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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产业月刊 2023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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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产业月刊

长沙海川滑触线成功亮相江苏工地观摩会

8

2023年8月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

security industry

2023年8月•第8期

目录

contents

卷首语

Preface

编辑部/ The Editorial
editorial board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
秘书处
Editor Chief
总 编:柴昭一
Executive editor
主 编:周致远

P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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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6
P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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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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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7

建筑机械租赁行业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是关键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关于征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
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企业座谈会释放积极信号
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上半年CPI同比上涨 PPI同比下降
庞源指数-20230729更新
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赴陕建机参观交流
第一届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交流研讨会
长沙市召开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调研会
自治区特种工实操考试在新疆庞源基地顺利开展
2023年中核华兴达丰应届毕业生培训圆满收官
长沙成诚《带队之道》学习分享交流会
中核二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一周年
大汉科技2023年上半年销售总结会召开
徐工机械荣膺2023《财富》中国500强
中铁十一局携中天智装助力“大国重器”
中昇建机莅临江西飞达参观指导
长沙海川滑触线成功亮相江苏工地观摩会
读书栏目

建筑机械租赁行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是关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1条措施,在加强对民营经济关心,及时回应企业诉求,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等方面,向市场释放了清晰明确、积极向上的信号,也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在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尤其是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租赁行业中,笔者走访调研发现,一方面,企业普遍反馈近期应收账款和逾期付款情况大幅度增加,部分企业应收已经达到70%以上,有些项目甚至3年都无法回款。同时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过去产品的供不应求,到现在的供大于求,对于应收账款,建筑机械租赁企业面对国企、央企时地位更加弱势,使应收账款被拖欠问题更为严重。另一方面,使用单位要求租赁企业提供3—5年新机,致使租赁企业需要不断投入购买新机,大量超出3—5年年限无法使用的旧机却持续堆积。重重压力之下,行业企业信心大减,调研过程中甚至发现企业有意愿转行的,不在少数。
在这个关键时刻,《意见》的发布为建筑机械租赁行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对于当前我国在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治理机制仍存在对账款拖欠治理不足、现有法规对拖欠行为的监管效力不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的“三个不足”现象。《意见》中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单列,明确提出“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体现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决心。
7月28日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开始面向社会征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十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其中六就是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作为政策的实施对象,也是验证政策效果最关键的反馈力量,有制度保障,有申诉渠道,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共同构建稳预期、稳信心的长效机制,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阔步向前,做大做优做强。
(作者:周致远,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十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一是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民营企业准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有关地方和单位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方面的问题。 五是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背政府诚信、不兑现承诺等方面的问题。 六是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在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是有关地方和单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方面的问题。 九是其他不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问题。 十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
发展壮大的意见

法规政策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三、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五)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七)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发挥平台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九)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十一)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民营企业腐败治理机制。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十二)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联动执法。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十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五、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五)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研究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十六)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调动其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十七)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发展柔性制造,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十八)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十九)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升员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二十)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十一)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中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
(二十二)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民营经济中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
(二十三)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规范政治安排,完善相关综合评价体系,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四)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民营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二十五)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七、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二十八)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个人价值,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支持工商联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发挥作用。
(三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完善评估督导体系。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
(三十一)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在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涉民营经济政策开展专项评估审查。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必要时可研究编制统一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2023年8月•第8期

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 关于征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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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可靠性是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是反映产品质量水平的核心指标,贯穿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使用全过程。经过多年探索发展,我国制造业可靠性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外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产业基础存在诸多短板弱项,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指标尚待提升,管理和专业人才保障能力不足,成为掣肘我国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突出问题。为提升制造业可靠性水平,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可靠性技术攻关,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提高试验验证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不断提升制造业产品可靠性,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在制造业可靠性提升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行业指导、市场监管作用,增强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安全与可靠性意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分行业、分产业链梳理可靠性问题,发挥整机企业龙头作用,加强整机系统可靠性设计和管理,按产业链制定并传导可靠性指标和要求。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借鉴可靠性先进经验,着力突破重点行业可靠性短板弱项,推动大中小企业“链式”发展。——夯实基础、持续创新。加强可靠性前沿基础研究和标准制定,推动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可靠性工程深度融合,发挥生产装备数字化和产品智能化对可靠性的赋能作用,强化可靠性创新成果在工业基础和质量工程中的应用。
——加强协同、系统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央地联动,畅通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及专业机构的作用,为制造业可靠性提升持续提供全面服务支撑。
(三)主要目标。
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目标,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对标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补齐基础产品可靠性短板,提升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壮大可靠性专业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产品可靠性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制造业企业。
到2025年,重点行业关键核心产品的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可靠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企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可靠性试验验证能力大幅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建设 3 个及以上可靠性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形成100个以上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到 2030 年,10 类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靠性标准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培育一批可靠性公共服务机构和可靠性专业人才,我国制造业可靠性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制造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强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质量与可靠性发展战略,树立以可靠性为核心的质量管理观。鼓励企业贯彻实施 GB/T 19004、GB/T 19024 等标准,推动企业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PDCA)模式加强企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开展自我声明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强质量信誉及信用信息
市场采信度,实现企业的持续成功及财务和经济效益提升。支持企业设置首席质量官和可靠性管理部门,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可靠性管理评价和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开展关键过程能力评价和制造成熟度评价,推进关键典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质量技术帮扶衔接联动。开展质量与可靠性知识普及、质量管理小组、对标达标等活动,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协同管理。发挥龙头企业需求牵引作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管理,以可靠性管理体系为抓手,强化对供应商产品的质量评价与可靠性管理成熟度评估,畅通可靠性指标传递机制,提升配套企业的可靠性管理水平。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可靠性联合设计、可靠性管理等协同攻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和质量可靠性水平整体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以下均需地方部门落实,不再列明)(二)加快可靠性工程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围绕可靠性工程管理、设计、制造、分析评价、试验验证等环节,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重大项目,开展失效物理、加速试验等可靠性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可靠性仿真、故障诊断与智能运维等应用技术研究,突破可靠性正向设计关键技术,开发可靠性工程新方法和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可靠性管理工具,提高产品全生命周期可靠
性管理能力。鼓励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构建可靠性设计技术体系,推广可靠性建模、分配、预计等普适性可靠性设计技术,鼓励企业加强可靠性设计技术应用,促进可靠性设计与产品功能设计同步实施。强化制造工艺可靠性技术应用,加强对材料热处理、电子封装和机械装配等工艺可靠性技术的推广,提升产品制造质量可靠性水平。强化可靠性分析与评价技术应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可靠性认证及质量分级行动,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可靠性综合分析与评价技术体系。推广多应力综合可靠性试验、可靠性加速试验等试验验证技术,应用试验、分析、改进等闭环措施,促进产品可靠性持续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和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
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行业,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筑牢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及先进基础工艺的可靠性水平。实施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促进可靠性增长。强化可靠性指标考核与评价,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实施和相关标准制修订中,强化可靠性攻关及创新成果评价与转化应用,倒逼可靠性不达标的产品退出市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1 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机械行业,重点提升工业母机用滚珠丝杠、导轨、主轴、转台、刀库、光栅编码器、数控系统、大功率激光器、泵阀,农业机械用精密排种器、液压件、柴油机燃油喷射系统、拖拉机动力换挡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工程机械用数字化液压元件、一体化电驱动系统,工业机器人用精密减速器、智能控制器,仪器仪表用控制部件、传感器、源部件、探测器、样品前处理器等关键专用基础零部件和高端轴承、精密齿轮、高强度紧固件、高性能密封件等通用基础零部件的可靠性水平;提升铸、锻、焊、热处理等基础工艺水平。
电子行业,重点提升电子整机装备用 SoC/MCU/GPU 等高端通用芯片、氮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精密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器件、新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高适应性传感器模组、北斗芯片与器件、片式阻容感元件、高速连接器、高端射频器件、高端机电元器件、LED 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提升高频高速印刷电路板及基材、新型显示专用材料、高效光伏电池材料、锂电关键材料、电子浆料、电子树脂、电子化学品、新型显示电子功能材料、先进陶瓷基板材料、电子装联材料、芯片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材料性能,提高元器件封装及固化、外延均匀、缺陷控制等工艺水平,加强材料分析、破坏性物理分析、可靠性试验分析、板级可靠性分析、失效分析等分析评价技术研发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在相关行业中的应用。
汽车行业,重点聚焦线控转向、线控制动、自动换挡、电子油门、悬架系统等线控底盘系统,高精度摄像头、激光雷达、基础计算平台、操作系统等自动驾驶系统,车载信息娱乐、车内监控、车机显示屏等智能座舱系统,车载联网终端、通信模块等网联关键部件,以及核心控制、电源驱动、IGBT、大算力计算、高容量存储、信息通信、功率模拟、高精度传感器等车规级汽车芯片,通过多层推进、多方协同,深入推进相关产品可靠性水平持续提升。 专栏 2 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机械行业,重点提升立/卧式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重型数控机床、大型压铸机、液压/伺服压力机、激光焊接与切割装备、真空热处理炉、增材制造等工业母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小型适用农机等农机装备,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可靠性水平。提升工业控制仪器仪表、测试分析仪器、光电检测仪器、生物医学仪器等高端仪器设备精度和可靠性水平。电子行业,重点提升无人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设备、服务机器人、智能门锁等智能产品,曝光机、蒸镀机、切片机、涂覆机等电子专用设备,质谱仪、示波器、电子透镜等电子测量仪器,高效光伏电池等产品,北斗导航终端、5G 通信设备等物联网终端,高端服务器、激光打印机、远程会议系统等计算机及
外部设备可靠性水平。
汽车行业,重点突破基于数字化试验场的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可靠性检测与评价技术,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软件功能性能、可靠性水平、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综合能力,提升动力电池健康状态评价、使用寿命评价、安全性及故障预警、低温适应性等可靠性和耐久性测试评价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可靠性水平提升。 (四)完善可靠性标准体系。加强可靠性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编制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围绕机械、电子、汽车等行业现状和可靠性提升需求,开展通用要求、管理、设计、分析、试验、评估、维修保障等可靠性基础共性标准和急需标准制修订,补齐短板,推动在关键核心产品强制性标准中增加可靠性指标。发挥市场驱动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强高水平可靠性团体标准研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强可靠性标准统筹协调,依托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机构成立可靠性标准工作组,完善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靠性国际标准转化,推动国内先进可靠性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强化标准宣贯实施,开展可靠性标准化建设与应用试点,加快相关标准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计量和测试验证对可靠性的支撑作用。发挥计量对测试验证的基础支撑作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检测方法的科学验证。夯实制造业可靠性计量基础,加快机械、
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急需的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建立一批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准、标准,制修订一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加大测量误差、测量不确定度等计量基础理论在制造业可靠性中的应用,为制造业可靠性提升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
加强可靠性测试验证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结合测试验证需求改造升级试验检测设施,建设专用可靠性试验、环境适应性试验验证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合作,创建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重点行业可靠性实验室,搭建专用可靠性试验检测环境。面向行业可靠性验证共性需求,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关键共性验证技术攻关,开发多应力综合验证、耐久性试验、计量测试等测量仪器和试验设备,构建可靠性设计与仿真、故障诊断与分析等软件工具箱,提升检验检测与试验验证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数字技术在可靠性提升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在产品需求分析、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维修保障等全过程应用,宣贯推广企业两化融合度、数据管理等国家标准,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依托数字技术,加快适应市场对质量与可靠性的动态需求,推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创新,更好提升用户体验。
推动 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可靠性工程的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促进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提升。
加强数字模型等工具的开发应用及配套标准研制,运用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数字孪生、可靠性仿真等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设计水平。推动生产制造装备数字化改造,促进传感、机器视觉、自动化控制、先进测量等技术在生产制造环节深度应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质量波动。加强智能检测技术与装备应用,推动在线检测、计量等领域仪器仪表升级,促进制造装备与检验测试设备互联互通,提高检验检测效率和精准性。深化产品故障预测、智能化运维等技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应用,有效降低产品故障风险,提高产品可靠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高可靠性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推进可靠性数据跨环节跨企业共享利用,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用户使用等环节的可靠性数据分析,建设可靠性基础数据平台,加强典型产品失效机理研究,为产品迭代优化提供技术服务。引导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可靠性培训、咨询、诊断等服务,重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可靠性提升综合解决方案。支持检测认证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探索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第三方可靠性评价认证等工作,鼓励社会采信可靠性认证结果。推动品
牌服务专业机构将可靠性管理纳入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夯实品牌培育基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可靠性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强化可靠性课程和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可靠性教材编制和师资队伍培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可靠性人才。鼓励企业和高校等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加强可靠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可靠性实践能力。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职业院校加大可靠性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可靠性工作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可靠性工程师等岗位能力评价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现有工作机制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统筹谋划、合力推进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工作。发挥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作用,为制造业可靠性提升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论证和工作指导。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促进制造业可靠性提升的配套政策措施。(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可靠性提升工作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政策规划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加强对制造业可靠性提升的支持和激励。落实企业可靠性技术研究、产品设计开发、中试阶段测试验证等环节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等普惠性政策。鼓励在重点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支持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制项目中,强化可靠性相关指标要求。在省级政府质量考核中增加对可靠性工作的考核,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工作的投入。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组织作用,搭建跨领域跨行业的可靠性交流平台,开展质量与可靠性活动,积极推广可靠性先进理念、技术、工具及典型案例,宣传“中国制造”优秀品牌,促进企业增强可靠性意识,引导社会树立优质优价的价值导向,为制造业可靠性提升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地方和行业组织引导作用,加大对可靠性提升的支持激励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靠性创新质量、绩效、贡献方面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和产业技术基础,先进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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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编制统一目录。梳理规范应急管理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编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实施依据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原文,不涉及增加行政相对人责任义务等内容。《指导目录》中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要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源头治理。对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取消。需要保留或者新增的行政执法事项,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虽有法定依据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要大力清理,及时提出取消或者调整的意见建议。需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按程序先修法再调整《指导目录》,先立后破,有序推进。
四、压实责任主体。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健全问责机制。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对不按要求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和履职需要,制定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压减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罚。积极推行“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环节、结果等全过程网上留痕,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
六、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原则,聚焦应急管理领域与经营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经营主体、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制定简明易懂的行政执法履职要求和相应的问责办法,加强宣传,让经营主体、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方便查询、使用和监督。结合应急管理形势任务和执法特点,探索形成可量化的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办法,作为统筹使用和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畅通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鼓励支持经营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七、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应急管理部要强化对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中央编办要会同司法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把关。
《指导目录》由应急管理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7月5日    

2023年8月•第8期

国办函〔2023〕5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规政策

2023年8月•第8期

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党的二十大全面回顾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指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进入新时代,我国住房供应规模持续增加,根据“七普”数据,我国城市、镇、乡村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6.52平方米、42.29平方米、46.80平方米,比“六普”时分别增加7.4平方米、10.3平方米、15.1平方米。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000多万套,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5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
  城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质量明显提高。202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22%,建成区面积6.4万平方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98.06%,供水普及率99.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29平方米,城市道路长度55.22万公里,建成城市轨道交通长度9575公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乡村建设力度空前,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改造农村危房2400多万户,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累计建设5万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全国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8155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1.2万亿元,增加值达到8.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9%,吸纳就业超过5000万人。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一批世界级标志性重大工程相继建成,彰显了中国建造水平。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加快,2022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549.9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2.9%,“中国建造”品牌享誉全球。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阔步前行。
  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进行了宏观展望,重点部署了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住房发展已经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进入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的发展时期;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乡村发展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基础上,进入了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期盼拥有更舒适安全的居住条件、更便捷高效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更优美宜人的城乡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新征程上,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实在在成效,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对幸福最朴素的期待,安居才能乐业。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造“好房子”样板,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让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更加舒适美好。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空间。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以城市设计为龙头,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城市不同尺度设计要求,同时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研究建立建设工程许可制度,构建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到运维的闭环管理制度;以城市体检为基础,查找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将城市体检出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以精细治理为保障,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着力建立现代化城市治理新模式。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有针对性地补短板、惠民生、促振兴;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保护传承发展中华农耕文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小城镇现代化建设。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是重要的实体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要守好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的初心,全面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建筑工人队伍培训教育,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阵地。党的二十大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县城、社区、乡村,加快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绿色建筑,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城乡建设方式转型。
  筑牢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发展底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防止与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交织引发系统性风险;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既有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等领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进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发出“三个务必”的新时代赶考动员令,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努力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政治保证,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以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坚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树立系统思维,加强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心怀“国之大者”,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谋划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统筹上下功夫,统筹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切实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在重点上求突破,注重稳中求进、试点先行、精准发力,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科技引领。将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深化住房、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建筑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持续巩固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世界领先技术,集中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惠民实用技术,举全行业之力打造“数字住建”,以科技进步赋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扛起责任,强化担当,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依靠顽强斗争应对挑战、抵御风险、破解难题。加强干部教育培养,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锻造专业敬业的优秀品格,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营造团结奋斗、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摘要:根据“七普”数据,我国城市、镇、乡村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6.52平方米、42.29平方米、46.80平方米,比“六普”时分别增加7.4平方米、10.3平方米、15.1平方米。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000多万套……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1.2万亿元,增加值达到8.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9%……2022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549.9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2.9%。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3〕13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0日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统筹科技资源、凝聚创新力量、引导科技研发,提升科技成果支撑和服务应急实战的水平,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应急管理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具体包括:
(一)应急管理部作为推荐部门及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
(二)应急管理部设立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技需求,聚焦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应急管理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先进适用装备研制等。
第三条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遵循需求牵引、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以下简称科信司)负责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指导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二)组织征集、论证应急管理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统筹协调、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三)组织征集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需求,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科技项目咨询专家库、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应急管理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以下统称业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负责业务领域的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
(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三)参与编制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配合做好项目立项评审、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支持和协调推动科技项目成果在其负责业务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第六条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咨询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一)为应急管理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和项目论证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二)为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三)参与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科信司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遴选并委托第三方单位作为项目管理机构配合开展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日常联系和实施监督工作。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项目申报指南;
(二)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立项评审,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等立项工作;
(三)负责项目年度和中期检查、绩效评价等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程序对项目变更、延期、终止等提出初步意见;
(四)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组织开展成果登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和信息共享;
(五)配合科信司协调解决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项目牵头单位是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激励科研人员、扩大科研自主权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单位法人责任,按照签订的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履行任务书各项条款,落实配套条件,完成研发目标和任务;
(三)按要求及时编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信息报表、科技报告等;
(四)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需要调整的重大事项;
(五)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做好监督、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履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和义务;
(七)增强服务应急实战的敏锐性,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为大震巨灾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预防和风险防范、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管理政策标准制定等提供支撑和服务。
第三章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深化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合作,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配合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需求凝练、项目建议、指南编制、申报推荐、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示范推广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第十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趋势研究、技术预测和需求征集工作,超前谋划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向的重大及重点科技问题凝练和重点研发任务论证,组织业务单位及专家研究建立重大科技需求项目库,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时报送项目需求和建议。
第十一条 科信司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先推荐应急管理系统高水平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将应急管理部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第十二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加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组织,提前对项目申报意向进行摸底,推荐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和团队进行申报。项目推荐范围应为应急管理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应为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
第十三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年度与中期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加强对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承担项目的管理监督,并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协调保障支撑。
第十四条 有关业务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委托管理项目的立项推荐、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十五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协调推动实战导向明确的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示范推广及转化。
第十六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及时拨付经费、聘请科研财务助理、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财务报销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要求,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第十七条 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应及时向科信司报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与立项情况,并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当年申请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类型、承担单位、负责人、主要研究内容、经费额度、研究周期等信息。
第十八条 中国地震局按照现有方式,配合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做好地震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需求凝练、项目建议、指南编制、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并将项目推荐、立项等有关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科信司。
第四章 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协调推进日常工作机制,由科信司牵头成立工作组,邀请业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等派员参加,协调推进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成果推广等工作。
第二十条 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对应急管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先进装备研发等要更好发挥“公开择优”方式作用,加大“揭榜挂帅”力度。
(一)关于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类项目。对于应用需求极为迫切、研发任务组织强度较高、优势单位较为集中的限期任务,以及应对突发紧急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或任务敏感不宜公开竞争落实的任务,可在一定范围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直接委托或从优势单位中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在立项后进一步强化项目任务书的综合论证。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类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应急管理系统内单位牵头联合社会优势科研力量申报。
(二)关于公开择优类项目。公开择优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自主申报。
(三)关于“揭榜挂帅”项目。对于目标明确、应用急需、用户明确的重大及重点攻关任务,制定“榜单”在适当范围内发布,明确需求目标、时间节点、考核要求和奖惩措施。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鼓励相关单位组建团队协同攻关,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有关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向的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需求研究、论证和凝练工作,提出需要攻克的应急管理重大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装备攻关需求。
第二十二条 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在开展项目需求凝练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应突出问题导向和实战牵引,坚持由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提出研发任务;
(二)项目申报指南应明确研究任务(方向)、项目遴选方式,对申报程序、推荐程序、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事项等进行说明;
(三)自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30天。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经费以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为主。应急管理部通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引导性支持和重大成果的补助。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有特殊研发时限要求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五条 申报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发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落实项目研究和示范经费,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力和保障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揭榜挂帅”项目及其他需要放宽负责人年龄、学历及职称要求的,应在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六条 符合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客观准确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保障条件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 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多单位、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事先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第二十八条 对于需要推荐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由申报单位向业务单位以及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推荐申请,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推荐。
第二十九条 科信司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会同项目管理机构和业务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产生拟立项项目清单。
第三十条 应急管理部对拟立项项目清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复准予立项。项目确定后,科信司、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牵头单位、用户单位(如有)等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牵头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高质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在每年规定时间向项目管理机构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科信司、项目管理机构、业务单位和用户单位等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向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第三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确保项目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对科研团队进行相应调整,报科信司进行备案。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实施周期、主要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等重大事项的,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申请,科信司会同项目管理机构、业务单位、用户单位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第三十三条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需申请延期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不晚于项目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科信司会同项目管理机构、业务单位和用户单位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任务书签署各方均可提出终止项目的建议,经应急管理部审核同意后予以终止。
(一)研究内容失去科研和应用价值;
(二)经实践证明,项目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法实现项目任务书规定的进度且无改进办法;
(三)受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资金、原材料、人员、支撑条件等未落实或发生改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
(五)项目执行中出现严重的知识产权纠纷;
(六)组织管理不力或者发生重大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进行;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科研不端行为且不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九)项目任务书规定其他可以终止的情况。
对于终止项目,将予以撤销,面向社会公布,并函告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牵头单位。
第三十五条 科信司、项目管理机构加强对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成员、专家及实施过程中相关个人的科研诚信管理,客观、规范地记录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科研信用信息,对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标准及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论文、专著、样机、样品、软件等,应标注“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字样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Ke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of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 项目执行期满后,由科信司或委托项目管理机构、推荐单位、业务单位等组织专家和用户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牵头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绩效评价材料准备和提交工作,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绩效评价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和结题三类:
(一)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通过;
(二)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或科研诚信问题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未通过;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按结题处理;
(四)未按任务书约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或未按期提交材料的,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或个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拒不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均按未通过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于通过绩效评价的项目,绩效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两档。
第三十九条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向项目牵头单位下达绩效评价结论并颁发证书,绩效评价结论抄送项目推荐单位及有关业务单位。
第四十条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下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具体如下:
(一)绩效评价结论为通过且为优秀的项目,应急管理部将在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人才支持计划,提名国家科技奖励或其他全国性奖励,组织建设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开展成果应用示范和推广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二)绩效评价结论为未通过的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绩效评价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主体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纳入科研诚信记录、限制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惩罚措施。违纪违法情况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在收到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后3个月内,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材料、项目成果和相关技术文件并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十二条 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对项目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任务书执行。
第四十三条 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实施成果登记管理,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绩效评价后3个月内在项目管理机构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第四十四条 项目各相关方应当积极应用和有序扩散项目成果,促进技术交易、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一)科信司将项目形成的优秀科技成果统一纳入应急科技众创平台、应急装备之家,面向社会发布,搭建供需对接渠道,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
(二)业务单位、推荐单位、用户单位等应积极运用项目成果,推动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具有较好实战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纳入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先进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
(三)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业务单位、推荐单位、用户单位推广和有序扩散项目成果,促进技术交易、成果转化,并落实好本单位支持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
第四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和对口服务单位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的对口服务科技攻关任务,经实验室和对口服务单位申请可纳入本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清单进行管理,属于部级科技项目。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及取得的成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密级评定、确认和保密管理。
第四十七条 涉及资金使用及管理等事项,按照资金来源,执行其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八条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信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规政策 

2023年8月•第8期

关于公开征求强制性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解决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及培训能力良莠不齐、培训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uzheneu@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于哲,18710196617。
附件: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2023年7月1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企业座谈会 释放积极信号

记者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召开企业座谈会,就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
  会上,8家来自建筑施工、建设科技、房地产等领域的国有、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了重点发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分析了当前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表达了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真切感受,就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倪虹强调,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根支柱,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倪虹指出,要坚持系统思维、协同发力,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赋能,提高住房品质,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希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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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倪虹强调,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根支柱,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规政策 

2023年8月•第8期

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政策储备,强化决策支撑,现对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落实“双碳”目标任务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路径研究
分析全球范围内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趋势,梳理总结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提出相关支持政策建议。
(二)碳预算管理制度研究
梳理国际碳预算管理经验做法,分析其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研究提出建立碳预算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分类识别及支持政策研究
按类别梳理绿色低碳领域先进技术,分析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应用前景、国内外研究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确定先进适用技术范围,研究提出支持有关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政策建议。
(四)产品能耗标准与碳排放标准协同模式研究
梳理分析世界主要经济体重点产品能耗和碳排放管理要求,研究我国产品能耗标准与碳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提出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和碳排放标准的协同管理模式和相关政策实施建议。
(五)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
梳理全球范围内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碳标识制度有关情况,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方法学、背景数据库和碳标识制度总体框架,提出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六)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研究
开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碳排放因子相关系数测算工作程序,并通过开展调研、组织试算等方式验证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可行性。
(七)碳减排市场化机制研究
梳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及运行情况、碳抵消机制设计及实施情况、其他碳减排相关市场化政策机制设计及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碳减排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建议。
二、总体要求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精神,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基本国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梳理发展现状、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改革目标、政策举措及对策建议等。
(三)要注重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符合客观实际,政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深入推进“双碳”各项重点任务和制定实施新的重大政策提供支撑。
(四)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所有。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组织、指导、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序号、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确定具体承担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委托研究课题项目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咨询电话:6850511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2023年7月27日

上半年CPI同比上涨 PPI同比下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回升向好,市场需求继续恢复,生产供给相对充足,消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3.1%。
一、消费领域价格小幅上涨
CPI总体小幅上涨。上半年,全国CPI比上年同期上涨0.7%。分月看,CPI同比前高后低。1月份,受春节效应等因素影响,CPI同比上涨2.1%;2月份,节后消费需求回落,叠加春节错月等因素,同比涨幅回落至1.0%;3—6月份,国内消费市场供应充足,国际能源价格有所回落,CPI同比涨势逐步回落,6月份转为持平。
食品价格有所上涨。上半年,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5%,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食品中,薯类、鲜果和禽肉类价格涨幅较高,上半年分别上涨10.7%、7.9%和6.4%,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28个百分点;食用油和鸡蛋价格分别上涨4.7%和3.5%;生猪产能充足,猪肉价格同比从5月份开始转降,上半年平均上涨3.2%;鲜菜、牛肉和羊肉价格分别下降2.7%、1.1%和2.8%;其他食品价格基本稳定。
能源价格持续回落。受国际能源价格下行影响,国内能源价格持续回落,上半年同比平均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28个百分点。其中,汽、柴油价格分别下降7.3%、8.0%,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扩大6.8和7.3个百分点;液化石油气价格由一季度上涨1.7%转为下降2.2%;车用天然气、居民用煤等能源价格分别上涨2.9%和0.4%,涨幅比一季度均有回落。
核心CPI涨幅基本稳定。上半年,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7%。其中,服务需求持续恢复,服务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一季度扩大0.1个百分点。服务中,居民出行需求较旺,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分别上涨20.2%、5.0%、8.6%和7.1%;家政服务和医疗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9%和1.0%,涨幅比一季度分别扩大0.8和0.1个百分点;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2%和0.9%,涨幅基本稳定。扣除能源的工业消费品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服装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一季度扩大0.1个百分点;燃油小汽车价格下降4.2%,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8个百分点。
二、生产领域价格下降
PPI总体下降。上半年,全国PPI比上年同期下降3.1%。其中,一季度下降1.6%,二季度下降4.5%。分月看,同比降幅逐月扩大。受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回落、市场需求不足及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PPI同比降幅从1月份的0.8%扩大至6月份的5.4%。
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带动PPI下行。上半年,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下降4.1%,影响PPI下降约3.06个百分点,是影响PPI下行的主要因素。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6.6%,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5.0%,加工工业价格下降3.4%,降幅随产业链自上而下收窄。分行业看,国际石油、有色金属价格震荡下行,带动国内相关行业价格下降。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下降13.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下降9.4%,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8.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7.0%。煤炭供应充足,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下降7.4%。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钢铁、建材等行业价格走低,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13.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价格下降6.1%。上述7个行业合计影响PPI下降约2.79个百分点,占总降幅3.1%的九成。
生活资料价格平稳运行。上半年,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衣着价格上涨1.6%,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6%;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6%。分行业看,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价格上涨4.4%,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2.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价格上涨1.3%,纺织服装服饰业价格上涨1.1%,家具制造业价格上涨0.7%。
一些技术密集型行业价格上涨。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新动能增强。上半年,一些技术密集型行业价格同比上涨,其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价格上涨5.0%,电池制造价格上涨3.5%,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价格上涨1.7%,计算机制造价格上涨1.2%,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价格上涨0.7%,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价格上涨0.6%。

行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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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源指数-20230729更新

7月21日,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领导及专家一行14人赴陕建机股份参观交流。陕建机股份副总经理白海红、副总经理范勖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谈,协会领导一行在陕建机股份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企业文化展示中心、装配、机加工、涂装喷粉线等生产车间。
座谈会上,陕建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范勖成欢迎致辞,陕建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白海红就公司的成立、发展过程及未来规划做了详细的介绍。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巍介绍了本次参观人员: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起重吊装专业委员会主任孙曰增、北京建工集团五建机械公司张冲、北京天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超、北京建筑大学教授王凯晖、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管理部副部长杜嵬、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高级经理董海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高级经理张建博、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起重吊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红宇、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德刚、北京比仕达建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典海、北京慧通源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飞、北京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小荣及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胡郁林等,对陕建机股份公司的制造水平、发展模式及钢结构制造领域的优势给与充分肯定,对陕建机股份塔机进入北京市场表示热烈的欢迎。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一行就目前租赁市场的技术标准等问题与陕建机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
这次参观交流让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领导一行对陕建机股份的企业文化、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日后更广泛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领导一行赴
陕建机参观交流

行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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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参加第一届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交流研讨会

2023 年7月29 日,由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主办,北京萨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一届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交流研讨会”在北京市举行。
本次交流研讨会邀请的单位主要有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石家庄市绿色建材装备行业协会、成都市建设施工安全与材料设备协会、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哈尔滨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南京工业大学等。我会会长唐洪亮代表协会受邀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参会代表们就目前部分地区设备准入年限、租赁市场价格、回款管理现状,信用评价体系如何建立或优化,设备租赁企业怎么适应现在的发展趋势;总包企业设备管理面临人和管理手段的问题探讨,如何对租赁企业、操作及安拆人员、检测机构进行管理优化,内部设备管理人员培养及管理方式的优化;设备管理智能化和数字化现状与弊病,智能化和数字化与现有管理结合落地方案;协会在行业如何自律管理、对上建言献策、对企业帮扶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和梳理,并指定一人进行了汇总分享。
会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了会议总结,同时邀请行业嘉宾进行了总结发言。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加强了核心城市行业协会间的交流,充分研究讨论了当前建筑起重机械行业现状,共同探索了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共谋了行业未来发展之路,为建筑起重机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不懈动力并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助推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6月30日下午,市质安站在市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协会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调研座谈会。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自律委员会、市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协会负责人,10家建筑起重设备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代表及4名行业技术安全专家参加。
会议由市质安站综合管理部部长刘屹东主持。他介绍了调研座谈会的目的和意义,并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管理的调研提纲进行详细解说。
与会人员围绕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拆、检测市场发展现状、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建筑起重机械全过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分析,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等,结合从业经验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各方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并就推行“一体化”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屹东对参加本次调研座谈会各方代表表示感谢,并总结:
一是各相关单位应提高认识、着眼长远,积极顺应行业“一体化”发展趋势,助推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二是市设备租赁协会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做好“一体化”管理的前期引导工作,为行业的安全、健康及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我站将充分结合外省“一体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调研座谈会成果,形成调研分析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助推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长沙市质安站在协会召开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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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特种工实操考试在新疆庞源
运营基地顺利开展

7月21日,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缓乌鲁木齐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压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乌鲁木齐建设厅、自治区安全总站统筹部署,由乌鲁木齐达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新疆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筹办的第一期特种工实操取证考试,在新疆庞源运营基地顺利开展。
 本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主要涉及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脚手架安装拆卸工、建筑高、低压电工、吊篮操作工、爬架操作工等共计300余人。新疆庞源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考评员全程驻场监考、全程监控,两名专职安全监护人员巡查考试现场,考场氛围严肃,秩序井然。
  此次实操考试,受到乌鲁木齐建设厅、自治区安全总站领导的高度评价,希望新疆庞源今后能越做越好,越做越强,为区特种行业建设踊跃输入可用之才。

“凝心聚力 筑梦远行”2023年中核華興達豐应届毕业生培训圆满收官

7月21日上午,2023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开营仪式在中核華興達豐上海总部举行。達豐中国首席运营官、中核華興達豐董事兼总经理朱辉,中核華興達豐常务副总经理、广东達豐总经理于春雷,中核華興達豐副总经理、達豐中国清洁能源事业部总经理陈先勇,中核華興達豐华东区域运营总监、重庆大峰副总经理郑兴瑞,中核華興達豐工程技术研发总监金久富,中核華興達豐西部区域运营总监罗建,中核華興達豐人事行政总监蔡寅,中核華興達豐安全总监万冲出席此次活动。
本次培训由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统筹策划、组织、实施,共计17名大学生参加。
见面会上,達豐中国首席运营官、中核華興達豐董事兼总经理朱辉对新员工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对他们选择加入公司并选择公司表示感谢!
对应届生来说,都是以新人的身份踏入职场,随着个人发展会逐渐呈现差异化,而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个人的努力程度。因此,朱总也给大学生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告别了象牙塔,作为职场新人要尽快适应环境的改变与身份的转变,唯有快速成长,方能进而有为。
二是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珍惜现场学习的机会,树立踏实的工作作风,唯有深耕自己,方能脱颖而出。
三是结合目标制定职业规划,多从实践中总结。同时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的优势:敢言敢干,多和领导同事交流学习。唯有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
为帮助朝气蓬勃的“萌新”们快速融入企业,完成角色转变、身份融入,本次培训采用内外结合的方式,内部课程邀请公司领导为新员工们进行讲授,围绕企业文化、发展历程、发展战略、项目管理、角色转变、职场礼仪等课程,赋能新员工的职业成长。
 外部课程特别邀请了中旭教育何晓飞老师进行授课,通过《社会人心态之正确的职业观念》、《社会人心态之主动的职业心态》、《成年人逻辑之积极的职业思维》、《靠原则做事之价值观建设》、《用结果交换之结果导向》等课程,结合小组讨论、角色演练、交流互动等多样化形式,助力新员工职业素养的提升,为今后更快的融入工作环境,转变角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员风采

7月12日上午,长沙成诚召开《带队之道》学习心得分享交流会。公司领导,各部门、分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参训人员参与会议,会议邀请中旭教育湖南分公司总经理白雪老师担任主持,董事长彭新元、总经理彭志强、副总经理霍毅胜、副总经理马政坤担任评委。
七位学员依次进行了学习心得分享,带领大家重温《带队之道》课程。释放是最好的吸收,大家在分享的过程中凝聚力量,进一步巩固知识、加深印象,并通过学习交流,充分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
分享结束后,白雪老师从“拥抱新事物,生长新能力,创造新绩效”三个层面为大家赋能。
董事长对大家的分享予以肯定,并勉励大家要“学到实处,习到精髓”,充实思想,作为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树立正能量导向,营造正能量氛围;学习是为了改变,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个体的力量助推工作系统向优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运营效率,学到、知道、悟到、用到,方能得到。
经过评委打分,现场评选出“最佳分享奖”三名:第一名刘令仪、第二名李朝暾、第三名刘兴寨,三位领导为大家颁发奖品。

长沙成诚《带队之道》学习
分享交流会、《卓越销售团队》培训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2023年7月14日,是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一周年。中核二四承担核岛土建施工任务。回首一年来的建设历程,海阳核电项目团队始终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奋勇争先的果敢和只争朝夕的拼搏,勇于挑战各种困难,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环节创新优化,高质量、高标准、安全有序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持续打造核电建设新标杆。
海阳项目团队紧盯重大节点抓进度,全面统筹平衡资源,狠抓先决条件落实,强化过程跟踪,确保相关措施落地快、推进稳,并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破解项目难题。
截至目前,海阳3、4号机组主体施工按计划推进,3号机组七大模块全部移交,重件道路、工程指挥中心等工程顺利完工,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一个又一个里程碑节点的实现,受到上游单位表彰,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同时,海阳核电项目团队充分思考、系统总结,提出二期工程“五化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体系支撑。
一是通过不断总结复盘推进AP堆型区域化建设,形成AP堆型的区域化管理新模式,固化区域人员和责任范围,做专做精项目管理,压实经营责任,严控成本、扩大营收。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以BIM为核心的智能化建造,通过进一步拓展应用为少人化、无人化做出贡献。
三是按照“应模尽模、能模则模、无模创模”的原则,系统做好钢筋模块化、钢结构与大宗材料一体的模块化等施工策划,加快推进设计施工融合,实现工期的大幅缩短。
四是将精细化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稳抓不懈,通过对标先进、紧盯行业最优、落实专项措施等手段,圆满完成各项节点任务。
五是加强一体化建设,通过建安一体化、大项目一体化、采购/设计/施工/调试一体化、统筹社会资源一体化等“四个一体化”建设,从单一向多维度延伸,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海阳核电项目团队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先锋队、区域组攻坚突击队,做到关键任务有党员引领、关键技术有党员攻关、关键工序有党员盯守、关键时刻有党员冲锋,着力推动施工生产“急、难、险、重、新”任务目标实现。
同时,还不断强化党建力量,促进资源共享,积极与管理单位、协作单位开展党建共建,为党建引领赋予新的动能;持续推进党员进班组,实现内外协同联动,推动新型班组建设。
面对新一轮核电发展机遇,中核二四始终致力于做好项目建设过程资源保障、项目管理优化升级、先进建造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工程建造能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海阳二期工程建设,打造核电建设新标杆,为“工期更短、造价更低、质量更优”做出更大贡献。

中核二四 | 与时间赛跑 与日月同行——记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一周年

2023年8月•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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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第8期

聚信心 迎新局 || 大汉科技2023年上半年销售总结暨第三季度PK赛召开

在市场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当下,行业竞争格局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进入常态化。大汉科技上半年盯紧市场变化,多措并举、精准施策,通过智能化新产品的研发、完善带动市场效应明显;通过销帮帮管理进一步激活全体销售精英动力;通过市场区域的优化进一步对市场进行细分;通过优选综合素质高的营销人才补充到销售系统,对区域市场和交叉空白市场做透、做细、做实。
7月8日下午,大汉科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上半年销售总结暨第三季度PK赛”会议。公司董事长康与宙、常务副总裁李俊池、各销售公司负责人及线下、线上全体销售精英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总结了上半年的销售工作,充分提炼出精华,制定好销售目标、计划和措施,用于指导下半年的销售工作,并对各销售部门进行第二季度或上半年销售业绩PK,优选四位有代表性的销售精英进行营销经验分享,安排部署好第三季度的销售工作,统一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重塑信心、凝聚信心,在变局中迎来新局,共同奔赴新的征程!
公司常务副总裁李俊池李总在会上说当前行业洗牌进入深水区,高速发展不再,每个企业都应该做好定位,做好产品品质,理性看待行业转折时机,拒绝无序竞争。公司下半年销售团队要利用好公司整体力量和资源,持续运用好会议模式和邀约客户来厂参观模式;要善于将公司的产品特点及优势政策等更加清晰的传达给客户;要善于在区域内建立标杆客户包含建筑公司,积极开拓未合作的新客户,提升新增订单量。认识到竞争的残酷性,巩固好优势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新开发战略性市场需要加快速度,优势市场是公司取得发展的基础,更需要采取进攻战,容易获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品牌公关活动任重而道远,要善于运用公司品牌公关费用,实现逐个突破。
公司董事长康与宙做重要讲话,康总说当前行业市场仍然处于调整过程中,市场变化越来越快,近期仍会面临一定压力,但随着国家政策效力的发挥和市场环境的稳步好转,后期压力会逐渐释放,长期看行业整体将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在公司层面,康总明确表示将在外贸、租赁,中大塔、智能施工升降机、物料梯、井道梯等产品方面进行持续发力,把未来的产品推向市场,抢占先机。同时,安排部署了1400tm塔机产品的开发、投产,持续增强新产品竞争力。
康总说要对销售组织结构和团队建设持续进行完善,要求全体销售精英从不间断的行动到有策略的行动再到有责任的行动,并进行不间断的总结,提升与市场互动的能力,来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要凝聚信心、迎难而上,利用好公司新产品、新政策优势,利用好公司会议模式和拉客户回厂参观模式,逢单必抓,为业绩,尽所能;要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团结一心,才能最终形成合力和竞争力。

双榜揭晓!徐工机械荣膺2023《财富》中国500强、胡润中国元宇宙潜力企业

2022年,徐工机械整体上市,在行业调整期以较强的韧性,实现营业收入938.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7亿元,在国内均列行业第一。在7月11日发布的《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名单中,徐工机械也位列榜单146位,稳居行业第一。
另外,在元宇宙领域,徐工今年上半年面向全球宣布推出全新元宇宙NFT数字资产藏品,标志着徐工正式布局web3.0数字技术领域。

 7月25日,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全球公布,徐工机械位列第212位,高居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第一。
➢ 7月20日,《2023胡润中国元宇宙潜力企业榜》正式发布,列出元宇宙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中国企业,徐工机械获评“最具潜力Top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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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携中天智装助力“大国重器”——阿克塞光热+光伏试点项目

连日来,在阿克塞县四十里戈壁实施的省列重大项目、国家“沙漠、戈壁、荒漠”大型太阳能热发电基地示范项目之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热+光伏试点项目,正在马力全开,加快推进。
该项目位于阿克塞县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级太阳能热发电基地,占地约20.6平方公里。将建设1套110MW光热发电机组(8h热储能)+640MW光伏发电机组+330kV汇集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均上网电量17亿千瓦时,年实现产值4.57亿元,对加快构建酒泉新能源增长极、助推酒泉乃至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天ZTT1360是为“国之重器”而生,为了满足各种大型基础建设、核电、火电等工程项目,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技术团队共同研发。凭其卓越领先的技术,2022年被评为“2022年度中国工程机械优秀产品”,获得了专家和行业内朋友的一致认可。
ZTT1360超大型智能塔机,额定起重力矩1364tm,同级别最大;独立高度86m,在台风区优势明显;最大悬高61.6m,附着间距45.6m,大大减少施工中的附着次数;增加了85米臂长组合的选配项,满足特殊施工需求;塔身采用榫卯销轴结构,回转上部结构采用Q高强材料,强度高,重量轻,减少塔身受力;臂架模块化设计,提升结构通用化率,并采用整体焊接工装制作,保证互换性;主肢采用专利封腔技术,无内腔腐蚀的风险,保证产品经久耐用。配置成熟可靠的中天自主研发控制系统:ZPI塔机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了中天所有塔机智能控制专利技术,实现安全吊装、平稳吊装、高效吊装。

强强联合,共创辉煌,中昇建机(南京)重工有限公司高层领导莅临江西飞达参观指导

盛夏七月,骄阳似火,7月5日,国内专业生产销售及租赁水平、动臂式塔式起重机领域大型台资企业中昇建机(南京)重工有限公司高层领导一行七人前往我司莅临参观指导,江西飞达罗总亲自接待陪同。

首先来到重量限制器组装车间,参观重量限制器生产工艺流程,了解到我司生产的重量限制器随着其在起重机械上的大量应用及数字化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促进了起重机机械化、自动化、集成化以及智能化的全面发展;领导一行其后来到安全保护装置测试车间,参观了产品返程误差检测,正反磨合测试,老化盐雾试验流程,为产品在不同工况条件正常安全使用提供有力保障;随后参观塔机模型,现场演示塔机在工作状态下如何实现安全预警提醒,动态作业监测,远程可视化操作;现场讲解我司历经数年潜力开发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智慧监控,作业实时监测,打造安全保障监控管理平台,有效解决传统监督难度大,人工排查易疏漏,事前预防能力差和响应慢等特点,构建了可升级,轻部署,易管理的智慧安监解决方案;
会议期间,领导双方就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多机兼容等技术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为我司在建筑机械领域打造的多样化技术解决方案给予高度评价及一致肯定,为双方加强深度合作更上一个台阶;会议结束后,中昇建机(南京)重工公司领导一行与我司罗总合影留愿,为本次考察行程划上完美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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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川滑触线成功亮相江苏工地观摩会

厉兵秣马,砥砺前行!6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月,长沙海川携手中建三局、中建四局、江苏劲昂和广州逸安在江苏地区参展一系列观摩会,取得丰硕成果。
6月12日,2023年江苏省‘建安码’试点推动暨质量安全观摩会在中建四局港航大厦项目现场举行,长沙海川受邀参加。
6月29日,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观摩交流活动在中建三局盐城第一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成功举办,长沙海川受邀参加。
6月30日-7月1日,“2023年江苏省智能建造研讨会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在苏州成功举行,长沙海川受邀参加。
在这次江苏之行的系列观摩会上,长沙海川展出了最新研发的海川滑触线、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升降机集成化电气控制系统等产品。其中海川滑触线首次在江苏工地现场安装试运行成功,得到了现场嘉宾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海川滑触线是单极单芯组合式的结构形式。导体采用优质铝合金具有高耐腐蚀性、过流能力强、高散热性的特点。跨桥结构的设计,集电器分为拱桥碳刷组和过桥碳刷组。实现两个吊笼上下运行时互不干涉,一组滑触线同时供能两个吊笼。本次江苏地区系列观摩会活动通过理论交流和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有力促进智能建造在建筑业的推广和运用,增强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动能,长沙海川也将与行业同仁加强交流合作,广泛研创和应用新技术,为项目安全生产强基赋能、保驾护航,为江苏建筑工程机械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原文:
  日间功夫,觉纷扰则静坐,觉懒看书则且看书,是亦因病而药。

王阳明 传习录上

读书栏目

为方便诸君阅读,小编将解释放在前面,原文附后。
解释:
 日常功夫,如果觉得纷扰就去静坐,觉得懒看书就姑且去看书,这也是根据病情而下药。
小编白话:
  抖音等小视频,很多人都觉得一刷就很长时间,刷完倍觉无聊,尤其部分视频故意诱导让人产生焦虑,心情更不愉快。再回头看阳明先生态度:白天求学觉得烦躁混乱,那就静坐,懒得看书,就要去看书,这就是对症下药。罗翔老师也说过,看书时候最好关机一定远离手机,不然看一会觉得有人找我,应该是很重要的事,如果没联系上会很麻烦,拿起手机没人联系,看会视频吧,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不光时读书,很多时候能否远离烦躁混乱,让自己心神宁静,是我们必修的功课,静坐看书如果做不到,观山望水,看鸢飞鱼跃,庭前花开花落何尝不是一种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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