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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月刊2022年第4期

Synergetic development of people and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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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产业园月刊

人企协同发展

产业园
简介

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位于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长峰中心,成立于2020年;产业园以“引进专业精尖人才、提供专业增值服务、培育创新创业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产业园规划一站式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企业入驻、人力资源交流配置、人力资源企业孵化、人力资源产业研究、人力资源展览展示等六大功能中心;产业园将打造引才、用才、留才的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成为人力资源产业聚集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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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4  【云游大东】五一拍照打卡好去处!第一站时代公园!
page 10   【云游大东】五一拍照打卡好去处!第二站沈阳大悦城!

走进产业园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page 21  2022年4月人社大事,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page 42  完善发展“通道”,提高收入水平,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待遇
page 50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习近平主持会议
page 5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政策导读】
page 92  2021年度沈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预拨付实施细则
page 95 沈阳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问答 
page 97  沈阳人社政策400问(第八期)

联系我们

page 104  欢迎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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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不寂寞 
小编带你“云游大东” 今日来到第一站!
公园位于沈海热电厂附近 
是华润重建的公园广场 
曾经的“东贸库”摇身一变 
成了大东区的新地标:时代公园 
沈阳小众宝藏公园~

【云游大东】五一拍照打卡好去处!第一站时代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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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公园,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贸路上,沈海热电厂旁边,有112、133、275、275支线等公交线路经过,“东贸库”车站下车即是。时代公园一期建设面积约48500㎡,场地原属于沈阳储运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于1950年在此建设仓库群,以仓储、运输、物流配送为主,俗称“东贸库”,是沈阳市现存建设年代最早、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民用仓储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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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园的设计特别注重场地记忆的保留,对场地内的工业遗迹进行最小化干预,将沈海热电厂文化符号置入场地内,植入多层次、复合型的功能,形成多义空间,满足现代居民生活需要,是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的完美结合。比如保留场地原有风貌,文化遗产再利用,保留沈阳铁路的故事、沈海热电厂、东贸库的历史;满足附近居民的基本需求,引导居民健康生活;同时,满足居民的发展需求,用于发展体力、智力、文化;另外,还满足了居民的享受需求,用于躯体、心理、社会状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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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让小编带你去各个拍照打卡地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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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园入口便是一头老式内燃机火车,氛围感满满~公园还有一条长长的空中环廊,可以俯瞰整个公园,视野极佳~最里面是展示区,室内婚礼礼堂,白色基调,满满的欧式风格很漂亮~室内还有休息区,还有一部分是图书馆,真是拍照打卡的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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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可以在这里散步,年轻人可以在这里锻炼,孩子们可以在这里玩耍,这里是健康生态的城市中央花园,是多元开放的文化运动活力空间,是一个会抚慰心灵的乐活公园。 五一没处去,就来时代公园吧! 自驾车的小伙伴可以导航“时代公园”,停车场在公园的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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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滚滚、毛茸茸
天天黑眼圈、自带慵懒风……
作为融化人心的国宝级萌宠
大熊猫的诱惑谁能顶得住啊!!!

【云游大东】五一拍照打卡好去处!第二站沈阳大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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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持续5天的小长假
不出远门如何才能撸熊撸猫撸熊猫呢?
4月23日-5月29日 
【沈阳大悦城】A馆L1中厅 
妙趣熊猫屋打卡
JOY  CITY 与憨态可掏的熊猫滚滚
 Say  hello~ 
 直接一整个可爱住! 
 当然,现场还有一大波惊喜活动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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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趣熊猫抓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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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PandaRoll的日常
调皮捣蛋 撒娇卖萌
给你慵懒春日的快乐源泉
来呀!大家一起rua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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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人社大事,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在刚刚过去的四月,
都有哪些好消息?一月一读,你想知道的人社大事,打包送给你!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4月16日出版的第8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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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听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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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7日在京主持召开就业形势座谈会。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稳就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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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主持召开就业形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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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中央第四巡视组组长陶治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张纪南见面沟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陶治国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张纪南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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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系统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努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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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党组发表重要文章《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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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深刻领会文章精神、扎实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部党组书记、部长张纪南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人社部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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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人社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部党组书记、部长张纪南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王少峰,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张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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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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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组长汤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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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人社部召开全国人社宣传工作视频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张纪南作出批示,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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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社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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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为什么还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来看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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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2022年金砖国家就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线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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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砖国家就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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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京召开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暨《人力资源服务》杂志创刊座谈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俞家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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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暨《人力资源服务》杂志创刊座谈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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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部署做好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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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举措,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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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202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交流经验,部署推动工作。

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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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人社部门要做哪些事?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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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来啦!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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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带你了解。

国办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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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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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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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全国工商联等7部门于4月27日至5月2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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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发布一季度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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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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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服务于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应聘求职,同时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数据参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近期组织102个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汇总2022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较为紧张的招聘、求职需求职业岗位信息,形成“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一起来看!

一季度“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出炉,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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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广大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线全国统一的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平台,为供需双方搭建高效对接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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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平台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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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发展“通道”,提高收入水平,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待遇

       对于“八级工”,老一代产业工人都不陌生,那曾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既代表高超技能,也代表着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八级工资制”的引导激励下,一大批优秀技工脱颖而出,为新中国工业化奠定基础。最近,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重构“八级”制度,使我们对于未来技能人才事业的发展充满希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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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能只当口号喊、标签贴,而要贯彻到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全过程,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总书记多次指示,要求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随后,人社部出台了包括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一系列重要措施。经过努力,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的又一个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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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则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冲上热搜,倡议年轻人“多进工厂、少送外卖”。体现了制造业面临技术工人短缺的焦虑。社会上对此问题的讨论,基本上围绕着技术工人待遇展开。技能人才待遇包括很多方面,需要系统治理、持续改进。其中有两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能够起激励作用:一是职业发展通道;二是工资收入水平。一个人长期工作于某个岗位,如没有晋升和发展通道,或者通道“短”“窄”,头顶天花板,很难保持可持续的工作热情;收入水平更是一个决定性因素,直接影响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和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人社部《意见》的突出贡献,即是回应社会的普遍关切,从完善“通道”和提高“收入”两方面着手,推动技能人才待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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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意见》的重大构想,即是“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这不仅包括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人人均有机会得到技能等级评价;也包括完善职业标准体系,构成“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促进职业发展贯通”等等。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八级”,即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从而形成八个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其意义在于:一是将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延伸,将有利于延长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激励他们不断向上发展。与职业发展贯通的相关政策相互作用,大大拓展技能人才的成长空间。二是规范化、体系化。这是将多年来国家和各地在技能等级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进行统筹和规范,构成相对完整、相互衔接的技能等级体系。三是对技能人才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鉴于历史上“八级工资制”曾经产生过的影响,新的“八级”为技术工人展示新的成长成才之路,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也必然会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和积极导向,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技能成才、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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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收入分配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分配自主。如何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加强调控和引导,推动企业理顺分配关系,增加技能人才收入。《意见》体现了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即:将技能等级(岗位)作为收入待遇的重要参考。强调要“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要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强化工资分配中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同时,引导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意见》进一步明确,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高管确定。从而使技能人才的待遇有了一个基准线和参照系,避免“空对空”,便于企业在工资分配中参考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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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能等级与收入待遇挂钩,是技能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若不与收入待遇相联系,技能等级评价制度的效能便大打折扣。《意见》突出强调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并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就使技能等级同时具有了“工资等级”的意义,可以说是技能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赋予新的技能评价制度以生机和活力。一定意义上说,新的“八级”不仅具有新中国初期“八级”的形态,而且也具有其内涵。老的“八级”生存条件是计划经济体制,工资收入由政府管控。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分配,如何实现技术等级与收入待遇挂钩,是一个难点问题。正是由于近年来企业自主评价的大力推广,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老“八级”发展到后期,因为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影响而流于形式,被新的分配制度取代,而新“八级”建立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基础之上,必将具有长远发展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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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即是强调“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将“技能水平和贡献”作为技术工人发展通道和收入待遇的基础。有技能才有等级,有技能才有待遇、有发展,在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上起着决定作用的是劳动者技能水平的高低。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调动劳动者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技术工人整体技能水平的提高。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经典理论,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意味着创造更多的产出;创造更多的经济产出,则为提高劳动报酬提供可能。而劳动生产率则又依赖于技术的改进和劳动者技能素质的提升。把技术工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收入待遇置于技能和贡献的基础之上,在提高技能水平基础上实现个人职业发展,提高收入水平,会更加有利于激励劳动者提升人力资本,提高技能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因而对企业长远发展而言是良性循环和促进。并以此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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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意见》的出台,对于评价工作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要求各类评价组织要更加注重评价的质量和效能,重视证书的含金量,包括技工院校,应当认真研究如何提高人才培养和技能评价水平;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改革,将国家职业标准、企业评价标准,运用于人才培养实践中,真正培养出被企业认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待遇高、发展好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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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绩来之不易。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做好经济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至关重要。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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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根据病毒变异和传播的新特点,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会议要求,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实施好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要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加大相机调控力度,把握好目标导向下政策的提前量和冗余度。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要做好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工作,抓好春耕备耕工作。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和扩大就业,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城市核心功能运转,稳控安全生产形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确保交通物流畅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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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要坚持办好自己的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要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回应外资企业来华营商便利等诉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顽强拼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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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编制《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会议强调,要坚持重点布局、梯次推进,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要坚持高标准,努力打造成创新人才高地示范区。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加快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要把人才培养的着力点放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培养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和保障。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落地生效,积极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排忧解难,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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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发布一季度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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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卢爱红:

  首先,向大家介绍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多次就稳就业保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作出重要指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公开发表。这篇文章,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系统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在多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基础上,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印发通知,对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强调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强大动力,以更积极的状态、更扎实的作风,认真抓好社会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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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一批关键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7.88亿人、1.52亿人、1.9亿人,增加到今年3月底的10.3亿人、2.3亿人和2.8亿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3月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1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统筹城乡的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更加方便快捷。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5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超过5.36亿人,“一卡通”应用范围持续拓展。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之所以取得这些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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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提出了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从政治高度来认识、谋划和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优质服务水平。
  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6%。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协调、行风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具体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一季度“最缺工”职业排行相关材料,已上传到人社部网站上,大家可以进一步查询了解。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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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
  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非常受大家关注,人社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请问目前该活动进展情况怎么样?接下来还有哪些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就业关系到他们的价值实现,寄托着万千家庭的幸福,关系国家高质量发展。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076万新高,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促进就业的任务更重。为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促进他们顺利就业,今年3月-6月,我们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动员各地人社部门、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力量,主动将服务向前延伸,通过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满足毕业生多层次、精准化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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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

  活动启动以来,各地立足本地实际,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创新举措,低风险地区及时对接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政策宣讲会、职业测评、技能观摩、创业扶持等面对面活动。受疫情影响地区,及时将服务调整到线上,组织开展云招聘、直播带岗、指导公开课等不见面服务。对因疫情封闭、毕业生暂未返校的,也做好工作准备,一旦解封及时将服务送到毕业生的身边。一个多月来,各地共组织各类活动1万余场,提供岗位信息近500万个,服务毕业生近600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段的求职需求,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有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力渠道拓展。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聘招募,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同时,针对疫情影响,指导各地调整优化公共部门考试招录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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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

 二是加力岗位推送。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岗位信息、指导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同时,接续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提早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应对疫情影响线上线下大规模推送岗位,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出更多有特色的行业专场招聘。
  三是加力见习培训。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针对毕业生工作经验积累的需要,募集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推出一批国家级见习示范单位,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同时,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拓展新职业培训,支持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四是加力困难帮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早做好信息衔接,做实帮扶台账,畅通各类登记求助渠道,及时跟进提供实名制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提供服务,优先推荐岗位。对长期失业青年,及时纳入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加强实践引导和分类帮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总之,人社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创造积极条件,助力毕业生到各领域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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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近年来,失业保险在支持企业稳岗、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请问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释放哪些政策红利?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

  失业保险兼具社保和就业双重属性,也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重功能。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今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积极助力“六稳”、“六保”。支持举措具体为“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
  一是降,即延续降低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二是缓,即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在前期对餐饮、零售、旅游3个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将行业实施范围扩展至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将缓缴险种范围扩展至养老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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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

  三是返,即提高稳岗返还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明确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是补,即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力度。在继续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新增两项阶段性政策,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允许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提取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扩,即延续实施扩围政策。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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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记者:
  这两年,开展特级技师评聘拓宽了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请问,今年是否还有畅通技能人才晋升发展通道的措施?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人社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我们分批取消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同时,由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要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在推动技能人才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但技能等级(岗位)设置仍不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问题、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不能有效结合等问题依然突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缺乏,这些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此,人社部总结地方和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设置相应技能等级(岗位)的基础上,于2021年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在总结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经验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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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

  一是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二是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内涵。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这表明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不仅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是兼顾培训、使用、待遇等在内的技能人才制度。
  三是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目前实施的由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构成的技能评价,其评价结果与工资薪酬联系不够紧密,技能水平在工资薪酬中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和反映。意见明确,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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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一季度就业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陈勇嘉:

  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影响持续,对就业造成了一定压力,但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尽管就业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就业局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依然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的首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显效,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力,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帮扶和就业服务力度不断加大,都将有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

66

陈勇嘉:

  一是全力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系列举措,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部分特困行业实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继续实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
  二是全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落实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开展“中国创翼”大赛系列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灵活就业招聘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三是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困难问题,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城乡基层岗位募集计划,接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服务保障。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加强地区间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67

陈勇嘉:

  四是全力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延长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提前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力市场热度。畅通信息发布、简历匹配、远程面试等线上服务,稳妥有序举办线下招聘会,促进供需匹配。
  五是全力优化服务培训。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助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努力缓解“招工难”问题,畅通就业服务和政策申领在线办理,推广“打包办”、不见面办,增强劳动者获得感。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瞄准市场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工人日报记者:
  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超过13.55亿人,请问社保卡“一卡通”通了哪些功能?作为持卡人,用卡可以享受到哪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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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

  社保卡是国家在民生服务方面的基础性载体,包括实体、电子两种形态,由群众自主选用。群众可以在线下持实体社保卡办事,也可以通过手机中的电子社保卡扫码办事或者线上办事。特别是近几年推出的电子社保卡,已成为群众享受就业、社保等“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的首选平台。
  近年来,人社部遵循“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按照出生、就业、失业、流动、退休等为主线,推进全业务进卡、线上线下用卡、全生命周期用卡,不断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功能,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可靠、更充分的民生保障。
  一是出生。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实现了新生儿社保卡申领与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一链办理。通过部门联动和全国协作,提供了社保卡“立等可取”的快速申领、实体和电子社保卡的同步申领、“跨省通办”的线上申领等服务方式,让“人生第一站”即可享有社保卡服务。
  二是就业。依托电子社保卡提供“就业在线”一站式招聘求职服务,求职者可以实时查询并申请全国范围类职介机构发布的招聘岗位。各地推进就业创业证与社保卡“证卡合一”,实现持社保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人才服务“一卡通办”,让求职创业从“线下”到“线上”、从“海量查询”到“智能匹配”,使就业更便捷、创业有保障。

69

人社部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

  三是培训。全国所有地市已开通电子社保卡职业培训券功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领用职业培训券,选择并享受相关的职业技能实名培训服务。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四是失业。电子社保卡提供了全国范围内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失业人员足不出户通过电子社保卡完成身份核验,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各地人社部门的待遇审核实现联网“快办”,待遇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实现全程不见面服务和精准及时发放。
  五是参保。群众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在各地参保形成的社保权益记录单,也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不用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是两地跑腿,即可实现“全程网办”。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等都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同时各地依托社保卡,积极探索社保服务“自助办”“网上办”“手机办”。
  六是养老。群众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刷脸”方式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同时,我们通过开展交通出行、生存状态、服刑等跨部门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实现“无感认证”,确保及时领取养老金。电子社保卡还开通了“长辈版”和“亲情服务”,方便老年人认证操作。各地积极推进社保卡与健康码关联,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可以使用社保卡完成健康状态查询和来访登记。

70

人社部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

  除上述六方面外,社保卡在就医购药、惠民惠农、智慧城市等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目前,实体社保卡全面支持各地就医购药,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正在积极推进。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市已通过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5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实现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30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实现凭社保卡借阅图书,进入博物馆和公园景区等。此外,各地同步推进社保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发放助学补助,办理公积金等功能。
  下一步,人社部将推动社保卡“一卡通”拓展至更多居民服务领域,结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的推进,提供社保缴费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更多“一网通办”服务,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社保卡这张小卡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让政府信息更透明。

71

经济日报记者:
  前不久,人社部推出了技工院校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请问它和以往培养方案比有什么优势?怎么推进落实?

刘康:

  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是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技工教育的显著特征就是职业性,最有效的培养模式就是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推进工学一体化就是要着力实现从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这样的“三个转变”,加快培养既有扎实的职业技能又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这一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主要推进方式是校企合作共建,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发挥专家作用,落实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场地、教师队伍建设五个“一体化”工作任务,并且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采用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不断扩大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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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康:

  我们将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的目标,也就是要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2022年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01

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

  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6%。1-3月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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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持续强化稳企稳岗等就业保障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一季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47亿元。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区从60%最高提至90%。一季度,向39.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5.7亿元,惠及职工1080万人。符合条件地区再拿出4%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提升服务精准度。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便利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聚焦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政策扶持,截至3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135万人。

74

  三是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组织实施重点培训工程和计划,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提升培训质量。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2278万张。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至参保满1年,一季度向48.7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3亿元。
  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会同相关部门部署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将组织制造业、服务业两个组别的主体赛和青年创意、劳务品牌、乡村振兴3个专项赛,着力推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和推进乡村振兴。
  五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岗留工,引导农民工有序返乡返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全国累计“点对点”输送农民工116.7万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增强针对性。接续开展就业援助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近1万场,提供岗位信息近600万个。进一步强化网络招聘服务监督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万家,从业人员103.1万人,实现年营业收入2.5万亿元。

75

  一是推进降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落实。倾斜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重点行业。
  二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基层服务岗位集中招聘、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实施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举办第一届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灵活就业招聘服务,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应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
  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接续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用工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供需对接匹配。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

76

02

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7万亿元,总支出1.54万亿元,3月底累计结余7.18万亿元。
  一是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制度运行平稳。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二是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约17.2万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拓展监督范围、细化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提升监督效率效能。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和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稳步推进。

77

  五是经办服务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和“跨省通办”,持续优化适老化服务。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新开通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7项“跨省通办”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30.68亿人次。进一步简化流程,全面取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拓展线上服务内容和渠道。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进一步拓展,各地已普遍实现人社领域95项应用,正在拓宽社保卡在其他民生领域的应用范围,并在长三角、成渝、海南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内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截至3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5亿人,覆盖96%人口。电子社保卡开通62项全国性服务、1000余项属地化服务,领用人数超过5.36亿人,一季度访问量25.48亿人次。全国10个省份的66个地市开通电子社保卡扫码就医购药。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有序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研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开展调剂资金调拨。研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指导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等社保帮扶政策。

78

持续推进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强化措施推动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二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数据比对和疑点数据核查,强化基金监管。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
  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经办。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群体,提升参保便利性,推进精准扩面。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03

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出台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征集遴选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

79

  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动部省共建技能省市。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集训工作。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开展技工教育人才援藏,支教教师规模稳定在30人以上。协调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部署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为重点,遴选确定60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和16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四是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具体实施工作。

80

  一是继续健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扎实推进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工作。推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修订公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扎实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筹备工作。启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技工教育。
  三是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落实各项博士后项目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征集遴选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开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

下一步工作安排

81

04

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压实相关企业用工责任。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持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指导各地做好案件处理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持续强化。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制定2021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统筹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持续完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82

  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部署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发布典型新业态行业用工示范文本。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二是制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等。探索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

下一步工作安排

05

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明确2022年行风建设工作8方面任务30项举措,细化任务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提升行风建设成效。落实“跨省通办”要求,编制事项指南,扩大事项范围。修订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83

继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加强部监测指挥平台建设。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75项全国性服务、300余项属地化服务,累计访问量18.3亿人次。
  二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启动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日日学 周周练 月月比”线上练兵,不断增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素质。部署开展“学标兵、当能手、创一流服务”主题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指导有关省份全方位打造人社优质服务样板,推出一批免申即办、一批全程代办、一批无证明、一批再提速的事项,让服务更优质、更高效。合理拓展服务网点,将社保卡、参保登记、失业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
  二是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建立健全“四进两知晓”政策措施直通机制,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关联的政策措施出台后,做到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厅,第一时间让企业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

84

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为什么还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来看权威回应!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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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初衷是什么?有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之后,为什么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个制度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又呈现什么样的特点?

对此,人社部副部长李忠
这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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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个人养老金政策出台之后,社会各方非常关注,回答这个问题要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作用、框架这些方面谈起。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老百姓也非常关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党和政府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明确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确立了多层次发展的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87

李忠:

  这些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这期间,中央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引领,推动像全国统筹等一批关键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出台实施,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养老保险现在覆盖超过10.3亿人,失业保险覆盖超过2.3亿人,工伤保险覆盖超过2.8亿人,几项保险待遇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可以说,我们成功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为广大人民群众老年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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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中央明确要求,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从整体上看,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要是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它主要体现社会共济,目前这个制度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它的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已经有良好发展基础。截至3月底,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职工有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

89

李忠:

第三支柱,在这之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日前国办正式印发文件,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实施。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第三支柱除了个人养老金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这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从以上介绍也可以看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也是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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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共同缴费不同,个人养老金只由个人缴费。总体上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说,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三个特点:
  一是政府政策支持。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参保人积极参加。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是个人自愿。就是先有基本再有补充,要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备了这个条件,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长期缴费则持续增加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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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三是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就是说买什么、什么时候买,都由参加人自主选择、自主决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人社部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
  总之,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全新制度,把政策讲清楚、把措施说明白,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这里特别希望媒体朋友们多关注、多宣传,和我们一起把这件好事做好,把这项利民的政策更好地传达到广大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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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读

2021年度沈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预拨付实施细则

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预拨付实施细则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业、稳就业政策精神,为及时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我市参保单位复工复产、稳定岗位,现就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预拨付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01

预拨付范围

全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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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条件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2021年1月1日以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环保政策。排除严重失信企业(单位)。

03

返还方式

返还方式全部实行“免申直返”,即通过数据系统“主动检索,智能比对”,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参保单位提供“免打扰服务”,直接将返还资金打入企业账户。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不符合“免申直返”的企业和参保单位,待省政策下发后,可自行到参保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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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预拨付标准

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剩下的资金待上级下发政策后,再进行补差额。如果拨付额度和条件与上级政策有冲突,原则上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基调,我们将进行补发或追缴。
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沈阳市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的政策的?

答: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我市从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原来的1%降至0.5%,个人费率为0.5%。

2、沈阳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答:按照《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25号)文件规定,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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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问答

Q

Q

3、沈哪些单位能享受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答: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均可享此项政策。

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沈阳市企业减负效果如何?

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经测算,截至2021年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共为我市企业(单位)减负约19.6亿元,我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均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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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97

沈阳人社政策400问(第八期)

Q201 军转干部计划分配到企业后失业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缴费年限应从参军之日算起。

Q202 失业人员在被用人单位解雇时,已得到一定数额或较高额经济补偿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可以。

Q203 刑满释放人员是否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能。

98

Q204 “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其中各类企业(国有、集体、事业)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职工在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答:自欠缴之日起,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Q205 欠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是否将被收取滞纳金?

答: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在我市依法参加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裁员率=(上年底职工数-补贴年年底职工数)÷上年底职工数×100%,其中各时点的职工数以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企业退休、死亡人员不计算在裁员范围内;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Q207 援企稳岗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执行时间为2014年至2020年,护航行动执行时间为2018年至2021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Q208 我市援企稳岗执行时间及护航行动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关于做好沈阳市援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沈人社发〔2016〕6号);《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16号)。

Q206 稳岗补贴依据哪些政策文件?

99

Q211 提升技能补贴依据什么政策文件?

答:《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辽人社〔2019〕11号);《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办〔2020〕8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78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94号)。

答: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岗位培训和提升职工技能支出。

Q209 企业享受补贴资金如何使用?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其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沈阳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也可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根据审批条件,企业应按要求填写《沈阳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其中包括:企业法人承诺书、企业信用评价报告、企业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Q210 企业如何申请企业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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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2 什么是提升技能补贴?

答: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发放补贴的政策。

答:依法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统筹地区外的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领取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在取得相应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Q213 申请提升技能补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辽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ln.osta.org.cn)、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sy.osta.org.cn/)查询。

Q214 想申请提升技能补贴,如何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在补贴范围?

Q215 什么是提升技能补贴?

答: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101

Q216 申请提升技能补贴需提供的要件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在对其进行自主评价和公示后,由企业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领补贴。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附件1);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2);
3.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6.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职工申请技能补贴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取得证书时为在职状态,由申请者本人持上述要件的2、3、4、6到原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答: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为1500元;取得中级(四级)的标准为2000元;取得高级(三级)的标准为2500元;取得技师标准为3500元;取得高级技师的标准为5000元。

Q217 提升技能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复核通过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度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Q218 提升技能补贴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102

Q219 新成立单位能否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

答:否。

Q220 怎么填写失业保险手册?

答:填写缴费人数、基数、金额。

答:填写《人员增减变动表》《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

Q221 失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怎么办?

答:企业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注销手续,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注销,然后该企业下的职工进入停保状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Q222 企业注销怎么办理失业保险停保及失业金申请?

答:2022年8月31日?

Q223 阶段性降低失业金费率执行至什么时间?

答:在当月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停发手续,然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续保,该人于次月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剩余应领取的待遇将予以保留。

Q224 领取失业金期间入职单位,如何办理停领转入手续及经办时限?

答: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之内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

Q225 单位申请失业金经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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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

Q226 新成立单位缴纳两个月失业保险,职工累计缴纳已满一年,其他条件符合,能申领失业金么?

答:可以。

Q228 单位超过失业率20%能申请失业金么?

Q229 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能申请失业金吗?

答:可以。

Q230 应在55周岁退休的女工人,单位在其50周岁时终止劳动关系,能申请失业金么?

70

答:可以。

Q227 如在沈阳缴纳2年失业金,未办理申领。在省外缴纳2年失业金,符合领取条件且已转回沈阳代发。此时,是否可以与沈阳失业金合并领取?

答:可以。

产业集聚|优化赋能|共生共享

会刊介绍:《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其内容聚集人力资源前沿资讯和发展动态,以介绍、谈论和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围绕产业园运营模式与发展进度,推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建设和实际应用水平,为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服务。
办刊宗旨:“人企的协同发展”,研究人力资源理论、助推企业人资改革、传播人资知识、服务产业园入园企业工作。
刊物定位:以研讨人力资源理论与企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读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普及与提高并重,学术性与实用性兼顾。既是实务工作者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良师益友,也是专业理论工作者探讨学术问题的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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