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lectual Property Morning Post
知道早报
第09期(半月刊)
The Ninth Issue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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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努力打造汇聚科技精英的“人才特区”
高新区科技成果发布
知识产权活动
知识产权动态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
战略合作伙伴邀请函
供需征集
CONTENTS
高新区努力打造汇聚科技精英的“人才特区”
大连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期以来,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焦“又高又新”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是高新区始终坚持的立身之本和主攻方向。面对国内外人才流动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高新区提出,要积极抢抓海外人才回流的重要窗口期,依托英歌石科学城发展平台,努力打造集聚科技精英的“人才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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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转型升级,努力打造战略新兴产业集聚
2022年,高新区发布了《关于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大连高新区2022年科技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大连高新区国有三级链条孵化场地政策》等多项科技企业培育政策,实现科技企业成长的全链条全周期覆盖。
下一阶段,高新区将依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年积累的发展优势,推动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由IT时代向DT时代的升级跨越。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元宇宙、车联网、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智慧海洋、智能制造、数字贸易等九大前沿领域,掀起数字产业第二次创业。
坚持引育并举,努力打造科技创新人才吸纳区。连续22年成功举办的海外学子创业周,是大连市和高新区引进海外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高精尖缺”人才的重要载体。
坚持创新驱动,努力打造科技自主创新核心区
英歌石科学城定位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策源中心,打造重要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球领先的洁净能源创新中心、高端创新要素汇聚枢纽和科研经济策源地。市里制定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英歌石科学城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对英歌石科学城规划建设进行了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
通过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市级科技人才政策在英歌石科学城先行先试,打造“人才特区”,最大限度释放制度活力;依托规划引智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绘制英歌石科学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全球顶尖人才图谱。
到2023年,英歌石科学城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实现“两年见雏形”的目标。到2027年,英歌石科学城实现全面运营,打造高水平的前沿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机构群,集聚7000名以上各类科研人员,建设形成由1000个科学研究实验室构成的实验室组群,达到“五年全面运营”的奋斗目标。
三、规模与投资、成本估算:
产品每台成本约合5 万元人民币,包括材料费,软硬件设计费等。
按年产200 台的规模计算,需投资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硬投资600 万,流动资金400 万
元。
四、提供技术的程度和合作方式:
现场服务、技术咨询、提供设备、人员培训、技术转让、软件免费升级。并针对用户需求进
行二次开发等多方位合作方式。
五、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一、产品和技术简介:
PDM2000 设备故障诊断与预知维修系统是集设备测试、状态分析、设备管理、故障诊断及预知维修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采用先进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对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测,
对于故障设备可有效而准确的诊断出故障部位和故障程度;对于正常设备可对其实现剩余寿
命预测和故障预测,实现预知维修。另外该产品体积小,重量轻可很方便的在现场进行作业。
该产品组成包括:便携式现场采集分析仪(包括进口传感器)和分析、诊断及寿命预测软件
包。本系统具有网络功能和远程故障诊断功能。
二、应用范围:
该产品具有很广的应用范围,目前应成功的应用到石油化工、汽车制造、油田开采、港口起
重运输机械、机械加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多个企、事业单位。
硬件生产条件:电子元器件焊接调试,洁净车间。
软件生产条件:软件开发微机房。
果
PDM2000 设备故障诊断与预知维修系统
新兴信息产业领域 01
成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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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用范围:
各类工业、科研单位的光学测量、定位、跟踪。
生产条件:
需要的主要设备:摄像机2 个或3 个、机械支架、特征标识器械、摄像机标定
模板。
需要针对不同测量环境的专用软件系统。
三、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已申报专利。
四、规模与投资:
每套光学定位系统投资不超过2 万元。
成本估算:
在自行加工机械支架、特征标识器械和标定模板的前提下,搭建专用的研制实验室,购置几
台摄像机设备即可,光学定位系统的单件成本在8000 元-15000 元之间。
产业化程度:实验室阶段。
五、提供技术的程度和合作方式:
提供整套技术所需要的全部硬件、软件,培训操作人员。
六、市场与效益:
该技术可以避免接触测量造成的器械磨损和人工费用,测量定位精度在毫米级,与接触测量
精度相当,市场应用潜力很大,效益可观。
七、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该成果项目合作详情,请咨询:
13109826167(岳女士)
一、产品和技术简介:
基于图像标定的光学定位技术主要由双目视觉定位系统、机械支架、特征标识器械、摄像机
标定模板和软件系统五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是利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摄像机标定和三维重
建理论。该技术可以精确测量视野内物体的几何尺寸,测量均方误差达到毫米级,具有很好
的实时性和鲁棒性;同时该技术具有非接触性测量的优势,不影响被测物的正常工作,减少
人工干预,避免接触测量造成的磨损。
软件系统主要功能:
—双目摄像机实时预览;
—双目摄像机同时/单独采集图像;
—双目摄像机的单独/系统标定,标定结果的图像化显示和存储;
—被测物体几何尺寸的三维测量,可重建出三维物体;
—针对视觉死角,可使用特征标识器械采集特征点阵,对被测物体进 行三维测量;
—测量精度分析;
—软件系统操作实时帮助。
果
基于图像标定的光学定位技术
新兴信息产业领域 02
成
Sci-Tech Achievement
科技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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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5月30日,阿尔卑斯系统集成(大连)有限公司乔迁庆典暨大连市智能制造产业创新联盟成立仪式,在高新区大连腾飞园区隆重举行。高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董莉、阿尔卑斯系统集成(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根纲治在仪式上致辞。日本总公司阿尔卑斯系统集成株式会社社长永仓仁哉通过视频发表致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和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大连市智造强市产业联盟、大连车联网产业联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庆典。
智能制造 产业创新 >>
精彩活动
智行高远 乘新而上
大连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是在高新区管委会和大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支持下,联合大连市装备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等软硬件相关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成立的。联盟作为打造智能制造领域交流合作的桥梁,以助力大连制造业产业升级为目标开展工作。阿尔卑斯系统集成(大连)有限公司作为联盟首届秘书长单位,顺应工业物联网发展趋势,将创新技术与信息化系统相融合,为推动制造企业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董莉在致辞中表示
近年来,高新区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已经开始成为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新的重要组织形式。组建智能制造产业创新联盟,对于推动关联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园区协同创新生态完善、乃至于加速实现“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智能制造产业创新联盟在推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曾根纲治总经理表示
阿尔卑斯在中国的业务不断扩张,得益于中国各级政府、合作伙伴、客户的大力支持。公司将以此次迁址为契机,发挥集团30余年在智能制造、车载信息系统领域的技术经验优势,持续深耕中国市场,更好地为中国客户服务。
(发布来源:大连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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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为促进高新区企业形成高质量知识产权,合理筹划知识产权布局时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和贴息政策取得信贷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2022年5月30日,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共同主办,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筹划与运用专场对接会”在创业大厦B座11层会议室成功举办。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相关领导莅临参会,与广发银行大连软件园支行、平安保险大连分公司、国浩律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嘉宾以及参会的近20家高新区企业代表就企业知识产权筹划与运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在政策及业务讲解环节,财政金融局领导介绍了《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节》;科技创新局领导讲解了知识产权质押项目入库流程;广发银行、平安保险大连分公司及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骨干分别为参会企业介绍了质押融资材料准备、办理流程以及知识产权保险及补贴业务;国浩律师(大连)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拟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布局要点解析;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深专利代理师分享了企业应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对接环节,企业踊跃提问,与会领导、专家耐心解答,大家一起分享知识产权筹划与运用过程中的宝贵经验。
本次对接会涵盖了理论知识,穿插鲜活的案例,就企业知识产权筹划与运用给予了新思路和新方向。专场对接会的圆满召开,有助于高新区企业充分了解和利用好市、区的相关扶持政策、熟悉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价值,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未来,东方知产集团将与各方共同努力,重筹划,助企“被动”变“主动”,为驰骋国内外市场保驾护航;促运用,助企“知产”变“资产”,盘活知识产权,输送金融活水!
(领导、专家信息分享)
(专家与参会企业代表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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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5月31日,由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主办的科技成果对接会活动如期举行。本次活动通过邀请中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融集团走进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迟占有教授的中试基地,共同了解“微藻碳中和技术转化项目”。
知识产权活动 >>
精彩活动
据统计,全球 CO2 排放量大约每年 30 Gt,且每年上升 6 万吨,这导致全球碳循环不平衡及 CO2 在大气中累积,而海洋在减缓全球升温和降低大气 CO2 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大连理工大学迟占有教授提出了转化CO2为碳酸氢盐形成“碳池”为微藻高效供碳的新思路,解决高效供碳难题,基于此开发了波浪驱动的漂浮式光生物反应器,验证了生产各种微藻产品的可行性,建立了基于海洋的微藻低成本生产新模式,为利用微藻实现“碳中和”明确了关键路径。
现场,迟教授带领企业参观了解藻类一级培养、二级中继培养、三级反应器培养,以及漂浮式光生物反应器培养装置。迟教授介绍,微藻具有光合速率高、繁殖快、适应环境性强等优点,现试验基地邻海,有利用二氧化碳进行海水微藻养殖的天然条件。目前所研发的漂浮式光生物反应器技术已在恒力石化转化,建立了示范性海上微藻工厂,通过微藻固碳的方式,运用生物吸收二氧化碳实现炼油工业减排。据了解,微藻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并将其转化为生物量,微藻固碳技术相当于森林固碳能力的10-50倍,每年由微藻光合作用固定的二氧化碳占全球二氧化碳固定量的40%以上。
对接会上,中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融集团负责人就海洋碳汇与海洋有机碳和迟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万融集团海洋产业部负责人吴键强调,我们正在做海洋相关的项目,希望将海洋技术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等进行整合和,践行国家海洋战略,努力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日后,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将持续为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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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碳资产
万融集团
Events & Activities
车联启程 驭智前行
6月14日,高新区举办了“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系列活动之三“车联启程 驭智前行”主题活动,发布车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产业专项政策,同时,现场签约产业项目、启动人才校企合作基地,从方向、政策、项目、人才等多维度构建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加快推动车联网产业发展,布局百亿级车联网产业聚集,助力大连成为全国车联网产业发展聚焦聚集之地。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骆东升;东软集团党委书记胡旺阳、东软集团副总裁孟令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公司总经理童永智,委领导薛雁翔、孙龙业、石德山、董莉出席活动。
参会的还有来自博泰车联网、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富赛电子、中科创达、东软睿驰、阿尔卑斯、吉利汽车、均联智行、四维智联、华录智达、新致、亿达信息、楼兰科技、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大学、东软信息学院、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外企协会、软件行业协会、金普汽车零部件协会等企业高校机构代表,以及高新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 >>
精彩活动
冲刺车联网!打造百亿产业集群高新区出台促进车联网产业发展政策
活动现场,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薛雁翔发布了高新区促进车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产业专项政策等重磅信息,全面展示了高新区车联网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通过布局车联网发展战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步伐,深入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车联网产业聚集,积极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车联网产业研发创新地、产品发布地、人才聚集地、资源汇聚地、发展生态地。为全市实现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引领和支撑。
发展车联网,高新区资源禀赋、基础雄厚,经过20余年积淀,高新区目前车联网产业营收规模达2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车联网产业创新联盟成员单位70余家,业务领域涵盖了智能座舱、5G通讯、车载卫星导航、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及应用、网络安全及V2X解决方案等,特斯拉在高新区创立了中国首个技术服务公司,东软、华阳通用、中科创达、均联智行、博泰、四维智联等国内外车联网头部企业汇聚于此,此外,诞生了楼兰、鼎视、真想、黑白万象等一批创新型企业。
今年,高新区将进一步深化车联网产业发展战略布局,重点打造车联网产业智能座舱产业链、智行云网数据链,及核心部件供应链,围绕关键领域开发产品、构建平台、制造核心部件,推动数字技术与汽车产业的进一步融合。2024年,将实现车联网从业人员倍增,实现车联网产业集群营业收入三年翻两番,达到百亿规模,产业应用创新生态和场景建设见雏形。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大连高新区促进车联网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涵盖房租、固投、研发、人才、市场及项目等六个维度,扶持力度空前,其中包括,最高2000平方米房租“两免一减半”、固投最高奖励3000万元、研发补助最高200万元、人员增长最高奖励300万元、市场开拓最高奖励1000万元等。
继5月17日发布系列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后,高新区在一个月内再度发布产业新政,同时是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政策,在业内引起了极大关注,并极大激励了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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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 Activities
海聚高新 创新未来 >>
精彩活动
在现场,车联网头部企业齐聚高新,东软集团副总裁兼东软汽车电子解决方案事业本部总经理孟令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公司总经理童永智、长城汽车智能座舱软件研发总监陈翰军、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出行事业群总经理李一凡等车联网重点企业嘉宾进行了主题演讲,展开了极富成效地交流和探讨,分析产业趋势,共话产业未来。
同时,现场还举行了车联网人才校企合作基地启动仪式。车联网联盟企业与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大学、东软信息学院、大连领科外企服务、大连中软国际等高校院所及培训机构携手打造大连车联网人才链。
奋辑扬帆新起点,厚积薄发启新程。高新区蓄势而发、乘势而上、造势而起,在车联网新赛道上发起新冲刺,将数字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推动高新区“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倾力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激发经济增长新动能、新活力,勇当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挺进万亿GDP的生力军、先锋军和突击队。
(发布来源:大连高新)
“这次产业新政很给力,维度全、覆盖广、幅度大,充分展示了高新区发展车联网的雄心和决心。”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研究院院长李春林说,发展车联网产业高度契合国家、省市发展战略,高新区经过20余年培育,产业基础雄厚,以东软为代表本土企业正在崛起。“目前,东软研发的T-BOX车载智能互联终端在全国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一,东软已发展成为全国车联网头部企业5强之一。”李春林表示,高新区大力培育壮大“新字号”,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将加快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汽车未来将成为数字化大型移动终端,是继PC端、手机移动端之后,下一个连接互联网的入口。”李春林认为,高新区布局车联网产业恰逢其时,将成为高新区数字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这次政策的切入点非常好,既能突出高新区优势,同时前景宽阔,也激活了企业的发展动力。”大连秘阵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孙冠桦最近在与一汽、广汽等车企深度接触,这家以密码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型企业,4年前,作为国家形象宣传片中的一员,曾登陆纽约时代广场纳斯达克巨屏,向全世界展示中国创新力量。目前他们尝试将密码技术融入到车联网领域,保障汽车数据安全和驾驶安全。“这是一条新赛道,是我们企业的探索,也是数字产业转型升级的案例。”孙冠桦说,未来他们将为智能汽车提供更加安全的密码保障。
“新政针对性非常强,充分抓住了企业诉求和市场需求。”长城汽车智能座舱软件一部相关负责人刘明亮表示,公司对高新区发展车联网企业充满信心。“车联网产业正处于风口,高新区创新生态非常好,既有头部企业落户,形成生产商和服务商链条,也有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刘明亮介绍说,公司成立仅两年时间已开发十余款产品,广泛应用于长城汽车不同车型中,下一步,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规模,建设共创实验室平台,加快生产链、服务链、创新链融合,推动产业聚集。
活动中,大连东软问道科技研究院、吉利汽车中央研究院、博泰车联网北方区总部、大连中科创达智能汽车研发中心、华为(大连)智能网联车创新中心等一系列车联网项目现场签约,加速推进高新区车联网产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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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12号)、《大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大科规划发〔2019〕30号)的指示精神,按照市科技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现组织区内相关企业申报2020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具体如下:
一、申请补助范围
市区两级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
1.在高新区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2.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特级和一级资质建筑业、大中型重点服务业企业。
3.企业已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已按规定在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统计报表。
二、补助标准
1.根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已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给予最高10%、最多1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按照1:1比例分担。
2.企业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如2020年项目研发投入已获得市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该部分研发投入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3.研发经费归集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补助资金以万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向下取整,实际补助资金低于1千元的不予补助。
5.企业申请补助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其在税务部门备案的数据一致时,直接予以认定;企业申请补助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其在税务部门备案的数据不一致时,按照其在税务部门备案的数据与企业申请补助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较小值予以认定。
三、申请补助方式
(一)申报流程
1.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2.企业通过“大连市科技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60.90.30/kjjpm/)向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出补助申请,填报表单以系统平台为准,上传平台资料需加盖公章的PDF格式。
3.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网上进行初审,依据企业2020年度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已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结合企业R&D经费投入统计填报情况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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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出审核意见,汇总形成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和研发经费投入核定额,填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一份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4.申报单位须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初审时需通过“信用大连”官网对申报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二)申报材料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须经区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确保无水印)
1.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
3.研发投入基本情况说明;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企业研发活动费用报表;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务必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高新区汇贤街4号 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李楠 84794125。
其中一份材料需按照《大连高新区关于规范企业研发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书》、《研发项目阶段进展报告》或《验收报告》,并连同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高新区留存备查。
四、申报时限
企业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下午17:30,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李楠 0411-84794125
赵亮 0411-8497950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张俊华 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知识产权动态
大连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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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形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发展,按照《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大科发〔2021〕234号)规定,开展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申报和常态化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联盟、联合体组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联盟组建核心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等相关中介机构等可作为成员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联合体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理事会为联盟、联合体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联合体常设执行机构。联盟、联合体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联盟、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由理事长单位担任,特殊情形由协议具体约定。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联合体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联合体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联合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联合体要建立成果推广和示范应用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联合体外示范推广的义务。
二、备案程序
(一)自主申请。“盟主”企业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本着诚信原则在线提交备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二)县区推荐。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所推荐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略)
(关注公众号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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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申报和常态化备案工作的通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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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中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知识产权动态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5.30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中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于6月7日前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相关申报工作,过期无法受理。
联系电话:成果处 3998985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中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作用,2022年4月我省开展 2022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
一季度,全省商标行政执法案件立案4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结案9件;调解专利权属纠纷1件;地理标志行政案件立案13件;出具电商侵权判定意见153件。
亮剑护航行动将持续全年,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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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06.13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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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才专项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后续资金拨付工作,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要求,按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科发[2020]164号)和《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项目验收、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青年科技之星)验收及2020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本次中期检查对象包括: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尖端和领军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2020年度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2020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2、本次项目验收对象包括: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尖端和领军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之星项目);2018年度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青年科技之星项目)。
二、检查及验收的主要内容
1、中期检查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实际完成投资额(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完成比例需与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比例匹配)等做出阶段性评价。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的,按计划资金资助额度拨付后续资金;中期检查未达到合格的,结果为限期整改,暂缓拨付后续资金。
2、项目验收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实际完成投资额(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完成比例需与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比例匹配)等做出验收意见。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为“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程序拨付剩余资金;验收结论为“验收结题”的项目,不予拨付尾款;验收结论为“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拨付尾款。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为“验收通过”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持;验收结论为“验收结题”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结论下达之日起不得使用结余资金,结余资金经审计后按原渠道收回;验收结论为“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自验收结论下达之日起不得使用结余资金,结余资金经审计后按原渠道收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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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2018-2020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支持计划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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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节选)
知识产权动态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6.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奖励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印发实施的《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2年7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翟晶
联系电话:0411-39989850
电子邮箱:dlskjjcgc@126.com
信函地址:大连市人民路75号科技局成果处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人民政府设立下列市科学技术奖: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和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市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
(关注公众号阅读全文)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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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请求人宁波某公司就其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请求人大连某建材商店产生侵权纠纷,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了与请求人专利产品完全相同的产品,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请求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被请求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请求人提供了经可信时间戳认证的图片及视频证据,证据内容为其委托人于2021年9月17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被请求人处购买两个被控侵权产品的全过程。执法人员经现场勘验调查,发现该建材商店确有与案涉专利相似的产品。被请求人对现场事实予以认可,但辩称其不清楚产品涉嫌外观设计侵权,即便侵权也是生产厂家的事,不应由被请求人承担侵权责任。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结合现场调查结果认为:案涉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属于相同种类,可以用于分析比对。通过对请求人专利证明材料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对,可以判断出请求人的委托人在被请求人处购买的产品与请求人的专利权产品外观基本相似,作为一般消费者难以分辨二者区别。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与案涉专利相同的设计,落入案涉专利保护范围,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处理决定。
【案件评析】
维权成本过高一直是制约请求人维权的重要因素,通过可信时间戳等有效电子凭证收集、存储证据与传统的公证取证相比,每件案件可以为请求人节省近千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等电子存证方式进行了法律确认。但可信时间戳对于取证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并非当然具有证明效力,还有赖于取证主体对具体的取证流程及操作的设计和选择,需要对完整过程进行记录,否则在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即使证据形式有效,也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
来源: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著作权侵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司法案例
【案情简介】
大连某展览展示工程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展览展示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系网站A的主办单位。大连某会展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舞台设备、灯光设备等。海南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等,系网站B的主办单位。2020年3月11日,大连市中山区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在互联网搜索“大连展台搭建”,显示“大连展台搭建大连某公司”(网址为B网站某店铺),点击进入可见“公司简介”“服务项目”;搜索“大连某会展公司”(网址为B网站某店铺),进入词条点击“商家简介”“产品服务”。经与大连某展览展示工程公司官网A网站上“公司简介”“服务项目”载明的内容比对,除主体名称等信息部分不同外,其余部分完全一致。大连某展览展示工程公司曾于2019年4月、12月与海南某科技公司沟通,提出公司信息被盗用,要求海南某科技公司进行删除。2020年7月,海南某科技公司将其B网站上大连某会展公司的店铺永久封闭。
【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大连某会展公司、海南某科技公司连带赔偿被大连某展览展示工程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7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避风港原则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相应证据,能证明已采取相关措施,可援引避风港原则抗辩不承担责任。本案在对网络服务提供商援引避风港原则抗辩不承担责任时作出了严格审查,作为专门从事网络技术服务提供的主体,在对外出租网站、提供网络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对网站出租时属于他人内容是否清除进行审查,在权利人向其主张出租网站内容侵权时,应当及时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即使无法及时核实,亦应当及时将权利人的主张转达给网站的承租方。本案对防止避风港原则的滥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CASES INTERPRETATION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例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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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大连两家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执法人员立即对两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共扣押涉嫌商标侵权的剑南春、梦之蓝、天之蓝、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的假冒白酒71瓶,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白酒的购销凭证。经查,当事人均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上述涉案白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分别为25322元和29397元。经权利人鉴定,上述涉案白酒系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同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办案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白酒71瓶并分别罚款50644元和58794元的决定。
【典型意义】
该案两家涉案商户经营者系有利害关联,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组织执法人员同时出击,克服了经营者相互串通、搜证取证工作困难等问题,在较短时间内成功查获案件。从严从快打击串案,对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该批假冒白酒高度仿真,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通过打击酒类假冒工作,净化了酒类市场,维护了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联侵犯酒类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案例
来源: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
原告经申请取得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登记号为粤作登字-2017-F-00036671的《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名称为:och1GY1022200(11-16),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原告。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图片为och1GY1022200-11和och1GY1022200-12,内容为一只脖戴项圈、项圈下为心形吊坠、身体下方被一条花卉带包裹的、黑白相间的法国斗牛犬的正面形象。原告在ochirly的相关T恤上使用了前述美术作品。
被告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服饰、服装、鞋帽设计等。被告在某电商平台上开办的店铺中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了与前述作品相近似的两只卡通狗的形象。2018年10月24日,原告委托的代理人通过网络购物购买了案涉商品一件。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大量生产和销售侵犯其著作权的商品,以期借助原告的著作权美术作品形象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具有明显的侵权恶意,被告的侵权行为已经造成原告业务受损、潜在业务机会的丧失,并对原告的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959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不仅发生在实体销售过程中,在网络销售过程中同样存在侵权的风险。作为经营者,在进行网络采购、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当对于知名品牌、知名商品的特有图案、标识等格外注意,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避免因疏忽大意或掉以轻心而侵害他人的著作权。
网络销售商品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司法案例
来源:西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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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疗美容公司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23日,上诉人某公司在某酒店举行全国巡回峰会,到场人员数十人,会场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内容与上诉人某公司在会议室门前摆放的宣传展架所展示的内容相同。宣传册中“某公司医美旗下医院展示”板块展示了八家美容机构的简介、机构资质证照及经营场所环境等照片。其中,案外人L美容医院的宣传页面中含有“L整形美容医院硬件设施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拥有数十台国际水准领先的高科技先进设备”等宣传内容。经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案外人L美容医院在其经营场所内没有设立住院床位,未达到设立医院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且其在某区卫生局取得的《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中的医疗机构类别一栏中明确写明“医疗美容门诊部”。2019年9月18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外市市场监管局等七家上诉人某公司宣传的“旗下医院”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根据受委托单位的回复,宣传中的“旗下医院”,其中两家单位为医院,但名称不准确。其他所宣称的医院均是门诊部,且均与上诉人某公司无从属关系,未与其签过任何合同。上诉人某公司与案外人L美容医院签订广告费协议书,为其做广告营销推广宣传活动,并收取广告费3千元。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某公司处30万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某公司处1.5万元罚款并没收广告费0.3万元,(合计31.8万元)”。上诉人某公司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上诉人某公司的复议申请。上诉人某公司认为自身未进行虚假宣传,同时一个行为不应受到两次处罚,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认为上诉人某公司既实施了在宣讲会上对其自身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也实施了为案外人L美容医院进行广告的行为,是相互独立并在法律上分别评价的两个行为,可分别进行处罚,故判决驳回上诉人某医疗美容公司诉讼请求。
【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某公司既实施了在宣讲会上对其自身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也实施了为案外人L美容医院进行广告的行为,是相互独立并在法律上分别评价的两个行为,可分别进行处罚,故判决驳回上诉人某医疗美容公司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反不正当竞争是对传统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进行的兜底规定,主要有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宣传等。审判实践中,行为人作出虚假的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还是以违反广告法予以处罚存在一定争议,也存在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适用盲区。本案认定行为人实施了相互独立并在法律上分别评价的两个行为,明确了大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行为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严厉打击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宣传及虚假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净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行为,有效保护了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侵犯著作权案例
【案情简介】
执法人员对大连市某书店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书店的一楼货架上存放有《寻宝记》(大中华寻宝系列)、《爷爷一定有办法》两种共计302本儿童读物正在销售。《寻宝记》(大中华寻宝系列)尺寸明显与正版不相符,纸张颜色较暗;《爷爷一定有办法》封皮为软纸,与正版不相符(正版封皮为硬纸皮),现场未发现其进货凭证。
【处理结果】
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1年6月1日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书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侵权行为,没收270本《寻宝记》(大中华寻宝系列)和32本《爷爷一定有办法》,并处罚款2.22万元。
【案件评析】
本案是我市青少年版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件的办理有效打击了针对少儿图书、畅销儿童绘本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来源:大连市版权局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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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丨供需对接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价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效整合高新区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资源,搭建科技成果需求及供给平台,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现面向园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单位、个人征集知识产权转化对接供需信息。
针对园区企业定向的技术需求,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将联合大工科技创新服务团深入园区企业帮助摸排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筛选真正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需求,深度助力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园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征集目的:
(一)进一步了解园区企业面临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掌握企业技术需求现状,增强科技服务企业的针对性。
(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联系我市及国内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专家,寻求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的解决办法。
(三)对收集来的难题将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发布,并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家对接,使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人员近距离交流、洽谈,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和咨询服务。
征集内容:
(一)企业技术需求
重点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技术需求目标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近年来的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新产品研发、设备及研发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产品及技术等配套合作等,便于实施,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技创新成果
近年来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形成的或引进(承接)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
知识产权服务战略合作伙伴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
13478440468(王女士)
13109826167(岳女士)
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
大连创业工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2014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11月受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授权委托运营管理“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简称知产平台)。知产平台本着“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聚合作用,整合各类财税法及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孵化器、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的服务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携手共赋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期待您的加入,感谢支持!
座机:0411-39735899
手机/微信:15909848160 徐女士
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2022年6月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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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3047479266@qq.com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