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纪检工作信息
SICHUAN JI JIAN GONG ZUO XIN XI
内部刊物 注意保存
2022年5月
05
中共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纪委 主办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
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
攻坚战持久战
目录
CONTENTS
05
经验交流
成都分行纪委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职清单
着力推动“关键少数”监督落地落实落细
雅安分行纪委开展
“年轻干部青苗护航廉政教育活动”
01
省行动态
四川分行以履职待遇监督检查为切入点 以上率下抓好抓实作风建设
四川分行纪委制定两个“十条”意见 持续强化作风能力建设
02
业务参考
怎样做到定性准确
03
明纪释法
行贿获得项目后合法经营获利是否应予追缴
04
党史学习
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2022年4至6月,针对执行履职待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四川分行党委、纪委贯通协同,同题共答,由纪委组织开展省分行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待遇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树立严的标尺,以上率下,以此为契机带动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全省农行党风行风向好向上,凝心聚力推进123战略。
01
省行动态
1
四川分行以履职待遇监督检查为切入点
以上率下抓好抓实作风建设
省分行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是省分行党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以上率下,带头践行“五起五立”作风建设主动安排部署的一项工作。党委书记刘加旺同志亲自部署、作出批示,要求对省分行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待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同级监督和自查自纠。省分行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将专项监督检查纳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相关工作。
省分行纪委牵头组织推动工作开展
省分行纪委书记李捷同志亲自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实事求是的反映检查情况,并同步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纪委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制定具体方案,确定履职待遇相关的3个方面9项监督检查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采取职能部门自查自纠、纪委办公室与内控合规监督部联合重点抽查的方式,有序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形成合力
紧盯“责任”二字,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责自查自纠,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按照拟定方案开展工作。财务会计部、总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国际金融部等职能部门自查各自领域履职待遇执行情况,财务会计部对相关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和指导。纪委办公室联合内控合规监督部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将条线监管、合规监督、纪律监督等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形成合力。
02
省行动态
1
总结会商促进规范执行
省分行纪委立足从源头上理顺机制、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思路,梳理出交通补贴、易地交通、周转房、出差补助等方面在制度执行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5个,提出监督检查建议4条,推动省分行财务会计部牵头与总行沟通,相关部门积极会商,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
近期,四川分行纪委将组织二级分行纪委比照省分行做法,对同级党委班子上半年履职待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通提升整体效果,上下一体推进问题查纠,推动全省农行在巩固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和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上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四川分行纪委制定两个“十条”意见
持续强化作风能力建设
为建立健全纪检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内控机制,进一步强化严的氛围,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省分行党委“站位高起来,立勇担使命的标杆”“本领强起来,立善学善为的标杆”“工作实起来,立爱岗敬业的标杆”“条线优起来,立严管厚爱的标杆”“风气正起来,立激浊扬清的标杆”的“五起五立”作风建设统一部署,四川分行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强化队伍作风为抓手,纵横双向发力,到底到边为各级纪检机构“立规矩”。
坚持从纪检条线严起,制定《四川分行纪检干部“十带头十不准”行为规范》,明确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精神等“十个带头”行为,重申不准妄议中央、以案谋私等“十个不准”红线,为全省农行纪检干部立起行为规范。
坚持省分行纪委办带头,制定《四川分行纪委办公室作风建设“十项要求”》,围绕“勤学、善为、务实、严谨、干净”十字标准,对学习调研、请示报告、仪容行为等提出“十项要求”,切实发挥省分行纪委办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川分行纪委在经管网对两个“十条”意见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推动全辖纪检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向上向好,以严实作风为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03
业务参考
2
怎样做到定性准确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定性是指确定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具体性质的过程。定性准确作为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之一,是事关案件质量的重要问题。定性不准对案件质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有的把握不准错与非错,有的混淆此错与彼错,可能影响处理档次。笔者认为,做好定性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聚焦政治属性,确保理念对标
定性要强化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识别违纪违法行为本质。如对表面上符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区分主观上是否明知或者应当知晓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政治危害性,是管理不力还是政治意识薄弱,是造成一般后果还是产生不良政治影响等不同情形,从政治高度把握违纪违法行为本质,精准认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同时,也要防止认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泛化。
二要聚焦构成要素,把握“入错”标准
错与非错是定性的前提。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规定了违纪违法行为具体表现情形,并从违规和有责两个方面明确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些行为要求特定的主体,如不重视家风建设、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党员领导干部或负有报告义务的公职人员。有的行为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等后果,如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参与迷信活动,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均要求必须造成不良影响。
三要熟悉关联条规,确定具体违规点
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对部分行为要求“违反有关规定”,主要集中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行为,主要表现在规范特定主体的履职从业行为,在定性中要根据相关规范
04
业务参考
2
四要强化系统思维,全面体现行为本质
违纪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形式纷繁复杂,在定性中要避免“对号入座”僵化思维,着眼于全面体现行为的特征和本质,对竞合、牵连、连续、继续等疑难复杂行为区分情形、精准定性。如设立“小金库”后滥发津补贴行为,如设立“小金库”行为与滥发津补贴行为没有牵连关系,时间间隔较久、关联性不强,可分别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合并处理;如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违规发放,存在较强的牵连关系,可认定为滥发津补贴行为,设立行为作为情节表述。同时,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行为本质,对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相关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要结合行为的违规性和危害性,适用兜底条款予以处理。
五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关于定性的辩解。如对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鉴于2003年《条例》未将该行为认定为违纪,从有利于行为人角度考虑,在事实见面、审理等材料中均不宜认定为违纪行为,可作情节表述。必要时,在审查调查报告和审理文书中就疑难、复杂行为的定性进行专题分析,强化定性的说理性和说服力。
(作者:许展、上官良玉,单位:安徽省纪委监委)
查找行为的具体违规点。如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主要违反公务员法、《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05
明纪释法
3
行贿获得项目后合法经营获利
是否应予追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典型案例】
孙某,B县某建筑企业负责人;李某,B县县委书记。孙某想获得该县某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向李某提出请托并向其行贿100万元。在李某授意下,建设项目招标书基本按孙某企业的资质定制,后孙某企业顺利中标该建设项目,合同金额3500万元,工期一年。后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用于项目建设的合理支出为2750万元。
“
”
【分歧意见】
对于案例中孙某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应予追缴以及如何追缴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虽然在争取项目过程中对公职人员行贿,获得了一定的机会或竞争优势,但其获得收益主要是靠其后合法的项目建设行为,其行贿行为与获利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对于孙某在该项目中的获利不应追缴。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孙某的获利是靠合法项目建设产生,然而该项目建设的机会是通过行贿获得,没有行贿获得的机会,就不可能有后面的巨额所得,项目建设行为只是一个中间介入的促进利益实现的因素,并不会阻却行贿行为与违法所得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对于孙某在该项目中的获利应全部予以追缴。
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原则,对孙某在该项目中的获利应予追缴,但在追缴数额方面,应当扣除直接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合理支出及该支出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三种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通过行贿手段获得机会或竞争优势,后来又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利益是否可以作为不正当利益予以追缴。笔者认为,可以从“不正当利益”表现形式、行为本质及社会公平正义三个维度分析。
06
明纪释法
3
从“不正当利益”的表现形式分析
何为不正当利益?2008年“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据此,可以将不正当利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中能够找到不正当依据的利益,另一类是发生在竞争性商业活动中谋取的不公平利益。本案显然属于发生在竞争性商业活动中谋取不公平利益。
从是否具备“直接性”的角度判断
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的前提是行为人通过其行贿行为直接获得了切实的利益。若行贿行为和取得利益之间没有其他中间环节,直接性的认定便没有问题。但在实践中,利益的获得往往比较复杂,很多时候表现出“多因一果”的现象。此时,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判断行贿行为是否为导致利益获得的最根本因素,为我们追缴通过行贿获得不正当利益提供坚强证据支撑。本案中,孙某通过行贿获得承接工程项目的机会,其最后利益的实现虽然包括孙某企业资质、施工能力、劳务付出和质量验收等,但是若不能承接到项目,一切获利便无从谈起。在此,行贿对于利益的获得就显得尤为关键,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在这里不言而喻。所以笔者认为,只要该利益在行贿行为当时具有实现可能性及预见可能性,后期也合乎常理地获得了现实化的利益,中间介入的其他合法行为,并不影响行贿行为与违法所得之间因果关系直接性的认定。
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维度推导
行贿行为直接破坏市场经济机会平等原则,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和畸形垄断,损害公权力的廉洁性和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因此行贿者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案发后,其行贿所得的机会和竞争优势已被利用完毕,不具备恢复原状的现实可能性,倘若不对其利用该机会和竞争优势开展经营活动获取的利益予以剥夺,绝大多数行贿行为将得不到真正处置,与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相背离。因此,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仅要对行贿直接所得不正当利益予以剥夺,还应该对行贿间接所得不正当利益予以剥夺。
此外,在确定不正当利益应予追缴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明确追缴范围。对于孙某在项目建设中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可参照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第二条关于“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的规定予以处理。本案中,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支出进行鉴定,并扣除支出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50万元,最终追缴孙某700万元。
07
党史学习
4
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这一重要论述为新征程上推进伟大自我革命,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了重要遵循。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将伟大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
从制度层面看,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党的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的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党的纲领和章程,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关于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指示》等法规,通过严明党纪,将思想行动统一起来,有力保障了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围绕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积极理顺党政关系,有效巩固了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
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的法规制度,促进了党内法规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开启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作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立足实际、放眼长远,出台了一批基础性、标志性的制度规范。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提出要“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快了党内法规“废改立释”工作进度,密集出台和修订了一批重要党内法规,这些举措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内涵。截至2021年7月1日,有效党内法规共计3615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11部、部委党内法规163部、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我们党形成了由党章和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共同构成的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制度法规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的制度体系建设也没有“中止键”。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
08
党史学习
4
家的制度优势能够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注重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执行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制定和制度落实都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把提高党的制度规范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特别是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弱化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基层制度规范执行力。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细化和压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推动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要优化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执行的保障体系,设立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和考评机制、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学习培训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党的制度规范在基层高效执行。要探索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依靠制度建设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作者王婷、黄科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苏省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险”是长期的、尖锐的,要有效化解这些风险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注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政治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一方面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使党的政治要求、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主张得到充分落实。另一方面,还要注重把制度法规的政治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紧扣管党治党实践需要,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系统深入地推动党的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为深入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坚实保障。
注重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衔接性。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制度治党与依法治国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内容,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提升自我革命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支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促进不同领域的党的法规制度形成合力。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优势,促进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实现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融贯通,使党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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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5
10
经验交流
5
成都分行纪委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职清单 推动“关键少数”监督落地落实落细
成都分行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履职重点进行全面梳理,把党委履职重点变成纪委的监督重点,归纳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等4大类、18项监督内容,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并根据成都分行实际和监督工作实践,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了专项检查、谈心谈话、会商研判、贯通协同、廉政画像、参加列席会议等主要监督措施。
明确监督重点
成都分行纪委还进一步梳理了全辖各级行党委书记、行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等3类领导岗位在党建、纪检、分管业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履职责任,从政治站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民主集中制、权力运行机制、示范表率作用等方面分析了上述岗位的主要风险点,并据此提出了49项有针对性的监督方式;同时,为促进监督工作落细落实,清单中还填列了工作完成的呈现形式和时限,确保履责明确、闭环管理,最终形成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职清单。
压实工作责任
成都分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策部署,近期在对各支行纪委执行监督工作“五张清单”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成都分行纪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职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关键少数”监督落地落实落细。
督促强化执行
为深入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各项要求向基层延深,下发履职清单并通过在纪委书记工作例会进行系统解读,督促各支行纪委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全覆盖。同时,根据工作职能变动或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对上述清单和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使清单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关键少数”的职责边界和监督履职重点,使之成为有效协助、督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工具。
雅安分行纪委开展
“年轻干部青苗护航廉政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近年雅安分行加快了年轻干部选拔任用,迫切需要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帮助年轻干部把好成长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雅安分行分行纪委近期组织在辖内开展了“年轻干部青苗护航廉政教育活动”。本次廉政教育以市县两级40岁以下84名年轻干部为对象,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由市分行纪委办牵头组织年轻干部集中观看雅安市纪委监委制作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明辨是与非、情与法、罪与罚,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
组织一期廉洁微课堂。借助线上丰富的廉洁教育资源,以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拍摄的《莫以贪腐赌未来》创意短视频和中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漫画访谈为内容,开展了五期“空中廉政微课堂”,每期由1名纪检干部主持开讲,发布学习内容,点名年轻干部发表观看心得并进行点评,用年轻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以案释纪。
组织一次座谈交流。由市分行纪委书记组织部分年轻干部进行现场座谈交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从工作感悟、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交流,展现清廉文化正能量。
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活动年轻干部结合自身岗位业务,认真撰写观看警示教育片或线上廉洁微课堂心得体会,市分行纪委组织开展优秀心得体会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心得体会在市分行经管网“廉洁文化”专栏挂网交流,引导广大青年干部员工争做推动省分行“123”战略愿景实践的表率,争做雅安分行再谱新篇章的引领示范者。
支行开展一项自选动作。活动开展以来,各支行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探索实践。支行积极开展了年轻干部到当地法院旁听庭审、参加地方纪委组织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预防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清廉·青年”党建共建活动、纪委书记作主题廉政党课、主题演讲等活动。
接下来,雅安分行纪委将进一步统筹谋划,加强市县两级联动,接续开展好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促使年轻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增强年轻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保持雅安分行改革发展“在状态”、跑出新生代的“加速度”,为雅安农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SIC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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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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