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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2022年5月)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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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Corporate  Dynamics

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3201号提案面商会在恒超管理会议室召开

4月20日,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3201号提案面商会在我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提案主办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市交通局以及提案领衔人周恒超、附议人吴建平、王丰、肖元泠、李伟参加,现场“面对面”协商该提案的后续办理工作。
提案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政协委员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成效,也关系到政协委员履职的形象。第20223201号提案是由我公司董事长周恒超领衔撰写,主题为《关于规范我市非必须招标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建议》。前期  ,周董与其他委员一起结合时下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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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形成一篇事实明确、言之有物的提案,此提案被列为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重要提案进行办理。
        面商会上,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征求委员意见,接受委员建议,细致解答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并表示该重要提案对规范我市非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具有重要现实参考意义和工作指导价值,将充分考虑并汲取相关建议。
         

作为第十五届市政协常务委员,周董表示,当选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未来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尽责,践行社会责任,积极为温岭的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带领企业和员工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恒超管理被评为“温岭市2021年度重点服务业企业”

日前,温岭市2021年度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成长型服务业企业名单公布,我公司被评为“温岭市2021年度重点服务业企业”。
此次评选共有49家企业入选重点服务业企业、2家企业入选成长型服务业企业,行业分布在银行业、非银行业、房地产业、科技信息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文化旅游业、居民服务业共11个主要行业,上述企业对全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贡献明显。
公司自1999年发展至今,已成为一家集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咨询、设计咨询、投资控制、造价咨询、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为一体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企业。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得到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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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2篇论文入选《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论文集》

近日,由公司恒超学院院长林海圣撰写的《浅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项目负责人徐小龙撰写的《后浇带PVC管箍砼柱独立支撑系统施工》入选《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论文集》。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论文集(2021)》是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近两年的新学术成果,展示了监理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对于业内同行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读者对象为工程建设监理和咨询行业的经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高等院校专业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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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通过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及进度,已为千余个项目提供优质监理服务。与此同时,公司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上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地提供规划咨询、投资控制、造价咨询、评估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这份荣誉既是对我公司综合实力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恒超管理将继续秉承“恒之久远、超而前行”的企业精神,不断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为温岭服务业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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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恒超管理项目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项目负责人参加。
会议强调要防范未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各类检查,要主动作为做好事前防范,忌走马观花式的检查,要对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监理评分表”里的要求严格自查,确

保现场的各项安全及质量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的管控力度;要做好事中跟踪,跟踪好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对结果有所掌握;要做好事后纠正,除了及时落实整改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必须避免原则性、重复性、重大性错误。
        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是建筑工程的生命线,作为监理单位责任重大。6月份开始,市住建局将对在建项目进行半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事故控制目标管理,重点包括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临时用电、高处防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火灾隐患排查、防疫落实情况等,确保所监理项目顺利通过此次检查。与之同时,要贯彻落实好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的紧急通知》(台建便函【2022】75号)文件要求,进行日常实名制考勤,切勿松懈。
        会议强调各项目负责人要继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防疫要求,检查是否具备防疫方案、防疫细则、防疫台账、核酸检测证明等,强化现场管理,做好进入工地戴口罩、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2天/次)查验等工作,在监理日记等资料上有所记录以备查。

月度会议

恒超管理项目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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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会议

MONTHLY MEE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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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九次“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在公司会议室开讲,各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充电。
本期主讲人由项目负责人蒋招友(高级工程师)担任,主讲内容为“某高层住宅结构转换层梁、板混凝土浇筑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分析”。
课堂上,蒋工以某个高层住宅为例,就该工程的项目背景、结构布置、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处理方法、原因分析、监理部的做法等内容进行讲解,介绍到:该项目在拆模后发现梁、板底大面积蜂窝时,主体结构已经上到六层面,发现问题后立即暂停上部施工,后经过对蜂窝的部位凿除,

集中对梁底主筋保护层区域剥离;在梁底部加一排钢筋,伸入框架柱处钻孔、化学粘结剂,底部加U型箍筋与原箍筋焊接,梁边现浇板开孔、梁底部及板底侧面支模板,灌注无收缩的高强度(M60)专用砂浆,达到强度要求后恢复上部施工。就该质量问题,蒋工分别从人的因素、工程材料(商品砼)因素、施工机械因素、施工方法因素、环境因素、其他因素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指出总监必须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经验,懂图纸、精通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有针对性地审核施工方案。同时,要重视细节处的把关,如底面箍筋靠底模、钢筋重叠交叉集中在框架节点;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方及时处理、排除隐患、确保工程质量,详细做好旁站记录以备查等。 
         期间,大家结合自身经验就监理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进行探讨。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课程内容实用,将对照自身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效满意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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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次“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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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凭借其质量好、节能环保、工期短、节约人力等优点,被愈加广泛地应用到建筑行业。作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台州大力发展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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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通讯报道被“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协会”录用

 近日,由办公室应文雯撰写的“匠心“筑”力 精益建造--浙江恒超严控装配式建筑品质”被“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协会”录用。
 近年来,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举办了“通讯报道写作与摄影技巧”专题培训会,邀请浙江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老师前来授课,还特别召开了公司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董事长周恒超要求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的投稿工作,要明确思路,找准素材和观点,并鼓励经常性地用镜头记录我公司监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展现监理人的风采。同时,为了提高员工写作和摄影积极性,公司还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摄影作品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增加在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以及国家级监理相关刊物、其他省级监理相关刊物、《温岭住建》报刊上的录用率。

浙江恒超严控装配式建筑品质

匠心“筑”力      精益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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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GL  NEWS

由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悦溪小区是2021年度集中开工的台州市重点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总建筑面积14万5千平方米,是由4栋高层、6栋中高层、9栋小高层、10栋3层排屋组成的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是将预制构件在工地上装配而成,从设计、施工到项目交付运营与传统的项目管理相比有很大不同。为此,公司监理部在进场初始,除了按常规熟悉施工图纸、监理合同要求外,还对全体人员进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施工工艺图解》、《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等相关知识培训,对整个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流程进行较为系统的学习,从而掌握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关键技术的监理要点。
 构件的生产质量及安装精度是决定装配式建筑品质的关键。该项目PC装配占整个工程的百分之七十,监理人员除了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使用监理细则》要求对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外观尺寸、观感质量、钢筋锚固长度、预埋件数量和位置、构件的堆放顺序等进行复检外,还着重对吊装质量进行把关。
 为达到构件整体拼装的严密性,避免因累计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而使后续构件无法正常吊装就位等问题的出现,在首层标准层预制构件吊装前,监理部督促施工方对现浇结构的预埋连接部位进行全数检验,对所有吊装控制线进行认真复检,检验结果确认无误后方可安装。其中,测量放线是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施工中要求最为精确的一道工序,对确定预制部品安装位置及高度起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巡查时,监理人员通过使用水准仪、经纬仪、卷尺,对墙体控制线、安装基准线、五零线、楼梯梁轴线、后浇带位置等进行动态复核。

 构件安装初步就位后,需要认真复核位置、标高、间隙以及垂直度。通过对每个构件吊装完成后的复核、每个楼层吊装完成后的统一复核以及吊装调节完毕后的验收等多道工序的把关,直至符合要求后方进行固定操作施工。在3号楼的构件吊装旁站时,监理人员发现顶板PC板吊装时将梁钢筋压变形、部分PC板块位置往单面偏移、PC叠合板四周钢筋锚固长度不足等质量问题,随即下达《监理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加强PC班组的技术交底。此外,在叠合梁板吊装旁站时,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了墙柱钢筋发生偏位,随即让其进行复位处理,并要求加强安全责任意识,避免碰撞剪力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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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项目PC板体积大、重量较重、质量要求高,外加安装作业面小、高空作业多、工种上下交叉作业,易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在吊装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重点检查吊装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安全上岗证以及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等。在巡查时,监理人员发现5#塔吊在吊装时钢丝少绳,只用单根钢丝绳吊装并多物吊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便立即要求暂停该塔吊的吊装作业,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才同意起吊。
目前该项目已全部结顶,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竣工验收。作为监理单位,我公司将继续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督促施工方继续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用心打造让业主放心满意的工程。

恒超管理入围“余姚市梁弄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中介代理机构预选名录”

近日,我公司凭借多年的业绩及业内良好口碑成功入围“余姚市梁弄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中介代理机构预选名录”,拥有资格参加2022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梁弄镇行政区域内小额工程服务监理项目的竞包活动。
该预选名录是梁弄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来确定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小额工程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80万元以下(不含)监理单位《名录》),预选名录总数为8家。
我公司具有六项工程监理资质,分别是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可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已为千余个项目提供优质监理服务,多项工程被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台州市建设工程“括苍杯”奖(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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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中标“瑞安市塘下镇西部片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项目”

近日,我公司成功中标“瑞安市塘下镇西部片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项目”。
受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委托,下阶段,我们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要求对该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等。
瑞安市塘下镇西部片区截污纳管工程将新建雨水DN200~DN600管道长度816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97座,新建雨水口205座,雨水检查井修复139座,新建出水口33座;新建污水D75~DN600管道长度44004米;新建500*500接户井1995座;新建污水检查井588座,污水检查井修复257座;新建化粪池276座;雨污立管改造500米;非开挖修复2处;路面修复25228平方米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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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在监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将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整治、疫情防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的到位情况、起重机械运行及维护情况、施工用电安全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五一假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疫工作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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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公司会议要求,积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强化督查,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清单检查,对深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排查起重机械、安全网隐患,包括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晨会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易燃可燃施工材料和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集中规范堆放并设置标志牌、消防设施是否定期保养、临时宿舍消防管理是否到位等;督促施工单位守好小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防疫要求,检查是否具备防疫方案、防疫台账等资料,强化现场管理,做好进入工地戴口罩、测温、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等工作。

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现场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堆放应用防尘网覆盖、推广使用自动冲洗等措施确保现场扬尘防控、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及现场主要道路等区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车辆清洗、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牌、智慧工地建设。

近期,除了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外,由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带队对公司在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高处防坠、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排查等。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项目检查专家组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并要求监理人员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思想、厌倦思想”,看在前、检在前、防在前,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针对问题整改情况,监理部后续跟踪落实进度,通过电话、视频、照片等形式了解进展,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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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泽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泽国镇ZG160201-1 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022年4月22日,验收专家组一行来到施工现场,对该项目主体阶段开展温岭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文明施工情况、扬尘控制情况等。

温岭市泽国镇ZG160201-1 地块迎接温岭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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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部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权限、内容以及《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分工落实每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微信群每日汇报现场施工监理情况,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监理。各监理员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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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doesn't just happen to you; you receive everything in your life based on what you've given.

图为该项目效果图

  温岭市泽国镇 ZG160201-1 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光明村、东环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5 幢厂房,1 号厂房—6 号厂房为 5 层框架结构,7 号厂房—9 号厂房为 4 层框架结构,门卫为 1 层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为 14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2381.58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 32178.81 平方米,地下泵房、地下水池建筑面积为 202.77 平方米,厂房高度 23.7 米,单跨 8 米。

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屿詹河中桥(右幅)顺利通过中间验收

施工期间,我公司监理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监督,对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以及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等进行重点监控,检查过程中“小题大做”,不忽视任何细节,做好监理旁站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督促施工单位保持工程的良好安全文明形象,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杜绝表面工程。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该项目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推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本工程屿詹河中桥(右幅)于4月15日顺利通过中间验收。
根据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要求,对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屿詹河中桥的桩基、桥梁上、下部构造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安全及功能检测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观感良好,工程质量合格,该工程满足中间验收条件。

 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实施长度为 0.898km,道路宽度45 米=3.5m*2人行道+3.5m*2非机动车道+2.5m*2侧分带+11.5m*2机动车道+3m中分带。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绿化、交通及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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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受浙江岭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DX011008、DX011014地块项目(大溪镇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进行严格把关,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温岭市DX011008、DX011014地块项目一期工程于4月28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我公司监理部对施工现场施工情况的跟踪监理及施工过程形成的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本工程各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都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完整。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本工程基础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节能、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电梯10个分部均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功能性检查完整,观感质量一般,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大溪镇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72739.87㎡,地上总建筑面积51007.32㎡,地下总建筑面积21732.55㎡。项目拟建1栋商业综合体、10栋高层住宅,将打造一个生态、和谐、充满生机的综合社区,提升大溪镇老城区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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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骑机车有限公司新厂区项目2#车间基础及主体顺利通过分部验收

恒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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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企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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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浙江乐骑机车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台州湾集聚区浙江乐骑机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摩托车整车、5万台踏板大排量发动机及2万套零部件的新厂区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进行。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工程2#车间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于2022年5月10日顺利通过验收。

 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公司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重安全、保质量、控投资。期间,监理人员强化验收和过程控制管理,认真审核材料质保书、试验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质量关。同时,加强现场巡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守好安全关。

本工程位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洋大道以西、海景浦以北,2#车间地上4层,总建筑高度23.950m,建筑面积4588㎡。根据现场工程质量、资料情况以及检测结果综合分析,本工程基础及主体分部工程各分项、检验批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完整,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依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基础及主体分部结构工程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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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泽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泽国镇ZG160201-1 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自开工以来,该工程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顺利进行,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该项目的1#—9#厂房基础分部及1#、2#、3#、4#、7#、8#、9#厂房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

泽国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工程1#-9#厂房基础分部及部分厂房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

施工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部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权限、内容以及《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分工落实每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微信群每日汇报现场施工监理情况,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监理。各监理员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根据现场工程质量、资料情况以及检测结果综合分析,1#—9#厂房基础分部及1#、2#、3#、4#、7#、8#、9#厂房主体结构各分项、检验批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完整,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依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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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水平、加强在监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公司注重推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要求对所监理项目开展月度巡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危大工程管理、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与执行情况、临时用电、支模架与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梁柱节点、监理资料等。
4月以来,巡查小组分别对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旧村改造项目、年加工10万吨钢结构技改项目等10余个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就发现的问题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报公司复查。并要求监理人员勤巡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细节把控,加强监督施工单位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及时归档整理监理资料。 

恒超
管理

综合
月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月度巡查

恒超管理组织开展月度项目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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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泽国镇 ZG160201-1 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光明村、东环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5 幢厂房,1 号厂房—6 号厂房为 5 层框架结构,7 号厂房—9 号厂房为 4 层框架结构,门卫为 1 层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为 14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2381.58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 32178.81 平方米,地下泵房、地下水池建筑面积为 202.77 平方米,厂房高度 23.7 米,单跨 8 米。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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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Cost Consulting &Tender agent

公司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造价咨询部门人员配备齐全,设土建造价咨询负责人、安装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市政、公路、水利造价咨询负责人,业务范围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公司具有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承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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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淋线辅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横淋线辅路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根据《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已顺利完成审核工作。
温岭市横淋线辅路工程,包括道路为甲供塘渣+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6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路面4cm厚,面积为3172.21m2;603花岗岩侧石安砌为739.76m;人行道钢护栏安装386.25m;以及交通标杆、标志板及标线等;新增雨水口14只及雨水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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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市新区玉龙路改造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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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坞根镇育才路沿线景观改造工程进行结算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及指定的范围要求,结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
温岭市坞根镇育才路沿线景观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景观铺装、绿化:包含50m长景观小矮墙、3m长-4.5m长景墙6座、10m长景墙1座、铝板树池改造30个(含改造2个)、树池改造4个、新增道牙约63m、围墙涂料299m2、矮墙约57m长及零星清理;总绿化面积约225㎡,主要包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的种植养护,种植土回填等。

温岭市坞根镇育才路沿线景观改造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满完成

受温岭市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城市新区玉龙路改造市政工程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等资料,结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
温岭市城市新区玉龙路改造市政工程全长376.26米,西起百丈路现状已建车道路面边缘,东止于现状聚兴路车道边缘。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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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卫健局计生失独家庭意外住院保险采购项目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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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项目(EPC)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天台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项目(EPC)进行招标。该项目于2022年4月10日在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顺利开标,中标单位为浙江全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台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项目(EPC)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根据三区两通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综合楼、养护部、养老部、围墙及大门等改造以及生活设施采购,可满足127人医学隔离观察所需。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设计,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室外排水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于近日顺利开标,中标单位为森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室外排水工程投资估算约66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15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含排水工程、三线沟工程,具体如下:1、排水工程:管道采用开槽施工,雨水管主要采用HDPE-A型缠绕管(环钢度8级),DN200共计831米、DN300共计2397米、DN400共计164米、DN500共计118米、DN600共计96米、DN800共计218米;污水管主要采用 PE100聚乙烯实壁管(0.8Mpa),DN200共计2574米、DN315共计392米、DN400共计278米。新建Φ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75座,新建砖砌雨水口共计300座,新建Φ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59座等。2、三线沟工程:主要包含50cm宽砖砌三线沟共计2283m、70cm宽砖砌三线沟共计473m,砖砌检查井135座等。

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室外排水工程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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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岭市学前教育改薄扩容工程(三期)—— 三星幼儿园百丈分园二次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于4月14日顺利开标,中标单位为森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学前教育改薄扩容工程(三期)—— 三星幼儿园百丈分园二次装修改造工程投资估算 500 万元,拟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045㎡,主要为:(1)装饰工程包括砌体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涂料工程、天棚工程;(2)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3)室外附属工程包括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温岭市学前教育改薄扩容工程(三期)—— 三星幼儿园百丈分园二次装修改造工程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就温岭市卫健局计生失独家庭意外住院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发布)进行招标。该项目于5月7日顺利开标,中标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本项目为温岭市计生失独困难家庭人员人身意外伤害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轻度疾病、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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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

行业资讯

Industry  consul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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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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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 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
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
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
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 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第七条 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
(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第八条 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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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二)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六)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七)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第九条 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二)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

(三)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第十条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 暗挖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
(二)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 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 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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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等管理。

原文如下:

一、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涉及燃气各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对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摸清本地区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

患要立行立改,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固化为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继续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按照聚焦重点、安全第一,规划先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全面梳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基础上,抓紧规划部署,研究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梳理确定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及项目清单,并科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二、加强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管理。及时组织清掏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雨水收集口和检查井,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闸门、拍门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对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地铁、棚户区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治。加强对易积水路段周边的路灯、通信等配电设施安全防护,避免积水时发生漏电事故。在开展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依法依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中毒、触电、爆炸、溺水、坠落等各类伤亡事故。加强对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加氯间监控,强化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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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建立园林绿化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城市公园、城市动物园、城市植物园等各类公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公园、绿化带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内大中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备等设施设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坚决禁止超负荷、带病运行。督促指导城市公园管理机构在举办大型活动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科学编制活动方案,完善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踩踏事故。督促城市动物园管理机构着力加强动物园安全管理,提高动物饲养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动物逃逸事故。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求。对于园林绿化领域的重要舆情,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问题整改,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标准。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消毒杀菌。

五、加强城镇供热运行安全保障。目前尚未全面停暖地区要继续做好城镇供热民生保障工作,坚决守住群众温暖过冬民生底线,站好本供热期最后一班岗。已进入非供热期的地区,要督促供热企业积极开展“冬病夏治”,全面做好供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加强设施巡查巡检,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加大城镇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热能耗水平,加强能源节约。充分利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持续推动能源保供工作,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热取暖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紧盯各类安全隐患易发高发环节,强化专业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安全排查,提高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拓宽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的行为要进行曝光。
七、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三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积极加强与疫情防控部门协调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区域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督促指导城市各类公园管理机构按疫情管理规定实施“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坚决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要求,做好室内空间、公共设施消毒工作。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园应暂停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在满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要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必要防护物品、设施,加强设施消毒工作,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作业期间一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登记备案、体温检测等工作。

住建部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紧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系统高度重视起来、立即行动起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要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面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全过程。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发挥一线施工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要扎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实施《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组织研究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完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认真编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确定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及项目清单,制定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评估指南等,压实城市政府责任,确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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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末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工具,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加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开展燃气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要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要抓紧鉴定,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抓紧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工作,抓紧完成全覆盖清查,对违法违规审批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按照法定责权,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严格落实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加强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抓实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的基础上,推进全面整治工作,分类制定整治措施,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要认真抓好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严格督促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专业经营单位加强设施设备巡查与维护,特别是对于运行时间长、维护不到位的设施,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督促设备维护运营单位在管网维护、井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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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中,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对城市运行状况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和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
        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考虑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执法任务,提高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收回。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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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做好地震、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密切关注地震灾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扎实做好震后应急评估、抢险抢修、震害调查等工作。全面落实城市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建立健全应急抢险队伍,备齐备足抢修车辆、设备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密切关注极端天气信息,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加强与应急、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按照规定要求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系统观念,在抓紧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同时,注意从实际出发,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构筑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错峰、限量入园,做好室内空间、公共设施消毒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聚集性传染。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摸清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数量及分布情况,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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