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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五期
总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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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
2020年有多么不容易,今年的两会就有多么不平凡。5月22日,推迟两个多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非常时期,虽然会期缩短,但议程不变、任务不减。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一系列务实的举措,勾勒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向。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特殊时期召开的全国两会,是信心加油站,更是逐梦新起点。抢回失去的时间,星光不问赶路人,时间不负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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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
市场服务
热门融资产品推荐
特约专栏
企业展示
法律微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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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市场活动
市场服务
阿T回顾:
系列融资服务走进东丽经开区
5月15日,由东丽经开区管委会、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天津工研院、天津OTC联合举办的“东丽经开区医疗器械双创载体升级系列活动”在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天津工研院举行。
会上,东丽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了双创载体升级活动的目标导向及工作内容;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天津工研院常务副院长程文播介绍了天津工研院基本情况以及作为载体承担的服务职能;企道知行(天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金嘉轶老师详细讲解了撰写融资路演商业计划书的关键要素以及路演过程中的关键点。会后,多位企业家代表就路演技巧、投资人选择等问题与金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涉税问题值得中小企业关注
5月22日,天津OTC联合凌奥产业园、A+Space空间,邀请亮途永明企管咨询总经理王延敏老师,为企业带来中小企业常见涉税问题的线上主题分享。
活动中,王延敏老师为大家讲解了企业设立过程常见税收问题和有效凭证的税务问题。注册资本多少为好,股东非货币资产出资的税务如何处理,知识产权出资增值税、所得税如何筹划,总分支机构设置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汇算清缴时,未取得有效凭证以及跨年凭证下年入账如何操作……每一部分内容都是中小企业常会遇到,并应广泛关注的。
疫情期间,为了帮助企业家朋友们便捷的获得知识与技能,阿T精心挑选了线上培训课程提供给企业家朋友们。其中包含由市金融局刘红娜老师为大家带来的《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政策解读》,以及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张超老师为大家解析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下月,精彩纷呈的培训活动将继续推进。阿T期待在疫情过去之后,再次与企业家朋友相逢在线下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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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融资产品推荐
融资产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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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品二:
资金成本:基准利率上浮30%起
最高额度:2000万
最长期限:一年
产品简介:
针对符合我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满足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需提供财务报表及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仅需落实有效的的抵(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后,直接进行授信的小额快速循环信贷产品
咨询热线:022-58965896
资金成本:基准利率上浮30%起
最高额度:3000万
最长期限:18个月
产品简介:
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和融资业务
咨询热线:022-5896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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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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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孔晓艳:
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推进四板创新试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在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我国资本市场领域的系列重大改革渐次推出,市场制度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从去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出精选层,到今年3月起修订后的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再到4月底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领域的改革可谓是“好戏连台”。通过系列改革举措,原来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一些制度障碍得到破除,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显著提升,市场活力不断迸发。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扶持本地中小微企业政策综合运用的平台和地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支持和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融资发展、上市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董事长孔晓艳表示,但由于制度、业务、产品等限制和约束,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市场功能发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等方面还不充分,突出表现在与私募股权投资相匹配的优质合格投资人群体聚集培育不足,融资服务产品工具偏少,参与市场服务的优质中介机构不足,多层次资本市场间有机联系互动不够顺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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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运营机构选择上,要综合考量其资本实力、市场规模、运营能力、风控能力、市场服务水平等因素,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业务和制度创新试点。
二是在试点内容和方向上,要秉持遵循“立足四板基本定位、服务小微实体经济、严格防控试点风险、分步稳妥实施推进”的原则进行评估和放行。具体来说,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业务和制度创新试点,要紧紧围绕国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坚持区域性和私募性;立足市场需求基础开展试点,把服务本区域中小微企业最迫切最现实的需求作为着眼点和出发点;将依法合规作为试点工作推进的基本底线,注重试点的节奏和改革推进的力度。
来源:金融时报
孔晓艳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同样需要通过改革来破除已不适合当前市场发展要求的限制制约,有效弥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发展中的功能短板不足。去年9月,中国证监会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将“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纳入全面深化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12项重点任务之列。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改革创新发展十分必要。
为更好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孔晓艳建议,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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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瑞肯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简称:瑞肯新材;股份代码:860128)近期受到了来自多方的关注。张国清市长、康义副市长先后来到公司调研,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介绍项目情况,对项目在军民融合领域价值以及对冬奥会的作用和意义做出高度评价,提出具体指示。
企业展示
瑞肯新材——迎来发展爆发 期待多维支持
今年,瑞肯新材进入了发展关键一年,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以及渠道开拓,企业完成了基础储备,即将迎来成长爆发期。企业核心项目“温度记忆智能材料”得到了广泛认可,基于此项目开发出的适用于“北半球0℃至-40℃高寒环境、户外连续工作20分钟以上人群”的“可穿戴热能保护系列装备”,加热温度是老一代加热服的2-3倍,也为市场所瞩目。面对发展机遇,瑞肯新材希望获得更多的优质资源与高品质服务支持,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动力,创造条件。
助企业发展是天津OTC不竭的服务动力,我们希望看到企业茁壮成长。瑞肯新材正在通过不断的坚持与拼搏,在发展道路上稳步迈进,展现中国创造的无限可能,开拓新材料领域新的高地。天津OTC则持续专注于为企业前行铺路搭桥,期待企业在各自领域精彩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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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微课堂
网络借贷领域中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司法认定
(2)资金使用成本过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有支付全部本息的现实可能性的;
1 对资金使用的决策极度不负责任或肆意挥霍造成资金缺口较大的;
2 归还本息主要通过借新还旧来实现的;
3 其他依照有关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典型案例
1.网贷平台控制人非法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和个人挥霍,无法归还数额巨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检例第 40号:周辉集资诈骗案
本案要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控制人,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建立资金池募集资金,所得资金大部分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和个人挥霍,无法归还所募资金数额巨大,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 40号)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以高年化率、高额的返现奖励和现金红包,吸引全国各地人员进行抢标和投资的方式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林某、叶某集资诈骗、张某、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本案要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诈骗方法,以高年化率、高额的返现奖励和现金红包,吸引全国各地人员进行抢标和投资的方式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 6月 11日第 3版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00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集资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关键要件,对此要重点围绕融资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归还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大部分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名义上投入生产经营但又通过各种方式抽逃转移资金的;
编委会
主办:天津OTC
主编:汪雪春
主任:王珩
编辑:孙雯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C座24层
联系电话:022-58965896
投稿邮箱:sunwen@tjo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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