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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志》第12期

12

2022年第2期 
总第十二期

数  志

DIGITALIZATION 

国家部署

数字经济最新政策汇编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
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
算法推荐如何守好边界?
中央企业如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

地方行动

数字经济如何成多地政策发力点?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如何建设规划?
各地“十四五”金融科技如何改革规划?
31省如何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建设?

电 

主 办 方 :

江苏省数字经济联合会
大任智库
南京市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会  

卷首语

VOLUME HEADER LANGUAGE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BE A LEADER I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总 指 导
总 顾 问
总 策 划
总 编
编委会

丁荣余
钱志新
卜安洵
何 伟
孙力斌
黄一新
颜杨林

汪建国
沈浩
吴健飞

缪文彬
李明目

顾建党
方静燕

厉达
葛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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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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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杰
王三明

(排名不分先后)

主任编辑

张 炜

:
:

编辑

彭海洋、王杨露

CONTENTS
目录

01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顶层设计

国家部署

01/114

1、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4、国家十部委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5、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
6、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7、《“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8、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9、“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10、《“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11、《“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1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1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附全文)
14、《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5、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

02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地方行动

地方行动

115/174

1、数字经济成多地政策发力点
2、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3、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4、《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解读及全文
5、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6、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
7、《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
8、数字经济怎么发展?江苏“工作计划”来了!
9、江苏壮大“数字尖兵”,锻造“人才苏军”
10、数字经济、金融科技大篇幅进驻各地“十四五”金融改革规划,多个探索方向被鼓励
11、31省市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公布!(2022)

01

国家部署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新华社

摘要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和国际,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明确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部署了八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二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三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和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四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营造繁荣有序的创新生态。五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六是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七是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八是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围绕八大任务,《规划》明确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等十一个专项工程。
《规划》从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试点示范、强化监测评估等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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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信息基础设施全球领先。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和应用加速推进。宽带用户普及率明显提高,光纤用户占比超过9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108%,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4.6亿。
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农业数字化全面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更多企业迈上“云端”。
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移动支付广泛普及,在线学习、远程会议、网络购物、视频直播等生产生活新方式加速推广,互联网平台日益壮大。
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度提升,“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服务管理新模式广泛普及,数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居全球领先行列。
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在全球赢得广泛共识,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明显成效,“丝路电商”合作成果丰硕,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加速出海,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价值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规划全文

2

01

国家部署

(二)面临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纷纷出台战略规划,采取各种举措打造竞争新优势,重塑数字时代的国际新格局。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数据的爆发增长、海量集聚蕴藏了巨大的价值,为智能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切实用好数据要素,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方式正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规范健康可持续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和国际,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突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促进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技术发展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以领域应用带动技术进步的发展格局。
坚持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坚持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推动数据技术产品、应用范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
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突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协同监管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推进、协同高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经济社会各主体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机制。结合我国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系统谋划、务实推进,更好发挥政府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3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成效显现,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有序开展,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农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
——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在部分领域形成全球领先优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广泛普及,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基础设施广泛融入生产生活,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鸿沟加速弥合。
——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政府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进一步增强。
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4

01

国家部署

(一)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序推进骨干网扩容,协同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储备,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推动6G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推动卫星互联网建设。提高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覆盖水平,增强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

(二)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数据中心集群,结合应用、产业等发展需求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地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强化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持续推进绿色数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三)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稳步构建智能高效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水平。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推动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视觉、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建设可靠、灵活、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撑制造资源的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加快推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物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智能化水平。构建先进普惠、智能协作的生活服务数字化融合设施。在基础设施智能升级过程中,充分满足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

三、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一)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探索面向业务应用的共享、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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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协作和开放。加快推动各领域通信协议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努力实现互通互操作,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基础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释放数据红利。

(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逐步完善数据定价体系。规范数据交易管理,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提升数据交易效率。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满足各领域数据需求。鼓励重点行业创新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在确保数据安全、保障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数据价值开发。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通过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数据融合及产业生态培育,提升城市数据运营和开发利用水平。

五、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一)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全面系统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强化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快全价值链业务协同,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从数字化转型需求

6

01

国家部署

迫切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由点及面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等立足自身优势,开放数字化资源和能力,帮助传统企业和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技术和资金壁垒,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纵深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业的品质与效益。促进数字技术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的深度应用,引领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建设应用,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各环节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行业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产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培育供应链金融、服务型制造等融通发展模式,以数字技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三)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园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围绕共性转型需求,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在产业集群落地和规模化发展。探

7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各类产业集群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共享,构建创新协同、错位互补、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

(四)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解决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转型需求,培育推广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市场规模和活力。支持高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建设综合测试验证环境,加强产业共性解决方案供给。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区域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六、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一)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推动行业企业、平台企业和数字技术服务企业跨界创新,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创新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创新联合体等新型创新主体,打造多元化参与、网络化协同、市场化运作的创新生态体系。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

8

01

国家部署

(二)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平台化、定制化、轻量化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新兴数字产业新优势。协同推进信息技术软硬件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快集成适配和迭代优化,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三)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扩大协同办公、互联网医疗等在线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拓展创新、生产、供应链等资源共享新空间。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完善多元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有序引导多样化社交、短视频、知识分享等新型就业创业平台发展。

(四)营造繁荣有序的产业创新生态。发挥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数据开放,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鼓励开源社区、开发者平台等新型协作平台发展,培育大中小企业和社会开发者开放协作的数字产业创新生态,带动创新型企业快速壮大。以园区、行业、区域为整体推进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测试评估、应用培训、创业孵化等优势资源汇聚,提升产业创新服务支撑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一)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公文等互信互认,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向基层深度拓展,提升服务便利化、共享化水平。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增强基于大数据的事项办理需求预测能力,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聚焦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

9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加快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健康、会展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复用。充分运用新型数字技术,强化就业、养老、儿童福利、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供需对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的远程服务,拓展教育、医疗、社保、对口帮扶等服务内容,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服务和数字平台深度融合,探索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医养结合、文教结合、体医结合、文旅融合。

(三)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构建城乡常住人口动态统计发布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助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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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四)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引导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促进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智能互动,丰富“一键控制”、“一声响应”的数字家庭生活应用。加强超高清电视普及应用,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建设智慧社区和智慧服务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智慧导览、智能导流、虚实交互体验、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场景消费体验。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打造数字产品服务展示交流和技能培训中心,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

(一)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征信建设,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
(二)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强化政府数字化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推进完善风险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和机制,强化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水平。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

八、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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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公平有效市场。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和行业自律,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培育多元治理、协调发展新生态。鼓励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数字经济治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要求,确保重要系统和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事件预警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信、金融、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支持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支持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强化针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研究管理,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体系,促进拟态防御、数据加密等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支持发展社会化网络安全服务。
(二)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研究推进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使用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依法依规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的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有效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推动提升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增强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加强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能力。
(三)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避免

九、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

12

01

国家部署

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盲目跟风炒作等,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和模式创新。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加强动态监测,规范数字金融有序创新,严防衍生业务风险。推动关键产品多元化供给,着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引导企业在法律合规、数据管理、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完善自律机制,防范数字技术应用风险。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灵活就业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新业态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着力推动数字经济普惠共享发展,健全完善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的网络保护机制。

(一)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以数字化驱动贸易主体转型和贸易方式变革,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环境。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政策,加强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运营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积极引进优质外资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强国际创新资源“引进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二)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推动中国—东盟智慧城市合作、中国—中东欧数字经济合作。围绕多双边经贸合作协定,构建贸易投资开放新格局,拓展与东盟、欧盟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与非盟和非洲国家研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统筹开展境外数字基础设施合作,结合当地需求和条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光缆建设合作,保障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服务网络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广泛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基础保障。推动数据存储、智能计算等新兴服务能力全球化发展。加大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模式创新,支持我国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三)积极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倡导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加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和治理规则。依托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国际协调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积极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人民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深化政府间数字经济政策交流对话,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拓展前沿领域合作。构建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防范各类涉外经贸法律风险,为出海企业保驾护航。

十、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十一、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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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务实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各地方要立足本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与宣传,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完善统计测度和评价体系。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跨部门协调沟通,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计划,扩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鼓励公共数字资源更大范围向社会开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提高老年人、残障人士等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残障人士面临的困难。提高公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数字社会道德规范。鼓励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及激励政策。
(四)实施试点示范。统筹推动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完善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构建引领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高地。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改革举措,采取有效方式和管用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产业、财政、科研、人才等政策手段,不断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鼓励跨区域交流合作,适时总结推广各类示范区经验,加强标杆示范引领,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监测评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推动落地。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成效分析,抓好重大任务推进实施,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14

01

国家部署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作出部署。
《建设指南》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建设指南》提出,202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体系。实现各级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
《建设指南》明确了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总体架构。
一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层级架构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是全国移动政务服务的总枢纽。
国务院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充分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对外提供服务。已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国务院部门,要加快建设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对本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进行统筹整合和集约化管理,并应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平台支撑能力,整合本地区移动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各地区原则上由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
二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技术架构主要由基础支撑层、应用管理层和服务提供层组成,明确了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应用管理、服务提供等基本功能。
《建设指南》部署了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优化移动端服务功能和方式等重点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平台支撑作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清单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管理的要求,推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协同化、一体化服务。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功能,不断丰富集成套餐式服务和“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移动端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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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建设指南》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运营保障、健全评估评价机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顶层设计、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制定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以及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对接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建设指南全文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托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已成为各级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但还存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分散、标准规范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备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系统观念,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总枢纽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和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
坚持需求引领。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顺应企业和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供给水平,全面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掌上可办”向“掌上好办”转变。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连接、智能等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个性化、智慧化水平。创新移动政务服务提供方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方参与,规范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动移动政务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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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一)层级架构。
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层级架构图见附件1)
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是全国移动政务服务的总枢纽,为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查询、预约、办理、投诉建议和评价反馈等一体化服务。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对接入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进行一体化管理和运行监测,支撑移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和事项跨地区、跨部门办理,实现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服务应用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同步接入、同源发布、同质服务。
国务院部门应积极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建设,按需建设本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对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的注册、审核、发布、监测等进行管理,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对接联通。国务院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充分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对外提供服务。已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国务院部门,要加快建设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对本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进行统筹整合和集约化管理,并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2.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是本地区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和总入口。各地区要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平台支撑能力,整合本地区移动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各地区原则上由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加快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面向工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网络安全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移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重要政务数据、敏感个人信息等的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体系。编制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在京津冀、长三角、川渝等区域开展试点,率先实现试点区域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区域通办”、“无感漫游”。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体系,实现各级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持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清单内事项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高频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实现“跨省通办”、“无感漫游”,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总体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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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作人员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注册、审核、发布、监测等功能,按照统一标准对本地区各级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进行规范管理,推动相关服务应用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

(二)技术架构。
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技术架构主要包括基础支撑层、应用管理层和服务提供层。(技术架构图见附件2)
基础支撑层主要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服务、大数据分析等数据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电子印章等公共支撑以及事项管理、“好差评”管理、用户体验监测等业务支撑。
应用管理层部署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提供用户管理、服务应用接入管理、服务发布管理、运维管理等功能,实现对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的规范管理和运行监测。
服务提供层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服务渠道,按照统一标准,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办理、查询、评价等服务。

三、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推动移动政务服务规范管理和协同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平台支撑作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清单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管理的要求,推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协同化、一体化服务。
(一)统一标准规范。
1.建设和接入标准。制定和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和接入标准,对技术架构、接入组件、界面交互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访问入口和服务应用接入等要求,提升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质量管理标准。加强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质量管理标准,对系统性能、应用管理、运行监测等进行规范,切实保障功能完备、运行稳定、体验良好。
3.安全防护和管理标准。制定和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安全防护和管理标准,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二)统一清单管理。
围绕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基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分批编制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移动端、电脑端(PC端)、自助终端等同源发布、统一管理。按照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部署要求,不断优化移动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服务。
(三)统一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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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功能,不断丰富集成套餐式服务和“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一)不断优化个性化、智慧化服务功能。
1.建设用户专属服务空间。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用户专属服务空间,集中汇聚展示用户电子证照、办件、投诉建议等数据,紧贴不同用户需求特点和关注重点,推动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和办事服务直达直享、一站办理,实现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2.优化搜索服务和智能客服。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搜索服务功能,实现对移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的统一检索,提升搜索服务便捷度和智慧化水平。优化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航于一体的智能客服,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精准获取相关服务信息。
3.完善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不断丰富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渠道,通过扫描二维码、消息推送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促进移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

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国家认证资源,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身份认证标准、规范身份认证渠道、建立身份认证结果纠错机制,为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公共支撑,实现用户身份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无感漫游”。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移动端办事服务的需求和特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身份认证服务,为用户提供二维码、手势识别、指纹识别、声纹识别等安全便捷的身份认证服务方式。
(四)统一数据共享。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推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所需相关数据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安全有序高效共享,更好满足移动政务服务创新发展需要。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推动政务服务领域高频使用的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有力支撑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最大程度“减证便民”。
(五)统一应用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要规范第三方平台推广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行为,对各渠道服务应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测,确保相关服务应用安全可靠运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建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及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应在2022年底前全部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新建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同步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各地区要加快推动已建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汇聚,并同步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四、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服务功能和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移动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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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4.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推出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移动政务服务带来的便利。
(二)不断丰富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1.推进集成套餐式服务。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聚焦多部门联办、跨地区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事项关联、表单整合和流程再造,构建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集成套餐式服务,推动实现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2.推广“扫码亮证”服务。推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汇聚和使用,在户政、社保、住房、医疗等相关事项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服务,着力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
3.推广“一证通办”、“无感通办”。以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电子证照,推动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规范电子材料的使用、归档、移交、安全保管和共享利用,通过电子材料数据共享和互信互认,推动移动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表单预填和申请材料复用,实现移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办理、支付、出件等“无感通办”。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现表单自动填报和申请材料免提交功能,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效能。
4.拓展便民服务应用。大力推动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一体化服务,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积极运用新技术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综合利用数据挖掘、智能学习等方法,创新移动政务服务。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移动政务服务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顶层设计、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标准制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系统对接、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制定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以及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对接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运营保障。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应用对接、日常运营和技术维护等经费保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创新运营服务模式,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保障力量。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公共场所等积极开展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知晓度,便于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便利获取移动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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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三)健全评估评价机制。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优化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将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建设管理、运维运营、安全保障、服务成效等纳入评估评价范围,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升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综合利用密码技术、安全审计等手段强化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切实保障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用户隐私保护,严格规范用户信息采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网络安全保障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日常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层级架构图
   2.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技术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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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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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来源:新华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
——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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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
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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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
(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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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
(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

(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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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
(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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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
(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

(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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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
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平。
(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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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

(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
(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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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三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九、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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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文件提出,国家标准更好地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调配套,标准作为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依据的作用更加凸显。企业实施应用标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涌现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新增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500个,全社会懂标准、守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更加浓厚。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标准,开展细分领域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推动构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开展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研制专用材料、工艺和设备、测试方法等标准,规范和引领产业发展。
绿色制造标准。开展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制定。加快制定工厂、工业园区绿色化创建、评价与服务等领域标准重点健全绿色供应链国家标准体系,完善再制造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包装标准体系,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标准。
材料标准。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标准升级换代,优化材料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淘汰低端产品和落后产能,促进材料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标准稳定有效衔接。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善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围绕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等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研究构建以县城为载体就地城镇化和县域为单元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标准体系,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
自然资源标准。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耕地保护等关键技术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监测评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矿产管理等方面标准研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自然资源分等分级价格评估、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绿色矿山、绿色地质勘查、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领域标准研制。制定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观测监测调查海洋预报警报和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标准。
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取(用)水定额、产品水效、节水技术与产品、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开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环境管理体系、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标准研制,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

国家十部委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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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十三五”期间,标准化工作改革深入推进,标准化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强制性标准更加精简,推荐性标准持续优化,标准样品体系逐步完善,团体标准不断培育壮大,企业标准进一步放开搞活,标准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标准化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导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全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标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国家标准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样品的管理,着力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助推产业升级、绿色发展、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支撑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步伐,发挥标准对创新传播和产业化的联通和放大作用,形成技术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的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对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政府引导和产业协同,强化国家标准的基础作用,构建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统一权威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
坚持体系衔接。推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全产业链标准一体化研制,构建科学完善、协调配套的产业链供应链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
坚持开放融合。推进国家标准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支撑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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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坚持质量效益。强化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全面提高标准质量水平,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提升国家标准实施效能,推动标准化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国家标准供给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国家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开放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质量效益不断显现。
——国家标准体系实现全域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基本形成。新兴产业标准深度发展,工业标准更加优化完善。服务业标准不断拓展,社会事业标准创新健全。标准及时有效覆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更加优化。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协调统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基础通用作用更加突出,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数量稳步提升,国家标准样品体系更加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等标准供给形式更加丰富。
——国家标准质量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融入标准,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国家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显著提升。国家标准制修订机制更加高效透明,各方参与标准制定更加广泛便捷。国家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家标准制定效率稳步提升,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复审周期平均控制在5年。
——国家标准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国家标准外文版更好满足国际合作交流需要。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的对应程度达到85%。
——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优化、运行更加规范。标准化理论及科研能力进一步增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国家标准验证制度基本建立,建成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50个。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50个。
——国家标准实施应用更为高效。国家标准更好地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调配套,标准作为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依据的作用更加凸显。企业实施应用标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涌现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新增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500个,全社会懂标准、守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建设重点领域国家标准体系

(一)农业农村领域。
1. 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种植养殖环节以种子种苗、种畜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以农产品质量分级、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品追溯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测预警等为重点,农业生产保障方面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为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等方面标准水平。结合地方优势和产业特色,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标准集成应用,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开展农业品牌建设、评价标准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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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2. 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标准。推动畜禽粪污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等农林生态领域标准研制。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农村道路、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厕所建设和管护及厕所粪污治理等领域标准供给。深化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美丽乡村标准水平。
3. 乡村治理标准。围绕村级事务公开、村级议事协商、村级综合服务、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健全农村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加快完善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农村治安防控标准体系。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领域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加强对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精准帮扶机制、资金资产项目管理机制等标准研制,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强脱贫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
(二)食品消费品领域。
4. 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强农兽药残留、污染物、微生物等有毒有害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特殊人群膳食食品营养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快构建以基础通用、产品质量分级检测方法、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管理和追溯规范、中国特色风味食品和传统食品产品质量标准为主体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研制弘扬中华传统美食文化、引领产业发展的食品质量标准力度,更好满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5. 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持续开展我国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消费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完善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消费品安全标准水平。围绕个性定制、智能产品、绿色产品、跨行业跨领域组合产品等发展趋势,加强家用电器、家具家居、纺织服装服饰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提升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等标准水平。加强消费品制造装备、丝绸羊绒皮革等原材料、消费品质量检测设备等标准研制,提升消费品高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6. 婴童老年用品标准。修订学生用品、儿童纸制品、儿童鞋、儿童家具、玩具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着力提高儿童用品安全要求。开展居家防护、运动防护、洗浴安抚等跨行业跨领域婴童用品标准制定,提高产品质量要求。研究建立老年用品标准体系,开展老年鞋、适老家电等适老消费品标准制定。推进研制家用康复辅助器具、智能辅助生活设备等标准,支撑康养产业发展。
7. 医疗用品标准。开展高性能医疗器械、家用医疗器械、远程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标准化工作,强化医疗器械用核心零部件、关键原材料标准制定工作,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端化、品质化发展。持续优化防护服、隔离衣等重点医用防护产品标准体系,加快高效、低阻、防喷溅、可重复使用等高性能防护用纺织材料和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制定,建立防护产品等医疗器械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提升医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制造业高端化领域。
8.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标准,开展细分领域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推动构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开展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研制专用材料、工艺和设备、测试方法等标准,规范和引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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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9. 绿色制造标准。开展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制定。加快制定工厂、工业园区绿色化创建、评价与服务等领域标准。重点健全绿色供应链国家标准体系,完善再制造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包装标准体系,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标准。
10. 高端装备标准。加快完善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新型显示设备、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标准,提升国产高端装备的核心竞争力。健全工业基础标准体系,研制机械安全通用要求相关国家标准。构建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加快智能驾驶辅助、自动驾驶、汽车无线充电、车用操作系统、网联通信、信息安全等标准研制。
11.材料标准。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标准升级换代,优化材料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淘汰低端产品和落后产能,促进材料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标准稳定有效衔接。持续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不断完善高温合金、高强铝合金、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标准体系。做好前沿新材料标准前瞻布局,适时开展高矯合金、液态金属、超导材料等领域标准研制,推动突破性创新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有机融合。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技术领域。
12.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标准。推进低功耗、时间敏感网络等标准研制,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推进云原生、边缘计算、开源、应用支撑平台等标准研制,完善云计算标准体系。增强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标准研制力量,加快构建IPv6标准体系。推动大数据治理、数据资源规划、数据服务能力、图数据库等标准研制实施,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开展机器翻译、数据标注、机器学习系统规范、算法接口等标准研制,完善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标准体系,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资源整合。推进区块链基础技术、系统互联、行业应用等标准研制,构建区块链标准体系。
13.强化基础软硬件标准。推动基础元器件、电子材料和工艺、基础软件等基础标准研制,加强超高清视频、虚拟(增强)现实、应用软件等重要技术标准制定。推动智能运维等领域重点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结合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
14.网络安全标准。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审查、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网络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5G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物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研制,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支撑网络强国建设。
15.生物技术标准。开展生化试剂稳定性、可靠性和性能指标测试方法及评价研究,加快研制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等生物安全领域检测方法及方法质量控制标准。加强生物样本、工具酶、植物提取物、生物材料、生物服务等基础领域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开展生物制品、合成生物、生物育种、生物基降解材料和产品、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等生物技术应用领域共性技术标准研制,支持具有应用前景的新技术快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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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五)城镇建设领域。
16.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领域标准制定。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绿色建造、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城市风景名胜保护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
17.智慧城市标准。围绕智慧城市分级分类建设、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城市数字资源利用、城市数据大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城市数字李生等方面完善标准体系建设,面向智慧应急、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和智慧商圈等典型领域加快标准研制。开展标准实验验证与应用实施,以标准化引领和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18.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善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围绕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等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研究构建以县城为载体就地城镇化和县域为单元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标准体系,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
(六)服务业领域。
19.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电子商务、共享经济、邮政物流和商贸物流等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金融市场、金融科技、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完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重点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和信用评价、管理、应用及主体权益保护等标准。完善升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以卓越质量为核心,适应数字化转型需求的质量管理方法、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等标准。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供应链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完善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相关标准。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抓手,加强相关标准制定。
20. 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加强零售、家政、旅游、教育、餐饮等重点服务领域标准制定工作,加快研制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培训、在线学习、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便民生活圈标准体系。加快完善面向数字交通应用的城市出行服务标准,研制网络预约出租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新业态标准。
21. 公共服务标准。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研制托育、教育、养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气象等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和中医药标准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体系。修订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完善全民健身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推进社区服务、社区智慧治理标准建设,加快研制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完善公共法律标准体系,推进司法鉴定、公证等领域标准建设。
(七)优化营商环境领域。
22. 行政管理与服务标准。完善行政许可、政务大厅、数字政府、政务公开、政务便民热线、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线上与线下融合、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基层政务公开、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等标准研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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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23. 市场主体保护与市场环境优化标准。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等方面标准研制,推进市场主体保护领域标准化研究,研究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支撑市场主体保护和市场环境优化。
24.执法监管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管等相关标准研究,推动行政执法和监管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信息数据、执法装备、智慧监管等领域标准研制,探索构建行政执法和监管标准体系。
25.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借鉴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流程,推动营商环境公开、透明、规范评价。
(八)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域。
26.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管理标准。围绕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完善包括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全流程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标准体系。重点推动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刑事技术、警用装备、应急装备、爆炸物品安全等领域管理标准制定与实施。明确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国内外标准应用的联动及转化机制,实现应急状态下标准快速立项、转化和应用。
27.应急物资管理标准。构建涵盖生产、储存、分发、配送、使用和处理等应急物资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应急物资筹措与采购、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标准,提高应急物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满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需求。
28.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梳理构建覆盖国内外防护用品的动态标准库,全面比对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提高重点高危行业领域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供给,建立应急情况下防护用品分级分类使用标准指引,指导各类人员、各类场所合理选用个体防护产品。
(九)生态文明建设领域。
29. 自然资源标准。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耕地保护等关键技术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监测评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矿产管理等方面标准研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自然资源分等分级价格评估、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绿色矿山、绿色地质勘查、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领域标准研制。制定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观测监测调查、海洋预报警报和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标准。
30. 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取(用)水定额、产品水效、节水技术与产品、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开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环境管理体系、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标准研制,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
31. 生态环境标准。加快修订地表水、海水、声、振动等环境质量标准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统筹谋划、不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等排放控制标准。开展污染防治设备、环保服务等环保产业标准制定。加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的制定。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制定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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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32.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评估、温室气体管理信息披露方面的标准。推动碳排放管理体系、碳足迹、碳汇、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气候投融资等重点标准制定。完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技术评价等标准,发挥标准对低碳前沿技术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定能效、能耗限额、能源管理、能源基础、节能监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研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和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标准。加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核电、分布式发电、微电网、储能等新兴领域标准研制。

三、优化国家标准供给体系

(一)优强制性国家标准。
紧紧围绕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持续优化强制性国家标准结构,不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系统配套、规模适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建立法律法规配套标准的需求分析识别机制,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协调性和配套性,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不断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领域,推动规范对象由单一产品向跨产品、跨领域、跨行业转变。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过程关键节点信息公开透明。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诊断服务,强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和监督。健全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在标准复审中的应用。
(二)提升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效率。
加强推荐性国家标准顶层设计,强化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完善各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成体系推进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的有效衔接。探索多渠道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机制,健全以需求为导向、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标准立项机制,强化标准必要性和技术成熟度的第三方评估,确保国家标准供给质量。完善国家标准复审制度,建立国家标准退出机制,形成有效的国家标准动态维护机制,持续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优化整合。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协调推进。
(三)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工作机制。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标准的快速转化程序。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培育发展市场化专业标准化服务机构,强化从标准技术内容到标准研制过程的导航式服务,加强科研与标准从项目规划到实施评价一体化、全过程对接,完善转化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步伐。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强化科技资源对标准研制的技术支持。加大综合性、领域类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构建标准验证技术体系和工作体系。持续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强化创新基地的资源汇聚和转化服务平台作用。
(四)丰富国家标准供给形式。
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对于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需求,实施效果好、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先进团体标准,及时采信为国家标准。完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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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五)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国家标准供给水平。
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跟踪,完善采用国际标准机制,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研究和验证分析,推动重点领域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完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调联动机制,为及时转化国际标准提供支撑。
(六)强化国家标准样品供给。
健全国家标准样品管理机制,完善协调配套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加大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绿色生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能源等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力度。加强国家标准样品宣传推广,强化国家标准样品应用与监督。搭建国家标准样品信息服务平台,畅通国家标准样品供需渠道,扩大国家标准样品覆盖面。

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深入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试点,探索增加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数据库标准等新型国家标准供给形式。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对标准化需求,加强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制定。

四、健全国家标准保障体系

(一)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
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分类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组建设。持续优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通过领域整合、范围调整等多种方式对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实现系统性优化,满足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完善跨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机制,加强技术委员会横向协调与技术沟通。强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继续深入推进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化工作组考核,逐步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引入信用管理,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质量。鼓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积极吸纳外资企业代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二)健全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
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标准化教育体系,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支持设立标准化课程,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培养同时具有科研能力、标准化能力的专业人才和标准化领军人才,实施国际标准化青年人才选培行动,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能力评估。加强标准化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增强各类标准化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标准化专业技能。支持基层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加强标准化知识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和运用。
(三)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完善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各方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提供有效途径。持续优化国家标准化业务系统,提高标准制修订过程透明度和工作效能。探索建立支撑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的信息系统。加强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协调,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四)拓展标准化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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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深度参与国际及区域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化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围绕外贸、海外工程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拓展重点领域标准化交流,通过开展援外培训、丰富国家标准外文版等方式,推进重点领域中外标准互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依托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形成层层分工负责,上下协同有效的国家标准化工作整体合力。
(二)强化实施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策与资金保障,将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与高质量发展各项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大激励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及先进标准项目予以表彰奖励。广泛开展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和国家标准实施应用,营造全社会重视和促进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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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来源: 中国网信网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出安排部署。
《行动纲要》指出,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要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对外高水平开放。
《行动纲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新需求,着力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完善数字环境保障,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公平一致、可持续、有韧性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着力拓展全民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激发全民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增强人力资本积累,拓展人口质量红利,厚植创新发展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数字动力支撑和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行动纲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普惠共享,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深化改革、协调发展,正确导向、保障安全。到2025年,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显著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基本形成渠道丰富、开放共享、优质普惠的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初步建成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数字技能稳步提升,数字鸿沟加快弥合。劳动者运用数字技能的能力显著提高,高端数字人才队伍明显扩大。全民运用数字技能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数字生活,数字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数字道德伦理水平大幅提升。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人才强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等能力达到更高水平,高端数字人才引领作用凸显,数字创新创业繁荣活跃,为建成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纲要》围绕七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二是提升高品质数字生活水平,三是提升高效率数字工作能力,四是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五是激发数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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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创新活力,六是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七是强化数字社会法治道德规范。围绕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行动纲要》还设立了数字社会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等六个重点工程。
    《行动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宣传推广、深化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发展形势与重要意义

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纲要。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

当前,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数字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活、生产、学习方式,推动世界政治格局、经济格局、科技格局、文化格局、安全格局深度变革,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力和软实力的关键指标。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把提升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谋求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纷纷出台战略规划,开展面向国民的数字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决策,加快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发展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同时,也存在顶层设计缺失、数字鸿沟较大、资源供给不足、培养体系尚未形成、数字道德规范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整体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立足新时代世情国情民情,要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注重构建知识更新、创新驱动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体系,注重建设普惠共享、公平可及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注重培养具有数字意识、计算思维、终身学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数字公民,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对外高水

行动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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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平开放,为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注入强大动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新需求,着力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完善数字环境保障,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公平一致、可持续、有韧性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着力拓展全民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激发全民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增强人力资本积累,拓展人口质量红利,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数字动力支撑和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普惠共享。秉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推动数字教育资源、数字技能培训、数字产品和信息服务等高质量发展和开放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遵循数字化发展规律,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体、不同年龄阶段的公民,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整体提升全民数字学习、工作、生活和创新的素养与技能。
坚持深化改革,协调发展。聚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创新政策供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弥合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数字鸿沟,营造良好的数字学习和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正确导向,保障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有力有序推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显著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基本形成渠道丰富、开放共享、优质普惠的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初步建成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数字技能稳步提升,数字鸿沟加快弥合。劳动者运用数字技能的能力显著提高,高端数字人才队伍明显扩大。全民运用数字技能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数字生活,数字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数字道德伦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总体要求

44

01

国家部署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人才强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等能力达到更高水平,高端数字人才引领作用凸显,数字创新创业繁荣活跃,为建成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一)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
1.优化完善数字资源获取渠道。加快千兆光网、5G网络、IPv6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不断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质量,提高数字设施和智能产品服务能力。加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供给,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加快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打造推广数字化助残服务,运用数字技术为残疾人生活、就业、学习等增加便利。支持少数民族语言语音技术研发应用。有序引导科研院所、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企业机构、团体组织、高端数字人才等发挥自身优势,开发设立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和公众账号等,为数字资源提供多样化获取渠道。
2.丰富数字教育培训资源内容。围绕数字生活、工作、学习、创新等需求,运用视频、动画、虚拟现实、直播等载体形式,做优做强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制定培训方案,统筹规划、差异设计培训内容,鼓励向社会提供优质免费的数字教育资源和线上学习服务。
3.推动数字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依法规范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层级共享。推动大中小学校、专业培训机构、出版社等积极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共享优质数字技能教学案例,推动数字技能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互联网平台数字培训开放共享行动,推动平台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4.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适普惠。建设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互补,优化政务服务体验,畅通丰富办事渠道,让企业和个人好办事、快办事。在政务服务大厅、医院、交通枢纽等服务场所设立志愿者、引导员或服务员,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宣传培训,为群众提供指导和协助,助力提升数字公共服务使用技能。

45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提升高品质数字生活水平
5.培育智慧家庭生活新方式。完善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提高智能家居系统平台、设备产品、应用的易用性、便捷性和兼容性,增强产品感知与互动能力,便捷用户管理和使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家居产品体验、应用培训等活动,提高全民使用智能家居产品的能力。
6.提高智慧社区建设应用水平。优化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布局,建立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智能化建设与改造群众意见征求机制,提升智能安防、智能停车等设施便捷易用性。运用数字技术完善社区服务需求收集、项目设计、资源链接、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等机制,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建立社区数字技能公益团队和兴趣小组,开展“数字技能进社区”等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社区设立数字服务志愿者、引导员,引导社区居民用好数字产品和服务。
7.丰富新型数字生活场景。推动5G、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生活中普及应用,提高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智慧出行等新型数字生活服务体验,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提升居民数字资源、数字工具的使用意愿,共同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活氛围,让全民享受便捷的数字服务。
8.开展数字助老助残行动。充分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特殊性,加强数字设备、数字服务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在老年人、残疾人的出行、就医、就餐、购物等高频服务场景中保留人工服务渠道,防止出现强制性数字应用、诱导性线上付款等违规行为。依托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老科协等,丰富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老年人、残疾人数字技能培训形式和内容。推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帮助老年人、残疾人融入数字生活的良好氛围,构建全龄友好包容社会。

46

01

国家部署

(三)提升高效率数字工作能力
9.提高产业工人数字技能。完善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和共享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等培训载体,丰富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员工职业胜任力。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产业工人系统开展面向生产全环节的数字技能培训,持续壮大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培养数字领域高水平大国工匠,提升数字化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数字素养,建立数字化思维,提高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

47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0.提升农民数字技能。构建现代农业科教信息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汇集整合新技术推广、电商销售、新媒体应用等优质培训资源,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数字化“新农具”的使用能力。引导企业、公益组织等参与农民数字技能提升工作,推动数字服务和培训向农村地区延伸。
11.提升新兴职业群体数字技能。面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线上办公、“虚拟”产业园、“无人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制定数字领域新职业的职业标准,丰富职业培训课程,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壮大新兴职业群体人才队伍。引导支持新兴职业群体,积极利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创业。
12.开展妇女数字素养教育与技能培训。依托各类网络平台,推出一批面向妇女设计制作的数字素养公开课,增强妇女安全上网、科学用网、网上创业等的数字意识和能力。加强妇女通过网络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加大直播带货、电商运营等培训力度,引导西部地区、偏远山区妇女网上就业创业。
13.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数字治理能力。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力度,丰富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线上培训资源,把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提升学网、懂网、用网的能力。在公务员选拔任用中,加强数字能力方面的考察。

(四)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
14.提升学校数字教育水平。将数字素养培育相关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设立信息科技相关必修课程,打造优质精品教材,开展数字素养相关课外活动。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数字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数字技能基础课程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数字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鼓励学生运用数字技术创新创业。实施战略型紧缺人才培养教学资源储备计划,加大相关领域数字教学资源储备。开展教师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运用数字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持续壮大高水平数字技能师资力量。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建设一批智慧教室、智慧教学平台、虚拟实验室、虚拟教研室等,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支撑引领教育信息化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引导科学合理使用数字产品,保护师生视力健康。
15.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动态更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优化完善课程设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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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高水平数字技能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制定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打造一批高水平数字技能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大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力度,研制培训方案和内容标准,规范数字技能职业培训,试点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动数字化培训模式发展。

16.建设数字技能认证体系与终身教育服务平台。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发挥开放大学优势,推动制定面向全民、适应行业发展的数字技能能力框架和认证单元,搭建国家级数字技能终身教育服务平台,设计符合相关标准的课程体系和配套学习资源与服务,贯通培训、学习、体验、考核、学习成果认定、学分互换等环节,为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的建设提供可信可靠的“补给站”和四通八达的“立交桥”。

(五)激发数字创新活力
17.打造企业数字化竞争力。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育造就一大批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的数字化人才队伍,积极开展数字创新大赛、成果推广、创先示范等活动,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完善面向中小企业员工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意愿和能力。
18.探索数据驱动科研新范式。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数据发展趋势,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工作者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探索数据密集型科研范式,支持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和利用,形成大数据驱动的科研创新模式,推动开放创新、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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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六)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
19.提高全民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进社区”等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举办网络安全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制作印发宣传册、线上视频宣讲等方式,增强全民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信息窃取等不法行为的辨别能力和安全防护技能。
20.强化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加大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意识。制定完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标准,健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监管机制,优化社会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压实行业组织、企业机构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和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强化数字社会法治道德规范
21.引导全民依法规范上网用网。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增强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网民自律,引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
22.提高全民网络文明素养。建立完善网络文明规范,普及网络文明观念,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网络文明素养教育机制,不断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引导健康合理使用数字产品和服务,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的共识。

50

01

国家部署

23.强化全民数字道德伦理规范。加强道德示范引领,深化网络诚信建设。各级政府、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业、线上社区等各方力量主动作为,督促数字技术和产品开发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准则。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治理,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提高全民数字获取、制作、使用、交互、分享、创新等过程中的道德伦理意识,引导全民遵守数字社会规则,形成良好行为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网信、组织、宣传、政法、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国资监管、工会、妇联、科协等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资源整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系统推进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本行动纲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加大对数字素养与技能薄弱环节的投入,完善支持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制修订涉及手机支付、防范网络诈骗、无障碍改造等法规制度,切实保障全民使用数字技术的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
(三)开展试点示范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资源整合、有序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试点示范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机制模式,探索有益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带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整体提升。
(四)强化考核评估
加强数字素养与技能理论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监测调查和评估评价,编制发布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报告,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强宣传推广
构建立体多元的宣传体系,创新网络宣传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并积极参与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推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举办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数字技能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各地区各部门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广。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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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六)深化国际合作
发挥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搭建数字素养与技能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设计开发一批数字技能公共产品与项目,多渠道宣介我成果经验。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活动,借鉴吸收国际经验,促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提升。

52

01

国家部署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出安排部署。
《行动纲要》指出,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要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对外高水平开放。
《行动纲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新需求,着力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完善数字环境保障,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公平一致、可持续、有韧性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着力拓展全民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激发全民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增强人力资本积累,拓展人口质量红利,厚植创新发展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数字动力支撑和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行动纲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普惠共享,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深化改革、协调发展,正确导向、保障安全。到2025年,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显著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基本形成渠道丰富、开放共享、优质普惠的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初步建成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数字技能稳步提升,数字鸿沟加快弥合。劳动者运用数字技能的能力显著提高,高端数字人才队伍明显扩大。全民运用数字技能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数字生活,数字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数字道德伦理水平大幅提升。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人才强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等能力达到更高水平,高端数字人才引领作用凸显,数字创新创业繁荣活跃,为建成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纲要》围绕七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二是提升高品质数字生活水平,三是提升高效率数字工作能力,四是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五是激发数字创新活力,六是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七是强化数字社会法治道德规范。围绕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行动纲要》还设立了数字社会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等六个重点工程。
《行动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宣传推广、深化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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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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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必须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顺应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抢抓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直面?“后疫情时代”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变化、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培育新发展动能,激发新发展活力,弥合数字鸿沟,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选择。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制定,是“十四五”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推动信息化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作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决策,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信息化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全球领先。建成全球最大规模光纤和4G网络,5G商用全球领先,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0%。从2015年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由52.6%提升到?96%,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由57.4%提升到108%。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国行政村、贫困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开通。
信息技术产业取得重要突破。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5年的第29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14位。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等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2019?年以来,我国成为全球最大专利申请来源国,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信息技术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保持年增长?9%以上,软件业务收入保持年增长13%以上。战略性技术产业生态不断优化。

一、现状与形势

行动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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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数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数字产业化基础更加坚实,数据赋能赋智作用日益凸显。农业数字化加快发展,精准作业、数字化管理等大面积推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降本提质增效明显。服务业数字化进程加快,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21万亿元,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
信息惠民便民水平大幅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广度和深度快速拓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开通服务,全国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建成。网络扶贫成效显著,数字化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国电子社保卡签发达?3.6?亿张,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全国所有地市2.4万余家医疗机构和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医院,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达100%。
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取得明显成效。数字经济伙伴关系网络不断拓展,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与22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网络互通深入推进,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广泛传播。
信息化发展环境优化提升。信息化发展法律政策框架基本形成,数字市场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数字监管服务优化提升。《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颁布实施,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标准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网络空间日益清朗,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网络文明程度稳步提升。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崛起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激烈竞争前所未有,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形势变化之大前所未有,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世界格局演变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前所未有。
从国际看,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我国信息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安全性、稳定性受到严峻挑战。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迭代升级和融合应用,数字经济引领生产要素、组织形态、商业模式全方位变革。数字空间国际竞合进入新阶段,以信息技术生态优势、数字化转型势能、数据治理能力为核心的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新一轮竞争焦点,数字领域规则体系及核心技术生态体系的竞争日趋激烈。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

55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加快数字化发展,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经济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助于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合作共赢,推动信息化对外开放水平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有利于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同时,我国信息化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是:?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明显,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制约数字化生产力进一步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关键核心技术短板突出,产业生态国际竞争能力不足;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够,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滞后,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有效激活;政务服务创新和社会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不足,尚不能满足群众的个性化和普惠化需求;数字领域国际合作“中国方案”尚待完善;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亟待健全。
“十四五”时期,是信息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化巩固期,要加快构建数字社会,极大提升基于数据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国家治理效能;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突破期,要积极倡导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构建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体系,推动互联网发展造福世界人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信息革命持续深化带来的新机遇新空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和底线思维,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核心技术、产业生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数字国家新优势,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数字中国为总目标,?以加快数字化发展为总抓手,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

56

01

国家部署

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完善创新体系和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民生建设,?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强大动力。

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加快数字化发展,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经济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助于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合作共赢,推动信息化对外开放水平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有利于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信息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数字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为实现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打造高品质数字生活,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数字中国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数字生产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数据治理基础制度,开创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新局面。
坚持系统推进。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全国一盘棋,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增强数字中国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树立科学的网络安全观,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推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协调一致、齐头并进,统筹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57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5G?网络普及应用,明确第六代移动通信(6G)技术愿景需求。北斗系统、卫星通信网络商业应用不断拓展。IPv6与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电网、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一体化格局。以5G、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集成电路、基础软件、装备材料、核心元器件等短板取得重大突破。网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基本形成,自由灵活创新市场机制有效建立,国家级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初步建成,开源社区生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培育引进和激励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繁荣发展,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数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数字产品和服务市场更加强大。
数字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党建引领、服务导向、资源整合、信息支撑、法治保障的数字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日趋完善,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推进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稳步开展,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与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相适应的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标准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公正监管不断完善。
数字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无障碍信息化设施持续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便捷惠民,信息化对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民政、文化等领域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样化、便捷化的数字民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稳步提升。
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数字生态不断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活力充分激发,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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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集中资源,着力在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要素资源配臵、支撑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健康和谐共生、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深化创新驱动,引领更高质量发展。深化基础研究,构建信息技术产业生态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等开展高效合作,建立线上线下开放式、协同化、网络化平台,形成基于创新链共享、供应链协同、数据链联动、产业链协作的融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不同环节中的重要作用,畅通国民经济内循环,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三、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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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更有效率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打破部门和行业数据壁垒,提升要素资源配臵效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政府组织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数据要素化,加快推动数据要素流通,繁荣数据应用生态,增强数据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有序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打造更加开放、透明、包容的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新生态。
支撑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更加公平发展。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补齐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信息弱势群体数字技能。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区域信息化一体化发展。补齐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弱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建设,促进体系化、数字化、集约化、精准化发展。充分考虑老年人和特殊群体需求,倡导数字产品人性化设计,增强数字经济包容性。加强和创新信息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促进健康和谐共生,实现更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绿色智慧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持续推广智能绿色制造、绿色高效能源、信息载体绿色化,发展智慧物流,倡导低碳出行,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强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加强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人民健康为目标,催生数字健康新技术、塑造数字健康新业态、培育数字健康新生态、创造数字健康新价值、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更为安全发展。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安全理念,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建设,形成多方共建的网络安全防线。开发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品,提升网络安全自主防御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类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和使用,避免重要敏感信息泄露。强化新技术应用安全风险动态评估,逐步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治理原则和标准,确保新技术始终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

四、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部署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深化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方位推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
建设泛在智能的网络连接设施。加快5G商用网络规模建设与应用创新,实施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面向有条件的城市组织开展“千兆城市”网络建设和示范试点,不断推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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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建设物联数通的新型感知基础设施。加快公共安全、交通、城管、民生、生态环保、农业、水利、能源等领域公共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将行业物联网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制定跨部门、跨厂商、跨行业的统一平台规范。统筹建设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加快5G和物联网的协同部署,提升感知设施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长三角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先行示范。

三、主攻方向

宽带网络向高速化和智能化升级。统筹推进全国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改造,深化商业应用IPv6部署,提升终端IPv6支持能力,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向下一代互联网平滑演进升级。加强新型网络基础架构和6G研究,加快地面无线与卫星通信融合、太赫兹通信等关键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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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构建云网融合的新型算力设施。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统筹部署医疗、教育、广电、科研等公共服务和重要领域云数据中心,加强区域优化布局、集约建设和节能增效。推进云网一体化建设发展,实现云计算资源和网络设施有机融合。统筹建设面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的算力和算法中心,构建具备周边环境感应能力和反馈回应能力的边缘计算节点,提供低时延、高可靠、强安全边缘计算服务。加强国家超级计算设施体系统筹布局,探索大型机对外开放服务的市场化培育机制。开展“中国科技云”应用创新示范,提升科研创新服务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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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探索建设前沿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面向全球覆盖的新型网络,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应用示范和开放实验室。加快北斗系统、卫星通信网络、地表低空感知等空天网络基础设施的商业应用融合创新。构建基于分布式标识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提升区块链系统间互联互通能力。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海洋信息综合感知、通信传输、资源处理和智慧应用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面向未来的量子信息设施和试验环境。持续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结构优化和规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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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流通、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完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赋能作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加强数据治理。强化国家数据治理协同,健全数据资源治理制度体系。深化数据资源调查,推进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数据采集、存储、加工、流通、交易、衍生产品等标准规范,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建立完善数据管理国家标准体系和数据治理能力评估体系。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开展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和应用试点。聚焦数据管理、共享开放、数据应用、授权许可、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管控等方面,探索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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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推动人口、交通、通信等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提高异构数据互操作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面向不同场景的数据应用产品,持续提升数据开发利用能力。加快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全过程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商业、教育、医疗、安防、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审判执行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健全适应数据要素特点、推动数字经济有序发展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鼓励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统计生产方式,促进政府统计与大数据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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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收集、汇聚、存储、流通、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检测认证和应急处臵,加强对重要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规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数据交易安全管理与监督保障,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数据行为。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试点。
(三)构建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
坚持创新在国家信息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关键核心技术自立自强作为数字中国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充分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
加强信息技术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要素带动效应,大力推进基础学科理论研究,优化前沿交叉学科布局,推进信息科学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支持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研究,加强共性基础技术供给。构建国家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推动国家科技计划部署有机衔接,强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协同创新。支持政产学研用等主体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利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科学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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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强化关键信息技术创新。完善信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顶层设计,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相互融合支撑,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统筹通信技术、先进计算、安全技术等领域的产业布局。强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引导,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短板重点突破和集中攻关。

布局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瞄准可能引发信息化领域范式变革的重要方向,前瞻布局战略性、前沿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空天信息、类脑计算、神经芯片、DNA存储、脑机接口、数字孪生、新型非易失性存储、硅基光电子、非硅基半导体等关键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布局和技术融通创新。
构建开放灵活的制度体系与创新环境。完善科技协同创新制度,引导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产融合作试点,探索直接投资、间接融资平衡发展的金融政策。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探索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市场化保险机制。聚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大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领域立法研究。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理论体系研究与构建。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预警,支撑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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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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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四)培育先进安全的数字产业体系
把数字产业化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生态,推动数字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数字产业能级跃升,支持网信企业发展壮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打造高水平产业生态。推动科研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本运作各方面协调发展。加快研发适应国内经济社会需要的核心技术产品,搭建适配认证平台并加快软硬件适配工作。推动政务、电信、金融、医疗、能源、建筑、制造等行业融入国内核心技术生态,鼓励引导更多行业参与核心技术生态建设。加速推进国内开源开放社区建设,营造参与者平等获取发展收益的运营机制,引导国内开源创新力量向国际开源社区有序输出创新成果。加强科研数据、工业数据资源积累。积极建设生态创新基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培育商业化科研成果转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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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推动数字产业能级跃升。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等关键核心信息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开展软件价值提升行动,持续打造软件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引导软件产业加快集聚发展。加快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
推动网信企业发展壮大。利用创业板、科创板等注册制改革,畅通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网信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发挥网信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五)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现代供应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节能减排,有力提升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加快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多层次系统化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创新应用,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强化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发展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培育工业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民营和外资企业普惠性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力度,培育融合发展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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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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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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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产业规模效益快速增长,综合竞争力实现新的跃升。一是规模效益快速增长。业务收入从2015年的4.28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8.16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3.8%,占信息产业比重从2015年的28%增长到2020年的40%。二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软件等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部分新兴平台软件、应用软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内首家开源基金会成立,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加速孵化。三是骨干企业实力提升。百强企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超过25%,收入超千亿的企业达10家,2家企业跻身全球企业市值前十强。四是产业集聚效应凸显。全国268家软件园区贡献了75%以上的软件业务收入,13家中国软件名城收入占比达77.5%。五是融合应用日益深化。软件加快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软件信息服务消费在信息消费中占比超过50%,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软件创新应用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系统谋划、真抓实干,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是怎么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2020年4月,我们组织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组建编写组,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写组在系统梳理总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产业规模测算、软件产业链供应链分析等专题研究,分片区对全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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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要省份和代表性中心城市进行调研座谈,听取十余家软件园区、30余家重点企业以及院士、专家的意见,摸底产业发展情况,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4月起,我们认真学习吸纳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等要求,征求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相关部门,部内16个相关司局和37个地方主管单位的意见,经认真研究,我们采纳了其中的合理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衔接继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针对性、系统性、协同性思维,以破解当前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布局、突出应用、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与现有政策配套协同,明确“十四五”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未来五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创新驱动、价值导向、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应用牵引、生态优化、安全可控、开放合作”的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强化国家软件重大工程引领作用,补齐短板、锻造长板,提升关键软件供给能力,加快繁荣开源生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应用牵引、整机带动、生态培育,壮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体系,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持续培育数字化发展新动能,全面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三、当前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规划》做出了什么任务部署?
“十三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实现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产业链供应链脆弱,存在断裂风险,产品处于价值链中低端。二是产业基础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亟需加强。三是软件与各领域融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深化,企业软件化能力较弱,制约数字化发展进程。四是产业生态国际竞争力亟待提升,企业小散弱,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五是发展环境仍需完善,“重硬轻软”现象依然严重,软件价值失衡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软件人才供需矛盾突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规划》总共包括五个部分,设置了 “585”任务措施,即5个主要任务、8个专项行动、5个保障措施。其中:围绕软件产业链、产业基础、创新能力、需求牵引、产业生态部署5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软件产业链升级。围绕软件产业链,加速“补短板、锻长板、优服务”,提升软件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二是提升产业基础保障水平。重点夯实共性技术、基础资源库、基础组件等产业发展基础,强化质量标准、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等基础保障能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三是强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重点加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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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产学协同攻关,做强做大创新载体,充分释放“软件定义”创新活力,加速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构建协同联动、自主可控的产业创新体系。四是激发数字化发展新需求。鼓励重点领域率先开展关键产品应用试点,推动软件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推动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发展。五是完善协同共享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繁荣开源生态,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形成多元、开放、共赢、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为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划》设置了关键基础软件补短板、新兴平台软件锻长板、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示范、产业基础能力提升、“软件定义”创新应用培育、工业技术软件化推广、开源生态培育和软件产业高水平集聚8个专项行动,以及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强化安全服务保障、深化国际开放合作5项保障措施。

四、《规划》对于 “十四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目标制定主要有哪些考虑?
“十四五 ”时期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需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发掘与中高速增长相配套的结构性潜能,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因此,《规划》采用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出“四新”发展目标。到2025年:
一是产业基础实现新提升。基础组件供给取得突破,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十四五”期间制定125项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化、质量管理、价值保障等能力有效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完备。
二是产业链达到新水平。产业链短板弱项得到有效解决,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关键软件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具有生态影响力的新兴领域软件产品,到2025年,工业APP突破100万个,长板优势持续巩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断提升。
三是生态培育获得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建设2-3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高水平建成20家中国软件名园,软件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四是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增长潜力有效释放,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4万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五、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链升级,《规划》提出哪些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围绕软件产业链,重点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稳固上游,夯实开发环境、工具等产业链上游基础软件实力。二是攻坚中游,提升工业软件、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业链中游的软件水平。三是做优下游,增加产业链下游信息技术服务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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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规划》针对推动软件产业链升级,部署了6项具体任务,即通过聚力攻坚基础软件、重点突破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应用软件、前瞻布局新兴平台软件、积极培育嵌入式软件、优化信息技术服务,加速“补短板、锻长板、优服务”,全面提升软件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六、《规划》将“提升软件价值保障能力”作为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为什么强调要推动“软件价值提升”?
软件通过可编程的方式,为物理资源和系统赋予更加灵活的使用方式和应用价值,如果把硬件比作躯干,软件就是为硬件产品赋能、赋值、赋智的“灵魂”。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中未能充分体现软件价值,软件市场价格长期受抑制,严重影响软件企业生存发展,制约产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
因此,《规划》将提升软件价值作为提升产业基础保障水平的一个重要方向,提出了“支撑软件价值提升”重点任务,通过建立软件价值评估机制、推广软件成本度量标准、加强对软件产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等方式,进一步突出软件价值导向。

七、《规划》提出“深化软件定义”重点任务的考虑是什么?
“软件定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特征和新标志,已成为驱动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软件定义”拓展了产品的功能,变革了产品价值创造模式,赋予了企业新型能力,催生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蓬勃兴起,已成为生产方式升级、生产关系变革、新型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充分释放“软件定义”创新活力和驱动力,《规划》部署了“深化软件定义”任务,设置了“‘软件定义’创新应用培育”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软件定义”技术体系。大力支持开展“软件定义”及泛在操作系统平台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强政产学研用对接,构建“软件定义”核心技术体系。二是培育“软件定义”创新应用生态。建立面向电子消费、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等典型行业领域的“软件定义”解决方案,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软件定义”生态发展与运营模式。
八、《规划》在促进软件应用,激发数字化发展需求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当前,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发展新阶段,而软件在数字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软件对融合发展的有效赋能、赋值、赋智,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持续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夯实设备、网络、控制、数据、应用等安全保障,加快产业数字化进程,为数字经济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规划》遵循“应用牵引、整机带动、生态培育”的产业发展规律,在“激发数字化发展新需求”中部署全面推进重大应用、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重点领域数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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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服务信息消费扩大升级4项举措,通过鼓励各个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关键软件产品应用的方式,推动软件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推动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发展。

九、我国软件企业发展取得哪些成效?《规划》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软件企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形成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骨干企业加速壮大。2020年百强企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超过25%,收入超千亿的企业达10家,2家企业跻身全球企业市值前十强。二是名企名品脱颖而出。华为进入全球最佳品牌百强行列,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30强中,中国企业占10家;金山办公市值超过1600亿元,WPS办公软件月活跃用户达4.11亿,全球用户突破10亿。
《规划》注重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与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结合起来,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做强做大骨干企业。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培育骨干软件企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专业化、体系化整合。二是构建协同发展企业梯队。鼓励大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建设“双创”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开发环境和科研基础设施,推动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三是推动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中小型软件企业深耕特定行业、领域,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用产品。四是推动产业高效集聚发展。提升中国软件名城建设质量,高质量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紧扣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部省市协同,引导各方加大资源投入,加快形成名城、名园、名企、名品一体化发展格局。
十、《规划》对于培育壮大国内开源生态有哪些部署?
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开源模式,能够集众智、采众长,加速软件迭代升级,促进产用协同创新,推动产业生态完善,已成为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创新的主导模式。可以说“软件定义未来的世界,开源决定软件的未来”。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开源生态的重要贡献力量,参与国际开源社区协作的开发者数量排名全球第二。企业“拥抱”开源趋势明显,使用开源技术的企业占比近90%。国内开源基金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Openharmony”等一批可圈可点的本土开源项目正在孵化。但总体而言,国内开源生态建设尚处起步阶段,面临发展基础较弱、底层技术掌控不足、开源文化氛围不浓、政策支持有待加强等制约因素。
《规划》突出强调开源在驱动软件产业创新发展、赋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作用,提出“繁荣国内开源生态”的重点任务,设置“开源生态培育”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建设高水平基金会,打造优秀开源项目,深化开源技术应用,夯实开源基础设施,普及开源文化,完善开源治理机制和治理规则,加强开源国际合作,推动形成众研众用众创的开源软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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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1月30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围绕机械、汽车、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电子、电力等重点装备领域,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构建面向装备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系统,推进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MBSE)规模应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装备的预测性维护与健康管理。
此外,规划还提出,到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深化、质量大幅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05。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深度融合)是信息化和工业化两个历史进程的交汇与创新,是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集中体现,是新发展阶段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数字经济时代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扣合点。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既是发展过程也是发展目的,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既加速了工业化进程,也拉动了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世界与物理世界的深度融合是未来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两化深度融合顺应这一趋势,正在全面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企业形态、生产方式、业务模式和就业方式根本性变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两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
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来源:智通财经

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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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通过政策制定、标准推广、工程实施、试点示范等系列举措,两化深度融合既推动了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广泛应用,也带动了信息技术产业的系统创新和蓬勃发展。两化深度融合“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以两化深度融合为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更加宽广,步伐更加坚定,成效更加显著。一是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持续加强,推进机制日益完善。二是两化深度融合对传统产业提升作用显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业务环节广泛应用,全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和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 52.1%、68.1%和 73.0%,五年内分别增加6.7、13.2 和 11 个百分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三是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发展生态加速构建。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基本同步,网络基础设施持续升级,标识解析体系基本建成,注册总量突破 94 亿,平台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设备连接数量超过 7000 万,行业赋能效果日益凸显,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四是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开通5G 基站超过 70 万个,5G 商用部署初见成效,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基础设施全面就绪,“蛟龙”下水、飞机上天、北斗组网、高铁出海,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端装备和重大短板攻关取得新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制造强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两化深度融合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处于加速创新的爆发期,两化深度融合面临新形势。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第四次工业革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融合应用,数据要素赋能作用持续显现,正在引发系统性、革命性、群体性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变革,不断催生融合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二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两化深度融合面临新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并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四化)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亟需通过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实现“新四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化深度融合面临新挑战。当前全球经贸环境日趋复杂,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高端制造回流和中低端制造外迁对我国形成“双向挤压”。我国制造业仍面临低端供给过剩、高端供给不足、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诸多挑战,亟需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综合判断,我国两化深度融合发展仍处于走深向实的战略机遇期,正步入深化应用、加速创新、引领变革的快速发展轨道。“十四五”时期,要深刻认识并顺应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瞄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目标,持续做好两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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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数字化转型为主要抓手,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激发企业融合发展活力,打造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实现“新四化”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环境营造、生态构建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破解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形成融合发展的市场化模式,促进供给和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坚持创新驱动。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活力,激发数据要素的转型动力,按照问题导向、应用牵引、系统突破的思路,着力补短板、锻长板,以集成创新加速产业变革、管理优化和战略转型,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坚持系统推进。充分释放各方主体活力,发挥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平台化共建共享新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跨行业跨领域融通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在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深化国际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深化、质量大幅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 105。
——新模式新业态广泛普及。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 80%,企业形态加速向扁平化、平台化、生态化转变。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 85%,平台化设计得到规模化推广。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 68%,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生产方式在重点领域得到深度应用。
——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融合支撑体系持续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数字化技术快速进步,工业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成效进一步显现,两化融合标准体系持续完善,产业基础迈向高级化。
——企业融合发展活力全面激发。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 45%,系统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平台企业赋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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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融合生态体系繁荣发展。制造业“双创”体系持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带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价值链加速融合,涌现出一批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生态快速形成。

(一)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
1. 新型智能产品
支持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攻关,推动人工智能、5G、先进传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船舶、无人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型智能产品。发展基于智能产品的场景化应用,加快智能产品在工业、交通、医疗、教育、国防科工、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推广,服务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
2. 数字化管理
打通企业数据链,通过智能传感、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全业务链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全面贯通,构建数字化供应链管理6体系,引导企业打造数字化驾驶舱,实现经营管理的可视化和透明化。鼓励企业基于生产运营数据重构战略布局、运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形成数据驱动的高效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智能决策、精益制造和精准服务能力。
3. 平台化设计
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高水平高效率的轻量化设计、并行设计、敏捷设计、交互设计和基于模型的设计,变革传统设计方式,提升研发质量和效率。发展平台化、虚拟化仿真设计工具,培育平台化设计新模式,推动设计和工艺、制造、运维的一体化,实现无实物样机生产,缩短新产品研发周期,提升产品竞争力。
4. 智能化制造
提升企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快生产制造全过程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建设,实现全要素全环节的动态感知、互联互通、数据集成和智能管控。推动先进过程控制系统在企业的深化应用,加快制造执行系统的云化部署和优化升级,深化人工智能融合应用,通过全面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和精准执行,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资源消耗。
5. 网络化协同
促进企业间的数据互通和业务互联,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合作伙伴共享各类资源,实现网络化的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和协同服务。推广云化设计软件(CAX)、云化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云化制造执行系统(MES)、云化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新型软件工具,共享设计模型、生产数据、用户使用信息、产品数据库等,基于工业互联网提升制造资源配置效率。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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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6. 个性化定制
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发展客户需求分析、敏捷产品开发设计、柔性智能生产、精准交付服务等系统,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和高效匹配。鼓励具有成熟经验和服务模式的个性化定制企业,基于自身个性化定制平台及模型库,培育形成一批集用户需求获取、研发设计、柔性生产、交付服务于一体的系统解决方案,加快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的示范推广。
7. 服务化延伸
推动工业企业产品供应和服务链条的数字化升级,从原有制造业务向价值链两端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发展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设备融资租赁、共享制造、供应链金融、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型服务,实现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鼓励工业领域工程服务商深化数字仿真、制造信息建模(MIM)等新技术应用,提升工厂建设和运维的数字化水平,实现从交钥匙工程向“工程建设+运维服务”转变。
(二)推进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
1. 原材料
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能源等行业,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监控及管理,加速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工业数据集成共享,实现生产管控一体化。支持构建行业生产全流程运行数据模型,基于数据分析实现工艺改进、运行优化和质量管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建设和推广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关键设备上云上平台,聚焦能源管理、预测性维护、安环预警等重点环节,培育和推广一批流程管理工业APP 和解决方案。
2. 装备制造
提升智能制造供给支撑能力,开展设计、工艺、试验、生产加工等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集成应用,加速工业技术软件化,攻克一批重大短板装备和重大技术装备。围绕机械、汽车、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电子、电力等重点装备领域,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构建面向装备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系统,推进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MBSE)规模应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装备的预测性维护与健康管理。
3. 消费品
实施“超高清视频+5G+AI+VR”融合创新应用工程,推动新技术产品在工业可视化、缺陷检测、产品组装定位引导、机器人巡检等消费品行业典型场景的创新应用。推动纺织服装、家具、家电等行业建设自动化、连续化、柔性化生产系统,支持食品、药品等行业建设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消费品行业的柔性生产和产需对接。开展基于消费数据的用户需求挖掘、产品研发、智能生产和数据增值等服务创新,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
4. 电子信息
引导电子行业企业深化 5G、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提升软硬协同水平,加快发展人机协同装配、质量智能检测等新应用新模式。支持企业加强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供应链协同管理,实现电子元器件采购、生产、库存、质量、物流等环节动态精准协同,优化全供应链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管控水平。面向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推动设计、制造、检测等设备和能力的平台化汇聚与共享,提升产业集群的协同发展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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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部署

5. 绿色制造
实施“互联网+”绿色制造行动,引导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地下管网漏水检测系统、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和能源管理中心,开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推动碳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制造体系数字化,推进绿色技术软件化封装,培育一批数字化、模块化的绿色制造解决方案,推动成熟绿色制造技术的创新应用。建立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平台,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共治,构建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公共数据库,提升资源能源管理水平。
6. 安全生产
协同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改造,加快安全生产要素的网络化连接、平台化汇聚和智能化分析。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全生产行业分中心和数据支撑平台,分行业开发安全生产模型库、工具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的软件化沉淀。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引导工业企业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快速感知、全面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的新型能力体系。
(三)筑牢融合发展新基础
1. 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 5G 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制定重点行业 5G 发展计划,加快建成覆盖全国、品质优良、高效运行、全球领先的5G 基础网络。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 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工业领域中的应用,加快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体系,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和贯标行动。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工业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工业大数据支撑服
务体系。
2. 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支撑能力
通过融合应用带动技术进步,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和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核心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等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数字产业化进程。通过产品试验、市场化和产业化引导,加快工业芯片、智能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等融合支撑产业培育和发展壮大,增强工业基础支撑能力。支持企业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产品体系,利用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促进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发挥好税收优惠政策作用,加大信息技术创新产品推广力度,迭代提升软硬件产品和系统的就绪度、成熟度,提高产业链完整性和竞争力。
3. 推动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
加快工业数据汇聚,开展工业数据资源调查,建立多级联动的国家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数据库。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开展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水平。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安全可信的工业数据共享空间,深化工业数据应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发展数据驱动的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工业数据的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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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4. 完善两化深度融合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两化深度融合标准体系,依托全国两化融合管理标委会(TC573)、科研院所、联盟团体等各类专业技术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信息物理系统(CPS)、数字孪生、数字化供应链、设备上云、数据字典、制造业数字化仿真、工业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两化融合度等关键标准的宣贯推广,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度评估,明确不同融合度企业的发展重点和提升路径,引导企业逐级或跨级提升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水平。
(四)激发企业主体新活力
1. 培育生态聚合型平台企业
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型平台、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型平台以及面向特定技术和场景的专业型平台,强化工业大数据开发、制造资源配置和解决方案汇聚能力,加快工业知识的沉淀、传播和复用,打造基于平台的制造业新生态。促进平台间互联互通,通过制定平台间数据迁移标准,探索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工业 APP 的跨平台部署和调用机制,实现平台间的数据互通、能力协同与服务共享。
2. 打造示范引领型骨干企业
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应用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突出的融合应用领军企业。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先行先试,培育先进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与创新应用的紧密协作关系,推动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复制推广,引领行业整体转型升级。
3. 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孵化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开放平台等多种形式与中小企业开展互利合作,聚焦产业优势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精耕细作,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4. 发展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需求,培育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规划设计、开发实施、集成应用、诊断咨询、运行维护等服务。聚焦新技术应用、特定场景优化、企业整体提升等需求,培育技术型、专业型、综合型等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鼓励地方建设解决方案资源池,通过服务券等方式加速优质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
(五)培育跨界融合新生态
1.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
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深化应用 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构产业链的结构、流程与模式,强化产业链全渠道智能管控和动态优化,促进产业链向产业网络转型,增强产业链的自适应、自修复能力,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供应链全链条云端协同,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基于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和协同配送,推动企业健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打造敏捷高效、安全稳定的数字化供应链和供应链网络。深化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加快重点企业产业链国际化,助力我国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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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2. 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支持产业集群加快通信网络、数据中心、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和共建共享,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引导集群企业“上云上平台”,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优化制造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集群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转型。创建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和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加速工业互联网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打造工业互联网发展高地。
3. 深化产学研用合作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技术策源地,加速科技研发与科技成果应用的双向迭代。完善产业与金融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基于生产运营数据的征信机制和融资模式,引导资本市场加大对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夯实产教融合基础,支持信息技术“新工科”建设,完善校企合作机制,鼓励通过开展联合办学、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加强两化深度融合领域人才培养,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对融合发展领军人才支持力度。
4. 提升制造业“双创”水平
推进制造业“双创”与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双创”体系,加快研发、制造、管理、商务、物流、孵化等创业创新资源数字化改造、在线化汇聚和平台化共享,发展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打造制造业“双创”升级版。坚持以人为本,鼓励企业建立以贡献为标准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四、重点工程

(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部际协同、部省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参与、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格局。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构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评价体系,制定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实施指南和工具集,推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快数字化转型。构建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体系。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重点提升融合管理、数据贯通、软件开发、智能应用和安全防护等新型能力,引导企业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
(二)两化融合标准引领行动
开展两化融合度标准制定与评估推广工作。组织制定两化融合度标准,明确企业在不同融合度等级下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准则和水平,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度贯标,通过融合度对企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行评估,引领企业形成两化融合能力,拉动企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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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高融合度等级。打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升级版。引导地方政府、央企集团、行业组织等创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示范与分级贯标评定,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全覆盖,以及在中小企业集群的规模化普及。健全标准应用推广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两化融合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两化融合自动化贯标工具,提供贯标全流程服务,持续提升贯标的市场化服务能力与质量。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工程
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平台,引导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汇聚更广范围生产要素资源,面向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及产业集聚区建设行业和区域特色平台,建设云仿真、数字孪生、数据加工等技术专业型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应用。围绕技术融合、集成应用、模式创新等重点方向,遴选优秀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工业互联网+园区”等宣贯活动,培育和推广“平台+产品”“平台+模式”“平台+行业/区域”等创新解决方案。组织开展平台监测分析。完善平台数据字典,开展平台基础能力、运营服务、产业支撑等数据自动化采集,研发平台监测分析模型,编制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数据地图。加强对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APP 的安全检测评估,开展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能力。
四)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行动
打造系统解决方案资源池。分行业、分环节培育形成设备监测预警、精益研发、精益生产、产业链协同等一批高价值行业解决方案,支持打造解决方案资源池,有效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专业化、集成化水平。培育推广工业设备上云解决方案。聚焦高耗能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化设备等重点设备,加快优质设备上云解决方案培育,持续完善设备上云标准体系和评估指标,探索发布设备上云绩效榜单和相关指数,引导企业有序规范推动设备上云。健全完善解决方案应用推广生态。围绕规划设计、开发实施、集成应用、诊断咨询、运行维护等综合服务需求,加快打造一批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解决方案提供商与工业软件、智能装备企业融通发展,打造供需精准对接、各方协同共赢的良好生态。
(五)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升级行动
制定和推广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标准。组织制定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指南等关键亟需标准,面向航空、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开展贯标试点,以标准引领企业导入供应链数字化工具和解决方案,提升供应链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水平。面向电子、医疗、工程机械等重点产业,引导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深化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运作的精准性和敏捷性。加快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引导大型制造企业采购销售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提高企业供应链协同水平。引导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向网上交易、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提升平台运营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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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强化部际、部省、央地间协同合作,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发展等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规划,落实规划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打好政策“组合拳”。发挥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产业联盟等多元主体的桥梁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优化完善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监测分析、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工作,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二)加大财税资金支持。充分利用重大专项、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机制,加大对数字“新基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广、两化深度融合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工作的财政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规定设立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社会投入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扶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为制造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会同研究院所、行业组织协同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国家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多层次、体系化、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实训基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和创新合作中心等创新载体,打造产学研融合、区域协调联动和公益商业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建立适应两化深度融合发展需求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和评价机制,完善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人力资本收益分配机制,充分激发人力资本的创新潜能。
(四)优化融合发展环境。建立部门间高效联动机制,依托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等,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持续强化融合发展推进合力。放宽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推动相关行业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充分对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有利于两化深度融合的外部环境。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和培训交流,提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等各类参与主体对两化深度融合的认识水平,强化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增强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各项工作的本领。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双多边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深化两化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开源软件、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鼓励外资企业在境内设立研发机构。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优秀企业、产品、技术全球化协作,加强融合发展“中国方案”的国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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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包括4大部分、26条发展重点、近3万字,描绘了信息通信行业的发展蓝图,是未来五年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推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配置政府公共资源的指导性文件。
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本次《规划》一方面进一步凸显了信息通信行业的功能和定位:是构建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方面的有关要求:一是《规划》全面对接国家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相关规划体系,提出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设定6大类20个量化发展目标;二是《规划》确定了五个方面26项发展重点和21项重点工程,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强跨地域跨行业统筹协调的重点任务,并通过增加工程数量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地实施的重点和抓手。

《规划》适应信息通信行业内涵扩大和结构变迁的新情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内容上呈现以下亮点:
一是《规划》内涵范围与“十三五”相比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基础设施已从以信息传输为核心的传统电信网络设施,拓展为融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为一体的,包括“双千兆”网络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等数据和算力设施、以及工业互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在内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网络和信息服务也从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物联网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云计算及大数据等面向政企和公众用户开展的各类服务,向工业云服务、智慧医疗、智能交通等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治理服务新业态扩展。
二是《规划》系统总结了行业发展取得的瞩目成绩,同时也梳理了现阶段仍存在的几点不足。“十三五”期间,我国信息通信行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行业综合实力再上台阶、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管理和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下一个五年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面向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数字生活新需要,在信息基础设施区域布局、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和产业生态、行业管理能力、网络安全和应急保障四个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这也将是“十四五”时期信息通信行业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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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三是《规划》概括了行业“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认为机遇仍大于挑战。信息通信行业面临5个“新”形势,即新使命、新动能、新空间、新要求、新挑战,这是基于国家宏观环境、行业自身定位和行业发展态势作出的综合判断。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家发展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将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行业发展必须融入这一战略大局,承担起相应的使命责任。从行业自身看,随着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步伐的加快,信息通信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新阶段、新特征和国家战略新安排,要求信息通信行业承担攻克相关领域技术难题、培育壮大国内新型消费市场、促进全球信息通信领域紧密联动的历史使命,成为夯实数字社会的新底座,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驱动新一轮内生性增长的新动能。在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全社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行业将打开新的增长空间,同时在新兴业态的跨领域协同监管以及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也将面临一些新要求、新挑战。
四是《规划》确立了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和基本原则。高质量发展既是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外部要求,也是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总体思路,并从方法论、战略和战术三个层面进一步阐述,要求处理好供给与需求、发展与安全、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3对重要关系。《规划》提出要把握好3个战略要点,抓好5个着力点。3个战略要点承前启后兼具延续性和前瞻性,一是强调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二是在坚定不移推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基础上,补充和强调了数字中国建设,三是着重强调要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5个着力点分别指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新型行业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保障能力增强5个方面。《规划》提出的7项“基本原则”,既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又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和守法经营,坚守网信安全发展底线。
五是《规划》体系化梳理了行业发展定量目标,提出的20个量化目标中“新基建”相关指标占比较高。《规划》在“发展目标”部分提出了到2025年“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的总体目标,并具体从“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能力、数据与算力设施能力、融合基础设施能力、数字化应用水平、行业治理和用户权益保障能力、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绿色发展水平”七方面提出分项目标。《规划》还以表格形式集中列出了6大类共20个量化目标,与“十三五”《规划》相比有不少新变化。一是指标体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共设总体规模、基础设施、绿色节能、应用普及、创新发展、普惠共享六个大类,新设类别进一步强调和呼应了创新引领、绿色环保、惠民共享几项基本原则,更符合当前阶段发展特点和要求。二是指标选取方面有继承有更新,相比“十三五”《规划》保留了5个、调整了7个、新增了8个指标,其中新增指标主要体现在5G、千兆光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部署和应用方面。
六是《规划》瞄准发展目标、聚焦问题短板,分别从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发展、行业管理、安全保障以及跨地域跨行业统筹协调五个方面,提出了26项“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和管理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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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第二,数字化发展空间拓展方面。《规划》从需求和供给两个角度,提出5项重点任务。一是从扩大内需、培育新型信息消费角度,提出应聚焦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需求,加大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力度,深入拓展数字化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新应用,包括线下生活服务的融合化、智能化、无人化升级,信息服务的无障碍化改造和普及应用,互联网生产服务的和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创新,数字化社会治理,数字化疫情防控等。二是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能力角度,提出为了发挥海量数据优势,应在安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数据流通和交易规则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业大数据融合创新等方面发力,推进数据要素流动和应用创新。同时,为了发挥5G等信息通信技术优势,将围绕关键技术攻关、终端产品研发和融合应用探索,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完善数字化服务应用产业生态。
第三,行业管理体系构建方面。聚焦管主体、管资源、管行为三个方面,《规划》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行业管理体系的6项重点任务。管主体方面,在“十三五”期间,全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主体由3万家增长至10万余家的基础上,提出需要继续推进行业改革开放,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市场许可准入,为企业松绑减负,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管资源方面,针对电信网码号、域名、IP地址、工业互联网标识等基础资源,提出要进一步提升追踪溯源能力,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对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素的海量数据,要从制定完善数据确权、开放、流通和交易的制度入手,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推动数据从“持有者”向“使用者”的流动。管行为方面,针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用户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提出要综合利用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市场监测巡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树立监管权威,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第四,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围绕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基本原则和防范化解重大网络安全风险的工作主线,《规划》提出着力完备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体系,持续提升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打造繁荣发展的网络安全产业和可信的网络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行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构建国家网络安全新格局等6项重点任务,以支撑国家网络安全新格局形成。《规划》将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提到新的战略高度,通过深化网络安全防护和风险管理、防范遏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提升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规划》首次将创新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开展创新示范应用、繁荣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培育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产业核心技术掌控水平,为网络安全保障提供扎实支撑,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跨地域跨行业统筹协调方面。《规划》从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出发,提出4项重点任务。首次明确提出了跨地域统筹协调中行业要承担的重点任务,强化了对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等的衔接落地,具体从区域统筹、城乡协调、国际国内市场布局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此外,还强调了统筹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提出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与其他规划衔接,要深化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进一步明确了基础设施跨行业融合共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向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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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七是为保障规划落地实施、切实指导行业主体开展各项重点工作,《规划》还提出了21项重点工程,每一项重点工程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设内容,将重点任务细化到操作层面。在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部分设置了5G网络部署、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移动通信核心技术演进和产业推进等9个重点工程。拓展数字化发展空间部分设置了通信大数据应用创新、5G应用创新和产业生态培育2个重点工程。构建新型行业管理体系部分设置了互联网“聚源”、市场监管“聚力”、应急通信“聚能”等5个重点工程。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部分设置了5G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网络安全技术产业生态培育、网络安全智慧大脑等4个重点工程。加强跨地域跨行业统筹协调部分设置了新一轮电信普遍服务1个重点工程。
八是为保证任务、工程等高效落地实施,《规划》从法制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第一,法制建设方面。鉴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已于近期正式发布,《规划》提出要严格落实好,同时提出积极推动行业期盼多年的《电信法》立法工作。此外,《规划》提出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系统推进普法工作,提升信息通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第二,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规划》针对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再次提出推动建立信息通信行业部、省、市三级管理体制,争取行业管理机构向地市一级延伸。针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提出希望发挥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社会资本产业投资基金、地方专项资金等作用,加大对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支持。针对偏远地区网络覆盖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提出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提出深化产融合作等若干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息通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第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针对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型人才紧缺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完善多层次人才合作培养模式、依托各类引才引智计划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等举措。针对人才激励问题,提出推动国家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对信息通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等举措。
第四,统筹实施方面。为强化落地实施取得实效,《规划》提出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加强地方规划和企业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部省、部际及部企沟通协调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等几方面举措。
《规划》描绘的信息通信行业五年发展蓝图振奋人心。全行业应沿着规划指引的目标,紧抓数字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直面困难和挑战,汇聚起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努力把规划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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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

作为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关乎我国未来制造业的全球地位。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数字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以来,通过试点示范应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标准体系建设等多措并举,形成了央地紧密配合、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一是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智能制造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50%,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43家。二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构建了国际先行的标准体系,发布国家标准300余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2项;培育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近100个。三是推广应用成效明显,试点示范项目生产效率平均提高45%、产品研制周期平均缩短35%、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35%,涌现出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国际方面,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技术不断突破并与先进制造技术加速融合,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更趋激烈,大国战略博弈进一步聚焦制造业。美德日等工业发达国家均将智能制造作为抢占全球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抓手。国内方面,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站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点,要坚定不移地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以“鼎新”带动“革故”,提高质量、效率效益,减少资源能源消耗,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我国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规划》的总体考虑

《规划》的总体考虑主要有以下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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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一是突出系统观念。智能制造是一项持续演进、迭代提升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分步实施,并行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深入研究了智能制造理论体系、战略路径、目标体系和推进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围绕智能制造系统的建设,着力打造涵盖创新、应用、供给和支撑4个体系的智能制造发展生态。同时,聚焦新阶段新要求,统筹考虑区域、行业发展差异,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和企业积极性,分层分类系统推动智能制造创新发展。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当前,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已由理念普及、试点示范转向系统创新、深化应用的新阶段。但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供给体系适配性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应用深度广度不够等突出问题。《规划》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系统创新”“深化推广应用”“加强自主供给”“夯实基础支撑”等任务。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既突出要加强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又强调要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联和协同响应,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提升创新能力、供给能力、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发展生态,持续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提出推进智能制造的总体路径是: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未来15年通过“两步走”,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变革:一是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应用智能化;二是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规划》提出了2025年三项具体目标:
——转型升级成效显著。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建成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制造业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良品率、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显著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明显提升。
——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软件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市场满足率分别超过70%和50%。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基础支撑更加坚实。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智能制造发展的标准体系和网络基础设施,完成200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建成120个以上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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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结合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现状和基础,《规划》紧扣智能制造发展生态的四个体系,提出“十四五”期间要落实创新、应用、供给和支撑四项重点任务。
(一)加快系统创新,增强融合发展新动能。一是攻克4类关键核心技术,包括:基础技术、先进工艺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技术。二是构建相关数据字典和信息模型,突破生产过程数据集成和跨平台、跨领域业务互联,跨企业信息交互和协同优化以及智能制造系统规划设计、仿真优化4类系统集成技术。三是建设创新中心、产业化促进机构、试验验证平台等,形成全面支撑行业、区域、企业智能化发展的创新网络。
(二)深化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一是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开展场景、车间、工厂、供应链等多层级的应用示范,培育推广智能化设计、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智能运维服务等新模式。二是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促进工程,加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制造发展。三是拓展智能制造行业应用,针对细分行业特点和痛点,制定实施路线图,建设行业转型促进机构,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供需对接等活动,引导各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四是促进区域智能制造发展,鼓励探索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路径,加快智能制造进集群、进园区,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先行区。
(三)加强自主供给,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一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包括4类:基础零部件和装置、通用智能制造装备、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以及融合了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智能制造装备。二是聚力研发工业软件产品,引导软件、装备、用户等企业以及研究院所等联合开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控制执行等工业软件。三是着力打造系统解决方案,包括面向典型场景和细分行业的专业化解决方案,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轻量化、易维护、低成本解决方案。
(四)夯实基础支撑,构筑智能制造新保障。一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标准顶层设计,制修订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加快标准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网络、算力、工业互联网平台3类基础设施。三是加强安全保障,推动密码技术应用、网络安全和工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大网络安全产业供给,培育安全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完善技术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强化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智能制造领域职业标准,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建设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培养高端人才。

四、《规划》的重点任务

五、《规划》部署的专项行动

围绕创新、应用、供给和支撑等四个方面,《规划》部署了智能制造技术攻关行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行动、工业软件突破提升行动、智能制造标准领航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智能制造技术攻关行动,重点突破基础技术、先进工艺技术、共性技术以及适用性技术等4类关键核心技术,生产过程数据集成、业务互联、协同优化以及仿真优化等4类系统集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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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二是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面向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打造智能场景、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形成多场景、全链条、多层次应用示范。
三是开展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针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等四个传统产业的特点和痛点,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
四是开展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行动,加快研发基础零部件和装置、通用智能制造装备、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新型智能制造装备等四类智能制造装备。
五是开展工业软件突破提升行动,加快开发应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控制执行、行业专用及新型软件等六类工业软件。
六是开展智能制造标准领航行动,从标准体系建设、研制、推广应用和国际合作等四个方面,推动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走深走实。

六、《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和央地协作,充分发挥专家、研究机构和智库作用等,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形成系统推进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投入,鼓励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加大投资,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各方建设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研究发布行业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指数。
四是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国外机构在华建设智能制造研发中心、示范工厂、培训中心等,推动智能制造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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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大数据产业是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以下是关于《规划》的详细解读。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解读及全文

一、《规划》的亮点有哪些?

《规划》的主要亮点,可以归纳为 “三新”
一是顺应新形势。“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由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大踏步迈进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数据上升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成为重要命题,贯穿《规划》始终。
二是明确新方向。立足推动大数据产业从培育期进入高质量发展期,在“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产业规模1万亿元目标基础上,提出“到2025年底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的增长目标,以及数据要素价值体系、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目标。
三是提出新路径。为推动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了“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以做大做强产业本身为核心,以强化产业支撑为保障”的路径设计,增加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等新内容,将“新基建”、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作为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着力点,将产品链、服务链、价值链作为产业链构建的主要构成,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有机统一,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数据安全保障。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规划》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机遇期,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大数据战略,开启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新赛道,聚力数据要素多重价值挖掘,抢占大数据产业发展制高点。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内的大数据产业快速崛起,逐步发展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数据资源“家底”更加殷实,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基础能力显著提升,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广泛普及,并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了“急先锋”和“主力军”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关键期,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做出了培育壮大大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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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新兴数字产业的明确部署。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凝聚各方共识,敏锐抓住数字经济发展历史机遇,更好地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出台《“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未来五年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的行动纲领。

三、《规划》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数据是新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产业提供全链条大数据技术、工具以及平台,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在“采、存、算、管、用”全生命周期活动,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规划》坚持数据要素观,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推动数据要素价值的衡量、交换和分配,加快大数据容量大、类型多、速度快、精度准、价值高等特性优势转化,支撑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激发产业链各环节的潜能,以价值链引领产业链、创新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做强做优做大产业。产业基础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产业链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和关键,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不仅是“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规划》坚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并重,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的目标,坚持标准先行,突破核心技术,适度超前统筹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筑牢产业发展根基。围绕产业链现代化的目标,聚焦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在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应用各环节协同发力、体系推进,打好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三是推动产业生态良性发展。任何产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优质的企业主体、全面的公共服务、扎实的安全保障。经过五年培育,大数据产业协同互促的发展生态初步形成,但是距离支撑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培育壮大企业主体,优化大数据公共服务,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

四、《规划》提出“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是出于什么考虑?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规模快速攀升,产业基础实力增强,产业链初步形成,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应用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但同时,大数据产业仍存在数据壁垒突出、碎片化问题严重等瓶颈约束,全社会大数据思维仍未形成,对于大数据容量大、类型多、速度快、精度准、价值高的“5V”特性未能得到充分释放。
为更好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从根本上遵循大数据的自然特性和发展规律,鼓励研发释放“5V”特性的技术工具,探索符合“5V”特性的模式路径,破解制约“5V”特性发挥的堵点难点,以产业高水平供给实现数据高价值转化。经过研究论证,推动大数据“5V”特性发挥需与产业发展的汇聚、处理、流动、治理与应用等核心环节紧密结合,多维度提升适应“5V”特性的发展水平和能力。比如,对于“大体量”数据增长速度要适度超前部署数据采集汇聚的基础设施,对于“多样化”数据处理需要大数据技术和应用不断创新,对于保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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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时效性”价值需畅通数据高速流动、实时共享的渠道,对于保障数据“高质量”可用好用的需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对于促进数据“高价值”转化要注重引导数据驱动的新应用新模式发展等。

五、《规划》在构建稳定高效的大数据产业链方面有哪些举措?

基于上述考虑,《规划》提出“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坚持大数据“5V”特性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统一,通过“技术应用+制度完善”双向引导,着力于推进“大体量”汇聚、“多样性”处理、“时效性”流动、“高质量”治理、“高价值”转化等各环节协同发展,鼓励企业探索应用模式,推广行业通用发展路径,建立健全符合规律、激发创新、保障底线的制度体系,实现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互促共进。

六、未来如何推动《规划》落实?

一、组织宣贯培训。面向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大数据企业和行业应用企业等,详细解读和宣贯《规划》内容。
二、建立推进机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以及业内外资深专家等组建推进工作机制,与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三、任务分解落实。抓紧制定形成可落地、可执行的重点任务分工表,落实推进责任。鼓励和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区域特点,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
四、开展试点示范。持续组织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DCMM贯标,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工业企业围绕技术创新、融合应用、数据治理、生态培育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思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路径和模式。

国际格局的深刻调整给我国大数据产业链稳定发展带来了不确定风险,但同时孕育着新的机遇。必须站在国家战略安全的高度, 做大做强优势领域,聚焦薄弱环节补足短板,防范和化解可能面临的挑战,保障大数据产业链安全稳定高效。
《规划》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围绕破解关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应用层次不深、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推动产业链做优做强, 重点部署了以下内容 :
一是打造高端产品链,建立起大数据产品图谱,提升全链条大数据产品质量和水平。二是创新优质服务链,加快数据服务向着专业化、工程化、平台化发展,创新大数据服务模式和业态,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培育优质大数据服务供应商。三是优化工业价值链,培育专业化场景化的大数据解决方案,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数据驱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业态。四是延伸行业价值链,加快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打造成熟行业应用场景,推动大数据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乘数效应和倍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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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全文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三条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四条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修订发布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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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第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可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预判指南。
第六条 对于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第七条 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第八条 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条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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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 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再次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并征求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审查结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 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第十五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当事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交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
第十六条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为了防范风险,当事人应当在审查期间按照网络安全审查要求采取预防和消减风险的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网络安全审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对在审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当事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交的未公开材料,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不得向无关方披露或者用于审查以外的目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审查人员有失客观公正,或者未能对审查工作中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督促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通过接受举报等形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第二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产品和服务主要指核心网络设备、重要通信产品、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国家对数据安全审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2020年4月13日公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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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近年来,算法应用在给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章制度,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需要,也是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的需要。  
《规定》明确,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此外,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规定》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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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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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以及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留存网络日志,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算法推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算法推荐服务公正公平、规范透明,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提供算法推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制定完善服务规范、依法提供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服务规范

第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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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第七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安全评估监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制定并公开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配备与算法推荐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
第八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
第九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发现未作显著标识的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应当作出显著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
发现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现不良信息的,应当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不得将违法和不良信息关键词记入用户兴趣点或者作为用户标签并据以推送信息。
第十一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首页首屏、热搜、精选、榜单类、弹窗等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
第十二条 鼓励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综合运用内容去重、打散干预等策略,并优化检索、排序、选择、推送、展示等规则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避免对用户产生不良影响,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
第十三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第十四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妨碍、破坏其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正常运行,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用户权益保护

第十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第十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第十七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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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用算法对用户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依法予以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通过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服务等方式,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十九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充分考虑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智能化适老服务,依法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
  第二十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调度服务的,应当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
  第二十一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捷有效的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入口,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受理、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网信部门会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算法推荐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重要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五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进行公示;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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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第二十六条 完成备案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提供公示信息链接。
第二十七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二十八条 网信部门会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算法推荐服务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留存网络日志,配合网信部门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参与算法推荐服务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予以撤销备案,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要求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或者发生严重违法情形受到责令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予以注销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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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中央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明显跃上新台阶,通过10-15年左右的努力,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建成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一批中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意见提出

推动四个变革,即推动财务管理理念变革、组织变革、机制变革、功能手段变革,系统阐述新时期中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底层逻辑,是推进财务管理转型升级的“思想开关”和理论基础。
强化五项职能,以财务管理主要对象“票、账、表、钱、税”为维度,强化核算报告、资金管理、成本管控、税务管理、资本运作五项职能,是推进财务管理转型升级的抓手和切口。
完善五大体系,即全面预算、合规风控、财务数字化、财务管理能力评价、财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是支撑财务管理职能落地、实现财务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财务管理转型升级的主线和重点。

各中央企业: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企业实现基业长青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持续优化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工具,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财务信息化、财务内控、财会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前瞻性、有效性稳步增强,规范化、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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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
财务管理体系

全文如下: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标准化明显提高,有力支撑了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要看到,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化财务管控建设不到位、财务管理功能发挥不充分、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于技术进步,与新时期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匹配、不适应。为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财务管理理念变革、组织变革、机制变革、手段变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更加突出“支撑战略、支持决策、服务业务、创造价值、防控风险”功能作用,以“规范、精益、集约、稳健、高效、智慧”为标准,以数字技术与财务管理深度融合为抓手,固根基、强职能、优保障,加快构建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有力支撑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有力支撑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中央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明显跃上新台阶,通过10-15年左右的努力,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建成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一批中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二、着力推动四个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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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财务管理理念变革。
——立足实际。借鉴先进但不照搬照抄,坚持独立自主、贴合自身,建立与企业行业特点、愿景文化、战略规划、发展阶段、组织架构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财务管理体系。
——守正创新。既要坚守“支撑战略、支持决策、服务业务、创造价值、防控风险”的基本功能定位,更要积极顺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着眼未来,主动变革,把财务管理转型升级放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
——开放协同。对内深化业财融合、产融协同,对外保持与投资者、债权人的有效沟通,强化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效链接,推动各方主体、各类资源、各种要素协同联动聚合发力,实现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价值共生、共享。
——精益求精。深入践行全员、全要素、全价值链精益管理理念,强化精准投入、精细作业、精确评价,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业务管控更科学、考核导向更明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数据等全要素生产率。
——技术赋能。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充分发挥财务作为天然数据中心的优势,推动财务管理从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以核算场景为基础向业务场景为核心转换,努力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先行者、引领者、推动者,为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注智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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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署

——坚守底线。严守财经法纪,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严把合规关口,强化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与控制,促进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底线思维,严控财务边界,有效保障经营稳健、资产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二)推动财务管理组织变革。
——健全职能配置。树立“大财务”观,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建立健全各级财务职能和岗位设置,不断夯实财务报告、资金管控、税务管理等基础保障职能,深化拓展成本管控、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等价值创造职能,确保财务资源科学配置、财务运作高效协同。
——优化管控模式。坚持集团化运作、集约化管理,强化集团重要财务规则制定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重点经营活动监督权,实现集团对各级企业财务管控的“远程投放”和“标准化复制”;坚持因企施策、因业施策、因地制宜,区分不同业务特点、上市非上市、国际国内等情况,探索完善差异化管控模式,实现集中监管与放权授权相统一、管好与放活相统一。
——转变运行机制。结合数字化时代企业管理转型需要,探索推动财务运行机制从金字塔模式向前中后台模式转变,从流程驱动为主向流程驱动与数据驱动并重转变,努力实现管理层级扁平化、管理颗粒精细化、管理视角多维化、管理场景动态化、管理信息实时化,确保反应敏捷、运转高效。
——拓展服务对象。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将财务服务对象由单个企业或集团的利益相关者,延伸到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生态链,促进数据、信息、技术、标准、金融等全方位协同融合,实现价值共生、共建、共享、共赢,努力促进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引领者、产业协同的组织者,助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
(三)推动财务管理机制变革。
——加强关键指标硬约束。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建立以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自由现金流、经济增加值等关键指标为核心的财务边界,科学测算投资、负债、利润、现金流等指标的平衡点,保持企业整体资本结构稳健、风险可控在控。
——加强资源配置硬约束。坚守主责主业,建立资本收益目标约束,限制资源流向盈利低、占资多、风险高的业务领域,加强金融、境外等重点领域管控,加快低效资本回笼、无效资本清理、亏损资本止损,促进资本布局动态优化。
——加强风控规则硬约束。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与公司治理架构及管控要求相适应的财务内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规则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
——加强政策激励软引导。科学制定个性化、差异化指标体系和激励措施,统筹利用财务资源,促进企业更好发挥在落实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重大战略任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的支持,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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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四)推动财务管理功能手段变革。
——支撑战略。科学配置财务资源,平衡好资本结构,建立由战略规划到年度预算、由预算到考核的闭环联动机制,推动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促进企业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
——支持决策。积极有效参与重大决策全过程,提供准确、高效、多维数据信息,主动、及时发表专业性、建设性意见,支持理性决策、科学决策。
——服务业务。主动融入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有效识别业务改进的机会和目标,帮助解决业务痛点和难点,为生产运行优化赋能。
——创造价值。运用全面预算、成本管控、税务规划等有效工具,通过资金运作、资产管理、资源配置、资本运营等有效手段,主动创造财务价值,促进提升企业价值。
——防控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穿透监测,实现经营、财务风险精准识别、及时预警、有效处置,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重点强化五项职能

(一)强化核算报告,实现合规精准。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核算和报告体系,统一集团内同行业、同板块、同业务的会计科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统一核算标准和流程,确保会计核算和报告规范化、标准化。优化核算和报告信息系统,实现会计核算智能化、报表编制自动化。强化决算管理,通过财务决算复盘经营成果、全面清查财产、确认债权债务、核实资产质量。加强审计管理,依规选聘、统一管理中介机构,做好审计沟通协调,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完善财务稽核机制,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严肃惩戒。构建业财融合的财务报告分析体系,利用报表、数据、模型、管理会计工具,建立纵贯企业全部经营管理链条,覆盖各个产品、市场、项目等的多维度指标体系,开展价值跟踪分析,准确反映价值结果,深入揭示价值成因。探索研究利益相关方和行业利益共生报表,更好地用财务语言反映企业发展生态。
(二)强化资金管理,实现安全高效。加强司库管理体系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完善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建立总部统筹、平台实施、基层执行“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司库管理体系落地实施,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集中、资金预算、债务融资、票据管理等重点业务纳入司库体系,强化信息归集、动态管理和统筹调度,实现对全集团资金的集约管理和动态监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控资金风险。逐步将司库管理延伸到境外企业,加强境外资金动态监测,实现“看得到、管得住”。

110

01

国家部署

切实加强“两金”管控和现金流管理,强化客户和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实现收入、效益和经营现金流的协同增长。完善资金内控体系,将资金内控规则嵌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资金舞弊、合规性、流动性、金融市场等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担保、借款等重大事项的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
(三)强化成本管控,实现精益科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一切成本费用皆可控,坚持无预算不开支,健全全员、全要素、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成本费用管控机制。注重源头管控,着力加强产品研发设计、工程造价等环节管理,实现前瞻性成本控制。抓好过程管控,通过科技创新、工艺优化、流程再造、采购协同、供应链管理、物流和营销渠道整合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创新管控方式,推进目标成本管理,强化对标管理,开展多维度成本分析。有效运用作业成本法、标准成本法、量本利分析、价值工程等工具,持续完善标准成本体系,细化成本定额标准。严控各项费用性开支和非生产性支出。强化考核激励,层层压实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四)强化税务管理,实现规范高效。推进集团化税务管理,建立税务政策、资源、信息、数据的统筹调度和使用机制。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不断完善税务政策库、信息库,及时指导各级子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应享尽享”。完善对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支持机制,强化业务源头涉税事项管控,积极主动参与投资并购、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及新业务模式、交易架构、重大合同等前期设计规划,深入研判相关税务政策,提出专业意见。
完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税务管理工作流程、政策解读、计税规则等事项的统一,提高自动化处理水平。开展税务数据分析,挖掘税务数据价值。加强税务风险防控,分业务、分税种、分国别梳理涉税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定期开展税务风险监督检查。注重加强境外税收政策研究和涉税事项管理,统筹风险控制与成本优化。
(五)强化资本运作,实现动态优化。加强制度和规则设计,立足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企业战略,聚焦主责主业,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尊重资本市场规律,适应财务承受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激发资本活力。通过债务重组、破产重整、清算注销等法制化方式,主动减量;有效运用专业化整合、资产证券化等运作手段,盘活存量;有序推进改制上市、引战混改等改革措施,做优增量,促进资本在流动中增值,实现动态优化调整。
加大“两非”剥离、“两资”清理工作力度,加快亏损企业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资产和业务质量,提升资本效益。强化上市公司管理,提升上市公司市值和价值创造能力。强化金融业务管理,严防脱实向虚,加大产融协同力度,实现产融衔接、以融促产。强化价值型、战略型股权管理,完善股权治理体系,优化股权业务结构、产业结构、地域结构,不断提高股权投资回报水平。强化参股企业管理,依法行使股东权责,严格财务监管,规范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111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一)完善纵横贯通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部管理链条、全部企业和预算单元,跨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全面预算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投资、薪酬等预算的有机融合。建立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实现全面预算与企业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紧密衔接。
完善预算编制模型,优化预算指标体系,科学测算资本性支出预算,持续优化经营性支出预算,搭建匹配企业战略的中长期财务预测模型。统筹兼顾当期效益和中长期资本积累,以财务承受能力作为业务预算和投资预算的边界和红线。加强预算执行跟踪、监测、分析,及时纠偏。按照“无预算不开支、无预算不投资”原则,严控预算外经济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结果考核评价,增强刚性约束,实现闭环管理。
(二)完善全面有效的合规风控体系。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细化关键环节管控措施。提高自动控制水平,实现财务内控标准化、流程化、智能化。严格财务内控执行,定期开展有效性评价。严把合规关口,深度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战略规划、改制重组、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决策,参与业务模式设计、项目评估、合同评审等重点环节,强化源头合规把控、过程合规管控、结果合规监控。完善债务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税务风险、汇率风险等各类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对重要子企业和重点业务管控,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风险,建立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
采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建立风险量化评估模型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积极主动防范境外国有资产风险,合理安排境外资产负债结构,努力推动中高风险国家(地区)资产与负债相匹配,降低风险净敞口。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主体的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三)完善智能前瞻的财务数智体系。统筹制定全集团财务数字化转型规划,完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管控体系,加强跨部门、跨板块协同合作,建立智慧、敏捷、系统、深入、前瞻的数字化、智能化财务。统一底层架构、流程体系、数据规范,横向整合各财务系统、连接各业务系统,纵向贯通各级子企业,推进系统高度集成,避免数据孤岛,实现全集团“一张网、一个库、一朵云”。推动业财信息全面对接和整合,构建因果关系的数据结构,对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实施主体化、全景化、全程化、实时化反映,实现业、财、技一体化管控和协同优化,推进经营决策由经验主导向数据和模型驱动转变。
建立健全数据产生、采集、清洗、整合、分析和应用的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标准、规则、组织、技术、模型,加强数据源端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维护数据资产,激活数据价值。积极探索依托财务共享实现财务数字化转型的有效路径,推进共享模式、流程和技术创

112

四、持续完善五大体系

01

国家部署

(四)完善系统科学的财务管理能力评价体系。构建与企业战略和业务特点相适应、与财务管理规划和框架相匹配的财务管理能力评价体系,促进各级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水平渐进改善、持续提升。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分类、分级制定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和分值权重。
坚持导向性原则,充分满足财经法规约束和监管要求、体现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坚持系统性原则,覆盖全部财务管理职能要素、全级次企业、全业务板块,涵盖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过程表现及成效结果;坚持适用性原则,统筹通用性标准与个性化特点,根据不同子企业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设置不同基础系数或差异化指标;坚持重要性原则,对重点子企业和关键流程,予以分值或权重倾斜。完善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深化评价结果应用。结合财务管理提升进程,动态优化评价体系。
(五)完善面向未来的财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健全财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储备机制,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履职尽责、专业高效、充满活力的财务人才队伍,实现能力更多元、结构更优化,数量和质量充分适应时代进步、契合企业需求。科学构建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复合型财务人才能力提升框架,着重增强科学思维能力、创新提效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国际经营能力。
建立健全多层次财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中高端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高级财务人才占比,推动财务人才结构从金字塔型向纺锤型转变。配强配优各级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开展重要子企业总会计师委派。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探索开展业务和项目派驻制。加强境外财务人才管理,全面落实向境外派出财务主管人员要求。加强履职管理,建立关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科学评价体系,强化正向引导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强化党建引领和文化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培养风清气正的团队氛围和健康向上的财务文化,推动财务人才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坚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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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抓总负责,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牵头落实,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子企业协同联动,共同推动落地见效。

新,从核算共享向多领域共享延伸,从账务集中处理中心向企业数据中心演进,不断提高共享效率、拓展共享边界。加强系统、平台、数据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护体系。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探索建立基于自主可控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财务。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14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中央企业要把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结合,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稳扎实推进。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规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培训交流。各中央企业要加强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理念、方法、措施、任务的培训宣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总结企业财务管理先进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对标先进找差距,相互交流促提升。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专门的财务研究机构。
(四)持续跟踪评估。各中央企业要将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融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跟进落地实施情况,分阶段评估执行效果,适当与企业内部绩效考核挂钩,探索建立财务管理提升的长效机制。
国资委将加强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健全多层次财会人才队伍培训体系,适时开展成效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落实。

02

地方行动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再次被提至重要高度,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数字经济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摆在了同等的时代价值位置,明确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并且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的发展目标。
在《规划》的引领下,各地政府也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业内受访专家认为,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动能,特别是在变局和疫情下,是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支撑,长远来看,数字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对于就业、民生和产业意义重大。

多地加大部署数字经济

近年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地,特别是“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篇,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一新经济指标,明确要求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
沿着“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的数字经济发展蓝图,今年各地正在抢抓建设数字经济新赛道。北京、浙江、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例如,山东提出要继续巩固数字经济新优势,打造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等数字产业集群,培育3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发展实验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7%左右。
四川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3%,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中心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引领区,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初步建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此外,多省份也提出数字经济发展的量化指标,例如,福建提出 2022 年将深入实施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程,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 2.6 万亿元以上;贵州提出力争 2022 年数 字经济占 GDP 比重 36%左右;河南提出 2022 年力争数字经济增长 15%以上等。

数字经济成多地政策发力点

来源:中国经营报

115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各地布局数字经济,是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推动地方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体系。”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首先应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在全国数字经济总体格局下,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打造差异化优势,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其次应数字化转型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发展并重。加快推进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带动数字产业发展。三是应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共享,加强多方数据融合。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各地都在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是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应该突出更多地域特色,一方面,大城市将吸附更多数字经济产业,另一方面,中小城市将发展特色数字产业,有重点推进数字产业的发展。”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
那么,在数字经济这一新赛道上,各地政府应该如何抢抓机遇,打造出新优势?
盘和林认为,第一是靠数字技术,尤其是芯片、系统等关键供应链节点的技术发展;第二是靠人才,以产学研融合和成果转化为前提的人才激励政策;第三是靠保障机制,既有制度建设,也有环境优化;第四是靠应用场景落地,要让数字技术和场景结合,解决现实问题。
“应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经济转型需求,聚焦芯片、工业软件等卡脖子领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吴琦也表示,发展数字经济要立足我国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工业制造业的转型需求,推动产业数字化进程。此外,也要强化平台治理,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要从基建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据资产化五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数字化发展,促进融合提质,打造数字经济新业态。”陕西省经济学会会长、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张鸿表示。
张鸿认为,发展数字经济,首先要优化升级数字基建,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疫情防控提供基础保障;二是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为数据服务交易营造优良安全环境;三是要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数字经济全方位发展;四要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利用数字技术夯实治理基础,真正实现治理数字化。
此外,多名专家都表示,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仅是实现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我国“十四五”及中长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本身就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驱动进化的,最终实现生态共赢。”吴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经济通过导入技术和数据要素,变革实体经济的生产要素和生产工具,并构建网络状、开放合作式的产业生态体系,使得各相关方可以实现自组织、自生长、自净化,推动新价值的创造并分享创造出的新价值,进而形成互利共生、合作共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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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数字经济也就是实体经济。通过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能够帮助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产生新动能,缔造新业态。通过发展数字产业,通信、芯片制造、消费电子等都获得长足发展,所以数字经济就是实体经济,其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盘和林表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关键是将数字经济定位为实体经济,要树立发展数字经济就是发展实体经济的观念。

多项问题待解

“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日益增加,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驱动力量。但我国数字经济也面临很多问题。”盘和林认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替代了过去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模式,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快速推进,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吴琦表示,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存在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相对于东部地区和城市来说,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数字化程度偏低。二是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发展不均衡,相对于消费互联网来说,我国产业互联网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差异较大,特别是工业、农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较低。三是数据要素价值有待充分挖掘,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有待健全,数据确权、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有待加快。四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有待完善,数字经济的负外部性问题日益凸显。数字经济发展衍生了数据安全、平台垄断等一系列负外部性问题。随着数字场景和数字应用日益普及,企业过度搜集公民信息现象严重、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突出,日益普及的数字场景却造成老年人生活的不便,形成“数据鸿沟”现象。五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在部分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方面存在卡脖子问题,比如芯片、工业软件等。
对此,吴琦也提出了对发展数字经济的建议:一是推动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数据资源对接、数据产业合作。二是加快推动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协调发展,通过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三是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大金融、财税等政策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统筹布局“从0到1”基础研究和高端芯片、基础元器件、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是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的产权、定价、交易、治理体系。加强数据产权制度设计,完善监管治理体系,健全数据交易市场化机制。五是加强数据立法和数字平台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数据要素确权,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分级分类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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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印发。《发展规划》中提到,2020年,江苏省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业务收入2.87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1.08万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达9.54%、8.87%,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产业规模和增速领跑全国。但同时也存在数字科技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面临“卡脖子”问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此,《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突出创新引领,强化数据赋能,夯实数字设施,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全面实施数字经济强省战略,全力打造“四个高地”。到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字经济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其中,《发展规划》系统提出推进江苏数字经济发展七大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引领。重点加快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关、统筹布局数字科技创新载体、促进数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壮大集聚,以数字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
二是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着力提升数字产业竞争力、壮大数字产业企业主体和推进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为构建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升级、促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和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升江苏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势和能级。
四是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聚焦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加快数字社会布局优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扩展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助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着力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六是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提出优先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高标准构建新网络、新算力、新技术、新融合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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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七是深化区域数字化开放合作。重点从促进省内联动、助推数字长三角、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构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此外,《发展规划》还立足适用管用,专门设置了8个专栏,重点实施基础优势产业强化工程、新兴数字产业培育工程、智能制造模式创新工程、重点制造业领域数字化升级工程、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程、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程、农业数字化升级工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八大工程,进一步增强支撑性、落地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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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本着改革创新、唯实领先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数字政府,大力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提供强大动力和强劲支撑,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十三五”时期政府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走在全国前列,网上政务服务成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1.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
确立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1+13+N”总体架构,构建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布局,集约化建设形成共识,新建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接入点达3.2万个。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公共数据归集治理稳步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支付等系统全面部署,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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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2.数据融合共享初见成效。
建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61家省级部门注册发布目录1391类,挂接资源1803类,设区市注册发布目录28537类,挂接资源15433类。在全国首批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得12个国家部委数据接口整体授权。制定数据元等7类地方标准,建立数据归集、治理、应用、安全管理机制,探索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在城市管理、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创新成果。
3.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形成一网四端线上政务服务体系,江苏政务服务网实名用户注册数突破8000万,移动服务应用总数超3100个。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跨省通办”专栏,初步实现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不见面审批”成为江苏一张亮丽名片。
4.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赢得先机。全面部署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实施新一代“雪亮工程”,搭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社会治理智能感知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形成数字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闭环链条。坚持强化监管效能与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相结合,创新现场监管和远程监管方式,完善诚信体系,形成了跨部门综合监管江苏经验。
5.数字社会建设持续深化。
大力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中小学百兆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100%,智慧校园达标率显著提升。全省160多家三级医院与省卫生健康平台对接,健康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社保卡发卡量超过8800万张,电子社保卡发卡量超过3400万张。建成虚拟养老院111家。开展智慧高速示范,公交、地铁实现省域移动支付,普通货运车辆100%网上年检,交通一卡通跨市刷卡量居全国首位。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建成“苏农云”和益农信息服务平台,益农服务资源惠及乡村。加快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惠民服务、城市精细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总体而言,与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相比,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短板弱项比较明显;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差距扩大的趋势,系统性整体性明显不足。
1.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能力还不足。
网上梳理事项与实际运行事项不一致,线上线下办事融合不深。江苏政务服务网、旗舰店、网上服务大厅等多个线上服务事项不同源,基层服务事项清单不统一,同一服务事项各地名称和办理流程不一致,群众办事重复填报、反复跑腿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办事材料多、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依然突出,涉企服务便利程度仍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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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2.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和政务运行效能还不高。
社会治理智能感知体系不健全、风险预警不精准、协同处置不及时,基层治理工作一定程度上仍依赖人力和手工。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统筹不够,部门间信息不匹配不对称,导致审管脱节、监管缺位、服务缺失。全省统一的政务协同应用平台尚未建立,政府内部行政协同数字化水平仍有待提高。
3.数据融合共享应用还不充分。
公共数据资源底数不清,数据汇聚难度大,部分关键数据缺失,数据共享不充分。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运用不全面,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体外循环现象依然存在。数据治理标准规范还不健全,数据质量不高,供需不匹配,不能实现精准对接、实时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尚未形成制度安排,开发利用不足。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4.基础支撑能力还不强。
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不够,集约化建设水平不高。部门专网依然存在,政务外网和政务云保障能力不够,非涉密系统整合上云率较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的深度广度不够,应用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移动端应用集成不够,信息码建设分散,造成管理困难、使用不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不健全,责任边界不清晰,协同联动有待加强。

5.配套制度机制还不健全。
政务信息化多头管理,缺乏统筹规划,造成各自建设、标准不一、运维分散。公共数据管理立法进度滞后,运营运维、开发利用等缺乏法律依据。数据属地回流机制有待健全,基层数据需求不能及时满足。重建设、轻应用,重业务管理、轻数据治理等问题比较突出,数字人才队伍支撑不足。
(三)形势与展望。
从世界趋势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新形势,数字技术将内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数字政府已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新范式新形态。数字化智能化与经济、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是大趋势,对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挑战。
从国家战略看,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数字中国摆到国家重要战略位置,明确要求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府数字化改革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从省内态势看,新征程新使命需要我们在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大“不见面审批”示范成效的同时,在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等领域进一步创新思路、勇于探路,推动政府部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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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意识,开展数字再造,推进数字治理系统变革和整体重塑,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现代一流数字政府,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奋力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
总体思路是,以“苏服办”统一入口建设为牵引,打造江苏政务的亮丽品牌;以一体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监管为驱动,以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为基座,构建江苏数字政府“一体两翼”基础框架;以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三大运行体系建设为导向,强化整合、贯通、共享、联动,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数字赋能,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通办、社会治理一类事统办、政务运行一体事联办改革;以新技术应用为支撑,不断提高政务效率和治理效能,努力让政务服务更便利、社会治理更精准、政务运行更高效、数字社会更美好、数字生态更健康,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人民满意的数字政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创新驱动。

二、总体要求

务整合重塑,打破部门边界,以政府数字化改革促进更大力度地“放”、更加有效地“管”、更加便利地“服”,下好“先手棋”、把握主动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从社会需求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提供多样化便利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需要提供公平正义规范的治理生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运用数字化手段、助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倒逼在线服务、智慧治理、线上教育、互联网医疗为代表的新业态加大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路开路、率先领先,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总牵引,加快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奋力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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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技术应用和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推动企业群众关注的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让数字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美好期盼。
2.系统变革,整体重塑。
适应时代要求推动数字治理系统变革,打破地区部门层级的界限,以平台思维与数字逻辑为牵引,整体重塑政府数字治理体系,加强基础建设、数据共享、协议规范、场景应用、生态营造,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通办、社会治理一类事统办、政务运行一体事联办,全面提高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3.融合共享,集约共建。
发挥数据共享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系统、数据、应用、技术之间深度融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服务和治理。坚持共性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基础支撑、统一考核评估,减少重复投资,提高整体建设效能。
4.开放包容,安全可控。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合力构建数字政府建设和数据要素利用生态圈。坚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至上,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数字政府,建立健全主动防控安全体系,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基于数字和网络空间的唯实领先的数字政府,适应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求,“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形成常态,政府效能显著提升,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高质量政务服务走在全国前列。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政务服务一件事通办完成率达到80%,“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政务服务好评率全国领先。
高效能社会治理走在全国前列。社会治理一类事统办完成率达到80%,掌上执法覆盖率达到95%,防范预警各类风险隐患能力显著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高质效政务运行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协同运行体系,有力支撑和驱动“放管服”改革,畅通直达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服务渠道,实现数字政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相生相融,政务运行一体事联办完成率达到80%。
高品质数字社会走在全国前列。围绕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民生实事、数字乡村、经济转型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形成100个对全省有指导意义的多业务协同典型场景,打造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合作典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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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四)“1234+”总体架构。

高能级数字生态走在全国前列。数据要素流通更加规范高效,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江苏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典型标杆。
高水平支撑能力走在全国前列。统一的智能感知、云网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技术等基础支撑体系全面建成,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善,政务应用入驻“苏服办”总入口率达到90%,非涉密专网整合率达到90%,非涉密系统整合上云率达到95%,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9%,政务应用入驻总入口率达到90%。
到2035年,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现代一流数字政府全面建成,数字化驱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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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一个统一入口。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原则,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入口,打造“苏服办”(“苏服码”)品牌。
“2”——两大主干应用平台。着力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集成数字政务三大领域主体应用,形成数字政府两大主干应用平台全覆盖。
“3”——三大运行体系。聚焦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生态三大运行体系,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应用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治理体系变革。
“4”——四大基础支撑平台。依托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统一建设智能感知、云网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技术四大基础支撑平台,加快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基础和能力升级。
“+”——若干应用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和丰富服务内容,努力提升政府效能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业务和数据融合架构。

按照“1234+”总体架构,全面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数字政府。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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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采用先进技术架构和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江苏政务“苏服办”总入口,涵盖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和办事窗口。分级集成各类服务、治理、执法和协同应用,接入“苏服办”。构建全省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中心,对接国家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一次登录、统一认证、全网通行。依托“苏服办”建设推广“苏服码”,关联基础信息和电子证照等相关数据,实现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码通行。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政务人员登录“苏服办”就能办成事,真正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集成数字政府统一入口

坚持“系统变革、整体重塑”原则,创新构建以业务解构和数据重构为主体、以流程再造为杠杆的H模型,按照“明确事项清单—统一事项标准—细化事项内容—梳理业务流程—形成数据清单”的路径,解构政府业务,经过流程再造,按照“编制共享清单—匹配数据资源—完成数据对接—整合业务模块—集成业务系统”的路径,形成新的业务流程和模块。
“十四五”时期,采用上述H模型,全面梳理政府各项业务和信息系统,解构形成最小颗粒度的业务组件和数据单元,针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高频事项,率先开展流程再造,匹配相关业务组件和数据单元,重构业务系统。在此基础上,倒逼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流程优化和功能整合,实现数字政府运行体系的整体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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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升级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
重构升级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集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专业系统,规范监管业务流程,在全省范围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和监管业务协同。完善全省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数据库,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动态管理重点监管对象,形成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任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系统,满足各地各部门联合检查业务需求;建立健全通用执法系统,并在基层推广普及移动执法应用,实现规范执法、全程留痕,增强执法有效性,减轻基层执法人员负担。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获得更广泛数据支持,形成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综合监管的示范经验。(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一)建立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务体系。

(一)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重新定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和技术架构,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系统,规范受理线上线下业务,一体发布跨部门办理事项,提升重点使用场景的实效性和便利度。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贯通,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应用,并与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垂直系统联通,构建分层分类、集聚集约、功能完善、流程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打造数字政府主干应用平台

五、重构数字政府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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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梳理政务服务一件事、社会治理一类事、政务运行一体事,推行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改革,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制定事项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共享数据资源、明确实施路径,通过数字再造变革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务运行方式,让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让政务人员高效处置一类事、联办一体事。
1.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行一件事通办。围绕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梳理一件事清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办事窗口,推动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线上只登一个入口或线下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影响力。筛选标准明确、数据共享程度高的审批服务事项,探索自动智能审批和自动提醒服务,推动能办向智办转变、来办向推办转变。建设各类便民服务点,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推动一站式办结,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企业办事不出园。(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强化跨省通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居住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等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与市场主体运营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政务办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动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加大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调推动力度,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专窗系统对接,促进更多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地。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长三角区域身份认证、服务码和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一地认证、一码办理、全域可办。(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优化12345热线。整合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归并至12345热线,完善“一企来”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一号答”。构建政务服务统一“好差评”平台体系,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完善12345热线诉求分类与代码标准,建设全省全口径诉求资源库,支撑诉求数据的分析应用。(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完善涉企全程服务。着眼企业开办、建设、运营、成长、注销全生命周期,进一步打通企业开办全链条,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鼓励开展“一业一证”、联合审批等创新服务改革。建设“苏企通”平台,集成政策汇聚、查询、推送、解答等功能,加强企业画像分析,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推行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推动税费服务智能化。加强跨境贸易大数据能力建设,开展供应链安全等风险评估,实现无干预通关。整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受理项目、预约场地、抽取专家和发布信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加强营商环境线上评估,开展全过程在线管理评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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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拓展智慧治理场景应用和定制服务,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建设城市运行监测一张图,开展市容市貌、工地堆场、垃圾分类等场景的视频智能巡查,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加强水、电、气等能源供应的综合管控,提高市政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融合多方管线系统,共享在建工地视频监控数据,防范重大安全事故。有效贯通房地产交易、住房保障、公积金等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一网联通。运用数字技术开展交通治理,加强交通运输业务支撑与决策、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执法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发挥物联网赋能数字交通功能。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提供全链条全过程信息服务。建立科教文体运行监测体系,优化资源配置、补齐供给短板。(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推行一类事统办。梳理基层治理、民政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生态治理、交通管理、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业务,形成一类事清单,打通业务系统、融合治理数据,加强分析研判,提升一类事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协同能力,推行一类事统一处置,提高业务联动效率。构建融合通信指挥体系,建立信息实时共享、资源协同保障、统一指挥处置、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按照“三级建设、六级应用”要求,省、市、县(市、区)建设治理综合平台,接入网格化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延伸,最大限度集约资源,汇聚分析数据,实施闭环处置。(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智能精准地管理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推行网格+服务、网格+治理、网格+安全、网格+信访等。扩大“雪亮工程”覆盖面,推进“平安前哨”工程建设,推动地址要素数字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拓宽养老服务投诉受理渠道,智能化监管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网格化社会治理手段,完善民族宗教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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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推进生态治理数字化。以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危险废物监控、排污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污染防治监管等应用,推动生态数据互通共享,提升非现场监管指挥调度能力。加强大气、水、海洋、土壤和噪音等污染监测监控、预测预报、应急处置和评价考核,实现闭环管理。加大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监控力度,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调度能力。(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数字化。依托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对接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运用信用分级分类数据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健全食品监管事权清单,开展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开展药品生产、疫苗生产等数字化监管,建设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和审评核查系统。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业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数据溯源和全资源要素管理,提升检验管理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

推进应急治理数字化。整合应急业务系统,优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提高分析研判、决策指挥、社会动员等能力,有效识别和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数字应急一体化协同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响应效率。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应急管理,建立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人防综合信息平台,提升人防治安防控水平。优化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系统,实现预报调度一体化、调度决策智能化、调度过程可视化。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数据库建设,实时掌握各类情况,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防办、省水利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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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深化数字法治建设。建立智慧法院体系,构建法院治理一体化业务协同平台,拓展移动端应用,提升智能辅助办案能力,提高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水平。建立数字检察体系,提升刑事办案智能辅助、案件管理、检察监督线索综合分析、移动检务等能力。建立数字司法体系,深化智慧监狱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
提升政府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省级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建设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构建数字财政体系。推进以金审工程三期项目为核心的数字审计建设,加大审计数据采集和分析力度,推广大数据审计模式。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退役军人提供精细精准、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快省属企业和国资企业、林业科技、卫健科研、中医药科技等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全省一体化机关运行数字化平台功能,保障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政务人员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提高专项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单套制”档案和备份管理,推进数字档案移动应用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机关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档案馆等)
打造大数据辅助决策体系。建设政府“数据大脑”,实现省市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决策机制,提升数据支撑科学决策能力。围绕经济发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综合领域,建立运行指标体系,促进各类数据融合,精准识别运行风险,深度研判发展趋势。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反馈和追责的全生命周期闭环机制。(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提升政务运行协同化水平。
推行一体事联办。围绕人员管理、项目规划、业务审批、财务管理、联合办公、评选认定等领域,梳理政务运行一体事清单,开展多部门联动办理,形成全过程服务链。建设政务协同应用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现有办公系统和各类业务平台整合接入,实现日常办公与业务办理一体融合。开展“互联网+督查”,促进督查考评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闭环运行。强化一体事联办监管,实现全流程可留痕、可追溯。(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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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完善数字民政建设。优化全省民政一体化业务信息平台,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事业和社区治理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婚姻、殡葬、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智能化应用。优化在线服务供给,探索个性服务智能化推送,实现更多便民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健全民政专题数据库,深化民政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等)
加强数字交通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平台建设,集成服务、监管等各类系统,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交通新基建、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技术研究,推广5G、北斗、物

强化数字人社建设。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优化人才信息港,开展人才信息服务一体化应用,实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和劳动关系等各业务板块的协同运行,打造人社审批服务业务纵向集中统一、横向集约整合、纵横对接一体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二)构建普惠包容的数字社会体系。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开展适老化改造、特殊群体等数字普惠服务,加快智能终端推广应用,营造数字社会发展环境。
优化数字教育建设。开展慕课、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满足多样化需求。整合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校园文化、校园科技等领域数字化水平。建设终身学习平台,扩展教育内容、时间和空间维度。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育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推广“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网络结对,助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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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加快数字医疗建设。推进数字公共卫生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多点触发的数字预警机制,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融合居民运动、心理健康等各类健康数据,提供全生命周期信息服务。规范建设互联网医院,推进远程诊疗、远程手术、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广泛使用,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合作。加强数字医保建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动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在长三角区域互通互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

推动数字文旅建设。构建数字文旅体系,推动文旅资源数字化、工作智能化、服务精准化。开发文旅大数据,精准推送个性化文旅产品和服务,促进优质文旅资源向公众开放。加强扬子江创意城市群、沿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带、黄海湿地、长三角区域文旅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领域数字化建设,推动智能酒店、沉浸式游乐园、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展览馆等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开展交通新基建示范和数字交通示范区建设。推动各类运输组织数字化,打造数字化服务助手,提供全程一体化信息服务。推动长三角区域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提升畅行长三角的感受度和体验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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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强化数字普惠服务。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活场景,在车联网、感知网、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医保等领域先行突破,支持无锡等城市打造国家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推进适老化设施建设和改造,合理布局综合服务设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服务方式。加强地方志办公室、总工会、残联、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多个部门数字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体发展愿景。积极参与和推动长三角区域数字社会一体化发展,大力促进都市圈城市间数据共享,以民生问题为切入点,以产业和科技创新为着力点,助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保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总工会、省残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省工商联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建设数字文化,培育数字文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为规范,形成人人为数字社会贡献正能量良好风尚。探索制定学生数字素养评价体系,推动中小学设置人工智能、编程教育等课程,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引导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鼓励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线上学习渠道,鼓励数字图书馆建设。开展数字素养宣传,提高认知水平和实践意识。定期组织数字化技能应用大赛,提升实践创造能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完善开放健康的数字生态体系。
以构建公共数据价值体系为核心,规范数据要素流通机制,用“数”创新、赋能企业高效发展,营造开放、健康的数字生态。

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提升农村光纤网络水平和覆盖深度,实现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全省农业“一张图”。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定点定位网络监测体系,实现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优化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渠道,加快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化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加强新农民新技术教育培训。推动全省大中型灌区管理、渔船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数字化,开展农村信用评价,积极发展数字乡村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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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加快公共数据管理立法。出台省级公共数据管理法规规章,配套制定相关细则,为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资产管理、运营运维、安全管理等提供法规依据。制定公共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数据溯源和数据产权保护。(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加强公共数据资产管理,提高数据资产价值。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促进公共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推广“可用不可见”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选择医疗健康、数字交通、中小企业融资、金融征信、智能制造、智能物联等场景,推动数据融合,赋能行业发展。(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建立公共数据流通机制。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开放、定向开放或融合利用,构建公共数据流通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运营监管平台,编制监管项目清单,分类实施监管策略和监管方式,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研究公共数据资产评级机制,探索开展数据资产综合评级。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制定目录、共享、交换、开放标准,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数据共享交换。(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推进数据要素规范流通。协同开展长三角数据信息枢纽港建设,探索建立基于直连的数据中心新模式。以南京、苏州等城市为试点,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离岸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制度体系和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树立全球数据安全流动示范。培育壮大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平台,加快建设有较大影响力的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数据要素交易定价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流通交易规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南京、苏州、盐城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强化数据赋能企业发展。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积极赋能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和产业转型的排头兵,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积极推动产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增创产业与数字融合发展的新优势。支持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和推动数字政府、数据市场和数字治理建设,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和创新应用先进企业。加强自主研发与设计,鼓励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政产学研结合,在数字科技创新自立自强中,培育更多江苏自主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办、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

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提升农村光纤网络水平和覆盖深度,实现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全省农业“一张图”。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定点定位网络监测体系,实现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优化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渠道,加快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化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加强新农民新技术教育

六、做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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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三)提升数据支撑能力。
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归并整合各类共享交换平台,确立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为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的唯一主干通道。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体系,建立精准完整的目录地图。健全数据供需管理和属地回流落地机制,及时跟踪处理数据需求,实现闭环服务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建设基础数据库主题库专题库。开展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建立实时采集机制,全面归集政务数据,按需汇聚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水电气等行业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完善全省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治理等基础数据库,建立自然人、法人业务标签库,建设自然资源“一张图”和三维实景数据库,构建个人和法人用户空间,建立个人和企业画像,支撑精准政策服务。以应用为导向,建设各类主题库。强化部门内部数据整合,建设各类专题库。(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1+13+N”的总体框架,加快推进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建设,推动13个设区市分中心和省级N个行业分中心建设,形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统一智能感知、云网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技术等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夯实数字政府一体化基座。现有数据中心逐步整合,除主中心、分中心外,一律不再新建数据中心。
(一)提升智能感知能力。
按需部署各领域物联感知设施,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打通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建设社会治理物联网管理平台,促进智能感知终端全接入,汇聚政府、行业各类物联网数据资源。制定社会治理物联网建设导则,拓展智能感知源头,利用物联网、视联网、北斗导航、RFID、遥感等传感技术,强化物联感知应用,提高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应急防灾、生态环境、“天空地海”国土空间等领域的智能感知能力,助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云网支撑能力。
推进全省政务“一朵云”建设。省级重点打造南京实体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省级部门上云需求,同步建设同城双活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按照分布式建设、一体化管理的原则,推动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云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全省政务“一朵云”。以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推动非涉密系统全面向政务云迁移。(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培训。推动全省大中型灌区管理、渔船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数字化,开展农村信用评价,积极发展数字乡村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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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一)规划部署阶段(2021年)。
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全面宣传规划内容。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编制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启动制定清单事项实施方案。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2-2024年)。
全面推进省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形成统一管理、融合共享、保障有力的全省大数据中心体系。建成“苏服办”统一入口,全面推进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改革落地,推动业务流和数据流深度融合,基本完成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应用建设,总体实现各类应用入驻“苏服办”。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营运维、安全防控、考核评估等保障措施,保障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和安全有序运行。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5年)。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应用建设,省市各类服务、治理、执法和协同应用全面入驻“苏服办”统一入口,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现代一流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支撑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推进数据治理。完善数据标准和业务标准,开展数据源头治理。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完善数据治理规则和责任机制,建立数据异议统一受理通道,及时处理问题,提高数据质量,形成数据治理闭环。制定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标准要求。健全数据知识图谱,构建治理评价模型,开展全过程数据治理评估。加快区块链技术运用,强化可溯、安全、互信的数据共享,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等)
(四)提升应用支撑能力。
优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支付、智能客服、短信平台等系统功能。建设应用技术支撑平台,加强融合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视频云、移动开发等技术应用,提升视图智能分析、语音识别、智能问答、信息快速传递、突发事件决策、防伪溯源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七、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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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2.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数据共享交换、重大工程和重大应用建设、平台系统整合等支出。规范数字政府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建立支撑项目快速迭代的审核机制,优化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数据应用、信息安全等专项资金支持。
3.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加大政策扶持,更好地引进吸收专业人才,培养一批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有效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针对性培养数字思维和互联网思维,着力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和“数商”水平。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专业人才在政事企之间顺畅流动。探索建立政、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打造人才实训基地。建立数字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制度,科学设置专业门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组建政务大数据联盟,组织相关交流合作活动。

(一)加强制度规范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务办,承担日常工作。明确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应用建设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推动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改革落地。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CDO)制度,推动部门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提高业务和技术融合水平。健全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上下对应、职责明晰、权威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格局。
2.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政务服务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确保有力实施。建立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方案逐级备案制度,确保全省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及时制定、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组建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智库,统筹指导全省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化人才储备。加强总体、基础设施、数据、业务、服务、管理、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管理和推广,定期监督标准实施情况。
3.开展示范引领。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建设管理要求,围绕基础支撑、综合应用等组织示范建设,强化典型引领、整体推进。统筹谋划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落地实施,原则上由省级部门组织推动,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二)创新运营运维模式。
1.建立政企合作模式。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组建省大数据公司,探索多元投入、快速建设、数据运营等新模式。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加快基础设施和各类应用建设。促进社会力量融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鼓励社会数据共享共用。

八、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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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健全安全防控体系。
1.建立统一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落实国家和省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各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大数据中心协同联动,建立全省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有序开展全省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2.建设统一安全管理技术体系。
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建立安全监管中心,构建“云、网、数、用、端”立体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和自查等工作。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建设数字政府密码基础支撑体系。
3.开展主动式安全监测防控。
加快一体化安全大数据平台和运维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安全态势的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和威胁预测,实现从被动保护安全体系向主动防控安全体系转变。推动安全态势信息互联互通和安全管理的协同调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立新技术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化新技术在安全保障领域应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科学考核评估。
1.强化科学考评。
数字政府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量化目标、精细安排、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开展规划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强化监督指导。
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加强决策咨询和前瞻指导。开展项目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实行定期督查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成效。
   2﹒政务服务一件事(企业)清单(第一版)
   3﹒社会治理一类事清单(第一版)
   4﹒政务运行一体事清单(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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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解读及全文

采用先进技术架构和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江苏政务“苏服办”总入口,涵盖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和办事窗口。分级集成各类服务、治理、执法和协同应用,接入“苏服办”。

一、科学研判科技强省建设的形势任务

“十四五”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这个第一动力。《规划》强调,科技强省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其建设背景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读。
一是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放在规划任务的首位,对科技创新专章部署,这在我们党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聚力创新”的动员,到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立创新引领的工作导向,再到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刚刚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又重点强调要强化科技创新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可以说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方针不断深化、战略目标定位准确,任务举措重点突出、实施路径清晰明确,为我们深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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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是创新需求前所未有。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好发展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科技创新的前瞻性引领和强有力支撑。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塑造江苏更多发展新优势,最根本的也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因此,在谋划科技强省建设思路和举措中,我们注重处理好自主与开放、发展与安全、研发与应用的关系,着力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内涵型增长。

二是挑战机遇前所未有。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历史机遇。我们把建设科技强省作为江苏赢得风险挑战、抢占发展先机的重大抉择,努力找准重点关键,制定针对性策略,强化优势长板,狠抓基础短板,力争我省科技创新整体能力和水平加速实现质的提升,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力和持续力。

《规划》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既强调立足当前的现实性、紧迫性,也体现着眼长远的前瞻性、战略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在工作主线上,把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主线,重点强化“三个坚持”,努力以高水平科技强省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优势领域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开放协同创新,以高水平的科技供给支撑产业链供

二、准确把握科技强省建设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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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应链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二是坚持系统思维,优化区域创新高地布局,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健全自主可控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塑造更多依靠创新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现实样板。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勇当全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在工作路径上,改变以往一层一层“爬楼梯”进行部署的做法,面向“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站在新的平台上做整体性、格局性的布局,锚定创新的全链条一体化,谋划科技强省的建设路径,着力实现“四大转变”:一是推动创新导向从以技术创新为主向以技术创新和原始创新并重转变,把原始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科技保障能力。二是推动资源配置从以研发环节为主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价值链统筹配置转变,整合科研、产业、资本等重要资源,不断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推动力量布局从点状平台为主向体系能力整合提升转变,更加珍惜和更好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和制造业发达优势,加快构建分工合理、协同有序的科技平台体系。四是推动体制机制从以单项政策为主向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转变,在已有“科技创新40条”“科技改革30条”等基础上,更加突出系统布局、系统组织、跨界集成,更加突出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在工作目标上,力争到2025年,科技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同期中等以上水平。主要体现在“四个强”上,即,自主创新能力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先发优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2%。引领支撑作用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左右。创新体系协同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健全,高水平开放创新网络不断完善,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00亿元。创新创业生态强: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7件。

三、系统部署科技强省建设的关键举措

《规划》对科技强省建设做出了系统设计,既加强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突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把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突出我省最有基础、最有优势的领域,集合全省优势资源和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努力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加强基础研究系统部署,重点部署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更加重视凝练和解决经济发展、生产实践中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原创性基础理论和原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一批战略性、前沿性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制约,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加强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持续深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探索实行“赛马”制,加快形成跨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用高效协同的科技攻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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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把打造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作为重要路径。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构建“一极引领、廊带支撑、多点崛起”的新格局,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一极引领”,就是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重点推进苏南自创区“卓越工程”(SUPER工程),加快一体化、集群化发展步伐,着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廊带支撑”,就是立足沿海沿江地区创新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聚力推进沿海沿江创新发展,打造沿海科技走廊和沿江产业技术研发带,形成“一廊一带”相互支撑的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多点崛起”,就是发挥地方主体作用,集聚各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加快建设带动性强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若干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

(二)把实施科技创新重点行动作为关键抓手。进一步坚持和强化“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工作理念,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七大行动”,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行动,加快建设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引领、以3大省实验室为基础、以10家以上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以一批工程技术创新平台为纽带的“1+3+10+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行动,壮大提升十大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十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集群。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着力构建低碳绿色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深化行动,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创新人才集聚行动,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行动,加快打造竞争力强、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生态。

此次《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印发实施,迈出新时期我省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新步伐。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奋力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努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作出更大贡献,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伟大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四)把加快推进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强大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完善科技治理机制为着力点,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重点是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推动基地、项目、人才、资金的统筹和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修订《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强化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自律和监督并重,加快完善有关部门、高校院所、社会团体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推动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强化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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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化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产业强链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显著壮大,制造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率先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24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高于增加值增幅;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5%,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接近90%。

二、重点任务

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加快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智改数转”,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智能硬件和装备、网络设施及安全等基础支撑,加大优秀服务商培育和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智改数转”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
(一)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工程。对标世界智能制造领先水平,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智能制造示范标准,每年认定一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车间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全连接工厂,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标杆”。到2024年底,累计建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3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30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25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0家、5G全连接工厂10家。〔责任单位: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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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中小企业“智改数转”推进工程。依托“e企云”等平台,加快建设江苏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制定“上云用平台”产品目录,每年重点培育1000家星级上云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省、市、县对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协同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到2024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汇聚资源5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产业链“智改数转”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装备等产业优势,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支持“链主”企业推行数字化交付,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协作和精准对接,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到2024年底,建成重点产业链协作平台1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四)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支持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每年新认定10个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平台汇聚工业大数据、工业APP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等赋能资源。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每年打造20个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强化工业大数据产品及服务供给,每年打造20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到2024年底,全省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接近40%,累计打造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50个,工业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10个,工业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标杆企业4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五)领军服务商培育工程。分类制定标准,遴选建立全省“智改数转”生态资源池。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剥离“智改数转”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鼓励引进优秀服务商,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建立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优秀的服务商给予支持。到2024年底,累计培育省级领军服务商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江苏证监局等)
(六)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应用工程。支持围绕企业“智改数转”需求开展工业软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解决方案集成,支持工业软件开源生态建设。发布首版次工业软件应用推广指导目录,促进更多工业软件进入国家工业软件供给能力清单,鼓励制造业企业运用目录和清单内软件产品推进“智改数转”。到2024年底,全省全年工业软件产品收入超过850亿元,累计突破工业软件关键核心技术8项,支持100项以上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推广4000个以上工业APP,形成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软件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七)智能硬件和装备攻坚工程。分行业梳理智能硬件和装备供给短板,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制造设备,每年认定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20个以上。支持企业集成应用数字化技术对主要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到2024年底,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3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输入文案|

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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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九)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工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完善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网络,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信息共享与应急服务协同保障平台,培育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到2024年底,累计培育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500家,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重点企业200家,工业信息安全服务企业50家。(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十)优秀解决方案推广工程。总结提炼“智改数转”经验做法,每年征集和遴选100个应用场景、100个实践案例。通过国家和省应用创新体验(推广)中心、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各类供需对接活动,加大优秀方案和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广。到2024年底,累计推广数字化优秀解决方案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60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成立江苏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战略咨询工作专家组,开展制造业数字化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分类制定“智改数转”推进指南。各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地区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制造业企业、智库单位、行业协会等牵头或参与制定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加大政策支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有效投入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加强动态评价,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试行“当年入库、优化安排、滚动调整”,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研究制定“智改数转”费用纳入研发费用范围指引,引导企业更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八)工业互联网支撑工程。组织制造业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对接合作,加快改造企业内网。推动企业外网建设,建成覆盖重点产业集群聚集区域的“双千兆”高速网络。优化全省数据中心布局,推动智能计算、边缘计算等新型算力供给。支持企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数字运营中心。到2024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22.5万座,部署10G-PON端口数120万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服务全国企业累计超过6万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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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三)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搭建“智改数转”人才智库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才创新载体,聚焦“高精尖缺”引进“智改数转”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人才培养试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制造业“智改数转”卓越工程师及青年科技人才。实施数字化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营造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融协作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改数转”,融资租赁费用可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五)实施跟踪监测。探索建立制造业“智改数转”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监测工作,为政策研究、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反映各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行业“智改数转”评估诊断,帮助解决行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强化数据要素支撑,探索推动工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促进数据开放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六)营造良好环境。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技术专家总结“智改数转”成果和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凝聚发展共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精准化宣传推广对接,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环省行、区县行、进园区等活动,宣传制造业“智改数转”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政策,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高质量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等,打造专业化、国际化、高水平的“智改数转”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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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聚力打造形成数字基础设施一流,技术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融合应用成效显著,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速升级行动
1、优化提升先进泛在网络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推广5G行业虚拟专网,到2023年,建成5G基站超20万个,打造3000项5G优秀应用案例。实施千兆宽带部署工程,提升IPv6网络、用户及流量规模,优化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建设省级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积极参与长三角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量子保密通信试点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超前布局绿色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进一批数据中心重点项目,引导数据中心集群化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开展算力调度试点,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体系。建设数据中心运行监测平台,开展运行监测,推动存量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规模达60万架,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低于1.3,创建不少于8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力打造数智赋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泛在互联智能感知的城市级物联网,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加快江苏(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以及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构建低时延、大带宽、高算力的车路协同环境。到2023年,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实现LTE-V2X区域覆盖,初步实现5G-V2X和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部署支撑有力的创新基础设施。围绕“算力、数据、算法”协同,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赋能平台,形成一批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工具库。加快构建区块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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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二)数字产业化加速领跑行动
5、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取得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引领性原创成果。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制造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依托省软信标委,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制定。到2023年,组织实施不少于30项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立项不少于8项行业或地方标准。(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高能级数字创新平台。支持紫金山实验室等省级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深化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大院大所合作,依托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争创高性能计算应用、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等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江苏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巩固提升基础优势产业。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重大项目跟踪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现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支持南京、无锡、苏州打造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新型显示等地标性产业集群。聚焦工业软件、信创等新领域,推动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着力实施“领军企业软实力提升行动”,培育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加强信创领域软硬件适配平台建设,推动江苏省信创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到2023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模达到3.5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达到1.3万亿元,建成全国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8、做大做强新兴数字产业。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推进大数据产业“1468”发展体系,打造“大数据+”卓越产业链。实施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六个一”工程,形成“1+3+N”产业布局,到2023年,全省大数据、区块链核心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实施《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积极争创和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创新发展试验区,到2023年,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9、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谋划布局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推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传感等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加快试点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6G技术和标准研制,培育自主可控的未来网络产业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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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体系,建设一批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行业联盟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区块链BaaS平台部署。到2023年,形成3-4个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构建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到2023年,探索建设1-2个工业数据空间。(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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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三)产业数字化加速转型行动
10、优化提升“江苏智造”。加速突破智能加工装配、智能检测、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装备),到2023年,组织认定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100个以上。深化“智能+”技改工程,加强重点行业诊断服务和专题对接,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到2023年,试点建设3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1、加速工业互联网全域赋能。实施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推进“1+1+40+N”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总体布局。推动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和提档升级,推进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协同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成省级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总平台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江苏分平台,建立工业信息安全服务资源池,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到2023年,累计建成100家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150家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万家星级上云企业、60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数量超300亿。(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3年)》,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五大行动”。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载体创新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村农业基地。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构建农业农村数字资源体系。完善江苏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苏货直播”等优质农村电商品牌。推进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做大做强数字服务贸易。建设完善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省级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培育,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融入全球价值链,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四)产业生态加速优化行动
14、提升产业载体能级。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建成运营南京、苏州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推动省级大数据产业园、软件产业园等数字经济领域园区能力提升,同类载体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不同载体相互承接梯度发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各类先导区在机制创新、标准研制、场景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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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五)数据价值化加速探索行动
16、丰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提高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为DCMM)评估,遴选推广一批企业数据管理优秀案例。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及数据跨境流动、离岸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到2023年,力争100家企业通过DCMM评估。(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数据价值化实现路径。探索制定政企数据共享应用有关制度规范,构建政企数据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和协同创新试点。引导企业与政府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安全沙箱,鼓励基于特定场景的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持续举办江苏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SEED” 大赛),推动部门和企业开放数据样本,发动社会力量提出应用创意,释放数据潜在价值。(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8、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工程,推动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研究,推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鼓励数据银行、数据信托、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六)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培育行动
19、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实施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到2023年,建设不少于20家星级信息消费综合体验中心,培育20个重点消费级互联网平台和20个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发展平台经济、无人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持续稳妥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及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实施江苏省区块链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到2023年,全省开放各类应用场景不少于500个,形成区块链典型应用示范案例不少于100个。(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人行南京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持续孵化制造新形态。实施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大力推动工业设计、工业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探索自主化设计和智能仿真、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等新服务模式。推动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央工厂、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建设开放、弹性、智能的供应链体系。到2023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500个。(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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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类培育市场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传统行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强强联合,着力培育具备生态构建能力的平台企业。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集成,培育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融合型新兴数字企业。发挥“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深化赛产融合,引入一批潜力大、模式新、成长快的数字经济新生力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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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行动

21、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完善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省市协同联动,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完善本地区数字经济工作组织架构,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22、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专项资金对方案中相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与融合应用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23、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加强数字经济专栏宣传,提高全社会数字素养,凝聚发展共识。以包容审慎、鼓励创新为导向,弘扬大胆开拓,敢为人先的企业家精神。
24、强化安全保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评估审查等制度,推动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合规开展业务,提升企业数据安全防护综合能力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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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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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许昆林
                      2021年12月1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1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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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动

数字经济向阳而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技能人才的支撑,今天上午,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发布“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服务数字经济强省战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聚焦我省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围绕优化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选拔、激励、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
在强化数字技能人才学制培养方面,明确提出建设一批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契合当地数字产业特点的技工院校,培育5所数字技能教学资源开发应用突出的省级高水平技工院校,创建10个省级数字技能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依托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组织开展数字技能师资研修培训,在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设置数字技能类赛项。支持技工院校集聚社会资源,联合开设数字技能“订单班”、“冠名班”等。支持技工院校与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共建数字技能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数字技能课程、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在完善数字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方面,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等,增强产业工人数字技能素质;指导支持职业培训机构推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全链条模式,提升衍生服务能力;要求技工院校以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为突破口,积极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多样化任务。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遴选推荐一批优质线上平台,推出100个以上数字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每年开展线上培训10万人次以上。将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在加快推进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方面,明确要以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为抓手,每年至少开发10个数字技能类评价标准(规范)或题库。培育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指导技工院校根据相关专业设置拓展数字职业(工种)评价范围,有序开展社会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探索推进数字产业领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数字技能类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加强数字技能类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快培育既具备本领域专业素质,又掌握数字技能的复合型“数字工匠”。

来源:江苏大小事儿

数字经济怎么发展?江苏“工作计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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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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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大数字技能人才选拔力度方面,明确要推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群众性数字技能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支持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协会)、龙头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等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类数字技能大赛,对省级数字技能类大赛或省级技能大赛中设置数字技能项目的,优先列入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支持措施。支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数字产业相对集中的城市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装备、物联网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举办数字职业技能大赛。
在加强数字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方面,明确要加大对数字技能人才的评比表彰力度,重点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数字技能首席技师,优先试点评聘数字技能特级技师。优先推荐数字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同时,鼓励将数字技能人才纳入各类就业、培训、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表彰激励政策,为数字技能劳动者营造更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在提升数字技能人才服务能力方面,明确要依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就业、职业培训和岗位需求信息,优化数字技能公共服务。并提出要试点建设数字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以创新策源和成果转化为重点,统筹开展技能成果展示、技能标准研发、技能人才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技能人才服务等活动,提高数字技能人才工作的集成度和服务力。
此外,发布会上就技能人才工作,发布了《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2022年一季度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江苏省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目录》等文件内容,为江苏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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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动

记者从2月28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今年将加快培育战略人才力量,通过增设数字经济人才评价标准、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引进“揭榜挂帅”等系列举措,壮大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全年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120万人以上,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黄红芳 

江苏壮大“数字尖兵”,锻造“人才苏军”

开发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张彤表示,人社部门今年将把促进高质量就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基础上,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等办法,出台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促进老龄人口就业等政策,健全常态化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开发5万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一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一次性补助,更好发挥智慧就业云平台、就业掌上宝、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作用,精准服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稳岗留工等活动,全面推行常住地就业服务制度,允许农民工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在特定时间段有规划、有秩序地从事个体经营;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劳务品牌评价标准,完善推广盱眙、邳州等地劳务品牌建设做法,支持各地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园区, 新建不少于50个省级精品劳务品牌;健全精准认定、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机制,将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新开发5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建好用好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确保失业退捕渔民动态清零。
全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制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标准,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围绕新经济模式和新就业形态开发创业培训项目,推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落实。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聚力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加快培育战略人才力量,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加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入选比例。建立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职称制度,实施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知识更新培训。打通高技能人才成长为卓越工程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实行卓越博士后资助计划和企业博士后设站“即时备案制”。健全博士后招收信息全球发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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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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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设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人才特区”。完善推广苏州市吴江区打造长三角“跨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做法,促进区域青年科技人才高效集聚。
实施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人才引进计划,落实产业链重点企业人才政策服务专员制度,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企业首席专家制度,设立江苏省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建立数字经济人才引进“揭榜挂帅”机制,开展数字经济人才进园区、进企业对接交流,联合科技部门加强数字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全面纠治职称评价“四唯”问题的政策措施意见,增设数字经济、安全工程等人才评价标准。发布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建立高校引进人才直接备案制度,在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自主评聘人才。
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争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聘用工作试点。

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以数字经济产业和数字化转型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精准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持续打造“江苏技工”“江苏技校”“江苏技造”品牌,建设省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
实施“江苏工匠”培育工程,试点评聘特级技师。完善推广无锡市惠山区成立新时代“惠山工匠”创新培育基金的做法,激励企业既当好用人主体、又当好培育主体。实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夺金行动,举办第六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构建以世赛和国赛为引领、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江苏工匠”技能竞赛岗位练兵为主体、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
聚焦专业建设与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的高匹配度,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等品牌特色专业群。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建设“工匠学院”,打造高水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稳定扩大招生规模,创建万人学校,年招生9.5万人以上。

鼓励各地组建人才集团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2000亿跃升行动,出台社会化引才奖补办法,培育高水平猎头公司和科技人才服务企业,认定10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各地组建人才集团,完善推广无锡市人才集团、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集团的做法。绘制全省人才流动监测地图。探索推行人才“苏畅卡”,打造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人才之家”。
建设一批专业化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规范化零工市场,发展网络招聘、短视频、直播带岗等线上市场,筹建江苏省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创建国家级数字经济人才市场。
江苏今年还将继续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根据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7元。开展集体补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调整办法试点,健全完善筹资模式和待遇增长机制。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引导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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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动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微信号

数字经济、金融科技大篇幅进驻各地“十四五”
金融改革规划,多个探索方向被鼓励

今年2月15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安徽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显示,该省将实施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工程。
该规划强调,安徽省将加强金融科技场景运用,加大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对金融产品、服务、金融监管的支撑能力。
具体行动上,该省将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企业,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支持国内外先进金融科技企业在安徽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研发中心等。
另外,该省还表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法合规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深化科技金融创新,精准对接科创企业金融需求。

从2021年8月到今,全国多地“十四五”金融改革规划陆续出炉,集体向“十四五”新目标发起冲锋。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成为“十四五”金融改革规划的高频关键词,是发起冲锋的两面大旗。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规划》提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
《规划》指出,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与此同时,各地 “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重点战略和具体行动都有鼓励发展数字经济、金融科技方面的阐述。区域性金融科技中心、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数字人民币等成为各地金融改革规划的热门。

重庆

安徽

159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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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于1月29日发布的《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显示,该规划将“科技赋能”写入基本原则之中,并将数字金融中心建设纳入战略重点。
重庆市的十四五规划提到,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交易定价、风险管理能力,创新数字投融资工具,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金融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实现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应用场景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推动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模式改进升级。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助力风险监测和处置,促进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湖北

1月17日,《湖北省金融业“十四五”规划》发布,规划要求,在“坚持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下,加快金融科技运用,加大金融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金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全省金融业转型升级。
在“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这一章里,湖北省提出,引进和培育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发展“大数据+金融”、“区块链+金融”、“人工智能+金融”等业务新模式。引导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等金融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有序健康发展。

160

深圳

深圳于1月14日发布的《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作为未来的发展目标之一。该市将营造一流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安全效率并重、国际国内通行的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金融科技中心。
具体指标上,深圳提出,加快完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落地5家以上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获得认证的“深港澳金融科技师”约1000人,纳入“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的上市公司达到25家。另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创新应用成为深圳市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该市未来发展规划的一个特色。

海南

2021年11月23日,《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被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规划在第五章的“谋划创新特色,抢抓金融转型升级新机遇”中指出,该省将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规定强调,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丰富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探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支付效率。构建智能化的产品体系、服务体系、人员培训体系、考核激励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依赖数字化系统、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实现金融机构智能化、轻型化升级改造。

02

地方行动

《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于2021年9月27日出现在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上。规划将“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定为重点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稳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应用试点工作,探索扩大全球法人识别编码的应用领域;推广“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陕西省金融服务云平台”,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上云上平台”;加快推进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监管科技应用范围;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支付清算、财富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发展与应用,培育1-2家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等。

陕西

161

江西

2021年11月10日,《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发布。江西省提出,重点打造“六大金融”并被写入规划的指导思想。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深入发展普惠金融,规范发展数字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序发展开放金融。
在规范发展数字金融方面,江西省明确数字金融产业发展定位。引导金融资源深度对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在完善支撑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该省鼓励具备条件的银行成立专业科技支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或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和统筹科技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组建科技金融的专业化经营团队,打造“一站式”科技金融示范中心,开展企业融资、技术评估、成果转化服务等业务。

去年9月17日公布的《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该省发展数字金融,助力数字福建建设的规划,并确定数字金融专项行动为十大专项行动之一。
1.打造数字金融创新集聚区。推进福州、厦门等地加强与头部科技公司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争取数字金融基础设施落地,推动数字金融领军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打造功能鲜明且具有影响力的数字金融创新集聚区。
2.推动金融科技应用落地。支持各地通过共享资源、共建平台、共防风险等方式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落地。积极争取征信、评级等机构备案。推动金融科技对用户服务的全面赋能,推动数字金融平台建设,逐步完善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融资担保等多领域的线上综合金融服务。
3.积极争取数字金融创新试点。积极争取央行数字人民币在闽试点,推进数字人民币产业对接和应用。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基金投放,围绕数字科技创新、数字应用、数字安全等领域开展投资,推动数字产业发展。

福建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162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8月24日就已公开发布。
构建有力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规划中的主要任务之一。上海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机制创新和产品业务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
规划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为科创企业提供信贷融资、财务顾问、投贷联动、并购金融等综合解决方案。
依托“一网通办”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共用,支持银行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效率。

上海

广东省于2021年8月5日就在省政府官网公开了《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用整章篇幅阐述了“大力发展金融科技 全面推动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内容。分别包括高质量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强化金融科技推广应用、强化金融科技监管等三个部分。
规划提出,要加强金融科技的技术探索。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为基础,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打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为营造金融科技发展良好环境,该省提出,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建立健全数据权属、公开、共享和交易的有关规则,推动数据规范应用。支持广州、深圳等地丰富金融科技场景,积极探索法定数字货币应用。
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广东省还将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监管框架,完善监管技术、监管手段,以科学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为我国金融业未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2月8日,由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的《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出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在这份规划里,数字经济、金融科技同样备受重视。
根据规划,到2025年,与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规划提出,标准化引领金融业数字生态建设。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系统完善金融数据要素标准,健全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强化金融网络安全标准防护,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

广东

02

地方行动

来源:江苏大数据

31省市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公布!(2022)

顺应数字化趋势,持续实施“五新”政策,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深入落实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算力算法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出20个重大应用场景,推动形成区块链、人工智能、扩展现实和超高清显示等产业集群;
指导支持平台企业在合规中转型发展,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备受关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数字化”成为高频词,折射出全面数字化的时代大势。
31个省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21年产业数字化的成就,并提出了2022年数字化发展目标和举措。
今天小编整理了31个省的重点数字化转型实施目标。
想知道各行业、各企业今年该如何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建设?就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163

1  华北地区

北京

01

持续实施“五新”政策

推动数字赋能转型发展。深入实施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坚持应用引领,强化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
实施数字经济“1+3”行动,发挥“津产发”产业智慧中枢作用,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
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突出平台作用,新打造100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一批标杆企业。

天津

02

“津产发”产业智慧中枢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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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能源、化工等领域建设10个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
推进产业数字化,分行业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加快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改造;
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建设5G+智慧矿山,推动教育、医疗、交通等5G场景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
以呼包鄂乌、赤峰为重点打造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数字产业。

深化“万企转型”,开展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千项技改”“百项示范”,实施技改项目5000项以上;
坚持“头部企业”带动,健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上市“蝶变计划”,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争创一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倍增”计划;
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200个,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30个,新增上云企业1万家。

河北

03

深化“万企转型”

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着力稳产保供,促进优化升级,推动绿色发展;
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快5G智慧矿山建设,再建成20座智能化煤矿、500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
加快培育制造业云服务商和云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标杆项目和诊断服务;
丰富5G应用场景,力争培育200户以上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加快产业信息化融合、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步伐。

山西

04

加快推进产业转型

内蒙古

05

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

02

地方行动

聚力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加快经济数字化。支持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推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
加快生活数字化。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和重点应用场景共建共享;
加快治理数字化。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

165

2  华东地区

把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
把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作为重要抓手,加快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
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支持50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智改数转”,鼓励优秀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大型平台输出“智慧脑”,带动中小企业开展“智改数转”,让广大企业真正“敢转”“愿转”“会转”,加快形成“雁阵效应”;
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实施“产业强链”和“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计划;
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窗口期”。

江苏

02

“智改数转”

浙江

03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上海

01

聚力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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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深化数字赋能,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个,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200项;
按照“4116”目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4个优势产业向万亿级迈进;
推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增效,加快“双跨”平台培育和引进,扩容升级“羚羊”综合服务平台。

做大做强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和智能光伏等产业,推进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发展;
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
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变革,推动体制机制实现系统重塑;
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

精准管控“两高”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巩固数字经济新优势,打造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等数字产业集群,培育3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发展实验室;
累计培育15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15个工业互联网园区;
开展智慧水利建设,搭建“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

山东

04

狠抓“三个坚决”,严控“两高”

安徽

05

实施二产“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

3  东北地区

辽宁

01

“数字辽宁”

02

地方行动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深入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推广工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智慧农业应用;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167

紧扣“百千万”产业培育工程和“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统筹推进“六新产业”发展;
常态化落实“链长制”,全面开展“六个回归”;
汽车产业重点支持一汽保链稳链、改革创新;
石化和新材料产业重点做优基础化工产业链;
医药健康产业重点围绕大品种、大项目、大企业、大集聚区;
装备制造产业重点瞄准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
光电信息产业重点围绕“芯光星车网”;
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加快“数字吉林”建设。

吉林

02

推进“六新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
推进数字产业化,实施数字产品制造业规模倍增行动;
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
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数字赋能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功能,推进规模化、数字化、现代化大农业发展。

黑龙江

03

产业数字化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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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提升数字驱动力,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
推进产业数字化,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打造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十大数字化应用场景;
推进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快培育“大智移云”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先进计算、北斗应用、超高清视频、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
布局光电信息、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优化算力算法和大数据中心布局,升级改造国家超算长沙中心。

推动“51020”现代产业集群迅速壮大;
打造世界一流的“光芯屏端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格局;
狠抓传统产业技改;
持续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扎实推进“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实施亿元技改项目1500个以上,技改投资超过5000亿元。

湖北

01

“技改提能、制造焕新”

湖南

02

提升数字驱动力

河南

03

“数字河南”

大力推动数字河南建设,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
实施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重大项目,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
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软件产业集群,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4  华中地区

02

地方行动

创建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10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进智能化应用场景行业全覆盖。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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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产业发展和应用;
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普惠性“上云上平台”;
探索推广一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应用场景,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实施制造业基础再造行动计划,抓好1000个亿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
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行动,启动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行动;
抓实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支持南昌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引领示范区,全产业链开展数字化改造;
加快“物联江西”“智联江西”建设,培育细分领域新赛道30条、典型应用新场景500个。

江西

04

“物联江西”“智联江西”

广东

01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5  华南地区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

广西

02

加快广西数字化转型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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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工程,支持鞋服、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500项以上;
全力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
坚持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推动数字产业化,新布局推广一批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应用;
打造一批数字产业化公共支撑平台,培育扶持一批数字化龙头企业;
推动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产品服务,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2.6万亿元以上。

打造30个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试点,建设智能工厂示范企业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
加快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中心,推动应急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进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建设。

海南

03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福建

04

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下决心解决数据壁垒问题,拓展场景应用,加强“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
聚焦细分领域,打造数字文娱、智能物联和数字贸易等数字产业链;
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保税维修、融资租赁等业态取得新突破。

6  西南地区

四川

01

数字化制造“灯塔工厂”

02

地方行动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芯屏存端软智网”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实施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建设省大数据资源中心,打造国家级天府数据中心集群;
积极推广数字技术应用,加快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制造“灯塔工厂”;
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打造智慧医疗、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能建造等数字应用场景;
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打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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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培育以整车为牵引、以动力电池和汽车零部件为支撑的产业集群;
实施数字产业大突破行动,加快培育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3个主导产业集群,软件业务收入增长25%以上;
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带动20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和大数据深度融合;
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精细磷煤化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化工行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加快提升锰产业集中度,积极发展铝及铝加工,推进基础材料产业转型发展。

推动数字技术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
新培育10个智能工厂、100个数字化车间,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实施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
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深化“云长制”改革,持续加大5G规模组网建设力度;
导入智能监测、智能安防等新产品,推动智能产品向中高端迭代升级;
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构建“8611”一体化场景建设体系,打造10个“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

重庆

02

“智造重镇”“智慧名城”

贵州

03

数字化转型布局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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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加快发展高新数字产业;
融入“东数西算”布局,打造拉萨绿色数据中心集群和核心节点;
加快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教育、医疗、交通、物流、矿山等领域培育15个5G应用示范,力争数字经济规模增长10%;
推进数字乡村试点。

云南

04

数字化转型布局

西藏

05

数字化转型布局

加强数字电网建设,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以产业、平台、生态、制度和监管五个体系为重点,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
推进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

7  西北地区

陕西

01

推动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数字化”促进融合提质;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大对5G网络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
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破提升以集成电路等为重点的电子产业;
培育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重点的新兴数字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创意和数据服务产业;

02

地方行动

推动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建设,促进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数字化赋能、全方位升级。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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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实施数字新疆战略,加大5G网络覆盖和应用落地,发展北斗导航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推动石化、有色、钢铁、煤化工、精细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施“三化”改造项目270个;
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
启动建设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实施“东数西算”产业园项目。

甘肃

02

重塑传统产业新优势

新疆

03

实施数字新疆战略

青海

04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信息材料、储能材料等特色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延伸;
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逐步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好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

|输入文案|

174

宁夏

05

做大做强重点产业

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推动九个重点产业做大量级、做强能级、做优品级,更好促进经济循环和产业链畅通;
推进工业结构、绿色、智能、技术四大改造,实施基础再造工程,延链补链、壮链强链,有效突破供给约束堵点,加快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增强产业链韧性;
发展数控机床、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业,提升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
开展园区质量提升行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园区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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