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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早报第11期

Intellectual Property Morning Post

知道早报

第11期(半月刊)

    The Eleventh Issue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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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提升服务着力增强头部企业引领作用
战略合作伙伴推介
高新区科技成果发布
知识产权活动
知识产权动态
知识产权政策
战略合作伙伴邀请函
供需征集

CONTENTS

高新区:提升服务着力增强头部企业引领作用

        高新区提出,将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全面提升数字能力作为推进“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区内重点企业,以最快速度、最优服务、最高效率推动智慧城市、车联网、智慧医疗等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坚持一事一议、一业一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头部企业引领作用,支持头部企业不断优化、更新和迭代产品技术,并为其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示范应用场景,推动头部企业在高新区增资扩产、提质增效,扎根大连、稳定发展。
    今年以来,高新区全力支持辖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围绕资源要素、研发创新、人才培养、政府服务等方面,制定更聚焦、更精准、更大力度的支持措施;不断加强企业培育体系建设,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建立“科小—高企—雏鹰—瞪羚—独角兽—领军企业”的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做好助企纾困服务工作,不断强化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我市发布《大连市2022年第1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全市共有1075个符合条件并经公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纳入国家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在这份名单中,高新区有469家“科小企业”入库,占全市总入库数43.6%,入库数量全市第一,据了解,一季度高新区新增科小注册企业120家,占全市27%。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大连高新区2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家“专精特新”产品企业入选,数量比去年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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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集(大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佳集(大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致力于知识产权领域,是一站式 “知产+法律”完美结合的高价值咨询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从确权、用权、维权到转化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头等舱“服务。是国知局、国家版权中心等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拥有自己独特的渠道和资源,并与新一线城市行业内构建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行业自身服务水平。 
        公司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和具有大型集团企业工作经验的实战性知产专家联合创办,拥有一支资深知产专家和律师或具有丰富审判实务经验的高级法官组成的高素质精英团队,同时聘请国知局、版权中心多年的原审查专家或专家库成员坐客企业为常年顾问,引导行业发展,指导疑难案件。佳集知产定位“高精知产服务”,擅长疑难复杂案件。遵循从法律保护的视角,做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服务。 
        佳集秉承专家、专业型人才、科学化管理的优势,全身心地关注客户的每一个细节,并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切实为客户提供最具有专业化、高效率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坚守自己的定位,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做值得信赖并受人尊重的企业。

      咨询电话:1864119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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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板块

知识产权体系
©版权·保护原创
软件著作权丨作品著作权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商标·保护品牌
商标注册丨驳回复审丨异议丨撤三丨转让丨商标续展丨无效宣告
℗专利·保护技术
发明专利丨实用新型专利丨外观设计专利丨专利商业化
“知产+”服务
法律诉讼
知名律师团队,优质知识产权诉讼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税收减免丨政策扶持丨优先立项丨吸引投资丨人才引进丨积分落户丨招投标加分丨融资上市重要资源
企业资质荣誉
AAA企业信用评级丨各级项目申报丨体系申报丨体系认证丨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等

三、生产条件:
       需大电流电源、电解槽和冷却水。电源可提供最大电流和电解槽尺寸与所加工工件尺寸相关,电解槽需用冷却水冷却。
四、知识产权情况:
       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申请发明专利2项。
五、成本估算:
      根据工件尺寸选择微弧氧化电源额定功率,价格为50~100万元左右。工件加工成本较低。
六、规模与投资:
       视生产规模和电源功率需求,约100~150万元。
七、提供技术的程度和合作方式:
       本团队可提供成熟的微弧氧化加工技术路线及装备的设计,对有需求的单位可进行技术转让等合作。
八、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一、产品和技术简介:
     钛及钛合金因其耐腐蚀、比强度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牙科与骨科内植物或修复领域。但该类材料表面一般呈现生物惰性,需通过表面改性提高其表面的生物活性。微弧氧化 (Micro-arc Oxidation)是一种可用于钛、铝、锆、镁等金属及其合金的电化学表面改性技 术。通过此技术可在上述合金表面原位生长出氧化物陶瓷层。通常的微弧氧化涂层具有“火山口状”多孔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表面的孔隙率,有助于提高金属表面的生物活性。本项目利用专利电解质配方制备的微弧氧化涂层具有“大脑沟回状”微纳米分级结构和超亲水性,在生物活性和涂层附着力上,性能均优于常规的“火山口状”涂层,在钛及其合金医 用植入物上具有较强的应用前景。
       除此之外,该多孔涂层还可以用作钛及其合金防腐涂层的中间层,在其上涂镀有机防腐涂料后,有机涂料的结合力更高,耐蚀性更强。
二、应用范围:
      用作钛基牙种植体,骨科内植物和修复材料的生物活性改性或工业防腐涂层的中间层。

钛及其合金高生物活性微弧氧化表面处理技术

生物医药领域 01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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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技术处理后的扫描电子显微镜图像 
a) 纯钛;b) Ti–6Al–4V;c) 纯钛种植体

       生产条件:常规的生产橡皮膏的涂布生产设备。
三、规模与投资:
       20 万元(取得临床批件)成本估算:30cm2/贴,每贴成本0.4元左右。
四、合作方式与转移程度:
       该产品处方筛选和工艺路线已经完成,并对产品核心技术申报专利,寻求厂家共同完成临床前研究。
五、市场效益:
       品采用制剂新技术,药物可以以恒定速率透皮,血药浓度平稳,药效维持时间长可达24 小时,使用方便,安全性好,副作用小。制备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产品质量容易控制,更便于产业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优点。预计实现年销售额5000万元,实现利润500万元。
六、提供技术程度: 
       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专利),完成中试。
七、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一、产品和技术简介:
      川芎嗪(Chuanxiongzine)又名四甲基吡嗪(Tetramethylpyrazine,TMP)是由川芎的总生物碱分离得到的活性产物,属酰胺类生物碱。具有抗血小板聚集、兴奋延髓呼吸中枢及 血管运动中枢,扩张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改善微循环等多种作用。目前在临床上广泛用于 急性闭塞性心脑血管和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脑血栓、脑动脉栓塞等的治疗,作用 确切,毒副反应小。本项目开发了一种骨架型川芎嗪贴片,采用经过化学改性的高渗透性压敏胶基质和促渗剂组合,实现24 小时持续经皮给药。
二、应用范围和技术水平:
       目前临床上使用的只有片剂和针剂。由于川芎嗪体内代谢快,半衰期短(t1/2=2.8h),肝脏首过效应明显,生物利用度低等缺点限制和影响了川芎嗪临床作用的充分发挥。经皮给 药系统可以避免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对川芎嗪的透皮给药进行了一些基础性研究并正在开发一种贮库型透皮贴片。可是贮库型透皮贴片生产工艺复杂,制剂成本高,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十分严格。我们研制的骨架型川芎嗪经皮给药系统把川芎嗪分散在聚丙烯酸酯 的压敏胶基质中,制备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产品质量容易控制,更便于产业化。在国内居于领先水平。 

骨架型川芎嗪透皮贴片

生物医药领域 02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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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元宇宙之夜惊艳凌水湾 高新区“以虚强实”发展元宇宙推动产业升级
       6月28日傍晚,凌水湾畔,海风轻拂,晚霞绯红,海天相连,一场奇幻炫酷的元宇宙之夜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让人们深刻感受到了元宇宙的魅力:虚拟主持人与嘉宾实时互动;虚拟工厂有序运转; “墨镜”可在镜片上显示三维画面;数字藏品博物馆收录名家名作;可视化智慧医疗可以实现虚拟手术;文旅虚拟世界似真似幻......大连高新区举办“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系列活动之四“元宇宙 新征程”主题活动,集中展示了一系列元宇宙产品及应用,全面展现了大连元宇宙产业活力与潜能,同时,高新区在活动中介绍了促进高新区元宇宙产业发展思路,现场成立了元宇宙技术中心,组建元宇宙产业联盟,启动元宇宙大厦,提出将促进元宇宙相关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为大连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供新引擎,为产业转型升级开辟新突破口。

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 >>

精彩活动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罗钟铉,大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薛雁翔,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滨,大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龙业,大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宏志,中国供销资产公司副总经理胡京徽,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会长刘军,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会长郑时雨出席活动,同时,来自政府相关部门、企业、高校、行业协会和媒体机构的百余位来宾参加本次活动,10万余人次观看线上直播。
元宇宙之夜展示大连产业潜力
       什么是元宇宙,这既是目前互联网界最火爆的新概念,也是最吸引人们一探究竟的话题。在高新区举办的这次活动中,许多高新区企业带来了最新的元宇宙产品,让参会嘉宾们眼前一亮,不但展现了大连发展元宇宙产业的潜力,同时,也让人们对元宇宙有了初步了解。
       在现场,大连梦想齿轮科技有限公司带来的一款可穿戴元宇宙产品颇受人们关注。产品外型酷似墨镜,右侧镜片中有一块内置电子屏幕,戴上之后,人们好像变身成为谍战电影中的特工人员,可以通过眼镜来扫描物体收集数据,同时,镜片还可以呈现三维视觉效果,让佩戴者置身于虚拟世界之中,既可用于游戏互动,也可用于文旅、博物馆等数字展厅。“我们公司就是在高新区成长起来的公司。”该公司创始人曾庆龙告诉记者,可穿戴产品是目前元宇宙领域最热门的赛道,而这款产品是由他们负责虚拟现实技术,由合作公司生产硬件,摆脱了传统头盔式VR眼镜造型,让元宇宙更贴近生活。
       通过可穿戴产品呈现虚拟世界成为当晚最受追捧的“元宇宙明星”,嘉宾们纷纷驻足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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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 >>

精彩活动

宙产业发展思路,这是继6月14日“车联启程 驭智前行”主题活动布局车联网产业后,在两周时间内,高新区再度出招,锚定新产业,挺进新赛道。在活动中,高新区宣布成立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元宇宙产业技术中心,组建大连元宇宙产业创新联盟,启动元宇宙大厦,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创新载体和发展载体。
       元宇宙是互联网的下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将深刻改变未来生产生活方式。今年以来,高新区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新方向、产业振兴新路径,以数字技术为核心,布局前沿领域,推动产业链纵深拓展,积极谋划“1+N”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经过充分论证与研讨,高新区将元宇宙产业作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之一。
       “发展元宇宙是一场水到渠成的双向奔赴。”大连元宇宙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刘爽说,元宇宙在大连萌芽,势在必行,同时意义深远。大连是中国软件产业最成熟的交付市场,为培育元宇宙产业提供了优良土壤,而发展元宇宙则关系到大连软件产业从量变到质变的新腾飞。高新区顺势而为、勇当先锋,不仅确立元宇宙发展方向,更建立了一个有针对政策、有企业集群、有空间载体的完整系统,为元宇宙企业建立联盟,快速促成产业集聚。未来,大连高新区将整合更多元宇宙产业资源,建立元宇宙生态圈。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宣布投身元宇宙新赛道,大连版元宇宙会是什么样?大连高新区提出“虚实融合、由软带硬、由平台到生态”的发展思路,侧重元宇宙“以虚强实”路线,结合大连市和高新区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重点围绕数字形象、数字藏品、数字工业、数字电商、数字文创、数字娱乐、数字会展、数字教育、数字城市和数字金融等十大垂直领域深耕细作。
       同时,以虚拟现实(VR/AR/MR /XR)、数字孪生、三维仿真等技术为支撑,积极

       元宇宙(大连)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带来的元宇宙产品借用VR眼镜,通过AR/VR技术实现虚拟与现实的融合,让人们仿佛置身于一个如幻似真的世界之中,可以在虚拟世界中体验汽车驾驶。“目前我们正在与部分城市合作,即将推出一个大型数字文旅产品,将还原唐朝时中原城市面貌。”该公司COO祁东亮介绍说,目前元宇宙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智慧医疗、数字展厅、数字藏品、智能制造等领域。
       在现场,东软集团带来了一款元宇宙医疗数字人解剖实验室产品,通过VR眼镜,人们仿佛进入了手术室,可以直接看到人体各个部位和内脏情况,从而确定病情,不但可以用于手术治疗,还可指导教学。
       由大连迈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带来的智能化虚拟数字工厂平台,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真实设备与虚拟设备同步显示,把工厂“装”进了电脑里,不但可以通过电脑指挥生产,更可以预演生产流程,控制生产成本。
       活动现场,由本土企业大连东锐软件有限公司研发的虚拟主持人小新让所有来宾眼前一亮,该款机器人通过虚拟的3D人物形象与人进行交流,可以模仿人的形态、表情、行为等与人进行互动,使人机交互的过程更加生动。
       虚拟主持人、数字藏品、数字工厂、数字医疗、元宇宙安全、数字文旅、数字文化......一款款元宇宙产品让本次活动充满了科技感和未来感。
高新区挺进元宇宙产业新赛道
       活动中,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龙业介绍了大连高新区促进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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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 >>

精彩活动

公司COO祁东亮说,公司专注于视觉元宇宙领域,其技术广泛应用于智慧医疗、文旅等领域,对于高新区发展元宇宙产业,公司不但信心十足,同时高度重视,“这将是最新发展机遇,是弯道超车的重要机会。”祁东亮表示,公司将扎根大连高新区,携手打造元宇宙产业链条和发展生态。
      “发展元宇宙符合国家数字赋能实体经济的发展战略,高新区使命在肩。”大连迈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权说,发展元宇宙产业体现了高新区的区域优势和创新意识,“元宇宙一定要做在与实际生产生活相关的实体上,高新区有数字人才、数字产品、数字基础,在元宇宙领域大有可为、大有发展。”王德权表示,公司专注于工业元宇宙领域,其元宇宙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徐州重工、临沂重工、潍柴动力、一汽大众等企业。他认为,伴随着高新区前瞻布局元宇宙,围绕产业链下功夫,将开辟一条独具特色的元宇宙产业发展道路。
      活动最后,还举行了元宇宙大厦命名仪式,依托南海壹号大厦,打造地标性产业载体,未来将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区内重点企业,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特色应用场景等,形成高新区发展元宇宙的政策高地和产业集聚地。
      风劲帆满图新志,力耕巧作日争新。高新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甘当先锋,积极探索,敢于变革,敢于出招,积极谋划规模经济,加快推进产业聚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探索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强化头部引领、平台互联,全力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汇聚高端资源要素,为全市“两先区”“三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发布来源:大连高新)

推动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尽快完善大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物联网、互联网、5G/6G 网络等基础设施。将打造元宇宙创作、研发、交付、VR+全产业链和元宇宙多元体验的聚集区,汇聚创新要素,构建产业生态,使大连高新区成为东北地区元宇宙企业集聚的热土,让更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这里蓬勃发展。
科技创新和产业联盟协同推进
       高新区发展元宇宙产业,立足区域优势,同时注重“虚实结合”,推动科研和产业协同发展。在现场,“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元宇宙产业技术中心”正式成立,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院长江贺介绍了元宇宙产业技术中心的发展思路。
       同时,还举行了大连市元宇宙产业创新联盟成立仪式,联盟由文化旅游、教育、智能制造、数字形象等涉及数字化领域企业组成,截至目前,已有51家会员单位。
活动现场还组织了交流互动环节。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洪凯、元宇宙(大连)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EO郭宸芸等嘉宾发表了主题演讲,聚焦技术前沿,分享科技成果,畅想行业未来。
       在现场,高新区展示了区内企业研发的诸多元宇宙产品及应用,让人们感受到元宇宙离生活越来越近,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激发了企业创业创新热情。“我们计划为高新区引入一家元宇宙领域市值千亿元的上市公司。”元宇宙(大连)企业信息服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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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6月28日下午,由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主办,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承办的知识产权系列培训之“企业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主题培训线上开讲。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佳集(大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韩健担任培训讲师。韩老师兼任辽宁科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是省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并原任某中院员额法官,在中院及高院有着十余年的工作经验,是知识产权领域资深的专家。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专利权被侵犯时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对于侵权行为的先行停止要求的裁定标准是什么?如何应对商业竞争恶意侵权警告?在专利权实务案例分享的部分,结合多年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韩老师从实务角度出发,带领参会学员了解了各种常见的企业专利权的权利主张情形。参会的企业学员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可以学习到何为侵权、如何维权,还能透过法院审理的角度,对于复杂案件的裁定逻辑有更全面的认识。 
       在讲到商标权时,韩老师通过著名、驰名商标的多个维权实例,对于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证据的留存、法院的选择等诉讼实操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加强商标注册意识、做好商标提前规划,并结合版权登记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的把控风险,增强商标管理能力。随后,培训对企业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也给予了讲解,对企业经营者提出了警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道德意识。 
      培训的最后,参会的企业学员就技术合作开发过程中的维权问题进行了提问,韩老师就合作过程中的专利保护措施给出了建议,解释了签订技术合作合同时明确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保障自身利益。另就学员关心的如何判断外观专利是否侵权以及相关赔付标准的问题,韩老师解释道虽然对于实际赔付标准的认定是案件审理的难点,但是侵权人在侵权前后的实际获益,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赔付的依据。 
       透过这次干货满满的知识产权法务案件实例分享,相信参会学员对于企业专利权及商标权有了更全面的学习。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也会带来更多法务、财务、金融、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活动,为园区知识产权发展注入更多力量。

佳集(大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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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2022 海创周 >>

精彩活动

开放共享 共促发展
       6月29日上午9时,“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线上路演”在高新区嘉创大厦成功举办。活动由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海外学子创业周组委会主办,高新区管委会承办。聚焦生物医药、电子科技及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精心挑选了与高新区产业高度契合的6家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参加线上项目路演,天津昌和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楚航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益唯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思为康医药有限公司围绕核心技术、创始团队、市场前景、业务进展及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线上路演。国仟创投、英诺天使、青橙资本、深创投、国宏嘉信资本、上海爵银投资等知名机构负责人和人社部创业导师线上对项目逐一点评,并给予高度评价。
 沟通·融合·发展
      6月29日上午,由科技部火炬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主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科融通V-Next)和大连高新区管委会承办的“2022海创周科技企业投融资常态化路演”在高新区海创(大连)科技交流中心同期举行。活动聚焦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智能设备、芯片仿真、航空发动机等领域,邀请大连探索者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鑫海智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大连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项目投资价值和融资需求进行路演推介。参加路演企业多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企业,辽宁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本地优质企业。路演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吸引了科技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投资机构代表等50多人参加,近千家投资机构代表线上观摩。现场来自深创投、特地世界、中以基金、创业工坊等知名创投机构代表及行业专家从项目的投资价值、发展趋势及行业前景等方面给予专业点评和中肯建议。参会多个创新项目凭借硬核的前沿技术和团队强劲的发展势头,受到了投资机构青睐,有望获得千万融资,助力企业创新发展驶入“快车道”。
       6月29日下午,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科学、新材料等领域,精选27个海外优质项目平行开展4场2022“海创工程”线上路演活动。来自青橙资本、松禾资本、洪泰资本、泰越资本等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合伙人以及清华大学、大连化物所、大连医科大学等高校院所的科研专家对项目进行线上点评和对接交流,对部分项目表示强烈投资合作意向。6月30日—7月1日,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新材料、智慧海洋等领域,还将邀请82个海外优质项目开展13场路演活动。
       7月初至7月中下旬,还将陆续举行科技部“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洁净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和工信部“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专业赛”两项国家级行业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8月—10月,两项大赛陆续开展项目招募、赛事评审及颁奖等配套活动,持续汇聚各方资源,吸引更多海外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共享大连发展新机遇,合作共赢新未来。                                                                (发布来源:大连高新)

科技创造奇迹 人才改变未来 
       2022海外学子创业周立足大连和高新区发展需要,坚持“两核、四化、三聚焦”的办会思路,以人才、项目、资本为核心,全年开展线上线下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及行业大赛等三大板块主体活动。今年,共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及欧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200名海外学子报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占比93%,博士占比59%。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骆东升出席活动。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石德山主持。区科技局、投促局、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海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6月29日,2022海外学子创业周在大连启幕。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线上路演”、深交所“2022海创周科技企业投融资常态化路演”以及2022“海创工程”项目路演等主体活动同频共振,成功举办。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沈水生,副主任陶静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洪涛等领导线上出席活动并致辞。大连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任洪成,大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徐旭东以及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大连市基金业协会、大连朝鲜族企业家协会等部门领导和代表出席线下活动。大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龙业,党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刘源波以及区党群工作部、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线上线下参与活动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代表,国仟创投、英诺天使、青橙资本、深创投、国宏嘉信资本、上海爵银投资等投资机构代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国融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中介机构代表,以及高新区科技企业、双创机构代表。初步统计,线上线下观看人数近万人次,获得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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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其他单位申报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应建有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出具具备较强成果转化能力证明。  
       2.省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组建。企业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原则上要求牵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具有较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且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41%(全国平均值)或实验室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3.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  
       4.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  
       5.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再重复批建。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
三、名额分配  
      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额推荐,沈阳市、大连市限额推荐15个,其他市(含沈抚新区)科技局限推荐5个,其他单位限额推荐2个。根据省政府《关于对2021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辽政办〔2022〕12号)的要求,对于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率成效明显受激励相关地市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系统内填写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7月15日前提交初审单位。
       2.初审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按限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
       3.初审单位须于7月22日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中完成初审,并将正式推荐文件与系统下载的《2022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扫描件上传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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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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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产业创新局,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印发的《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有关要求,近期拟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我省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处级及以下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处级及以下机构。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享受待遇的,一般不参与评选,如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人社部函[2022]66号文件分配名额,我省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先进集体6个(其中,大连1个),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其中,大连1名)。  
本次表彰国家层面实行差额评选,我省实行差额推荐,省科技厅、各市、沈抚示范区、各国家高新区各自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7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技创新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  
       2.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创新发展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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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知识产权动态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06.2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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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函保字〔2022〕5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效率,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更加高效维护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权益,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394号)要求,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统筹考虑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区域布局,经研究,确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南京、苏州、常州、宁波、济南、烟台、潍坊、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亚、昆明等16个市,义乌、绍兴市柯桥、晋江等3个市(县、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
       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条件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省(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域内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省、市、县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体系。
       请于2022年7月20日之前,将试点工作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试点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试点单位应按月报送案件信息,每半年报送试点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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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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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节选)

知识产权动态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2022.06.28

国知办函服字〔2022〕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间经验分享交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通过案例征集,遴选发布一批优秀案例,形成示范效应,更好发挥各服务机构支持市场主体科技研发和复工复产的重要作用,助力国家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大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以“提升服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为主题开展案例征集活动,面向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点网点,旨在充分展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科研团队技术创新及转化、政府部门综合决策、社会公众意识提升、支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征集案例应经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排序并上报,案例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在此期间履行服务职能开展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案例。
三、案例要求
     (一)确保真实准确。案例要体现服务机构围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开拓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展现服务成效,充分展示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的典型做法。
      (二)体现特色做法。案例要认真总结信息服务工作中的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成果,针对不同主体开展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的具体做法,具有“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指导价值。
     (三)注重实践成效。案例要聚焦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现实需求,切实做到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全链条服务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案例参照模板(附件1)统一格式,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包含必要的图表、标注等。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请单独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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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2022.06.27

讲座时间:14:00-16:00
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
咨询电话:010-62086805
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cnipa.gensee.com/training/site/s/37761404
 
“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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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馆2022年7月公益讲座计划:“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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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知识产权动态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2022.07.04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任务,省知识产权局定于2022年7月8日在“腾讯会议”平台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培训班(线上)。本次培训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主办,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特邀北京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事多年执法工作人员,介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情况,主要介绍专利、商标等行政执法实务。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及县(区)负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及维权援助工作人员,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及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各地维权援助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培训相关事宜
  培训时间:2022年7月8日,9:00-11:30。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参加培训学员需在7月7日24: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腾讯会议:210-914-972)。
       本期课程结束后,在课程当天13:00前扫描二维码完成线上测试,且分数在60分以上的参训人员,可获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电子版结业证书。
本次线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各市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组织各地维权援助机构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自愿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 陈海涛
  电话:024-86674256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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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终止代征印花税有关事宜的公告(第48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八九号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就终止代征印花税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
        二、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对多缴、错缴、重缴且未满三年的印花税,请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12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为权利人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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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2022.06.24

一、出台背景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要求,明确要求“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2019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出一系列建设举措。目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国有43个副省级以上省市设立了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占比达到91%,地级市中设立了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比例为27%左右;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遴选认定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51家,在华TISC网络基本形成;会同教育部遴选前两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60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进一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机构类型多元、覆盖广泛。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的分类指导,发挥各类节点、网点的特点和优势,充分释放节点、网点服务能力;坚持节点、网点类别多样化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有效加强体系内部协作交流,促进节点、网点协同互联,节约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在此背景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服务指引》),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以有效引导和促进节点、网点积极发挥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质量和传播利用效能。
二、主要内容
     《服务指引》分为五部分,包括服务主体、服务原则、服务重点、服务内容和服务保障。
     
(一)服务主体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服务主体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各类节点、网点。节点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国家级、省级和部分区域中心城市节点构成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主干网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是基础和支撑。网点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行业组织、市场化服务机构网点等。布局合理、服务能力强的网点是主干网络与创新创业主体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也是公共服务终端,是解决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节点负责面向所在区域提供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并辐射、支撑区域内服务网点。网点联接依托主干网络,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创新创业主体以及特定行业提供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两者共同构成立体化、多层级、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各区域、各行业领域的服务支撑网络。
     
(二)服务原则
       各类节点、网点在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基础服务、便利服务、规范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原则。“基础服务”是指各类节点、网点首先应围绕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需求,积极主动提供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支撑。“便利服务”是指各类节点、网点应明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事项,使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可便利获知、获取服务内容和渠道。“规范服务”是指各类节点、网点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使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可获得一致性、标准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创新服务”是指各类节点、网点应创新服务形式,积极利用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提升服务效果,增强信息传播的有效性。
      
(三)服务重点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中服务主体类型多元,不同类型节点、网点的机构性质不同,资源优势、特点不同,所面向的主要服务对象群体不同。各类节点、网点应当结合职能定位和优势、特点,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
       各类节点应当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渠道和骨干、引领作用,面向区域政府部门、创新创业主体、社会公众等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基础性支撑服务;其中,国家级、省级、区域中心城市节点应当按照《服务指引》要求分层、分级发展,形成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的层级化构建和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高校类、科研院所和科技情报机构类、公共图书馆类、生产力促进机构机构类、行业组织类、市场化服务机构类等各类网点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基础,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融入日常工作;在做好对内服务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有服务能力的网点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四)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和网点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信息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的关键。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首先应当保障基础性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解读

知识产权政策——信息公共服务专题

POLICY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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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供给,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基础性检索查询和分析、知识产权文献传递、信息咨询等基础服务。
       低成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形式。在保证基础性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节点、网点提供低成本专业化公共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专业检索和分析、专题数据库建设、专利导航等。
(五)服务保障
      必要的数据资源、政策、经费、培训等保障,是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基础和前提。《服务指引》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包括:加强资源保障,支持引导节点、网点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服务网点提供政策、资源支持;加强互联共享,打破信息和服务孤岛,形成叠加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间交流协作,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重视服务反馈,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效能评估;加强宣传推广,发挥优秀服务实践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将认真做好《服务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加大工作培训,增强相关保障,以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实际、分层分类指导和推动地级市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优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配置,升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总结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整合服务资源,强化服务供给。
       各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服务指引》要求加强对区域内节点、网点的指导和支持,统筹本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地区节点、网点作用发挥。
       各类节点、网点应按照《服务指引》要求,遵循服务原则,明确服务重点,提供相应服务内容,加强协作,共同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为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服务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局党组“织好服务网”工作部署,统筹布局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基础性工程,仅靠政府能力难以满足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求,需要集全社会之力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2017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建立一批技术创新与支持中心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服务创新发展、支撑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服务高校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目前知识产权基础服务尚未实现广泛供给,服务人员规模和服务能力不能充分满足创新创业的普遍需求,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社会资源有待进一步发掘。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办法,将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壮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规模,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也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的有力举措。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提供基本信息公共服务为主,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型,采用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形式,可以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利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与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布局、服务类别、服务内容上互为补充,形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的格局,实现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全国一盘棋”局面,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辐射更多行业和区域,惠及更广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保障和管理、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规定,以及附表。
(一)第一章“总则”
       该章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概念和管理方式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职责。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都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实行分层管理,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予以确认,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通过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予以确认。通过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备案和确认,有利于形成科学有序的网点培育和发展局面。
(二)第二章“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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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主要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的申请条件、备案材料、申请程序、备案有效期等。申请网点在人才队伍、工作制度、基础设施、服务内容等软硬件条件上,均应符合基本条件。申请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分为三种情况:已成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服务机构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全国性行业组织等其他服务机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备案材料。为方便备案申请和后续管理,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将通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备案,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2021年6月上线。
(三)第三章“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该章主要规定了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申请条件。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认定程序、申报材料、保障和管理方式等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规定。
(四)第四章“保障和管理”
       该章主要规定了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保障和管理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服务能力提升、数据资源、分享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政策资金方面提供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骨干节点要发挥主渠道作用,辐射、支撑服务网点,为服务网点赋能。鼓励支持服务网点在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提供高端服务或增值服务。省级以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可以结合实际开展服务网点培育工作。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在年底前要报送工作总结,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义开展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五)第五章“附则”
       该章规定,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不再进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机构改革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等可依据本办法自愿参加认定。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
(六)附件表格
     《办法》正文后附两个表格,分别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请表》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工作总结表》。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请表》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工作基础和优势特点、服务团队人员情况、未来发展思路和支持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典型案例以及申请备案机构意见,并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填写推荐部门意见。《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工作总结表》包括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工作体会和建议以及未来一年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填写,经推荐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有关工作的宣传推广,按照《办法》规定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并加强对服务网点的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网点的作用。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要求,明确指出“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基础信息获取不便利、服务平台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围绕我国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于知识产权信息的现实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顶层设计,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支撑,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队伍智力支持,努力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效能,对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组织实施,共十八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明确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体系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区域或专业性公共服务节点为骨干、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结构体系。明确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宗旨是便民利民,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骨干网络、整合公共资源拓展服务渠道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式和工作抓手。
        “基本原则”从明确责任、建设重点、建设主体以及基本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明确责任方面,坚持“统筹谋划、分级负责”,做到全国一盘棋,实现均等化。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做好顶层设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本地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分级分类指导系统内公共服务机构、部际合作的公共性机构及市场化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建设重点方面,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从基础数据开放共享、基本检索分析工具有效供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重要节点和专业机构建设等方面着力,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日益增长的旺盛需求。建设主体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支持和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社会资源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或者低成本信息服务。基本要求方面,遵循“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各服务主体以及数据库间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形成一张信息和服务顺畅流转的网络,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最大社会效益。
       “总体目标”从2022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规划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目标相呼应。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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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关于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该部分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若干意见》核心内容。一是发挥职能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为主的主干网络,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强化部际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向高校、科研院所、图情机构等领域延伸,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三是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信息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四是加强信息传播利用及信息资源管理的统筹工作,推进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五是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加快建立体系的统筹协调机制,经验交流机制、服务协作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等,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若干意见》中主干网络是由知识产权系统内的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骨干服务机构组成,承担提供基础性、系统性、权威性和所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主责,辐射支撑服务网点,是体系建设的重点。服务网点是由知识产权系统之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图情机构、行业组织等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组成,承担提供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职责,联接依托主干网络,是体系建设的服务终端。依托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系统主干网络,辐射各层各类社会信息服务网点,构建立体化、多层级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首先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支撑,以及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定位于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汇集中枢和传输枢纽,既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支撑,也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网络支撑。作为全量数据仓库,汇聚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国际交换数据和部委共享数据等,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互联互通,做到专业数据应有尽有,相关数据互联互通,解决数据资源和服务碎片化、分散化问题,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实现数据资源的基础性、权威性、共享性和安全性,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全国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和枢纽,具有总平台的色彩,主要由业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服务三个板块组成,以大数据中心为基础,聚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为政府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便利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公众普遍需求。
       此外,就加强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地方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作为体系重要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鼓励支持各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鼓励建设开放协同的产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支持各地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培训、帮扶等公共服务。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建

立一支专业化、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队伍。五是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国际合作,建立完善信息国际交流机制,不断扩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规模数量等。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者、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三是加强效能评估,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评估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
       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好《若干意见》,早日在全国建成运转高效、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为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着力在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发力,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专题数据库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支持指导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整体能力。三是加大整合社会资源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共服务渠道和领域,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四是尽快发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明确信息服务体系节点、网点职责任务,努力提高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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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丨供需对接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价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效整合高新区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资源,搭建科技成果需求及供给平台,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现面向园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单位、个人征集知识产权转化对接供需信息。
      针对园区企业定向的技术需求,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将联合大工科技创新服务团深入园区企业帮助摸排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筛选真正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需求,深度助力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园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征集目的:
(一)进一步了解园区企业面临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掌握企业技术需求现状,增强科技服务企业的针对性。
(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联系我市及国内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专家,寻求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的解决办法。
(三)对收集来的难题将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发布,并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家对接,使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人员近距离交流、洽谈,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和咨询服务。

征集内容:
(一)企业技术需求
    重点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技术需求目标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近年来的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新产品研发、设备及研发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产品及技术等配套合作等,便于实施,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技创新成果
    近年来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形成的或引进(承接)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

知识产权服务战略合作伙伴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

13478440468(王女士)
13109826167(岳女士)

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
       大连创业工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2014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11月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授权委托运营管理“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简称知产平台)。知产平台本着“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聚合作用,整合各类财税法及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孵化器、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的服务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携手共赋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期待您的加入,感谢支持!
       座机:0411-39735899
       手机/微信:15909848160 徐女士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2022年7月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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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7479266@qq.com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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