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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10月)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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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恒超管理召开公司月度工作会议及部门月度工作会议

Corporate   Dynamics

会议再次强调财政项目、国有资产项目的预算编审误差率不得超过5%,结算编审误差率不得超过3%,要求部门员工必须避免原则性、重复性、重大性错误。会上,周董对李嘉颖以第8名的好成绩获得台州市第六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的三等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嘉奖1000元以作鼓励,对其接下来代表台州参加省赛寄予厚望。同时也鼓励其他员工多多把握参加比赛的机会,在竞技中学习提升。
下午,项目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召开,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温岭区块监理专项整治检查结果,我公司4个被抽中项目总体情况良好,但各项目负责人仍不能放松对现场的检查力度,严把安全质量关,完善监理资料。舒总强调,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需及时反馈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预警,后续跟踪复查,特别是超危工程要重点抓,可将施工图纸里涉及超危工程的所有事项上墙,避免疏漏。会上,周董表示公司转型升级为综合性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公司需要横向纵向全面发展,我们的项目负责人需紧跟公司发展步伐,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就下阶段试行的《项目

图为部门负责人月度会议现场

图为造价咨询部月度会议现场

图为项目负责人月度会议现场

2020年10月11日上午,恒超管理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各部门依次汇报9月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并交流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听取汇报后,周董就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提高每周工作计划的上报质量,特别是造价咨询部需增加上报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该部门工作动态;二是在本次温岭区块监理专项整治检查中,我公司被抽中项目总体情况良好,但监理部仍不能放松对各项目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把质量安全关;三是做好新开项目的衔接工作,落实好人员等事项;四是试行《项目负责人行为考核表》,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得分作为该年度考核依据。
上午还召开了造价咨询部月度工作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造价咨询部负责人及部门员工参加。

负责人行为考核表》,周董希望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最终得分将作为该年度考核依据,对工作实绩好、成绩突出的负责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懈怠、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鞭策,以此来激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 文 |  应文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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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抖音企业号”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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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形象宣传,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借助新媒体“传播力度强、受众面广、关注度高”的优势,日前,我公司正式入驻抖音平台,并开通了“抖音企业号”。
我公司的“抖音企业号”是什么?要如何关注我公司的“抖音企业号”?一起来了解下!
一、我公司的“抖音企业号”
抖音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抖音号为:zjhcgl。
二、如何关注我公司的“抖音企业号”

第二步:打开抖音APP,在右上角搜索栏输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点击关注。

第一步:你需要安装一个抖音APP,如果已经安装好了,那么就可以直接在手机上点击抖音的图标进入到抖音首页。

或者点击下方“朋友”,点击左上方图标(右图用红圈标注),然后在右上角搜索栏输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者“zjhcgl”,点击关注。

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公司抖音企业号,关注我们的抖音作品,并与我们积极互动。

近日,由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海圣撰写的《超高层建筑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的监理管控要点》被《建设监理》杂志录用。该文章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温岭银泰城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爬架监理管控实践,阐明了超高层建筑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的监理管控要点,以供业内同行参考借鉴。
《建设监理》创刊于1990年,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国内统一刊号为CN31-1656/TU,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 1007-4104。该期刊设有监理工作、企业经营与管理、招标投标与造价、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控制、质量安全与节能环保、专题与探讨、实用技术交流、群英风采、行业动态等20余个栏目,读者对象为工程建设监理和咨询行业的经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高等院校专业师生。
近年来,公司注重提升员工写作水平和质量,不仅组织人员参加监理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专题培训会、召开学术论文及通讯报道写作动员会,还下发了《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学术论文及通讯稿奖励管理办法》,根据刊物级别,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刊物文章的公司在职员工给予500元到2000元的奖励,鼓励员工立足工作实际,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增加在浙江省建设监理杂志《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以及国家级监理相关刊物、其他省级监理相关刊物、《温岭住建》报刊上的录用率。  ( 文 | 应文雯 )

公司论文被《建设监理》杂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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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李嘉颖荣获“台州市第六届工程造价
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

9月27日下午,台州市第六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暨省第三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台州选拔赛决赛圆满举办,来自全市多家建设工程公司的120名选手参与角逐。经过约3小时的激烈比拼,我公司员工李嘉颖成功突围,以第8名的好成绩获得此次比赛的三等奖,并将代表台州参加省赛。
本次竞赛由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台州市建筑工会主办,参赛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施工、造价、设计、监理、教学以及管理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有关人员。

本次决赛设有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冲顶题、实操竞速、一站到底六个模块,主要测评参赛者关于现行计划依据及规范、工程计量与计价、BIM知识应用等六方面的能力。其中“一站到底”环节采用1对1轮流答题的方式决定胜负,正确率高的选手胜出,正确率相同则用时少者胜出。这不仅考验了参赛选手的工程造价知识储备量,也锻炼了他们的胆量。
根据台州市第六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暨省第三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台州选拔赛比赛规则,主办方还将组织选手进行风采展示环节选拔,要求选手以“我的造价人生”为主题,自行录制视频进行5分钟的个人风采展示,最终,按总分(决赛得分+风采展示得分)排名推选出15名个人赛选手,前3名作为团体赛选手,代表台州参加浙江省第三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
                    ( 文 | 应文雯 )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内容涉及现行计价依据及规范、工程计量与计价、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PPP和EPC等工程建设新模式的理解与运用、BIM知识应用能力、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运用等。
作为一家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司注重造价专业人员知识技能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多参加技能培训、各类竞赛、职称评定等来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此前的初赛,我公司员工积极参赛,4人脱颖而出入围决赛。

图为我公司员工李嘉颖(右二)获得个人三等奖

图为奖杯及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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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林老师使用思维导图将知识点的逻辑关系深入梳理,帮助学员掌握课程的主干与分支脉络;针对高难度的计算,将繁杂的公式进行追根溯源,帮助学员掌握公式的推导原理;传授“关键词口诀记忆法”,帮助准确应对考试中的默写题。学员们纷纷表示课程主次分明,要点明确,掌握了考试重点,不虚此行。
据悉,按照《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分别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等四科,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

根据最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将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加强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强化咨询工程师(投资)作为工程咨询行业的核心技术力量地位,各咨询单位的资信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将主要体现为拥有咨询工程师队伍的情况及其完成的咨询项目业绩。获得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资格认定,受到各咨询单位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企业,我公司注重员工知识技能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多参加技能培训、职称评定等来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今年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在即,为帮助员工熟悉和理解考试内容,掌握考试的重点难点,提高应试能力和考试通过率,2020年9月26日至28日,恒超学院联合中慧京研举办202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内训班,30多名员工到课听讲。
本次培训由来自中慧京研的林轩(工学硕士,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担任讲师,授课内容围绕大纲和教材系统展开,侧重考试范围和重点、命题规律、阅卷标准、答题技巧等决定考生得分的关键环节,并配合相应的真题讲解,总结易错点。

恒超学院举办202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内训班

作满 8 年”其中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为期三天的培训是一次高效的学习之旅,帮助学员快速记忆理解重难点知识,透彻把握答题要点,避免重复性错误,针对性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
                                 ( 文 | 应文雯 )

图为现场互动

图为公司董事长周恒超上台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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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展板示意、安全教育漫画示意等。在场容场貌方面,做好场地硬化、施工保洁、材料堆放、内部围挡等,并在场地内设置临时茶水亭,地面需进行硬化处理(可采用块材或防腐木铺贴),配有饮水设备、设置专用吸烟区、设置垃圾和烟头收集设施。课题内容丰富精彩、要点明确,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增加了知识储备,受益良多。
         据悉,“恒超学院”于2019年9月7日正式开学,董事长周恒超重视学院的教学计划安排,要求每月组织集中学习,学员们轮流当讲师,确保员工技能知识培训的正常化、规范化、固定化。目前,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已开展了9期,分别进行了“2019年地产项目评估体系研讨”、“建筑幕墙监理要点”、“正确认识和处理与建设业主工作关系讲解”、“市政管道工程基础知识介绍”、“装配式结构施工及吊装工艺图文详解”、“盾

2020年10月11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九期“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在公司会议室开讲,公司总经理林秀珍、副总经理舒宝庭、各分公司及各在监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充电。
本期主讲人由项目负责人曹赞(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师)担任,主讲内容为“浅谈绿城安全文明标化管理”。
课堂上,曹赞结合“示意照片”介绍了绿城在安全文明标化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如在工地封闭及主入口形象方面,以组团标段为单位,采用不低于1.8 米高度的实体围墙或彩钢板,对工地进行封闭,所有封闭围墙或围挡朝向工地外侧必须进行美化处理;大门出入口设置刷卡机或面部识别系统,具备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分类显示和人员清点的功能,在工地大门周边设置噪音和 PM 值监测设备,并将监测结果以电子屏显示。在安全管理方面,每周召开两次安全早会,张贴月度安全色;安全用电制度实行“一人一箱”责任制、变压器设置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语;按要求和用途设置安全通道,如场内安全通道、楼幢安全出入口、人货电梯安全出入口、基坑开挖人员专用通道等;在安全可视化方面,有安全标识示意、安全质量

第九期“恒超学院培训大讲堂”精彩开讲

构施工的原理及程序、步骤介绍”、“浙江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浅谈绿城安全文明标化管理”等。同时,“培训大讲堂”实行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人员轮流登台讲课制度,这既是对讲课者个人工作经验、素质水平的检验和展示,备课的过程也是一个深入学习的过程。由于高层骨干既当老师又做学生,轮流讲课形式新颖,讲课内容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于讲课者来说是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历练,对听课人来说是知识技能的储备和提高,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 文 | 应文雯 )

讲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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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峰泵站至滨海给水管改迁工程预算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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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联络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横峰泵站至滨海给水管改迁工程实行预算审核,自接收项目资料以来,按照委托方要求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顺利开展工作。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横峰泵站至滨海,管线全长3860米,其中DN600球墨铸铁管开挖3067米,DN600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套管内铺设282米,DN600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顶管管内施工74米,DN600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管道架空跨越229米等。(  文  | 王肖怡  )

温岭市长屿硐天配套提升工程概算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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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大溪段沪闽光缆安防护工程预算审核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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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联络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长途电信传输局负责建设的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大溪段沪闽光缆安全防护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依据业主提供的该工程预算方案及指定的范围要求,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已顺利完成审核工作。
该项目位于大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因受温岭两高连接线建设影响对沪闽国防光缆受影响段进行钢筋混凝土加固防护110m,安全防护两端新做手孔,道路施工完成后恢复路面国防光缆警示标志,光缆带业务施工期间对受影响光缆进行纤芯测试,同时实时关注在用系统情况。( 文 | 林剑波 )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长屿硐天景区,包含长屿硐天景区提升工程、温岭市长屿硐天景区(东入口至屿头村)管线地埋工程、长屿硐天景区生态停车场东侧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我公司根据设计图纸及业主提供的温岭市长屿硐天盘龙潭区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概算书、温岭市长屿硐天景区(东入口至屿头村)管线地埋工程概算书,定额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有关造价规定进行概算编制。( 文 |  缪家灏 )

受温岭市长屿硐天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长屿硐天配套提升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概算编制,自项目开工以来,按照委托方要求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顺利开展工作。

温岭市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组油改气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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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人民法院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组油改气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纸等资料,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现已顺利完成编制工作。
该工程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198号,设计规模为:燃气直燃机一台,用气量为200Nm3/h。本工程采用中压b供气,气源接庭院内已经施工市政中压燃气管道dn63,经一台调压柜调压后,采用PE管埋地敷设至园区内空调机组房南侧引入中央空调机组使用;根据甲方要求,对原食堂厨房调压箱进行迁移,并对原管道进行改造。  ( 文 |  陈青峰 )

恒超管理联合体中标“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西延(西环路-华茂路)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2020年9月24日,由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地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西延(西环路-华茂路)市政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于9月3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并于9月28日结束中标公示。
“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西延(西环路-华茂路)市政工程”全长1007.87米,西起现状华茂路、东止现状西环路(又名城西大道),沿线无跨越河道桥梁和涵洞,总投资约5000万元,预计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约390日历天。
其中阳光大道西延设计标准横断面具体为1.5米(人行道)、3米(下沉式绿化带)、15米(车行道)、3米(下沉式绿化带)、1.5米(人行道);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内容有道路、排水、排污、交通标志识、路灯工程、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绿化苗木等。边坡治理工程中削坡开挖土方方量约520672立方米(其中残破积层6748立方米,强风化岩33808立方米,中风化层467640立方米);上部边坡主动网区域防护网+锚杆+12cm厚层基材喷播,面积约6800平方米;下部边坡挂镀锌网+锚钉+12cm厚层基材喷播,面积约6300平方米;平台挂镀锌网+锚钉+20cm厚层基材喷播,面积约1600平方米;坡脚采用浆砌块石挡墙。( 文 | 连蒙雨 )

恒超管理中标“杨帆悦溪里”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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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杨帆悦溪里”监理项目。我公司于9月24日受天台杨帆悦溪置地有限公司邀请参加投标,凭借良好的业界口碑和项目业绩,最终以一轮定标赢得业主方“扬帆地产”的信任,成功中标该项目。

杨帆悦溪里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监理范围为达到最终交付标准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人防、主体建筑结构、装配式工程、景观园林绿化等室外工程、钢结构、外檐幕墙、门窗、外檐装修、水电施工、设备安装、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户内粗/精装修、公共部位及大堂精装修)以及项目区内配套工程等范围内自开工至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下阶段,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对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等,为业主方提供满意高效的监理服务。
据悉,扬帆地产成立于2001年11月,属台州市十大房地产企业之一,业务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开发、投资、园林绿化、建材销售、资本管理等,是一家多项产业协同发展的集团公司。 ( 文 | 连蒙雨 )

此前,扬帆地产考察组一行莅临我公司考察交流,公司董事长周恒超、总经理林秀珍等热情接待了考察人员。双方就互相关心的领域如资产经营、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业绩及对工程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图为杨帆地产来我公司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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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签订“疏港公路与横峰大道连接线工程(横峰大道跨桐山溪桥、跨高洋河桥)”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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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顺利签订 “疏港公路与横峰大道连接线工程(横峰大道跨桐山溪桥、跨高洋河桥)”监理合同。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恪守信用”的质量方针,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以及资料汇总整理等。
“疏港公路与横峰大道连接线工程(横峰大道跨桐山溪桥、跨高洋河桥)位于温岭中心城区西北角,为温岭市横峰大道、疏港公路、台州市S1线与城西大道连接交通枢纽工程,是进入温岭的一条主要南北向通道城西大道(规划快速路)与东西向主干路横峰大道(规划主干路)及疏港公路相交的节点。其中,城西大道北接温岭高铁站及台州市区,南联温岭市区,为中心城区内南北贯穿主要干道之一;横峰大道西接疏港公路,东联中心城区,总长1.14km,红线宽度为50m。本次实施工程主要内容为横峰大道跨桐山溪桥、横峰大道跨高洋河桥、桐山溪桥与城西大道桥头接线处理。( 文 | 连蒙雨  )

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工程监理项目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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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9月11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9月18日在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顺利开标。本次中标单位为台州永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址位于温岭市松门镇,框架结构,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6995㎡,建筑高度17.2m。主要建设功能:一层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DR,CR机房、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仓库;二层、三层为感染病房;四层为负压感染病房。( 文 | 周卫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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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都荟佳苑(温岭市 GY030109 地块建设项目)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顺利开标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玖都荟佳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玖都荟佳苑(温岭市 GY030109 地块建设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进行招标,该项目于9月14日在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省媒报发布招标公告,于10月12日在温岭市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顺利开标。本次中标单位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玖都荟佳苑(温岭市 GY030109 地块建设项目)由温岭玖都荟佳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芷胜庄村,共建设754户住宅(高层住宅626户、小高层128户)。本项目由6幢高层住宅、8幢小高层、商业用房及地下室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41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077.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351.54 ㎡(包含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2768.79㎡、小高层建筑面积20729.6㎡、商业建筑面积1638.66㎡、幼儿园建筑面积4042㎡、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4.1㎡、物业管理经营建筑面积405.5㎡、养老用房建筑面积295.78㎡、配电房及开闭室541.44㎡、消控室及监控室58.89㎡、其他566.78㎡(包括公厕、门卫、垃圾收集房、开闭所、E邮站、风井等);地下建筑面积34726㎡。本项目已于2020年7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6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文 |  周卫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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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工程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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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8月26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9月17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标,台州市铭泰建设有限公司以22739827元中标该项目,最终签约合同价为23584686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626859元(含税);总包服务费暂估价218000元(含税))。
本项目地址位于温岭市松门镇,框架结构,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6995㎡,建筑高度17.2m。主要建设功能:一层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DR,CR机房、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仓库;二层、三层为感染病房;四层为负压感染病房。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通风空调、智能化、抗震支架、Acrel5000分项能耗管理、室外电气、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6678795元(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626859元(含税);总包服务费暂估价218000元(含税);以上二部分内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凤鸣云峤(温岭市温峤镇WQ0604-03地块)前期物业管理项目顺利完成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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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新峤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凤鸣云峤(温岭市温峤镇WQ0604-03地块)的前期物业管理进行邀请招标,于9月22日在温岭市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顺利完成评标。本次中标单位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凤鸣云峤(温岭市温峤镇WQ0604-03地块)项目由温岭市新峤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温峤镇九龙大道以南、开元北路以东。共建设高层住宅394户和排屋32户,由6幢高层住宅、14幢排屋和地下室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24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82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33.1 ㎡(包含高层住宅建筑面积49561.58㎡、排屋建筑面积6374.82㎡、养老用房建筑面积173.2㎡、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228.2㎡、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1.8㎡、配电房建筑面积192㎡、公厕建筑面积80.5㎡、消控室建筑面积39.8㎡、门卫建筑面积8㎡、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80.2㎡、E邮站建筑面积18.5㎡、开闭所104.5㎡);地下建筑面积20788.7㎡。本项目已于2020年5 月25日开工,计划于2022 年9月15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文 | 周卫飞 )

副市长张升视察我公司监理项目“温岭市大溪水厂出水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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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大溪水厂出水管网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进行。
2020年9月16日,温岭市副市长张升一行来到施工现场,视察工程建设情况,并详细了解工程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大溪镇加强跟踪督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大溪镇,新建DN1200管道3688米,DN800管道2780米,DN600管道1445米,DN500管道84米,其中DN1200管桥104.9米(共2座),DN800管桥48米(共1座),DN600管桥51.4米(共1座)。( 文 | 贺立明 )

图为副市长张升一行视察工程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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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经四路二期(中华北路北延线)工程
迎接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检查

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经四路二期(中华北路北延)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进行。
近日,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检查人员一行来到施工现场,对温岭市经四路二期(中华北路北延)工程开展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管理状况、安全生产状况。
温岭市经四路二期(中华北路北延)工程南起纬一路南侧,北至横峰大道北侧,桩号为K0+630-K2+120,主要包括道路、地基处理、桥梁、排水、绿化、交通及路灯预埋管,道路路幅标准段为50米,沿线新建桥梁2座,建成后将大力缓解城西大道交通拥堵的情况。
施工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部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权限、内容以及《  工程建设

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分工落实每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微信群每日汇报现场施工监理情况,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监理。各监理员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文 | 贺立明 )

受温岭市京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誉峰嘉园(温岭市XQ080505地块)项目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该工程自2019年9月1日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顺利进行。

    誉峰嘉园(温岭市XQ080505地块)项目主体阶段迎接“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验收

2020年10月14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人员一行来到施工现场,对誉峰嘉园(温岭市XQ080505地块)项目主体阶段开展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管理状况、扬尘控制状况、文明施工情况等。
本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483.00m2,总建筑面积44083.17m2。主要由1#、3#楼2幢26层的高层建筑、2#楼1幢4层的商铺若干配套裙房组成。整体下设1~2F地下室,地下总建筑面积10901.00m2;其中1#楼地下室(B区)为1层,3#楼地下室(A区)为1层,中间商铺地下室(C区)为2层。
开工伊始,该项目便以确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争创“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对标准的管理规定,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期间,我公司该项目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监督,如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核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等;会同施工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专人整改,并组织人员复查。( 文 | 凡春月 )

图为验收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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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温岭市新河镇XH040902地块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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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温岭市新河镇XH040902地块效果图

温岭市TP110408地块(盛世学府)工程顺利
通过竣工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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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锦绣京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TP110408地块(盛世学府)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自工程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建立微信群每日汇报现场施工监理情况,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监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本工程于2020年9月23日完成竣工初验收。 
本工程位于温岭横湖中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6727.40㎡,地上建筑面积16078.49㎡,由1栋16层的住宅楼和1栋7层的住宅楼组成。项目下设地室1层,地下建筑面积5076.05㎡,基坑开挖深度约4m。其中16层住宅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7层住宅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经核查,该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隐蔽、验收记录资

料完善,配套设施施工基本完成且资料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类施工试验报告、主要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明、进场检测报告等,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范体系,本工程验收结论为合格。
                                     (  文 |  凡春月  )

图为温岭市TP110408地块(盛世学府)效果图

图为验收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在监项目的安全、质量,公司项目检查专家组于2020年9月15日对温岭市新河镇XH040902地块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分别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进度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管理、建设程序、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与执行情况、配电箱、支模架与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梁柱节点、进度计划表、监理资料等。
项目检查专家组就发现的问题整理成《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查记录所列的明细,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如期整改到位,报公司复查。并要求监理人员勤巡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细节把控,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加强监督施工单位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新河镇,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台州豪成鸿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文 | 林福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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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新岙里工业地产工程完成竣工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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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大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大溪镇新岙里工业地产工程实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自工程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全程协助工程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施工监督工作。在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各方积极配合,本工程于2020年10月10日完成竣工预验收。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大溪镇新岙里。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642.14平方米。该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整个工程由三栋厂房(2#楼至4#楼)和一栋厂房配套服务楼(1#楼)。结构形式为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0度。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均为丁类,耐火等级均为二级,1#楼地下室耐火等级为1级。
经核查,除消防、规划、避雷

还没有验收通过外,本工程各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都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完整。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1#楼所含基础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节能、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七个分部和 2#楼、3#楼、4#楼所含基础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七个分部质量均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功能性检查完整,观感质量为好。( 文 | 金仁鹏    )

图为温岭市大溪镇新岙里工业地产工程效果图

碧桂园滨江悦项目二标部分主体中间结构顺利通过分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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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碧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碧桂园滨江悦项目二标段工程实施施工阶段质量监理。自工程开工以来,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我公司全程协助工程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施工监督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工程于2020年10月9日顺利通过部分主体中间结构的分部验收环节。
碧桂园滨江悦项目位于台州椒江葭沚街道,东侧为台州大道,北侧为工人西路,南侧为中山西路,西侧为永宁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0223㎡,规划净用地99910㎡,地下总建筑面积77576㎡,地上总建筑面积264906㎡。其中二标段工程建筑面积157646.6㎡,地下建筑面积36687.6㎡,地上建筑面积120959㎡。
经核查,13#楼(15~28层含屋面)、15#楼(15~24层)、16#楼(10~20层)、17#楼(11~19层)、18#楼(19~28层含屋面)、19#楼(20~28层含屋面)、20#楼(23~33层含屋面)、22#楼(32~33层含屋面)、23#楼(31~33层含屋面)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项工程的质

量已验收合格,该分部的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3条及相关规范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等的规定,本次验收部位的主体结构分部质量等级为合格。
                                           ( 文 | 张彦超  )

碧桂园滨江悦项目效果图

图为验收现场

行业动态

Industry  Dynamics

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0〕14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4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浙江省改革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公    告

关于发布《建筑铝合金结构防火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696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6〕038号)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建筑铝合金结构防火技术规程》, 经协会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756-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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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公    告

关于发布《L型构件装配式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700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L型构件装配式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760-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公    告

关于发布《聚合物水泥防水装饰涂料》的公告

第702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能高共建(上海)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聚合物水泥防水装饰涂料》,经协会建筑材料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0108-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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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公    告

关于发布《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706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7〕014号)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经协会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4-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原《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90同时废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公    告

关于发布《数据中心运行维护与管理标准》的公告

第704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70号)的要求,由中数智慧信息技术研究院、北京燕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数据中心运行维护与管理标准》,经协会信息通讯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761-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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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价协会员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住建部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为持续推进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转发
《中价协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一、信用评价相关问题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已经实行动态评价、动态管理。
(一)企业可随时登录信用评价系统申请信用评价,省协会在每季度末前将本省本批次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上报至中价协。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提及的“上一年度”:除经营能力数据及企业纳税等级信息外,均为企业申报日期前12个月。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良好行为中提及的“企业投保职业保险”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
(四)取得评价等级的企业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维护本企业信息,省级协会每年3月底前制定当年本地区或本行业对已取得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的核查计划,核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年底前上报对企业上报信息的核查情况。中价协不定期抽查,对核查或抽查企业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降级或取消等级,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中。

二、开展信用报告和信用修复服务

应会员企业诉求,为了更好地提供征信服务,使评价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专业规范,中价协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北京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为信用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一)为企业出据信用报告服务,帮助企业在招投标、品牌提升、融资申请等应用场景中使用和宣传展示。
(二)为解决会员企业失信长期化、常态化影响招投标的问题,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要求,开展信用修复服务。
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联系北京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有关费用按标准由第三方收取。
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手段,目前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中价协首次尝试引入第三方征信服务,在工作过程中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中价协行业自律部联系。
中价协联系人:李宏伟
联系方式:010-68331850
省协会联系人:钱玲琳
联系方式:0571-86651887
北京联合征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正华
联系方式:010-88808123,18601025566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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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公告: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10月1日!浙江施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

现批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202-2020,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5日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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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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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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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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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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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

重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依法界定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国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主导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推动工程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工程和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准确把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涵要求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一)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发包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未取得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发包承包法规制度,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不得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等专业分包工程,不得指定按照合同约定应由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二)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设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调整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的,应相应调整相关费用。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因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调整。落实优质优价,鼓励和支持工程相关参建单位创建品质示范工程。
(三)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等内容。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
(四)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其质量管理职责,不具备条件的可聘用专业机构或人员。加强对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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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质量检测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检测费用,不得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五)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要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重大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加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管理,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落实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
         三、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各地要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质量。
      (一)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单位要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先行赔偿。建设单位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质量保修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经维修合格的部位可重新约定保修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企业发生注销情形下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承接能力的法人承接质量保修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在申请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供保修责任承接说明材料。
     (二)加强质量信息公开。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公开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主要建筑材料、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交付使用前,应公开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鼓励组织业主开放日、邀请业主代表和物业单位参加分户验收。试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应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待批准复工后方可恢复。
      (四)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各地要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导则,明确室内面积标准、层高、装修设计、绿化景观等内容,探索建立标准化设计制度,突出住宅宜居属性。政府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

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依法限制有严重违约失信记录的建设单位参与建设。
          四、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管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激发建设单位主动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加大对其建设项目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信用管理。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充分运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手段,加大对守信建设单位的政策支持和失信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良好信用环境。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发现建设单位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建设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本通知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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