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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周报2019年8月第4期

其他分类其他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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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第4期

银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而且在文件上面还印有“特急”字样,可见监管对银保业务管理该是怎样的“心急如焚”,同时也能够想象其对于治理现在银保市场上现存的个人佣金回扣、销售误导、大账小账乱象的力度与决心。
此次正式文件在业务准入、经营规则、佣金结算、业务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长达24页的规范条款,可谓史上银保政策中最为详细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着重强调银保渠道产品结构转型,并首次提出佣金集中统一结算、加强佣金集中管理,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办法出炉

1、进一步明确了应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
其实,早在2014年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中就要求商业银行在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并对具体的险种占比进行了规定,最新的管理办法将原来的“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剔除了20%的占比范围。
对于业务占比达不到该条要求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以下及分支机构,中国银保监会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有权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等监管措施。
该条旨在强调保险姓保、回归本源得理念
2、市场准入条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有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基本上与去年发布的代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一致,两处不同,一是由原来的“最近3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更改为“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

3、本次修改的重中之重,首次提出清晰的佣金结算要求,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
2018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37万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4%。近5年保险中介渠道保费占比始终在80%以上,是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
银行作为兼业代理的主力军,保费贡献度巨大。伴随着的是市场上佣金结算大小账的乱象等保费销售潜规则。
原先的监管制度仅是要求有独立的保费和佣金账户,业务台账中记录销售人员的报酬情况,此次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佣金集中统一结算、加强佣金集中管理,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
请大家一定要记住三个“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
4、严禁销售误导等行为 
在原来中介渠道中严禁的10项行为基础上,新增加了专门针对银行渠道的8项禁止行为。
违反这一行为的,中国银保监会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机该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经中国银保监会或者其省一级排除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的措施。
5、提出业务退出的明细要求
此外,在原来征求意见稿仅有3条退出情形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4条业务退出的管理规定。

CONTENTS

目录

CONTENTS

编委会

自媒体宣传 --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风险提示
四川分公司风险提示
广元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凉山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绵阳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自贡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南充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攀枝花中支开展风险提示培训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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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05
06
07
08

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提要
雅安中支开展案件风险
达州中支开展案件风险
自贡中支开展案件风险

01
02
03
04

主任:沈祥

编委:
解金奎、秦香军、黄迅、雷艳丽

主编:吴文秀
编辑:李婉萍 宋磊

编辑部

卷首语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办法出炉

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
风险提示
                       

2018年暑期,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据反映,近期此类情况仍时有发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
1.准确识别惯用误导手法。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有:饥饿营销类: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夸大收益类: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曲解条款类: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2.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3.销售人员要增强合规意识。部分保险营销员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属于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4.虚假信息请勿轻信及传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若遇前文所述的类似情况,请勿轻信,更不要转发;如有疑问,可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向银保监会投诉的全国统一电话为12378。  

                       --中国银保监会

华夏保险四川分公司自媒体宣传风险提示                

2019年,银保监会下发《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再次提示谨防误导宣传。进入互联网+自媒体时代后,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信息审核弱、转发速度快,导致不实信息传播高发,侵害消费者权益。为防范销售误导,销售人员在发布微信朋友圈时应保持警惕,避免发布或传播不实信息,分公司审计合规处8月19日做风险提示如下:
全体人员在发布朋友圈时,首先,应对不实言论保持警惕,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谣言。其次,发布的公司内容,应以官方媒体、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再次,确保转载信息真实可靠及信息源回溯。最后,不得出现以下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详细内容列示如下:
一、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1.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2.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3.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
4.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5.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6.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
7.其他欺骗行为
8.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
9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10.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
11.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12.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
1.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发布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的行为

凉山中支于8月20日,组织内勤伙伴开展了微信朋友圈宣传行为风险提示宣导工作。
本次学习主要强调了在发布微信朋友圈时,要保持言论警惕,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布的公司内容应以官方媒体、官方发布的信心为准。同时宣导了《保险法》等条例中的相关违禁内容,最后要求每位员工再次根据微信朋友圈自查方法对自媒体宣传内容进行自查,严禁出现销售误导行为。

8月20日,广元中支利用内勤早会时间开展了合规文件专项宣导工作。
本次合规文件专项宣导工作,一方面是组织中支内勤共同学习了《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要求全体人员在发布朋友圈时,首先要对不实言论保持警惕,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谣言,发布的内容应当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得发布涉及违反《保险费》、《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的内容。
另一方面,是宣导《广元银保监分局通报》(第7期)文件。共同学习了广元银保监分局局长康学同志在2019年全市保险业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于当前从严监管的新形势有了准确把握,对于下半年合规工作重点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和梳理。最后,要求中支内勤及时向外勤伙伴及时传达本次工作重点,从内至外建立合规“防线”。

广元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凉山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8月20日,自贡中支人事行政部利用内勤早会,组织大家共同学习《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
主要学习了在发布朋友圈时,禁止违法《保险法》第116条、《广告法》第9条和《网络安全法》第12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中支各部门积极组织内外勤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合理安排时间对全员进行学习,尤其是外勤人员,要加大力度宣传,不定期进行自检,合理使用朋友圈的宣传效应,高度警惕传播不实言论,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谣言,确保转载的信息真实可靠。

8月22日,绵阳中支合规岗叶萍同志借早会向内勤宣导微信朋友圈风险提示。
首先,告知参会人员在发布朋友圈时,应对不实言论保持警惕,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谣言。其次,发布的公司内容,应以官方媒体、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确保转载信息真实可靠及信息源回溯。随后,宣导学习了2019新广告法禁用词,让参会人员知悉了宣传营销中规避违禁用词,例,与最、一、级、首、国有关等,知而不犯,严禁虚假宣传。
会后,中支各部将向外勤宣导此次风险提示,学习新广告法禁用词,提升全体内外勤风险合规意识,做到风险有效管控。

 绵阳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自贡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8月21日,南充中支组织内外勤员工学习《微信朋友圈宣传行为风险提示》,提醒全体员工在发布朋友圈时,要对不实言论保持警惕,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谣言,发布的公司内容,应以官方媒体、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得出现违反《保险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的词汇。同时,现场组织员工在微信“搜一搜”小程序中输入“停售,本金,返还,存款、利息”等关键词进行自查,对以上风险及时整改。

 8月21日,攀枝花中支组织全体内外勤员工开展培训。
当前自媒体平台已成为业务人员展示公司形象、介绍保险服务、推介保险产品、宣传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的重要渠道,但由于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审核弱,存在着许多风险隐患。
中支要求全体员工在利用自媒体渠道发布信息时,必须以公司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自行编辑、转载未经审核的公司新闻、营销宣传信息。
   

南充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攀枝花中支培训学习风险提示

案件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排查重点 :
1.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
2.挪用客户保费;
3.侵占、挪用或非法占有客户理赔、退保、给付资金,冒领生存金;
4.保险诈骗;
5.贪污、职务侵占;
6.商业贿赂;
7.以保险名义或办理保险业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
8.领导、组织参加传销活动;
9.盗窃;
10.利用保险洗钱或协助他人利用保险洗钱。

为落实四川银保监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银行保险业机构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银保监办发〔2019〕29 号)文件精神,确保不发生风险事件和声誉事件。各机构积极按照排查工作安排进行排查。
  

为消除隐患、有效防范案件风险,促进中支合规发展,8月21日雅安中支人事行政部联合财务会计部、运营支持部开展了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内容是抽查了3份营销活动大额支付,3份方案类大额支付查看是否报销流程是否规范、凭证是否完整,是否为虚列费用;抽查了有价单证台账,查看是否有出现有价单证遗失或去向不明情况;抽查了5份理赔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料不齐全、虚假理赔等情况。

雅安中支持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8月14日,资阳中支合规专员再次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了排查。
首先利用财务会计部的业务收入情况报表及运营支持部门的可疑交易清单进行了再次清查,查看是否存在反洗钱及非法集资的乱象存在。
随后对银保业务部的相关产品培训资料及业务员朋友圈进行了清查,看是否存在敏感词汇、不合规词汇等。
最后,再次清查职场内的展架、宣传折页、海报等,查看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财务自查

朋友圈自查

为保障公司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合规风险。8月19日,达州中支人事行政部到开江支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针对个险条线培训宣传资料、部分外勤人员朋友圈、产品宣传资料、微沙活动PPT、职场布置等进行排查,经排查,产品课件和外勤朋友圈等有存在停售、保底等不合规描述,产品宣传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等情况。
达州中支将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警惕,合规展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资阳中支持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达州中支持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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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655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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