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新闻周刊
6月
202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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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保险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5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保险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国家金监总局: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近日,国家金监总局党委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李云泽在总结发言中表示,要准确把握中国国情和金融工作规律,着力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切实提高监管质效;要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妥善处置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难题,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家金监总局张忠宁:加强对声誉风险管理的研究和运用
国家金监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张忠宁在第二届声誉风险管理专委会换届大会暨2023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动员大会表示,下一步,要充分认识保险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把握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规律和工作方法,加强对声誉风险管理的研究和运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各金融机构应妥善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纠纷
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各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投诉处理要求,积极妥善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金融消费者反映信访、举报、投诉事项的渠道、办理方式、告知等暂保持不变。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86投资者服务平台服务范围不变。
二、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各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投诉处理要求,积极妥善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新闻
中办国办: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5月31日,上海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国家金监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张忠宁在会上表示,近期,将和上海市联合出台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相关实施细则,正式在上海开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再保险交易市场,对再保险中心建设路径和配套支持进行固化明确。同时,张忠宁还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到,推动保险公司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陆家嘴论坛即将于6月8日召开
5月3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有关情况。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平介绍,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将于2023年6月8日至9日召开。本届论坛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共同主办。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与上海市市长龚正担任共同轮值主席。
金融市场
保险资管成绩单来了!这类产品表现亮眼
截至5月31日,有统计数据的827款产品今年以来年化回报中位数为3.48%。年化回报超过10%的产品有76款,其中最高年化回报超过115%。在产品收益排行榜Top10榜单中,偏股混合型、普通股票型产品表现亮眼。
今年以来,与资本市场密切挂钩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业绩表现,较去年同期展现出暖意。今年前5个月,有统计数据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中,取得正收益产品的比例超过七成,而去年同期取得正收益产品的比例不足四成。
总体来看,有统计数据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前5个月年化回报中位数为3.48%,去年同期,中位数为-3.37%。
组合类资管产品一般分为固收类、权益类、混合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等。目前,公开进行披露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较少。有统计数据的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涉及固收类、权益类、混合类。
具体来看,535款固收类产品前5个月年化回报最高为27.34%,最低为-14.22%,中位数为4.21%。
156款权益类产品前5个月年化回报最高为57.19%,最低为-70.67%,中位数为-3.84%。
133款混合类产品前5个月年化回报最高为115.86%,最低为-51.55%,中位数为-1.42%。
第六届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创新高峰论坛6月8-9日即将召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此背景下,第六届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创新高峰论坛将于2023年6月8-9日在北京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多层次医疗保障推进委员会指导,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北京全龄社区健康促进中心联合主办,艾社康承办。 论坛将挑选多层次医疗保障领域的前沿话题,持续关注“十四五”期间多层次医疗保障的发展趋势,推动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分享讨论商业健康险与基本医保如何衔接及地方实践。针对热点话题论证思辨,由专家团队对不同观点进行探讨碰撞,以期达成共识或潜在解决路径,最终助力商业健康险的可持续发展及多层次保障体系的推进与创新。同时将在大会期间,《2022-2023多层次医疗保障创新案例集》和《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医疗保障安全网建设》研究报告将正式发布。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转常态化运营 32家人身险公司有望拿到入场券 宣传销售六大“红线”不能踩
历时近2年时间试点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来常态化运营。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业务转为常态化业务。
专属商业养老险将从试点转为常态化业务,32家险企或有望满足四大经营门槛
自2021年6月起,银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6家大型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与试点所指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所区别,此次《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界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设定了四大门槛:一是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二是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三是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四是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此次《征求意见稿》给予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一定程度的松绑。对于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监管对“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给予了豁免。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如果不考虑2022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要求,或将有32家人身险公司可参与专属商业养老金业务经营。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每个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应当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规定。如不符合,保险公司应在年度结束后第11个工作日起停止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产品管理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养老金领取安排可衔接养老照护服务
与此前下发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要求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管理从之前的审批制改为了备案制。自2023年7月1日起,监管机构将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优化了养老金的领取方式。此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要求“消费者年满60周岁才可领取养老金”,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为“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投保人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且未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如其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单批单的方式,将养老金领取条件变更为国家规定的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或在合同中增加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公司另行与消费者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的条件下,养老金领取安排还可衔接养老、照护服务。
针对产品账户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应当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建立单独的投资账户,加强账户管理,依法合规开展账户的建立注销、资金划转、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工作,明确相关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等。”
在投资组合收益年度结算方面,保险公司应当以每年12月31日24时作为当年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时点,在下一年1月前6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公布上一年度投资组合实际结算收益率。
且两个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日之间特定日期的投资组合收益,为上一个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日到该日期按最低保证利率计算的收益。
宣传销售六条“红线”不能踩,不得与银行储蓄等产品进行收益简单比
本次《征求意见稿》新增多条宣传销售监管条款,并对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宣传和销售行为划出六大红线。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经营合规稳健、声誉良好的全国性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其自营网络平台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不过,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应当符合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通过线下方式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还应当满足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要求。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出划出以下六大红线:
一、是不得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基金、国债等进行收益简单比较;
二、是不得隐瞒合同限制条件或重要内容;
三、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
四、是不得使用偷换概念、隐去假设等不当宣传手段;
五、是不得按照投资组合历史结算利率对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进行演示;
六、是不得有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产品收益率假设演示调整为高、低两档,高档收益率假设不高于5%
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中分高、中、低三档利益演示要求不同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对账户价值变动和养老金领取金额进行演示,只能按照高、低两档收益率假设演示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情况。
其中,对于较高保证利率投资组合,其高档收益率假设不高于4%;对于较低保证利率投资组合,其高档收益率假设不高于5%;低档收益率假设不高于投资组合保证利率与1%的高者。
此外,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保险公司应当在销售过程中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说明产品特点、保险责任、费用收取、各投资组合历史结算收益率水平及相应查询方式等情况。
保险公司应当以消费者易于获取的形式,明示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每笔交费、相应扣费,以及扣费后进入账户金额等信息。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账户结算周期,每年至少一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账户价值变动信息。
据悉,截至一季度末,我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规模50.8亿元,投保件数42.9万件,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超过6万件。
同业业务数据
同业队伍数据
同业市场
半年冲刺目标及主要策略
中国人寿旗下康养酒店在杭州开业
5月31日,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国寿健投与君澜酒店管理公司三方联手打造的康养休闲酒店“国寿君澜大饭店”在杭州正式开业。
截至5月31日,除太平外,上海老六家同业年度指标均达成较好,达成率在80%左右。其中,国寿、太保、泰康冲刺半年达成全年任务指标;新华、平安分别冲刺年度90%、80%任务目标;太平目前达成年度任务的50%,半年冲刺目标正在制定中。
根据同业交流,近期同业重点关注3.5%终身寿产品停售策略: 国寿臻享传家增额寿全年新单保费占比5.2%,目前正常推动,大单给与一定奖励激励;6月同时主推新健康新健康险相伴福产品,结合6月客户节,以健康险推动老客户加保。太保长相伴增额寿全年新单保费占比58%,5、6月持续炒停售大力推进,5月当月增额寿保费是4月的三倍,新单保费占比达87%,通过增额寿冲刺半年达成全年任务;预计停售后将转向两全、分红产品,但销售有一定挑战,预计三季度会有业绩下滑。 太平岁月添富、岁寿年丰增额寿全年新单保费占比30%,大力推动炒停业务冲刺,近期陆续下架3.5%产品,一方面推动长护险辅助转换,一方面停售后将上线新产品,鸿享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太保“太数通”平台正式发布
近日,中国太保旗下数智研究院正式发布了“太数通”数智一体化赋能平台。该平台由数智研究院牵头建设,旨在面向保险场景打通内外部数据资产,依托前沿技术提供可复用、可组合、可迭代的原子能力和定制化场景服务能力,高效支撑业务系统和业务环节的数智化。在横向维度上,“太数通”平台通过数据汇总层打通保险主业数据、生态关联数据和外部合作数据等多类型内外部数据,并对内统一输出,实现多业务场景下客户、产品、服务的全面打通;在纵向维度上,通过能力中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能力汇总打通,面向具体业务场景,集合贯通业务所需数据,提供可定制、一站式数智化解决方案。
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开工
5月27日,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在厦门翔安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预计将于2025年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15亿元,规划1900张床位,整体规划为4大功能区,包括康复护理区、自理北区、公共配套区、自理南区,由6栋养老设施用房以及3栋医疗配套设施建筑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