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产业11月刊
security industry
2023年11月总第35期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
《塔式起重机再制造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第二次编写会议成功召开
卷首语:5年以上机龄塔机被限制使用引发设备租赁行业困境
卷首语
目录
5年以上机龄塔机被限制使用
引发设备租赁行业困境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是建筑行业的核心设备,主要通过租赁企业为建筑承建商在项目施工实地提供租赁服务服务的方式使用。近几年,国内塔机行业租赁市场占比已高达80%,但逐渐形成一种现象,即地方政府或承租方以提高安全水平为由只租赁机龄在5年内、甚至全新的塔机,致使众多机龄在5年以上的可用塔机提前“退役”,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市场不正当竞争增多、管理难度增加等问题。尽快破解人为设置塔机5年使用期限的困局,对于维护市场稳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均大有裨益。
一、人为设置5年使用期限给塔机租赁市场带来不良影响
设备提前“退役”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规模庞大的存量设备。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规定:以下三种塔机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即630kN.m以下(不含63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1250kN.m以上且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根据国家规定,塔机在规定的年限内,可正常租赁使用,现在5年的年限限制,人为将塔机寿命缩短,致使大量的“年富力强”的塔机闲置于库房,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根据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初步测算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塔机市场处于严重的供大于求阶段,以2022年数据为例,市场15年限的塔机保有量约52.9万台、10年限的塔机保有量约33万台,而当年市场需求总量仅为2.3万台。
塔机出租企业设备闲置率高,无法正常经营。目前受困于塔机租赁行业下行,租赁市场量价齐降,租赁企业已无动力继续采购新机,历史越悠久的租赁公司,设备闲置率越高,部分租赁企业达到了55%-60%,设备无法按照行规进行折旧,资产严重缩水。同时,人为设置5年使用期限的行为已经令租赁企业无法盈利,严重影响了正常经营。例如从国内某知名制造商反馈情况来看,一台成本120万元的中型塔机,在100%收回租金的情况下,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计算,即使塔机经营费、折旧费、办公费、检测费、维护保养费、保险费都为零,塔机不刷漆、不换钢丝绳、不增加标准节/环梁/撑杆,也要7年才能收回成本,但目前这种情况无法实现。
市场隐性不正当竞争增多,设备管理难度不降反升。机龄在5年以上的塔机市场萎缩后,租赁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正当及非正当措施维持生存,例如相当一部分老牌企业,将5年以上机龄的塔机卖掉;有实力的租赁公司,不断购入一些新塔机,用新塔机投标,实际使用中渗进部分旧塔机;还有部分租赁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把旧塔机重新注册成新塔机。此外,5年机龄内的塔机虽然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使用磨合期内,易出现金属构件焊缝缺陷、未达设计强度,焊缝受力拉开,或因个别位置设计缺陷,致使首次安拆出现倾覆等问题。上述种种现象造成塔机租赁市场秩序混乱,加大了行业管理难度。
二、人为设置5年使用期限现象出现的原因
塔机市场供大于求。塔机的下游用户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而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和基建市场都已经趋于饱和,对于塔机的租赁需求不旺盛,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较为严重,承租方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轻易租到工效较高、性能先进、美观耐用的5年机龄内的塔机。例如就前北京塔机市场而言,如果承租方发布10台、5年以内塔机招标信息,就会有5家以上的供应商积极投标,承租方可以轻松完成招标工作,也就是说,双方都认可了这种行为,且承租方可以轻松达到目的。
使用方缺少塔机安全鉴定手段,“以新替旧”混淆“塔机安全施工”要求。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承租方在塔机使用、安装拆除、日常维护中需要履行一定的安全职责。在缺少鉴定塔机安全手段的情况下,承租方只能从机龄上作出限制,用“新”来代替“安全”,最终混淆了“塔吊安全施工”的概念。但没有数据表明5年机龄内的塔机更安全,相反,塔机的新旧对安全使用影响非常小,只要正规使用和维护保养,塔吊在整个设计寿命周期内都是安全的。统计数据表明,有60% 以上的重大事故是在塔吊安装、顶升、降节和拆卸时发生的,原因是此时的设备处于不完整状态,安全装置没有生效,此外,塔机事故还与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违规操作等有关,与塔机新旧没有直接关系。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型建筑企业里都设立了租赁公司和专业设备管理部门,用以保障建筑机械的运行。随着市场的发展,专业塔机租赁企业越来越多,建筑企业也就渐渐地取消了自有的租赁公司及专业管理部门,用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方式把部分安全管理责任转嫁给租赁公司。建筑企业对塔机操作人员的培训逐渐缺失,相关安全技术积累和人员储备不足,其安全管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只能采用限制塔机机龄以降低安全风险的不科学措施,造成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终端环节缺失。
三、突破塔机租赁困境需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强化塔机全生命周期管理。政府应积极引导塔机生产厂家建立运行记录制度、售后大修制度,确保塔机使用寿命真实、可控,保证塔机全寿命周期安全使用,为判定塔机的实际寿命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定期巡检及抽检,严厉打击旧塔机渗透入新塔机参与投标、通过不正当手段把旧塔重新注册成新塔等扰乱现象;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塔机使用机龄制定阶梯式租赁指导价格,为租赁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提供保障。
完善塔机使用规定和维保要求。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协同合作,出台完善塔机维护保养规定,提高对租赁企业的约束力,如配合生产厂家对塔机进行定期巡检,根据塔机使用时间、运行次数和钢结构实际状态(变形、开焊、腐蚀)等对塔机进行维保。对5年以上机龄的塔机可进行强制维护升级,确保设备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和标准,并发放合格证,提供标识(也可以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消除投标及使用时的年限壁垒和安全顾虑。
引导租赁市场有序发展。组织开展全国塔机普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就参与市场经营的塔机准入许可和租赁资质等级评定进行规范,对塔机安全风险高、业务素质差、管理松散的租赁经营单位,予以吊销营业资格,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此外,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扶持租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正常经营的租赁企业出租5年以上机龄的塔机,可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费用方面给予一定比例优惠;对于承租方租赁5年以上机龄的塔机,可在租赁费、出场费、电费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优惠。
目录
contents
5年以上机龄塔机被限制使用引发设备租赁行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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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倪虹;开创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把问题意识贯穿调查研究始终
罗文主持召开总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塔机租赁行业景气指数TPI 9月数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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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源指数-20231020更新
《塔式起重机再制造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第二次编写会议成功召开
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研讨会召开
湖北庞源在第四届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吊装职业技能竞赛中再获佳绩
中际联合助力广东省首批近海深水区1GW海风项目
中核逹丰连续四届荣获“2022年度上海金属结构行业诚信企业”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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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物资 参加“济南市第二届建筑施工安全讲师大赛”荣获佳绩!
中核二四 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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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荣获“江苏省优秀企业”, 杨东升现场领奖并发言
服务万里行 我们在行动 || 大汉科技服务之海外篇
共赴十年之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彰显晋塔作为
富友科技在国家能源临沂风场进行现场调研
载誉而归,向中天工匠致敬!
【新生长 筑未来】“一带一路”斯里兰卡,中联重科塔机升降机建高层公寓
007和哈利波特幕后的GROVE起重机
【天宙检测】关于冒用伪造我司设备检测报告的严正声明
读书栏目 传习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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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了上述安排。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近年来,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关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全国财政赤字将由38800亿元增加到48800亿元,预计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此次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今年拟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明年使用5000亿元。据财政部介绍,资金将重点用于八大方面: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及时启动国债发行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债发行任务;做好预算下达工作,推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国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国务院拟于11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对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等16个省(区、市)、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为实现督查提质增效与减轻基层负担并举,国务院办公厅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一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的问题线索。
1.有关政府部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政处罚中过罚不当、以罚代管;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者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中介机构借助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
2.有关地方和单位滥用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融资等。
3.有关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实行歧视化、差别化待遇,指定国有企业垄断市场,在市场充分竞争领域排除限制公平竞争。
4.有关地方和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违法违规设定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5.有关地方和单位监管标准不统一、规则不透明,存在不公平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等行为。
6.有关地方和单位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影响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7.有关地方和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甚至相互矛盾。
二是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的问题线索。
1.有关地方和单位出台或实际执行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2.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
3.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外地企业准入障碍,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4.有关地方和单位采取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故意拖延等方式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等。
5.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利于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的条件,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
6.有关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恶性竞争,盲目上项目甚至搞政绩工程,不切实际甚至违反财经纪律作出土地、资金等承诺,引入企业或项目后以各种理由不兑现承诺。
三是影响扩大国内需求方面的问题线索。
1.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繁琐、建设进度迟缓。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未按期开工或者开工后建设进度缓慢。
4.促进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限制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
5.违规设置障碍限制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四是影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问题线索。
1.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超越乡村发展阶段大额举债,大干快上遗留“半拉子工程”,不计成本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2.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中玩数字游戏、组织数据造假,导致脱贫人口收入等数据失真。
3.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慢质量差;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不到位,水质不合格等。
4.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
5.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不到位,快递进村难,影响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
6.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中违背农民意愿、拖欠流转费用,资本下乡损害农民利益。
7.有关地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不力或者“一刀切”。
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到位方面的问题线索。
1.相关方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措施不到位。
2.拖欠教师、村医、辅警、环卫工人等群体工资、补助等。
3.相关方面落实教育“双减”政策不到位,教育领域乱收费。
4.城乡有序流动的户籍迁移政策以及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不到位。
5.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缓慢,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不足。
6.对困难人员救助帮扶不及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贴不到位,对残疾人救助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
7.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
同时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行政效能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如掌握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将及时转有关方面核查处理,国务院督查组将进行抽查复核。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负责人就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规范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处置办理的重要举措。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政策背景、意义、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度不断上升,群众举报积极性不断提高,举报接收数量和奖励金额不断增加。2022年,全国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三类举报约21万件,同比增加2.4倍;共发放举报奖励约3300万元,同比增加1.2倍。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和打击了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在举报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各环节存在较多制度空白,不能满足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应急管理部出台相关文件十分必要。基于此,我们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关于“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举措。《意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将进一步提升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推动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一是要推进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二是要依法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纵向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横向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三是要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问:《意见》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共四个部分、十七项内容,就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答复反馈、举报奖励、保密管理、指导督办、数据应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提出要求,重点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了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机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均应予以接收,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举报交办转办工作机制。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衔接配合,避免重复核查和奖励。二是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受理范围。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精神和应急管理部职责权限,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受理范围,规定了对无明确的被举报对象的、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的、举报已受理或办结且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重复举报等情形的,应急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使举报受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规范了核查处理环节。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依法依规组织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当形成核查报告,包括处理建议等内容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并对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四是创新了工作方法。建立了上级应急部门举报结论复查机制,为有异议的举报人提供了救济渠道;推动“网络+举报”工作机制,倡导信息化赋能;强化数据结果应用,为安全监管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强调各环节的答复告知,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互动等。五是强化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指导督办,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加强情况通报,广泛利用媒体宣传,并推动将举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问:《意见》对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合法权益有什么规定?
答:《意见》提出要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举报核查办理过程中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举报核查工作应当依法依规,避免对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发现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问:《意见》出台后,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下一步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下一步,一是要抓好《意见》出台后的宣贯工作,认真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举报工作体系,提升举报工作专业化水平,提升举报工作质效。二是要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抓好落实,对照《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处置举报,确保程序合法正当,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激励企业从业人员报告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四是要加强举报信息分析应用,综合研判存在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为安全监管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应急〔2023〕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规范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处置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推进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依法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纵向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横向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接收安全生产举报(以下简称举报)的渠道,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充分利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接收和办理工作,并将其他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完整、规范地补充录入举报系统,对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设有单独门户网站的应急管理部门都要设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加挂“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电话、网址、微信小程序码张贴在生产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撕毁、涂改,便于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已有自建举报系统的省份,可以按照现有方式进行处置,同时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及时办理自行接收的举报以及部举报系统交办转办的举报。
(四)完善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均应予以接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举报交办转办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关台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依照职责进行核查处理;属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交由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
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依法转由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处理。应急管理部接到的,可以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交由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转由省级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的,应当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衔接配合,及时做好有关举报线索接转工作。
(五)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范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事项。举报受理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无明确被举报对象的、没有具体违法事实的、已受理或者办结且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同一事实重复提交的举报等,应急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对已经批复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举报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举报人通过其他渠道反映,并做好登记。
(六)规范举报受理环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除举报人要求出具纸质告知书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举报人,并做好登记。不予受理的,应当同时说明理由;举报材料和内容需要补充的,可以要求举报人适当补充。
举报人通过举报方式提出咨询、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检举控告等其他事项,或者举报中含有前述其他事项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通过其他途径提出诉求。
(七)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依法依规组织核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举报以及事故调查中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应当尽快组织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当形成核查报告,包括处理建议等内容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
对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视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核查属实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提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法律法规明确的专门机构组织调查处理。核查处理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提级核查辖区内的举报事项。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地方政府。
受理举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处理进度和延期情况。
(八)认真做好结果反馈。负责举报核查处理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应急管理部门答复举报人的内容应当包括核查结论、简要核查情况、处理决定和符合奖励条件情况等事项。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或者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的,可以合并处理、答复;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受理的举报作出答复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的,不再作出答复。
举报人在核查结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核查结论提出异议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组织复查。
应急管理部接到对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处理。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复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通过复查确认无误的予以办结;复查发现核查结论确实存在问题的,由负责复查的应急管理部门重新组织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举报人对核查结论的异议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反映问题的渠道。
(九)积极落实举报奖励。举报奖励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规定执行,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细化奖励办法。
(十)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处理举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人员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要作为工作秘密进行管理、使用,不得将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建立举报信息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泄露信息造成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举报核查办理过程中,应当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举报核查工作应当依法依规,避免对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发现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举报作用发挥
(十一)加强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举报信息数据的归档管理和分析应用,对举报涉及的行业领域、所在区域、具体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重要举报线索和举报的关键点,综合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针对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安全监管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十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借鉴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经验,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激励从业人员向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从业人员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在生产经营单位内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持续改善安全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十三)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发布会和各类新媒体等途径定期发布举报典型案例,为高质量办理举报提供范例指引,提高全社会对举报的关注度,推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举报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统计分析、宣传发动等各项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举报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加强情况通报。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建设举报信息化系统,共享有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关要求和举报工作责任落实。应急管理部将对举报工作组织有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五)健全完善举报工作体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职责明晰的举报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举报办理工作纵向、横向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承担举报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力量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相对固定,进一步提高举报工作专业化水平。
(十六)加强指导督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举报处理工作指导督办,建立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举报件交办、受理及核查情况的督办机制,逐级跟踪督办,并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确保举报流转顺畅,各办理环节相互监督。对未按规定时限受理、反馈、办结和核查不规范的举报事项及时催办或者予以纠正,对办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的举报,要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商,努力提升举报处理质效。
(十七)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了解举报工作,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舆论环境。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辨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安全格局。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和规范举报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提出细化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
应急管理部
2023年10月18日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不断开创工商联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致以热烈祝贺,向工商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国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致以诚挚问候。
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70年来,工商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建设新中国、推进改革开放、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希望工商联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提振信心、凝聚人心,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开创工商联事业发展新局面。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24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发来贺信,肯定了全国工商联作出的重要贡献,阐明了工商联工作的意义、方向、主题、任务,对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提出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工商联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王沪宁表示,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工商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紧紧围绕促进“两个健康”的工作履职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要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好为民造福。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在会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先后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人民团体致贺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勇出席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主持大会。
大会对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会前,王沪宁等领导同志会见了全国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受表彰的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工作者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工商联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及代表,受表彰的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工作者,民营经济人士代表等参加大会。
倪虹;开创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动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城市、镇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6.52平方米、42.29平方米,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分别增加7.4平方米、10.3平方米。
城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科学把握城市发展大势,深刻洞察城市发展规律,就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明确了城市发展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科学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体系完备、博大精深,涉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包括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涵盖区域、城市、社区、建筑各层次,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结合,是理论指引和实践要求的结合。
在领导力量上,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在价值指向上,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明确了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目标路径上,强调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明确了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
在思路方法上,强调“一个尊重、五个统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的总体特征,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科学方法。
在格局形态上,强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从全国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多元化;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镇体系建设的方向和原则,明确了城市空间布局的形态和结构要求。
在底线要求上,强调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无论规划、建设还是管理,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生态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城市工作的中心目标和基础目标。
在文化根基上,强调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让我们的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市具有历史积淀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突出特点,明确了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特色的重要途径。
在治理模式上,强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城市治理对于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提高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的理念和手段。
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等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新时代我国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部署实施了城市领域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大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引领下,我国城市发展成就举世瞩目,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精彩缩影。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截至2022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22%,城市数量达到691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6.4万平方公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初步形成,19个城市群承载了全国70%以上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动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城市、镇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6.52平方米、42.29平方米,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分别增加7.4平方米、10.3平方米。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6300多万套,1.5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7万个,惠及3700多万户、近1亿居民。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40%,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82.5%;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分别超过250万公顷和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29平方米。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围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运行效率,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持续增强供给和服务能力。截至2022年底,全国城市道路长度超过55.2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和在建总长度达到1.44万公里,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9.39%、98.05%、98.11%,全国供水和排水管道总长度达到202万公里,累计开工建设综合管廊6655公里。
城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坚持为人民管好城市,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部、省、市、县四级城市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形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城市治理中的运用持续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面加强。坚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快构建,一大批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国共有14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8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200余片,确定历史建筑6.35万处,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
三、奋力谱写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新征程上,城市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矛盾和挑战。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树牢系统观念,尊重科学规律,不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夯实人民安居基点。安居是人民幸福的基点。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设计好、建造好、管理好房子,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居住品质,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制度,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聚焦为民、便民、安民,以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小”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幸福生活港湾。
强化城市设计引导。新形势要求城市走集约化、内涵式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在城市扩张时期形成的一些规划理念和手段,与城市更新的形势和任务已不相适应。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发展战略要求、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必须在设计上做文章。要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城市更新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阶段,推进城市更新的关键是找准问题和有效解决问题。要坚持城市体检先行,一方面从问题导向出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查找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从目标导向出发,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就是城市更新的重点。要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推进“城市病”治理。同时,加快改革创新,完善金融、财税、土地等支持政策,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
推动绿色低碳建设。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阵地,要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改善蓝绿空间,持续推进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等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休闲游憩、亲近自然的新需求新期待。一体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绿色建筑,全面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大力整治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持之以恒抓好垃圾分类,强化宣传动员,引导全民参与,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坚持文化科技赋能。文化和科技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持续做好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变“拆改留”为“留改拆”,不随意改老地名,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把科技创新摆在城市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巩固提升世界领先技术,集中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惠民实用技术,大力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让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家庭、进楼宇、进社区,建设数字家庭、智慧社区、智慧城市,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
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要从落实各方责任、推动科技进步、培育产业工人、运用市场机制、充实监管力量、依法依规处罚等方面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管廊等城市生命线进行实时监测,及早发现和管控风险隐患,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既有房屋安全、燃气安全、汛期安全等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要推动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好城管委办公室职责,发挥好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作用,推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快推进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形成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着力构建现代化城市治理新模式。持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城管队伍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和深化城市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是促进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全球人居事业贡献中国力量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深化与联合国人居署合作,充分发挥世界城市日的平台作用,支持开展首届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评选,推动全球城市更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全球发展倡议。全方位拓展国际伙伴关系布局,广泛开展城市领域多边、双边合作,建立中国—东盟建设部长交流机制,稳步推进中俄建设和城市发展合作,总结推广好中新天津生态城等重点国际合作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深度合作,推动建设领域企业和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
摘自 《求是》2023/20
把问题意识贯穿调查研究始终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做好调查研究,需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不断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调查研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将群众的诉求放在整个社会体系和改革进程中把握,统筹把握局部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问题意识要求我们不能只做材料的“统计师”“收集员”,而要做“分析师”“研究员”。充分运用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准确判断材料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
做好调查研究,要发现真问题。所谓真问题,是指那些客观存在、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别人没有研究过或研究还不深入、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调研过程中,面对大量第一手资料,需要具备发现问题的“慧眼”,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发现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
做好调查研究,需要设身处地倾听群众的难处和呼声,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从人民群众的立场出发解决问题。调查研究中,面对群众提出的种种意见,以兼听则明的心态虚心聆听,才能精准“把脉”工作中的不足。比如,处理问题方式不当造成的矛盾激化,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不到位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政策变化导致的新老政策差异等。多包容、多理解、多借力,才能明确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问题意识并非天生具备,需要长期训练。党员、干部做调查研究,需在调研对象中“浸泡”。要养成问题意识,首先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怀着“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真挚感情,和群众面对面说话、心贴心交流。其次,要到矛盾多、意见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什么事“烦”就列入问题清单,什么事“难”就纳入攻坚范畴,摸清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此外,还要和群众一起想、一起谋、一起干,让群众一起评、一起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调查研究是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增进与群众感情的机会和桥梁。我们要自觉把调查研究作为走好群众路线的必修课,不断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矛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破除阻碍、注入动力。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政策法规 ‖ 2023年11月
罗文主持召开总局加强行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10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总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文主持召开总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近期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和主题教育成果深化转化。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总局大力推进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有力有效,各项任务进展顺利,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局良好。行风建设为总局主题教育增添了特色,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排查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促进了监管工作水平提升;积累了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为实现三年攻坚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打好行风问题排查治理年的“收官战”,着力在督导检查、深排细查、攻坚克难上下功夫,确保行风问题排查治理实现预期目标。要开好行风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进行再推进、再落实,要用好行风建设督促指导“工作进展调度分析”“问题抽查督办”“两书一函”“典型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并在年底前对地方组织开展一次调研指导。要充分发挥各业务条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主动排查整治本级、本单位存在的行风问题。要积极稳妥解决影响和制约行风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抓紧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操作指引。要切实开展好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评价意见,强化评估结果的通报和运用,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综合效果。
会上,总局行风办以及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管司、执法稽查局、机关党委、人事司等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司局的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发言。
总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蒲淳、杨逸铮出席会议并讲话。反垄断总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塔机租赁行业景气指数TPI 9月数据发布
2023年9月塔机租赁行业景气指数TPI发布,9月份塔机利用率略低于8月份,租赁价格指数较上月低1.8点,且低于去年同期142.3点,较两年前的2021年9月低317.5点。
1) 塔机利用率
9月份塔机利用率略低于8月份,台天利用率54.5%,与上月低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9.2个百分点;最大起重力矩利用率57.2%,比上月低0.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8.7个百分点。
2) 租赁价格指数
9月租赁价格指数为752.1,比上月低1.8点,比去年同期低142.3点。
3) 新单价格指数
新单价格指数今年10月第3周551点,去年同期798点,今年9月第3周为588点。
行业发布 ‖ 2023年11月
庞源指数-20231020更新
行业发布 ‖ 2023年11月
《塔式起重机再制造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第二次编写会议成功召开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塔式起重机再制造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团体标准第二次编写会议于10月29日上午以视频会议的方式成功召开。会议由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副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殷晨波教授主持,来自塔机行业上游企业、租赁企业专家和代表55人参加了会议。
《规程》由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牵头组织,联合高等院校、塔机制造企业、租赁企业、信息化技术企业等共同编制。再制造,是指通过专门的工艺和技术手段,将蕴涵使用价值、由于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废旧产品进行修复、改造或升级,使之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所拥有的品质和性能。再制造可实现废旧产品的再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节约能源,并减少温室气体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再制造有助于促进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成为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是世界上的基建大国,也是工程机械尤其是起重机械生产和使用大国,现行使用的不少塔式起重机到达一定使用要求和限制后,如果直接淘汰报废,将产生大量的废弃物,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发展塔式起重机的再制造非常必要。目前,我国塔式起重机行业已出现有专业再制造企业,一些大型塔式起重机生产商和租赁商也已具备一定的再制造技术和能力,但尚未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再制造产业,尤其是缺少相关标准对塔式起重机再制造进行规范管理。
《规程》标准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塔式起重机再制造一般要求、通用技术要求、再制造工艺流程、再制造标识等内容。 《规程》旨在为再制造企业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可操作和符合经济性的有关塔式起重机再制造的通用技术规范,其目的在于:
——为塔式起重机再制造提供要求和技术指导;
——提升塔式起重机再制造产品的品质要求;
——促进塔式起重机再制造的健康发展。
会上,殷晨波教授代表主编单位作了标准编制的工作汇报。将稿件整体向所有参会人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详细解释每一部分内容的编制考虑、存疑点等。参会人员从塔机再制造生产、 电气系统、表面修复、机构、结构件、电子标识技术等多方面、多角度对《规程》初稿进行了热烈讨论,补充完善了相关条款。
会议要求,本次工作会议后,编制组在《规程》编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国安全产业协会有关规定,明确任务,加强沟通,协同工作,保证质量,按计划完成本标准的编制任务。会议决定在2023年11月初于南京召开线下第三次工作会议,完成《规程》初稿的调整与修改工作,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协会新闻 ‖ 2023年11月
地方协会 ‖ 2023年11月
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研讨会召开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探讨行业管理,共谋行业发展之路,2023年10月19日至21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施工机械安全分会在杭州举办了“核心城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研讨会”。
会上,参会代表就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设备使用年限、第三方检测、低价恶性竞争和回款难、一体化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并根据现实状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有待解决的方案。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加强了核心城市行业协会间的互动交流,为推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注入了不懈动力并指明了方向。
湖北庞源在第四届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吊装职业技能竞赛中再获佳绩
继武汉都市圈建筑起重机械吊装技能竞赛荣获佳绩后,近日,陕建机股份所属湖北庞源在第四届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吊装(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中乘势而上,续展实力,再创佳绩,以顽强拼搏之态,荣获团体二等奖,湖北庞源职工刘晓峰荣获个人二等奖。
此次竞赛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指导,有来自21家代表队共计93人参赛。湖北庞源代表队不遗余力、精准发力,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刘晓峰沉着应对,在定点套杆和杆道内运行并撞击标准体两项竞技中,落点准、套杆稳、溢水少、用时短,完美展现了塔机吊装“快”、“准”“稳”的精湛技艺和综合能力,在满分80分情况下,以77分成绩完成比赛。
中际联合助力广东省首批近海深水区1GW海风项目
本月初,广东省青州岛传来“捷报”,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92台风电机组顺利完成全部安装,进入并网投产的冲刺阶段,作为广东省首批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项目,这一关键节点对助推广东乃至全国深远海、大容量海上风电项目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青洲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附近海域,累计涉海面积200多平方公里,水深范围37~44米,中心离岸距离50~55公里;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其中青洲一项目40万千瓦,青洲二项目60万千瓦;共布置92台11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青洲一37台,青洲二55台),叶片长111.5米,叶轮直径230米,叶轮重量达269吨。
青洲一、二期项目92台风机全部采用中际联合爬梯导向3人升降机,保障项目并网投产后的运维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将达到约3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煤约10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78万吨,相当于再造4500左右公顷的森林,将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恭喜中核华兴逹丰连续四届荣获“2022年度上海金属结构行业诚信企业”荣誉证书
2023年10月24日,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在上海宝隆宾二楼馆金色殿堂召开“七届十次理事会暨七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暨2022年度诚信企业的颁奖仪式。
会上,中核华兴达丰荣获”2022年度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诚信企业”,这也是我司连续四届获此殊荣,是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对我司坚持诚信经营的充分肯定。
本次“诚信企业”奖项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在资质、财务状况、专利技术、履约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在众多申报企业中经过反复评比择优产生。协会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10月8日,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在南宁召开部分分公司员工会议。公司总经理、党总支部副书记唐广衎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邓彦超、赖坤权参加会议。
邓彦超宣读分公司机构改革和相关人事任免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原第五分公司、第七分公司和材料分公司合并重组,成立新的第五分公司,并任命了新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唐广衎指出,本次分公司合并重组及相关人事调整是公司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并结合公司发展大局和实际需要作出的决策,希望分公司员工统一思想,拥护公司的决策,团结一心,对照公司工作要求,做好各自岗位工作,推动企业稳步发展。针对新成立第五分公司的工作开展,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公司全体员工要认清形势,正确看待此次调整,凝聚共识,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新分公司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二是积极配合,迅速行动。要稳定发展大局,重新谋划好各项事业发展,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做好工作衔接,积极配合改革,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坚定信心,承压奋进。要保持定力,努力稳健经营,聚焦发展重点,强化管理,加大清收,盘活资产,精干人员,攻坚克难,助推企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广西建工大都租赁公司召开分公司
员工会议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讲好安全故事,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环境,保障安全发展---我公司职工宋其龙、赵龙、邢财在“济南市第二届建筑施工安全讲师大赛”中分别荣获两个“一等奖”和一个“二等奖”的佳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推进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切实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济南市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总工会按照知识储备与授课技能并重的原则,于2023年6月10日--10月20日联合举办“2023年第二届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讲师大赛”。本次大赛由济南市土木建筑协会、济南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协会共同承办。
本届大赛吸引了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检测单位及监督机构等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30余家企业参加,经企业内部选拨和组委会条件筛选共选出198名安全讲师参加大赛。
为保证比赛效果的实用性、可视性,并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性。本届大赛采用“视频录制+专家评审+笔试”的新颖形式。考验了选手的专业深度、广度及语言表达能力。
通过讲师大赛,夯实了公司安全讲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形成了共进共学、辐射和通化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企业职工全员参与的企业文化,增强了企业凝聚力,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严正声明 ‖ 2023年11月
中建物资 参加“济南市第二届建筑施工安全讲师大赛”荣获佳绩!
中核二四 严正声明
近日,我司发现“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重点项目工作组”的经营者,未经我司授权,擅自使用我司名称开展招投标工作。为维护公众利益和我司合法权益,我司现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1.“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重点项目工作组”的注册主体、经营人员与我司无任何关系,我司及我司关联方从未授权或参与该组织的任何活动。如权益受损,请依法维权。
2.我司强烈谴责假冒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名义、损害我司名誉、欺骗社会公众的违法行为。我司将对上述行为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报案,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大家提高警惕、认真鉴别,慎重与上述组织开展合作,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冒企业等方式进行欺诈。如遇冒用我司名义的违法行为,欢迎向我司举报,举报电话010—61598995。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徐工集团荣获“江苏省优秀企业”,
杨东升现场领奖并发言
10月23日,江苏省新型工业化推进会议召开。省委书记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制造强省建设为统揽,全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走在前、做示范。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
信长星强调,要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大任务”;要积极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大行动”;要梯度培育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三类主体”;要厚植创新、改革、开放“三大动力”;要建强企业家、科研人才、产业工人“三支队伍”。
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的决定》。徐工集团荣获“江苏省优秀企业”。徐工集团、徐工机械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东升现场领奖并作交流发言。
杨东升表示,徐工集团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构建江苏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扛起链主企业“头马”担当和“探路、引领、守护”三大使命,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奋力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聚力打造“创新开放、资源互补、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以新型工业化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杨东升提出“五个聚焦、五个协同、五个新”,
一是聚焦自立自强,激发创新协同“新动能”。二是聚焦体系升级,塑造产业协同“新优势”。三是聚焦智改数转,构建数字协同“新生态”。四是聚焦低碳转型,打造绿色协同“新引擎”。五是聚焦海外市场,拓展全球协同“新地标”。
自2010年起,每年大汉科技都会吹响服务万里行的号角。今年,大汉科技万里行出征进入了第14个年头,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活动首次采取“国内+海外”联合举行的方式。
在出征仪式前,大汉科技董事长和总经理着重强调:务实、专业与优质,永远是大汉服务的发展方向。公司要求全体服务将士们,“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环境,都坚持快速的响应,坚持专业的服务,坚持务实的态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超越客户期望,坚持客户问题不过夜的工作原则”。
截至目前,大汉科技品牌已出口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各型号塔机、施工升降机设备超过5000台。今年,大汉公司将配备十余名售后服务工程师,将对全球300多家客户购买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相关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活动期间,将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并针对相关产品及售后问题为客户讲解答疑。
服务人员现场认真倾听,深入实地观察和了解所售设备的作业环境和使用状况,详细讲解设备使用的注意事项、故障预防及排查方法,设备保养事项等。
同时,服务人员还会收集客户对大汉产品的使用情况、特殊需求和合理化建议,从而为海外市场提供更高质量和高性价比的产品提供改进方向。
本次活动不单是为客户解决设备问题,更是以实际行动增强用户体验。加深海外客户对大汉品牌的认同感、对中国制造的进一步认可,真正践行:您的设备在哪里,我们的服务就在哪里!
大汉海外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高效的服务技能得到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客户纷纷表示愿意与大汉建立长久互信的合作关系。
未来,大汉科技将继续以服务质量提升及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培育大汉品牌海外竞争新优势,打造国际市场新形象,提升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赢得海外用户对“大汉品牌,中国制造”的认可!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会员风采‖ 2023年11月
服务万里行 我们在行动 || 大汉科技服务之海外篇
宋世军教授带领富友科技研发团队就风力发电机安全问题在国家能源临沂风场进行技术学习、交流。风场负责人郝主任带队参观并作讲解。
富友科技在国家能源临沂风场进行现场调研
山东富友,是全国唯一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塔桅式结构安全预警装备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济南市瞪羚企业。承担过国家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的三个省部级科研项目、十几项市级科研项目;自主研发授权28项发明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2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1项外观设计专利,为社会在塔桅式结构安全方面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
公司首席科学家、山东建筑大学宋世军教授率领硕博团队,历时18年研发,针对塔桅式结构安全预警,利用独家算法“图谱技术”,生产出塔吊防倾翻系统;风机结构F5系统,输电塔F6系统等系列产品。
公司针对风力发电机的结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即F5风机安全预警机。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共赴十年之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彰显晋塔作为
十年来,“一带一路”合作,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把规划图转化为实景图。十年间,山西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不断优化经营布局,拓展攻坚海外业务,实现了山西智造“走出去”,海外市场取得丰硕成果。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四川天府新区视察时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
2022年,晋塔C7534P、C7528P、C6513PB塔式起重机亮相成都,高标准建设四川天府高铁站,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上的重要交通枢纽,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为“一带一路”全球合作平台全新桥头堡建设贡献晋塔力量。
晋塔C6010参建贝宁行政办公城项目,项目位于贝宁共和国的阿波美-卡拉维市,是贝宁大西洋省的一座城市,为该国最大城市科托努的卫星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本项目总占地45公顷,总建筑面积76000㎡,配套设施一应俱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6栋行政办公楼、会议中心、医疗中心、餐厅、3个酒吧、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管网,景观,道路等。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贝宁政府当地的办公条件,有效提升办公效率。
晋塔C6010参与建设的德天焦化(印尼)项目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若瓦利县工业园区(IMIP),占地面积约1200亩,预计建设工期2年,设计、建设规模为470万吨/年,分别采用4×65孔炭化室高度7m复热式顶装340万吨焦炉和2×65孔炭化室高度5.5m复热式捣固130万吨焦炉。项目建成后,年收入预计80亿元,产出焦化产品将主要供应园区内及印尼国内钢铁行业焦化需求。此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公司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晋塔C6017P塔式起重机出口土耳其。此次出口的产品以智能化工厂为依托,凭借匠心产品和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一致好评。塔机出口土耳其,不仅是晋塔设备服务“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生动缩影,也是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共同发展的真实写照。
晋塔C5013、C6010塔式起重机参建乌兹别克斯坦海通城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015平方米,地处塔什干市。塔什干是乌兹别克斯坦首都,是古“丝绸之路”上重要的商业枢纽之一,位于乌兹别克斯坦东部,是中亚地区第一大城市和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2023年
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
这一倡议,
连接着历史、现实与未来,
源自中国、面向世界、惠及全人类。
载誉而归,向中天工匠致敬!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由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主办的“2023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械制造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落下帷幕。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0名选手参赛,经过激烈的角逐,我司刘军军在“车工”技能竞赛项目中荣获二等奖、付盛龙在“氩弧焊焊接”技能竞赛项目中荣获三等奖。不负厚望,积极奋进,尽显中天风采!
本次竞赛获奖不仅仅是一场技能比拼,更是对中天工匠技术和职业素养的考核。
在中天,每一位中天工匠的技能实操,都是通过层层考核,由品质部和所有班组长共同打分,严格把关,确定技能等级,根据技能等级分配入职。对工匠的严格,就是对客户的负责,我们用心把每一条焊缝做好,用诚为每一位客户朋友交付最优质的产品!
中天工匠们择一事终一身,将精力都倾注在自己的岗位之上,他们注重每一个细节。认真负责,尽力去将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最好。在产品制作的各个方面,他们都致力于使其达到最高水平。让我们为中天工匠点赞!
该项目位于斯里兰卡科伦坡15区,距离港口城2.9公里,项目占地面积20126.67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191177平方米,整个项目包含1层地下室,前后裙楼,5栋塔楼。是斯里兰卡的重要在建项目之一。
斯里兰卡位于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位置,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一环,随着科伦坡临港公寓项目的推进,项目已进入标准层施工阶段,中联重科塔机和施工升降机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有3台塔机,6台施工升降机在项目施工,全部均为中联重科品牌,设备运行稳定,受到项目施工方和管理层的一致好评。
此次参与施工建设的SC200/200EB和SC200/200BZ施工升降机,是中联重科研发的最新一代施工升降机,具备高效、安全、智能、人性化的优势,同时也针对项目临海的环境,对吊笼、导轨架等关键结构件做了浸锌处理,进一步延长了升降机的使用寿命。
会员风采 ‖ 2023年11月
会员风采‖ 2023年11月
【新生长 筑未来】“一带一路”斯里兰卡,中联重科塔机升降机建高层公寓
007和哈利波特幕后的Grove起重机
相比于选择当地低价的产品,电影拍摄组更愿意花大价钱租赁他的Grove设备。他们愿意为这些高端设备支付高额的费用,以确保拍摄过程的质量和效果。
在现代电影制作中,移动式起重机扮演着重要角色。事实上,正是附近的Pinewood Studios提供的机会激发了Lee Whitmore购买他的第一台起重机,成为一名独立操作员,并于1981年成立了总部位于英国米德尔塞克斯的Lee Lifting。
从超人大片到电视广告,电影和电视行业仍然是Lee Lifting及其37名员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从那时起,我们已经为数千个视频制作提供了支持,从哈利·波特这样的大型电影特许经营到电视广告,以及在塔桥上方的玻璃箱中悬挂大卫·布莱恩”, Lee Lifting的董事乔迪·惠特莫尔说。“想想任何在英国拍摄的电影,有很大的可能性我们以某种方式参与了!这令人感到自豪。”
两台Grove全路面起重机——一台GMK5150L和一台GMK3060——是Lee Lifting车队的当家明星,确保生产以各种重要方式按计划进行。这从布景建造和支撑中涉及的相对标准的起重任务开始,例如移动集装箱、布景和设备——所有这些都按照建筑项目中使用的相同规定进行。一旦拍摄开始,起重机通常用于空中照明目的,包括遮阳伞的定位。他们还经常执行镜头内道具动作、空中特技(如受控坠落和飞行)以及高/移动摄像机索具。
由于拍摄过程非常昂贵,特别是在城市街道和地标周围短暂关闭的地点,很少容忍延迟。GMK系列具有巨大优势,因为它们非常可靠且设置快速简便。再结合Lee公司开发的各种附件,可以将各种灯光、摄像机和滑轮系统安装在其起重机上,以满足与其合作的各部门的不同要求。多年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积累使得整个操作流程得以良好运作
通常是著名的特许经营电影——其更大的预算使导演能够上演越来越雄心勃勃的特技——提供了最大的挑战,以及一些更令人难忘的时刻。Lee继续说:“在《007:皇家赌场》中,我们必须将我们的Grove GMK5100起重机从英国运往巴哈马,途经杰克逊维尔和迈阿密,然后再用另一艘船运往拿骚。它的第一个任务是安装一个塔式起重机,它将在开场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与摄影机、特技部门等密切合作,以获得最终仅出现一分钟或两分钟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难度追逐场景。”
会员风采‖ 2023年11月
严正声明‖ 2023年11月
【天宙检测】关于冒用伪造我司设备检测报告的严正声明
近期,经各方举报和我司(江苏天宙检测有限公司) 调研发现,有单位或者个人冒用我司名义、资质等,伪造我司检验检测报告书,上述行为不仅误导并损害了部分客户群体,也对我司的合法权利和名誉构成严重侵害。为了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同时,为提醒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均加盖我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编号: 3201061069935) /检测专用章。未经我司真实授权的任何行为均与我司无关,使用伪造印章签署、出具的任何协议、文件、报告等,与我司无涉,我司无需就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司概不负责。各合作方以及消费者如遇可疑或有需要可与我司联系(17712626659),核实相关印章、文件、授权等的真实性。
2、我司对此类恶劣事件十分重视。对于任何机构或个人伪造、冒用我司名称、印章及有关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采取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侵权人员的刑事责任。
3、有关单位或个人须立即停止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行为,销毁私刻印章。
4、针对前述事件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个人和机构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监督电话:13033522082
江苏天宙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读书栏目 传习录上
为方便诸君阅读,小编将解释放在前面,原文附后。
解释:
陆澄说:“后世著述如此繁多,恐怕也会扰乱孔孟正统吧!”
先生说:“人心与天理本来就浑然一体。圣人把它记录在书上,犹如描画肖像,不过是像人们展示一个总的轮廓,使人们依据轮廓而进一步探求真知。圣人的精神意气,言谈举止,本来就是有所不能摹画的。而后世的著作,只是将圣人所画的轮廓再摹仿誊写一遍,并妄自解析,添枝加叶,借以炫耀才华,这样就与圣人的本意越来越远。”
小编白话:
为什么古诗不能纠错,只能在备注里表明异议,指出作者当时可能有错误,不然你改改、我改改,后世的古诗早已面目全非。
所以看书,先看作者本人写的书信(最真实表达作者想法)、著作、日记等,时间允许再看人物传记。
释义
原文:
问:“后世著述之多,恐亦有乱正学。”
先生曰:“人心天理浑然。圣贤笔之书,如写真 传神,不过示人以形状大略,使之因此而讨求其真耳。其精神意气,言笑动止,固有所不能传也。后世著述,是又将圣人所画摹仿誊写,而妄自分析加增以逞其技,其失真愈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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