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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烟清风》 第四期

延边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党组纪律检查组

党风廉政建设电子期刊

2022

06

第4期

延烟清风

YAN   YAN   QING   FENG

目录

06  ►

工作动态

延边州局(公司)党组纪检组工作动态
各县(市)局(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03  ►

漫画说纪 | 年少莫有“违”

廉洁履职提醒

04  ►

八项规定 | 对“公车私养”行为的认定与处分

以案为鉴·典型案例解析

01  ►

廉政头条

延边州局(公司)召开全州烟草商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02  ►

党纪法规专栏

纪法解读 | 什么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出售国有资产罪

05  ►

廉政文化角

违规私占公物,处分在眼前!
廉诗廉画

延边州局(公司)召开全州烟草商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6月14日,延边州局(公司)召开全州烟草商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烟草商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汪清、龙井两家县级局(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了2021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州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作了题为《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全面从严 以管党治党新成效护航延边烟草商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并就“纪律作风年”活动做出了重点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延边州局(公司)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效能治理、造就高素质人才相融合,以“三个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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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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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移”为基本导向,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载体,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务实担当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正风肃纪中持续涵养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度聚焦综合监督、改进作风、制度约束、惩治震慑同步发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健康发展环境。一要突出政治建设,聚焦卷烟经营、烟叶生产、提质增效等主线核心任务,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要突出风险防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推动企业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要突出正风肃纪,将纪律作风建设、各类专项治理与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持续巩固强化作风建设成效;四要突出主业主责,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机制,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州局(公司)党组成员,物流配送中心、金叶公司领导班子,州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级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所属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廉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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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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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出售国有资产罪

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漠河县委书记王开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提到王开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手中权力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犯罪。此前,湖北省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时,通报也指出其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犯罪。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持续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的监察法实施条例在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其中就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为了保持国有公司、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刑法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下规定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有他们才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处分权,其他主体无权直接处分国有资产,不能单独构成本罪。”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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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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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指该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以及其他直接负责的经办人员、管理人员。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合客体,包括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其动机是徇私。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是出于徇私的动机而故意为之,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是由于思想认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等过失,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不构成本罪。
  上述行为,需要从四个方面判断把握。

一:违反国家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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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

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等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低价出售是指将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实践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进行了不公正的资产评估、或虽进行了公正的资产评估但仍以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等。

四:本罪是结果犯

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二:徇私舞弊

根据相关规定,徇私应理解为徇个人私情、私利。徇私舞弊具体是指行为人为徇个人私情、私利而弄虚作假做违反国家规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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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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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莫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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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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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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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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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太原市晋源区重点项目建设督导员、四级调研员张某某私车公养、失职失责问题。张某某在担任晋源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抓作风建设不坚决,管班子、带队伍宽松软,该局先后有3名班子成员、10名中层干部私车公养,其本人也先后25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7000元。2021年3月,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案例2】大兴区长子营镇水务站原站长张某某私车公养问题。2011年至

八项规定对“私车公养”行为的认定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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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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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张某某在担任长子营镇水务站站长期间,多次将个人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及通行费在长子营镇水务站、水厂报销,共计人民币114169.65元。2021年3月,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私车公养”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公务用车方面发生的不正之风的变异。所谓“私车公养”,就是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使用费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公车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车改革的推进,单位的公车越来越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现象也大幅减少。但是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不良用车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即使领取了车改补贴,也还是希望在工作中能有车辆使用。于是出现了一种新的不正之风——“私车公养”,引发新形式的“车轮上的腐败”。
        “私车公养”的花样很多且都比较隐蔽,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私车公修。将私车冒充公车开进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相关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结算。二是私票公报。将私车维修费、配件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发票以公车名义直接从财务报销,甚至以其他名目开列发票进行报销。三是私油公供。为保障公车燃油供应,不少单位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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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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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加油站点,使用公务加油卡,统一结算油费,而一些私车也常常借机到此“揩油”。四是私车“公用”。有的领导干部觉得使用公车办私事太过显眼,要求驾驶员或其他人员购买私车,自己以“租用”“借用”的名义使用,而用其他票据对车辆使用费用进行报销。有些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甚至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决议的形式,名义上是把自己的车拿出来为工作服务,实际上还是自己的私车,更多的是用于自己办私事,而车辆的燃油、税费、维修等费用却借着“公用”之名全部由公家买单。
        “私车公养”现象的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或者配备的公车较少,但工作量大,业务确有需要。另一方面是管理制度松弛,给一些党员干部以可乘之机。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公务用车的消耗没有严格合理的控制标准,有的虽有控制标准,但疏于监督检查,把关不严格。少数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不高,抱着“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态,想方设法钻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从中谋取私利,损害单位的利益。公车不可私用,私车也不容公养。
        私车公养说到底是侵占浪费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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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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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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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纪违法行为认定与处分上,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定性处理。
        1.私车用来办公事,由公家支付私车费用的。这种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借用、占用个人的车辆作为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违反有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定性量纪量法处分。
        2.名义上是用私车办公事,实际上还是私车私用,而车辆的燃油、税费、维修等费用却借着“公用”之名全部由公家买单,则涉嫌构成侵占公共财产,如果行为人是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涉嫌构成贪污,不但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私车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则应当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3.借管理使用公车的便利,夹带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或者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由于私车完全与公务无关,其行为属于典型的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产,应以贪污或者职务侵占论处,既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家物品长期占为己用,已经触犯了党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延边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规私占公物,处分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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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诗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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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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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巩固“纪律作风年”活动成效,按照“初心向党”活动方案要求,延边州局(公司)组织开展“廉润初心”七一系列活动。
在思想上接种廉洁“疫苗”。各党支部以“守初心、明纪律”为主题,以党史中的纪律为主线,以党纪党规、案例分析为内容,开展廉政党课活动,引导党员从百年党史中感悟纪律的力量,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在作风上构筑廉洁“警戒线”。组织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2》,以吉林省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汲取反面典型思想蜕化、堕落、走向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在工作上守好廉洁“主阵地”。各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党员向党组织作出廉洁承诺,主动接受党组织监督,带动“六大纪律”严起来,切实做到干净履职、扎实工作。

延边州局(公司)开展“廉润初心
七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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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省、州局(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及“纪律作风年”活动各项要求,金叶公司近期以“三个着手”助推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一是从工作纪律着手。为严格落实日常纪律、职业道德规范,各直营店店长带领营业员集中学习了相关直营店管理规范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全面提升金叶品牌形象。 二是从加强学习着手。按照州局(公司)下发的“纪律作风年”学习活动方案,金叶公司合理部署学习计划,采用灵活的 “线上+线下”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和严守纪律的自觉性。 
汪清县局(分公司)开展“三个一”筑牢“八小时外”监督防线: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助力“纪律作风年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汪清县局(分公司)近日开展“三个一”筑牢“八小时外”监督防线。签一份承诺书,助推作风建设。组织全体职工签订汪清县局(分公司)《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承诺书从干部职工的言行举止、社会交往、家庭

●安图县局(分公司)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力推动“纪律作风年”与“初心向党”系列活动取得成效。活动中,一是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真正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二是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抉择》、《案鉴》、《镜鉴2》,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一个个缺失了廉洁意识的故事,直击灵魂,为每位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通过此次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安图县局(分公司)形成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氛围。

●金叶公司“三个着手”助推纪律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

各县(市)局(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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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公司)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自接到通知后,迅速启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阶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按时、有序、高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州局(公司)“纪律作风年”活动方案,并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部署全年活动安排和当前教育学习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头。 三是督导检查到位。为确保执行有力,切实改进纪律作风。针对学习活动开展进度和“六治”整治要求,定期开展纪律检查,对活动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作风纪律建设长效机制。 

生活等方面,对工作时间外干部职工在生活圈、朋友圈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做到“八小时内外”言行一致,不断强化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自我管理和监督,推动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发一封调查问卷,常敲廉洁警钟。充分发挥“家风助廉”的积极作用,汪清县局(分公司)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廉政家风调查问卷,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八小时外”的交友及生活情况,形成员工、家属和单位三者监督合力,促进员工珍惜家庭、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走一次廉政家访,筑牢廉洁防线。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员工家庭走访与微信视频拜访相结合方式,丰富家庭助廉新形式。通过与员工家属的“拉家常”式廉政家访,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同时加强预判,提前破解基层“微腐败”风险点,使家庭成为廉洁自律的安全港湾。

敦化市局(分公司)“三个到位”推进作风纪律建设:根据州局(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年”活动安排,敦化市局(分公司)近期以“三个到位”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敦化市

珲春市局(分公司)组织开展“把稳思想之舵 守住清廉本色”廉政警示教育: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全面增强全体职工廉洁意识,提升廉洁教育覆盖率,珲春市局(分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强化廉洁教育 把稳思想之舵”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理论武装。重点组织学习《王志勇同志在2022年全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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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论述和行业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纪律“警戒线” 。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抉择》和《案鉴》,通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等方式,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问题查摆,用好纪律“显微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重新梳理和学习《全州烟草商业系统性廉洁风险防治工作手册》,不断完善和细化风险点防控措施,对重点环节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强化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筑牢作风“防火墙”。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强效整治“上自由班”、迟到、早退等作风散漫现象,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纪律作风年”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草商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烟草行业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等内容,进一步让全体职工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防范政治风险。 二是坚持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会上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摆事实、讲案例,教育警醒全体职工以案为鉴、严守行业纪律、党规党纪。 三是开展廉政提醒,守好职业底线。开展了端午节节前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疫情防控纪律,自觉净化“生活圈”、“娱乐圈”着力营造清正、清廉之风。 四是发送廉洁短信,盯紧关键节点。以微信群为载体,向全体职工发出廉洁短信,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在潜移默化中绷紧“廉政弦”。 
龙井市局(分公司)坚持以“四个强化”为导向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烟草商业“纪律作风年”活动各项要求,龙井市局(分公司)近期坚持以“四个强化”为工作导向,持续加大基层纪律作风建设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念紧纪律“紧箍咒 ”。按照州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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