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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2023年第06期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做为湖南首家实现“自有网络 一地签约 全省服务”的综合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截止2022年12月:累计服务员工超70万人次,目前服务员工超13万人次,合作伙伴超4500家;在职员工100余人,办公面积超1500㎡;
         近年来,长沙捷特以“为企业创造价值、为员工实现价值、为社会贡献价值”为企业使命;不断开拓新产品、新服务,目前服务产品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灵活用工服务、代理招聘服务、智慧助残、酒店客房外包服务等。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1楼
电话:0731-8833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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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捷特干货

你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吗?
来看→→→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期限是多久?

31

案例分析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 到仍滞留原岗,高院这次把道理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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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长沙捷特人力荣获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长沙捷特人力绿地沙龙会成功举办!
我们结业啦!——长沙捷特人力2023年第一期新员工结业典礼圆满落幕

捷特动态

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高温津贴,“趁热”了解一下
【重大通知】 单位不买公积金,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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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

01

政策分享

Policy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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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小琪

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高温津贴,“趁热”了解一下
【重大通知】 单位不买公积金,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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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
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政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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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1171元”计算,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97.58元。因此,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2019〕130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3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二、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工作主要在线上开展,请各缴存单位登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版”)办理。
(二)线下办理。特殊情况需要线下办理的,可前往单位所在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并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调基、调比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单位应与所在归集银行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单位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完整、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清理职工账户。根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我中心开立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账户,确保“一人一户”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沉睡”账户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职工账户进行逐一清查,核实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符合销户提取、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及时通知缴存职工办理相应业务手续。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版使用可致电客服电话0731-85166580,调整办理咨询可致电各归集银行。调整文件、相关业务表格、归集银行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在中心网站(http://www.xzgjj.com)查询。
(三)根据住建部业务标准要求,本次年度基数调整工作中月缴存额的计算规则从“见角分进元”调整为“四舍五入”,请各单位专管员注意实际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工月平均工资为10097.58元。因此,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2019〕130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3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二、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工作主要在线上开展,请各缴存单位登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版”)办理。
     (二)线下办理。特殊情况需要线下办理的,可前往单位所在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并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调基、调比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单位应与所在归集银行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单位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完整、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清理职工账户。根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我中心开立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账户,确保“一人一户”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沉睡”账户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职工账户进行逐一清查,核实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符合销户提取、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及时通知缴存职工办理相应业务手续。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版使用可致电客服电话0731-85166580,调整办理咨询可致电各归集银行。调整文件、相关业务表格、归集银行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在中心网站(http://www.xzgjj.com)查询。
(三)根据住建部业务标准要求,本次年度基数调整工作中月缴存额的计算规则从“见角分进元”调整为“四舍五入”,请各单位专管员注意实际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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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单位应与所在归集银行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单位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完整、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清理职工账户。根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我中心开立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账户,确保“一人一户”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沉睡”账户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职工账户进行逐一清查,核实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符合销户提取、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及时通知缴存职工办理相应业务手续。
五、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版使用可致电客服电话0731-85166580,调整办理咨询可致电各归集银行。调整文件、相关业务表格、归集银行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在中心网站(http://www.xzgjj.com)查询。
     (三)根据住建部业务标准要求,本次年度基数调整工作中月缴存额的计算规则从“见角分进元”调整为“四舍五入”,请各单位专管员注意实际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摄影:赵伟

摄影: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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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杨智敏

拍摄:罗珊珊

  2023高温津贴,
“趁热”了解一下

高温津贴,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以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7号》,自2023年7月1日起,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300元/人/月,发放时间为3个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这些情况也可以领

摄影:周平安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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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杨智敏

拍摄:罗珊珊

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

摄影:周平安

长沙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的负责人透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不过,该负责人提醒,出现中暑后,应及时上医院诊断,凭医院诊断书,才好进行后续的维权事宜。
根据《条例》规定: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发生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若中暑职工所属企业未买工伤保险的,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治疗费等由企业来买单。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重大通知】
  单位不买公积金,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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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周平安

捷特干货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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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 stuff

你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吗?来看→→→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期限是多久?

摄影: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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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吗?来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后,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鉴定有影响吗?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你想知道的,看这篇!

01

JIE TE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02

JIE TE

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
劳动能力鉴定?

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影响劳动能力时,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职工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并不影响劳动能力,则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03

JIE TE

工伤后,如何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04

JIE TE

由谁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捷特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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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干货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08

JIE TE

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有什么后果?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自身合法权益。

05

JIE TE

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06

JIE TE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有时间限制吗?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07

JIE TE

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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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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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03

案例分析

Case study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 到仍滞留原岗,高院这次把道理说清楚了!

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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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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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到仍滞留原岗,高院这次把道理说清楚了!

案件背景

王猛是江苏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从事普通担当者工作。
2014年6月26日,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王猛原有岗位取消。
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工会委员的见证下向王猛发出《告知函》,告知其:因组织架构调整,原有岗位取消,鉴于之前有过品质管理部门工作经验,故决定调至品质保证课从事普通担当工作。并于7月1日前报到,逾期将按《赏罚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王猛拒签,也拒绝到新岗位报到。
2014年7月1日、7月7日、7月11日,因王猛不去新部门报到,在原部门滞留,占用他人座位,公司在征询工会意见并在工会委员的见证下先后三次向对王猛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并出具《员工奖罚通知单》及《申辩通知》,王猛均予以拒签,也拒绝到新岗位报到。
2014年9月23日至25日,因公司不让其进入原部门滞留,王猛连续报警三次,之后一直未上班。
2014年12月16日,公司向王猛邮寄《通知函》,通知王猛于收到该函后次日到公司品质环境保证部品质保证课王群课责长处报到。若未按时到规定地点报到,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处理。
王猛于12月18日收到该通知,向公司寄送《回复函》一份,不同意公司擅自调动工作岗位,要求公司重新安排恢复原工作。并继续未至公司品质保证课处报到。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在征询工会同意后向王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如下:
王猛:你好,你自2014年9月26日开始即未至公司品质保证课考勤。后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向你发出催促你上班的书面《通知函》,你已经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发出的《通知函》。按照该《通知函》要求,你应该于2014年12月19日到公司报到上班。截止今天,你已经连续旷工达四天,根据公司《赏罚规定》第11条第3项规定,你的旷工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基于你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王猛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8万元,仲裁委不支持,王猛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在征询工会同意后向王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如下:
王猛:你好,你自2014年9月26日开始即未至公司品质保证课考勤。后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向你发出催促你上班的书面《通知函》,你已经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发出的《通知函》。按照该《通知函》要求,你应该于2014年12月19日到公司报到上班。截止今天,你已经连续旷工达四天,根据公司《赏罚规定》第11条第3项规定,你的旷工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基于你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王猛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8万元,仲裁委不支持,王猛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王猛收到催促其上班的书面《通知函》未至公司上班,符合解除条件,公司解除合同合法。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公司《赏罚规定》(A版)已于2014年7月18日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于同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后实施,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当事人双方理应受其约束。
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向王猛发出催促其上班的书面《通知函》,王猛于12月18日收到,后并未至公司上班,连续旷工达四天,符合《赏罚规定》第12条第3款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连续旷工3天,公司在征询工会同意后向王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违反法规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属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无需支付王猛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故对王猛的该项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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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属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无需支付王猛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王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在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未到公司上班不能认定为旷工,最多只能算待岗。若因公司自身行为调岗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公司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规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属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无需支付王猛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猛仍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认为公司未经他同意单方调岗违法,他的一系列反应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合法行为。

高院判决

高院裁定:劳动者对企业合理调岗予以配合,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
本院经审查认为,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理应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亦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约束力。本案中,公司《赏罚规定》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全体员工公示,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依据。
其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的劳动权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二者不可偏废。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劳动者对企业合理调岗予以配合,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
本案中,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王猛原有岗位取消,将王猛调至同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普通担当者”的其他岗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并未作不利变更,该具体工作岗位的调整符合必要性、合理性与正当性的判断标准,王猛有服从安排的义务。然而王猛始终拒绝到新部门报到,经公司多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警告处理后,其仍然滞留原部门,甚至影响、妨碍其他同事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影响,王猛主张因公司阻扰造成其未能正常出勤,并要求按正常出勤享受工资待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后,作为善良与诚实信用的劳动者应当知晓,到用人单位报到乃是提供新一阶段劳动的开始,在拒绝报到的前提下当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王猛主张未按公司要求报到不属于旷工既违反日常生活经验,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制度》第七条是关于“轮岗期间的薪资待遇的规定”,强调员工轮岗期间在新岗位上的薪资待遇仍按其《劳动合同》及公司《工资规定》执行,但拒绝服从公司的岗位安排且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的员工则只能享受待岗薪资待遇,并非规定拒绝服从公司岗位安排且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的员工可无限期待岗。因此,王猛不满调岗决定拒绝至新岗位报到,且已经过一定待岗期间,在公司书面催促其报到,并明确否则将根据规章制度处理的情形下,王猛仍然未至公司上班,一、二审判决认定该行为构成旷工,公司依据《赏罚规定》解除与王猛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综上,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猛的再审申请。

高院判决

工作岗位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劳动者对企业合理调岗予以配合,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
       本案中,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王猛原有岗位取消,将王猛调至同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普通担当者”的其他岗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并未作不利变更,该具体工作岗位的调整符合必要性、合理性与正当性的判断标准,王猛有服从安排的义务。然而王猛始终拒绝到新部门报到,经公司多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作出警告处理后,其仍然滞留原部门,甚至影响、妨碍其他同事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影响,王猛主张因公司阻扰造成其未能正常出勤,并要求按正常出勤享受工资待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后,作为善良与诚实信用的劳动者应当知晓,到用人单位报到乃是提供新一阶段劳动的开始,在拒绝报到的前提下当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王猛主张未按公司要求报到不属于旷工既违反日常生活经验,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制度》第七条是关于“轮岗期间的薪资待遇的规定”,强调员工轮岗期间在新岗位上的薪资待遇仍按其《劳动合同》及公司《工资规定》执行,但拒绝服从公司的岗位安排且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的员工则只能享受待岗薪资待遇,并非规定拒绝服从公司岗位安排且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的员工可无限期待岗。因此,王猛不满调岗决定拒绝至新岗位报到,且已经过一定待岗期间,在公司书面催促其报到,并明确否则将根据规章制度处理的情形下,王猛仍然未至公司上班,一、二审判决认定该行为构成旷工,公司依据《赏罚规定》解除与王猛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综上,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猛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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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长沙捷特人力2023年第一期新员工培训结业典礼在会议室盛大举行。
“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为帮助新员工提升职业素养、强化团队意识,引导员工尽快融入企业、做好角色转换、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由人力资源中心精心组织的2023 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班,对新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性的培训,为员工职业发展打开通道。结业典礼仪式上,新员工就自己的学习、工作的心得感受和收获做了汇报和分享,每位伙伴都展现出了良好的风貌,让人印象深刻!
颁奖阶段,公司总经理熊超杰先生为优秀学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励,以此鼓励表现优异的学员,并为新员工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同时会上还为所有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和结业礼物。
未来,长沙捷特人力也将始终立足于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求索与创新,实现对优秀人才的职涯全覆盖,打造适宜优秀人才持续学习、卓越发展的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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