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安全苦,偏偏为它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种苦!认识安全前是无靠无依,认识安全后是无药可医!原本以为你是短暂的插曲,没想到竟成不朽的传奇!
歌咏志、诗言情!将我们对待安全的态度融入到歌中更能体现出必须做好安全的感受!我们都知道安全的重要,都知道出了事故后给公司带来经济及声誉损失的严重性,都知道它可以将一个几代人用汗水和泪水打造出的公司一夜之间毁灭!每每到这个时候,对于不重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同仇敌忾,义愤填膺,群起而攻之,安全形势感觉一片大好!
可一旦我们的生产忙起来,这种感觉又会渐渐趋于平静。紧张而充满压力的生产任务,让我们不由自主的被客户被进度逼得喘不过气来,赶赶赶!抢抢抢!冲冲冲又成了工作的常态!不经意间安全及质量隐患重重、风险若隐若现,纵有安全质量人员的监督检查提醒,也避免不了事故的发生!一些事故发生在项目执行期间,一些事故发生在客户的运营期间,无论哪种安全事故,不但造成公司经济和声誉的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
我们有没有想到,一个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员工,因为事故今天就躺在手术室里忍受刮骨开刀的痛苦;一个我们的客户员工,在工厂运行期间因为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他惹谁了?他付给我们报酬还要遭受我们带来的伤害!一个干活的工人可能对于我们无足轻重,但他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就是家里的天,他出了事就是家里的天塌了!我们因事故伤害的不只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个家庭!他们在为公司服务,却因为我们的管理问题、技术质量问题带来无尽的痛苦!
如果公司的安全管理顶层设计符合安全规律,管理方法切实可行,安全投入合理,落实掷地有声,如果我们的设计人员、项目现场各个岗位人员、分包的人员都能各司其职,我们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我们的安全事故一定会减少甚至消灭,达到我们持续追求的“零事故、零伤害”目标。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再为造成人员的伤害而感到深深自责和内心不安!我们每个人做的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履行职责,而是救死扶伤、积德行善、功德无量、胜造七级浮屠!天将降大任于中电四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让其牵肠挂肚、 痛定思痛、增益其安全所不能!
为公司成为一流工程公司保驾护航,为成就每个员工的梦想保驾护航,为每个员工的生命保驾护航,为每个员工的家庭保驾护航!强烈的安全使命让我们每一个中电四人必须携起手来,上下同欲,知行合一,践行我们的安全使命!
安全监察部 丁长勇
塔吊为重大危险源,在塔吊使用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02、我谈安全
“操着卖白粉的心,挣着卖白菜的钱”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一线安全人员的心声,但是今天我想从另外一个方向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操心”和“挣钱”的事
01、安监资讯
三体系再认证、公司三季度安常委会议、安监部9、10月度工作会议、安全管理“强中台”系列讨论会
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开展体验式安全活动
守正创新,始终坚持为公司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从监察主体、监察形式、监察内容等方面进行突破探索,自我革新
03、实践活动
04、模式探索
05、技术论坛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06、深度思考
▶资讯:9月30日,安全监察部组织召开9月份安全工作交流会,中台安全部所有同事参与会议,公司安委会副主任、副总裁樊小林参加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宣贯《安全策划实施细则》、调整监察模式,提升监察效果、各单元上月跟踪事项及月度工作汇报、广东统表安全资料汇总分享、安全监察部重要工作部署、樊小林总结及要求。
安全策划实施细则:针对之前存在的安全策划周期长、策划书质量不高问题,在8月份安全工作交流会上,安全监察部提出了安全策划分阶段实施的改进方案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充分征求了意见,对安全策划进行全面的改进并进行了宣贯,计划十月份开始执行。
改进监察模式、提升监察效果:本着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去践行现场监察、深挖问题本质、集体思考、制度改善、行动改进的循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给项目最大化帮助,使前台、中台、后台互动互助形成合力,助力达成公司零事故、零伤害的目标,安全监察部组织四次会议对监察模式进行了调
整——由原按区域分工监察调整为按EPC/GC+PC、承包模式分工+区域分工模式监察;明确了监察人员和区域对接人员的职责;监察按“听、查、评、思、改”五个方式统一动作。
安全监察部总经理丁长勇工作部署:强调国庆及二十大期间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落实;对司空见惯又看似无可奈何的安全管理通病的要求;要求中台开始规划2023年组织架构及人员分工;关于对突发疾病的汇报要求和防治办法;如何解决分包整改率线上线下不一致问题。
安委会副主任、副总裁樊小林工作要求:各区域总部梳理项目部安全管理权力清单;各区域总部要认真宣贯公司的各项要求;要有监督权力行使的办法。
▶资讯:10月4日、10月9日至11日,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审核组对我司“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三个体系”进行再认证换证审核,公司管理者代表崔玉岭、副总裁樊小林、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参与了本次审核
审核期间,专家组通过召开首末次会议、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工作现场等方式,对参审部门逐一审核,全面了解公司管理体系实施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并就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给予了宝贵了的建议。
管理者代表崔玉岭对审核组老师及相关参审部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此次公司顺利通过三体系再认证审核,是公司管理层带领员工不断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员工落地执行、积极进取的结果。成绩固然可贵,但对存在的问题更应高度重视,要对管理不到位的地方敲响警钟,从而不断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最后,审核组一致认为我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个系统对照四个认证标准是符合要求的,这也标志着本次审核工作顺利通过,圆满结束。
▶资讯:11月04日,安全监察部组织召开10月份安全工作交流会,中台安全部所有同事参与会议,公司安委会副主任、副总裁樊小林参加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各单元上月跟踪事项及月度工作汇报;监察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管理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监察部工作部署;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监察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监察部针对本月项目监察的问题,对各级安全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分析,追踪溯源,深挖问题本质,制定改善措施,并将结果反馈中台,使前、中、后台互动互助形成合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安全管理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监察部中台管理组针对本月中台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法,帮扶中台快速提升。
安全监察部总经理丁长勇工作部署:2023年公司安全重点工作思路介绍;安全监察要重实效,按实际需求确定监察的项目和数量,不要为了完成季度覆盖率而去监察,要反思如何去监察;下月重点讨论现场出入口管理;后续安全监察部所有安全会议均围绕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监察部主要工作是顶层设计、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体系落实监督、持续改进,中台主要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是安全责任主体。
改进,中台主要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是安全责任主体。
安委会副主任、副总裁樊小林工作要求:从几个核心方面关注五大总部中台工作如何组织,分析实际情况与公司要求之间差异,需要修改制度还是需要完善落实;中台如何参与项目策划阶段;中台如何监察项目执行阶段;项目问题及优秀经验如何分享,如何转化成成果、教训等。
任感,在全员安全管理的大背景下起到引领带头作用、要入脑入心践行使命。徐俊、李华新、丁长勇代表业务单元、职能部门、安委会宣读各自的使命和职责。
各业务单元的负责人汇报了三季度的安全工作,分享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安委会的成员分别给与点评和建议。安委会副主任樊小林提出要高度关注项目专项方案的标准化和针对性,强调了技术和安全融合的重要性及要求、强调了专项方案培训的重要性及要求。
安委办主任丁长勇汇报三季度安全形势、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情况、四季度工作重点、安全管理优化思路。
▶资讯:11月9日,中电四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安常委员会议,因为疫情原因,原定计划的线下会议改为线上进行,参会人员共计18人
会议议程包括:发布安常委会人员各自的安全使命与职责、履职清单;业务单元汇报安全工作;安委办汇报三季度安全形势、安全管理工作改善、四季度工作重点;公司安全管理优化思路;安委会主任及副主任提工作要求。
安全使命与职责、履职清单:发布安常委会人员各自的安全使命与职责,各级领导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
在安全优化管理思路方面,提出了安全管理顶层设计的五种力量模型:“树立威力、传递压力、提升动力、激发潜力、形成合力”,推动“公司领导、后台、中台、项目部、分包商”五位一体形成合力,促进“安全意识、安全能力、安全共识”的共同提升。
最后由安委会主任万铜良、安委会副主任刘谦辉就本次会议的相关汇报情况作出工作要求。
▶资讯:2022年11月29日,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五大区域总部安全经理及副经理召开安全管理讨论会,旨在推动安全管理“强中台”作用发挥及落地,会议为期一天
会上大家就区域总部安全部的职责确定后,安全部的工作清单、履职记录、安全监察部与安全部管理界限、区域总部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区域总部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等亟待解决和梳理的重要问题展开了热情激烈的讨论。
理不辨不明,事不鉴不清。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此次讨论会,规范了区域总部安全部的工作清单、履职记录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
本次会议是安全监察部落实“强中台”管理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相信这次会议以后,在一些列管理要求及方法措施的支撑下,区域总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会更有信心,更有抓手,对项目的安全指导帮扶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安委会主任万铜良:
党的二十大习总书记的报告里高频次提到了发展,安全也是一个出现频次非常高的一个词,该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公司来讲,要发展也要安全,这不是一个矛盾。没有安全,就不能发展,所以我完全赞同安监部提出的安全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三季度反映的数据来看,我们对安全管理关键是在制度的落地不够坚决、存在侥幸心理、存在麻痹思想。
▶ 安常委会人员的的安全使命和职责,要放到手机的显要位置,摆在办公桌或者办公室显耀位置,天天看你是不是做到了!
▶以后公司的党委会和执委会讲安全作为雷打不动的一项内容;
▶公司现在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比原来要复杂的多,我们管理者要提升自己的系统性思考能力,要去学习和进步。
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安委会成员从自我做起,带头去落实全员安全管理,去推动项目全员安全管理的扎实开展!
安委会副主任刘谦辉:
需要思考,更需要严肃认真对待我们所面临的安全形势以及我们的生产经营的安全挑战,请分管执行总部的公司副总裁、各总部总经理、安全监察部分析安全管理的不足,切实改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无小事,坚持生命至上,坚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底线及红线规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视规避高空坠落措施的执行效果,避免人员伤亡。
▶各位安委会委员,更要以身作则抓安全管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落实安全使命、安全职责;要深入项目一线,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提升项目一线安全管理水平。
▶把安全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要求落实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进一步推动“今天我是安全工程师”的活动,落实全员管安全的安全管理意识,让管理者进入角色落实安全责任,重视安全管理成效。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改变施工作业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
该案中有两个罪名,安全员犯的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犯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两个罪名有何不同呢?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际上,日常生产过程中,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的情况比比皆是。更为可怕的是,这些防脱钩装置的损坏有不少是人为的。通常,一些一线操作工认为把防脱钩装置拆除后,挂起重物时更为方便,于是就把防脱钩装置拆掉,殊不知,很多人正是丧命于此!!
工地安全员康某、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等三人均被判刑,但实际上,三人被判刑的原因是不相同的。
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二人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起吊作业。 “起吊作业十不吊”中有一条便是“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具体到该案例中安全装置指的就是吊钩的防脱钩装置。
而安全员康某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他未能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及时消除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这一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员有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
那安全员要履行哪些职责呢?
个人认为安全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约定,在实际工作中,是由企业将相关条款进行解读拆分,并赋予职责和分解工作任务,通常到手里的任务要比原有职责要多一些。这种情况下,在工作中就需要具备一定的区分能力,所以先带大家再次熟悉下相关的法定职责,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对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有效辨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履职和避责
“操着卖白粉的心,挣着卖白菜的钱”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一线安全人员的心声,但是今天我想从另外一个方向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操心”和“挣钱”的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是辨识风险、管控隐患的排头兵,当然也就承担了保护作业人员及其背后家庭的职责,既然在这个岗位,在“挣钱”就不能“白操心”,更不能让自己的工作付诸东流,甚至被法律问责,今天我们主要从这个角度谈谈怎么履职和避责。
先来个案例给大家提提神:
2015年9月26日下午,冀州市某小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指挥员张某往塔吊所吊灰罐内装好灰后,将灰罐挂好,然后通知塔吊司机魏某吊起向11号楼运送。当塔吊由南向北转动至地下车库施工现场上方时,灰罐突然坠落,砸在正在给地下车库绑扎钢筋的被害人刘某身上,刘某当场死亡。
据调查,该起事故是由于事发塔吊的吊钩防脱钩装置被损坏,未能及时更换,以至于起吊时晃动脱钩发生事故。
经判决,工地安全员康某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以上条款是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要熟知,且要履行的。
知道了职责,我们该怎么履职、避责呢?
大家仔细研究下上述新安法和其他文件赋予安全相关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安全工作者应当掌握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他人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并对照以上职责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检查工作,保留好可追溯的记录,特殊情况下做好应急相应,以免自己重蹈他人覆辙,总而言之就是履职+证明+应急。
履职的一些基础动作:
a)开展人员安全教育
b)要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c)开展检查,消除隐患
d)制止“三违”
证明的要求:
所有上述动作均要形成记录,且相关记录均应合规有效,比如教育资料不得代签、安全措施要与方案匹配、隐患消除要做好记录,写好日志等,工作过程中的影像、视频、录音等文件也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应急基本要求:
要有相应的应急设施,要针对项目情况编制适用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要对其中各自的职责熟悉,要定期组织演练,要有演练方案、记录、总结等。
综上所述,履职才能免责,履职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资料是履职的证明材料,是免责的基本依据,应急是降低事故事件后果的手段,所以作为一个安全工作者,既然靠着这个工作“挣钱”,还“操了大心”,就要完善自己的工作内容,在当前状态下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和安全资料方面,再给自己上个保护套,保护自己远离“牢笼”。
为促进项目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给即将推行的项目全员安全管理落地预热,秉承“我要安全、我要项目员工都安全”的目的,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开展“今天我是安全工程师”的活动。本次活动是项目全员安全管理实施的一个预热,是全员安全管理落地的一种体验式活动,是全员安全管理落地的系列活动之一。身在其中,方能体会生命的宝贵和不容侵犯,方能体会安全对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意义,方能体会项目部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力量!
活动倡议一经发布后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截止11月26日五大总部共计31个项目部已经组织进行了“今天我是安全工程师”活动的启动仪式,参与体验轮值的项目经理有30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49位、分包人员27位、主责工程师85位,参与总人数达191位。
轮值工程师通过组织安全例会、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及整改等体验活动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自身的安全意识,为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五大总部安全中台正有序开展轮值人员的体验感受分享活动。 我安监部在接到各总部安全中台的活动汇报后已通过微信分享累计推送各类专项活动报导21篇(其中感受访谈小视频4人次,文字类感受28人次,项目活动情况介绍23个)
期望我们的轮值工程师们在自己的“新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新职责”,为达到公司项目“零事故”的共同目标一起努力! 在这里让我们对五大总部安全部的辛苦组织和五大总部领导的大力支持点个大大的“赞”。
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开展体验式安全活动,助力全员安全管理。
华南总部:
烟台万华电子材料二期项目
株洲中车碳化硅芯片项目
南平康达鑫宇项目
深圳方正微二次配项目
华北总部:
长春金赛项目
天津四十六所项目
石家庄普兴EPC项目
北京屹唐集电装备研发项目
北京京东方传感线项目
华东总部:
无锡威孚项目
无锡先科项目
上海和记黄浦项目
杭州远大项目
宁波甬矽项目
上海鼎泰匠心项目
华中总部:
潜江中巨芯电子化学品项目
武汉长江存储大宗气项目
武汉中航锂电净化二期项目
武汉中航锂电一期项目
合肥长鑫机械扩充项目
南宁海天项目
合肥睿力项目
西南总部:
重庆博腾项目
成都欧林项目
重庆登康项目
眉山中航锂电项目
青岛中车项目
成都天味项目
西安康龙化成项目
内江长川项目
贵阳中伟项目
项目安全监察是公司安全监察部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项目的安全监察,发现项目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督促项目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公司五大区域总部成立1年多以来,安全监察的模式也在不断的探索中寻求变革。守正创新,始终坚持为公司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从监察主体、监察形式、监察内容等方面进行突破探索,自我革新。
一、监察从“重后台”到“强中台”
以前的监察工作更多关注项目现场的问题,通过检查项目现场,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数量的多少,对项目进行亮牌预警,安全监察部担任的是“裁判员”的角色,而区域总部安全部更多的是支持项目工作。随着五大区域总部的运行实施,现阶段更强调区域总部自主发挥监察与管理作用,安全监察部则是通过项目监察发现区域总部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司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
的监察。同时安全监察部在组织项目监察时会协同公司技术、质量相关部门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切实保证多角度,全面,客观,科学的分析现场施工情况,帮助项目解决技术、管理难题,收集改善管理建议。
三、监察内容做到“听、查、评、思、改”五位一体
多听:在项目监察期间与项目安全经理交流沟通管理思路,听取建议及需求;听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的总体部署、安全工作的支持情况;面对项目上的抢工作业,听项目项目副经理对施工现场工作面的安排;听项目总工对后续风险较大工序施工的控制;听项目安全工程师吐露心声。
多查:查制度执行、查管理落地、查隐患风险、查事故处理方案。
二、监察从“区域管理”到“专业化管理”
随着公司的发展,不同类型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特点也愈发明显,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安全管理的侧重点也有不同,安全监察部在监察人员安排上注重专业管理。按承包模式、结合地域及专业特点,安排有总包管理经验、机电管理经验的人员对不同行业的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
多评:评价项目现阶段及后续实际执行的安全风险大小;对各个项目的安全管理状态、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表彰与批评。
多思:项目上反思项目管理及现场安全隐患问题;区域总部反思上传下达中的遗漏点;安全监察部反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等。
多改:项目快速整改问题,区域总部做到举一反三、制定改善措施,安全监察部完善流程制度。
五位一体的实行,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正向循环。
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公司的发展节奏,公司安全监察模式需要不断探索,安全管理工作也需要全员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公司零事故零伤害的目标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实现!
[摘要]在安全管理风险辨识中塔吊为重大危险源。塔吊作业半径大、作业工效高,在建筑结构施工过程中得到普遍使用。由于不能有效的控制和消除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发生倒塔致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其社会风险、社会成本都是企业难以接受和承担的。为更好地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并有效控制塔吊的安全风险,必须辨识出事故隐患成因,并据此规范管理制度、强化专项管理、重视维修保养管理、提高运行管理质量,确保塔吊作业安全。
[关键词]塔吊、事故隐患、辩识、制度、管理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承接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数量逐年增加且结构类型呈多样化,其安全风险较之过去机电安装施工安全风险大,给公司安全风险控制管理带来了挑战。
由于建筑结构施工工艺要求以及工序施工需求,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频次非常高。其中塔吊因作业范围大且能大幅提高施工工效,所以从基坑开挖和基础结构施工阶段,就进场安装和使用,直至二次结构施工完毕或建筑装饰阶段,才停止使用塔吊。塔吊相较于其他大型特种设备在建筑结构施工现场存在的时间最长,结构施工过程中使用频次最高。
塔吊为重大危险源,在塔吊使用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从塔吊进场安装到过程使用,就有人为解除、调节塔吊限制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装置功能;违反吊装规程的作业、维护保养缺失等等严重违规现象,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其社会风险、社会成本都是企业难以接受和承担的。我们要在充分地认识到建筑机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对塔吊的安装、拆卸、使用、维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才能把塔吊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控制或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塔吊事故隐患辩识
1.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1基础施工过程中的隐患。
塔吊基础施工过程中,忽视地质条件以及土质结构变化,草率进行塔吊基础处理。塔吊安装、使用过程中,塔吊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塔身垂直度出现严重偏差,导致塔吊上支座以及塔臂、配重、施工等荷载,与塔身重心线形成不平衡力矩。如该力矩超过塔尖结构的承载能力,就会发生倒塔事故。
1.2顶升过程中的隐患。
塔吊顶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升、降节调整塔吊上部结构的重心前,就将塔身与回转下支座的连接螺栓松动或拆除,会造成上部结构向后倾斜(平衡臂一侧),此时顶升套架的强度已不足以支撑不平衡的上部结构荷载,发生倒塔事故;
塔吊标准节顶升过程中,起重臂做转臂、小车前行等动作,导致标准节“空腹”且塔吊上部结构偏离塔身重心线,发生倒塔事故;
未派专人负责顶升横梁落位情况,发生两个爬爪不同步动作导致塔身重心偏离,而引发安全事故。
1.3安装吊臂过程中的隐患。
在安装塔机各节吊臂过程中,因敲击销轴过重导致卡板焊缝被冲坏,而检查维修过程中又没有发现,使用时销轴会慢慢内滑脱出,造成吊臂突然折断引起倒塔;
有的销轴卡板用螺丝钉固定,使用过程中螺丝钉松脱没有发现,或者未装开口销,同样可能引发上面的严重后果;
塔机年久失修,臂架下弦导轨磨损锈蚀严重,检查保养不注意,造成薄弱处折臂而倒塔。
1.4运输过程中的隐患。
塔机零部件储存运输中未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结构部件局部受损并失去应有的承载能力,检查维修时又没有引起注意,从而引发事故。
2.塔吊使用过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2.1安全装置方面的隐患。
塔吊起升机构以多速运行、重载低速、轻载高速运行形式,完成材料、构件的吊装作业。当人为改变起重量限制装置、力矩限制装置的限制值或不做电气连接安全装置失去作用,重载起钩且小车前行时,必然导致折臂甚至倒塔事故;
在起重情况高速下放时,起升机构制动器没调好,因惯性作用而制不住,发生溜车下坠事故。
2.2自动换倍率器方面的隐患。
自动换倍率器由2倍率换4倍率时切换不到位,或者没有加保险销,在起吊中,活动滑轮会突然下落,引发重大事故。
2.3钢丝绳方面的隐患。
钢丝绳扭结、乱绳严重而未及时排除,强行使用,或者钢丝绳沾上砂粒,又没有抹润滑油,会出现磨损严重,断股现象,如未及时更换会引起断绳下坠事故。
2.4指挥方面的隐患。
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司索人员间指挥口令复杂或多台塔吊作业用通话设备在同一频道等,导致塔吊司机误操作,塔吊起重臂、吊装物等刮碰内外脚手架或撞击建筑结构,发生架体倒塌或塔吊倾翻事故。
二、规范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基础质量、塔吊安装质量管理制度
1.1塔吊基础施工要符合塔吊的技术要求,严格按原厂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完成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砼试块强度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1.2塔吊安装完毕,严格按规定进行调试,并对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试验。另外,要对塔吊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全部试验留有记录并存档备查。调试、试验应遵照住建部第1364号《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公告和GJG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实施。
2.塔吊安装、拆卸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2.1塔吊安装、拆卸前,首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无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连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配重数量和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2.3检查齿轮、滑轮、联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2.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继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
3.塔吊安装、拆卸安全管理制度
3.1塔吊安装、拆卸作业前必须完成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告知备案手续。
3.2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进行塔吊的安装、拆卸作业。
3.3安装、拆卸作业前,承建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共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4塔吊安装、拆卸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塔吊安装、拆卸时安全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旁站。
3.5塔吊安装、拆卸作业,严格执行电气、机械、高空作业规程,防止触电、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3.6塔吊安装完毕,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塔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1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塔吊安装、拆卸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
4.2由塔吊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和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5.塔吊作业过程管理制度
5.1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2塔吊使用前必须对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的性能。塔吊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时,塔吊司机可拒绝执行。
5.4 塔吊司机、指挥人员使用的对讲机一经确定统一频道后必须锁频,严禁使用人员更换频道,并且做到对讲机专机专用。
5.5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严禁随意更换司索指挥人员。
5.6多台塔吊同时运行作业原则:轻车让重车;
5.7严格执行“十吊十不吊”吊装作业制度。
5.8定期、不定期对塔吊的结构、电源、行走、回转、起升和变幅系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留有记录。
6.塔吊资料管理制度
6.1由租赁单位提供每台塔吊的合格证、说明书、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由专人进行编目、分类、保管、归档。
6.2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操作证确认和归档,及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6.3做好塔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存档备查。
三、强化专项管理,确保塔吊安全运行
1.强化塔吊顶升作业的安全管理
塔吊顶升作业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顶升作业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保证顶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岗位明确,各司其职、统一管理,并严格按顶升作业方案、顶升作业程序要求进行作业,是塔吊顶升作业的安全保障。
顶升作业过程,设置专人检查和控制液压顶升系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间隙控制,并有顶升横梁、爬爪落位确认机
制,使塔吊顶升套架平衡升降。在调整塔吊上部结构重心前,严禁拆卸或松动塔身与回转下支座的连接螺。当标准节形成“空腹”替换标准节时,严禁塔吊起重臂、小车做任何动作。
2.坚持塔吊安全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塔吊在安装前必须备齐规定的安全装置,如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确保安全装置完好且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定期、不定期对塔吊限制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功能失效或损坏,必须及时维修更换。严禁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塔吊限制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装置等使用功能。
3.重视塔吊电气装置的检查
塔吊有电源、行走、回转、起升和变幅5个电气系统,每个系统由电动机、单元控制器(包括变频器、直流调速器等控制元件)及一系列断路器和保护装置组成,由联动台和可编码控制器控制。每个系统都可以实现独立操作,互不干扰,因其没有明显的电气系统故障征兆,增加了塔吊的电气系统安全管理难度。因此在重视塔吊供电系统的规范使用、检查、维修等管理,还要强制性要求租赁单位完成塔吊5个电气系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出具记录,保证塔吊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四、加强塔吊的检测和维修保养,提升安全管理效率
塔吊的安全管理应该高度重视维护、维修、保养环节,并提高塔吊操作人员、租赁单位维修人员维修保养意识,同时坚持定期对塔吊进行结构、电气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并留有记录。定期、不定期对塔吊限制装置、限位装置、保护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塔吊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另外,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塔吊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控制塔吊机械事故隐患。
五、提高塔吊运行管理质量,杜绝违规操作
塔吊是在高空进行作业,其塔体的质量大,且作业半径内都有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很容易造成严重的群死群伤事故。因此提高塔吊运行管理工作质量,杜绝违规操作亦是塔吊安全作业控制要点。
严格执行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塔吊司机和司索指挥人员知晓塔吊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保养规则、检查要素等。严格按塔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违章、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塔吊运行过程中还需要确保以下工作质量:
1.定期进行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和塔身垂直度测量,确保塔吊标准节垂直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2.通过培训以及演练,提高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如小车起升吊钩时,出现制动失灵现象,塔吊司机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将起重臂变幅至无人区域,并由司索指挥人员控制现场人员禁止进入起重臂停放区域。
总之,在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塔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加强塔吊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或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总是在每次事故后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倘若对照这个逻辑:我们的国家早就是零犯罪,因为只要警察监管到位就行了;当然也不会再出现腐败,纪检监管到位就可以;政府和企业更不会出现经济或效益下滑的情况,只需定一个指标,全力监管就万事大吉......可是,大家要明白,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因为一旦政府层层监管、力道过甚,就会大量增加社会和企业的管理及沟通成本,增加重复工作量、增加衍生工作量、增加人工成本、减缓信息传递效率、分散企业安全管理的注意力、导致被监管对象情绪和士气低落等等。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盲从的监管、无力的监管、形式化监管,反而成为安全生产更大的隐患。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我们总是习惯把安全管理当成安全部门的事。
法律的出发点原本是想让企业有一个专业部门来统筹、培训、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证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根本让你措手不及。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虽然多是业务高手、谈判高手或资源整合高手,但大都未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也缺乏实践。所以,总是习惯性将安全管理
都当成是安全部门的事。当我们把原本属于全社会、全行业、全流程、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过度集中到某个部门、某个机构、某个人时,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近些年高层出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针和原则。可国人最擅长的就是扯皮,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了,那还要你们干嘛?”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的TOP10!成熟的国际化企业,招聘的安全人都称之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而我们却叫“安全员”。
很多企业推崇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我想,法律真的有必要重新定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了,暂且不说取消,先改名称再调职责也是非常必要的。
讲真,事故与安全没有半毛钱关系!
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是形式主义泛滥的根源。
最原始的依据只能是各种安全文件、档案、记录,也就是所谓的“痕迹管理”。这是“形式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几乎所有安全人都深受其害,那真是“不作不死”。有的企业一份记录要准备N套,内审一套、外审一套、标准化一套、双重预防体系又一套,今天这个科长来一套、明儿那个处长又说一套、后天局长要求统统重做......“痕迹管理”本身与事故预防没有丝毫联系,仅仅为了证明某件事做了,就要准备一大堆可追溯文件,文件之间还要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如此反复......
员工的大部分精力都被消磨,现场真正的安全隐患却被忽视,无形中增加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尽职履责很重要,但真的不是靠一份清单就能管住风险、控住事故!要知道,每一起事故背后原因的复杂程度,远超乎我们的想象。时间在变、环境在变、技术在变、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风险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清单是静态的,而风险则是动态的。我们对世界变化和风险衍生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或许,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才是我们需要系统研究和根治的重大隐患。
“说了=做了”“做了=做成了”“做完了=做好了”已经成为安全生产中应付式落实的“三件套”。
把“说了”当“做了”
某些企业,安全生产中把“说了”当“做了”,习惯于搞忽悠,热衷于喊口号,实际上脚下一动不动。
遇到安全问题绕着走,光说不练假把式。
某些企业“安全第一”口号喊得响亮,一旦遇到安全与生产效益冲突时,安全要完全给生产让路,经常“嘴上高高举起,行动轻轻放下”。高喊安全第一,真正遇到安全问题时,绕着走!具体表现为:安全投入能省就省,安全设备能少就少,安全问题应付就应付。
只说不做,嘴上安全。
漂亮话张口就来,隐患点随处可见。以口号代替安全安全,以标语代替宣贯!工作未动口号先行,无论车间、工地,安全标语横幅满天飞。实际遇到隐患时也不整改,一句“马上整改",应付了多少次安全检查,嘴上说我们要重视安全,真正遇到需要整改或者安全投入时,抠抠搜搜舍不得花钱,连灭火器都是能省一个是一个!
被监管部门推着走。
不来查,永远都是没问题。某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给负责人提出改善安全的建议时,总要扣来自哪个法规条款,总要问政府有没有要求这么做,没有要求肯定不做。不求满分,只求及格,政府要求什么就做什么,能省就省,不管做的质量如何,及格就行。
把“做了”当“做成了”
把“做了”当“做成了”也是安全生产中形式主义的套路之一,实际工作中有3种表现。
把“任务分解了”当成“工作完成了”。
年年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一些企业负责人总想把“任务分解”当成稀释责任的手段,把责任推给安全管理人员,自己责任少写几条。计划做好了,任务细化了,就当做工作完成了。所谓安全生产计划也就制定时有人看几眼,之后就永远不会有人再去看。
把“开会研究了”当成“问题解决了”。
把会议当成落实,把研究当成解决。开会研究了安全问题,就当作"安全问题解决了"为了开会而开会,上级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对应开什么会,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问题还是那个问题,隐患还是那个隐患。
某企业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人员说,部分车间主任为了赶生产进度,对工人违章作业不予制止。会上领导们雷声挺大,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操作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规章制度上写的员工都要遵守,但在实际处理时,仅仅通过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完全推给员工,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切由员工本人承担。实际工作中,违章照样有。
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一到年初,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红头文件一通发文,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一个档案柜都装不下!可文件发完了,就没有了后续,永远存在了档案柜,根本不按照文件执行。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看似可以达到安全工作的及格线,但实际上一些“做歪了”“做空了”的工作浪费了各种资源和精力。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事情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歪了。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造假严重。以签字代替培训,以文件代替整改,以汇报代替检查,以台账代替现场!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歪了!弄虚作假!某企业安全员竟承包了所有参试员工的试卷。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中,各个都是100分,答案都一样。一检查,表面看起来安全培训做的非常好,安全培训记录做的非常全,实际上都是造假,培训可来可不来,考核答案提前发,造假严重。
对待安全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工作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空了。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形式主义泛滥。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空了!花钱购买各种安全技术服务,却根本不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做了一大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做了一套又一套,其实都是假大空,做完了就放着了,根本没有按照体系运行。
一刀切式“做完了”,实际上可能做错了、做坏了。
隐患一查了之,违法一罚了之,违章一罚了之。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事故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我行我素,最终酿成了惨烈事故。在很多检查中,上级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只注重检查,照片一拍了之,隐患一查了之,违章一罚了之,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和验证没了下文,以罚代管式的安全检查“层层管、层层软”。有些检查还带有硬性指标,以查出问题的数量衡量检查管理力度,导致安全追责偏离了轨道,真正的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违章也是一罚了之。
虽然员工都知道违章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不违章会有确定的损失,会得到领导的批评,会被处罚,会耽误更多的时间。反而违章了也不定会出事,员工的第一反应都是运气不好,下次你们去检查的时候一定会注意不被你们发现问题,而不是说要改变违章的行为。
警惕安全生产领域十大形式主义:
一、以口号替代重视
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今一提起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的说辞不绝于耳,有些单位或人员患上“口号依赖症”,无论大小口号不少,工作未动口号先行,以口号落实工作。在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时,热衷于用新口号来展示工作落实,在上级检查考评时,用响亮的口号来争取表现,似乎口号越多,对工作越重视,工作越有成绩,至于这些口号喊出去之后,是否能够起到作用则没人关心。这些了无新意、内容空洞的口号往往“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使群众产生视觉疲惫和心理抵触,反感为“口号喊得震天响,重视安全在口头”,助长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二、以标语替代宣贯
宣传标语、横幅满天飞,无论是厂房车间,还是建设工地,标语和板牌随处可见,好像不多挂几条标语,不多做几块牌板,不足以证明对工作的重视,这些相互抄袭、内容雷同、口号式、传递式、共享式的标语或牌板内容看似高大上,但缺乏实质内容,没有用简短文字写出的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口号,甚至还出现了地名、单位名、人名“穿越”的“低级红”、“高级黑”。还有些上级单位在抓安全宣传教育时,对基层现场要挂几条标语、挂什么标语都做了硬性规定,基层单位机械落实到现场,往往还要再加挂几条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标语,造成宣传标语、横幅的张贴、乱拉、散滥和满天飞,用标语横幅替代工作推进的现象非常突出。
三、以经验替代制度
凭经验办事或凭经验抓管理,安全上的懒政思想突出,拿来主义盛行,没有将国家、行业和上级出台的法律规范、操作规程、制度要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融合,并细化分解制定好的办法和措施,不同程度地纵容了安全管理上片面、极端的经验主义。把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口头上,很少组织学习或对照落实,管理人员凭经验办事.或凭经验抓管理,养成了慵懒散的不良管理习惯,变相助长基层现场人员以经验替代规章制度,凭经验干活,从_上到下,经验主义盛行,捆绑了安全生产的手脚,变成削弱安全基层基础的祸根。
四、以签字替代培训
假培训记录上签个字就上岗,有些单位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匆匆组织培训,既未形成有效培训方案,也未周密讨论论证,课件年年炒剩饭,培训内容空洞乏味,培训方式死板僵化,重理论灌输,轻实践探讨。组织培训贪大求全,规模上要求全员参与,内容设置上却不能因实际情况区别考虑,不能有效解决现场实际问题。为了节约成本和图快省事,连岗前培训都省了,在假培训记录.上签个字就上岗。有些人学习过程中常以工作忙为借口,学习培训开小差,身在曹营心在汉,签个字就不见人影。上级检查培训时过分注重留痕,只关心培训签字记录,不关心培训内容和效果检验,导致参培人员离开课堂到现场,两眼一抹黑,糊糊涂涂,晕晕乎乎,成为事故的根源。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事故中,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下井工人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存在携带烟火入井、抽烟的现象。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调查也显示,事故单位.上午刚开会培训,下午就发生爆炸,这都是培训上的形式主义在作祟。
五、以文件替代整改
信息层层递减,做法每每走样,上级部门对下级缺乏有效业务指导,无论是安全监督管理,还是检查考评,经常发个文件就了事,并以此作为追责的手段,下级在开展工作中往往就以避责和降低风险为出发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么将原文件转发,要么不对上级文件细化,最多将上级文件有要求但本单位并不涉及的内容删掉,照搬照抄文件来应付。还有时.上部刚发了文件就要求下级汇报整改情况,当天布置当天要,有的要连夜完成,下级根本没有精力认真组织内容,疲于应付之下只能照葫芦画瓢,以文件落实文件要求,敷衍了事,造成上级精神或要求在贯彻过程中信息层层递减,做法每每走样,很多制度办法低效甚至无法执行。
六、以会议替代落实
为了开会而开会,会来会去,层层开会,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时,往往以"落实会议”代替“落实精神”,把开会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硬要求,上面开 了个什么样的会,下面就要对应开个什么样的会,结果为了开会而开会,会来会去,层层开会,从而使落实上级指示、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上,问题还是那个问题,隐患还是那个隐患。-方面会议过多过滥,不仅影响了正常安全工作的开展,还影响了工作风气,容易形成怠政和懒政思想;另一方面出了会场不到现场,雷声大雨点小的以会代会,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和办法,不仅不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还会阻碍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
七、以外行替代内行
检查不严不实不准不细不深,面对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要么出于监管部门专业人员不足,要么出于监管部门在重大事故后或重大活动前或期间进行地毯式、运动式专项检查和整治需要,临时抽调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凑合检查。这些外行人员组成的检查活动看似场面大,表面轰轰烈烈,到了现场走马观花,只能发现几个不痛不痒的皮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也提不出合理的检查建议。这样的检查不严不实不准不细不深,形式大于内容。这样的检查活动搞多了,无形之中降低了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助长了被查单位的糊弄、应付、侥幸心理,既然查了白查,不查也罢。
八、以汇报替代检查
报喜不报忧,上级检查不到现场到会场,下级单位投其所好,不在现场问题、隐患整改上下功夫,而是把力气用在了会场布置和汇报材料撰写上。会场布置高大上,汇报材料印刷精美,检查组正襟危坐,被查单位汇报口吐莲花,在汇报材料里造“盆景”,报喜不报忧,用虚虚实实的数据堆砌安全成绩,用事例渲染安全效果,把芝麻夸成西瓜,虚化、淡化甚至回避问和隐患。汇报结束,检查组不到现场验证汇报内容,而是汇报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就签字加表扬,然后打道回府。既然上级检查都是如此,基层也就刀枪归库,马放南山,一片皆大欢喜,检查变身简查。
九、以台账替代现场
考核好不好,台账说了算,痕迹台账本是上级检查考评基层安全生产的直观反映,不知从何时起,名目繁多的.台账资料成为了安全检查考评的标配。基层把时间、精力用在了收集、整理台帐上,往往一个检查项目就得准备一册台账资料,一个小小部门总得抽出一批人准备几大盒子的台账,还得编码摆放。上级检查 考核时摆出来,既显得工作扎实细致,还因台账漂亮可得高分,而台账不全、资料欠缺,考核分也会大大缩水。考核好不好,台账说了算。某单位负责人表示,每年仅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评一项,就得做台账50多本,台账印刷费用上万元。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基层往往从网上下载资料,加班加点编材料,造成人财物资源浪费不说,还对台账进行虚报和夸大,虚假台账层出不穷,掩盖了基层现场存在的真实问题。
十、以罚款替代追责
隐患一查了之,违法一罚了之,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由此可见,当地监管部门对对出事企业不是没有监管,但看来就两样:开会,罚款。在很多检查中,上级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只注重检查,照片一拍了之,隐患一查了之,违法一罚了之,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和验证没了下文,以罚代管式的安全检查“层层管、层层软”。有些单位硬性下达安全罚款指标,以罚款衡量安全监管力度,导致安全追责偏离了轨道,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党政政纪的处分,甚至用罚款替代刑事追责,思想上也就没有受到触动和惊醒。处罚之后,问题依旧;事故过后,一地鸡毛。
总结:“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危害,决不能小视,必须坚决加以克服,不然日积月累,就会酿成无可挽回的灾难。如同响水"3.21”爆炸事故早有预兆,却一路“整改”,一-路“绿灯”,“带病”生产,击鼓传花般直到3月21日戛然而止,举国震动。爆炸事故留下的深坑,这不仅是死难者家属心.上的深坑,也是安全监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深坑,更是社会治理能力.上的深坑。不把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消除,真的能害死人。
责任编辑:安全监察部 王兴东
投稿邮箱:xingdong.wang@cef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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