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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早报第10期

Intellectual Property Morning Post

知道早报

第10期(半月刊)

    The Tenth Issue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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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聚焦前沿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转型
高新区科技成果发布
知识产权活动
知识产权动态
知识产权政策
战略合作伙伴邀请函
供需征集

CONTENTS

高新区: 聚焦前沿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转型

01

       今年以来,高新区聚焦科技变革最前沿和产业发展新趋势,积极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蓝图,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全力打造千亿级数字技术产业集群和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百亿级产业集群。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研究未来产业,认真分析发展前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数字经济建设,立足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优势,计划重点在元宇宙等新兴产业领域实现新突破,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目前,高新区新兴产业发展的序幕正在徐徐拉开。高新区以项目建设为引领,促进经济稳步增长。据悉,高新区二季度大项目建设呈现出质效双升的良好态势,特别是高新技术投资占比、产业项目投资占比显著提升。在二季度中,高新区分别签约重大项目包括华夏芯光芯片与高端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宗益科技机场目视助航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电解水制氢及氢能产业配套示范工程等项目,同时,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项目、英歌石科学城基础设施项目、埃森哲科研楼项目等产业项目已开工建设,产业项目涵盖了车联网、智能制造、高端光器件、洁净能源等前沿领域。
       立足未来,创新先行。高新区连续发布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明确提出,快速推动园区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向数字经济全面转型,打造“一城六区多园”发展新格局,再造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以数字技术为主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元宇宙、车联网、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智能制造、智慧海洋和数字贸易等九大数字产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项目简介:
     紧密面向化工、能源及装备安全领域发展重大需求,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大连理工大学安全工程研究所在化工介质爆炸机理与防护技术、化工工艺风险评估及优化、化工装备可靠性及安全保障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促进产学研合作交流,推动行业发展,维护安全稳定。
二、应用领域:
      化工安全及应急。
三、应用案例(技术成熟度):
      在研或使用验证。
四、合作方式:
      项目合作、共同开发等
五、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化工安全及应急技术

化工领域 01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杂萘联苯聚芳醚树脂及其应用技术

化工领域 02

一、项目简介:
       杂萘联苯系列高性能工程塑料兼具优异的耐热性能和良好的溶解性,解决了传统聚芳醚类工程塑料难以兼具耐高温、可溶解的技术难题,实现了高性能、低成本、可控制备。先后完成小试、中试;实现500吨/年产业化和2000吨/年规模化生产,效益显著。经查新和专家鉴定,均确认为国际首创,分别评价为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二、应用领域:
       新材料。
三、应用案例(技术成熟度):
      该系列树脂及其深加工产品已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气、石油等领域。
四、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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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工艺产品选择面广,可以根据不同物料反应特点可以建成单套间歇、单套连续、双套连续等多功能柔性生产线。
       综上所述,采用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的连续反应装置,可突破间歇反应,实现连续化生产,在加氢、氧化、氯化等危险工艺,特别是在一万吨年产量以下的小品种投资上优势明显。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形成适用于众多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关键设备和共性工艺技术,助力企业工艺技术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应用领域: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三、应用案例(技术成熟度):
       已成功开发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的连续反应中试装置,并成功实现丙二胺衍生物、氨基丙醇、呋喃二甲酸等化合物的百吨级连续化生产,技术成熟度高,可快速落地实现产业化。
四、合作方式:
       多种形式、具体协商。
五、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一、项目简介:
      气-液-固等多相反应技术广泛应用于化工行业的有机中间体生产。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种类繁多,涉及的高危工艺,如加氢、氧化、氨化、氯化等反应。目前多采用釜式间歇法,存在安全风险高,产品收率低、环保压力大等问题,亟待开发和应用连续化、自动化、微型化生产装置与工艺技术。
     通过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开发了一套强化多相混合传质装置,完成多个液-液-气、气-液-固连续反应工艺技术,应用于丙烯腈下游系列产品、呋喃二甲酸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的连续反应装置技术优势:
      1) 便于自动控制,无动部件,几乎无放大效应,实验结果很容易在此工业化装置中再现;
      2) 反应条件温和,温度压力低,反应的速度快,产品选择性高,产品质量稳定。
      3) 整个装置系统的占地面积极小,综合能耗少,物料存量少,生产安全性高;投资需求少。
      4) 拥有连续化控制单元,间歇生产和连续生产可根据需要切换,拥有灵活的操作弹性和优异的生产稳定性;

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的连续反应装置

化工领域 03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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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为加速化工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022年6月24日下午,由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主办,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联合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承办的“化工领域 · 科技成果对接专场活动”在线上举办。
       本次活动聚焦化工领域的三个重要方面:化工安全、化工新材料与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的李贝副教授、刘程研究员以及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高岩教授分别介绍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快速发展 · 安全先行
       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的李贝副教授所在的团队于近五年承担了化工安全及应急技术方向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发工作。他先后介绍了化工介质爆炸机理与防护技术、化工工艺风险评估与优化和化工装备可靠性及安全保障三方面的研究成果。团队在抑爆泄爆、隔爆阻爆、监测预警等方面有多项研发技术,构建了失控反应机理函数模型并建立了关键环节的可靠性评价模型与软件技术,特别是一项可以全面替代进口产品的“特种爆破片和泄放联动装置”制造技术,已有的转化成果显著。另有多项技术成果已与浙大、中科大等高校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化工行业国家级企业开展了技术验证合作,持有多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大连英仕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嵘就储氢装备安全保障技术提出了问题,李贝教授介绍了此项技术在氢能汽车车载储气领域的应用成果,和利用光纤纤维实现预警信号检测的技术理念,与英仕博科技目前的语音监控业务相吻合,王嵘表示希望后续能与李贝副教授及团队开展更深入的技术交流,探索合作可能。
国际领先 · 效益显著
       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研究所的刘程研究员本次带来了一种可应用于高新技术以及国防军工领域的高分子新材料。刘程研究员所在的蹇锡高院士团队是拥有包括4位国家级人才,多名教授及副教授等共12人的高分子材料研发团队,搭建了国家教育部、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了先进树脂基复合材料设计、制备、加工一体化的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所研发的“杂萘联苯聚芳醚树脂及其应用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低成本、高性能、结构性能易调控、加工多样化等特点,解决了传统材料溶解性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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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卡脖子问题,突破了长期被国外垄断的局面。针对此项研究所开展的应用技术在国际合作中获得了行业认可,可以在我市船舶、汽车、石油化工、机械装备、轨道交通等领域进行更广泛的、稳定性更好的、效益更显著的应用拓展,满足大连市化工行业需求。
精益生产 · 立竿见影
       我国的精细化工正处于向智能化、数字化、连续化发展的变革时期,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高岩教授带来的“耦合微通道与喷射回路反应器的连续反应装置”项目,正是为解决传统精细化工产业的弊端所研发的工艺技术之一。此项反应装置具有传热效率高、反应速度快、占地面积及能耗小和几乎无放大效应等优势,并且投资需求小、建设周期短,可以方便快捷的实现工业化放大,让企业优化工艺,转型升级,立竿见影。基于研究成果开发的协同装备投入了实际应用验证,所延伸出的下游产品链,种类丰富,市场容量大,未来收益也十分可观。
       本次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对接是知产平台举办的又一场聚焦重点领域的专场活动。全面推动各个领域产学研合作,为企业高校研究院所搭建更方便多元的交流平台,将是始终坚持的目标。后续也请继续关注知产平台,关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

大连英仕博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英仕博科技有限公司(Dalian Inspire Technology Co.,Ltd.)是一家致力于技术研发的科技公司,本着“重研发、重服务”的经营理念,立志为国家贡献更多从“0”到“1”的产品,通过不断研发,现已成功研制出中国首台网络智能报警灯并取得专利,填补相关技术空白。
       公司主要产品有黑猫侦探网络报警灯、网络信号灯、Inspire基础设施监控软件等。
       英仕博不断听取客户的愿望和需求,以此来提升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所有的产品和流程中,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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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展示

Events & Activities

        6月17日上午,“知识产权交易中的常见税务问题”主题培训在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线上直播间精彩开讲。这场由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主办,平台承办的培训活动旨在增强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税务管理意识,促进知识产权相关税务知识的学习,为科技成果转化平稳落地再添助力。
       本次培训活动,平台特别邀请到了辽宁优政博惠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付政担任培训讲师。付老师深耕“税务筹划”“股权搭建”“内审内控”等领域,一直专注于将企业的财务与税务完美融合。本次培训,付老师结合生动的实际案例,将知识产权交易场景仔细梳理,为参会企业和高校带来了立体全面的知识产权财税问题解析。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所得税的定性作为切入点,付老师强调了提前做好税务规划的重要性。通过对个人与个人交易、公司与个人交易、公司与公司交易等不同场景的案例分析,培训对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处置方法做了详细讲解。参加培训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能凭借符合的交易场景,将所学融入实际应用。付老师解释道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合理节税,配合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补贴等政策,最终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第二部分付老师结合税法,对股权转让、股权架构、知识产权入股等股权融资的税务问题展开了讲解。付老师带领学员从模拟股权结构架设开始,以专业的角度剖析股权的结构逻辑,帮助企业培养股权及财务合规思路。
       主题培训接近尾声,参会的学员纷纷积极发问,与付老师探讨了知识产权转让、专利权许可所得的纳税等细节。最后付老师再次强调随着国家税收政策日益严格,企业经营过程中增强税务管理意识也将更加重要。“在经营中筹划任何事情,都不要忘记税务筹划的逻辑,在做税务处理之前要提前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辽宁优政博惠企业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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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科技创造奇迹 人才改变未来 
       6月22日,2022海创周“海创工程”首场项目路演在高新区嘉创大厦举行,5GVR全景监控摄像机、物联网低功耗MCU(微控制单元)芯片、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终端检测与响应系统建设等创新项目精彩亮相,围绕元宇宙、信息和软件服务等领域展示技术优势,展望市场前景。多位国内知名投资专家和行业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专业点评,线上碰撞“智慧”火花。这是今年“海创工程”首批接受评审的项目,如获评审通过,将入围高新区“海创工程”项目,享受多项政策扶持。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骆东升出席活动。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石德山主持。区科技局、投促局、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海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2022 海创周 >>

精彩活动

■ 本次路演全程采用线上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团队分别就项目的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团队构成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演示,并重点展示了创新项目在各自行业领域的技术优势与实践成果。“5GVR全景监控摄像机”项目,主要面向VR内容创作者以及VR商用拍摄人群,产品可应用在旅游、公安、消防,教育、VR直播等行业。“物联网低功耗MCU(微控制单元)芯片”项目主要应用于物联网领域,能够广泛使用在各类电子产品中。“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终端检测与响应系统建设”项目基于动态网络环境和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为网络安全环境升级系统提供服务。这些项目聚焦国内相关技术空白,致力于解决行业壁垒,部分产品已经过市场验证,获得认可。聆听项目团队的路演介绍后,评审专家和行业嘉宾从创新要素、行业前景、盈利模式等方面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并与项目团队进行专业细致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 海外学子创业周自2000年启动以来,已成为大连招才引智的重要平台。“海创工程”政策已累计支持206位学子落地创业,拨付1.63亿元专项资金。今年年初,海创周组委会全面启动“海创工程”项目申报,截至目前,共有来自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200余个项目报名,项目团队中博士和硕士学历占比90%以上。2022海创周将紧紧围绕高新区“1+8”重点产业方向,通过小型、高频、精准的线上路演,加快推动“具有核心技术、发挥核心作用”的人才项目落地发展,以政策为牵引,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及融资对接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人才交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 据悉,海创周组委会还将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领域于6月至7月集中组织百余个优质项目,举办专场项目路演。7月至10月,拟承办科技部洁净能源和工信部网联车专业赛两项国家级赛事,遴选一批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解决行业生态的共性技术创新需求。
(发布来源:大连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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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破解中试验证难题,加快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大科发〔2022〕13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指以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转移转化服务主体、双创孵化载体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和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中试基地的产业领域方向应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海洋、洁净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安全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备案的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中试基地应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
    (三)拥有必要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五)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六)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向社会披露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线上方式申报,填报表单(模板见附件)以系统平台为准。申报时间自2022年6月16日至6月30日。(http://218.60.90.30/kjjpm/)
       2.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进行现场考察,并依照备案管理办法择优推荐。各在连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申报核实、现场考察和推荐工作。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39989850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40923121, 1834083768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039623822,82469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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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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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奖项范围
       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由本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企业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由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属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初审后,出具推荐函推荐。
    (2)专家推荐:需要5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同时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一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3.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
   (5)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不能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
   (8)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程序
      1. 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和附件,请推荐单位(专家)组织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同时将申报书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知识产权动态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6.17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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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在7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项目提交的申报书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申报时暂不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保留好原件,待项目确定获奖后,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原件及附件原件)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推荐(专家)单位推荐、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专家)参照推荐单位网上审核要点(附件3.7)做好推荐材料网上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在7月2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报送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
       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8),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项目汇总表、2022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网络材料审核单,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2)专家推荐
        5位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9,需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由责任推荐专家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3)其他情况
      完成单位(专家)对有关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10),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专家签名)。 
       3.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推荐单位(专家)在7月27日前将推荐函(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skjjcgc@126.com。
 
三、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推荐单位(专家)网上提交、报送推荐函(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网络材料审核表)、专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表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翟 晶 富小东
      业务联系电话:39989850
      成果登记联系电话:83620617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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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知识产权动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63号),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采取全国统一规划、地方分块实施的方式进行。我局负责组织辽宁地区的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围绕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三类专利权人主体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经抽样选中的辽宁省内截至2021年底维持有效的专利权样本,共涉及专利1000件,涉及专利权人362个(具体数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
 
二、调查安排
       1.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填答方式,请调查对象登录https://cnipa.idata3d.com/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平台,进入全国专利调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在线填答。
       2.调查内容包括被抽中的有效专利所涉及专利权人的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活动(研发情况、专利实施情况)以及专利信息问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调查问卷为准)。
      3.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完成,以避免调查过程中出现问题延误。调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4.本次辽宁地区的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负责组织调查对象填答调查问卷并回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调查问卷进行复核,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问卷将退回重新核实调查。
 
三、有关要求
       1.此次调查是掌握我国专利活动状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等现象发生。
       2.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全部调查结果的所有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
 
       联 系 人:徐万泉
       联系电话:024-86913165 13998838816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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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根据《辽宁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省科技最高奖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专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注重提名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奖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专家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八条有关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提名项目(人选)如存在异议,由提名专家负责协助处理。
 
二、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辽宁省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须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三)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度省科技奖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0年度、2021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以及已参加2021年度省科技奖网评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四)企业评审组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须与第一完成单位一致。  
     (五)外籍人士作为项目完成人的,须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关于外国人作为我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进行提名。
     (六)提名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原则上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处级干部比例须小于20%。县级党委和政府不能作为提名项目完成单位。
     (七)2022年度省科技奖实行分级评审,须根据评审标准和条件选择提名等级。进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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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节选)

知识产权动态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2.06.21

审委员会评审环节的一等奖落选项目经自愿申请可降为二等奖,其余项目上一等级评审落选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八)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九)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论文造假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辽科办发〔2020〕70号),自2020年9月24日起,对论文造假人员申报省科技奖予以限制,对主要造假人员取消5年报奖资格,对其他人员取消3年资格。对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查实的人员,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与调查处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1.单位提名不需申请,各单位可直接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提名。
       2.专家提名由责任专家负责向我办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我办将在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  
     (二)提名公示。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2022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前公示内容》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材料报送
    (一)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以及择优排序的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专家提名无需提名函。
    (二)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组织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http://218.60.151.64)
    (三)公示证明电子版光盘1张。内含全部提名项目(人选)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  
    (四)其他材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五)注意事项。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材料原件由我办存档外,其他材料均将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本单位提名材料的留档工作。
五、提名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6月27日08:00            在线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7:00                               (关注公众号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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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2年1月10日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截止4月15日,共受理申报项目46项。经形式审查和第三方机构财务审核,45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6月23日-6月29日(5个工作日),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84358505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附件:202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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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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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的公示

知识产权动态

       我局于2022年5月7日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截止6月20日,共受理11家单位申报项目60项。经形式审查和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核,60项项目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6月24日-6月30日(5个工作日),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84358505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附件: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明细.xls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2022.06.23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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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集聚完善知识产权智库资源,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决策咨询服务作用,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局拟对专家库进行优化重建,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库原则和目的
       坚持规模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按照动态管理、双向自愿,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规范相关专家入库、出库和使用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知识产权项目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以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征集范围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的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员。
 
三、专家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
       4.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5.自觉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无违法记录。
       6.具有知识产权、金融经济、财务、理工类专业等相关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7.推荐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相关司法部门人员
       具有理工、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相关司法工作经历(从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决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人员可适当放宽入库年限)。
(关注公众号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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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06.24

关于开展辽宁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节选)

      《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要求,聚焦产业园区,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积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基层,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百园万企”。到2023年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普及面显著扩大,被质押专利的实施率明显提高,100个以上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数和质押融资金额年度增长率在20%以上,新增上万家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面向未来三年,聚焦“入园”和“惠企”,以服务和指导产业园区为主,兼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上工作。行动内容主要包括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三个方面,共24项工作措施,直接涉及园区的有13项。
       措施优化行动主要是有关政府部门在开展调研指导、优化激励措施、推动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行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牵头对质押融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调研,加强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风险补偿的前置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励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引导树立高质量导向,不盲目追求扩大质押数量。
       模式创新行动主要是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服务和产品等方面的创新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分析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研发适用于质押融资等场景的知识产权评估工具。鼓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利用信用、知识产权等数据建立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并为白名单企业提供合理授信额度和续贷便利等增值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产业专利集群或区域商标品牌,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鼓励短期质物处置转换为长期的知识产权运营。
       服务提升行动包括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优化服务供给两方面。在提升服务便捷性和时效性方面,推动专利、商标质押登记“一窗通办”,并向园区延伸服务。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充分利用现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和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以园区为重点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行政策宣讲、产品推介等。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产品,扩大金融产品供给。建立有关需求和产品调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库和产品资源库。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与各地“信易贷”等平台做好衔接,为畅通企业贷款渠道提供支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指导做好行动方案实施,现对有关要点作出解读。
一、《行动方案》制定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均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在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三五”期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长19%,2020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2180亿元,同比增长43.9%。
       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覆盖面尚难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调研发现,前期有关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于高新区等产业园区,通常具有轻资产、重研发、多专利等特点,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求迫切,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的比例不高。抽样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办理专利商标出质登记的企业数量仅占2.5%。
        2020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指导5个省市开展了覆盖53个园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参与的银行和企业超过了1600家,现场签约7.1亿元,成效和反响良好,为全国范围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即将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研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陆续落地,需要推广普及,更好惠及企业。
       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梳理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总结提炼地方和金融机构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围绕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入园惠企行动的目标任务,形成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和行动目标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解读

POLICY INTERPRETATION

知识产权政策 —— 质押融资专题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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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为更好的发挥风险补偿基金的引导作用,我局联合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将《关于设立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修订为《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
  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自设立以来,基金使用率低,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另外,2016年《关于设立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如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只面向专利未包含商标,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等已不符合工作实际。鉴于以上原因,需要对其进行修订。
二、修订《办法》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财政部《关于督促试点省份加快建立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2015年12月);
  2. 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
  3.《关于印发〈关于设立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知发〔2016〕18号);
  

四、《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部分,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局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方案》落地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职责。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措施优化、服务提升、宣传培训和总结推广等工作。各银保监局要重点抓好模式创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政策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信息等平台作用。
       制定行动方案,强化示范带动。省级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开展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各项行动,制定印发本省(区、市)行动方案。每个省份选取3个以上的园区作为示范标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获得中央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省份和城市要积极参与。
       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总结分析。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验案例的宣传和推广,对融资企业进行统计监测,各银保监局要加强有关贷款数据的统计分析。省级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做好集中展示宣传和年度总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组织评选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一定的支持倾斜和宣传报道。

修订《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函》(2016年11月);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推进2017年度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若干事项的函》(2017年5月),“可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购买评估、担保服务等形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6.《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
  7.《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8.《“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9.《“十四五”辽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10.《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对于资金长期闲置的,要及时调整优化管理办法和使用方式”。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分为七个方面:
    (一)总则。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意义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定义,明确风险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作用和使用管理原则。
 (二)基金管理。明确省级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组织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调整和监督指导;市级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实施,根据本办法制修订市级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三)合作机构。明确省局推动相关金融机构、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市局根据实际组织遴选确定合作机构,并对社会公布。
 (四)风险补偿。明确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担保(保险)等多方风险共担机制,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生的本金损失,经认定后,由风险补偿基金按不超过40%的比例分担,其余由合作银行与其他合作机构按签订的合作协议进行分担。发生信贷损失的,合作银行须在五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并提出风险损失补偿申请。各市风险补偿基金分担的损失总额以其基金总额为限。风险补偿基金一个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贷款损失补偿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贷款形成的损失不予补偿。明确债权追偿和损失核销由合作机构负责。追回的资金按各方承担比例分配,贷款利息损失和债权追偿费用等由合作机构自行承担。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各市基金累计补偿金额达到其基金总额60%以上时,暂停新增风险补偿业务。
 (五)融资补贴。明确基金可对质押融资发生的保险费、担保费等以后补助形式给予资金补贴。按对应质押知识产权部份的融资额,风险补偿基金给予融资企业不超过贷款金额0.5%的费用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以实际费用发生支付为准。享受补贴的企业,一个年度内补贴费用合计不超过2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2年。融资补贴仅限于由风险补偿基金对应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在完成还款后予以后补助,同一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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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监督管理。风险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明确市级管理部门、相关合作机构在基金使用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发生贷款逾期、恶意到期不还款企业和开展较少或贷款发生逾期,不按相关合作协议开展业务,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弄虚作假的合作机构的处理措施。省级管理部门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七)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限。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15日公告了修改后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局令第56号,以下简称为《办法》)。《办法》的实施,对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专利质押融资已经成为盘活企业无形资产、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有效支持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
       当前,专利质押登记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是中央有明确部署和要求。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专利优先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网办”“在商标和专利质押登记…等审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二是近年来金融机构和创新主体对专利质押登记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三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需统筹考虑有关规定的衔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深入调研企业、金融机构需求,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改完善后的《办法》,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公告发布。原《办法》将按部门规章废止程序适时废止。
二、修改思路
       本次修改旨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具体来说,一是在“放”上着力,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宽质押登记的办理条件,在告知风险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办理登记的意愿和权利;二是在“管”上加强,在允许当事人选择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的同时,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在“服”上优化,进一步明确压缩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的审查时限,为当事人提供登记材料查阅复制、专利权状态预警信息及时告知等更多便利服务。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三、主要修改内容
       修改后的《办法》相对于原《办法》,对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条等条款有较为重要的实质性修改,其他有关条款由于调整顺序、精简内容、规范表述等原因,进行了文字修改。主要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一)推行以承诺方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当事人提交相关承诺书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变更证明、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虚假承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二)减少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形。一是对于原《办法》中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情形不予登记的规定,改为当事人被告知后仍声明愿意接受风险、继续办理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登记;二是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对于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情形,允许办理登记;三是吸收实务中的成熟做法,对于请求办理质押登记的实用新型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已于同日申请发明专利的,当事人被告知后仍声明愿意接受风险、继续办理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登记。(第十一条)
     (三)压缩登记审查期限。一是压缩审查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审查期限由原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审查期限进一步缩减至2个工作日(第十条);二是明确了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和注销手续相应的审查期限,按照第十条规定的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执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四)优化登记相关服务。一是拓展登记办理渠道,明确当事人可以以互联网在线方式办理,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第六条);二是明确规定专利权质押登记材料的查阅或复制程序及要求,方便当事人查询质押登记相关文件(第十六条);三是对于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该及时通知质权人的情形,新增专利权属发生纠纷或被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以便将专利权可能丧失的预警信息及时告知质权人(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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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丨供需对接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价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效整合高新区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资源,搭建科技成果需求及供给平台,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现面向园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单位、个人征集知识产权转化对接供需信息。
      针对园区企业定向的技术需求,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将联合大工科技创新服务团深入园区企业帮助摸排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筛选真正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需求,深度助力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园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征集目的:
(一)进一步了解园区企业面临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掌握企业技术需求现状,增强科技服务企业的针对性。
(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联系我市及国内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专家,寻求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的解决办法。
(三)对收集来的难题将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发布,并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家对接,使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人员近距离交流、洽谈,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和咨询服务。

征集内容:
(一)企业技术需求
    重点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技术需求目标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近年来的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新产品研发、设备及研发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产品及技术等配套合作等,便于实施,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技创新成果
    近年来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形成的或引进(承接)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

知识产权服务战略合作伙伴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

13478440468(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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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创业工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2014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11月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授权委托运营管理“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简称知产平台)。知产平台本着“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聚合作用,整合各类财税法及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孵化器、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的服务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携手共赋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期待您的加入,感谢支持!
       座机:0411-39735899
       手机/微信:15909848160 徐女士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2022年6月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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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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