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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1月)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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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部门年终述职会议现场

图为造价部门年终述职会议现场

2021年1月9日上午,2020年度恒超管理部门年终述职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2021  新起点新征程

携手共赢     梦想启航

恒超管理召开2020年度年终述职会议

图为项目负责人年终总结会议现场

会议回顾总结了2020年度公司在经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管理成效,对2021年的重点工作开展指明方向。董事长周恒超表示,一是要稳经营,2020年度虽有所收获 ,但与年初

制定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2021年要抓住机遇继续努力,以“高效、科学、诚挚”的服务赢得市场,争取突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招标代理业务考核目标以及造价咨询业务考核目标;二是要严管理,不断强化管理力和执行力,严控项目质量安全,多创优质工程,确保台州建筑业中介机构十强、温岭监理企业评优等级为优秀;三是要强基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充分发挥“恒超学院”这一平台,丰富讲课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对员工进行分批次分阶段的基础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
        上午还召开了2020年度造价部门年终述职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造价咨询部负责人及部门员工参加。会议要求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最终对外资料,再次强调财政项目、国有资产项目的预算编审误差率不得超过5%,结算编审误差率不得超过3% ,要求

会上,周董对与会人员2020年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对2021年工作提出要求:
一方面要继续重视安全检查。安全工作不容丝毫松懈,各项目负责人要重视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在监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春节临近,各项目负责人对在监项目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停工报告;春节后各项目复工前需进行安全及防疫工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复工报告,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
 另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充电,补短板、强基础,积极进行自身优化调整,不仅成为监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也能够妥善处理建设方、施工方及行政部门等各方关系,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本次会议的召开,既是对2020年工作的回顾与梳理,也是为了更好地盘点部门的优势与不足,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携手共赢,梦想启航”,展望2021年,恒超管理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以合作共赢的姿态热忱期待与社会各界共谋发展。( 文 | 应文雯 )

部门员工必须避免原则性、重复性、重大性错误。
        下午,2020年度项目负责人年终总结会议召开,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分公司及监理部在监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会上,各项目负责人轮流总结2020年的工作情况,探讨所监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分享好的项目监理经验。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总结2020年度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对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总经理林秀珍再次强调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重要性,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避免人员扣分。

恒超管理三大中介服务事项被评定为"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2020年度信用等级A级"

近日,我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财政预算及决算审核)、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三大中介服务事项均被评定为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机构2020年度信用等级A级。
本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由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管理办公室牵头,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函〔2018〕36号)精神,对559家在温岭市投资项目网上中介超市登记信息的中介机构(涉及10个行业主管部门41个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评定,在综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中介协会、第三方监管(信用温岭)季度和年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机构2020年度信用等级结果。
自1999年发展至今,恒超管理已成为一家集工程项目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控制、招标代理为一体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企业,在发展历程中,得到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通过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及进度,已为千余个项目提供优质监理服务。与此同时,公司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上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地提供投资控制、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恒超管理会一如既往地遵循“恒之久远,超而前行”的企业精神,为客户提供高效满意的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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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筑梦前行

恒超管理董事长周恒超被选举为“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家校友会建筑分会”执行会长

2020年12月26日,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家校友会建筑分会成立仪式在杭州举行,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恒超被选举为执行会长。
当天,浙江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席(浙大党委原常务副书记、地方合作委员会主任)、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子辰;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首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董丹申;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副主任楼锡锦;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常务副主任 、中国教育发

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童晓明;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党委书记、秘书长王国珏;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浙江省工程设计大师单玉川;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执行总裁、教授、博士陈笠;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副总工程师胡建明等上百位校友、嘉宾共同见证建筑分会的成立。浙商女杰企业发展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文化旅游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浙江金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金娟当选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筑分会会长。
         据悉,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家校友会建筑分会主要由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土木建筑、环境资源和规划园林等相关领域校友自发组成,旨在为广大校友提供交流、学习和沟通的非盈利性联谊组织。( 文 | 应文雯 )

图中左二为公司董事长周恒超

图中第二排左五为公司董事长周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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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周恒超参加“浙江大学求是巨匠高级研修班”研修学习

奋进2021

报告中,董石麟运用大量的事实案例,分别从空间结构的年代发展及形式分类、近代大跨空间结构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现代大跨空间结构在我国的发展与创新、空间结构强国的未来发展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同大家进行了现场交流,让大家对大跨空间结构的运用与发展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浙江大学求是巨匠高级研修班”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办,是浙江大学针对建设相关行业开设的高端品牌研修项目,参加的学员均来自建设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高管。研修班为期一年半,由著名高校的教授、行业内实战派专家前来传道授业解惑,传递真知灼见,内容涵盖政策解读与大势研判、公司战略与公司管控、资本运营与金融创新、行业发展与先进技术、全程策划与营销创新、经典楼盘考察与行业研讨、海外访学等。
首日课程特别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董石麟先生前来作关于“近现代大跨度空间结构在我国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与发展”的学术报告。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浙江大学求是巨匠高级研修班”在杭州开讲,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恒超参加研修学习。

本期课程还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龙珠和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与国际经济中心主任、浙江省经济学会会长顾国达先生前来讲课,分别传授“工程安全事故灾难及应急处理”和“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中国“双循环”策略”有关知识要点。
“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周董表示通过进修学习,能看清大势,把握时机,了解前沿技术和管理理念,可以从战略、人力、营销、财务、运营等方面全面提升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养,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图为董事长周恒超(后排右侧)与董院士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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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新起点新征程

公司通讯报道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录用

近日,由监理部金仁鹏撰写的《取经学经验  交流促提升—— 恒超管理赴五洲管理观摩学习全过程工程咨询》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录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主办。该杂志设有行业动态、协会动态、评论员专栏、行业交流、通讯报道等等栏目,读者对象为工程建设监理和咨询行业的经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高等院校专业师生。
近年来,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组织人员参加监理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专题培训会、召开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还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500元到2000元的奖励,鼓励员工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增加在浙江省建设监理杂志《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以及国家级监理相关刊物、其他省级监理相关刊物、《温岭住建》报刊上的录用率。( 文 | 应文雯 )

12月22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20年第四季度十佳通讯员的通报》(浙建价协〔2020〕38号),经对2020年度第四季度通讯员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授予10名同志为十佳通讯员,我公司员工应文雯被评为该季度十佳通讯员。
今年以来,我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的基础上新增了恒超管理电子月刊、抖音企业号等宣传方式,及时将公司工作重点亮点、业绩成效、开展的系列活动、工作经验等传递给一直关注我公司动态的广大朋友,为进一步推广企业品牌影响力增添了力量。
与之同时,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组织人员参加监理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专题培训会、召开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还制定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今年以来,我公司在各类杂志和省协会网站上的录用率实现了“量”的增长,分别在《建设监理》上录用了3篇论文、在《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上录用了1篇论文、在浙江省建设监理杂志《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上录用了8篇通讯稿、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众微信号上录用了10篇通讯稿。( 文 | 应文雯 )

公司员工获评省造价协会“2020年第四季度十佳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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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公司举办“通讯报道写作与摄影技巧”专题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通讯员的通讯报道写作能力及新闻摄影水平,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的宣传工作,2021年1月15日上午,公司举办了“通讯报道写作与摄影技巧”专题培训会,特别邀请了浙江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的徐伟民老师前来授课指导,各在监项目的通讯员共20余人到课听讲。
培训课上,徐老师就通讯报道的选题方法和写作技巧进行了介绍,并引用了正、反典型案例和范文,从写作角度、写作要素、写作技巧 、写作格式等方面进行点评  ,通过他自己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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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精,凸显主题。在摄影培训中,徐老师指出拍摄要诀要把握主体、动感、细节,要选择合适的工地场景进行拍摄,展现监理人员的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并注意光照、构图等细节。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有理论、有技巧、有体会、有经验,培训循序渐进,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听课,进一步了解到通讯报道的相关要求,有助于提高自身写作及摄影水平。
       近年来,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组织人员参加监理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专题培训会,还特别召开了公司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董事长周恒超要求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的投稿工作,要明确思路,找准素材和观点,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并鼓励经常性地用镜头记录我公司监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展现监理人的风采。同时,为了提高员工写作和摄影积极性,公司还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摄影作品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奖励。( 文 | 应文雯 )

体稿件的处理经历,指出通讯报道写作中容易出现的误区,生动分析了写稿的注意事项。徐老师强调,作为全过程咨询管理和监理企业,通讯报道写作要具有明确的行业特性,要写真、写实、写出个性   ,去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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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中标“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滨海粮食储备库)监理项目”

12月22日,恒超管理成功中标“温岭市粮食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滨海粮食储备库)监理项目”。
受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下阶段,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对现场“三通一平”、临设、土建、二次装饰、安装、室外附属等所有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据悉,本工程拟建储备库总仓容(稻谷)3.08 万吨,总建筑面积为 11961.93 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设施区(含 7 栋平房仓)、辅助生产区(含服务结算中心、药品库、物资库、辅助用房、消防水池等)、办公及生活服务楼等主体建筑,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排水等设施。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达9507.31万元。( 文 | 连蒙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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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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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Cost Consulting &Tender agent

公司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造价咨询部门人员配备齐全,设土建造价咨询负责人、安装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市政、公路、水利造价咨询负责人,业务范围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公司具有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承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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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签订“虹口区四平路 171 街坊 180 地块上海祥生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日前,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虹口区四平路 171 街坊 180 地块上海祥生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受祥生建设委托,下阶段,我公司将严格遵循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地对虹口区四平路 171 街坊 180 地块上海祥生中心一期项目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合同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及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对(预转固)、 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工程进度款申报、工程变更、签证单核价及合同争议的签定处理、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配合甲方与甲分包的核量工作、最终工程结算编制及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对至审计报告出具等。
虹口区四平路 171 街坊 180 地块上海祥生中心项目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总建筑面积281608平方米,地上总建面积172309平方米,地下四层总建面积109298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由9栋高层住宅单体(含租赁住宅及公租房)及1栋多层配套用房组成,商办综合体由1栋高层办公楼及其商业裙房、3栋多层建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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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公安局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交警中队营房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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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交警中队营房新建工程迎接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验收

恒超
管理

综合
月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创建验收

本工程建筑面积1316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56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22.9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开工伊始,该项目便以争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监督,对起重机械设备、基坑、支模架、临时用电以及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泥浆等进行重点监控,检查过程中“小题大做”,不忽视任何细节,做好监理旁站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强化施工管控要点;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严格把关,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道工序施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署监理同意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会同施工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专人整改安全隐患,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督促施工单位而尽快整改到位。
                                                                                               ( 文 | 潘定建 )  

受温岭市坞根镇白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坞根镇白璧村2A景区村庄重要节点设计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根据该工程的结算资料,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
本工程于2019年11月12日在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公开招标,主要施工内容为停车场、游客中心室外改造、游客中心室内装饰、水电。 (  文  |  林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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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根镇白璧村2A景区村庄重要节点设计工程
结算审核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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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含成果转化中心)项目TL040311-2地块地质勘察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岭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含成果转化中心)项目TL040311-2地块地质勘察进行招标,该项目于12月30日在温岭市铁路新区两创中心二楼会议室顺利开标。本次中标单位为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预计布置49个勘探孔,预计平均钻孔深度约90米,总的勘察工作量约为 4410 米,详细布孔需满足施工图设计及规范要求。
                                                                                              ( 文 | 陈晓旃 )

受温岭市石桥头镇双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石桥头镇双岙村环山沟工程(里山塘-阮岙)进行结算审核,根据该工程的结算资料,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管铺设、砖砌排水沟、凿岩石、土方开挖等,建设单位为温岭市石桥头镇双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为台州多广建设有限公司。( 文 | 缪家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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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石桥头镇双岙村环山沟工程(里山塘-阮岙) 结算审核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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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温岭银泰城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108301地块)工程实施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温岭银泰城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108301地块)
6层以上主体结构顺利通过分部验收

自工程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全程协助工程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施工监督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工程6层及以上主体结构分部阶段于2020年12月24日顺利通过验收。

该项目位于九龙大道北侧、中华北路东侧的城市新区核心区域,南与银泰百货相邻,西与城西街道办事处相邻,投资额约为3.7亿元,总建筑面积837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6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89平方米。项目建筑高度达154.5米,地上31层,地下2层,塔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裙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由商业和办公两大功能区块组成。( 文 | 汪青男 )

图为验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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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水厂出水管网工程完成竣工初验收

图为初验收现场

受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大溪水厂出水管网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自工程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建立微信群每日汇报现场施工监理情况,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监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本工程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初验收。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大溪镇,新建DN1200管道3688米,DN800管道2780米,DN600管道1445米,DN500管道84米,其中DN1200管桥104.9米(共2座),DN800管桥48米(共1座),DN600管桥51.4米(共1座)。管道主要沿古城路、太湖路、物流园路、环城北路、南嵩路及大石一级公路敷设。
经核查,该工程的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的分部质量均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功能性检查完整,观感质量一般。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和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  文 | 贺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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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对杨杋悦溪小区项目开展
节前专项检查

护航。针对问题整改情况,监理部后续跟踪落实进度,通过电话、视频、照片等形式了解进展,协助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杨帆悦溪小区项目位于天台县中心城区TSF-0701地块,地块东侧以三茅溪路,南侧以栖霞西路,西侧以天台山西路,北侧以寒山路。本工程由四栋高层、6栋中高层、9栋小高层,3层排屋10栋,总建筑面积145125.79 m2,其中地下40081.68 m2,地上105044.11m2。

受天台杨帆悦溪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杨杋悦溪小区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在监项目的安全、质量,在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下,由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带队,项目检查专家组于2021年1月8日对“杨杋悦溪小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分别对土方、基础、主体的质量安全情况以及监理内业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管理、建设程序、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与执行情况、临时用电、支模架与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梁柱节点、监理资料等。
        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项目检查专家组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并要求监理人员勤巡查,在检查过程中“小题大做”,不忽视任何细节,做好监理旁站记录 ,加强监督施工单位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 ,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

检查组对监理资料进行检查

图为杨杋悦溪小区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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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习后,消防大队还给全体人员上了一堂安全党课,详细介绍了疏散逃生技巧、火灾基本扑救办法、火灾自救等安全知识,并现场指导了灭火器、逃生绳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碧桂园滨江悦项目位于台州椒江葭沚街道,东侧为台州大道,北侧为工人西路,南侧为中山西路,西侧为永宁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0223㎡,规划净用地99910㎡,地下总建筑面积77576㎡,地上总建筑面积264906㎡。
 ( 文 |  台州办事处 张彦超  )

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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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火灾风险

恒超管理台州办事处组织员工参加“台州市冬季防火意识培训会”

12月30日上午,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宣传教育椒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以“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在我公司在监项目——“碧桂园滨江悦”工地现场,开展2020年台州市冬季防火意识培训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现场模拟了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只见高层烟雾弥漫。看到这一幕,在对楼层结构、以及起火点、被困人员等基本情况了解后,安全小分队在椒江消防救援大队的指挥下兵分多路,一方面利用水枪从外立面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一方面组织“攻坚队”进入楼内搜救。半小时内,被困人员被顺利救出,“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公司员工在安全员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本次抢险演习。

图为我公司员工使用灭火器

图为安全官指导使用灭火器

图为培训会现场

图为我公司员工参与消防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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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衢州杰丰服装有限公司投资的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工业园区兴航三路南侧  ,总投资

约1.4亿元,新用地57.42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9566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810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27560平方米,将形成年产360万件(套)服装生产能力。
         受衢州杰丰服装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对该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等。我公司监理人员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把工程安全关、质量关、进度关,为业主方提供满意高效的监理服务。
                                                                (  文 | 衢州分公司      徐兴华 )

奋进2021

恒超管理衢州分公司监理的“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行业资讯

Industry  consultation

即日起,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新版《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新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从2021年开始,取消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全省统一执行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与2019年相比:
货物、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市县三级均由2019年的200万元上调至400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与2019年相比:
1.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由2019年的5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市级由3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县级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
2.工程项目类:省级不变,市级由2019年的5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县级由30万元上调至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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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当前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提升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审批效率。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审批咨询、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
(二)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区域评估。建立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多规合一”基础上加强业务协同,先行完成考古调查等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鼓励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落实区域评估,进一步明确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评估成果运用,明确项目具体建设条件和要求,以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
(三)精简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健全完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开办理(服务)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制定公布技术审查事项审查标准,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审查效率,支持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批”探索。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部署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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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三、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见附件),加强工程审批系统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精简明确联合验收所需测绘成果,推进联合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八)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供需协调、规范使用、争议处理、监督考核、安全管理等数据共享制度,保障审批事项全覆盖、审批信息实时高效流转、审批全过程自动留痕。统一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技术

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四)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可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
      二、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
  (五)细化项目分类和改革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订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基于工程风险等级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乡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六)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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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推广应用,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倾听和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要求,围绕提高市场主体感受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更多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相关落实情况与每月改革进展情况一并报我部。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2月2日

标准和基础条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时效性和完整性。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施工现场监督、房地产管理等相关系统平台协同应用。 
   (九)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责任。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申请、互动、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鼓励提供智能申报指引,辅助企业快速确定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成果材料。持续丰富移动端信息获取、信息查询等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健全推进改革工作长效机制 
  (十)进一步完善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工作职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及时研判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重大改革问题及时报告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健全改革工作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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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 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地区,上述企业资质审批方式由相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的企业,须保证填报的包括业绩项目及项目技术指标在内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项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相关工程建设资料齐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承诺书。
        三、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上述资质的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

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中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办理。
        四、我部将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上述资质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遥感卫星照片比对、组织实地核查、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等方式核查企业申报业绩。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且3年内不受理其相应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录入平台工程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我部将适时组织对平台工程项目数据进行抽查,发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录入虚假项目信息的,将约谈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国通报。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87号)停止执行。
  附件:1.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
     2.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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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企业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本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企业资质申请信息生成电子数据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申请办事指南、申报软件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
二、受理。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通过资质审批系统在线受理企业告知承诺申请事项,并出具受理凭证。
三、公示。企业告知承诺申请事项及填报的人员、业绩项目等信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审批。我部依据企业填报的资质申请信息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项目信息进行审批。
五、公告。对企业填报信息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且在公示期内未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我部按规定办理资质核准公告。
 六、核查。对企业申报业绩项目通过遥感卫星照片比对、组织实地核查、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

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

附件1

本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1.本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本企业代表资格,明确知晓并同意本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
        2.本人承诺,已明确知晓资质标准所要求的企业资产、主要技术人员、工程业绩等指标,并承诺本企业已达到资质标准全部要求。
        3.本人承诺,本企业填报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项目及项目技术指标在内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所填报项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发承包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材料齐全,不存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等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形。
        4.本人承诺,本次填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情形。
        5.本人及本企业承诺并同意,如因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行为或申报业绩项目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导致被撤销资质,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损失的,本企业承担一切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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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Q1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给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中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人社部研究制定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拟研究制定“1+N”政策体系,《意见》是关于促进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一个配套文件。

2018年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在工程技术领域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13个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试点过程中,各地也陆续反映两类人才仅在工程领域贯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参评职称渠道还不够通畅,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梳理各地经验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各地人社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近百家中央企业的意见。目前,《意见》经人社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Q2

对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有哪些重点支持举措?

《意见》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充分体现两类人才特点。在保持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具体来说,对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主要有以下重点支持举措:
一是扩大贯通领域,解决高技能人才“能参评”的问题。《意见》提出,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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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需要说明的是,贯通以上述8个职称系列为主,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报职称评审。对新兴职业、新兴领域,各地区、各部门也可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贯通办法,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
        二是淡化学历要求,解决高技能人才“评得上”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学历是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主要障碍。因此,《意见》明确提出,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也就是说,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可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年限沿用2018年试点的条件,两类人才保持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在淡化学历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贡献。《意见》强调,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解决高技能领军人才“评得快”的问题。《意见》指出,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 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

Q3

在《意见》实施过程中,企业等用人单位有哪些自主权?

企业等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意见》提出,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企业职称工作实行评聘分开。高技能人才依据技术技能水平自愿参加职称评审,鼓励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作出更大贡献。企业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和不同类别人才特点,自主设立工作岗位,自主确定是否将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企业可探索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意见》同时提出,用人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标准条件。
前不久,人社部还印发了《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企业在

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不需要逐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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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专业技术人才是否可以 参加技能人才评价?

《意见》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双向贯通,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Q4

扩大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对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将带来哪些影响?

《意见》的出台,对于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解决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推进职称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破除束缚高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畅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通道。
二是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利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解决技能人才相较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高、获得感不强的问题。
三是营造社会环境氛围。学习技能成为技术工人同样可以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有利于改变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观念,为培育高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Q6

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 有哪些要求?

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意见》印发后,关键在落实落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围绕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关心的问题,对政策深入解读,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两类人才积极参与。及时宣传两类人才贯通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强化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自主权,包括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企业要在做好技能人才纵向贯通的同时,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按照这次印发文件的要求,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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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适应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趋势,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创新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才职业发展中“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 

3.坚持科学评价。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4.坚持以用为本。立足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措施相互衔接,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贯通领域
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兴职业、新兴领域贯通办法,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1.淡化学历要求。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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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技能贡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3.建立绿色通道。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三)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
综合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积极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与制定评价标准。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晋级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标准条件。

(五)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
高技能人才依据技术技能水平自愿参加职称评审,鼓励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各类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高技能领军人才职业发展规划,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按实际贡献给予高技能人才绩效奖励,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聚焦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作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两类人才积极参与。大力宣传两类人才贯通的典型经验,强化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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