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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合规月刊

其他分类其他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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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月刊

第6期 共12期

内部刊物 仅供参考
禁止对外转载

5月监管处罚分析

目录

行业资讯

监管动态

合规课堂

反洗钱课堂

团体人身险规范意见稿

防范非法集资

筑牢洗钱风险社会防线  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

2023年0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示监管处罚中,保险机构及保险业务罚单合计156张,处罚金额累计2074万元,处罚机构85家,处罚人员135人

5月监管处罚分析

监管动态

2023年05月开出的罚单中,银保监会机关罚单合计1张,银保监局罚单合计47张,银保监分局罚单合计108张。

一、总体情况

本月,罚单最多的寿险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泰康人寿保险,各9张罚单。

本月,罚单数量在全国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其中: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罚单数量最多,累计罚单均为24张

监管动态

二、全国区域分析

本月,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罚单数量多,罚单均为24笔,罚单笔数占比均为15.38%。辽宁省罚单数量为9笔。

本月,财险公司罚单数量最多,罚单合计81张,寿险公司罚单合计53张。
财险公司处罚金额最高,处罚金额累计1462万元,寿险公司处罚金额累计437.9万元。

监管动态

三、受罚机构分析

本月,主要违规要点集中在:给予合同以外利益、虚构业务套取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或费率、谋取不当利益、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等五个方面。其中:
给予合同以外利益涉及罚单27笔,频次占比19.29%,涉及处罚金额150.3万元。
虚构业务套取资金涉及罚单26笔,频次占比18.57%,涉及处罚金额241.2万元。
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或费率涉及罚单16笔,频次占比11.43%,涉及处罚金额254万元;

监管动态

四、处罚要点分析

近日,原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是在《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14号)更新而来。下面来看看主要变化:

团体人身险规范意见稿

行业资讯

1、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通过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等团体提供养老、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需求。
2、保险公司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业务经营许可,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3、特定团体投保团体人身保险,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认可的保险利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团体人身保险合同,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4、团体保险有个人交纳部分保费的,团体保险合同应当约定参与个人交费的交费方式、比例、期间以及个人退出安排等事项。个人缴费申请退出团体保单的,保险公司应向其返还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
5、团体人身保险理赔资金应当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支付到受益人银行账户。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医疗、养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直接赔付给受益人的除外,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相关事宜。

行业资讯

6、鼓励保险公司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团体人身保险承保、保全、理赔等服务环节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和效率。
7、保险公司应对上一年度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赔付率进行回溯。在回溯中发现以下问题的,需说明实际经营结果与预期出现重大偏差的原因,并及时将相关产品的费率调整至合理水平:
(1)团体意外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低于50%的;
(2)团体健康险、团体寿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高于150%的;
(3)团体健康险和团体寿险在过去3个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连续超过100%的。
8、保险公司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人身保险;
(2)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3)未按要求记录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信息;
(4)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未获得投保人授权,擅自访问、泄露、篡改投保人信息或扩大投保人信息使用范围;
(6)通过虚构经济事项、挂靠中介业务等方式违规套取费用;
(7)未按要求进行产品备案和回溯;
(8)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防范非法集资

合规课堂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合规课堂

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
“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
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
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
合法的公司或企业,
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
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合规课堂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
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
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
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
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以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
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
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
血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
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一)警惕网络电信诈骗
(二)警惕“跑分平台”和各种APP暗藏洗钱陷阱
(三)远离网络赌博
(四)远离虚拟货币交易
(五)远离地下钱庄
(六)警惕网络直播陷阱

筑牢洗钱风险社会防线
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

反洗钱课堂

一、远离洗钱诱惑陷阱,警惕卷入犯罪漩涡

反洗钱课堂

二、增强风险防范理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刷单行为涉嫌违法,凡是需要先行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任何声称“无抵押、无资质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
(一)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二)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卡。
(三)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和收付款二维码。
(四)不要随意暴露个人身份信息。
(五)不要利用信用卡套现。
(六)不要规避监管故意拆分和“伪现金”交易。
(七)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收款、提现和转账。
(八)不要贪图便宜收取不义之财。
(九)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十)不要参与非法传销。

百年人寿辽宁分公司
合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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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共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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