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CONTENTS
2021年12月
(629-659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我公司是制造企业,为什么12月申报印花税不能缓缴呢?
644课
PAGE 16
个体工商户,能变更经营者吗?
629课
PAGE 01
12月1日起,“全电发票”闪亮登场!
630课
PAGE 02
大学生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请查收!
631课
PAGE 03
国务院常务会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632课
PAGE 04
宪法日刚过,一起来看看税收法律都有啥?
633课
PAGE 05
未来经济运行的五个新特征!
634课
PAGE 06
昨日央行宣布降准,释放什么信号?
635课
PAGE 07
这个世界上,做生意靠什么赚钱?
636课
PAGE 08
精准打击、精准画像、精准稽查的年代已到来!
637课
PAGE 09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太高,分次支付延迟缴纳个税可以吗?
638课
PAGE 10
明年起,5种情形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639课
PAGE 11
“过桥贷”骗局反诈揭秘!
640课
PAGE 12
最新!2022年经济工作定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641课
PAGE 13
企业当年的亏损可以往后结转多少年?
642课
PAGE 14
集团内母子公司无偿借款,要交增值税吗?
643课
PAGE 15
目录
CONTENTS
2021年11月
(629-659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已到12月,老板从公司借款200万没还怎么办?
645课
PAGE 17
因为各种原因多缴纳了税款,可以退回吗?申请退回有时间限制吗?
646课
PAGE 18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一定要退票吗?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647课
PAGE 19
7.09亿!补税+滞纳金+罚款
648课
PAGE 20
13.41亿!薇娅偷税被罚
649课
PAGE 21
自然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可以享受免税吗?
650课
PAGE 22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及时拿到发票,应该怎么办?
651课
PAGE 23
高新企业认定通过后,有哪些优惠和补贴?
652课
PAGE 24
公司贷款支付的咨询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653课
PAGE 25
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需要支付佣金,怎么处理?
654课
PAGE 26
公司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约定租金一次收取,怎么处理?
655课
PAGE 27
哪些农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656课
PAGE 28
哪些农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657课
PAGE 29
重磅利好!年终奖税收优惠再延2年!
658课
PAGE 30
购货方丢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659课
PAGE 31
2021/12/1
财税微课堂629课
个体工商户,能变更经营者吗?
不可以。
个体工商户是以自然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其本质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个体工商户与其经营者自然人属性和身份是不可分离的。
如果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进行变更,就会造成变更前后的个体工商户指向不同的自然人,实际上已不是同一个主体,将带来法律责任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监管对象适用等一系列问题。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
1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2021/12/2
财税微课堂630课
12月1日起,“全电发票”闪亮登场!
◆发票版式全面简化
简化购销双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全票无联次,取消收款人和复核人栏。
◆开票流程全面简化
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网页、客户端APP都可开票。
◆电子发票重复入账问题彻底解决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
◆发票实现自动交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完成交付。
◆三地正式试点执行
12月1日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在广东、上海、内蒙古三地正式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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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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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
财税微课堂631课
大学生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请查收!
1、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3、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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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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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4
财税微课堂632课
国务院常务会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
岁末年初正值各类项目、工程资金结算期,要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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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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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财税微课堂633课
宪法日刚过,一起来看看税收法律都有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1993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8年7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8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9年9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年9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
5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1/12/6
财税微课堂634课
未来经济运行的五个新特征!
12月4日,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8届全球年会IFF学术委员会主席、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黄奇帆发表演讲。以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不是“内卷”“躺平”,而是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是要形成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1、我国将形成更具韧性、更有质量效益和更加安全的工业体系;
2、我国经济将从高度依赖外循环国际市场转向更多依赖内循环国内市场、依赖国内经济循环体系;
3、由追求产品市场高效流通为主转向追求要素市场更高效率配置转变;
4、科技自立自强,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将更加顺畅;
5、人均可支配收入对GDP的占比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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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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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财税微课堂635课
昨日央行宣布降准,释放什么信号?
12月6号下午五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此次全面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
为何在这个时点降准?有专家分析主要由于两大原因:
1、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缓解房地产产业链的融资压力。
2、银行间资金面仍大幅偏紧,数量型工具有待进一步放量。整体来看,此次全面降准有望进一步缓解房企融资端的压力,从而促进房地产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另外,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首次提出,也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流动性上,5个百分点的全面降准也会使银行间资金面紧张的状况有所好转,12月流动性有望平稳收官。
7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1/12/8
财税微课堂636课
这个世界上,做生意靠什么赚钱?
股神巴菲特投资公司时,最看重的一个指标,即净资产收益率(ROE),它是真正衡量公司赚钱能力最重要的指标。ROE=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用杜邦分析法,可以帮你找到你的成功因子。
1、销售净利率——考验你的能力比如华为:毛利率不可以低于40%,但是你还会买,这就是因为产品做的好,有差异化,有竞争力。
2、资产周转率——考验你的速度比如Costco:库存周转天数只有29.5天。京东:一件货品从进入京东的库房到卖掉,平均是31.2天。
3、权益乘数——考验你的胆量比如房地产公司:整个开发的过程中间,基本上用不到自己的钱,或比例极小,但是,这要靠胆量的。
在其中一个路径下足功夫,就已经很厉害。如果三条兼具就非常厉害了!所以,你选择用哪条路径?就把自己的核心能力,建立在哪条路径上。
8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2021/12/9
财税微课堂637课
9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史上第二大虚开案告破,涉案2000亿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一系列升级与系统功能完善:
12月8日金税三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升级
12月7日风险分析应对指挥系统优化完善
12月7日发票类应用系统技术和异地协作平台
12月7日管理决策系统升级完善及运维
12月7日云平台运作优化
叔本华曾说:衡量自己幸福的标准不是有过多少享乐,而是躲过多少灾祸。
不抱侥幸心理,规范化合法化管理是企业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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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财税微课堂638课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太高,分次支付延迟缴纳个税可以吗?
问:企业自然人要股权转让,溢价太多面临20%个税太高,想采取分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来实现延迟缴纳个税,第一次支付股权转让款1万元,后续分次支付。这种纳税筹划思路可行吗?
答:不可以。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的,应在第一笔款项支付时按照全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每天一分钟 财税更轻松~
政策参考
2021/12/11
财税微课堂639课
明年起,5种情形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2、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3、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4、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5、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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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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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财税微课堂640课
“过桥贷”骗局反诈揭秘!
1、不法分子以利息低、免担保为诱饵,向小微企业主群发短信,引诱受害人申请贷款。
2、不法分子假借抗击疫情等名义,降低受害人的警惕心理。
3、不法分子通过申请额度有限、申请时间有限来提升紧迫性,促使受害人因焦虑而上钩。
4、不法分子以无担保贷款风控措施为由,引导受害人预先支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等,实际上支付的资金有去无回。
5、不法分子会以增信、历史逾期记录等理由,引导受害人反复追加保证金,转账至不法分子账户,直至受害人心生警惕。重复操作几次,钱款将全部转给不法分子,而受害人急需的贷款却根本不可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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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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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贷款要走正规渠道,遇到对方要求在取得贷款前预先支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等情况,要警惕诈骗,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一旦受骗,立刻报警止付。
反诈小贴士
2021/12/13
财税微课堂641课
最新!2022年经济工作定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部署七项政策:
一、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
二、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四、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
五、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
六、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
七、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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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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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财税微课堂642课
企业当年的亏损可以往后结转多少年?
一般企业5年;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0年;疫情困难行业企业、电影行业企业8年。
14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 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二条:“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二条“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政策依据
2021/12/15
财税微课堂643课
集团内母子公司无偿借款,要交增值税吗?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但免征增值税。
15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政策依据
2021/12/16
财税微课堂644课
我公司是制造企业,为什么12月申报印花税不能缓缴呢?
虽然是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但印花税不属于缓税范畴,因此需要按时申报缴纳。
16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 三、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政策依据
2021/12/17
财税微课堂645课
已到12月,老板从公司借款200万没还怎么办?
老板长期借款不还,且不用于企业经营的,年度终了可视同分红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税。
17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财税[2003]1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2021/12/18
财税微课堂646课
因为各种原因多缴纳了税款,可以退回吗?申请退回有时间限制吗?
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回。企业在结算缴税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回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的应立即退回。
18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政策依据
2021/12/19
财税微课堂647课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一定要退票吗?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不退票,但是取得的专票不能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
19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政策依据
2021/12/20
财税微课堂648课
7.09亿!补税+滞纳金+罚款
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在SOHO尚都项目(二、三期)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违规多扣成本,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98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2.5倍罚款共计7.09亿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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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
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从打虚打骗向对各种偷逃税拓展,从对企业的稽查向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拓展。因此,要高度重视税务的合规问题,防范涉税风险。
温馨提示
2021/12/21
财税微课堂649课
13.41亿!薇娅偷税被罚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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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
税务机关将持续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财税规范是所有纳税人的必经之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温馨提示
2021/12/22
财税微课堂650课
自然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可以享受免税吗?
一般来讲不可以的,因为自然人属于按次纳税,不属于按期纳税。但是特殊情形是可以月不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比如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2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2021/12/23
财税微课堂651课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及时拿到发票,应该怎么办?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在汇算清缴时补充发票。
23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2021/12/24
财税微课堂652课
高新企业认定通过后,有哪些优惠和补贴?
通过高企认定,企业所得税减按15%;长沙市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经费奖励;加计扣除增量奖补最高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24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长发〔2021〕 21号:以奖代补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奖励。
3、《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按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计算,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奖补最高1000万元,非高新技术企业500万元。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资格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
2021/12/25
财税微课堂653课
公司贷款支付的咨询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咨询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5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2021/12/26
财税微课堂654课
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需要支付佣金,怎么处理?
佣金税前扣除限额为合同收入金额5%,同时需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26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政策依据
2021/12/27
财税微课堂655课
公司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约定租金一次收取,怎么处理?
收到租金的当天确认应交增值税。 在租赁期内,按收入所属月份分期确认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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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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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政策依据
2021/12/28
财税微课堂656课
哪些农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1、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
2、鲜活肉蛋产品、蔬菜的批发、零售;
3、生产销售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28
答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9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政策依据
2021/12/29
财税微课堂657课
哪些农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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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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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政策依据
2021/12/30
财税微课堂658课
重磅利好!年终奖税收优惠再延2年!
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3、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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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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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财税微课堂659课
购货方丢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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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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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五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丢失已开具的抵扣联,可凭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联,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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