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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 金融月刊9月

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

金融月刊

集合金融机构活力·应对企业融资难题

2022年9月 总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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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一、风险预警
(一)风险舆情汇总                                                           
       1.风险舆情行业分析                                                     
       2.风险舆情区域分析
       3.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二)热点解读
二、金融统计数据
(一)2022年9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二)2022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三、金融事件解读
(一)发挥头雁效应,六大行齐发公告支持实体经济
(二)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再迎利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部分期货期权交易
四、政策分享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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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方面,俄气断供威胁下,天然气价格急剧飙升,加之遭热浪席卷等不利因素,美银分析师警告称:不断恶化的能源危机“看不到尽头”;8 月 26 日,美联储主席鲍威尔“鹰派”讲话令美股市场当天遭遇重大打击,并蔓延至亚太市场;8 月英国零售销售数据大幅不及预期,英镑暴跌至 1985 年以来新低,英国经济噩耗连连;世行预警明年全球或步入衰退,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出现一系列金融危机且将造成持久伤害。国内方面,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于 8 月 26 日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标志着中美双方监管机构为解决审计监管合作这一共同关切问题迈出了重要一步;9 月 15 日晚,离岸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破 7,这是自 2020 年 7 月以来首次触及该整数关口;国新办近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

风险预警

一. 风险舆情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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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方面,河南村镇银行 8 月 30 日起对客户金额 40 万至 50 万的开始垫付;中国银行、广发银行等部分大行宣布“退出”ATM 二维码存款业务;浦发银行涉违规办理期权交易等“五 宗罪”罚没超千万;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违规遭罚;建行、工行等国有大行集中领罚单;平安、浦发等多家股份行紧随国有大行步伐下调存款利率。
     证券方面,财通证券因多项任职人员未登记,连收四张罚单;国新证券保荐生物谷期间违规遭双罚;华金证券 IPO 对赌协议引纠纷;光大证券上半年净利下滑;联储证券资管产品暴雷;联储证券、 江海证券因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被罚;中天证券为违规借账户“打掩护” 被罚。
       保险方面,中国太保“期中考”增收不增利;京东安联财险股权遭司法拍卖;华海保险车险“一险独大”,综合投资收益率不及 1%;中国平安、中国人保等五大上市险企合计净利下滑 15%,产寿险“冰火两重天”;复星系再售新华保险股份;多险企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 已有产品跌破 4%。
   基金方面,招商等 17 家公募基金公司旗下 21 只产品“降费”;蚂蚁基金、 天天基金、招商银行代销“三巨头”营收滑坡;嘉实基金“闭门谢客”;阿巴马资产举牌三雄极光“越线”。
    信托方面,北方国际信托股权被转让,年内已发生 4 起信托股权变更;中融信托产品抵押品被其他相关方违规使用;吉林信托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被罚;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易主,信保基金接盘。
    金融科技方面,虚拟货币市场近期再遇暴跌,8 月 28 日,比特币跌破 2 万美元,1.9 万币民遭“血洗”;元宇宙虚拟房产半年暴跌 85%,行情急转直下;银联商务加速清退支付牌照,两年来已挂牌 4 张;新生支付因商户管理不到位被罚。
    监管方面,中证协十大维度摸底券商研究业务,涉及分析师构成、佣金收入等;中证协全面规范 IPO 投价报告,分析师撰写独立性被“写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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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方面,上市公司方面,国轩高科扣非再度亏损,应收账款暗藏大雷;万达电影上半 年业绩承压,放缓重资产影院发展速度;医美热退潮,爱美客、华熙生物、昊海生科各有难题待解;南极电商谋划转型迷失方向;锦龙股份旗下中山证券陷业务暂停困局。

1.风险舆情行业 
      根据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开发的舆情风险评估系统,在 2022 年 8 月 26 日—9 月 1 日内共检测到金融风险舆情信息 38 条,其中证券的相关信息有 8 条,占比较高,占比为 22%。
2.风险舆情区域 
        在监测期内全球、全国性的舆情各占 14%和 8%,大部分为地方性舆情。其中上海地区的舆情有 6 条,主要集中在证券、保险和信托等方面,其 中华金证因 IPO 对赌协议引纠纷;安信信托控股股东被责令 1 个月内转让所持股权等值得关注;广东地区的舆情有 5 条,集中于证券、保险和监管等方面,其中原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巡视员谢宪被查事件值得关注。另外北京有 4 条,山东、 江苏各有 3 条,辽宁、天津各有 2 条金融风险舆情,其余地区各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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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本期重点风险预警事件聚焦券商保代处罚情况。近年来,监管持续强调,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保荐职责,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好信息披露 等义务。然而,从近日披露的罚单中可以看出,保代执业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保代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相关情况审慎核查,甚至有保代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况。据统计,2022 年以来,已有来自 20 家券商的 50 名保代受到处罚。对此,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用更严格 的标准当好“守门员”,在前端把好保荐企业质量关,需树立质量优先的发展理念。

“券商保代遭处罚”事件关键词云图

银行方面
平安、浦发等多家股份行紧随国有大行步伐下调存款利率
证券方面
民生证券8月连折5单,IPO终止创年内单月新高

本期关注的热点风险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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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面
五大险企上半年共赚1220亿
同比下降15%,新华保险净利润下滑超50%
基金方面
百亿私募阿巴马资产举牌三雄极光
“越线”也未停手
金融科技方面
元宇宙虚拟房产半年暴跌85%
行情急转直下,需警惕!
上市公司方面
长春高新被谣言“击垮”
律所牵头维权,为 A 股首例!

风险舆情热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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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点风险解读 

平安、浦发等多家股份行
紧随国有大行步伐下调存款利率
    9 月 16 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 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率先下调定期存款利率,普遍下调 10 个基点,其 中三年期定期存款下调达 15 个基点,紧随国有大行步伐。近日,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多 家股份行和城商行也纷纷下调了定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在 5~50 个基点之间, 这将进一步降低银行负债成本,缓解息差收窄的压力。

民生证券8月连折5单,IPO终止创年内单月新高
    8 月以来,IPO 市场终止家数共达 38 家,创今年以来单月新高。 从项目所属投行看,民生证券在 8 月终止的 IPO 家数最多,共有 5 家。此外,中信建投、华泰联合各有 3 家,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中金公司、长江承销、东方 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均有 2 家终止。
    IPO 监管似乎正迎来进一步趋严。9 月 2 日,深交所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中履 职尽责不到位的 8 家券商进行了约谈,同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 保荐业务规则》,以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为导 向,进一步明确保荐机构的基本职责和执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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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险企上半年共赚1220亿
同比下降15%,新华保险净利润下滑超50%
    8 月 30 日,A 股五大上市险企 2022 年中期业绩均尘埃落定。今年上半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共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1220.27 亿元,同比下降 15.09%。具体而言,5 家 A 股上市险企中,仅中 国人保和中国平安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正增长,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则 均出现了超 20%的业绩降幅。

A 股上市五家保险公司经营情况

百亿私募阿巴马资产举牌三雄极光
“越线”也未停手
      近日,三雄极光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阿巴马资产在 5 月 16 日 至 8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三雄极光无限售流通股 1490.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构成“举牌”。
    这一动作引起监管关注,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9 月 1 日向阿巴马资产下发监管函,函中指出,阿巴马资产在合计持有三雄极光股份比例达到 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买卖三雄极光的股票,需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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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5 月发行产品数量不少于 20 只的百亿私募情况

元宇宙虚拟房产半年暴跌85%
行情急转直下,需警惕!
    元宇宙专业分析平台 We Meta 最新数据显示,2022 年六大元宇宙平台内的虚拟土地价格大幅下降,平均价格从今年 1 月份的约 1.7 万美元下降到今年 8 月份的约 2500 美元,半年内跌幅达 85%。而整体的销售数量也从去年 的 1.6 万笔跌到今年 8 月份的 2000 笔,下降了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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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被谣言“击垮”
律所牵头维权,为 A 股首例!   
    8 月 17 日,因一则由自媒体率先发布的集采假消息,长春高新 遭遇了一场做空“狙击”。过去一个月,长春高新股价已跌去 27%,市值蒸发 250 亿元。对此,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 9 月 19 日发布《长春高新投资者征集方案》,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 目前律师方面已收到 70 多名投资者的索赔申请。这是 A 股市场首例投资者因虚 假消息造成损失,而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的司法案例。

虚拟土地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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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统计数据

    初步统计,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0.65万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09.4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18万亿元,同比下降7.1%;委托贷款余额为11.21万亿元,同比增长2.6%;信托贷款余额为3.86万亿元,同比下降24.8%;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92万亿元,同比下降11.2%;企业债券余额为31.49万亿元,同比增长7.7%;政府债券余额为58.98万亿元,同比增长16.9%;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0.34万亿元,同比增长14%。
    从结构看,9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1.5%,同比高0.3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6%,同比低0.2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3%,同比低0.2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1%,同比低0.6个百分点;

2022年9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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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0.9%,同比低0.2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2%,同比低0.3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7.3%,同比高0.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同比高0.1个百分点。

    初步统计,2022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7.7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01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7.89万亿元,同比多增1.06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2217亿元,同比多减4748亿元;委托贷款增加3298亿元,同比多增4440亿元;信托贷款减少4814亿元,同比少减7456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892亿元,同比少减1337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2.2万亿元,同比少2413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5.91万亿元,同比多1.5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8738亿元,同比多596亿元。9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5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6245亿元。
    从结构看,前三季度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64.4%,同比低3.5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占比-0.8%,同比低1.8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1.2%,同比高1.7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1.7%,同比高3.3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0.3%,同比高0.6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7.9%,同比低2个百分点;政府债券占比21.3%,同比高3.5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3.1%,同比低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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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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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事件解读

发挥头雁效应
六大行齐发公告支持实体经济

    工商银行公告称,前三季度为实体经济新发放5万亿元以上投融资,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金融服务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明显提升。
    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2022年前三季度,该行财务基本面总体稳健,资产规模实现较快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收入、利润等核心财务指标均取得新进步,实现价值创造能力稳步提升。
    中国银行则表示,主动对接国家稳经济政策,制定实施支持实体经济的行动方案,出台了8个方面42条支持措施,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现,贷款总量实现较好增长,三季度末,该行客户贷款较年初增加1.69万亿元,达17.41万亿元,增长10.78%。
    建设银行称,该行持续完善三道防线、母子公司、境内外协同控险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交通银行公告表示,今年前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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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总量超过8000亿元。其中,境内人民币各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6444亿元,增幅10.63%,同比多增950亿元。
    邮储银行也发布公告称,今年以来,该行加快生态金融、产业金融、协同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建设步伐,坚守“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定位,加速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进一步推进“三农”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三季度末,客户贷款总额达 7.15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977.70 亿元,增长 10.81%,同比多增 426.75 亿元,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涉农贷款余额 1.77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523.77 亿元,个人小额贷款余额 1.13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105.05 亿元。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近年来,金融机构加大对稳经济的支持力度,为助力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担当作用。
    数据也能说明金融支持实体的服务力度。央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2022年8月末,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05%,为有统计以来最低值;仅2020年一年,金融系统主动让利实体经济1.5万亿元。利率市场化调节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的持续发力,有利于提高小微、民营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性,促进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小微、民营企业。
    10月16日上午,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同时,报告还提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意味着未来5年我国经济治理将继续沿着“质量优先”的道路走下去,而不会过度看重具体的增速数量指标。这有利于更从容地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增强宏观政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引导各地方、各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包括加快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增长动能转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推动绿色发展等。

心放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包括加快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增长动能转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推动绿色发展等。
    展望未来,工商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继续保持良好经营态势,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工行力量。
    中国银行称,尽管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将坚持国内商业银行业务为集团的主战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同时持续巩固全球化经营和综合化服务优势,不断推进区域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行稳致远贡献金融力量。
    邮储银行则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大行责任担当,走差异化、特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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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相继发布公告,明确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可以参与各自交易所的期货、期权合约交易有关事项。据统计,本次共有41个期货和期权品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
    这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进程的又一次加速。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扩大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扩大我国在大宗商品定价方面的话语权,也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事实上,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开放的信号在近期频现。9月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表示,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支持开展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合作,实现期货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9月6日,方星海在“2022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表示,稳步推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品种布局,进一步推动QFII/RQFII参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新模式,推进国际监管合作,不断提升大宗商品价格的国际影响力。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从9月2日起,QFII/RQFII可参与我国4家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据统计,本次共有41个期货和期权品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
具体来看,上海期货交易所允许QFII/RQFII参与黄金、白银、铜、铝、锌、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以及黄金、铜、铝、锌期权合约。上海国际能

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再迎利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部分期货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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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交易中心允许QFII/RQFII参与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合约,原油期权合约。
    郑州商品交易所允许QFII/RQFII参与PTA期货合约、PTA期权合约、甲醇期货合约、甲醇期权合约、白糖期货合约、白糖期权合约、菜籽油期货合约、菜籽油期权合约、短纤期货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允许QFII/RQFII参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以及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显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金所开始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业务办理申请。这意味着,QFII/RQFII可参与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
    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认为,41个期货和期权品种对QFII/RQFII开放,为境外资金参与我国衍生品市场提供了合法合规的通道和方式。这意味着中国衍生品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加快,有利于扩大国际影响力和大宗商品定价权,也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2018年3月,我国首个国际化期货品种——上海原油期货正式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随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国际化品种扩容,截至8月末,我国商品期货期权国际化品种有9个。

    金融期货方面,目前,外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主要途径为QFII和RQFII,相关规则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2011年5月,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随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逐步有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26日,境外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客户权益为317.55亿元,在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PTA期货、20号胶、棕榈油、国际铜、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的客户权益合计212.97亿元。
    近两年来,QFII/RQFII参与我国期货和期权市场的政策不断优化。2020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同步发布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允许QFII/RQFII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等的具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将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放。
    2021年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这是对2020年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中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举措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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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本次4家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意味着QFII/RQFII参与商品期货、期权的政策正式落地。物产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认为,QFII/RQFII参与商品期货是境内期货市场开通国际交易品种后的又一个新举措,表明国内商品市场开放的步伐渐渐加快,一些进口依赖度较高的品种以及产业链条的商品优先参与交易。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认为,扩大QFII和RQFII可投资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和股指期权范围,在丰富境外合格投资者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还有望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给我国期货市场带来资金增量。
    对于下一步期货市场的开放动向,方星海9月6日表示,加快开放型品种布局,进一步推动QFII/RQFII参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新模式。

政策分享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监管,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
    2022年7月29日至8月29日,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深入评估论证各方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法》。
    《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调整准入标准和扩大对外开放。《办法》修订从申请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要求等方面提高了财务公司设立门槛,重申严格准入、优中选优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明确外资跨国集团可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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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办法》优化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其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同时,区分财务公司对内基础业务和对外专项业务,实施业务分级监管,给予市场主体正向激励,引导经营状况较好的财务公司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充分汲取近年来一些财务公司风险教训,《办法》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外负债、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引导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总额,加强对财务公司对外业务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四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办法》增加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要求,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加强具有财务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财务公司法人独立性。五是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办法》增加财务公司终止及制定恢复处置计划相关内容,明确财务公司破产的前置审批规定,以及避免破产重整期财务公司风险扩散外溢的相关监管措施。
    《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以及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银保监会将指导财务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持续强化监管,督促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强化服务集团内部的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 
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行为,防范金融风

险,促进财务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跨国集团或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而设立的外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单独或者共同、直接或者间接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直接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跨国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登记的跨国企业集团。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资跨国集团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外资跨国集团或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银保监会批准。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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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设立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保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四)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银保监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等关键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
(六)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5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引进1名具有5年以上银行业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八)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体系,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九)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财务公司的出资人主要应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也可包括成员单位以外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投资者,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个投资者及其关联方(非成员单位)向财务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
第九条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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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具备2年以上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和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三)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作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的,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
......
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全文
详情请点击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查阅

银保监发〔2022〕29号
    各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银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工作

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进一步营造公平便利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为目标,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在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以动产和权利为主的企业资产结构实际与以不动产为主的银行担保融资现状之间的错配矛盾,盘活企业动产和权利,缓解融资难问题。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把创新作为引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第一动力,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业务理念、机制、流程、模式重塑,切实提升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质效。
——坚持分类施策、规范发展。根据不同种类动产和权利融资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优化贷款“三查”方式方法,明确业务相关方权利义务,构建各方规范协作、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坚持防控风险、守住底线。强化动产和权利融资全链条风险管控,完善登记、管理、处置流程,加强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交叉验证,确保押品可控、业务风险可控。
二、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
(一)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押品条件的动产和权利纳入押品目录,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活体、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以及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货权、林权等权利。
(。
(三)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差异化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率上限。努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激励安排,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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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对薄弱领域的支持作用。银行机构应针对不同信贷主体需求,不断改进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开发各类融资产品,合理降低对不动产担保的依赖,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广农机具、农用车、农副产品以及牲畜、水产品等活体担保融资,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三)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差异化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率上限。努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激励安排,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积极性。
三、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四)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链上应收账款签发、确权、转让、质押等信息的记录和验证。鼓励银行机构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产品,拓宽应收账款业务范围,提升融资效率。
(五)优化商品和货权融资业务。支持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使用具有较强价值保障、较好流通性和变现能力的大宗商品作为押品开展动产融资,探索开展浮动担保、最高额担保、未来货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动产融资业务。
(六)推广供应链融资。银行机构应依托核心企业在订单形成、库存调度、流转分销、信息传导等环节的主导地位,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并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对于上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核心企业应付款至专户;对于下游企业,应推动核心企业协助增信和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全国性银行通过核心企业属地行“一点对
全国”等方式依法合规办理业务,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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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特色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支持银行机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使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建立质押资产池,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发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等多种形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基于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打包组合提供融资,审慎探索地理标志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质押融资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四、提升动产和权利融资风险管控能力
(八)强化动产和权利价值评估。银行机构应加强动产和权利价值评估管理,通过购销合同、发票、报关单、商检证明、市场交易价格等与估值相关的多维度信息,验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加强资产评估能力建设。支持依法合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与各类交易平台、电商平台等合作,积累动产历史交易价格信息。加强大数据建模分析,优化模型设计,提升评估和预测的准确性,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评估误差。对价格波动较大的押品应适当提高重估频率,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盯市估值,有条件的可设置最低价值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实施分类信贷管理。对于发展成熟、管理规范、信用风险已明确转移的业务,如买断型保理、核心企业已经明确付款义务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银行机构在真实掌握核心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对借款人的审查调查以及贷中贷后要求。对于管理难度大、探索性强的业务,银行机构应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审贷时综合考虑客户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以及动产和权利交易现金流对还本付息要求的自偿性。
(十)推进供应链融资“线上化”管理。对于供应链融资业务,可探索以线上为主开展贷款“三查”工作。支持银行机构将供应链信用评价向“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拓展,通过与企业生产交易、仓储物流等核心数据进行交互,与行内信息、企业信息、政府公共数据交叉验证,实现对动产和权利融资各环节信息的

动态掌握。有条件的银行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大数据信息建模,对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贷款实行线上审批。
(十二)规范在押动产管理和第三方监管合作。银行机构应权衡风险、成本、收益和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押动产采取定期巡库、不定期抽查、远程监控等措施,加强监控核验。对于合作监管方,应评估其监管能力和赔偿能力,明确准入条件,实行名单制或分级管理。银行机构应在监管合同中明确监管方的监管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监管方不得重复出具仓储单据或类似证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接受监管方签发的标准化、格式化电子仓单。银行机构可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保险机制,加强押品灭失、失控等保险保障。
(十三)推进新技术在押品管控中的应用。银行机构应积极推动运用物联网、电子围栏、生物识别等手段,实现动产押品的智能感知、识别、定位、跟踪和监控,提升押品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搭建物联网数据平台,对物联网设备采集数据进行关联和建模,提升风控精准性、针对性。
(十四)拓宽动产处置变现渠道。银行机构应按照损失最小化原则,合理选择动产押品的处置时机和方式,探索动产押品快速处置机制。合理评估处置机构动产处置能力,与具备条件的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连锁商超等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创新处置方式,拓宽处置渠道。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落实各方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特点,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过程中给予更准确的风险判断和认定,推动相关业务健康发展。银行机构要落实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及放款前等重要节点、押品监管等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防控。
(十六)协同优化外部环境。各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支持动产和权利评估、物流仓储等配套行业规范发展,推进信息共享平台、二级交易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完善信用体系,针对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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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的动产和权利融资主体,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银行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十七)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良好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积极宣传推广。银行业协会要主动作为,组织开展行业经验交流,引导银行机构不断提升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水平。

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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