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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第112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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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资讯与监管动态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第112期
(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德恒金融证券合规及风险处置团队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一、法律资讯

1.沪深两市各迎一家 新“国九条”以来首批IPO新受理企业亮相(06/21)

2. 金融监管总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参与各类业务试点(06/21)

在科创板开板5周年之际,证监会6月19日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简称“科创板八条”),拉开科创板新一轮改革的帷幕。伴随改革大幕徐徐拉开,久违的IPO“考场”也传来叩门声。

6月20日上午,2024陆家嘴论坛期间,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座谈会在沪召开,了解机构经营情况,听取对金融监管政策和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主持,上海市副市长解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平出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东亚银行、三井住友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汇丰银行、纽约梅隆银行、友邦人寿、安盛天平财险、汉诺威再保险、贝莱德建信理财等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参加座谈会。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一、法律资讯

3.深化独董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A股首现投保机构公开提名独立董事

6月21日,第一医药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独董提名通过,是A股首次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提名成功选任独立董事,对于拓宽独立董事提名来源、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6月24日,江门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在江门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4.面值退市警报拉响 多家A股公司“花式自救”(06/24)

5.广东江门:拟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06/25)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A股市场加速优胜劣汰。除财务类、重大违法类等多项退市指标外,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面值退市引发市场关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3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其中7家因触及面值退市规则而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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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资讯

6. 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进行时(06/27)

7. 经营情况持续改善 近20家深市公司成功“摘星脱帽”(06/27)

中小银行正经历新一轮蜕变。今年以来,已有39家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近年来,中小银行整合速度明显加快。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集合多家中小银行的优质资源,理顺股权结构、强化公司治理。

2024年以来,深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截至6月26日,深市7家公司成功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5家公司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7家公司同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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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动态

1. 银行理财牌照收紧?无牌银行存量理财清零或开启倒计时(06/21)

2.事涉ABS业务信披问题,中信信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06/25)

据有关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日前开会强调,未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要求部分省份相关城商行和农商行于2026年末将存量理财业务全部清理完毕,部分省份银行通过正式文件或通过口头收到通知。

因在一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存在信披违规,6月2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2020年4月,中信信托成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2022年7月,该专项计划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被法院查封,中信信托获知案件纠纷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了解抵押资产状况,未及时披露抵押资产被查封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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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动态

3. ST中安成功“摘帽”,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再遭司法拍卖(06/25)

4.成交近亿元!青岛两家私募涉嫌为场外配资提供便利被罚(06/27)

在破产重组两年半后,ST中安(600654.SH)终于从风险警示区成功逃离。6月24日晚间该公司公告,公司股票将于6月25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6月26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中安消”。

6月25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7张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剑指青岛两家私募——青岛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裕瑞”)、青岛青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石”)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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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动态

5. 退市将满周年,紫晶存储遭中介机构追讨垫付赔偿金10.86亿元(06/27)

6月24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材料。
2023年4月18日,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7月7日正式摘牌退市。经查明,紫晶存储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7亿元,虚增利润超3.7亿元,这是科创板首批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案件。

本期内容速览 (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1. 多部门携手培育耐心资本 全链条支持创业投资发展(06/27)

三、新规速递

在6月26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对《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contents

                目录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1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2

                     新规速递

                            NEW RULES

03

                     关于我们

                              ABOUT US

04

法律资讯
LEGISLATION

01

1.沪深两市各迎一家 新“国九条”以来首批IPO新受理企业亮相(06/21)

在科创板开板5周年之际,证监会6月19日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简称“科创板八条”),拉开科创板新一轮改革的帷幕。伴随改革大幕徐徐拉开,久违的IPO“考场”也传来叩门声。
6月20日,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金新能”)科创板IPO获受理,拟募资15亿元。同日,深交所也迎来今年首个拟IPO“新生”,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铀业”)拟募资41.1亿元,冲刺深主板上市。由此,泰金新能、中国铀业不仅成为新“国九条”发布以来,沪深两市首批IPO申请受理企业,也是2024年以来沪深两市首批IPO申请新受理企业。
作为新“国九条”后的IPO“新生”,两家公司均将按照IPO新规接受审核。IPO新规全面提升上市门槛,两家公司似乎也都有备而来,此次“报考”IPO均携带了亮眼的成绩单。记者注意到,中国铀业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业务成熟且大盘蓝筹特色鲜明;泰金新能则来自高端装备制造业,硬科技特色凸显。两家公司虽分别“报考”科创板、深主板,板块定位及特色有所不同,但二者均有国资背景,泰金新能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财政厅,中国铀业则是中核集团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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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金融官微6月21日消息,6月20日上午,2024陆家嘴论坛期间,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座谈会在沪召开,了解机构经营情况,听取对金融监管政策和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主持,上海市副市长解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平出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东亚银行、三井住友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汇丰银行、纽约梅隆银行、友邦人寿、安盛天平财险、汉诺威再保险、贝莱德建信理财等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代表介绍了在华在沪发展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外资金融机构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将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希望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肖远企、解冬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就有关热点关问题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作出现场回应。

2. 金融监管总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参与各类业务试点(06/21)

肖远企表示,外资金融机构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是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外资金融机构利用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客户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在华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发挥联通境内外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中资金融机构合作,共同促进中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大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推动更多金融开放创新举措在上海先行先试,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参与各类业务试点,为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解冬代表上海市政府,感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期以来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五个中心”建设的大力支持。希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继续给予指导支持,在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方面深化对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共同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解冬同时还对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表示感谢。未来,上海将持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沪展业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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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独董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A股首现投保机构公开提名独立董事(06/24)

6月21日,第一医药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独董提名通过,是A股首次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提名成功选任独立董事,对于拓宽独立董事提名来源、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医药公告,此次议案内容为补选陈少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据介绍,陈少雄具有丰富医药行业工作经验和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现任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和秘书长、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秘书长,并担任多家公司董事,系业立生物董事、心玮医疗非执行董事,以及透景生命和柏诚股份的独董。
在现场,投服中心代表公开征集获委托的股东参会并投票。选任独立董事议案最终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之和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股份数占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的99.98%。
此前,投服中心于6月初向第一医药董事会提名陈少雄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作为征集人就选任该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其中,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6日18点;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包括对公司拟于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含子议案)投赞成票,并需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投票权提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在征集期间内,共4名股东委托投服中心代为行使投票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4.93%。
“公开提名独立董事是不同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等提名的新提名方式,有利于完善独立董事选任机制,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投服中心表示。
据悉,公开征集期间,许多投资者对投服中心公开提名表达赞成和支持,认为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发挥作用,进一步保障了广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作为中国证监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始终站稳资本市场人民性立场,不断探索新方法、新举措,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鼓励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依法通过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投服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秉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提名工作,探索为治理规范、确有独立董事选任需求且愿意探索拓宽独立董事提名来源的上市公司提名符合法定条件、保证独立性、具备履职能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服中心表示,下一步将总结经验,加强与各方协同,继续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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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面值退市警报拉响 多家A股公司“花式自救”(06/24)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A股市场加速优胜劣汰。除财务类、重大违法类等多项退市指标外,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面值退市引发市场关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3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其中7家因触及面值退市规则而被终止上市。
退市压力之下,多家股价徘徊在1元/股左右的上市公司采取了多种方式自救,包括回购、大股东增持、寻求注资等。仅6月21日盘后,就有包括*ST威帝、*ST天创、ST万林、*ST贤丰、ST德豪、ST全筑、ST中装等在内的7家ST公司披露回购或股东增持计划。
例如,在收盘价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后,6月21晚间,ST德豪抛出股东增持计划,根据公告,公司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同日,ST中装也披露了股东增持计划,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含)。且此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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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帝则是在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流产”后,抛出回购预案来稳定市场信心。据其披露,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回购金额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3元/股,但该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还有部分公司选择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对外发布公司业务动向等信息,以吸引投资者关注。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少ST公司在面临退市风险时,会采取多项措施来稳定股价,但这些公司往往经营不善、业绩不佳,甚至面临多重风险。即使公司通过回购、增持等手段暂时避免了退市,若基本面没有得到改善,最终还存在退市风险。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告,这表明交易类退市指标实质上影响到了相关公司。”柏文喜表示,严监管背景下,市场更加注重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持续经营能力。
事实上,相关公司五花八门的“保壳”动作,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梳理相关监管函可知,对于处于面值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沪深交易所正紧盯其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等情况,并围绕“自救”手段背后的细节、动机进行详细追问,要求公司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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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ST鹏博就多次因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收到问询函,并被要求核查在股价异动期间是否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以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而在*ST巴安于5月13日抛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后,就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追问公司董事长张华根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时间安排,此外,在公司股价低于1元/股后披露增持计划的意图,是否存在利用披露增持计划炒作股价的情形。
对于*ST高升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交易所在关注函中提出质疑,要求公司说明是否有开展绿色供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贵州绿色算力基地的资金实力与行业经验。此外,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事实上,面临面值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大多存在业绩不佳、盈利能力差、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
在产业观察家洪仕宾看来,对于ST公司来说,重要的是持续改善自身经营状况,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律师点评:在退市制度走向台前的过程中,大量上市公司却并未做好应对的准备,在该背景下,如何合法合规并且有效的挽救退市企业,成为部分面临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核心问题,不但上市公司应当未雨绸缪,提前考虑应对相关问题,同时也给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契合的市场资源的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服务机会,可以结合诸如并购重组等方式,为此类企业出谋划策,实现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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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江门住建”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24日,江门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在江门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范围包括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征集房源需满足所属项目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下,权属清晰可交易,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等要求,其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律师点评:该新闻虽指向地方,但完全为新生的政府去存量房产的思路,其背后可能造成的巨大影响不应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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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东江门:拟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06/25)

中小银行正经历新一轮蜕变。今年以来,已有39家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
近年来,中小银行整合速度明显加快。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集合多家中小银行的优质资源,理顺股权结构、强化公司治理。
今年以来,已有39家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1家被解散。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解散的批复。此外,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获批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2家村镇银行;民生银行收购1家村镇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国共有449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在2022年减少35家的基础上再减少了77家,其中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农信社、城商行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如此来算,加上今年这40家,已减少超100家。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中小银行,或因合并重组获批解散,或因收购获批解散,同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收购方银行承继。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持续推进,未来将有更多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净息差下行压力下,部分中小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和压力较大,今年,我们也在寻找一些还不错的农商行,伺机布局。”华东一家银行高管向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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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进行时(06/27)

2024年以来,深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截至6月26日,深市7家公司成功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5家公司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7家公司同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来看,深市主板有4家公司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4家公司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6家同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创业板则有3家公司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1家公司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1家公司同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6月13日起,豆神教育(原*ST豆神)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此前,豆神教育在公告中称,公司目前已完成破产重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恢复中。
据悉,完成重整后,豆神教育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公司2024年一季度总体经营情况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改善。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01%,营业利润实现扭亏为盈,销售毛利率也由去年同期的的38.20%上升至41.26%;资产负债率也由2022年度的133.63%下降至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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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经营情况持续改善 近20家深市公司成功“摘星脱帽”(06/27)

监管动态
REGULATION

02

1. 银行理财牌照收紧?无牌银行存量理财清零或开启倒计时(06/21)

近日,一则中小银行存量理财业务或将被清理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据有关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日前开会强调,未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要求部分省份相关城商行和农商行于2026年末将存量理财业务全部清理完毕,部分省份银行通过正式文件或通过口头收到通知。
针对上述消息,券商中国记者从华南某地区多位监管部门人士求证,上述消息基本属实,有关人员透露,近日监管部门已在内部下发通知,并表示这块业务一直在压降,已经有一段时间。
早在2022年9月,券商中国记者曾报道,华东地区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收到地方银保监局指导,存量银行理财规模不宜超过2021年8月末时点的规模。但当时有相关银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是一个硬性规定,以当地监管的执行尺度为准。
存续理财规模,必然是监管批复牌照的核心考虑因素。回溯已拿到入场券的城农商行,获批时的理财规模均在千亿级门槛以上。市场密切关注的是,监管批复牌照的门槛究竟有没有可能放宽?如果可以,这个门槛究竟被划到什么区间,能兼顾理财公司牌照的“含金量”和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活路”?“不愿意沦为代销”,是诸多受访中小行人士的一致心声。截至2023年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26.8万亿元。掌握着存续理财的机构数量是289家。分类型主体看,31家理财公司存续规模22.4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比例达到83.85%。也就是说,截至2023年末,尚有约4.33万亿元、占比16.15%的存量理财,还在258家非理财公司主体手里拽着。

这258家主体是谁?6家大行的资管部管理约6211亿元;10家股份行旗下管理4533亿元;127家农村金融机构存续9865亿元;103家城商行管理存续规模最多,共计2.18万亿元;还有12家其他机构,管理规模较小,剩下839亿元。
现在留给258家主体拿牌照的时间和空间都已经不多了,可以说新设理财公司的入场券“一券难求”。
一边是牌照惜发,另一边是排队者众。券商中国记者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18年,顺德农商行、重庆银行、长沙银行、吉林银行便发布公告称拟设立理财公司;2019年,威海市商业银行、朝阳银行、甘肃银行宣布申请设立理财公司;2021年,西安银行、贵阳银行、上海农商行、乌鲁木齐银行均表示申设理财子公司;2022年成都银行、齐鲁银行等机构宣布加入申设大军。
除了以上城农商行,此前一些农信机构还希望通过联合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模式拿到牌照。2022年11月,浙江原银保监局曾公开回复称,支持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2021年3月,湖南省联社农信系统理财工作推进座谈会上提出,要争取监管政策支持,成立湖南农信理财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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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一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存在信披违规,6月2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2020年4月,中信信托成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2022年7月,该专项计划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被法院查封,中信信托获知案件纠纷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了解抵押资产状况,未及时披露抵押资产被查封的重大事项。
江苏证监局认为,中信信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为此,江苏证监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决定对中信信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均明确提到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管理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事涉ABS业务信披问题,中信信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06/25)

除中信信托外,事涉上述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原始权益人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世茂)也一同被江苏证监局处以警示函措施。
据该张罚单披露,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中信信托曾多次向南京世茂问询抵押资产查封事项,而南京世茂作为原始权益人,在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已于2022年7月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
关于上述涉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界面新闻综合wind及企业预警通信息发现,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简称“希尔顿—2020-1”,项目发起人为南京世茂;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世茂)下属子公司南京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世茂新里程)为项目公司;上海世茂及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充当该项目的差额补偿人,负责对项目进行增信兜底。
律师点评:专项计划管理人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也为存在自身的难言之隐,因为在投资者众多还在安抚的过程中,贸然向投资者披露抵押资产被查封,将进一步激起投资人的恐惧,可能导致相关索赔的发生,这也就造成管理人并无十足动力去进行披露。监管警示,更多也应并非仅仅是该事件而导致的警示,而折射出在未及时兑付的情况下,背后各方面的压力也在逐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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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组两年半后,ST中安(600654.SH)终于从风险警示区成功逃离。6月24日晚间该公司公告,公司股票将于6月25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6月26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中安消”。
2014年涂国身通过定增重组实现了中安消借壳飞乐股份成功上市。涂国身成为中安消借壳上市第一大股东。然而,因“借壳上市”时置入资产估值过高,使得该公司深陷财务造假的漩涡,2019年5月30日,ST中安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其此前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涂国身也被重罚10年市场禁入。
2022年6月30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2022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3年上半年ST中安依旧被处于其他风险警示中。截至2023年4月,因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重整后持续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过历经调整,该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较之过往有明显好转。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12.43%,归母净利润为9008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3. ST中安成功“摘帽”,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再遭司法拍卖(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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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7张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剑指青岛两家私募——青岛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裕瑞”)、青岛青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石”)及相关责任人。
综合青岛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2024】3号和【2024】4号,青岛证监局查明以下案件情况:当事人公衍峰向青岛青石借用其旗下的私募基金产品众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众诚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期货账号,以及青岛裕瑞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裕瑞昌裕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裕瑞昌裕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瑞昌裕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通过前述账户累计交易1295笔,累计成交金额9266.74万元。
青岛青石和青岛裕瑞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青岛青石和青岛裕瑞给予警告,均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决定对青岛青石和青岛裕瑞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4. 成交近亿元!青岛两家私募涉嫌为场外配资提供便利被罚(06/27)

此外,由于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内控机制不健全,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缺陷,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未自主管理相关产品,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青岛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青岛青石资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周玉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由于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记录,内控机制不健全,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未自主管理相关产品,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青岛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青岛裕瑞资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书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案件当事人公衍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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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科创板欺诈上市第一股”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晶存储) 退市后的追责仍在持续。
6月24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材料。
2023年4月18日,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7月7日正式摘牌退市。经查明,紫晶存储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7亿元,虚增利润超3.7亿元,这是科创板首批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案件。
该处罚发生后,公司的相关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根据《证券法》内容规定,可以由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证券公司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损投资者达成赔付协议,先行赔付。根据赔付后,可依法向发存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2023年5月,中信建投等上述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案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接受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此后,先行赔付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赔付金额比例98.93%;申报有效赔付人数16986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97.22%。

5. 退市将满周年,紫晶存储遭中介机构追讨垫付赔偿金10.86亿元(06/27)

按照相关法规,先行垫付赔偿款后,上述四家机构已取得适格投资者对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追偿人的求偿权,有权对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诉讼涉及被告包括紫晶存储、控股股东梅州紫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及罗铁威、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责任方等48个主体单位。
现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受理案号:(2024) 沪74 民初 240号,尚未开庭。
紫晶存储表示,因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主体公司较多,已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非常重视该案件的进展,已委托公司律师跟进案件进展,并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做出充分应诉的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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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
NEW RULES

03

1. 多部门携手培育耐心资本 全链条支持创业投资发展(06/27)

在6月26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对《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全链条支持创业投资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说,《政策措施》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针对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的问题,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
在管理端,《政策措施》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积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介绍说,国资委也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也影响到了创业投资的成效。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表示,近年来,证监会高度重视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在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机制方面,证监会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和“深化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建立和健全股权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同时,积极完善并购重组的支持政策,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并购基金更好发挥作用。此外,证监会也注重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股份减持和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机制的作用。到今年一季度末,已累计办理“反向挂钩”的申请超过2000单。

证监会还将继续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畅通。据统计,截至6月21日,一共有158家企业赴境外上市完成备案,其中85家在中国香港上市,73家在美国上市。
耐心资本的稳定性长期性是关键
“耐心资本的培育对于促进我国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李春临认为,耐心资本,“耐心”两个字是关键,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其内在要求。
耐心资本应该如何培育发展壮大?李春临表示,除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摒弃“急功近利、快进快出、挣快钱”的浮躁心态,坚持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
李明肖介绍说,这些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优化保险资金监管政策,全面破除阻碍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障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了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拓宽创业企业长期资金的来源。为满足金融市场多层次的投资需求,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支持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资管机构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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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萌介绍说,从制度层面来看,去年7月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明确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于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方面提供便利。前期证监会也指导基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有关自律规则,如对创投基金的首期最低实缴资金做了差异化安排。
李春临表示,广大创业投资机构是创业投资的实施主体,我国创业投资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着重从“专业、多元、规范”三方面入手,鼓励广大创业投资机构从自身独特的优势出发,强化专业化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投后“赋能”,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同时,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业创新平台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主体,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天使投资个人、保险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此外,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创投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创投机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水平。

关于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明确,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
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在依法合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经营特征和金融需求,提供并完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资产服务信托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
在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路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等活动,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带动就业较多的企业和项目,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细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监管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04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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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证券业务先锋组,由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德恒专业团队强强联合组成。我们关注金融证券领域的最新市场热点和前沿法律问题,致力于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大型客户提供跨地域、多专业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业务领域涵盖金融证券合规、风险处置、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

陈雄飞
合伙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刑法学博士,研究员,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主要从事刑事诉讼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代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几十起,为多名原省(部)级领导、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及刑事风控与合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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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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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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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管委会委员,德恒全国刑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首批特邀专家委员,上海市国资委金融证券领域委托推荐律师,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一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拥有17年国际国内诉讼仲裁经验,成功处理操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对赌、融资租赁、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贸易融资、银行贷款担保、基金投融资等重大金融证券案件。

张忠钢 合伙人

现任德恒金融专委会执委(资管组主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宝武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平安建投和平安资管的入库律师,蝉联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荐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超过18年,在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投融资和并购、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资管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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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安  健 合伙人

德恒深圳创始合伙人、德恒刑委会顾问、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顾问。自2002年执业以来,业务相关范围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场经济领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务。近年来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延伸至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范畴,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及证券金融资本市场的案件。对涉及证券资本市场的争议解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对相关的法律领域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

唐永生 合伙人

德恒证券专委会执委,德恒深圳高级合伙人、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多次登榜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ALB 《亚洲法律杂志》等专业评级机构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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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黄  磊 合伙人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规中心副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黄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合规和基金合规工作。

陈 琦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外联部部长、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员,拥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聚焦于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平安创投等金融证券领域知名机构,曾成功处理ABS、资管产品兑付系列争议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企业控制权争夺系列纠纷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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