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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分公司党建专刊(2023年02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1-17
342

党建专刊

主办单位: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党委办公室

2023年02期

首语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
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之年。
我们要乘东风、抓机遇、迎挑战!
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助力内蒙新华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的幸福生活还得靠实干!
有志者千方百计,无志者千难万难。

领导动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内蒙新华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改革成效,分公司党委结合2023年整体规划,制定年度高质量发展改革项目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党委书记张营强调:各项目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确保完成既定项目目标。各项目组组长现场表态,将围绕“创业贰年 全面争先”的中心思想,躬身入局、埋头实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01

组长:张营     架构设置人事考核改革项目

02

组长:孙文艳  风险防控与业务品质提升项目

03

组长:夏丽     科技赋能、职场减租转租项目

04

组长:安雯     退保补差、服务国家战略项目

05

组长:刘永刚  场景、服务、培训升级项目

       根据公司《2022年度新华保险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述责述廉等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分公司制定党支部年度考核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月7日,召开2022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分公司党委班子、经营班子、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支部委员参会。党委副书记孙文艳主持会议。       
       张营同志强调,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谋划抓好新年度的党建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2023年分公司党建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

聚焦主责主业,扛起党建责任

抓党建就是抓凝聚力、抓战斗力。各层级党组织要突出主业、强化主责,坚持基层党建与经营发展目标同定、责任同查,把好政治方向,谋好全局大事,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各位党支部书记要强化主责意识,带头落实好党建责任,带头抓好班子、内外勤队伍建设,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树立规矩、营造氛围、推动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凝聚核心力量

各层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总书记发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推动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让战斗堡垒作用在内外勤队伍建设、经营管理、扶贫帮困等工作中得到充分展现;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要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查各种歪风邪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围绕发展大局,激发党建活力

面对当前形势,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二次创业”的中心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在推动高质量业务指标、创造客户高品质生活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注重将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转化成符合基层实际的办法来落实,转化成能引发大家积极性的活动来开展;将党建工作融入到转变作风、合规管理、凝心聚力的工作举措上,做好各项体系升级,做大做强销售队伍;要结合2023年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定位,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四个发挥”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先进、带动、引领、示范”的党员先锋队伍,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领导动态

3

聚焦理论武装,要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理论学习,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真功见实效。

2月13日,分公司党委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公司党委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党委书记张营在传达会议精神时谈到,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谋划抓好新年度的党建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1

各层级党组织要深刻领悟落实好总公司2023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务实有效的工作思路、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

围绕发展大局,激发党建活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高质量党建是引领保障的理念,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4

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年”,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战斗力。各党务条线干部要加强自身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在政治上提高战斗力、在思想上增强凝聚力,在工作上发挥创造力。

5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拓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领导动态

2月,分公司纪委组织召开纪检条线会议,分公司纪委书记、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全员现场参会,各中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及纪检工作联络员视频参会。会上学习王波书记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对各机构纪检工作进行通报。
分公司纪委书记孙文艳强调:
一要紧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2月20日,分公司纪委对新晋升干部开展任职廉政谈话,分公司纪委书记、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纪委办公室主任现场参会,新晋升干部视频参会。
会议强调:
一要坚定立场、忠诚履职。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思想、行动自觉,把牢正确方向,坚持服务大局,在新岗位上展现新的担当、实现新的作为。
二要严于律己,坚守底线。要坚持正确看待位置,正确看待权力,正确看待名利,主动接受监督,勤于自我监督,善于自我监督,常怀敬畏心,廉洁自律,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行与否的分界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要积极进取,勇于作为。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迎难而上的工作热情、主动作为的担当劲头,引领和带动广大干部员工,奋发作为,始终秉承“赶考”状态,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领导动态

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月24日,分公司党委书记张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参与学习讨论,机关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学习、集体学习,对照党章党规,通过谈心谈话等调研查摆,逐一就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刻发言。

党委书记张营

孙文艳同志在参加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强调:全体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增强宗旨意识、端正思想作风,谦虚谨慎,真正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彰显自信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促进党内团结的有力武器。

党委副书记孙文艳

安雯同志肯定了机关第三党支部支委会的付出以及支部过去一年的成绩,同时提出要求,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在全面争先上出实效。

党委委员安雯

刘永刚同志在会上强调:一是党员同志对于风控工作要敏感,严格监测,防范风险。二是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党建与业务相融发展、互拥互促。机关第一党支部要发挥支部作用,在党员培养、共建学习等方面继续加强,争做优秀支部。

党委委员刘永刚

2月23日,分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召开党务及行政序列2023年度工作会议。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夏丽、各党支部党务联系人、工会联系人、行政序列全员参加会议。
夏丽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全面争先:明确目标,建立排名文化,营造“比学赶帮”的火热氛围,对标先进,奋勇争先。 
落地执行:做好后援各项工作,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 
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扩大学习范围,提高信息洞察能力。
建章立志:以推进制度建设为有力抓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月4日,分公司运营序列召开现场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分公司2023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副总经理夏丽、各中支运营分管总、客服中心经理,客户服务部、运营管理部全员参会。
夏丽总指出,2023年全区运营要攻坚克难,在创业贰年,确保组织绩效在各序列考核中保十争三;服务方面,要提升内勤队伍的专业及服务能力,支持一线发展;风险防控方面,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阶段工作要求:要深化组织绩效管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加强服务宣传力度,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完善基础服务工作,强化补短板锻长板;锤炼专业技术本领,提高团队服务技能;持续完善消保工作体系,严控投诉风险发生;强化风险流程管理,提升全员风控意识。

专题党课

2月10日,分公司银团渠道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分公司党委委员安雯讲授《磨砺变革心力 勇毅奋发作为》专题党课,为全体内勤管理干部在下阶段工作中抢抓机遇、奋勇争先、打赢2023年开局战坚定了必胜信念,指明了工作方向。安雯同志强调:一是立足实际,笃行不怠。银代“五个一”,团险“六个一”管理动作细化到每个阶段、各个项目中,做到可量化、可追踪、可评估,助力银团全面提升。 二是立足当下,行稳致远。当前开局战已进入关键阶段,各机构要充分利用二、三月份天时、地利、人和的各种优势,补差距、抢进度,实现全面增长,为全年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立足长远 ,谋势而动。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扛稳责任、奋发作为,将结果体现在指标上、数据上。

服务国家战略 保障民生民情

3月6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赵军一行莅临呼和浩特市中支对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进行验收,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雯,分公司市场总监兼团体业务部总经理杨燕,呼和浩特中支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明,副总经理李京波、副总经理郝文策进行陪同。 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雯在会上表示,新华做为第一年承保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首要任务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效果,并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确保失能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规范的长护险护理服务,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能力过硬、高素质的专业化服务队伍。 二是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服务规范,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做好流程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工作人员自身要持续提升长护险经办工作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技术,要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对风险的识别、对制度的研究,不断钻研探索,实现自我超越。

2月20日,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刘永刚赴包头中支指导组织发展工作,帮助内外勤坚定发展目标、梳理方法和达成路径。刘永刚同志指出:

领导动态

促落实

先将后兵有节奏分层级进行架构搭建。

寻方法

从利益、希望、矛盾三个维度详细讲解如何进行外部引进。

找定位

清晰筹备定位、明确筹备意义;筹备要放大格局。

传达学习总公司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2023年度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奋力谱写高质量党建发展新篇章。内蒙古分公司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支部声音

机关第一党支部

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二月主题党日,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党委委员刘永刚、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会。

机关第二党支部

机关第二党支部于2月15日组织召开党员学习会议传达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参会。

机关第三党支部

2月10日,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专项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党委委员安雯,全区12家机构银团分管总及分公司银、团渠道全体内勤参加会议。

机关第四党支部

2月15日,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项传达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会上,支部书记、纪检委员领学总公司党委书记李全、党委副书记张泓讲话内容。

机关第五党支部

2月16日,机关第五党支部以“现场+视频”形式开展“李全书记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专题学习会议,全面学习2022年公司党建工作成绩、反思不足。

锡林郭勒中支党支部

2月15日,锡林郭勒中支党支部为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体党员参会。

呼伦贝尔中支党支部

2月15日,呼伦贝尔中支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贯彻落实总公司2023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李全同志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党支部书记张杰鹏主讲,全体党员参会。

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

2月13日,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开展二月主题党日,以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为主线,回顾总结党支部2022年度各项党建工作,并按照总分公司战略规划,部署2023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体党员及基层经理参会。

通辽中支党支部

2月14日,为传达学习总公司 2023 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通辽中支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巴彦淖尔中支党支部

2月14日,巴彦淖尔中支党支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总公司 2023 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支部声音

包头中支党支部

2月15日,包头中支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鄂尔多斯中支党支部

2月16日,鄂尔多斯中支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全体党员参会。

阿拉善盟中支党支部

2月16日,阿拉善盟中支党支部书记孙延平带领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李全书记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理解公司系统党的建设在新的一年的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重大原则,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兴安盟中支党支部

2月15日,兴安盟中支党支部开展传达学习总公司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会。

赤峰中支党支部

2月15日,赤峰中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李全书记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支部声音

通辽中支党支部

2月28日,为关爱女性罕见病患者,通辽中支党支部书记李晶带领党员和志愿者代表,来到社区患有黑色素瘤患者包某家中进行慰问。

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

近日,得知察右中旗乌素图镇红萝卜滞销,乌兰察布中支党支部积极行动,号召中支及下辖机构内外勤同仁按需购买乌素图镇红萝卜,并积极向其他盟市机构介绍推广。其中,乌兰察布中支各渠道自发报名,现已累计购买6480斤。

阿拉善盟中支党支部

2月28日,阿拉善盟中支党支部组织开展了“知是行之始 行是知之成”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员工共同唱响《我们走在大路上》,用催人奋进的红歌,表达阿拉善中支员工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豪迈气概。

践行社会责任 添彩美好生活

红歌传唱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改节选)<<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

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编辑部门:内蒙古分公司党委办公室
供       稿:分公司各党支部

电话:0471-23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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