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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新视界-政策专刊-04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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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新视界——政策专刊》

讲他所想,解他所惑,助他所得

04

 2024|第04期
               Apr

热点知识:如何选择更适合你的年终奖计税方法
政策解读: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地政策

目录
CONTENTS

01
02
03
04
05

政策法规
解读分析
司法案例
趋势洞察
热点知识

政策法规

摘要:
1、增值税减免政策。
原文地址: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210417/content.html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
原文地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tax/zcfw/zcfgk/qysds/202104/t457828.html
1)代开发票时不预征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国税】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
   输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法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193788/content.html

摘要: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了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等需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形。为使纳税人能够清晰了解哪些情形下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什么时间申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确保2019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能够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该公告,分别明确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六种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情形的适用对象、申报时间、申报地点、需要填写的申报表等,以及自行纳税申报的申报方式、表证单书和《公告》的施行时间。

【国税】《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
  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解读分析

1、【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
https://www.km.gov.cn/c/2023-11-13/4793647.shtml
原文摘抄:
2023年11月1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自2023年12月13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读:
明确界定参保对象,确定缴存次数,规定缴费金额上下限,明确规定缴费补贴。
2、【浙江省】人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s://rlsbt.zj.gov.cn/art/2023/11/13/art_1389546_58936628.html
原文摘抄:
创新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机制。有效落实放开灵活就

政策解读——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住房公积金各地政策

解读分析

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户籍限制政策,积极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
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解读:浙江省创新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公积金保障机制,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与我司保险业务有关联,持续跟进浙江动态。
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
http://www.qdgjj.com/ggl_108/202310/t20231012_7507636.shtml
原文摘抄:
第二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首次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人在国家规定的利率基础上上浮0.5个百分点作为缴存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缴存补贴在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中列支,计息方式参照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
第二十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自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日起计算,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退出缴存使用协议的,缴

解读分析

存补贴终止发放,并在年度结息或销户提取时兑现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细则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申报时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一年多次灵活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贷时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承租住房所属租赁企业纳入住房公积金支付体系的,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十八条  支持来青高校毕业生将住房补贴、租赁补贴缴存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
解读:
青岛市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缴存结息、纳税扣除、低息公积金贷款、优惠银行信用贷款等权益,还创新性地在缴存上、购房上、租房上、来青高校毕业生推出了多项优惠支持政策。
4、【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https://www.gz.gov.cn/gzzcwjk/detail.html?id=8407

解读分析

原文摘抄:
2021年11月26日,制定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等便利措施。
第十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执行;
(二)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退出时销户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十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公式、收入还款比、贷款期限、房屋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与强制缴存职工一致。
第二十三条 灵活就业缴存资金与强制缴存资金统一管理,分项核算。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可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补充资金流动性,所产生的成本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解读分析

解读:
1)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
2)放宽了提取条件,现行政策下自愿缴存人封存销户后需等待半年才能提取,新政策下销户封存后即可销户提取,无需等待半年。
3)更改了贷款条件。从缴存权利与贷款义务对等及资金平衡的角度考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只能购买首套房,且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次,贷款前的最小参与缴存时间为24个月。贷款额度公式不与年龄挂钩,而是以缴存人的缴存贡献得出,按照公积金账户日均缴存余额与缴存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的乘积计算。
4)明确资金管理方式,灵活就业缴存资金与强制缴存资金统一管理。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可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补充资金流动性。
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
https://zjj.sz.gov.cn/ztfw/zfgjj/zcfg/content/post_9372008.html
原文摘抄: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

解读分析

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解读:明确界定灵活就业人员,规定缴存范围之外单位职工的缴存方式,确定和调整缴存比例和基数。
6、【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zfwj/202105/279bbe3ba8304136a8cadb1056adc85d.shtml
原文摘抄:
试点内容:
(一)明确试点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应缴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例》《办法》规定应缴范围之外的,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实施分类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单位)及其雇工和自由职业者(无单位人员)两类。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参照《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缴存单位与缴存职工相关规定管理。自由职业者单独制定管理措施。
(四)缴存灵活转换。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的意愿和条件更加灵活

解读分析

缴存,可按规定预缴或补缴公积金,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多缴,长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可灵活转换,完全互通,便于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转换后个人账户可以转移接续。
(六)加大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后长期未使用的,可参照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补贴政策在办理销户提取时进行补贴;在参加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入学、入医时可以按规定计算得分;在租赁我市住房保障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住房时可按月支付租金。
解读: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以上内容,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缴存政策、提取政策、贷款政策、会计核算、流动性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
7、【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202278313670737920.shtml
原文摘抄:
第八条(缴存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解读分析

第十条(缴存方式及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采取自主灵活方式,无缴存频率限制,最低缴存金额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第十三条(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应达到6个月(含)以上,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取。
第二十二条(互认互贷)  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
1.降低缴存对象年龄上限。将缴存对象年龄上限由“不满65周岁”调整为“不满60周岁”。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试点的年龄范围为16周岁-60周岁。
2.设置最低缴存金额。新增“最低缴存金额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规定。
3.缩短提取资金存储时间。将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由“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调整后,灵活缴存资金存储满6个月便可申请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
4.新增互认互贷。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后,在异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公积金制度并来成都购房的,满足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条件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解读分析

8、【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https://gjj.hainan.gov.cn/hngjj/zwdt/202404/b83cdac7a2a74a7db922e0ead42cc3fc.shtml
原文摘抄:
《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
符合《办法》规定范围的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上下限参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每年发布的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二)缴存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不同方式缴存。选择按月的,每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当月缴存额;选择按季的,每3个

解读分析

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3个月的缴存额;选择按年的,每12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12个月的缴存额。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委托代扣方式,自起始缴存年月开始扣缴。每月20日为固定扣缴日,在扣缴日从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的扣款银行账户按约定缴存额足额扣缴,扣款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缴存银行一致。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提取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
2.在我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且终止缴存满半年。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满足连续足额缴存12个

解读分析

月(含)以上,并且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其中:
(1)按季或按年的方式缴存金额足额留存在账户时间可视为连续缴存时间;
(2)从本省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从异地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还需在我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解读:
《办法》共六章33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目的依据、灵活就业人员定义、适用范围、缴存原则以及管委会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缴存”规定以签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协议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缴存基数与比例范围、基数与比例调整、缴存身份转化、计息以及转移接续等相关内容做出规定。
第三章“提取”主要对提取做出相关规定,明确提取使用范围与使用条件。
第四章“贷款”主要对贷款办理、逾期管理及失信惩戒等做出相关规定,重点明确贷款对象、申请条件、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处置方式进行说明。

解读分析

第五章“政策支持”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依法扣减、缴存补贴的政策支持,同时明确缴存补贴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及文件有效期限。
总结:虽然各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都有所差异,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界定、缴存方式都大同小异,基本都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司法案例

来源:贵州省税务局
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sjpd/bjs/gzdt_59783/202311/t20231108_83052745.html
(一)案件概要:
毕节市七星关区吴某,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从事主播行业,2020年1月受雇于贵州某农特产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网络平台带货主播,通过底薪加销售提成方式取得收入。经查,吴某分别从七星关区某百货店、贵州某农特产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但七星关区某百货店、贵州某农特产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吴某少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910016.4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毕节市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吴某少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910016.44元。
此外,吴某于2019年8月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七星关区某百货店,并作为该个体户网络平台带货主播。主管税务机关将该百货店纳入定期定额户管理,核定其应纳税经营额每月20000元。经查,该百货店在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取得的销售收入已超过核定应纳税经营额,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定期定额户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但

税务稽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主
播应当主动缴税

司法案例

吴某和该百货店在经营额超过定额后未依规定办理申报纳税,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842113.61元。
(二)庭审主张:
毕节市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吴某少缴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及滞纳税款。
(三)判决内容:
毕节市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吴某少缴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842113.61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分析解读:
近年来,文娱行业成为税务检查重点,主要原因如下:
1、普遍收入较高,且创富速度较快。由于主播普遍收入较高,而收入较高意味着应缴纳税额的提高与合规成本的上升,然而,文娱行业从业人员对税务知识的储备速度通常不及财富增长速度,这也使得税务违规现象频繁呈现。
2、成本支出、收入结构较为简单,未形成合理的架构体系。文娱行业从业者虽然收入较高,但收入种类相对简单,收入对应的利润高,成本低,且未建立起全面、合理的公司体系,存在个人私收公司账款、违规转变收入形式等方式,未形成合理的收入体系,税务合规风险系数较高。
3、从业人员对税务知识普遍不够了解。明星及网络主播通常缺乏对税务知识的系统性了解,容易忽视个人及企业税务问题。
网红主播取得收入主要分四种情况:

司法案例

一是个人主播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由其任职受雇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为其预扣预缴个税税款;
二是以独立的身份进行直播,与直播平台是劳务关系,由直播平台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播取得的带货佣金、打赏费等属于劳务报酬范畴;
三是主播自主成立工作室,以个人独资或者个体户的形式与平台进行签约合作,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等;
四是主播个人与经纪公司签约,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经纪公司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若是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

趋势洞察

我们先来看两个24年发生的真实事件。
事件一:
我们先来看两个24年发生的真实事件。
事件一:
王某在23年各地申报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1000万,今年3月他接到上海某税务局的通知,需要其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并要求补税。对此王某提出质疑,并提供了“自然人代开”的纳税证明,举证经营所得个税已经缴纳。
上海税务局并不接受王某的辩解,称需要王某进一步提供由纳税所在地税局盖章的可享受0.4%优惠税率的证明或声明。否则其开给上海企业的450余万的自然人代开部分需在上海当地按经营所得个税的五级累进税率进行补税,在湖南已经缴纳的个税不予以承认,由王某自行与纳税当地税务局沟通进行退税。若个人不愿按要求补税,发票将予以作废。
事件二:
4月的第一周,湖南省长沙市某税务局要求当地某灵工平台,对24年第一季度在其平台有过发放记录,且全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万的个人进行情况说明。要求提供第一季度的个人应

个税改革发展趋势

趋势洞察

纳税所得额的纳税或申报证明,纳税或申报证明,证明可以是:①委托代征获得收入的税务盖章申报证明、②个体工商户/临时税务登记人的24年一季度的完税证明、③自然人代开的完税证明等。税务局将根据其提供的证明了解其来源组成,以便对在湖南的收入部分进行定性,确认其:①是否应该按劳务纳税;②如果继续按经营所得纳税,是否应按经营所得个税的五级累进税率进行纳税。此事件目前还未有结论。
国家逐步加大对于经营所得的监管。
从上两件事件来看,第一,国家各地陆续开始依照《个人所得税法
》要求个人进行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第二,除了年度汇算清缴期外,季度也是国家关注高经营所得收入人群的主要时间点;第三,目前国家主要关注的人群和要求为,个人当年累计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万进行监管并督促汇算清缴,超过500万执行补税。
下面让我们来回顾以下整个个税的改革,看看《个人所得税法》是如何来规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汇算清缴的。
国家在“十三五”期间进行了改革: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并且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并开始实行该举措。
2016年-2020年这整个“十三五”期间,国家针对个税改革主要如下:

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趋势

趋势洞察

“十三五”期间,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实施,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实施,增加住房、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现了税制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0年,顺利完成了个税改革后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对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其他税目依然采用分类计征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经营所得等未来可能纳入综合所得范围。有消息称将经营所得等纳入综合所得范围。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个税改革历程来看,因为经营所得具有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双重属性,一些情况下跟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收入难以区分,也成为明星、网络主播避税的“重灾区”。而目前各国通行做法是并入综合所得,从数字经济发展对税制挑战来看,经营所得

趋势洞察

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更好避免相关问题。
 纵观国内对个税的态度以及政策,当前我们国家的个人经营所得年度不超过500万,季度不超过120万。

热点知识

众所周知,我们在计算年终奖时,可以把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税,也可以单独计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两种的区别,和哪一种更适合您的。
首先我们来看下结论:
(1)平时月收入较低,一般选择合并计税;
 (2)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小于零,肯定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然后我们来看下什么是单独计算,什么是合并计算。
1、单独计税:
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何选择更适合你的年终奖计税方法

热点知识

2、合并计税:
工资和年终奖合并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小赵全年工资12万元,年终奖3万元,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其他扣除共4万元。则小赵的年终奖应该交多少税?
方法一:选择单独计税
30000÷12=2500,查表可知,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0×3%-0=900元
工资应纳税额=(120000-60000-40000)×3%=600元。

热点知识

合计应纳税额=900+600=1500元。
方法二:若选择合并计税
将全年工资+年终奖-减除费用和其他扣除
120000+30000-60000-40000=50000元,查表可知,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年终奖和工资的合并应纳税额=50000×10%-2520=2480元。
比较可知:小赵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温馨提示:测算表可查阅微盘-公司资料-产品运营事业部-政策咨询及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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