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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西北公司第二分公司办公快报第11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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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快报

崇质尚俭      实干善成

11
2023年11月27日

                第二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编
                                            内部月刊

中建八局西北公司《企业准则》
忠诚使命——忠诚于党 忠诚于企
军魂传承——令行禁止 使命必达
客户至上——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
品质为要——经营一流 产品卓越
夯基固本——项目筑基 人才强企
守正创新——持续改良 变革图强
奋斗担当——笃行必至 坚为必成
协作高效——体系联动 主动迅捷
安全合规——慎始敬终 行稳致远
能打胜仗——唯实惟先 善作善成

内部资料 

政策分析

0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02/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经济热点问题

行业动态

01/抽水蓄能崛起 万亿市场风起云涌
02/国家发改委:不得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立招投标交易壁垒
03/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第二批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企业动态

01/第二分公司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全面开工暨科创楼合拢封顶仪式顺利举行
02/泾河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助推西安“北跨”加速度!
03/中建集团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04/科技赋能 中建八局自研钢结构快速计算插件面世

2023年02月•第02期

目录

contents

本期导读

本期办公快报按照近期国家、陕西省、西安市重要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对建筑相关政策内容做概括解读,供各位领导、同事参阅学习。

办公快报

崇质尚俭   实干善成

第二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编
内部月刊

11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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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01、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现就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02、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经济热点问题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宏观调控如何更好发力?怎样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保障?在1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回应了当前经济运行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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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3〕115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近十年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现就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具体实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
(三)合理把握重点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场等市政项目,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利项目,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社会项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枢纽改造等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
(四)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并动态调整。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明确管理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规范推进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把关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等有关内容,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六)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把握好工作力度、节奏,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新机制执行,不再执行2015年5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2023年11月•第11期

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一)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可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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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2023年11月•第11期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十)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特许经营项目,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由社会资本方单独投资的项目,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规范履行项目调整程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应报请原审批、核准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程序,必要时应重新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和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工作。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确定后,如与前期办理审批、用地、规划等手续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应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项目实施机构应给予必要支持和便利。
(十一)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特许经营者应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有效控制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做好运营筹备。对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风险较大、存在维修养护困难的项目,应完善勘察和施工设计,强化建设风险控制,防止项目烂尾。项目建成后,应依法依规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需要试运行或试运营的项目,应在投入试运行或试运营前符合相应要求并取得试运行或试运营许可。

规范推进建设实施

(七)严格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对拟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并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由有关方面履行审核手续,以合理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项目产出(服务)方案。在审核特许经营方案时,要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是否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认真比较和论证;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提高可行性论证质量。
(八)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经批准的特许经营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依规选择特许经营者(含特许经营者联合体,下同)。应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评定标准,并高度关注其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信用评级状况。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投资、运营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合理确定特许经营期限,充分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许经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应在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与特许经营者签订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明确项目实施范围、产出(服务)质量和标准、投资收益获得方式、项目风险管控、协议变更、特许经营期限等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切实加强运营监管

(十二)定期开展项目运营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应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开展运营评价,评估潜在风险,建立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项目实施机构应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项目监测分析和运营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共监督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
(十三)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如特许经营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有关方面应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对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不满足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标准的,特许经营者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依法依规将项目相关方的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十四)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等工作。在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内,如确需变更协议内容,协议当事人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的,应按协议约定依法依规做好移交或退出工作,严禁以提前终止为由将特许经营转变为通过建设—移交(BT)模式变相举债;拟继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应按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期限内因改扩建等原因需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对因特许经营协议引发的各类争议,鼓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根据争议性质,依法依规申请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民事诉讼,妥善处理解决。
(十五)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项目实施机构应将项目建设内容、特许经营中标结果、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标准、运营考核结果等非涉密信息,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将项目每季度运营情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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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2023年11月•第11期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明确政策规定,加强实施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和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区按照新机制要求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并会同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完善特许经营相关制度文件,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十七)做好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支持在不改变项目地表原地类和使用现状的前提下,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支持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原有资产改造与转型,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探索分层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前期手续。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采用预期收益质押等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十八)支持创新项目实施方式。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更好实施。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
(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

一、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
(一)环保领域
1.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市政领域
2.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3.公共停车场项目
(三)物流领域
4.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
(四)农业林业领域
5.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6.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7.林业生态项目
(五)社会领域
8.体育项目
9.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一)环保领域
10.污水处理项目
11.污水管网项目
(二)市政领域
12.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
(三)交通运输领域
13.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铁路客货运输商业类、延伸类业务项目
14.收费公路项目(不含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15.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
(四)物流领域
16.机场货运处理设施项目
17.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五)水利领域
18.具有发电功能的小型水利项目
(六)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19.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能源项目
20.数据中心项目
21.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22.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项目
三、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一)交通运输领域
23.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铁路项目
24.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等项目
25.城市地铁、轻轨和市域(郊)铁路项目
26.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二)能源领域
27.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
28.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
29.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
(三)水利领域
30.具有发电功能的大中型水利项目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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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2023年11月•第11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
经济热点问题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宏观调控如何更好发力?怎样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保障?在1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回应了当前经济运行的热点问题。
01/做好明年政策靠前发力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月份以来,经济总体保持回升向好态势。”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推动已出台宏观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加强政策预研储备。
        李超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好明年政策靠前发力的各项准备工作,注重政策的组合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明年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在扩大国内需求方面,李超说,要大力推动在城市社区中嵌入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加快组织实施新增发1万亿元国债项目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滚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在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要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项举措,有效回应企业提出的诉求和建议。
        岁末年初民生保障至关重要。李超说,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02/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点堵点问题
        “近期,随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陆续细化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边际改善。”李超说,9月份,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长18.1%,比上月加快8.4个百分点。1至10月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2%,占进出口总额比重53.1%,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民间投资增长9.1%。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李超介绍,自成立以来,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方面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未来一个时期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重大课题研究,研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出台推动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品牌建设等政策举措。        围绕更好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李超说,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政策统筹、推动立法等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积极打造政策、交流、合作、监测、评估、宣传等六大服务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沟通渠道,积极纾困解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李超介绍,新机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新机制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和实施细则,动态调整项目清单,指导各地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项目,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03/加快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李超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快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
       在放宽外资准入方面,李超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在重大外资项目保障方面,将会同各地健全外资项目储备和服务机制,协同联动实行全流程服务;尽快推出第七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先进、带动作用强的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
       此外,李超表示,我们将继续举办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搭建跨国公司和地方投资对接平台;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机制,与外资企业、商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协调解决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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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01、抽水蓄能崛起 万亿市场风起云涌

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也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重要保障。

03、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第二批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于近日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02、废止信用评价,招投标中停用

国家发改委:不得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立招投标交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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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11月•第11期

抽水蓄能崛起!
万亿市场风起云涌

       2021年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随机性等特点,属于不稳定电源,容易影响电力系统稳定性。而抽水蓄能电站主要通过用电高峰价格与低谷价格的“剪刀差”赚取利润,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等多种功能,并同时具备项目容量大、安全性好、度电成本低等多种优势,成为目前世界各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方式。因此,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也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规划的出台,国内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和投资迎来历史高峰。根据行业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共核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48个、装机规模达到6890万千瓦,较2021年翻了5倍;从总投资来看,2022年总投资规模达到4500亿元,较2021年投资额也翻了5倍。

来源:建设通大数据院、国家能源局官网、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抽水蓄能行业分会

       根据统计,截止今年11月中国抽水蓄能总规模超2亿千瓦,从区域角度来看,浙江省目前位居全国前列,在建已建项目达到20个,装机容量规模达到2597.5万千瓦,其次为河北、广东区域;从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区域、华中区域由于先天资源禀赋,发展较为迅速,而西南区域市场有待开发。

抽水蓄能各地区在建情况

       根据《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1.2亿千瓦左右;并提出中长期规划布局重点实施项目,抽水蓄能储备项目等目标。

抽水蓄能规划及发展情况

抽水蓄能进入快车道

       今年4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框定总量、提高质量、优中选优、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提出项目调整建议。国家能源局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对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持适度超前,支撑发展。
        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布统计,抽水蓄能储备项目西北区域项目个数及项目规模最高,其次为华中区域,其中项目个数占全国储备项目22%,项目规模占全国比例达到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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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11月•第11期

附录西北地区“十四五”抽水蓄能规划

投资主体多元化激发了市场活力

       2021年前,我国抽水蓄能电站主要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经营企业建设和管理,并逐步建立引入社会资本的多元市场化投资体制机制。到2022年,中国电建、国能、三峡、国家电投、华电等传统电源企业开始进入抽水蓄能建设领域,行业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国内抽水蓄能建设主要采用EPC模式。据统计,中国电建在国内抽水蓄能规划设计市场的份额约占90%,承担建设项目市场的份额约占80%,是国内抽水蓄能规划设计+建设的龙头。国家电网为国内抽水蓄能最主要的投资运营商。

省/市、区 规划名称 规划目标 项目情况
陕西 《陕西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开工1545万千瓦,2025年投产总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开工180万千瓦,2030年投产总规模1395万千瓦,2035年投产总规模达到1865万千瓦。 “十四五”、“十五五”陕西重点实施项目共16个,总装机容量1725万千瓦。
内蒙古 《内蒙古“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十四五” 抽水蓄能累计建成装机达到120万千瓦。 力争投产∶赤峰芝瑞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确保开工 ∶ 乌海120万千瓦、包头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的前期工作,确保在“十四五”前期开工建设。开展规划选址和前期论证∶乌兰察布、兴安盟、呼和浩特二期、巴彦淖尔、呼伦贝尔、乌海二期、鄂尔多斯、赤峰、通辽等地区抽水蓄能站点。
甘肃 《甘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大力发展抽水蓄能,按照“多核快核,能开尽开”的原则,加快建设。 规划昌马、张掖、黄羊、东乡、麦积黄龙、永昌、肃南皇城、阿克塞、平川、康乐、积石山、宕昌等抽水蓄能项目。
青海 《青海省 “十四五” 能源发展规划》 根据《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到2030年,装机容量达到420万千瓦。 开展前期工作:石砀山铜矿(100万千瓦)、韦岗青山湖(120 万千瓦);开工建设:贵南哇让 (280万千瓦)、格尔木南山口(240万千瓦);力争开工:玛尔挡(同德、玛沁)(380万千瓦)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龙羊峡抽水蓄能电站(4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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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11月•第11期

       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文: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截止目前已有多地发布通知,暂停在招投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济南:2023年10月17日起,废止“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招投标活动中停止应用!
江西:2023年11月7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暂停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取消报价承诺法评标方式!
云南:信用评价结果不再应用于工程招投标!平台即行关闭,原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改委:不得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立招投标交易壁垒!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明确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设置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决纠正规范。《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动态监测,对涉及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中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通过信用平台网站畅通投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

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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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11月•第11期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1.河北省建立“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分管副省长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城市体检(更新、设计)包联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将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市设计作为一体推进内容,建立分级责任机制,明确省市县牵头部门、技术团队和专家顾问的包联职责,分市县确定年度重点任务,统筹做好城市体检成果转化、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探索、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等工作。
2.辽宁省沈阳市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统一部署协调机制。将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至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常态化体检评估制度,市直部门、区政府、街道、社区设立“体检联络员”,分级组织开展城市体检,生成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调度落实情况。

一  坚持城市体检先行

(一)一体化组织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

(二)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短板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

1.江西省建立城市体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体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市县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结合城市综合体检、专项体检和城市更新摸底调查,识别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层面的问题短板,分轻重缓急形成当年问题整治清单,提出下一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建议清单,并将一体化推进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2.天津市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的闭环工作机制。将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规划计划、方案策划等衔接,完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依托第一次灾害普查数据底图和天津数字住建平台,分层级查找城市问题短板,编制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针对性提出城市更新目标,系统制定5项提升计划、16项更新工程。各区依据城市体检查找出的短板弱项,编制区级城市更新规划、行动计划,分类细化更新内容和改造要求,策划生成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并推动实施。
3.浙江省宁波市明确城市更新片区(街区)体检和策划方案编制要求。制定《宁波市城市更新片区(街区)体检和策划方案编制技术指引(试行)》,建立“街区体检—街区策划—意见征求—审查备案—成果公告”的工作流程,构建街区特色体检指标体系,指导查摆街区短板问题,挖掘更新潜力和多方主体需求,统筹编制街区更新策划方案,明确更新目标任务、实施方式、项目库,提出城市设计指引以及规划调整、土地出让、投资运营等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于近日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第二批城市更新行动
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单元(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明确城市更新各级规划的定位和内容。其中,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目标策略和总体任务,是政府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投资、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城市更新年度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城市更新单元(片区)策划提出单元更新内容和规模、规划调整建议、具体项目划定等内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项目更新方式、供地方式、投融资模式、可行性研究、建设运营方案等内容,作为后续立项、用地、规划等审批的依据。
2.四川省成都市建立“市级总体规划—区级专项规划—单元实施规划”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成都市“中优”区域城市有机更新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更新总体规模、近远期目标、更新对象、实施模式和规划控制指标,划定重点更新单元。区级更新专项规划以区域评估为基础,细化提出更新目标和规模、统筹实施模式、公益性设施建设等内容。更新单元实施规划明确单元内地块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空间形态、配套设施、实施时序等内容。

二  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

(一)建立面向实施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

1.辽宁省沈阳市出台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沈阳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2021—2035)》系统梳理城市问题短板和资源潜力,提出城市更新近远期工作目标,划定重点、一般、储备三类更新片区,建立“深化体检—多元协商—规划设计—项目包装—分类实施—持续运营”六步实施程序,分类细化老旧小区、完整社区、低效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公共空间完善、基础设施等更新策略,明确更新组织实施、支持政策、资金筹措等保障举措。
2.江西省南昌市出台城市更新五年期规划。《南昌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城市更新总体目标、实施策略和各类专项行动,划定重点更新片区,提出片区内更新目标任务,分区县明确更新指引,建立重点项目库,细化提出项目更新方式、功能业态、责任主体、资金筹措、实施时序等。
3.山东省烟台市逐年编制城市更新实施计划。依据《烟台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城市体检问题清单,围绕城市更新六大任务,逐年制定城市更新片区、单元、项目三级清单,明确项目概况、责任主体、建设年限、年度任务、资金来源、年度投资额等,将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市委重点工作“红黄蓝”考核内容,对综合评价较好的区市给予奖补资金倾斜。

(二)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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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第11期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1.浙江省宁波市依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和城市设计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结合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提炼更新片区环境特征、历史文脉、空间形态等要素,重点针对城市空间组织、公共空间体系、历史文化保护、慢行系统、建筑高度、景观风貌、街道界面等内容提出管控引导要求,评审通过后的片区策划方案和城市设计成果,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调整的依据。
2.浙江省衢州市以城市设计引导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片区更新规划通过城市设计,明确片区更新规模、总体风貌、用地性质、规划指标、配套设施、产业布局等要求,将城市规委会审核通过的片区更新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更新项目“设计+运营”方案,明确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管理、运营一体化实施路径,有效指导项目实施。

三  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

(一)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

(二)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

1.四川省成都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程序。分级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流程,对于已纳入城市更新试点的项目,以及涉及历史文化保护、重要地段片区更新等项目,建立“区(市)县审查、市级部门审查、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审定”流程。对于其他片区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区(市)县审查、市级部门备案”的简化流程,压缩项目审查周期,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改造进度。
2.北京市完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设计技术要求。印发《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明确既有建筑修缮、建筑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建筑局部改造、建筑整体改造等不同改造工程的消防设计要求,强调既有建筑改造实施前应组织开展消防评估,细化评估内容和要求,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编制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程同步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于近日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第二批城市更新行动
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1.湖南省长沙市加强城市更新土地要素保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城市更新片区(单元)内经营性用地可实行带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四  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

(一)完善存量用地管理政策

1.河北省唐山市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市更新给予支持。出台《城市更新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政府投资类更新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支持;对因城市发展需要、自身难以平衡的片区更新项目,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目前,市财政已统筹安排5.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
2.山东省烟台市争取政府专项债支持城市更新。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更新项目分类打包、整体策划,形成稳定收益渠道,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2023年,对12个城市更新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发债总额21.8亿元、期限15—30年、年利率2.68—3.3%,发债后每半年还一次利息,债券到期后再还本金。
3.江苏省苏州市争取中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古城保护。苏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5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采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银行贷款”投贷联动模式推动古城保护。如苏州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建208亿元银团,贷款期限40年,重点支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老旧片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载体培育等。
4.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由西安财金公司发起并认缴出资、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充,设立100亿元城市更新引导母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吸引国有企业、建设开发运营企业、投资机构等参与子基金投资运作,重点支持片区综合更新、老旧街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投资金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充分发挥母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目前已立项审批首批子基金8个,合作筹资280亿元,预计带动项目投资超过1400亿元。

(二)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

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开发价值低、不能实现经济平衡的更新片区,可联动属地辖区内其他出让地,通过带条件、带方案挂牌进行综合开发。
2.北京市完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政策。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内可建其他产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30%。完善土地利用方式和年限,可采取协议出让、先租后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保留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再利用为商品住宅的除外),支持以弹性年期供地,结合规划情况合理约定土地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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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1.北京市组建城市更新联盟带动多行业参与。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建集团、中粮集团、首开集团、万科集团、国家开发银行等12家单位发起,组建涵盖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材料供应、科技创新等全链条100多家企业参与的城市更新联盟,采用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方式,建立政企协同的联系纽带,全过程提供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金融等专业指导和服务。
2.重庆市开展“三师进企业、专业促更新”行动。建立“三清单一平台”,以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意向企业、潜在合作项目三张清单为基础,搭建集城市更新项目、企业、三师、金融产品、招商运营信息于一体的城市更新资源信息平台,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促进的长效联动机制,解决社会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最后一公里”问题。行动首批招募三师164人、吸引意向合作企业76家,促成99个城市更新项目合作。
3.浙江省杭州市探索多方融合、多元参与的社区更新模式。在既有住区更新中,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协同社区、居民、企业多元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幸福共同体。如滨江区缤纷社区打破原建制社区行政边界,将原三个社区的党支部联建成为社区大党委,集中统筹原有小散空间,按照统一规划、建设、运营标准整合利用,以居民“自治+众筹”方式实现165个多层住宅单元加装电梯全覆盖,改造底层楼道空间用于邻里公共交往客厅,区级国有企业无偿提供存量用房用于补充社区公共服务,辖区内民营企业参与社区食堂运营,共同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全生活场景的社区服务。
4.山东省青岛市以居民协商方式推进更新实施。在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片区更新改造中,改前问需于民,一村一策制定补偿方案,确定安置区选在哪、怎么建、好不好。改中问计于民,成立群众质量监督小组参与更新全过程,组建法律团队提前介入,协助破解房屋类型多样、土地界限不清、“一地两证”等难题,城市未发生一起因征迁引起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改后问效于民,居民满意度达85%以上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并结合居民意见反馈进一步落实整改。

(三)建立多主体参与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于近日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第二批城市更新行动
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1.江西省景德镇市探索陶瓷文化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模式。陶阳里历史文化街区加强陶瓷工业遗存整体性保护,通过窑址考古挖掘、里弄保护、院落修缮、文化记忆整理方式,保留街区格局肌理和特色风貌,盘活利用存量建筑,采取“环境提升+设施优化+文化注入+产业带动”模式,

(四)探索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模式

植入酒店民宿、陶瓷教育研学、非遗技艺展示、餐饮娱乐等文旅功能,打造文化交流、艺术展览、商业消费一体化公共文化空间。2023年前三季度接待游客360万人次,带动旅游消费5亿元。
2.重庆市探索微更新一体化运营方式推进老旧街区改造。渝中区山城巷更新项目由运营企业通过招标方式获得15年特许经营权,出资7500万元实施街巷房屋修缮、风貌提升、设施完善等微改造,在保留原住民和街区生活烟火气基础上,采用自营和联营等方式植入民宿、餐饮、文化艺术、文创零售等新业态,成立“巷委会”推动街巷居民共商共建。目前,街巷日均营业收入约5万元、节假日高峰期约8万元,逐步成为都市打卡地,实现老旧街区的活力焕新。
3.广东省深圳市探索私营企业趸租运营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龙华区元芬新村改造项目由政府出资改造提升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环境,市场运营主体与村集体签订13年长期合同,统一向村民收储房源,推进整村规划、全面改造、空间重塑、风貌提升,打造符合年轻人需求的租赁社区,持续提供专业化社区管理服务,通过房屋租金及增值服务反哺村民房屋租金和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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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期刊

企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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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二分公司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
全面开工暨科创楼合拢封顶仪式顺利举行

绿色智能,光耀世界;赋能双碳,逐绿前行。11月1日,中建八局西北公司承建的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全面开工暨科创楼合拢封顶仪式顺利举行。

02、泾河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助推西安“北跨”加速度

随着其向北扩张的“北跨”战略启动,地处西安正北方的泾河新城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泾河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一期)的开工建设,更为实施好“双碳”战略、打造全球能源革命的策源地注入强劲的新动能。

03、中建集团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2日,中建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郑学选与国家管网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张伟在国家管网集团总部举行会谈,共同见证中建集团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04、科技赋能 中建八局自研钢结构快速计算插件面世

近日,中建八局自主研发的“一键式钢结构快速计算插件”正式面世,并在相关项目中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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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第11期

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全面开工暨科创楼合拢封顶仪式顺利举行

绿色智能    光耀世界
赋能双碳    逐绿前行
11月1日,中建八局西北公司承建的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全面开工暨科创楼合拢封顶仪式顺利举行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忠泉,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小林,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启,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韩兵,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党委工作部部长武艳茹;中建八局副总经理,华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苗良田;中建三局西北分局、中铁一局相关领导;中建八局西北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梁伟奇,总经济师夏敏,第二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王雷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总经理助理、全咨事业部总经理郑迪;中城规划西安办公室总监陈云涛;西安普迈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李安忠参加仪式。仪式由赵启主持。
       丁小林指出,中国西电智慧产业基地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制造强国战略、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必将大幅提升西电产业装备、工艺布局和智能制造的能力和水平,成为陕西万亿级产业集群的重要承载地和引领输配电装备产业发展,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引擎。本次全面开工和科创楼封顶,既显示着产业基地标志性建筑主体结构完工,更是吹响了进入全面施工建设的号角。希望各参建单位发扬工匠精神,常怀时不我待、分秒必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度不懈”的工作原则,精诚协作、团结一致,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实现2024年底投产即达产的建设目标。

       苗良田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八局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自项目开工以来,八局高度重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保质量、抓安全、促履约,提前70天冲出“正负零”,提前42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历经305个日夜的不懈奋斗,顺利实现了科创楼合拢封顶。期间,项目先后承办陕西省“三秦工匠杯”技能大赛、西安市智能建造观摩会等重大活动,获得了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他代表总承包单位郑重表态:勇于担当,不辱使命;雷厉风行,敢打必胜;协同作战,完美履约。八局将继续发挥总承包管理优势,服从指挥,优化服务,做到响应同时、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把项目打造成为平安、绿色、智慧的精品标杆工程!
       自开工以来,项目团队科学安排资源力量,聚焦节点目标、审查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计划、严控安全质量,始终确保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跟得上、工程质量做得优、生产安全守得牢。科创楼连廊施工时,项目团队采用国内领先的“超大液压同步整体提升技术”,利用BIM技术进行多次模拟计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画视频交底,使用高智能化提升平台,以每小时2.5米的速度缓缓爬升,牵引重约1200吨的钢连廊,历经10小时,顺利提升至25米高空,实现了双塔楼的高空“牵手”。
       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主要由高压开关、变压器配套产业、电力产品、光电缆和共建共享系统等5大板块、11个产业组成,建设涵盖输变电装备上下游全产业链的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绿色化输变电装备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双碳”示范基地和智慧综合能源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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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第11期

助推西安“北跨”加速度

       作为西部发展的龙头城市,西安这座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古城在产业布局上正不断焕发新的光彩。在制造业“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西安新一轮产业布局正如火如荼进行。
       随着其向北扩张的“北跨”战略启动,地处西安正北方的泾河新城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泾河新城持续推动区域光伏产业集群逐步发展壮大成势、“千亿级光伏产业链”拼出最强产业版图。泾河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一期)的开工建设,更为实施好“双碳”战略、打造全球能源革命的策源地注入强劲的新动能。
       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是由48GW单晶电池、48GW单晶硅片生产厂房及其配套动力设施和生活设施,形成综合一体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工厂。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5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6万平方米。
       作为泾河新城实现“大西安北跨战略核心聚集区”,“万亿级工业走廊”组团的重要载体,项目为进一步推动泾河新城产业绿色化、差异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逐步形成以大地原点及周边工业园区为核心的高端制造产业板块,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干”字当头 | 担使命 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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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场2个多月以来
项目车间1和车间2场地清表完成10.5万平方米
土方开挖完成13万平方米
灰土换填完成24万平方米
车间1主体基础结构完成100
车间2主体基础结构完成80%
车间1钢结构吊装完成13000吨
南区后交地区域,车间2土方开挖13万方
回填土完成12万方
车间2钢构预埋累计完成80%

“实”字为要 | 怀匠心 铸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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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交底,明确施工和验收标准、强调质量验收关键点,形成高效建造体系 高效率完成施工任务。
       同时坚守质量底线高标准、严要求提升工程实体品质,有效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成优、质量创效的目的。
       项目利用BIM模型深化施工节点,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提高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项目交付奠定良好基础。

2023年7月进场以来,积极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覆盖2100余人次
并严格落实特殊工种专项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等
开诊专项安全检查,夯实安全根基
高质量推进项目安全管理

泾河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助推西安“北跨”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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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字于心 | 强管控 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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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集团与国家管网集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2日,中建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郑学选与国家管网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张伟在国家管网集团总部举行会谈,共同见证中建集团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建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永明,国家管网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姜昌亮参加会谈并代表双方签约。中建八局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可璋参加活动。

会谈后,李永明、姜昌亮分别代表中建集团和国家管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项目建设施工、市场投资、科技研发应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中建集团、国家管网集团相关部门及子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谈及签约。

       郑学选对国家管网集团长期以来给予中建集团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建集团发展情况。郑学选表示,国家管网集团是能源领域的“国家队”,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建集团始终把国家管网集团作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参与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双方建立了深厚合作基础。下一步,中建集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管网集团对接沟通,深化多领域务实合作,努力打造央企合作新典范,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
       张伟对郑学选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对中建集团一直以来对油气管道行业的支持表示感谢。张伟表示,中建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专业能力突出、综合实力雄厚。国家管网集团牢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职责使命,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大力推进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建集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落实,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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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自研钢结构快速计算插件面世

       近日,中建八局自主研发的“一键式钢结构快速计算插件”正式面世,并在相关项目中推广使用。软件包含“大跨度钢结构一键式分析功能”等四大板块,通过可视化操作一键式实现结构建模、工况计算、图像绘制、文档编写等功能,极大地提高了钢结构设计、施工、投标等工作处理效率,有力推动降本创效。
1  大跨度钢结构一键式分析功能 
该插件依托大型通用有限元分析程序ANSYS进行二次开发,可实现大跨度网壳钢结构的一键式设计、计算与出图。计算工况覆盖不均匀荷载分布下的静力分析、考虑双非线性的结构极限承载力分析以及弹塑性地震反应分析等。

2  钢结构施工一键式计算功能 
基于通用有限元软件Abaqus与ANSYS,采用Fortran、Python、Java等编程语言,开发了多款钢结构施工计算插件,可实现钢结构施工一键式计算(如钢结构柱脚验算、盘扣式模架验算等),并自动导出计算报告。
3  施工模拟一键式导出功能 
基于AutoCAD与ANSYS开发了大跨度钢结构一键式建模、计算与结果读取的插件,使用C#语言调用AutoCAD .NET框架,读取并输出大跨度钢结构图纸文件中的几何拓扑、截面信息、材性参数与施工步骤分组,自动生成有限元模型的建模、计算与结果读取的APDL命令流,可用于大跨度钢结构施工过程的数值模拟与安全评估。

截至目前,该软件获软件著作权11项,受理发明专利6项,录用中文EI期刊论文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相关成果已在德清联合国地理信息会址配套工程项目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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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质尚俭       实干善成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公司第二分公司
电话:029-85702817
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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