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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分公司党建专刊(2024年07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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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刊

07

2024年

主办: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党委办公室

首语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蒙分三年发展规划收官之年,内蒙古分公司坚定“高质量发展”主基调,进一步提高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大局,加快改革进程,扛稳发展责任,为公司贡献大型机构的强劲动力。 
                             --张营 

CONTENTS

刊首语

01

工作动态

02

党建百科

04

制度学习

03

      8月,分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6次,各党支部开展学习34次。学习“第一议题”材料3篇,主要包含刊登在人民日报的专题文章“高质量发展又迈出新的步伐-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

       8月,分公司党委共召开党委会3次,研讨党建、人事、风控、经营各类议题29个,其中党建类议题1个,党支部补选、换届事项;研讨人事议题21个,包含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晋升等事项;风险防控类议题2个;经营发展类议题5个。

工作动态

党委引领

01/理论学习 走深走实

党委理论学习

02/从严治党 持续深化

第一部分

工作动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8月28-29日,新华保险总裁助理刘智勇及定点帮扶办公室成员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进行定点帮扶工作调研,并与分公司所属四级机构负责人开展调研座谈。

       2024年,分公司紧跟总公司战略部署,始终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成果显著,各项核心业务超额达成半年任务目标,组织绩效取得系统第一名的佳绩。8月9日,分公司召开2024年度年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总公司年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部署2024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并为新三年发展规划书写序章。
       会后,结合新三年发展目标,由分公司党委委员、经营班子,各三级机构班子成员带领各层级干部队伍展开热烈研讨,共谱内蒙新华新篇章。 
       会议由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孙文艳主持。分公司党委班子、经营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基层经理现场参会,各机构管理干部视频参会。

工作动态

03/党建引领 业务前行

04/调查研究 扎实推进

 年中工作会议 

◀加强警示教育 以案明纪促学

8月15日、8月19日,分公司通过纪检条线月度会议及全区视频会议方式,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专项自查排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将本次专项排查情况予以通报,将发现问题整理成典型案例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及公司接待管理相关制度对分公司全体内勤开展警示教育。

◀强化理论学习 提高履职本领 

8月23日,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新华保险分子公司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工作指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对发挥监督协同合力等后续工作进行研讨,分公司纪委书记对开展监督协同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做出工作要求。

◀做实日常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

近日,分公司对包头中支收展部经理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分公司纪委对选拔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评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推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动态

纪委监督

01/持之以恒 正风肃纪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支部落实

分公司党委通过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组织共建活动等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内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引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我们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用劲发力,在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上彰显更大作为。

机关第一党支部通过播放辽宁大学校长参加《中国访谈》节目中对《决定》的解读视频,对《决定》内容有了深入的理解,学习指出,全会精神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未来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养老友好型及生育友好型社会,这也将是未来工作的发展机遇。

机关第一党支部

兴安盟中支党支部确定研讨主题,党员干部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同时结合兴安盟中支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和贯彻落实方案,确保全会精神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兴安盟中支党支部

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与中国大地保险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党支部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会议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勇于开拓创新,扎根基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以“无畏向上”的精神,着力破解客户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

8月29日,分公司党委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于连锐,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容开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分公司机关各党支部党员、积极分子现场参加。各中支党支部党员线上参会。
于教授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的背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保障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专题辅导讲座

工作动态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通过党支部共建,搭建一个交流合作、共同进步的平台,让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党支部携手共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以党建引领发展,以共建凝聚力量。
一、巴彦淖尔中支党支部

创建“四强”党支部

       7月18日,新华保险巴彦淖尔中支党支部与大地保险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党支部举办结对共建活动。双方党支部书记代表各自支部共同签署了《党支部结对共建协议书》,该协议详细规定了合作目标、期限、原则和途径等内容,为未来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指导。通过此次共建协议的签署,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事业的发展。
       签订仪式结束后,邀请临河区党校校长郭建军讲授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专题党课。
       通过党课讲授,让党员们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这一精神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追求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的宝贵精神财富,更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动力。需要我们不断的夯实基础,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并在工作中积极践行。

工作动态

二、通辽中支党支部

       8月6日,新华保险通辽中支党支部与中国大地保险通辽中支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同心·互联共建促发展”主题党日。
       本次主题党日邀请了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张警官,为党员们讲授防灾救援等相关知识。张警官就如何开展自救互救、如何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从不同层次和角度讲解了防汛、气象、地质灾害防治、紧急救治等方面的知识。
       社会应急力量是城市各项防灾工作的有力补充,通过党建共建,凝聚合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从而提升防汛抢险工作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

       8月19日,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与中国大地保险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同心,互联共建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姜艳军和中国大地保险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副总经理赵伟分别介绍了党组织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双方强调,要通过“联学”活动,共促队伍建设;通过“联拓”活动,共谋业务发展;通过“联动”活动,走产寿共赢之路。
       本次活动加强了双方在党建共建方面深层次的交流与融合。未来,双方将持续深耕合作形式,力争做到以“大党建”引领“大协同”,以党建交流新成效促进业务新发展,为地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锡林郭勒中支党支部

       8月27日,新华保险锡林郭勒中支党支部与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红山社区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
       在红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双方党支部书记分别介绍了各党支部的基本情况,随后,围绕党组织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公益活动等内容开展深入沟通交流。

五、机关第三党支部、机关第五党支部

       8月30日,机关第五党支部与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建同心 互联共建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学习研讨公司客户服务体系。
        本次党日活动特别邀请分公司高客项目组的许斯涵老师为大家全面介绍分公司全新客户服务体系。在所有党员同志全面了解全新客户服务体系后,开展了服务的研讨与答疑环节,并就客户分层规则、新旧服务体系对接等问题进行具体交流。 
       2024年,分公司新三年规划之时,将创新推出“尊”计划与管家工程两项重点项目工作,机关第五党支部将与各支部、渠道部门展开研讨,共同梳理公司客户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品牌。

工作动态

群团活力

工作动态

新华大地展风采 凝心聚力创未来

       新华保险和中国大地保险在中投生态圈战略指引下,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与此同时,两家公司深挖主业,互补优势,协同发展。
      为了激发团队活力,增进员工健康,同时增强企业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9月7日-8日大地保险内蒙古分公司邀请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代表队参加主题为“新华大地展风采 凝心聚力创未来”运动会。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项目,展现保险行业从业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为两家企业的文化融合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这场比赛,不仅仅是一场速度的较量,更是一次精神的洗礼。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代表队,表现出色。各位队员在赛道上挥洒汗水、展现了新华人的精神风貌。最终荣获“女子甲组200米”、“女子乙组100米”季军成绩,荣获“颗粒归仓”趣味项目第一名。

       用汗水浇灌青春, 以拼搏夺得荣誉。本次主题为“ 新华大地展风采 凝心聚力创未来 ”运动会,圆满结束。不仅与大地保险兄弟公司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强了双方公司合作的基础。通过体育竞技的方式,在团队协作中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与温暖。
       相信未来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与中国大地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继续加强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更进一步携手共建,实现优势互补。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推动发展

01/渠道动态

       8月21日,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雯一行赴丰镇支公司督导工作,肯定丰镇支公司取得成就的同时鼓励其再接再厉。
       会议现场,安总为丰镇支公司干部职工发放玫瑰花,并深入一线与营销员面对面恳谈,为丰镇支公司后续展业指明方向。下一步,干部职工要牢记分公司新三年规划目标,深刻领会“鑫”计划和“尊”计划的深刻内涵和宏伟愿景,助推公司旗舰店工程和管家工程落地,紧跟总分公司决策部署,继续按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业务发展相关工作,加快机构展业,为分公司新三年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营销渠道

       为了推动业务更好更快发展,银行业务部每月定期召开阶段沟通会议,分公司银行业务部郝文策总、全区十二家中支内勤管理干部及一线将士参会。会议主要围绕数据分析方案宣导、典范分享等方面展开。 

银代渠道

      8月,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永刚一行分别赴招商银行进行业务沟通、赴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进行拜访,双方就行司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02/后援动态

       分公司年中工作会议后,客户服务部迅速落实启动总分公司高客服务体系,重点推动“尊计划”、管家工程的落实与”新华安“服务测试工作。针对“尊计划”与管家工程,组织运营室主任、高客项目组等群体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解读会议内容,细化客户分层体系与配套服务,对管家工程的工作人群、工作模式、运行模式与培训体系进行重点研讨,构建“尊计划”与管家工程的初步框架,并着手进行机构意见征集;同时,根据公司”新华安“服务落地工作安排,8月客服部与办公室共同考察参观寿康养老公寓,并开展居家养老设备的使用测试工作,进一步推动”新华安“服务实施。

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7月31日-8月2日,人力序列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开展,全区共30位人力序列同仁参与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通过人才规划、人才培养、人才输出、劳动合同法解读、以及《组织素养修炼》课程的讲解,帮助条线员工提高履职能力。
      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当前“积极”的大形势和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2024年人力资源部会争做公司发展的改革排头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释放组织活力,全力全面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第二部分

制度学习

»《关于新华保险公司系统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制度学习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党的历史上又一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视野宏阔,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 
       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的重大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着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公司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有力 。

二、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迅速在公司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1.认真组织学习
       公司系统各级党委要抓好广大党员、员工学习,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用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高标准、多举措组织安排好学习宣传工作。
(1)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
       公司党委召开专题(扩大)会议、年中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后续,公司党委会跟进学习上级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最新要求。
       各分子公司党组织要在本系统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迅速传达、及时跟进学习公司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最新要求。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度研讨
       公司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9 月底前,公司党委开展4次集中学习研讨,分子公司党委开展2-3次左右集中学习研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实现中心组成员发言全覆盖。按照上级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持续抓好学习。根据工作安排,参加上级党委安排的中心组学习研讨。
(3)基层党组织跟进学习
       公司系统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党员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加强个人自学。结合实际抓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保险代理人中的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

制度学习

制度学习

2.扎实开展培训      
(1)分级开展轮训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开展集中轮训的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干部参加中投公司本部或直管企业分课堂视频培训。新华党校研究制定公司系统分级轮训方案,通过现场、网络专题班或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分级轮训。
(2)纳入党校其他班次教学
       在举办集中轮训基础上,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和必修课程,纳入新华党校其他班次教学安排,通过专题辅导、分组讨论、原文自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3)推动全员培训
       通过“新华E学”等网络培训平台,引入全会精神学习资源,推动公司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员工开展全会精神专栏学习及网络自学,实现全员覆盖。
3.加强宣传阐释
       2024年年底前,在公司系统广泛开展集中宣讲,形成正面的舆论氛围。
       (1)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宣传全会精神,把宣讲全会精神作为调查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挂钩基层党建联系点等方式做好宣讲,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党员、员工深化对全会精神的理解把握。
       (2)公司党委落实好中投公司党委要求,配合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宣传活动。公司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子 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代表、党员干部通过接受访谈、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谈体会、谈心得、谈行动,推动在有关媒体等刊发。
       (3)在公司内网开设全会专题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及时转载全会精神有关宣传稿件和重要论述,发布公司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重要活动和经验做法。
       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代表、党员干部通过接受访谈、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谈体会、谈心得、谈行动,推动在有关媒体等刊发。

       (4)依托各类学习资源推动学习宣传全覆盖,结合公司系统员工文化背景多元、思想相对活跃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各类宣讲宣传,增强工作实效性,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各级党组织及时反映所辖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进展成效、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注意挖掘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中投生态圈”“新华党建”等平台积极宣传。
       (5)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全会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深度、高质量、能够有效指导公司系统高质量发展实践的成果。各分子公司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聚焦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结合四下基层和理论学习,聚焦推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开展课题研究。
       (6)发挥群团组织覆盖面广、开展工作灵活的特点及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对青年员工和党外人士的全会精神宣传阐释。
4.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1)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决定》部署的金融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对照中投公司贯彻落实方案,逐项梳理、对号入座,结合公司党委前期部署的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自觉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公司系统持续深化改革的举措,形成公司系统深化改革具体落实方案。
       (2)分解细化工作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优先序、责任人,压茬推进。
       (3)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与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和审计整改相统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中投公司相关改革要求和公司改革转型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增强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能够取得实效。
       (4)突出制度建设,注重在改革过程中完善公司系统管党治党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衔接。
       (5)坚持稳中求进,对重大改革举措进行深入评估、充分听取意见、稳步有序实施,特别是做好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关预案。

制度学习

制度学习

        (6)适时开展对公司“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充分体现《决定》精神,对照国家“十五五”规划和中投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纲要。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任务落实到位

1.压紧压实责任
       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分子公司党组织、机关党委要就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出工作任务清单、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对境外机构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员工做好学习。广大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学习、积极行动。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巡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2.把握正确导向
       要全面准确、求真务实、严谨生动开展全会精神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各级党组织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阐释引导,做好对基层宣传材料的政治把关和政策指导,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好本单位本系统落实全会部署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严把关、促落实。健全抓学习促改革工作机制,调动公司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会精神、自觉投入改革、坚定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落实改革任务情况的自评自查,要持续动态评估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工作进展,特别是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持续跟踪问效,以此作为评价金融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第三部分

党建百科

党建百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党建百科

党建百科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编辑部门:内蒙古分公司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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