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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微课堂3月汇总(2021年)

目录

CONTENTS

2021年3月

(354-384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公司用个人账户交易的10个风险点(下)

369课

PAGE 16

3月办税征期日历来啦!!

354课

PAGE 01

印花税法草案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

355课

PAGE 02

首起虚开电子专票案曝光

356课

PAGE 03

这4种方式不是避税,直接就是偷税

357课

PAGE 04

发工资要合规,这些地方易出错!

358课

PAGE 05

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

359课

PAGE 0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360课

PAGE 07

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发票必须退回?

361课

PAGE 08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关注临界点

362课

PAGE 09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一)虚假开户

363课

PAGE 10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二)申报异常(上篇)

364课

PAGE 11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二)申报异常(下篇)

365课

PAGE 12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三)发票异常、费用率偏高

366课

PAGE 13

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收专票?

367课

PAGE 14

公司用个人账户交易的10个风险点(上)

368课

PAGE 15

目录

CONTENTS

2021年3月

(354-384课)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0年工商年报申报须知来啦,不按时申报将进入黑名单

370课

PAGE 17

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

371课

PAGE 18

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372课

PAGE 19

公司印章管理的5个核心问题!

373课

PAGE 20

5 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几个条件

374课

PAGE 21

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要小心!

375课

PAGE 22

还在长期“零申报”?看看零申报的后果

376课

PAGE 23

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延期正式发文啦!

377课

PAGE 24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

378课

PAGE 25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二)

379课

PAGE 26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三)

380课

PAGE 27

减资撤资的税务政策(一)法人股东减资

381课

PAGE 28

减资撤资税务政策(二)自然人股东减资

382课

PAGE 29

日常工作中的财务小常识(上篇)

383课

PAGE 30

日常工作中的财务小常识(下篇)

384课

PAGE 31

2021/3/1

财税微课堂354课

3月办税征期日历来啦!!

3月1日-3月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3月3日-3月8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3月1日-3月31日: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3月31日截止);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6月30日截止);
3、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截止);
4、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年度汇算清缴 ;
5、申报缴纳2021年度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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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2

财税微课堂355课

印花税法草案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

重点变化:
1、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
2、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根据草案,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3、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具体包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证券交易等税目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 5 元印花税的规定。
4、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总体维持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变,在保留暂行条例中免税规定的同时,将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同时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的情形。
 5、草案还对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计征方式、印花税票的使用管理等税收征管事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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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3

财税微课堂356课

首起虚开电子专票案曝光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通报,日前河北税务与警方合作,查处一起虚开电子专票团伙案。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并对外虚开电子专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这是我国自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以来的首起案件。
1、自动预警,快速发现虚开线索。2020年12月,依托电子专票“一户式”管理机制,河北税务部门发现石家庄市一家新开立的商贸公司开具的电子专票存在重大涉税风险,遂迅速开展进一步案头分析及实地核查,仅用几天时间即锁定该企业存在虚开嫌疑。
2、税警联动,快速破获虚开案件。河北税务部门在发现虚开线索后,第一时间转交公安部门,税警联动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仅用月余就摸清团伙架构,锁定犯罪证据,并陆续将虚开团伙成员抓捕到案。

3

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4

财税微课堂357课

这4种方式不是避税,直接就是偷税

1、虚开发票。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虚开发票给企业虚列费用。这样做目的是为了少缴税,但这不是税收筹划,是利用虚开发票偷税。
2、兼营免税、减税项目,不区别核算。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纳税筹划是最基本的税收筹划常识,不要歪曲税收优惠政策,歪曲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不是税收筹划,直接就是偷税。
3、内外两套账。外账记载虚假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情况,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和日常企业的纳税申报。内帐记载真实生产经营情况。设置两套账隐瞒销售收入,就是偷税漏税。
4、帐外经营,个人私户隐匿财产。商家收到的现金、实物销售返利,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达到不缴税的目的。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隐匿公司财产不交税,这些行为都是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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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温馨提示

偷税被稽查后,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有罚款,甚至法人和会计也会受到牵连。企业合规合法是必然趋势!如何安全合法税收筹划?老账房在您身边!电话:0731-88690899 

2021/3/5

财税微课堂358课

发工资要合规,这些地方易出错!

1、易错点一:支付对象不是企业员工
工资薪酬的支付对象,必须是“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包括在企业任职或受雇的正式员工,企业雇佣的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人员,以及由企业直接向个人支付费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对方是否在企业任职,是否与企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在企业是否有“职位”或“岗位”,是否执行单位统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是否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等。
2、易错点二:税前扣除范围不够规范
工资薪金的发放形式不仅包括现金,而且包括非现金形式。如果企业向员工发放了实物类的劳动报酬,也应属于工资薪金。比如,很多企业会以实物形式,向员工发放生产奖、质量奖等各类奖励。要折算成一定的价值,并入工资薪金总额,进行税前扣除。
3、易错点三:特殊规定未能足够重视
企业可能还存在其他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的特殊情形,需合规确认工资薪金总额。如: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会通过股权激励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计入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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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6

财税微课堂359课

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

1、财政:今年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
2、减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3、降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4、消费: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5、创新: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6、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开放: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早生效实施、中欧投资协定签署。
8、环保: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
9、教育:在教育公平上迈出更大步伐。
10、医保: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
11、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12、文体: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13、港澳台: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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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7

财税微课堂360课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政府工作报告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举例:某制造业企业,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研发费费用化金额4000万元。
1、假设只能加计扣除75%,即4000×75%=3000(万元)。
2、假设能加计扣除100%,即4000×100%=4000(万元)。
所得税差异:少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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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温馨提示

1、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2、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该政策属于汇缴享受优惠项目。
3、成功和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4、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5、并非只有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生的人工费用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加计扣除政策对研发人员均未要求“专门”从事研究开发,也就是说,从事研发活动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的人员,也可归为研究开发人员,但由于属于同时兼顾行为,其费用应该按照合理的方法比如按实际工时占比等进行分摊。

2021/3/8

财税微课堂361课

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发票必须退回?

近日,小久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本月开具的20张专用发票全部被客户退回,理由是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同一人。小久研究了各个税法政策,开票人和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人?要不要退回重开?
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这里仅规定了“开票人”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复核人”属于可填可不填项目。
政策2、《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十二条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购买方有权拒收的情形中不包含“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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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结 论

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收到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的发票无需退回。

2021/3/9

财税微课堂362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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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关注临界点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及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应交企业所得税2.5万,税后利润97.5万,实际税负率2.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应交企业所得税2.6万,税后利润98.4万,实际税负率2.58%;
3、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应交企业所得税22.5万,税后利润277.5万,实际税负率7.5%;
4、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应交企业所得税75.25万,税后利润225.75万,实际税负率25%;
5、年应纳税所得额301万,应交企业所得税91.67万,税后利润275万,实际税负率25%。
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00万元增长至301万元时,实际税负增长17.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6.67万元时,税后利润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时几乎相等。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元小于366.67万元之间时,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增加的税负。

温馨提示

小微企业临界点主要是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和366.67万元两个时点。应纳税所得额处于300-366.67这个区间的企业,应随时监控指标,合法合理的进行税务规划。

2021/3/10

财税微课堂363课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一)虚假开户

银办发[2019]197号《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管理办法》发布后,企业开户联网核查能够实现人民银行、工信部、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的信息共享,银行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核查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纳税状态、登记注册等信息。
信息联网核查对企业和财务的影响有:
1、冒名开户、虚假开户的路子彻底堵死了!多维度、及时、准确核实企业及法人身份真实性、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实际受益人等,动态识别企业开户资格。
2、私人账户避税行不通了!依托系统及时、准确识别企业身份,防范企业预留手机号码被他人操控、空壳公司开户、虚假证明文件开户等异常账户风险,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
3、会计工作量大大减轻!减少企业填单等工作量,全面提升企业开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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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11

财税微课堂364课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二)申报异常(上篇)

1、零申报
增值税一个会计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零申报,税务预警。系统预警→自动推送自查自纠短信→5 日内回复异常原因→税务机关来调查检查。
2、亏损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的成本大于申报的收入预警。长期亏损申报,税务局系统会有预警,只是各地的预警标准有所不同。
3、虚增员工工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工资薪金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比对差异过大预警。
4、经营与收入不匹配
常见情形一:企业耗电量,耗水量与企业的经营收入比例不匹配。
常见情形二: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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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12

财税微课堂365课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二)申报异常(下篇)

5、税负率
重点关注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时,是参考全省或当地同行业的税负率水平,如果偏低,虽然不得直接作为要求纳税人补税的依据,但可作为判断该纳税人是否偷税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税负率低,并不是说一定存在问题。税负率高,也并不能说明一定没有问题!
 6、忽视小税种
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有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不以纸质合同为准,并且是发现后属于轻税重罚。
最普遍的检查范围,首先是看本年度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审核是否缴纳印花税,其次是本年度是否有新增实收资本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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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13

财税微课堂366课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三)发票异常、费用率偏高

一、发票相关数据存在异常
1、企业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与往期比存在差异。
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负偏低的情况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公司取得的发票和开具出去发票不匹配,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二、期间费用率偏高成本费用是企业核算的中间环节,上承收入下接利润,其变化直接影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基,通过其变化还可以间接分析收入、价格、毛利是否存在问题。切勿以餐票以油票等报销抵工资虚增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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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温馨提示

金四时代,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拒绝经验主义、拒绝无知者无畏)、迎难而上(做好自查分析)做到有备无患!老账房“老板管理驾驶舱”数据分析系统可提前做到预警自查分析,欢迎垂询——88690899

2021/3/14

财税微课堂367课

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收专票?

会计小久所在的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近期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小久疑惑小规模纳税人能接收专用发票吗?
1、没有任何规定说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小规模不能接受专票。税总《增值税开具指南》第三条和第十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因此销售方在开具专票的时候不需要审核购买方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不属于不得开具专票的销售行为,购买方提供了开票信息,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根据财会2016年22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取得专票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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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

财税微课堂368课

公司用个人账户交易的10个风险点(上)

风险1:个人卡交易,体现了企业资金管理混乱,收付款流程和财务制度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给外部投资者、政府部门以及上下游等留下不好的印象。
风险2:个人卡交易,会影响企业IPO和上市。如果企业走IPO的路,那么个人卡的审核,就会上升到一个质的层面。比如大量用个人卡发放工资、收付货款等,都会影响企业IPO,难以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
风险3:通过个人收款付款,会造成企业三流不一致。容易产生“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三流一致也是判断财务是否正规的重要标准。
风险4:用个人户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特别是一人有限公司。
风险5:个人卡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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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16

财税微课堂369课

公司用个人账户交易的10个风险点(下)

风险6:个人卡的存在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风险7:个人卡的存在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风险8:个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排除是否有不正规的交易、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
风险9:个人卡交易存在商业贿赂的法律风险。
风险10:个人账户交易在税务上的风险非常之大。比如:如果企业把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后长时间不收回,税务机关可视为分红需交纳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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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温馨提示

企业合法合规已经是必然趋势,历史账务清理、两账合一,老账房在您身边,欢迎垂询——88690899

2021/3/17

财税微课堂370课

2020年工商年报申报须知来啦,不按时申报将进入黑名单

1、哪些企业需要参与2020年工商年报?
2021年1月1日前已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体户。
2、2020年工商年报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其中: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工商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6月30日)
3、2020年工商年报注意事项
1)首次填工商年报的企业,操作员需要先进行【联络员注册】,如联络员有变更的,应先进行 【联络员变更】。
2)企业应如实填写工商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信息负责。
3)6月30日后,工商年报更正渠道关闭,公示信息将无法更正。如财务人员发现企业填报信息不准确的,应在6月30日前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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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提 醒

未按规定工商年报的企业(包括个体户),除了会被罚款以外,还会被工商局列入失信黑名单,失信企业将不得参与政府招标项目、纳税信用荣誉称号评选,甚至会被限制企业纳税申报和法定代表人出入境。

2021/3/18

财税微课堂371课

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

1.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开展相关工作。
2. 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是企业依法登记的主要经营活动项目,不构成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能力的限制。
3. 各地登记机关要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分类标注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4. 探索改革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不限定在其所属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内,分支机构的相关民事责任由其所属企业依法承担。
5. 对目录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由总局统一增加、修改相关规范条目及更新目录。
6. 推动各相关部门合理规范使用企业经营范围信息,减少对企业经营范围的行政强制性要求、限制或者变相限制,避免因为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的调整给企业办事带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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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19

财税微课堂372课

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丢失后:
1、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要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3、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4、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5、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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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国家富强经济

2021/3/20

财税微课堂373课

公司印章管理的5个核心问题!

1、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答: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丢失备案,即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2、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
3、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5、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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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1

财税微课堂374课

5 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几个条件

1、个人抬头的医药费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答:三个条件:必须是公司的职工、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单位没有实行医疗统筹。
2、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答:四个条件:坏账已经实际发生、会计上已经做了损失处理、有证明损失的外部和内部证据链、汇算清缴年报填报了A105090表。
3、工资薪金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答:准予扣除,原则:制订工资薪金制度、工资薪金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发放的工资薪金固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4、劳动保护费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答:要求:为特定岗位员工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为工作需要配备的用品、发放的是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5、残疾人工资能否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答:需具备的条件: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实际上岗工作、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通过银行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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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2

财税微课堂375课

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要小心!

央行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释放的信号是以后通过私户、现金的方式规避税收已经行不通。
以下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 、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以下6种情况,企业要小心:
1、 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有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5、 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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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3

财税微课堂376课

还在长期“零申报”?看看零申报的后果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通常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具体时限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长期“零申报”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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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4

财税微课堂377课

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延期正式发文啦!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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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5

财税微课堂378课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

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汇总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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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6

财税微课堂379课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二)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汇总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2.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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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7

财税微课堂380课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三)

疫情捐赠全额扣除
1、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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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8

财税微课堂381课

减资撤资的税务政策(一)法人股东减资

甲、乙公司分别出资400万元、600万元成立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的丙公司。后甲公司从丙公司依程序撤资取得现金500万元。撤资时丙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
甲公司税务分析:
1、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400万元确认为投资收回,没有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80+20)*40%=40万,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400-40)万元*2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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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2021/3/29

财税微课堂382课

减资撤资税务政策(二)自然人股东减资

王总和李总是甲公司股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王总要减资5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减资是否涉及个税?
1、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王总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2、个人所得税:王总的减资所得50万没有超过王总初始投资成本100万,因此王总减资不涉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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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该全部确认为“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3/30

财税微课堂383课

日常工作中的财务小常识(上篇)

1、公司和个体户在纳税上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答:公司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户是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上一样的。
2、如果当年没有收入,招待费用要全额调增吗?
答:是的,招待费全额调增。
3、公司开办费3000元能否一次性计入费用?
答: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开办费。
4、契税是卖房人缴纳还是买房人?
答:买房人。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各地会有不同的优惠。目前,个人购买住房也可暂免征收印花税。
5、公司支付了一名临时人员1200元,做工资还是劳务费?
答: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若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属于工资薪金,否则属于劳务报酬。
6、公司(一般纳税人)从农户手里购买苗木,收到发票是免税的,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可以抵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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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1

财税微课堂384课

日常工作中的财务小常识(下篇)

1、公司销售商品了,但是没开票,也没收到钱,是否不用做收入?
答:需要做未开票收入,并交纳增值税。
2、自然人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纳。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3、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0,如何做账?
答:不用做账。
4、公司临时工一次性工伤赔偿金,怎么记账?能税前扣除吗?
答:若是自己职工的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按照福利费的标准税前扣除。
5、公司职工报销本科学历的费用如何做账?
答:不管如何做账,没法税前扣除。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6、公司购置车辆发生的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如何账务处理?
答:购置车辆发生的购置税、上牌费等进固定资产,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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