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10月·总第48期
编委会
主编
周恒超
责任编辑
林秀珍
王海平
舒宝庭
梁文彬
执行编辑
邢茜慧
目 录
Contents
会议活动----------------------09
中标信息----------------------19
工程监理----------------------21
造价咨询----------------------23
招标代理----------------------25
行业资讯----------------------34
招贤纳士----------------------56
新增荣誉----------------------01
全过程咨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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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ACTIVITY
恒超管理董事长周恒超随团赴越南、泰国交流考察
11月10日至14日,我公司董事长周恒超随商务考察团赴越南、泰国开展交流活动,了解越南和泰国的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及投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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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考察团首先抵达河内,参观了越南北宁工业园区,实地探访了多家加工企业,详细了解当地的工业布局、生产流程及市场环境。
越南北宁工业园区
考察团还拜访了越南投资计划部外资投资局和河内高科技管委会,双方就企业在当地投资的可行性以及合作模式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越南投资局和河内高科技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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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考察团一行拜访了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并实地考察了泰国立盛罗勇工业园区,与园区内企业就技术合作、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流。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和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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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桥梁工程全长56.85米,桥梁采用简支空心板梁结构,上部采用16+20+16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U型桥台,桩基均为钻孔灌注桩。
温岭市东部新区紫荆路1号桥桥梁工程
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理念,聚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协同各项目参建单位,将安全生产和标准化施工的要求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一处细节,全面提升了项目整体管理水平。今后,我们将以获奖项目为样板,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严抓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持续推动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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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监理项目获评舟山市
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
近日,2024年度舟山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和市政工程“优质城镇道路”工程名单公布,其中我公司监理的“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峧头(JT-J-0107)地块项目”上榜,获评舟山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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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监理人员秉承“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企业宗旨对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等,严控施工标准,严把项目进度,严密质量监测,把“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融入日常项目管理中,助力打造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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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峧头(JT-J-0107)地块项目(豪成·海悦澜庭)总建筑面积12.75万㎡,总投资约8亿元,是舟山市普陀区首个引入“三联供”设施的绿色住宅项目。该项目的建成进一步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对助推六横“海上能源岛”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项目概况
恒超管理监理项目“新界泵业高效智能泵
未来工厂”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名单
近日,省经信厅公示了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企业名单,其中我公司监理的“新界泵业高效智能泵未来工厂”作为培育项目成功上榜。
受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委托,恒超管理对新界泵业高效智能泵未来工厂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自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本着“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企业宗旨,围绕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层层落实安全,环环紧扣质量,保障该项目于今年1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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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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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doesn't just happen to you; you receive everything in your life based on what you've given.
HC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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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占地419.4亩,总建筑面积530589.45平方米。
建设内容
包括2幢3层的大型厂房和1幢3-5层办公楼、5幢14层宿舍楼及部分配套工程。
建设意义
新界泵业高效智能泵未来工厂项目从精益化、自动化、数字化三个维度着手,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绿色制造、数字化管理、安全管控为基础,以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特征,建造引领新智造发展的现代化未来工厂,形成年产1500万台高端智能化泵及控制系统的生产规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产值超50亿元,并可提供2000个就业岗位。
新界泵业高效智能泵未来工厂
Xinjie Efficient Intelligent Pump Future Fa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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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董事长周恒超随团赴越南、泰国交流考察
10月24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论坛在杭州城研中心举办,我公司董事长周恒超受邀参加。
本次论坛由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学会共同主办,蓝城乐居集团、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土地与城市治理研究院、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等单位联合承办。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在致辞中表示,城市建设进入存量时代,发展的底层逻辑发生了深刻变化。聚焦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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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王国平,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纪委书记黄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市更新与社区服务研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昂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山舞等领导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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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山舞在致辞中指出,城市更新,不仅仅是物理空间的改造升级,更是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杭州城研中心要充分发挥“OTO政产学研资用”平台型智库优势,为推动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贡献智库力量。
新定位、新期盼、新任务,重塑城市建设的理念方法和管理规范,加快构建系统完备、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镇居住品质,持续满足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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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题演讲环节,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王国平认为,城市基础设施在全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提出构建经济类+社会类+生态类“三位一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体系。
王国平指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探索应用“XOD+PPP+EPC”复合新模式,即以“地租理论”,特别是“级差地租理论”为基础,实现城市土地“地租”和“级差地租”价值最大化。用足用好有关不计费容积率、集中供绿、混合用地出让、行政划拨土地综合利用等创新型政策,做到重大项目投入产出比、性价比、费效比的最大化与最优化,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叠加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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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秋指出,以系统集成综合改革思路为引领,统筹推进旧城改造的组织方式模式改革,激发市民主体作用,走自主更新之路;统筹推进旧城改革的专用技术标准改革、社区治理理念及设施配建政策改革以及针对城市旧城更新的法律体系完善改革等。
李昂臻表示,从认识层面、机制层面、实施层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以探索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合作机制等,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浙江省人大农业农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研究员,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陈桂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市更新与社区服务研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昂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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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磊结合国内外城市更新发展历程,提出现阶段的重点是把握人民生活高品质与城市发展可持续。通过重塑整体格局、彰显生态价值、营造繁荣活力、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等主题,创新城市总规划师的整体实践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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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灵飞表示,当前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焦点。结合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的实践探索历程,提出以宜居、宜业、智慧、和谐——“四个社区”治理为抓手,通过治理内容、工作抓手和建设标准的指引,力求推进城中村的空间现代化、产业现代化、管理现代化、社会现代化。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总工程师、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城乡发展与规划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沈磊
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郑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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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黎明分享了蓝乐好房子建设与运营实践案例,通过整合政府、商业、资本等资源,创新“代建+全咨+EPC”“代建+运营”等服务模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赋能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发展。
蓝城集团副总裁,蓝城乐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裘黎明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分基地(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创研中心)”正式揭牌。依托创研中心,聚焦共同富裕与城市基础设施更新的紧密耦合关系,形成系列研究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城市更新等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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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举行的三场平行研讨会分别围绕“可持续城市更新与城市基础设施社区化”“面向实施的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浙江省住建系统智库联盟启动仪式”展开探讨。我公司董事长周恒超与来自省内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等百余名嘉宾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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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恒超管理项目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常务副总经理王海平、副总经理舒宝庭、项目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9月份以来公司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分析当前监理工作存在问题,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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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项目负责人月度工作会议召开
HCGL
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风险分级分类指南》(浙建质安发〔2024〕142号)文件要求 ,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风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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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公司会议要求,积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对深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其中脚手架工程需全面应用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架脚手架,禁止使用轮扣式模板支架;排查起重机械、安全网隐患,包括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等,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晨会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各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对现场的管控力度。要定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保留相关记录,并紧盯问题整改情况,时刻关注整改进度,务必做到百分百督促到位,通过持续跟踪检查,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级分类工作,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工程风险预防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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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签订“制药科技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及一期F6车间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日前,我公司顺利签订“制药科技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及一期F6车间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受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下阶段,我们将秉承“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企业宗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等,致力于为业主方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项目概况
制药科技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及一期F6车间建设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6.2万平方米),包含生产车间14栋,高架库1栋,门卫房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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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签订“舟山市新城LC-07-02-13地块项目”监理合同
日前,我公司顺利签订“舟山市新城LC-07-02-13地块项目”监理合同。
受舟山豪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下阶段,我们将秉承“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恪守信用”的企业宗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等,致力于为业主方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舟山市新城LC-07-02-13地块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总建筑面积为80534平方米,由5幢 21-24F 高层住宅、14 幢3F 多层住宅、配套用房及二层地下室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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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GL NEWS
《楼地面铺装智能施工标准》编制工作研讨会
现场测试验证项目观摩会
为进一步推动《楼地面铺装智能施工标准》编制工作,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10月18日,《标准》编制工作研讨会暨现场测试验证项目观摩会在黄岩模具中心大厦项目部召开,我公司副总经理舒宝庭代表公司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方远建设总工程师、《楼地面铺装智能施工标准》主编卢玉华作编制工作情况汇报,中岩数字代表对楼地面铺装智能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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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GL NEWS
《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10月·总第48期
实地观摩后,舒总与来自中国矿业大学、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学院温岭研究院、浙江国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就观摩内容进行了技术交流与讨论。
本《标准》旨在规范机器人在楼地面铺装施工全过程的操作要求、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推动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引领楼地面铺装施工工艺的改进升级。
下阶段,我公司将与各参编单位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要求及计划安排,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编制工作。
实地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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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COST CONSULTING &TENDER AGENT
”
公司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造价咨询部门人员配备齐全,设土建造价咨询负责人、安装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市政、公路、水利造价咨询负责人,业务范围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竣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公司具有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承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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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城南镇营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工程图纸等资料,结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本次招标控制价编制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游客接待中心、餐厅及服务用房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温岭市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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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台州市肿瘤医院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装饰)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等资料,结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温岭市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用地面积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包括地上11层、地下1层,总投资额近3.6亿元。此次招标控制价编制范围包括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医用气体、弱电智能化、抗震支架。
温岭市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装饰)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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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松门镇水产品市场前停车场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施工图纸及业主指定的范围,结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编制工作已圆满完成。
温岭市松门镇水产品市场前停车场改造工程为临时停车场设计、临时供周边水产品市场车辆停车使用,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
温岭市松门镇水产品市场前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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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管线册)(红线外)进行预算审核。结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造价文件及相关规范、技术资料,现审核工作已圆满完成。
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管线册)(红线外)包括新建TP060615地块户外高低压电缆,敷设ZC-YJV22-8.7/15KV-3×120高压电缆1680米及配套连接附件;新建2*2m电缆井4座,6*2m电缆井1座,4路DN150mmMPP牵引管2860m。
TP060615地块(屏下、后应)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管线册)预算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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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雅馨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岭市城南镇CN050206地块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招标。日前,该项目结束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台州佳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岭市城南镇CN050206地块建设项目由高层、多层、排屋、商业用房、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组成,总用地面积39844㎡,总建筑面积101107.05㎡,其中地上部分总计68158.53㎡,地下部分总计32948.97㎡。
温岭市城南镇CN050206地块前期物业管理项目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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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石桥头镇土坦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温岭市石桥头镇土坦新村荷花塘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进行招标。日前,该项目结束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台州佳峰建设有限公司。
温岭市石桥头镇土坦新村荷花塘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工程、安装工程,其中景观工程包含木铺装露台、木铺装码头一二、竹节凉亭、入口村牌改造、压膜铺装、汀步、导向牌、木栈道修复、茅草顶改造、桥面砼地面修复、警卫房改造、新建集装箱及装饰等;安装工程包含草坪灯、步道灯、投光灯、嵌入式地灯、月亮灯安装及配套电源线缆安装。
温岭市石桥头镇土坦新村荷花塘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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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学仕家园业主委员会、温岭市太平街道卖鱼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温岭市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温岭滨河佳居业主委员会、温岭市中联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委托,分别就温岭学仕家园、温岭大宇商厦、温岭锦园小区伊水苑3幢、温岭滨河佳居、温岭市中联大厦、温岭市钱江大厦、温岭曙光溪水佳苑、温岭市繁锦公寓北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日前,8个项目均已结束中标公示。
上述电梯更换改造项目均为全包交钥匙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旧电梯和新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其中温岭学仕家园电梯更换改造数量为4台,温岭曙光溪水佳苑电梯更换改造数量为6台,温岭大宇商厦、温岭锦园小区伊水苑3幢、温岭滨河佳居、温岭市中联大厦、温岭市钱江大厦、温岭市繁锦公寓北区电梯更换改造数量均为2台。
温岭学仕家园、温岭大宇商厦等8个电梯更换改造项目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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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投资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高度整合的服务内容可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核心价值目标。
恒超管理以施工监理为基点,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作依托,推进信息化管理,布局“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产业链业务,致力于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近年来,承接了虹口区四平路171街坊180地块上海祥生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社会治理中心一期装修装饰工程、川能智能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综合楼、西子未来社区、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一期)工程等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为客户提供规划咨询、投资控制、造价咨询、评估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全过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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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ling West Future Community
温岭西子未来社区
全过程咨询
温岭西子未来社区是浙江省第三批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是温岭市首个新建类未来社区。目前,该项目14幢住宅楼全面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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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亿元。
建设规模
12幢高层住宅、2幢高层人才公寓、1所幼儿园、1幢展厅和配套设施等
建设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期限内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所有的测绘类、检测类、施工类、设施设备类、前期物业等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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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西子未来社区是浙江省第三批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温岭市首个新建类未来社区。项目位于城西街道华茂路与中心大道交汇处,占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包括14幢高层住宅、1所幼儿园、1幢展厅和配套设施等,共计1260套,户型主要为114平方米、135平方米、139平方米、180平方米。
西子未来社区围绕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力求打造成集创业办公、城市展厅、会议交流等为一体的西子未来展示中心;集绿色生态、多维交通、文体娱乐、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为一体的宜居活力社区。作为温岭新城开发区城市建设的标杆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助力新城城西板块居住品质持续升级,引领未来生活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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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High-end CNC machine tool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Phase One) project
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
创新中心(一期)工程
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是全省十大技术创新中心之一,被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科技创新强基领域重大项目。目前为主体阶段,项目建设正紧锣密鼓推进中。
项目概况
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招标代理(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程预付款及其价款支付等),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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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管理月刊》2024年10月·总第48期
本项目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中片机床产业园,项目投资估算5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0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49151㎡,由研发检测车间、精密制造车间、宿舍楼组成,总建筑面积109900㎡。
是浙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后备力量。
创新中心聚力突破包括数控机床数字化设计与优化、智能数控系统、数控机床高性能关键零部件等在内的一批“卡脖子”技术,并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全力打造浙江省乃至全国数控机床领域人才高地、技术高地、产业高地。
作为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重大科创平台之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还被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科技创新强基领域重大项目。
项目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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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Industry information
住建部令第59号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18日,住建部令第59号《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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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指城市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建设的公园和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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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公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辖市、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公园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财政申请予以保障。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园名录,并逐级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市公园名录应当包括公园名称、类别、位置、面积、管理单位、监管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园规模、功能、位置等对城市公园进行分类分级,在养护经费、考核检查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园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开展城市公园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升城市公园品质和功能。
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第九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构建布局均衡、类型丰富、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园体系。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根据城市体检结果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及时提出优化城市公园布局、完善服务设施的方案或者计划,按照职能分工予以实施。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应当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科学、生态、节俭的要求,落实人民城市、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理念;
(二)植物选择与配置是否科学合理,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体现植物多样性、特色性以及乡土植物选择原则;
(三)绿化用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功能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设置满足功能需要的园路、活动场地以及停车位、公厕等设施,公园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是否与城市交通、游客流量等相适应;
(四)是否保护城市公园内古树名木、具有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和历史遗迹遗存、具有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
(五)是否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地形、地貌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资源和风貌;
(六)是否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特色,融合历史、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
(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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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依法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承担城市公园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承揽的工程相匹配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城市公园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等专项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防灾减灾等相关规划,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城市公园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城市公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组织实施改造;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在城市公园经依法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后,投入使用前,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城市公园命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公园命名的方案及理由;
(二)城市公园的位置、规模、功能、用地性质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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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城市公园需要更名的,参照前款执行。
第十七条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公园命名、更名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批准,并于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城市公园名称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三)尊重当地历史和市民情感,注重文化内涵;
(四)与公园所承担的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相适应;
(五)一般不以人名作城市公园名称,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城市公园名称;
(六)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城市公园名称;
(七)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城市公园名称;
(八)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依法划定的城市绿线,组织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设立与环境协调一致的绿线界桩和绿线公示牌,公布城市公园的位置、面积、四至边界、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城市公园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城市公园植物养护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公园内的植物或者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城市公园内树木的,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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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公园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养护管理责任;按照一树一档的要求建立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定期开展古树名木健康评估,组织实施抢救复壮等保护措施。古树名木档案应当包括树木基本信息、价值意义、地理位置、生长环境、养护记录、保护现状、照片等内容。古树名木标志应当包括树木名称、学名、科属、树龄、保护级别、编号等内容。有条件的城市公园应当设置古树名木标志的电子信息码。城市公园古树名木档案应当逐级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和保护方案,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落实养护责任;发现古树名木遭受损害或者长势明显衰弱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体现一定历史时期和地域范围内代表性造园艺术和营造技艺,且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生态和科学价值的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历史名园。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历史名园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历史名园保护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和利用现状,分析其价值、特点和保护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保护原则、保护范围以及保护范围内建筑格局风貌、植物景观风貌和山形水系原有格局等重点保护对象;
(三)制定历史名园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对象专项保护利用措施;
(四)提出传承弘扬中国园林文化的措施;
(五)提出实施保障要求。历史名园内涉及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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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游园守则;
(二)保持园容园貌整洁,保障设备设施完好;
(三)做好公园绿化养护,保持树木花草繁茂;
(四)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五)引导游客文明游园,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处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导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开放城市公园中具备条件的草坪和林下空间。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公布草坪和林下空间的开放时间、范围等信息,完善周边环境卫生、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并根据游客规模、植物特性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对开放草坪实行轮换养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完善休憩、文化、科普、阅读、健身等配套服务设施,应用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城市公园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提供便民服务。城市公园内新设经营性配套服务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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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符合已批准的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严禁在城市公园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园应当每天开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关闭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城市公园告示牌等方式多渠道提前发布闭园信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城市公园,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将开园、闭园时间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游客应当文明游园,遵守公园管理规定,爱护园内动植物和设施,保护公园环境。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城市公园管理单位擅自进行城市公园命名、更名的,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城市公园管理单位擅自进行城市公园命名、更名的,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城市公园内的植物或者擅自砍伐树木的,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建设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公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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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数字住建”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这条主线,加强“数字住建”顶层设计、整体布局,全面提升“数字住建”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技术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住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数字住建”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泛凝聚共识,牢牢把握方向,举全行业之力打造“数字住建”。
——坚持改革创新。树立数字化思维,以数字化改革思路引领“数字住建”建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建筑业等领域模式变革、方式重塑、能力提升,助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和安全问题。
“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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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整体协同。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系统化布局、一体化推进,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数据赋能。加强应用牵引和场景驱动,构建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数字综合应用体系,全面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业务数字化转型,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安全可控。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平台等安全保障能力,守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底,“数字住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工作平台高效联通,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建成运行,数字化政策标准和安全防护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建筑业等领域数字化发展成效显著,工程建设领域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协同高效,城市运行管理基本实现“一网统管”,住房公积金等数字化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到2035年底,“数字住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熟完备,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的“数字住建”体系高效运行。
(四)整体框架
“数字住建”按照“2+2+N+3”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实施。第一个“2”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第二个“2”即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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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夯实“数字住建”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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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合发展数字基础设施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住建”的底座。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建设,融合打造“数字住建”底座,深化信息系统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和集约利用。
1.集约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结合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化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数据感知、边缘计算和智能分析能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集中部署,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部省联动的住建区块链基础支撑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库,实现全国共建共用、互通互认。建设完善数据灾备体系。
2.融合打造数字底座。建设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数据中心,汇聚行业数据资源,打造统一的数据底座。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建立房屋建筑“落图+赋码”机制,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底图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全行业数字化应用提供基础底图服务。汇聚统一基础底图、基础地理、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二三维数据和各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政策标准保障体系“两大体系”;“N”即重点推进数字住房、数字工程、数字城市、数字村镇等“N大应用”;“3”即实现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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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城市运行管理数据,搭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模型,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形成国家、省、市三级CIM基础平台体系,深化CIM+多场景应用,为“数字住建”、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提供空间底座。
3.整合共享信息系统。坚持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以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着力点,构建“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防止出现数字化“形象工程”、重复建设等问题。深化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理清业务逻辑联动关系,找准数据“转接环”,推动实现系统和数据横向、纵向互联互通。落实《“数字住建”基础平台技术导则》,建设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工作平台体系,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共享、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安全运维提供平台支撑。
(二)统筹建设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资源是“数字住建”建设的核心要素。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和共享应用,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1.构建数据管理机制。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管理体系,推进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数据管理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形成统一规划、集约共建、分级负责、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数据管理新格局。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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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各环节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机制,形成推动数据统筹管理、整合归集、共享利用的高效运行机制。
2.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和安全对数字化的需求,推进建设管用、好用的业务应用系统,采集真实、有效的数据,做到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全面摸清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资源底数,编制标准统一、逻辑关联、动态管理的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推动数据资源在“数字住建”大数据中心汇聚归集。持续建设完善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有效支撑业务应用、政务服务。依托“数字住建”工作平台,加强数据统筹管理、融合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3.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畅通部、省、市数据双向共享通道,协调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重点推进住房、工程、城市、政务服务等领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资源在工程担保、信用评价以及跨行业应用等场景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规范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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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发展
(一)发展智能安居的数字住房
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推进住房领域系统融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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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通,促进集分析研判、监管预警和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大力提升住房领域智慧监管、智能安居水平。
1.优化住房保障数字化管理和服务。重点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提供平台支撑。
2.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数字化监测。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数字化监管,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
3.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打造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健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形成部、省、市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资金管理相关系统,支撑各地做好住房资金管理。
4.推进智慧住区、数字家庭建设。全面推动智慧住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住区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管理,赋能公共设施可持续运营,提高智慧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引导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打造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等应用,积极对接市场化优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
(二)打造智联协同的数字工程
围绕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智慧监管,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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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数据标准体系、项目编码规则、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数据资源库,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城镇房屋建筑综合管理平台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系统全面互联互通、协同应用,提升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效能。
2.推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智慧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国联网、数据联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领域涉企涉人证照全量电子化,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转型,实现智慧监管。强化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归集和应用,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数据库,推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模式转型升级。
3.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推广智能建造,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升级为动力,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深化应用自主可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大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运营维护等环节的贯通和应用力度,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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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数字化协同转型发展。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体系建设,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监测管理,加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大力推进建筑业“双化协同”转型。加快建设智慧楼宇,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和智慧管控,打造一批低碳智慧建筑。
(三)建设智慧韧性的数字城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统筹规划、建设、治理三大环节,加大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推进城市运行智慧化、韧性化。
1.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平台建设为牵引,以智能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智慧应用场景为依托,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分类别、分功能、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泛在先进的智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车城协同综合场景示范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成一批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示范城市。
2.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对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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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系统,加强设施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动态预警、精准溯源、协同处置,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探索推进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逐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监测感知网络化、运营管理智能化。加快推进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加强停车信息服务,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缓解群众停车难题。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运行监测,加快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加强城市绿地、城市湿地智慧监测,提升城市公园、古树名木数字化管理水平。
3.推动城市体检和更新行动数据赋能。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联动,建设城市体检信息平台,以城市体检检出的问题为重点,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推进“城市病”治理。加快建设城镇房屋建筑综合管理平台体系,加强数据归集和应用,防范化解房屋安全风险。
4.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调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信息采集、测绘建档和可视化展示。建立数字化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研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动态监测平台,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深化“CIM+名城”应用,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数字化审批,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三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监管平台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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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加快现有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加快构建国家、省、城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分级监管、协同联动。
(四)构建智管宜居的数字村镇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按照房、村、镇三个层面,整合现有信息数据,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应用,构建“数字农房”“数字村庄”“数字小城镇”,助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镇。
1.推进“数字农房”建设。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调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数据成果,建设完善全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各层级系统的上下联动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对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着力提升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2.推进“数字村庄”建设。继续实施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聚焦村庄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传统农耕文化载体等重点,优化指标框架设计,在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基础上,构建村庄建设数据库,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乡村建设评价提供数字化基础。推进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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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数字小城镇”建设。研究构建小城镇建设信息采集分析管理体系,收集各地小城镇建设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典型案例等信息,为指导开展小城镇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开展全国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动态掌握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数量、规模、服务范围、运行管护等数据信息,建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数据库。
四
推进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
(一)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务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科学决策、市场监管、管理创新,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格局。
1.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提升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统筹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0项统计调查制度,整合建设住房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平台,加强统计数据的统筹分析、共享应用。强化房地产、建筑业等市场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增强政策制定调整的精准性和协调性。
2.大力推行智慧监管。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大力推行智慧工地、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桥梁、智慧路灯等“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信息监测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既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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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等领域监管效能。
(二)优化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提升。
1.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扩大“跨省通办”“一次办”“掌上办”事项范围,大力推动智慧住房公积金,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全量换发,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办事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2.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审批、服务、监管功能,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强化监督管理、分析评估和协同应用,提升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和系统互联水平,更好支撑审批部门业务需求,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便利度。
五
加强数字化发展支撑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
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加快突破城市级海量数据处理及存储、多源传感信息融合感知、BIM三维图形引擎、建筑机器人应用等一批自主创新关键技术。建立和完善信息基础数据、智慧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建造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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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体系,研究相应的通用标准。集中攻关CIM平台“卡脖子”核心技术,确保CIM基础平台可信可控。加快建筑领域关键软件研发应用。
(二)构建科学实用的政策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应用和发展的政策文件,健全数字化政策制度体系。加快研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急需的数字化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六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数字住建”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制定“数字住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数字住建”落地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数字住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数字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责任部门,一体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数字住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考核”要求,制定“数字住建”建设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重点分析评估统筹管理、实施进度、改革措施、应用成效等情况。做好数字化发展容错纠错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建立“一地创新、多地共享”的应用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共性需求的信息系统,鼓励采用“统建共用”的建设模式,避免多头开发、分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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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推动将“数字住建”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规划,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体系,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鼓励引导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规范参与“数字住建”建设。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入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提高推动“数字住建”建设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示范工程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形成推进“数字住建”建设的人才体系,特别是大力培养既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业务、又懂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信息化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数字住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数字住建”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数字住建”建设,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应用牵引、场景驱动”的认识论和“以用为先、以用促建”的方法论,让系统和数据真正“活”起来,赋予“数字住建”真正生命力。普及“数字住建”发展理念,加强宣传培训,促进行业交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举全行业之力共同推进“数字住建”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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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具有管理大中型企业五年以上高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运作及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领导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4、良好的战略规划、统筹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
职位详情:
1、具有管理大中型企业五年以上高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运作及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领导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4、良好的战略规划、统筹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企业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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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大专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2、担任过工程管理、造价审计、招标代理、销售运营等部门的主管职位,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高度工作责任感、领导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总监理工程师
职位详情: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3、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住建部相关执业类资格(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等)。
4、具有出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监理工作技能,具有出色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及领导能力。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例如“钱江杯”奖等,在四库一平台中有出色项目业绩者优先。
6、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浙江省内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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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工程类专业,具有浙江省以上监理工程师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工作地点:浙江省内
监理员
职位详情:
1、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专业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职位详情:
1、建筑工程经济等相关或相近大专以上学历。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能独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4、 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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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Looking for talent
职位详情:
1、大专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
2、精通相关专业方面预算、结算操作流程,熟悉国家定额、工程造价市场情况、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
3、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团队协作意识与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谈判交涉能力、沟通能力。
4、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运营专员
职位详情:
1、熟悉工程行业各类业态特点。
2、沟通协调能力强,开朗乐观,具有积极开拓、挑战精神。
3、有建筑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对资深营销人员将提供极具吸引力的薪资报酬及优质的发展平台。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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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1、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2、 2年及以上招标代理(政府采购,设备,工程类)工作经验。
3、 熟悉建设项目招标相关规定、流程。
4、 具备独立完成全咨项目全过程招标管理、招标策划工作能力。
5、 了解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
6、 具备重大工程项目或相关领域业绩者优先。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储备干部
职位详情:
1、工程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有上进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工作地点:温岭、杭州
招标代理专员
有意者可致电:0576-86511167、0571-88735871,简历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hcgl@163.com),我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工资薪酬:五险+工资+年终奖+节假日福利,具体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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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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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0576-86511167
运营部电话:0576-86109806
工程监理部电话:0576-86511179
招标代理部电话:0576-86511172
造价预算部电话:0576-86511159
公司网址:http://www.zjhcgl.com
温岭办公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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