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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总第46期)

《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编委会

主编

周恒超

责任编辑

林秀珍

王海平

舒宝庭

梁文彬

执行编辑

邢茜慧

目 录

Contents

会议活动----------------------05

工程监理----------------------12

造价咨询----------------------20

招标代理----------------------23

行业资讯----------------------27

招贤纳士----------------------46

新增荣誉----------------------01

全过程咨询--------------------24

8月31日,恒超管理2024年中工作总结会议召开,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常务副总经理王海平、副总经理舒宝庭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
会议听取了各部门工作汇报,在复盘总结经验的同时,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做好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谋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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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召开2024年中工作总结会议

回顾启新思 ,蓄力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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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一是强经营。下半年重中之重是各类业务承接,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以及取消投标信用分后的行业环境,要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开拓新路,提升并保持公司竞争力,力争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董事长周恒超作总结发言,强调面对行业变革浪潮,务必扎实抓好下半年工作,重点包括:

二是严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要一如既往地保安全、重质量、抓进度、控投资,不断强化管理力和执行力,严格把控各个环节,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项目创优创效,助力品质工程建设。

三是稳创收。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做到开源节流,严控各项成本及经费开支。财务部要当好公司的“管家”,实时关注各项费用到账情况,严格执行报销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拓宽创效渠道,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四是重提升。全体人员要注重自身素质能力的提升,在“多学、多看、多问、多讨论”上下功夫,增强业务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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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监理年中工作会议召开

8月24日,我公司召开了监理年中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盘点上半年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董事长周恒超、常务副总经理王海平、副总经理舒宝庭、各项目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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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议强调要看在前、检在前、防在前,逐条对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监理评分表”里的要求严格自查,特别是支模架、临边防护、起重机械、扬尘防治、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做好监理旁站记录,严把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关,确保通过第三、四季度飞检及温岭区块下半年安全大检查;要提高监理资料的编制、审核、归档质量,各项目负责人应予重视,勤于检查督促,及时查漏补缺,保证监理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要扎实开展应收账款清收工作,特别是已结算项目的监理费用要重点关注、及时跟进,保障企业经营效益。
       董事长周恒超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今年以来业内竞争更加激烈,诸多企业都面临拐点考验,就下半年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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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意识

严抓管理成效

各项目要“聚焦危大、分级管控、落实责任、履责到位、意识提高”,严控项目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当好“安全文明吹哨人”;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落实整改跟踪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安全动态,杜绝重大事故隐患出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及时整改外,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总结经验,确保所监理项目均能顺利通过各类检查,力争上交监理工作年度满意答卷。

加强危机意识

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角色意识

增强综合能力

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以及取消投标信用分后的行业环境,企业和个人都应保持清醒的危机意识,同时也要保有主动应对危机的信心与决心。各项目负责人要主动作为、担好责任,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诉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客户满意”当作永久目标内融于心、外化于行,以匠心赢得业主口碑,为今后再次合作奠定基础。

在新形势下,全体项目负责人要提升站位、以身作则,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做到开源节流,严控各项成本及经费开支。此外,人才永远是企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各项目负责人是恒超管理的骨干力量,除了自身要持续加油、定期充电、与时俱进外,还要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培养和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也为公司拓展新业务、创造新业绩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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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迎接浙江省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验收

受湖州吴兴城南绿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推进。
日前,省评审专家组一行来到施工现场,对该项目开展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扬尘控制情况等。

项目开工之初,便确立了创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安全目标。施工期间,我公司监理人员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按照相关评选标准,督促施工从制订制度、规范行为、优化人员等方面入手,将创建工作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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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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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174900平方米,共六个单体建筑,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4亿元。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城南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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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恒超管理将一如既往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持续抓好安全标准化、质量精细化管理,助力打造更多的“标化优良工地”,充分发挥优质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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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温岭(海宁)科创大厦项目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方,我公司本着“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围绕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层层落实安全,环环紧扣质量,全力推进工程进度。
自2023年开工建设以来,各参建单位全力以赴推进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克服大体积混凝土双层地下室、超60米幕墙、超10米深基坑等诸多施工难点,仅用348天实现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较原定计划提前40余天

温岭(海宁)科创大厦项目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HC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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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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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海宁)科创大厦

Wenling (Haining)Techtronic Tower

✔  建设内容
包括2幢一类高层商业商务楼为1#楼(19层)、2#楼(16层)及二层裙房相连组成双子塔楼;1幢单层配电房、垃圾房以及1个地下室(-2层)及相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及绿化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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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融合科技、智能、绿色、创新、人文等理念,以城市新商务办公场景的解读为主线,大量使用新式装修材料,除了9.9米高的双层酒店风大堂,还 配置商务互动空间、超大落地玻璃,让窗内外景观联动。外观采用LOW-E三层玻璃,不仅保证了充足的自然采光,更赋予了建筑现代而优雅的视觉效果。

 大堂效果图

地下车库效果图

春和云璟5号楼基础及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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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春和云璟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进行把关。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春和云璟5号楼基础及主体结构于近日顺利通过验收。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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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云璟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五洋路北侧、保平路西侧,总建筑面积 107052.3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63644.73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43407.61 平方米。项目内设高层住宅建筑4幢,多层住宅建筑3幢,排屋住宅建筑 27 幢,配套附属用房若干。
根据我公司监理部对施工现场施工情况的跟踪监理及施工过程形成的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春和云璟5号楼基础及主体结构检验批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完整,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公寓式住宅
项目1#、6#、9#楼基础及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公寓式住宅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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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进行把关。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公寓式住宅项目1#、6#、9#楼基础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于8月29日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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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公寓式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33347.14㎡,地上建筑面积22244.64㎡,包括8 栋7 层住宅楼、1 栋6 层住宅楼、2 栋1 层相关配套服务用房。
根据我公司监理部对施工现场施工情况的跟踪监理及施工过程形成的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本工程1#、6#、9#楼基础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检验批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完整,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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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监理项目“安徽锦城∙华府”
举办交付誓师动员大会

全力以赴 ,冲刺交付

我公司代表出席会议,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对现场每一道施工环节、每一个工艺节点严格把控,确保工程品质以及进度的如期推进。

在誓师大会上,各参建单位代表依次上台,就施工节点、交付周期等内容签订了“军令状”,全力以赴坚守品质底线,誓保“锦城∙华府”完美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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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城∙华府项目位于安徽旌德西高铁新区板块,
总建筑面积约22万㎡,
包括多层住宅、配套多层商业网点及地下汽车库。
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
从蓝图到实景,
我公司对建筑品质严格要求,
秉持“高效、科学、诚挚”的服务理念,
严把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及进度,
与各单位紧密协作,
致力于以高品质交付回应业主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HENGZHI JIUYUAN  CHAOER QIAN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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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COST CONSULTING &TENDER AGENT

公司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造价咨询部门人员配备齐全,设土建造价咨询负责人、安装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市政、公路、水利造价咨询负责人,业务范围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公司具有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承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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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宝利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年产150万双运动鞋、50万双皮鞋技改项目进行预算编制。根据工程图纸等资料,结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年产150万双运动鞋、50万双皮鞋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包括9#厂房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4716.1㎡;10#厂房地上6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321.3㎡。

年产150万双运动鞋、50万双皮鞋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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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天台县雷峰乡农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单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白泥坦、潘岙杨、状塘)进行预算审核。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结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审核工作已圆满完成。
天台县雷峰乡农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单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白泥坦、潘岙杨、状塘)具体建设内容:状塘村本次约共计改造内容为De90PE100供水主管1113m,De75PE100供水主管1526m,De63PE100供水主管3538m,De25PE100入户管5200m,主、支管接入位置设砖砌阀门井36个等;白泥坦村本次约共计改造内容为新建定制成品活动板管理房1座;新增150t/d有机超滤膜净水设备1套;潘岙杨村本次约共计改造内容为:拆除现状消防水箱,拆除及整修水站管线;原管理房内外墙油漆刷新115㎡;新增不锈钢全自动一体化净水器设备1套。

天台县雷峰乡农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单村供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白泥坦、潘岙杨、状塘)预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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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社会治理中心一、二期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根据工程结算书等资料,结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社会治理中心一、二期临时用电工程包括安装500KVA箱变1台(租赁)、敷设YJV22-10-3*70电缆、敷设φ175复合增强双壁波纹管、新建箱变基础、新建电缆井、拆除500KVA箱变1台(租赁期满后)等。

社会治理中心一、二期临时用电工程
结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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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台州东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泽国镇ZG110301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栏杆、幕墙工程进行概算编制。根据图纸等资料,结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温岭市泽国镇ZG110301地块项目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山北村,此次铝合金门窗、栏杆、幕墙工程概算造价约5500万元。

温岭市泽国镇ZG110301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栏杆、幕墙工程概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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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滨海镇高架桥泄水引排及进排水沟渠改移工程进行预算编制。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结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滨海镇高架桥泄水引排及进排水沟渠改移工程,该项目位于温岭市滨海镇,因温岭联络线高速公路经过,需对泰星村、滨兴村、五星村、新中村等温岭联络线所经地区桥两侧桥面雨水引排,且由于桥梁桩基位置对沿线进排水沟产生影响,需对进排水沟渠改移。需改移进排水沟渠长度约4525m,集水井39座,塑料管95m,波形护栏100m 。

滨海镇高架桥泄水引排及进排水沟渠改移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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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汇金公寓业主委员会委托,就汇金公寓物业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日前,该项目结束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浙江铭昌建设有限公司。
汇金公寓物业维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小区外墙立面整体维修;监控老化更换;一楼电瓶车充电桩停放处地面破损维修更换;楼顶亮化老化维修更换;三楼活动器材老化、滑滑梯地面防护板老化更换;地下车库地面破损老化维修;小区绿化改造补种。

汇金公寓物业维修工程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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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箬横镇金色家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就温岭市箬横镇金色家园小区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日前,该项目结束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台州上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箬横镇金色家园小区维修工程主要内容为监控系统维修,工期约25天。

温岭市箬横镇金色家园小区维修工程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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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投资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高度整合的服务内容可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核心价值目标。
恒超管理以施工监理为基点、造价咨询作依托,推进信息化管理,布局“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产业链业务,致力于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近年来,承接了虹口区四平路171街坊180地块上海祥生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社会治理中心一期装修装饰工程、川能智能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综合楼、西子未来社区、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一期)工程等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为客户提供规划咨询、投资控制、造价咨询、评估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全过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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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西子未来社区(一期)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亿元,包括12幢高层住宅、2幢高层人才公寓、1所幼儿园、1幢展厅和配套设施等,是浙江省第三批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是温岭市首个新建类未来社区。

项目概况

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期限内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所有的测绘类、检测类、施工类、设施设备类、前期物业等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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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主体阶段,项目建设正紧锣密鼓推进中。

项目动态

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一期)工程

本项目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中片机床产业园,项目投资估算5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0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49151平方,由研发检测车间、精密制造车间、宿舍楼组成,总建筑面积109900m。

项目概况

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招标代理(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程预付款及其价款支付等),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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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主体阶段,项目建设正紧锣密鼓推进中。

项目动态

《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7月·总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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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Industry information

浙江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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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意见》在监管体系、招标行为、竞争机制、合同履行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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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经信、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能源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分级监管制度,按权限监督管理具体招标投标活动,处理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本地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理顺地方监管体制机制,明确本级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部门和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行政监督部门。

推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省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制定用于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全省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贯通标前、标中、标后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地方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全过程监管要求,严肃查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借用挂靠、以行贿方式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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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制度规则目录管理

 全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文件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司法厅、省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并动态清理更新,未纳入目录的政策制度文件不得作为监管依据。

统一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省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全省统一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示范文本应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投标,支持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投标。

加强招标投标多跨协同治理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数据融合,共建共享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公安、司法、审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的协同配合。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应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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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核准招标事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拟不进行招标的、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拟邀请招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并履行规定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在实施采购前公示具体理由和法律法规依据。

统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等招标投标信息应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国家另有规定的,应同时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规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评标评审方法,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按照完成工程所需的最低要求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条件中不得再另行设置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资质要求;同一招标项目有多项投标资质要求的,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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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示力度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前将拟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日,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大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力度,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

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交易场所、平台、系统、数据库等的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交易安全。

优化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应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在否决投标前就拟否决情形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在线)询问核对,并书面(在线)记录询问情况和投标人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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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障招标人自主权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招标人应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核实,保障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行为

 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结合相关事实证据,综合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结合相关事实证据,综合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情形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结合相关事实证据,综合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六)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情形的,以上情形应按串通投标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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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包含合同订立情况,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合同订立情况的监督管理。

落实履约管理责任

招标人应建立健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发现中标人有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职或擅自更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并通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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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约信息公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项目重大变动、合同重大变更、合同中止履行和解除、履约验收、价款结算等履约情况信息。合同金额变更超过10%、工期延长超过1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工验收前变更等应作为合同重大变更情形进行公开并注明原因。

健全履约信用管理

省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合同订立、转包或违法分包、重点岗位人员变更及履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合同重大变更等信息纳入用于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全省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评价,明确合同履约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条件和信用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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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发布文件:即日起,全省新、改、扩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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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浙江金融监管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应付工程款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监管分局(支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款的支付担保行为,防范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金融监管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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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规定,现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筑领域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难点堵点和建筑企业发展诉求,加快建立健全建筑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守信原则,依法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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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风险可控、合理分担原则,有效发挥工程款支付担保增信作用,降低工程风险。
     (三)工作目标。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应付工程款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一)加强履约支付。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与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履约担保对等,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材料价格变动等引起工程造价浮动超过合同价款10%的,应当相应调整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二)统一担保格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或实行资金共管等方式,统一使用附件格式示范文本。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担保方式,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工程款支付担保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中列支。
(三)严格担保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等价款支付期限保持一致。遇到施工工期延期,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保证金额全部代偿后工程仍未完工的,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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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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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重新提交未偿付部分工程款合同约定比例的支付担保
      (四)规范合同约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金额、提供时间等内容,并应将工程款支付担保文书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严格金融监管。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银行应在浙江省设有经营机构,并取得有权上级机构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授权。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险机构应具备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业务资质或条件,并依法登记在浙江省的保险公司或取得有权上级机构授权的保险分支机构。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融资担保公司或分支机构应取得浙江省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保险机构开展相关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时,应遵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行业相关规定。保险机构可通过共保、再保等方式,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同一担保人不得在同一工程中同时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担保。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鼓励担保人根据建设单位的信用状况,实行担保费率差别化。
      (六)严格信用监督。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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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或配合建设单位故意触发保证代偿,担保人未按规定开展支付担保业务或未按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的,记入相应单位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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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和浙江金融监管局共同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明确任务推进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有效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权益。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把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作为住建系统为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细则,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载体、精准提供政策推送、咨询、解释,与工程价款过程支付、工程价款支付纠纷调解等工作相结合,为企业提供集成式服务。
附件:
1.工程款支付保函(范本).docx
2.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凭证(范本).docx
3.资金共管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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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省级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总结试点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推广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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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
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审,是指依托电子交易平台,通过远程协同、视频语音实时交互等技术,实现跨行政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共用,评审小组成员异地多点评审,监管部门在线监督的电子评审活动。
(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审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远程异地评审活动。
(四)本办法所称评审小组是指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
(五)鼓励采购人跨行政区域抽取评审专家,采取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抽(选)取部分或全部非采购人所在地(市)评审专家,鼓励采用跨省、跨市远程异地评审:
1.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
2.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含)以上,且主管预算单位认为涉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
3.无法在采购人所在地(市)抽取到足够数量的相关专业评审专家的;
4.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采用全部或部分非采购人所在地(市)专家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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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评审项目、需现场查看样品的项目、涉密项目以及其他需要专家集中评审的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六)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一个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场所由一个主场和若干个副场组成。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所在的评审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其他评审场所为副场。采购人应当委派采购人代表,并且原则上在主场参加评审。
二、组织管理
(一)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集采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以及社会代理机构,均可提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保障网络连通、系统正常运行,配置具有独立隔断的远程异地评审机位,按标准(详见附件)配置评审计算机、视频监控等硬件设备、设施。
 各集采机构应当优先保障集中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并为进场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提供无偿服务。社会代理机构可作为本单位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主场或副场,也可按市场化运营方式向其他采购组织机构提供远程异地评审副场相关服务。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在电子交易平台开放申请,供各相关采购组织机构选择,不得无故拒绝。
(二)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开展远程异地评审要求,应具备音视频会议、桌面监控和身份识别认证等功能。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实时更新,采用加密传输或其它有效措施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和评审数据资料安全。
(三)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远程异地评审内控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制度,并确定人员负责管理、服务、协调和系统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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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评审的项目,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开展评审前至少1个工作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已开放远程异地评审场所的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异地评审场所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当天予以确认
(五)采购组织机构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指定或随机抽取确定副场。专家为就近参加评审需要,可申请调整副场。调整评审副场规则在电子交易平台另行公布。
(六)采购组织机构负责确定评审专家抽取方案,包括副场个数,主、副场专家人数配置,主、副场专家专业等。在同一副场参与评审的专家不超过专家总数的二分之一。主、副场评审专家由采购组织机构从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书面同意,采购人可以推荐抽取或者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外推荐抽取或者自行选定评审人员组建评审小组,并在专家管理系统备案。
(七)评审专家在确认参加评审后,因故不能参加评审导致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分主场、副场及时进行补抽。如时间紧急无法补抽且需补足人员不超过评审小组总人数二分之一的,应自行补足后报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备案。
三、现场评审
(一)主、副场的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评审专家应当按时参加远程异地评审活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现场管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协助配合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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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主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负责远程异地评审纪律宣布、评审秩序维持、评审过程监督、评审专家行为记录等工作。主、副场管理单位分别负责评审专家的身份验证工作,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引导至评审机位,并为评审专家提供技术协助和服务。
(三)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小组成员推选产生。评审小组组长除组织评审、统筹工作进程等职责外,同时负责组织澄清、说明、补正、组织表决、提交评审报告、下达评审结束等指令功能的操作。
评审小组需要进行讨论或者表决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音视频、在线文字交流等方式进行,讨论、表决进行全程记录。
(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需要演示、讲解的,由采购组织机构邀请相关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演示、讲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五)主、副场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使用电子签名签署评审报告,共同出具评审结论。对评审报告持有异议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名且不签署不同意见和说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小组组长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作出书面说明。评审小组成员收到评审小组组长下达评审结束的指令后方可离场。
(六)因供应商质疑,需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远程异地或集中协助答复质疑。
 四、应急处置
(一)因主场、副场电力故障、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开标(开启响应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取消本次评审,告知主场、副场管理单位和评审专家。同时,将推迟评审的具体时间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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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开标(开启响应文件)后,因主场、副场电力故障、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待故障解除后继续组织评审;超过2小时未解除故障的,由采购组织机构确定是否继续评审,报经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组织机构可停止评审活动,并会同主场、副场管理单位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原评审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原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对评审情况保密。
(三)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将应急处置情况予以记录,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附则
(一)各采购组织机构和主场、副场管理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远程异地评审活动中形成的场地音视频资料及电子文档。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保存评审活动中形成的音视频资料和专家桌面操作录屏等资料,并按照规定制作成项目档案。
(二)参加远程异地评审的浙江省内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省本级项目评审费标准支付;省外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评审专家所在地标准支付。
(三)评审小组成员需要用餐保障的,由主场、副场管理单位分别负责安排。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餐费由主场、副场的集中采购机构分别承担,分散采购项目的餐费由采购人承担。
(四)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审活动,须经副场所在地财政部门同意。
(五)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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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具有管理大中型企业五年以上高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运作及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领导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4、良好的战略规划、统筹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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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企业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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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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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1、大专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2、担任过工程管理、造价审计、招标代理、销售运营等部门的主管职位,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高度工作责任感、领导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总监理工程师

职位详情: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3、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住建部相关执业类资格(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等)。
4、具有出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监理工作技能,具有出色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及领导能力。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例如“钱江杯”奖等,在四库一平台中有出色项目业绩者优先。
6、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浙江省内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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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工程类专业,具有浙江省以上监理工程师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工作地点:浙江省内

监理员

职位详情:
1、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专业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职位详情:
1、建筑工程经济等相关或相近大专以上学历。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能独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4、 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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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大专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
2、精通相关专业方面预算、结算操作流程,熟悉国家定额、工程造价市场情况、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
3、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团队协作意识与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谈判交涉能力、沟通能力。
4、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运营专员

职位详情:
1、熟悉工程行业各类业态特点。
2、沟通协调能力强,开朗乐观,具有积极开拓、挑战精神。
3、有建筑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对资深营销人员将提供极具吸引力的薪资报酬及优质的发展平台。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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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1、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2、 2年及以上招标代理(政府采购,设备,工程类)工作经验。
3、 熟悉建设项目招标相关规定、流程。
4、 具备独立完成全咨项目全过程招标管理、招标策划工作能力。
5、 了解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
6、 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储备干部

职位详情:
1、工程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有上进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招标代理专员

有意者可致电:0576-86511167、0571-88735871,简历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hcgl@163.com),我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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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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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0576-86511167
运营部电话:0576-8610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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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部电话:0576-865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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