹资出逃罪。
5. 转出注册资金后,若再注入资金但未能证明其系补足出资的构成抽资出逃。
6. 股权和债权受让方应支付的对价,变相由出让方公司支付,导致公司法人财产不当减少,构成抽逃出资。
7. 无合法正当理由,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转入第三方账户,再间接转回出资人的构成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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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财税微课堂1475课

注册公司成功后需要做什么?

1.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
2.开通基本账户:公司成立后,带着营业执照正副本、三章、公司章程,去银行开基本户;
3.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部门做税务登记,核定税种;
4.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业务,都必须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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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7

财税微课堂1476课

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5年实缴”,那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

1、可以考虑减资。如果以前的公司有实际业务经营,但之前设立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太高,到期不能缴纳注册资本金的,可以选择减资方案。减资涉及较多的细节,要特别关注,比如时间、流程、税费等;
2、股权变更转让。如果已经确认到期不能缴纳注册资本金,又有其他公司想要收购的话,可以考虑转让。
3、注销公司。如果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经营,也可以做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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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8

财税微课堂1477课

如果5年内没有完成实缴,会有什么后果?会有什么处罚?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 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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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政策依据

2024/3/29

财税微课堂1478课

注册资金太大,是否允许减资?

允许减资。减资要遵循严格的手续并注意以下内容 :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便于清楚的知道债权人名单及金额,进行逐一书面通知并公告,告知减资方案 ;
3、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4、不得违法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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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0

财税微课堂1479课

减资需要注意,以下8大行业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

一、有建筑劳务资质的不能低于200万
二、房建二级资质要求最低4000万
三、有混凝土生产资质的最低2500万
四、国家局名字最低5000万
五、劳务派遣公司最低 200万
六、旅行社最低 30万
七、非学科培训公司最低3万
八、国际货运公司最低200万
各个行业有自己的要求,注册资本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关注行业,不要影响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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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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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1

财税微课堂1480课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需要公示吗?

需要。

新《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 股份变更信息;
(三 )行政许可取得、 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 、 准确、 完整。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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