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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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座谈会现场
5月20日上午,温岭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涌江、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富昌会同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市三产办等部门莅临我公司走访指导工作,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等热情接待。
座谈会上,周董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的感谢,并对恒超管理的经营情况、人员结构、业务板块、财务管理、科研投入等情况作了简要的介绍。周董表示,恒超管理自1999年发展至今,在工程管理和咨询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通信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人防
听完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公司的知名度和口碑、企业文化、科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发展前景给予肯定,现场就企业关心的惠企政策予以解答,并详细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和困难,表示各部门将主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抓实干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2021
温岭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等单位领导莅临恒超管理调研指导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是“浙江
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台州建筑业中介机构十强、温岭市重点服务业企业,公司在行业内综合实力居台州前列。一直以来,公司注重践行“智慧建设”理念,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加科技含量,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公司也正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注重以区域化布局进行市场开拓,目前在杭州、绍兴、瑞安、余姚等地设立了9家分公司、3个办事处,未来,将借力杭州这一省会城市优势,拓宽视野,集聚人才,盘活资源,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领导视察
温岭市住建局副局长潘海军视察我公司监理项目“温岭市东部新区紫荆路1号桥桥梁工程”建设情况
6月3日,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海军一行来到温岭市东部新区紫荆路1号桥桥梁工程施工现场,视察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工程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紧盯时间节点赶进度,围绕问题抓突破,确保项目高质量、快节奏推进。
受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东部新区紫荆路1号桥桥梁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监
督,对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以及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等进行重点监控,检查过程注重细节把关,做好监理旁站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督促施工单位保持工程的良好安全文明形象,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杜绝表面工程。 ( 文 | 林福财 )
温岭市东部新区紫荆路1号桥桥梁工程全长56.85米,横断面为0.3m (栏杆)+2m(人行道)+2m(非机动车道)+3.5m(绿化带)+15m(机动车道)+3.5m(绿化带)+2m (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0.3m(栏杆)=30.6m。桥梁采用简支空心板梁结构,上部采用16+20+16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U型桥台,桩基均为钻孔灌注桩。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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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副总经理舒宝庭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部署安全工作
恒超管理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工作宣讲会召开
行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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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恒超管理
zjhcgl.com/
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强调,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公司会议要求,积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强化督查,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清单检查,对深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排查起重机械、安全网隐患,包括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晨会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检查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易燃可燃施工材料和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集中规范堆放并设置标志牌、消防设施是否定期保养、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质量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施工单位,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此外,会议还鼓励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专升本学习及职称评定,提高自身学术、专业技能水平及社会认可度,以期更好地为业主方提供监理服务。 ( 文 | 应文雯 )
5月29日下午,恒超管理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工作宣讲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各在监项目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了温岭市住建局召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会议要求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洪智军局长、陈华臻总工程师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以扬尘治理为突破,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以创优夺杯为目标,打造宜居工程,不断推进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持续做好实名制考核工作,不断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力以赴筑牢安全防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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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开讲
5月29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三次“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在公司会议室开讲,各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充电。
本期主讲人由项目负责人贺立明担任,主讲内容为“浅谈市政桥梁工艺的控制要点”。
课堂上,贺立明结合自身项目监理经验,从桩基施工、钢筋笼制作、盖梁施工、承台施工、梁板张拉、梁板吊装、桥面铺砖、泡沫混凝土、各类工序试验等多个方面对市政桥梁工艺的控制要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介绍到:桩基施工时,钻孔前应埋设护筒,护筒顶面宜高出施工水位2m,并宜高出施工地面0.3m,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要控制好泥浆比重,一定比重的泥浆能起到护壁作用,可防坍孔;商品砼灌注前,不得向料筒内加水,要计算好首灌方量,确保混凝土能埋住导管1.5米左右;混凝土应
时,抱箍安装必须在墩柱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进行,为增加抱箍钢带与墩柱之间的摩擦力,保护墩柱混凝土外观,在抱箍与墩柱间加垫土工布;承台钢筋绑扎前应调直桩头的钢筋,并清理干净桩头上面的淤泥杂物,承台底模垫层不应出现高低起伏现象;桥梁体量较大,浇筑时要分层浇筑,并合理安排混凝土的养护工作;梁板张拉时,张拉端要放置钢板防护,防止夹片飞出伤人;孔道压浆顺序应先下后上,依次进行,孔道内的水泥浆强度达到砂浆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吊移预制构件;要经常检查吊装用钢丝绳有无磨损,发现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橡胶支座安装位置应准确,不得发生偏斜,不能脱空,尽量减少二次吊装;橡胶支座与梁板不密贴时,必须机械吊起调整,严禁使用撬棍移动梁板;泡沫混凝土一次最大浇筑厚度不得超过1米 ,最小浇筑厚度不得低于 0.25
连续灌注,中途停顿时间不宜大于30min;采用机械连接的钢筋笼应在使用前对两端进行磨平处理,每个钢筋笼的预留箍筋应多于理论圈数,钢筋笼主筋焊接应采用5字头的电焊条;盖梁施工
米,水平分层进行浇筑,每层浇筑间隔至少为24小时。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课程内容实用,将对照自身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效满意的监理服务。 ( 文 | 应文雯 )
图为学员们认真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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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项目检查专家组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并要求监理人员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思想、厌倦思想”,看在前、检在前、防在前,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针对问题整改情况,监理部后续跟踪落实进度,通过电话、视频、照片等形式了解进展,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公司会议要求,积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强化督查,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清单检查,对深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排查起重机械、安全网隐患,包括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在监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要求各项目围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贡献力量。端午假期临近,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带队对在监项目开展节前检查,排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将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整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的到位情况、起重机械运行及维护情况、施工用电安全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端午假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监理资料等。
安全检查
恒超管理组织开展节前在监项目安全大检查
图为誉峰嘉园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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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晨会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易燃可燃施工材料和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集中规范堆放并设置标志牌、消防设施是否定期保养、临时宿舍消防管理是否到位等;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以及临时宿舍的检查,核实确认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和实际领取情况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2021年温岭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提
升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检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按照有关部门的防疫要求,强化现场管理,做好进入工地戴口罩、测温、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为提高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水平、加强在监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公司注重推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要求对所监理项目开展月度巡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危大工程管理、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与执行情况、临时用电、支模架与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梁柱节点、监理资料等。
5月以来,巡查小组分别对峻岭山庄、温岭银泰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108301)地块、誉峰嘉园等10余个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就发现的问题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报公司复查。并要求监理人员勤巡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细节把控,加强监督施工单位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及时归档整理监理资料,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 文 | 金仁鹏 )
恒超
管理
综合
月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月度巡查
恒超管理组织开展月度项目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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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中标“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及“温岭市经五路二期(川安路北延)工程二标段”两个监理项目
近日,“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监理项目”、“温岭市经五路二期(川安路北延)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我公司成功中标上述两个项目。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下阶段,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要求对“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温岭市经五路二期(川安路北延)工程二标段”的“三通一平”、临设、道路、排水、桥梁、绿化、交通等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及资料汇总整理。
温岭市经五路二期(川安路北延)工程位于温岭市横峰区域,道路南起中心大道,北至峰峤路,全长 2737.624 米,标准段路幅宽 36 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二期二标段工程自桩号 K1+280~K2+560,涉及桥梁二座,分别为三号桥,四号桥。主要包括道路、路基处理、桥梁、排水、绿化、交通及路灯预埋管等。
温岭市牧长路工程(新河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实施长度为 0.898km,道路宽度45 米=3.5m*2人行道+3.5m*2非机动车道+2.5m*2侧分带+11.5m*2机动车道+3m中分带。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绿化、交通及照明等。 ( 文 | 连蒙雨 )
中标信息
中标信息
恒超管理中标“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旧村改造监理项目”
近日,“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旧村改造监理项目”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我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
受温岭市箬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下阶段,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要求对“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旧村改造项目”的“三通一平”、临设、土建(含人防)、安装、装修、室外总图等所有工程提供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旧村改造项目,位于温岭市箬横镇,东至木城路,南至庄头王河,西至团结路,北至箬横大道,工程概算约4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 166914.0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25330.5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41583.48平方米),本工程地上共 14 栋单体(其中:10 栋住宅建筑、4 栋配套公建),地下室为一层地下室(局部夹层),地上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配套公建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 文 | 连蒙雨 )
恒超管理签订“温岭市总部经济亮化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合同”
5月18日,我公司与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温岭市总部经济亮化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合同。
下阶段,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对本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等采购、原有亮化灯具拆除以及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温岭市总部经济亮化工程总承包(EPC)拟对总部经济九幢大楼的外立面进行统一的亮化改造提升,即为九龙大道至中心大道段青商大厦、建联大厦、服务综合体、沪商大厦、豪成服务大厦、鞋业大厦、创业大厦、广明大厦等九栋建筑的景观艺术工程。
( 文 | 连蒙雨 )
2021 新起点新征程
公司董事长周恒超参加“2021年度台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研修班”研修学习
5月31日至6月4日,2021年度台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研修班在南京大学举办,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恒超受邀参加研修学习。
本次研修班邀请了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社会学院副教授副教授胡小武,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经济学系主任杨德才,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德智,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朱喜钢等前来授课。课堂上,专家们传递真知灼见,内容涵盖城乡融合的空间落点与发展战略、后疫情时代下民营企业如何高质量发展、国内外智慧社区的发展前沿与未来展望、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中产化等,对国家政策、概念进行解读,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提升了学员们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认知和能力。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城镇化工作的水平,此次研修班旨在优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及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组织领导新型城镇建设的能力。
2021 新起点新征程
图中第二排左二为公司董事长周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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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人员参加“台州市民防协会2021年人防业务知识培训会”
6月9日,台州市民防协会举办2021年人防业务知识培训会,我公司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培训会就人民防空法规、政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实务解读等知识进行解读,内容涵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政策解读,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一线工作实务,建设项目人防行政审批实务等。随后,围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与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相互交流研讨,台州市人防办领导及经办人员逐一解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此次培训会旨在进一步加深从业人员对人防政策法规的理解,提升人防业务实操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学习,把政策理论真正学通学透,以理论指导实践,将培训所学知识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台州人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 文 | 台州办事处 曹军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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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参加温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
5月27日上午,我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参加了由温岭市住建局召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省、台州市、温岭市“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析住建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对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进行了布置。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智军强调一要守土尽责、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改进和加强建筑安全施工,扛起主体担当,坚决把安全责任压实落靠,突出重点难点,坚决把安全防范抓实抓细;二要引导扶持、样板引路,努力促进建筑企业竞争能力与管理水平双提升,要以政策扶持为导向,助力企业发展提档升级,以扬尘治理为突破,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以创优夺杯为目标,打造住有宜居工程。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陈华臻部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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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代表参加2021年天台县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会议
5月18日,2021年天台县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公司派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要求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会议针对建筑工地平安暗访检查项目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强调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检查清单的贯彻落实,逐一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400多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 | 向德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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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DX011008、DX011014地块项目(大溪镇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DX011014地块基础及21#~32#、34#~36#、38#~40#楼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
图为验收会议现场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岭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温岭市DX011008、DX011014地块项目(大溪镇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进行严格把关,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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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工程DX011014地块基础及21#~32#、34#~36#、38#~40#楼主体结构于2021年6月9日顺利通过验收。
大溪镇幸福社区2号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6.3亿元,占地面积约103亩,总建筑面积73010㎡。项目拟建1栋商业综合体、10栋高层住宅,将打造一个生态、和谐、充满生机的综合社区,提升大溪镇老城区面貌。
依据我公司该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现场施工情况的跟踪监理及施工过程形成的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DX011014地块基础及21#~32#、34#~36#、38#~40#楼主体结构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等规定的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分部中有关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抽检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 文 | 徐小龙)
图为项目效果图
杭州市临平区工商联组织企业家考察我公司监理项目“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
恒超管理
6月5日,杭州市临平区工商联组织华临绿建总裁邹华、王尔实业董事长曾敏、杰丰服装董事长高礼根、理想密封科技董事长陈祖荣、东晨五交化董事长徐晓东等企业家参加“知名浙商助力柯城跨越式发展”活动,共商山海合作计划。期间,企业家们实地考察了我公司衢州分公司监理项目“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一期”,了解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投产后预期,并与柯城区航埠镇主要负责人一起结合实际服务杰丰项目,共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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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总建筑面积55350.74m2 (其中厂房35449.63m2 ;宿舍楼11939.23m2 ;办公楼781.53m2 ;锅炉房、配电房308.51m2 ;仓库105.3m2 ;门卫收发室89.39m2 )。
受衢州杰丰服装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对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自项目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进行严格把关,并为建设单位提供了诸多合理化建议,我们的监理服务得到了杰丰服装董事长高礼根的高度肯定。
( 文 | 衢州分公司 徐兴华 )
图中衢州杰丰服装产业创新综合体一期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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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飞龙湖9号小区开展质量安全巡检
行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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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动态
恒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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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我公司台州办事处所监理的飞龙湖9号小区施工现场,我公司监理人员正在进行质量安全巡检,排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分别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进度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管理、建设程序、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与执行情况、配电箱、支模架与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梁柱节点、进度计划表、监理资料等。
图为我公司监理人员正在检查配电箱,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
监理人员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质量,要求施工班组紧绷安全生产弦,常念安全“ 紧箍咒 ”,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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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飞龙湖 9 号小区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内环路以南、经三路以西地块,总建筑面积 263204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98777m²,地下室建筑面积64427m²,将建 7 栋 17 层高层住宅、12 栋 18 层高层住宅、3 栋 11 层高层住宅、1 栋幼儿园及 7 栋相关配套商业用房,并设一层地下室。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台州海恒建设有限公司,台州海恒建设有限公司由中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11.HK)在中国内地开展投资业务的总部企业。凭借央企外资的背景、多元的海内外融资渠道、成熟的工程管理经验等综合优势,中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已进驻全国22个省、直辖市,71个地级市,投资总额超过3,600亿人民币。
( 文 | 台州办事处 蔡玲茜 )
项目概况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晨会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恒超管理监理项目“绍兴综合保税区(一期)海关监管设施工程”建设进入“冲刺”阶段
分公司动态
在绍兴综合保税区(一期)海关监管设施工程现场,各个关键建筑的主体雏形已经显现,十个单体形象全部具备,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封顶,力争一期项目于6月底前全面完工,确保9月份顺利通过海关验收。
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绍兴分公司对工程量范围内的所有清单内容实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监督,对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以及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
图为施工现场繁忙的工作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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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Cost Consulting &Tender agent
公司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造价咨询部门人员配备齐全,设土建造价咨询负责人、安装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市政、公路、水利造价咨询负责人,业务范围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公司具有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承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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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预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依据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指定的范围要求,结合《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451号)、《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预算定额(册名代号TGD)》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
本工程位于牧长路,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温岭联络线项目建设规划需要,原有部分通信线路位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现将牧长路(高速公路共线段)的光缆线路进行技术升级,配套实施预埋通信管道,本工程预埋管道29处,共计1.624管程千米,折合5.761管孔千米。( 文 | 林剑波 )
绍兴综合保税区(一期)海关监管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47510平方米 ,建设围网总长度约 0.91km(含封关隔离围网、查验区和检疫处理区围网),总建筑面积为11073.64平方米 。主要包括海关办公楼、主卡口、内卡口、查验库、查验区地磅成品岗亭、设备用房、检疫用房、检疫平台、焚烧炉设备间、环网室、隔离围网、地磅基础、地基处理、道路堆场、绿化、暖通、给排水消防、制冷系统、供电、通信、信息化硬件等。
( 文 | 绍兴分公司 严丽萍 )
项目概况
等进行重点监控,检查过程中“小题大做”,不忽视任何细节,做好监理旁站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督促施工单位保持工程的良好安全文明形象,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杜绝表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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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泽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泽国镇ZG160201-1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等资料,结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
该工程建设地点为温岭市泽国镇,主要建设内容为4幢4~5层框架结构厂房、1幢框架结构门卫房。总用地面积为14394m2,建筑基底面积为6456m2,总建筑面积为32381.58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02.77m2,招标控制价总造价约6275.5万元。( 文 | 陈昌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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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泽国镇ZG160201-1地块(光明老旧工业点改造)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依据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指定的范围要求,结合《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451号)、《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预算定额(册名代号TGD)》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古城路,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温岭联络线项目建设规划需要,原有部分通信线路位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现将古城路(东瓯路至104国道段)的光缆线路进行技术升级,配套实施预埋通信管道,本工程预埋管道6处,共计0.293管程千米,折合1.557管孔千米。 ( 文 | 林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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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 国道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预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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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楼东线(河边段)修复工程、温岭市新河镇长镇线修复工程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分别就温岭市新河镇楼东线(河边段)修复工程、温岭市新河镇长镇线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上述两个项目均于2021年5月26日顺利开标,中标单位分别为台州市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祎航建设有限公司。
温岭市新河镇楼东线(河边段)修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拆除及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共计约600㎡、换填土共计约300m³、浇筑C20片石混凝土挡墙共计约30m等其他零星项目。
温岭市新河镇长镇线修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拆除及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共计约1185㎡、植筋948个、换填土共计约178m³等其他零星项目。( 文 | 周卫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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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温峤镇西洋潘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工程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温峤镇西洋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温岭市温峤镇西洋潘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1年5月18日顺利开标,中标单位为台州云鸿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温岭市温峤镇西洋潘村“一村万树”示范村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定植各类苗木908株,其中乔木树种721株,灌木球187株,乔木种植37株,棕榈种植6株,片植灌木346㎡,铺种马尼拉草皮1106㎡。苗木支撑737株,松土抚育2724块次,施追肥381.36kg,乔木养护43株,灌草养护346㎡,草皮养护1106㎡,人工回填种植土624.5m³,机械回填种植土783.6m³绿地细平整1452㎡。( 文 | 陈晓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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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报道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录用
近日,由办公室应文雯撰写的“践行建设者初心使命 闪耀监理人党徽本色——记浙江恒超公司总监代表潘定建”被《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录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主办。该杂志设有行业动态、协会动态、评论员专栏、行业交流、通讯报道等等栏目,读者对象为工程建设监理和咨询行业的经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高等院校专业师生。
近年来,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举办了“通讯报道写作与摄影技巧”专题培训会,邀请浙江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老师前来授课,还特别召开了公司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董事长周恒超要求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的投稿工作,要明确思路,找准素材和观点,,并鼓励经常性地用镜头记录我公司监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展现监理人的风采。同时,为了提高员工写作和摄影积极性,公司还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摄影作品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增加在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杂志以及国家级监理相关刊物、其他省级监理相关刊物、《温岭住建》报刊上的录用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践行建设者初心使命 闪耀监理人党徽本色
——记浙江恒超公司总监代表潘定建
作为一名有着12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常年奋战在施工现场一线,他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彰显出监理人的初心和使命,展示了恒超管理良好的企业形象,他就是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潘定建同志。
潘定建无论担负哪个监理项目任务,都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他以党员的标准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在与同事相处时,总是与人为善,积极配合,把党组织的温暖和共产党员应有的素质传递给他人。
图为潘定建与监理部同事正
在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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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程监理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潘定建自担任总监代表以来, 更是把“抓安全、保质量、抢进度、树形象”作为日常工作的一把尺子衡量自己。在温岭市城南中学迁建工程项目中,他带领监理团队“严”字当头、“细”处较真,编制了该项目创标创优专项监理规划,强化施工安全质量管控要点;做好控制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泥浆等措施;安装了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日常巡检、关键节点检查,他都要亲自带队参加,生怕有什么疏漏影响工程建设。由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达14次,对发现部分楼梯临边防护未做、临时用电一闸多机、吊篮资料未报审等安全隐患,绝不轻易放过,督促施工单位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在一次安全巡查中,他发现悬挑卸料平台存在钢梁固定不到位、固定环未用木楔塞紧,直接危及到操作人员的人身,随即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予使用。
在各方协同努力下,该项目获得了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化工地、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等荣誉。
图为潘定建负责的温岭市城南中学迁建工程(省“钱江杯”奖)
“我们监理人身上肩负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一定要守好原则”“监理手中的权利越大,面临的诱惑就越多,我们要保持警醒的头脑,保持良知,用好监理手中的权利”——这是潘定建在其工作记录本首页上记载的内容,以之告诫勉励自己。他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施工方邀请的饭局及节假日礼品一律谢绝。同时,他经常性地通过监理例会、培训会、平时交谈表达自己的感悟,牢记所肩负的为工程质量安全把关的重大责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到诚实守信、公正廉洁。
潘定建作为一名监理行业的员工,在建筑工地上坚守着自己的职责,平凡无奇;而建筑工地的尘土,却不能掩盖他党徽的闪耀。
图为潘定建正在进行混凝土回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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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Industry consultation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见附件1)分类实施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见附件2)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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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一)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
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审改办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省级审改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要动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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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编制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三)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平台和系统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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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商务部负责指导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审改、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商务(自贸办)等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配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合相关改革试点举措,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决定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7部法律有关规定,暂时调整适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见附件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三)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本通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3.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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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述,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统筹推进,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继续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管理。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强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重点加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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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企业人员的教育力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加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培训,提高设施用户安全使用意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科普宣传、安全论坛、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深入企业项目,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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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各地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请于6月9日和7月3日前报送我局相关业务处室,6月份每周二下班前及时报送本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媒体报道以及有关视频、图片等电子资料)。
建筑业处联系人:肖新颖,张庆俊,联系电话:88515796,88518996,351806378@qq.com。
房地产市场建管处联系人:罗琛姝,联系电话:88517633。
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88517051。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6月2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通知全文如下: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事故”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安全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4号)和《2021年台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市安委办)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赢“遏事故”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结合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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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大宣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掀起学习热潮。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集中推出领导干部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增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一次“一把手”谈安全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要通过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或主题宣讲等形式,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结合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 、“遏事故”攻坚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 ,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决打赢“遏事故”攻坚战,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聚焦建筑施工安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引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拉网式
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重大风险准确识别,重大隐患逐一整改。
(五)开展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高安全检查频次密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刚性,从严从快依法处罚。
(六)开展集中宣传专项行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遏重大”攻坚目标,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工作。6月20日前,要对各地确定的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
(七)开展一次安全交流现场会活动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地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交流现场会活动,树立标杆,促进经验交流,强化样板示范。
(八)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类型,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特别是在涉及深基坑或高支模架建筑工地、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组织建设系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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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安全直播、互动讲座、图片展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交底。要集中展播省、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微博、微信等各大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要组织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并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建设系统警示教育片,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保障、应急处置等安全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要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加强监管执法,针对重点行业、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坚持严管重罚、部门联动;加强信用管理和评优创先,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强化抓好安全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加强工作衔接,堵塞监管漏洞。
(十一)开展新媒体宣传产品征集展播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建筑行业特点,依托专业力量开展新媒体创作,开发
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3分钟内新媒体不少于1个。
(十二)组织一次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针对我市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等状况,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将在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企业、项目进行安全“体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项目,进行针对性培训和跟踪整改,切实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隐患。
( 十三)开展一次公益宣传全覆盖活动。从5月底开始,在全市各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横幅,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同时,利用城市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公交车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进行公益宣传;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依托监管系统向工地务工人员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温馨提示。
(十四)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根据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对接需求,答疑解惑;同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有关企业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了解安全、尊重安全、支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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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云上”安全月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建筑工地,参观作业流程和生产环境,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普查、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专家云问诊”“安全直播间”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十六)开展“安全生产台州行”活动。2021年“安全生产台州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网络自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要积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领域和企业(工地)开展采风报道,积极配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暗访组开展暗访抽查,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案例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管理处,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同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建设局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主题,把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助力“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县(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积极报送活动信息,全面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请在5月31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在6月份每周二下班前及时报送本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媒体报道以及有关视频、图片等电子资料);7月3日下班前报送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附件2),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信息报送我局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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