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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2023年第07期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捷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做为湖南首家实现“自有网络 一地签约 全省服务”的综合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截止2023年7月:累计服务员工超80万人次,目前服务员工超13万人次,合作伙伴近4000家;在职员工100余人,办公面积超1500㎡;
         近年来,长沙捷特以“为企业创造价值、为员工实现价值、为社会贡献价值”为企业使命;不断开拓新产品、新服务,目前服务产品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灵活用工服务、人事委托服务、智慧助残、酒店客房外包服务等。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1楼
电话:0731-88336622          业务合作:0731-88965599

捷特首语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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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7

政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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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捷特干货

符合这几种情况,男女都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公积金缴存越多越好吗??

31

案例分析

“五险”只缴“四险”,员工被迫解除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39

“飞地平台促就业”——桑植县人社局与长沙捷特签订合作协议

捷特动态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人力资源服务划定“红线”!求职者速看
社保已缴满15年,不缴了,坐等退休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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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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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享

Policy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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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小琪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人力资源服务划定“红线”!求职者速看
社保已缴满15年,不缴了,坐等退休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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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分享

捷特视野

▌政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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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3〕6号)文件精神,中心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范围
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二、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我中心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中心于次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1.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
3.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4.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2023年7月10日以后进件的商转公贷款按本通知规定执行。7月10日前职工没有在线上取得预约号的,可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智慧信贷厅进件受理。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3.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4.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2023年7月10日以后进件的商转公贷款按本通知规定执行。7月10日前职工没有在线上取得预约号的,可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智慧信贷厅进件受理。
附件: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3〕6号)(见下页)

摄影:周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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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

拍摄:杨智敏

拍摄:罗珊珊

人力资源服务划定“红线”!求职者速看

日前,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要求服务机构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明确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审查途径;明确投诉举报及处置方式,规定服务机构发现涉嫌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实、暂停或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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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 TE

加强招聘服务管理

规定服务机构不得有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

明确服务禁止行为

02

JIE TE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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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 TE

明确处理个人信息方式及原则,确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求职招聘目的的最小范围,要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贩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04

JIE TE

规范服务收费和公平竞争

规定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

05

JIE TE

规范其他相关服务活动

规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参训人员身心健康或者诱骗财物等要求;举办网络招聘会,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措施确保网络招聘系统及用户信息安全等要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不得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帮助用人单位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要求。

▌政策分享

捷特视野

▌政策分享

捷特视野

拍摄:杨智敏

社保已缴满15年,不缴了,坐等退休行不行?

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那么,是不是缴费满十五年了就可以不缴了等着退休呢?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又该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只需缴纳至15年就达到领取退休金的条件。那我缴满15年后,是不是就可以坐等退休了呢?

当然不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缴满15年,单位仍需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

养老保险只需缴纳至15年就达到领取退休金的条件。那我缴满15年后,是不是就可以坐等退休了呢?

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工作室,没有单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是不是缴满15年后就可以停缴了呀?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过。养老金受到参保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因素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是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1、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1978年5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职工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十五年,并不是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3、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还需特别注意的是缴满15年就不缴了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目前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没有全国的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来确定。从目前各地方规定的情况看,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实践中各地区普遍要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一同缴纳,只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就很有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政策分享

捷特视野

▌政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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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工作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十五年,并不是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3、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还需特别注意的是缴满15年就不缴了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目前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没有全国的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来确定。从目前各地方规定的情况看,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实践中各地区普遍要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一同缴纳,只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就很有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摄影:阿蓁

捷特干货

02

捷特干货

real stuff

符合这几种情况,男女都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公积金缴存越多越好吗??

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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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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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干货

符合这几种情况,男女都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按照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工人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符合这几种条件。
一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
二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
注意:第三项条件有一定的时限性,是特定年代的特殊规定,而且符合这个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已经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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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 TE

企业职工符合这几种情况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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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 TE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前5年退休

我们都知道,社保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不过不同的人群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在大部分城市,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岁。
女职工,顾名思义是由单位缴纳社保,而灵活就业人员是自己缴纳社保。可是灵活就业人员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没有工作的人,很多人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每个月自己缴纳社保经济压力已经很大了,更希望50周岁能够退休。
这类员工只需要选择【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组合缴纳,就可以实现提前5年退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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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 TE

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新公务员法的一大亮点是: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其中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
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同时,国家明确: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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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同时,国家明确: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公积金缴存越多越好吗??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上限提至7270元!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规定,其中明确了2023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上限为7270元,下限为194元。
这项政策的实施引起了众多职工的关注和讨论,许多人开始思考,公积金缴存越多越好吗?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并分析公积金缴存多与少的利与弊。

首先,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根据个人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职工购买房屋和改善居住条件。因此,对于那些收入较高的人来说,他们缴存的公积金金额也会相应较高。
此时,缴存较多的公积金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大的购房资金,使他们更容易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
其次,公积金缴存多也意味着个人将享受更多的福利。
根据政策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越高,所获得的贷款额度也会相应增加,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借更多的款项购买理想的房屋,并且贷款期限也会相应延长。
此外,公积金还可以用于支付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缴存多并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是一种好事。对于收入较低且没有买房需求的职工来说,缴存较多的公积金意味着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将减少,日常生活压力增加。
尤其对于那些家庭负担重的人来说,可能会因为公积金缴存过多而导致生活困难。另外没有买房需求也用不到公积金贷款的福利。

摄影:林政

▌捷特干货

捷特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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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干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缴存多并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是一种好事。对于收入较低且没有买房需求的职工来说,缴存较多的公积金意味着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将减少,日常生活压力增加。尤其对于那些家庭负担重的人来说,可能会因为公积金缴存过多而导致生活困难。另外没有买房需求也用不到公积金贷款的福利。
另外,公积金缴存多与少还与个人的购房计划有关。对于那些计划持续积累公积金并购买较高价值房产的人来说,缴存多是有利的。
但对于那些计划短期内购买较低价值房产或者并不打算购房的人来说,缴存多则可能并不划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缴存较低的公积金金额,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者个人消费。
综上所述,公积金缴存多与少各有利弊,取决于个人的经济状况和购房计划。对于那些收入较高、购房需求较大的人来说,缴存多是划算的,可以帮助他们更快实现购房梦想。而对于收入较低或者不打算购房的人来说,缴存多则可能会增加经济负担。
因此,在决定公积金缴存金额时,个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权衡利弊,找到适合自己的缴存额度。
最后,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公积金政策,以更好地照顾不同收入层次和需求的人群,为职工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公积金制度。
通过合理调整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让公积金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福利保障和财富增值的有效工具。

摄影:小琪

捷特视野

案例分析

03

案例分析

Case study

“五险”只缴“四险”,员工被迫解除合同能否
获得经济补偿?

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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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特视野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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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五险”只缴“四险”,员工被迫解除合同能否
获得经济补偿?

案件背景

杨宗宝是某铝业公司员工,于2008年7月入职。公司为杨宗宝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但并未缴纳工伤保险。
2018年7月16日,杨宗宝以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018年8月24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公司没有依法为杨宗宝缴纳工伤保险,故杨宗宝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因公司未给杨宗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故杨宗宝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杨宗宝工作年限应自2008年7月起计算至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止,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故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个月×5582元=55820元。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杨宗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5820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因公司未给杨宗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故杨宗宝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杨宗宝工作年限应自2008年7月起计算至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止,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故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个月×5582元=55820元。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杨宗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5820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公司对自2008年7月开始未缴工伤保险的事实无异议,当然得支付经济补偿
二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对自2008年7月开始没有为杨宗宝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无异议。杨宗宝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向杨宗宝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5820元并无不当。
公司认为其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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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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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决

公司认为其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再审:公司已缴了四险,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不应该支持经济补偿
公司仍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不等同于未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为杨宗宝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并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符合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公司称并非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仅是未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属于未足额缴纳,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本院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指国家建立的劳动者在患病、伤残、失业、工伤、年老以及其他生活困难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及立法本意,社会保险的范畴应是泛指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险种,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全额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以参缴地缴费费率标准过高为由,自与杨宗宝建立劳动关系的2008年7月起就一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关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原审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的规定判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综上,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高院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高院裁定:社会保险的范畴是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险种,公司只缴四险,显然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中的工伤保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公司称并非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仅是未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属于未足额缴纳,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本院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指国家建立的劳动者在患病、伤残、失业、工伤、年老以及其他生活困难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及立法本意,社会保险的范畴应是泛指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险种,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全额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以参缴地缴费费率标准过高为由,自与杨宗宝建立劳动关系的2008年7月起就一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关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原审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的规定判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综上,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高院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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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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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平台促就业”——桑植县人社局与长沙捷特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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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桑植县人社局在长沙经开区桑植“飞地”经济产业园举办签约座谈暨招商推介活动。
长沙捷特人力总经理熊超杰先生向在场领导与嘉宾介绍了公司情况并与桑植县人社局签订合作协议。

“飞地平台促就业”——桑植县人社局与长沙捷特签订合作协议

摄影:谢湛亮

实现企业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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